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服务招标公告(日照市交通运输局2025)



《日照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和《日照市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方案(2025-2035)》编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照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和《日照市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方案(2025-2035)》编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日照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和《日照市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方案(2025-2035)》编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下载采购文件(格式为*.RZZF)。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1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502000277

项目名称:《日照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和《日照市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方案(2025-2035)》编制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0.0万元

最高限价:8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日照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和《日照市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方案(2025—2035年)》编制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8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2投标人须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工程咨询备案专业至少有公路,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规划咨询,备案信息已经由国家发改委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信息库认证:(1)首次投标的投标人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首页“投标人登录”,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入库通知),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2)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投标人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注册并进行网上登记。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开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17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23日18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下载采购文件(格式为*.RZZF)。

3.方式:投标人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标证通APP”移动CA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

4.售价:免费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6月1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港区青岛路518号,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三楼第五开标室。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响应文件”菜单进行上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召开,各潜在投标人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完成远程线上解密,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截止时间后20分钟)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根据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日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新系统”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633-8717660咨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日照市交通运输局机关

地址:日照市山东路东首

联系方式:0633-767996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高新县(区)高新二路57号

联系方式:198063312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牟宗慧

联系人电话:19806331297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502000277《日照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和《日照市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方案(2025—2035年)》编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日照市交通运输局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采购需求·······················································································23第四章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27第五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0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0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6-2-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日照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和《日照市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方案(2025—2035年)》编制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5020002772.项目名称:《日照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和《日照市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方案(2025—2035年)》编制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为:80.00万元4.最高限价:80.00万元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项目属于预采购项目,根据(鲁财采【2020】35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3.2投标人须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工程咨询备案专业至少有公路,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含规划咨询,备案信息已经由国家发改委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信息库认证:(1)首次投标的投标人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首页“投标人登录”,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入库通知),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2)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投标人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注册并进行网上登记。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两家,开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5月17日至2025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投标人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下载采购文件(格式为*.RZZF)。3.方式:投标人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标证通APP”移动CA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4.售价:免费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港区青岛路518号,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三楼第五开标室。-4-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响应文件”菜单进行上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开启(开标)1.时间:2025年06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东港区青岛路518号)三楼第五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召开,各潜在投标人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完成远程线上解密,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截止时间后20分钟)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根据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日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新系统”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633-8717660咨询。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日照市交通运输局地址:日照市山东路东首联系方式:0633-76799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日照市高新二路57号联系方式:0633-8550097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管仁辉、牟宗慧电话:0633-8550097-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采购人日照市交通运输局1.2.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3《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和《日照市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方案(2025—2035年)》编制服务项目1.2.4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5020002771.2.5采购项目预算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1投标人资格条件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3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考察集中地点:/。2.1.1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8)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招标文件(*.RZZ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2.2.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2.1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通知投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潜在投标人不能及时查阅通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2.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2.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RZZ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电子答疑文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中发布,投标人应根据2.2.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修改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RZTF)。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有最新的答疑后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投标。3.1.1其他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2.投标报价的次数:1次,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报价是一次性的,否则其投标无效。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2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3.2.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3.3.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评标办法:3.4.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上传);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3.5.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用电子化评审。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日照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有: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RZTF)和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nRZTF)。2.各投标人应按照《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多CA驱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的说明,点击“新点驱动(山东省版)”下载驱动程序。在使用系统前先卸载原驱动程序,卸载原驱动后建议重启电脑再下载并安装“新点驱动(山东省版)”。请各投标人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更新驱动。3.投标文件制作时,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3.5.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式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未提供。3.6.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响应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3.7.1投标文件的提交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3.8.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是□√否中标单位须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一份正本四份副本。邮寄信息如下:收件人: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633-8550097地址:日照市高新二路57号3.9.1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1.开标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方式:远程解密□现场解密,投标人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地点,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远程解密,投标人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传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4.