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疗机构 医疗外包服务招标公告(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25)



巴南校区医务室合作医院采购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5月16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FL25C041

二、预算金额:
33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巴南校区医务室合作医院采购
330,000.00元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总计:33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一级及以上等级医院(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医院执业登记查询结果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5月16日 至 2025年5月23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www.gec123.com)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根据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5月27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5年5月27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1-05室(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5年5月27日 10:00
磋商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1-05室(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经办人:王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831580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箭滨二路1126号
代理机构: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欢
代理机构电话:023-63326460 18983465574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1-05室

九、附件

定稿-竞争性磋商-巴南校区医务室合作医院采购.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电电电州描CHONGOINGFULINTENDERINGAGENTCO.LTD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FL25C041磋商项目名称:巴南校区医务室合作医院采购采购人: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磋商有关说明-3-五、保证金递交-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七、其它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8-一、项目需求-8-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2-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12-二、报价要求-12-三、付款方式-12-四、其他-12-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3-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3-二、评审标准-15-三、无效响应-17-四、采购终止-17-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9-一、磋商费用-19-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9-三、磋商要求-19-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1-五、成交通知-21-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2-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3-八、签订合同-24-九、项目验收-24-第六篇采购合同-25-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8-一、经济部分-29-二、服务部分-30-三、商务部分-32-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4-五、其他资料-39-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巴南校区医务室合作医院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标的名称)最高限价(元)磋商保证金(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巴南校区医务室合作医院采购3300006000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330000元。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一级及以上等级医院(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医院执业登记查询结果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www.gec123.com)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5年05月16日-2025年05月23日17:00(工作时间)。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分包(售后不退)2.1磋商文件购买方式2.1.1现金购买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1-05室,递交《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购买磋商文件。2.1.2汇款购买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fulinzhaobiao@163.com(邮箱)须注明项目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户名: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解放碑支行账号:6932135933.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完成以上工作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现场接收。(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1-05室(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北京时间10:00(六)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7日北京时间10:001.5.五、保证金递交(一)保证金递交1.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保证金金额请打至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户名: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九龙坡支行账号:04011601200100020892.保证金打款时请批注“xx项目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递交保证金或保函的供应商风险自负。(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公示后将会原路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请凭合同复印件至代购代理机构公司退款。1.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7.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1.8.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3-68315801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箭滨二路1126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欢电话:023-6332646018983465574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1-05室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项目号项目名称购项目号为 的标书,共计 元日期: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2.1.一、项目需求(一)人员要求所需区域序号岗位岗位要求学校1主要负责人担任巴南校区医务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主要负责人一职 2驻点医生须保证驻点医师在医务室工作日夜班(17:00-第二天9:00)、周末及节假日医疗值班(24小时)期间在岗值班值守(二)工作要求1.医务服务项目:承担学校门诊,急诊医疗工作,严防医疗差错事故;按要求书写门诊病历及处方,对转院病人和特殊病例要做好治疗记录;正确掌握给假标准,合理用药;发现疑似传染病患者时,马上隔离或转院治疗,并第一时间将疫情上报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协助安排消毒和疑似病人的排查工作;配合学校开展公共卫生防疫工作,参与学校应急演练,如发生突发事件须按应急预案程序履职;配合开展其他卫生健康相关的活动和工作;配合学校要求大型活动现场安排救护车实时保障。2.工作时间:供应商派遣的医务人员应按采购人医务室24小时值班制上班,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工作日夜班值班、周末及节假日24小时值班。开学期间、寒暑假期间、军训期间和遇突发疫情情况,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医务服务。3.开展校园内公共卫生服务,做好传染病预防宣教和防治工作;免费为师生提供健康知识讲座,每学期至少1次、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服务。4.对不能处理的危重及疑难病例,及时转送上级医疗机构诊治。5.凡医务室发生医疗纠纷,由双方共同配合并解决。6.供应商负责医务室医疗垃圾的处理,并确保医务室达到卫生部门的检查标准,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三)考核方式验收考核方式:1.