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招标公告(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温州市龙湾区水利局)2025)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项目概况
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 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BH-20250414001
项目名称: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磋商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大厦4层)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温州市龙湾区水利局)
地 址: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65号温州银行龙湾大楼70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962100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962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建设总部大楼4楼
传 真:0577-86888301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757781806/0577-86861010
质疑联系人:陈理光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86101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终稿).doc405K

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终稿).doc

龙湾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WZBH-20250414001项目名称: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五月目录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8一说明8二采购文件8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2五开标13六磋商14七定标及授予合同17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19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2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50第六部分磋商原则及方法53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的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必须响应。各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12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7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项目概况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7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ZBH-20250414001项目名称: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000000最高限价(元):1000000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10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5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磋商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5月27日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大厦4层)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无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温州市龙湾区水利局)地址: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65号温州银行龙湾大楼706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962100质疑联系人:李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869621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建设总部大楼4楼传真:0577-86888301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757781806/0577-86861010质疑联系人:陈理光质疑联系方式:0577-8686101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1561,0577-8550156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单位: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962100 地址: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65号温州银行龙湾大楼706室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建设总部大楼4楼联系人: 潘先生联系电话: 17757781806/0577-868610103项目名称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编号:WZBH-20250414001 4采购内容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具体技术要求及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部分。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5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一年6供应商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3.特殊资格条件:无。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理由:本项目为保证服务的完整性,必须为供应商直接提供实施服务,不适合联合体响应。技术支撑服务对接等方面出现复杂性和不一致性,进而影响服务响应速度、整体服务质量,难以满足本项目对服务高效性的要求。)□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8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9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0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 9:3011分包☑允许¨不允许12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磋商小组判断,细微偏差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磋商小组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审及磋商办法。1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4投标保证金不提交15磋商响应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标、报价标三部分组成。16磋商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1)单位公章(电子签章);(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单位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否则视为无效印章。17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建设总部大楼4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供应商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未成功办理供应商报名手续的;4.超过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5.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标评审及磋商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磋商响应)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开标时间和评标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5月27日9:3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评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建设总部大楼4楼 19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止,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0磋商评审程序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2)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3)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4)如有必要,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线上磋商;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提交二次(最终)报价;6)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标及报价标评分结果;7)磋商小组编写磋商评审报告。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性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2原 件□提交,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不提交23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24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2. 满足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优惠扶持。3.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4.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25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694422878@qq.com。26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7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8电子招投标特殊情况处理方式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供应商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9采购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玖仟贰佰元整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支付,该服务费须计入投标报价。(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代理机构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30所属行业(1)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和实施的。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合格供应商要求以本项目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表述为准。3.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五。4.磋商响应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6.质疑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6.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内容及签署等相关要求请参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6.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6.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7.投诉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8.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公告附件,潜在供应商在收到该公告附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8.3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政采云”(http://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分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9.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9.3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9.