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构成:共5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具体执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5〕8号。5.1.1采购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7.1词语定义-8-7.1.1原件采购文件若无特指,采购文件中的原件系指原件(如: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彩色扫描件或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填报、签署和盖章(红)的电子文件(如:有电子签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7.1.2书面形式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相关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7.1.3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部门网站查询打印件。7.1.4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7.2本招标文件使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软件编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因投标人软件兼容性导致的错误负责。7.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jy.rizhao.gov.cn)。7.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按照开标系统从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单,同时,对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供解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公布投标人名单后15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不能完成解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解密完成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以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以及本项目应当公开的信息,均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明确的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一经发布,即认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修改等文件和信息。投标人应及时查看发布的有关公告,否则,责任自负。7.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9-7.7若招标文件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7.8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7.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10监督权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日照市财政局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0633-8668097-10-1.总则1.1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1.2项目概况1.2.1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采购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5采购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资格条件1.3.1投标人应当具备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3.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政府采购活动的;(3)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4)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人有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5)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4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保密原则-1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1.7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时间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1.9现场考察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自身费用。1.9.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1.9.3投标人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考察,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现场考察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他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10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1.11响应和偏离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文件中带“★”标注的条款、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招标文件中其他明确要求投标人响应的条款)作出满足(一致)或优于(正偏离)的明确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标的的详细描述、服务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明确响应。-12-1.11.3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负偏离招标文件非实质性要求的,负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负偏离范围、幅度和最多负偏离项数,超出负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的投标无效。1.11.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均应在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中列明,并应对偏离情况作出必要说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人应对故意隐瞒负偏离的行为承担责任。1.12知识产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涉及到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投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1.13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word格式文档发送电子邮件,至rzdyxmgl@163.com的电子信箱,邮件主题为“关于……项目的询问”,询问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非书面形式。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4)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5)评标办法;(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2.1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13-改,并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通知投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潜在投标人不能及时查阅通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2.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2.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RZZ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电子答疑文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中发布,投标人应根据修改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RZTF)。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有最新的答疑后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投标。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若有);(4)投标保证金(若有);(5)投标报价表;(6)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7)详细技术响应;(8)投标文件附表;(9)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包括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文件附表及后附资料。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5投标人根据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自行编写详细技术投标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方案说明、技术资料、项目小组、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等(项目小组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格式自拟)。-14-3.1.6投标人应针对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提供支持资料(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标明或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证明其投标标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主要包括:(1)投标标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3)本条所指支持资料不包括对采购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3.1.7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投标人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报价,不得拆分包或只对包中部分进行投标,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3.2.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第三章“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2.3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3.2.4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报价不完整、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包括因此导致投标按无效处理的风险。投标人提供投标标的及相关服务有非实质性缺漏项时,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论何种原因投标人均须在中标后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采购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其他费用。3.2.5报价单位为“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标文件有规定的可以费率等形式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3.2.6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各表格和单项明细,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3.2.7其他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报价的其他规定。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15-形式提交。3.4投标保证金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0号),本项目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当按照第四章“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3款规定的资格条件。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明确响应,如实在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中填写响应情况。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署系指由本人亲笔签字或印章,此处印章包括电子签章,下同),否则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3.7.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的规定处签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代理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盖单位公章确认。(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公章”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包括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前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公章。-16-3.7.5电子投标文件编制(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用电子化评审。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日照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有: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RZTF)和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nRZTF)。(2)各投标人应按照《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多CA驱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的说明,点击“新点驱动(山东省版)”下载驱动程序。在使用系统前先卸载原驱动程序,卸载完成原驱动后建议重启电脑再下载并安装“新点驱动(山东省版)”。请各投标人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更新驱动。(3)投标文件制作时,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为未提供。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提交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提交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4.2.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1)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2)未进行网上提交的或开标现场非系统故障未能解密的。4.2.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4.3.2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提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17-(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导入电子投标文件,按照系统顺序或主持人公布的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报价、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启记录上确认;(5)开标结束。5.2.2若有报价、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未被公布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5.3开标疑义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2)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在职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3)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4)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6.3评标办法6.3.