本项目为日常考核,由学校验收部门负责组织季度集中验收,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组织考核。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招标文件规定、合同约定等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损失,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3.采购人后勤部门从基础管理、日常医疗服务管理、医疗服务及传染病管理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若考核分值70分及以上视为考核合格,该季度考评后全额发放季度服务费,若考核分值7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该季度考评后暂停发放该季度服务费,给予一个月整改期。如整改一个月后经重新考核合格,全额发放季度服务费;如考核仍不合格,则扣除该季度全额服务费,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巴南校区医疗外包服务日常考核考核评分表部门:序号目标项目工作内容目标分值考核得分备注%1基础管理(10分)建立与本服务项目合同要求相适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制订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并在服务过程中按照学校实际服务需要和校方要求,对原有制度进行及时更新或调整。32所有工作人员资料交后勤处校医务室留底备查。有人员变动时及时告知后勤处校医务室。33医务人员人数到位,上岗必须仪表整洁,服务文明规范。24采购人提供给中标医疗机构的用房和设施设备不得从事其他与合同无关的活动。25日常医疗服务管理(50分)中标单位的执业需符合卫健委、医保局的管理要求。46中标医疗机构在班时间必须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周末及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准擅离岗位。47中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待师生态度良好,服务意识强。58认真规范的登记门诊日志,做好患者回访工作,保管好处方,管理好药品,做到药房账物相符。89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合理用药。510无未及时转诊,耽误学生治疗等给学生和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情况的投诉发生。611负责对配备维持医务室正常运行的急救药品和其它急救设施设备提出科学建议,能熟练使用相应设备。312配合学校在大型活动现场安排救护车实时保障。813遇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必须及时到场处理,及时汇报后勤处校医务室,并做好记录。714医疗服务及传染病管理(30分)在后勤处要求配合医疗服务时,如迎新、军训、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运动会等工作时须听从安排,工作不推诿。1015在疫情防控期间,协助校方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616按照学校处置应对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总体要求和统一安排,全力履行好医疗救治、防控等本职工作的相应职责;参与学校传染病、流行性疾病等预案制定、应急演练,为学校准备应急医疗物资提供指导。417中标医疗机构定期开展有关传染病及医疗救护知识的培训,每学期至少1次。开展校内师生的健康知识宣传,每年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培训及宣传活动,须有照片和文字资料存档。1018其它(10分)中标医疗机构按年提交一份工作总结给后勤处校医务室:内容包含就诊人数,发热病人人数,疾病类型等详细情况,以便学校监管。519按照校方要求做好临时性工作,如体测体检、马拉松体检等。5考核评分办法日常考核按满分100分计,日常考核为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由学校后勤部门牵头负责组织,验收由学校验收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凡属扣分项目,由供方相关人员现场认可。根据考核分值确定考核等级,并按考核结果发放季度服务费。考核等级及奖惩措施1.考核等级①合格:考核分值70分及以上②不合格:考核分值70分以下2.奖罚措施(A为考核分)①A≥70分,该季度考评后全额发放季度服务费②A<70分,该季度考评后暂停发放该季度服务费,给予一个月整改期。如整改一个月后经重新考核合格,全额发放季度服务费;如考核仍不合格,则扣除该季度全额服务费,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3.1.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自2025年6月13日起至2027年7月13日止。(二)服务地点: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巴南校区医务室。(三)验收方式:1.验收单位: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视为该项目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3.2.二、报价要求本次磋商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3.3.三、付款方式服务每满一个季度,供应商在日常考核合格的前提下,由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每季度服务费款项。3.4.四、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在未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以采购人主张为主。4.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4.1.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全部内容。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4.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评分项目与分值说明1磋商报价30%磋商报价3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服务部分40%10分1.工作流程相关制度(10分)供应商提供工作流程制度,内容包括首诊负责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门诊工作制度、医生岗位职责、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提供方案(格式自定)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1)内容表述不完整、不详实或缺少关键分析点;(2)计划或措施不科学、不合理;(3)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4)常识性错误;(5)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6)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7)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10分2.健康教育方案(10分)服务商提供健康教育方案,内容包括结核病日宣教、艾滋病日宣教、心肺复苏技术培训、外伤应急处理技术培训、生殖健康教育,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20分3.服务方案(20分)服务商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包括每日工作安排、医生日常管理、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传染病应急预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6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2分;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8分;内容存在4处瑕疵,得4分;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3商务部分30%15分业绩(15分)供应商承担过医务室或校医院服务外包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5分,最高得15分。注:类似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未能反映出相关指标的,则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相关指标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予认定。10分人员配备(10分)配备人员需与服务方案中医生每日工作安排的人员相符。人员配备包含主要负责人(1名)、驻点医生(至少1名),且主要负责人和驻点医生不为同一人。其中:主要负责人需执业医师满五年以上、执业范围为内科;驻点医生需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每缺1项/人扣1分,缺项超过4项不得分。提供主要负责人、医生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应资格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月的供应商或入职不满1月的人员可以提供劳动合同)并加盖公章。5分服务承诺(5分)1.供应商提供以下承诺的,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承诺书内容和格式自拟)(1)对拟派人员统一规范着装。(2)项目服务人员基本信息和相关资料报校方备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违约。(3)如果师生对医疗服务满意度差,无条件按校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医生,直至达到满意水平为止。 (4)对医务室不可盈利、不可对外营业、不可改变用途、不可转包。 (5)医生在校上班期间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取得联络。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服务10%-20%,工程3%-5%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3.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一)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5.1.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5.3.