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0.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0.1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10.1.1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须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 容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3资格条件承诺函4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5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1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10.1.2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标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格式自拟2投标函3技术要求应答表、商务条款偏离表4投标技术方案(以下内容格式自拟)4.1对本项目的理解、涉水监督实施方案、水资源服务实施方案、水土保持服务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4.2技术服务团队的管理组织、项目实施规范和管理制度4.3项目验收质量标准及方案4.4质量保证服务计划、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5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内容,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6投标人参照本项目评分细则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信技术证明文件备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承诺: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10.1.3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标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开标一览表2分项报价表1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11.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1.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11.3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1.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1.5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1.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12.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要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款;12.2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电子签章),并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签章)。12.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13.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13.1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款;13.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13.3“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4.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14.1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款。15.投标报价15.1供应商应报出本项目培训内容所包含的所有单价和总价,并且报出价格组成表,对于供应商价格组成表中未列出的项目或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在合同执行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15.2本项目为单价合同,按实结算。15.3供应商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以含在投标总价中。15.4供应商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15.5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5.6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15.7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15.8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16.供应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成交供应商未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磋商小组确认属实的。(4)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7.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17.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9.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0.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0.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21.磋商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21.1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五开标22.开标形式22.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3.开标准备23.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3.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4.开标流程1)投标截止时间后,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招标采购单位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05606728@qq.com。3)就价格、服务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磋商,供应商逐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供应商作出最终承诺和最后报价。所有二次(或最后)报价、询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请各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请提前检查“政采云”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已勾选上。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4)在系统上录入最后报价情况。5)磋商小组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5.供应商资格审查25.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5.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磋商小组进行后续评审。2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六磋商26.磋商小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7.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磋商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评审无关人员透露。如果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8.磋商和评审28.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8.2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小组提出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在磋商结束前,对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相关内容在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最终确认承诺,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签章),但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CA电子公章)。28.3▲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磋商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磋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28.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如有必要,所有成员按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封闭式磋商。磋商内容包括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水平和保障措施、服务期限、服务方案、履约能力、培训计划、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磋商和综合分析考评,以确定是否满足采购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经电子签章的政采云平台上传文件,下同),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磋商轮次最多不超过3轮。28.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8.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28.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外。28.8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29.▲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章的;2)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3)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扫描件的;4)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5)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大小写不一致的除外)。7)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9)磋商响应文件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等让利方式报价;10)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11)磋商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1本项目采购由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综合得分前两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成交备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前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2.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1)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为2家,则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相关规定继续评审磋商程序,按照两名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排名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成交备选供应商。2)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仅有1家,本项目流标,应重新组织采购流程。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不向落选的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也不公布评审磋商过程中的相关细节,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34.评标细则详见“磋商原则及方法”。35.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35.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5.2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七定标及授予合同36.确定成交供应商36.