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7.合同授予7.1确定中标人-18-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家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中标候选人并列,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为中标人;技术部分得分仍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2中标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3中标通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4.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4.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7.4.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7.5合同备案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备案所需相关材料到财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如有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的,采购人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财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7.6履约验收采购人应在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后,按照合同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质量、服务、安全标准等内容,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验收书由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验收成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验收书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7.7中标服务费7.7.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采用定额收费方式,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告发出后五日内,-19-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服务费由成交投标人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公司: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账号:815080101421004380开户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电话:0633-85500977.7.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第7.7.1项的规定去做,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的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8.纪律与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质疑8.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8.5.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20-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8.5.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和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4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8.5.5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第一章“招标公告”。8.6投诉8.6.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8.6.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8.6.3投诉人投诉时,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书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投诉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和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6.4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8.6.5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21-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第三章采购需求1.注意事项1.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1.2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1.2.1中小型企业扶持;1.2.2监狱企业扶持;1.2.3残疾人就业扶持。1.2.4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1.2.5除招标文件允许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否则其投标无效。2.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等要求2.1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2验收服务要求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3交付/实施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2.5.1培训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产品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使用;培训场地、资料、交通等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5.2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6合同特殊条款要求合同特殊条款是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的补充和修改,两者如有抵触,以合同特殊条款要求为准。3.项目需求方案(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和《日照市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方案(2025—2035年)》编制服务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5020002773.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预算为:80.00万元报价超出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3-(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本项目预算为:80.00万元报价超出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具体采购标的内容详见附件。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本项目所提供的相关采购内容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也需要符合环,保、节能标准,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由承接主体承担。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5.本项目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满足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7.满足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24-附件:采购目的和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日照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和《日照市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方案(2025—2035年)》编制服务项目,采购预算80.00万元,各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超出预算的做无效报价处理。本项目属于预采购项目,根据(鲁财采【2020】35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二、服务内容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以日照市域为规划范围,以“十五五”期和2035年为规划期,分别于2025年6月16日前和2025,年11月30日前编制完成《日照市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方案(2025—,2035年)》和《日照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的初稿。主要,内容包括日照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成果及存在问题、面临的形势与需求、发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服务包括文本编制、规划图绘制、行业调研、专家咨询等。三、服务期:2025年06月16日至2027年5月30日。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完成方案全部后付合同值的15%,剩余部分待服务完成后并通过专家评审,分两年无息支付。具体付款节点,以财政资金下达时间为准。-25-第四章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1.证明文件序号证明材料提供形式备注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一经授权不得变更;原件扫描件2资质要求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报价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新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银行验资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或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纳税收的凭据或入账票据凭证(或纳税申报材时间内依法缴料)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网站的网上打印页),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到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此项内容)。原件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2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资格文件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3信用要求证明材料以投标人资格性审查阶段查询信用记录结果为准。信用记录承诺原件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4第五章“评标办法”评审所需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以招标文件具体要求为准2.其他规定2.1资格、资信等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2.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的,应按资格条件提供相应主体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若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3因投标人主体资格条件的原因,且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有要求的,法定代表人亦指本章第2.2款所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有效主体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上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等。2.4根据《日照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参与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以书面形式作出承诺,减轻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负担。(一)承诺制具体应用场景1.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投标人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可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不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2.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投标人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3.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应由投标人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形-27-1.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投标人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3.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制的情形。(三)投标人应对《承诺函》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承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予以处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2.5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因年检等原因不能提供原件扫描件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28-第五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要求投标人按第四章“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规定,提供资质要求证明材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的规定。信用要求查询投标人信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其他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如果以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的规定。2.1.2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内容投标函、服务期限/交货期、质保期、付款方式及相关服务等没有对采购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编制内容(包括投标标的描述、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服务要求提供支持资料等)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款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规定。其他因素未出现第五章“评标办法”第3.1.3项规定的投标无效的情形。-29-评分细则项目评标项目评分标准商务部分(15分)报价(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招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招标报价)×10。人员配备(5分)在满足本项目服务人员要求的基础上,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得2.5分,最高5分。技术部分(85分)综合说明(20分)从服务好业主的角度出发对项目的整体统筹规划:1.认识深刻、服务理念、服务目标定位合理(5分);2.项目整体的认识表述完整清晰、服务内容真实全面(5分);3.整体运作方法、服务总体思路清晰、结构合理、重点突出(5分);4.关键性技术问题及难点的处理措施完善,且符合本区域实际情况(5分)。缺项不得分,描述不合理、不全面、不完善每有一处扣1分。技术服务的方案和保证措施(20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内容和要求提供的项目所有技术服务的方案和保证措施进行评价。全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20分;有细微偏差的得15分;有偏差但不影响使用的得10分;无相关描述项的此项不得分。质量管理(20分)根据投标人的质量目标分解、规划、质量控制体系、质量控制措施、控制手段进行评价,全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20分;有细微偏差的得15分;有偏差但不影响使用的得10分;有偏差不够完整性的得5分;无相关描述项的此项不得分。