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和商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2.6成交供应商未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磋商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响应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六)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2.如果响应文件通过邮寄递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2.1内层封套的封装与标记同“1.”款规定。2.2外层封套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号、磋商项目编号、磋商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响应文件原封退还。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5.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5.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相关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采购人相关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5.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7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不足3500元按3500元收取):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使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复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解放碑支行账号:6932135935.8.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5.9.九、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6.第六篇采购合同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巴南校区医务室合作医院采购合同甲方: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甲方充分发挥卫生服务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作用,提高学校医疗服务能力、服务层次和服务半径,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作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协议的性质本协议为商务合作协议,在任何时候均不得理解为劳务派遣行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具备资质的医务人员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由乙方承担医务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第二条协议期限自2025年6月13日起至2027年7月13日止。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则于上述期限届满日终止,如需续签双方协商确定。第三条合作方式安排医务人员到甲方坐诊及值班服务: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出需求,乙方在收到需求后的一周内选择合格的乙方医务人员到甲方医务室驻点服务。甲方对医务人员进行管理考评,并以月为单位将考评情况与乙方沟通,双方协调并对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改进。乙方负责对派出的医务人员进行定期技术指导及培训。第四条医务人员的劳动协议医务人员与乙方是劳动关系,应当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有劳动协议,遵循乙方单位的专业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医务人员在甲方驻点工作期间、上下班途中所受的非甲方引起的人身伤害等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第五条相关资格要求和需求(一)主要负责人1名,担任我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主要负责人一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满五年及以上。执业范围为内科。(二)医生须保证在工作日夜班(17:00-第二天9:00)、周末及节假日医疗值班(24小时)期间在岗值班值守,具备医师执业证书、资格证书。(三)熟悉PC与Micrsoftofice操作。(四)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符合国家规定的执业健康标准。(五)已由乙方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六)工作专业、勤恳、认真负责。(七)态度亲切和善、具亲和力。(八)严守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机密信息和个人隐私。(九)医生证书复印件盖医院公章甲方留存。(十)具备运营资质的救护车和配套设施。(十一)工作期间,驻点医生需按时检查医务室内所有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使用期限,及时清理登记过期药品及医疗器械,不使用过期药品及医疗器械。第六条医务人员在甲方工作的要求乙方派出的医务人员应遵循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对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文件应及时学习并履行,甲方要求医务人员遵守相关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岗或离职的,乙方应当立即补充医务人员。第七条乙方提供的医务室服务项目(一)医务服务项目:承担学校门诊,急诊医疗工作,严防医疗差错事故;按要求书写门诊病历及处方,对转院病人和特殊病例要做好治疗记录;正确掌握给假标准,合理用药;发现疑似传染病患者时,马上隔离或转院治疗,并第一时间将疫情上报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协助安排消毒和疑似病人的排查工作;配合学校开展公共卫生防疫工作,参与学校应急演练,如发生突发事件须按应急预案程序履职;配合学校要求大型活动现场安排救护车实时保障;配合开展其他卫生健康相关的活动和工作。(二)工作时间:乙方派遣的医务人员应按甲方医务室24小时值班制上班,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工作日夜班值班、周末及节假日24小时值班。寒暑假期间和遇突发疫情情况,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医务服务。(三)开展校园内公共卫生服务,做好传染病预防宣教和防治工作;免费为师生提供健康知识讲座、运动会等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服务。(四)对不能处理的危重及疑难病例,及时转送上级医疗机构诊治。(五)凡医务室发生医疗纠纷,由双方共同配合并解决。(六)乙方负责医务室医疗垃圾的处理,并确保医务室达到卫生部门的检查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八条服务费用及付费方式(一)服务费用:万。以上费用含基本工资,社保、各项补贴以及管理服务费、税费等所有费用。(二)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按季度进行对账,双方对账确认无误后,由乙方开具等额医务服务费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上一季度医务服务费用,据实结算。单位名称:银行账户:开户行:纳税人识别号:第九条服务约定事项(一)甲方为乙方医务人员提供基本的住宿保障和用餐保障。(二)若乙方医务人员提出离职,乙方需补充医务人员到岗。第十条医疗风险及法律责任乙方应就其医务人员、委派人员及临时性支持人员在甲方服务过程中因乙方人员之专业技能疏失、故意等所产生的任何医疗风险与该乙方人员一起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一条协议效力(一)协议解除:任何一方如有违背协议条款,经对方通知限期整改而未整改时,则另一方有权解除、终止本协议。(二)协议修改: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确定补充,有关本协议之内容修改,应经双方无异议后修正相关条款。(三)保密条款:双方应保守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或知悉的对方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产品、经营、管理、人员等信息,均为机密信息,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对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将此类信息向第三人或第三方揭露或提供任何第三人或第三方使用,或供自己使用。(四)不可抗力:因任何不可抗拒之原由,如天灾、人害、战争、水灾、军事行动等致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契约之任何规定时。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上述事由,且该当事人不需对另一方负任何责任与义务;但不可抗力因素不存在后,即应尽速履行本合约之义务。第十二条仲裁条款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处理。甲方(盖章):甲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人代表:法人或授权人代表:2025年月日7.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7.1.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7.2.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项目服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7.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7.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7.5.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中小微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划型不一致,以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为准,并提供相关依据及证明材料。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机构 医疗外包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