台式电脑招标公告(疆培县教育学院2025)
项目概况
疆培县教育学院台式电脑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5日 18: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cg-ceshi-20250515
项目名称:疆培县教育学院台式电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疆培县教育学院台式电脑采购包1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疆培县教育学院台式电脑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1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标项2: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2】 需要供应商提供xxxxxx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方式: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注册为正式供应商后,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5日 18: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5日 18:0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5、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强调:
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采购人名称]
地 址:[采购人地址]
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采购代理地址]
联系方式:13233233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宜杭
电 话:13233233323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docx17.8K
法律适用不同,空调采购结果会一样吗?本文内容首发自“政府采购信息”公众号《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并行,是否对空调供应商投标带来影响?《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对于空调采购法律适用问题,有的供应商并不太了解,有的则明确表示曾经在两部法律之间无所适从。“一法”比“两法”好用一个预算上千万元的公立医院中央空调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某商用空调负责人认为,这个项目适用《政府采购法》更合适。他认为,空调是一个大概念,无论采购哪种产品,“一法”比“两法”更好用。“两法”适用比较复杂。业界普遍认为,分体空调适用《政府采购法》,中央空调有时难以界定。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法律事务部徐执华认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公立医院为事业单位,如果其采购的暖通设备预算达到采购限额以上,或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则该采购事项应适用《政府采购法》,否则就不适用。他认为,暖通设备作为医疗后勤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供暖、通风和空调作用的专门性设备,不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即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因此也不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如果该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而医院使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应适用《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法律适用影响最终结果有专家认为,法律适用影响最终采购结果,货物类采购更强调功能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工程更看重设计和工艺等。“空调作为必需的设备,尤其是灵活节能的VRV设备,《政府采购法》相关法规采用的综合评分法,更能够较好地体现技术性和价格比的综合考量。”大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部长温海斌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设备类招标和工程类招标侧重点不同,各有特点,适用的法律不同,也会影响最终结果。据一位中央空调相关人士介绍,之前碰到过类似问题,一个空调采购项目应该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但是却依照《招标投标法》执行,因为项目的适用法律不同,交易规则不一致,导致采购结果也不一样。国通电信吴先生认为,精密空调项目采购的法律适用问题,与采购人的项目立项有关。如果采购人按货物立项,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如果采购人按工程立项,项目适用于《招标投标法》。“如果精密空调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执行,投标每个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果精密空调项目为企业采购项目,资金来源是企业自筹,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及《招标投标法》执行。”吴先生说。北京某工程监理公司负责人介绍,按照工程项目进行采购的,须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按照货物或设备进行采购的,只需列明设备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即可进行采购。“长期以来,《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在适用范围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协调的问题。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两法’未统一‘工程’的内涵,导致招标采购人适用法律错误、招标采购程序无效、引起法律纠纷的情况屡见不鲜。”徐执华说,虽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将“工程”的定义进行统一,财政部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财库便函〔2020〕385号)将实施条例定义的“工程”之外的其他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调整范围,至此“两法”原则上分歧基本解决,但是由于“两法”各地实施情况不同,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理解上的偏差,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较为常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台式电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