组织机构、专业人员配置(15分)根据投标人横向比较,组织机构、专业人员配置、人员数量和结构配置各专业负责人技术水平及业绩经验进行评价基本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的,得15分;有细微偏差且不影响使用的,得10分。承诺内容一般、与实际需求有差距得5分;无相关描述项的此项不得分。应急服务(10分)企业应急服务支持质量承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横向对比基本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的,得10分;有细微偏差且不影响使用的,得6分。承诺内容一般、与实际需求有差距得3分;无相关描述项的此项不得分。备注:为方便评审,请投标人对应页码索引附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自拟。-30-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2.2.1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列数值为该项评分因素的最高得分)。2.2.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列数值为该项评分因素的最高得分)。2.2.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列数值为该项评分因素的最高得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本章第2.1.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按投标无效处理。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按投标无效处理。3.1.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3)投标人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相关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4)投标文件对允许负偏离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超出负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5)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报价明细、拒绝报价、有多个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照规定填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前述情况导致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8)日照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雷同性分析时,提示“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等情况的。(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或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相互混装;(10)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31-3.2投标文件的澄清3.2.1在评标过程中,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3.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3详细评审3.3.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3政策性功能(1)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32-采购文件附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B.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政策优惠:,(1)对于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须按照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报价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方法是:计算方法: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8%,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投标人须按照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提交原件(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附件)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33-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4-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35-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监狱企业(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为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监狱企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项目可给予其投标报价8%的扣除;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其投标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其享受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的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4)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节能、环保产品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报价部分节能、环保产品报价加分=报价评标总分值×5%×(节能产品价格+环保产品价格)/报价备注:本项计分以“节能产品投标清单”以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投标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投标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报价部分加分的政策。技术部分节能、环保产品技术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产品价格+环保产品价格)/报价备注:本项计分以“节能产品投标清单”以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投标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投标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技术部分加分的政策。注:投标人所报设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内的环保、节能产品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按附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填写,未按要求提供和填写的,将不给予加分。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国家节-37-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上述政策性功能所需证明材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否则不享受政策性功能。4.评标结果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4.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8-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草案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政府采购服务合同(范本)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住所地:,乙方(中标(成交)投标人):住所地:-39-乙方于年月日参加了组织的“(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确定乙方为项目中标(成交)投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技术标准: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交付1.交付日期:2.交付地点:第四条交付验收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3.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对乙方所提供包装的履约验收要求(必要时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第五条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40-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乙方提出的具体包装要求:,第八条款项支付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2.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完成方案全部后付合同值的15%,剩余部分待服务完成后并通过专家评,审,分两年无息支付。具体付款节点,以财政资金下达时间为准。第九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4.服务范围:负责采购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第十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41-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十一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二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延迟退还投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支付逾期利息。5.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6.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投标人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7.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42-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采购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代理机构份。第十八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第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开展融资业务的。中标(成交)投标人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提前与金融机构进行合同融资商洽,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中标(成交)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投标人的银行账户要与合同融资的回款账户一致。中标(成交)投标人和贷款金融机构要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作为融资质押的信息告知采购人。采购人要从严加强合同付款账户管理,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随意更改合同,付款账户。2.政府采购合同签定后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在合同履约期间,中标(成交)投标人持已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可能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中投标,人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不一致的情形。为支持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合同成功获得银行贷款,采购人应积极协助投标人及时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的投标人收款银行账户,保障投标人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一致。3.当中标(成交)投标人成功获批银行贷款后,采购人还应根据信息公开平台推送的“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未看见“确认单”信息为由,不经贷款银行同意擅自更改合同账户、非法支付项目资金,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中标(成交)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43-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4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日照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和《日照市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方案(2025—2035年)》编制服务项目投标文件(共册,第册)项目编号:投标包号:第包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45-目录1.投标函…………………………………………………………………………………………………X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X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X4.联合体协议书(若有)……………………………………………………………………………………X5.投标保证金(若有)……………………………………………………………………………………X6.投标报价表……………………………………………………………………………………………X7.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X8.详细技术响应…………………………………………………………………………………………X9.投标文件附表……………………………………………………………………………………………X10.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X(此目录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编制的投标文件实际内容编排目录)-46-1.投标函(采购人名称):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2.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4.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依法选择中标人的权利。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我方若未成为中标单位,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47-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上述人员系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签署上述采购活动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此处附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特别说明: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须出具此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报。-48-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授权代表在参加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一经发出,人员不得变更。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此处附贴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特别说明:1.授权委托人参加本项目报价的,须出具此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或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报价。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须严格遵守此格式,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报价。-49-4.联合体协议书(若有)(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单位一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成员单位二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年月日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编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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