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卫生院2025)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卫生院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定点采购议价供应商遴选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卫生院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定点采购议价供应商遴选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网上通过邮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
1
0
时
0
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
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F-2025-1019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卫生院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定点采购议价供应商遴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30000.00元(人民币)
采
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
元
)
最高限价
(
元
)
1-1
物业管理服务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卫生院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定点采购议价供应商
遴选
1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30000.00
83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主要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
注:(
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声明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时间: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
,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通过邮件
方式:
请将投标登记资料
(
①按照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料;②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盖章后的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E
-
:
2926988794@qq.com
),发送邮件时,请务必在邮件主题里备注:
**项目**单位投标登记资料+联系人(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人民币),并另加快递费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资料发送后,供应商应电话通知采购代理(电话:15527981819),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售价
:¥
35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
27
日
1
0
时
0
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
7号东英科技园7号大厦10层1001-9室
。
五、
开启
时间:
2025
年
5
月
27
日
1
0
时
0
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
7号东英科技园7号大厦10层1001-9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14〕68号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2
、
本项目的磋商公告及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广东恒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engfenggs.com)】等媒体上公布,相关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卫生院
地
址: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朱福路
15号
联系方式:谢医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
7号东英科技园7号大厦10层1001-9室
联系方式:
020-82381489、
15527981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陈工
电话:020-82381489、15527981819
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福和卫生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
5年5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