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36.2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上公示成交结果,采购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36.3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6.4各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7.签订合同37.1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37.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37.3拒签合同的责任37.4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38.成交供应商有以下情况的,则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将其成交资格转交成交备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项目采购流程:1)成交供应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3)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成交供应商确实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39.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1、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3、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人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7)《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8)《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扶持政策(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扣除):(1)《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1)5.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扣除):(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6.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扣除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扣除):(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7.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投标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价格扣除。8.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1.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1.1.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说明:如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但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本部分要求的内容相一致。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编制的内容、形式和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服务期自签订之日起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参考计划进度:序号项目成果提交时间12025年度龙湾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技术服务2026年5月底前22025年度龙湾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图斑核查技术服务2026年5月底前32025年度龙湾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水监督技术服务2026年5月底前42025年度龙湾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水图斑核查技术服务2026年5月底前52025年度龙湾区水资源类项目技术支撑服务(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水资源部分、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水保部分、用水总量统计、水资源公报、水资源管理年报等)2026年5月底前6一户一档日常更新维护2026年5月底前7取水许可延续评估2026年5月底前8取水监控租赁运行维护(约14个监控点;为长期取水用户申请取水实时监控装置(电子证的操作);协助处理非法取水举报件)2026年5月底前9编制县域可用水量报告,开展县域水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2025年10月底前上述成果提交时间应根据上级相关单位或者业主要求进行调整。三、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检查乙方项目组的组成和人员到位情况、人员稳定情况,考核主要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能力,如因人力、能力不足致使工作不能按计划完成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调整相应的技术人员。2.在阶段审查或工作检查中,有权对乙方不胜任的人员发出撤换的指令,对不能胜任合同职责的,甲方有权给予处罚,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进度延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将此不胜任的部分另行指定其它单位完成,费用从原合同价中开支。3.检查乙方是否按进度计划及要求开展规划,是否落实了进度控制的各项措施,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给予处罚。4.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提出本合同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乙方应予以执行,所发生费用,经双方协商解决。5.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6.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费用。7.甲方对编制过程中的决策、控制、实施等环节实行全面管理,协调和监督研究工作开展,进行中间检查,组织成果评审。8.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甲方原因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费用。四、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有权按合同规定提出本项目支付申请。2.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在合同规定的由甲方提供的资料范围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资料。3.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各项审批和各阶段成果审查工作。4.有义务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5.有义务满足甲方提出的合理的工作要求。6.乙方须建立完善的组织,建立服务人员日常工作程序,配备足够的人员并保持基本稳定。7.乙方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形成相应的管理文件。乙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必须与甲方有关管理制度相适应,确保乙方工作与甲方管理的协调一致。8.乙方必须积极响应各种必要的程序性审查,以及在技术上的调整。整个工作贯穿服务全过程。9.乙方有技术保密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全过程产生及接触的文件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或转让给第三方,如发生此类问题,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10.负责建立技术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照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规定。11.成果方式:序号项目需提交的纸质成果12025年度龙湾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技术服务(约170次)1.检查记录单2.测量复核成果3.年度监督技术服务总结4. 提供全年的档案资料整编22025年度龙湾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图斑核查技术服务(约30次)1.检查记录单2.测量复核成果3.年度监督技术服务总结32025年度龙湾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水监督技术服务(约86次,其中现场检查次数为61次,测量复核为25次)1.检查记录单2.年度监督技术服务总结3.提供全年的档案资料整编42025年度龙湾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水图斑核查技术服务(约30次)1.检查记录单2.年度监督技术服务总结52025年度龙湾区水资源类项目技术支撑服务(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水资源部分、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水保部分、用水总量统计、水资源公报、水资源管理年报等)1.2025年度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自查报告及相关台账2.2025年度龙湾区用水总量统计成果报告3.2025年度龙湾区水资源公报4.提供规上高耗水工业企业用水定额贯标及节水诊断 4个,重点服务业用水定额贯标10个及节水诊断5个的成果报告6一户一档日常更新维护保证日常更新维护7取水许可延续评估完成评估8编制县域可用水量报告,开展县域水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龙湾区县域可用水算确定报告9取水监控租赁运行维护(约14个监控点;为长期取水用户申请取水实时监控装置(电子证的操作);协助处理非法取水举报件)1.保证设备正常运行2.提供证件3.检查记录单除上述外,还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审查意见、考核资料梳理等.五、技术情报和资料保密:乙方所提供的工作成果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如若发生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保证不伤害甲方的利益。乙方所提供的工作成果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擅自提供给第三方。本合同变更,解除及终止,本条款均有效。六、验收、评价方法:以乙方项目投标文件为准。七、报酬及支付方式:本项目报酬为 万元。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2025年12月前支付合同总价的30%; 成果全部提交后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30%的余款。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具体为:(1)2025年度龙湾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技术服务(约170次),合同金额 元(综合单价),单价合同,按次结算。(2)2025年度龙湾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图斑核查技术服务(约30次),合同金额 元(综合单价),单价合同,按次结算。(3)2025年度龙湾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水监督技术服务(约86次,其中现场检查次数为61次,测量复核为25次),合同金额 元(综合单价),单价合同,按次结算。(4)2025年度龙湾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水图斑核查技术服务(约30次),合同金额 元(综合单价),单价合同,按次结算。(5)2025年度龙湾区水资源类项目技术支撑服务(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水资源部分、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水保部分、用水总量统计、水资源公报、水资源管理年报等),合同金额 元(总价),总价合同,按项结算。(6)对取水许可证、取用水档案、计量安装、实时监控建设、水资源费征收等方面工作进行自查,针对薄弱环节,集中精力加以整改,对照《省级取用水户监管档案管理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取用水户监管档案管理,合同金额 元(总价),总价合同,按项结算。(7)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育英儿童医院)、温州市火车头阀门铸造有限公司、温州中港混凝土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永强围垦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开展延续评估,合同金额 ______元(总价),总价合同,按项结算。(8)编制县域可用水量报告,开展县域水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合同金额 元(总价),总价合同,按项结算。(9)取水监控租赁运行维护(约14个监控点;为长期取水用户申请取水实时监控装置(电子证的操作);协助处理非法取水举报件),合同金额 元(综合单价),单价合同,按数量结算,含设备租赁费用。八、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1. 甲方违约1.1甲方未按约定及时提供基础资料,或受客观原因的制约未能履行合同约定职责的,有责任采取措施,消除影响。1.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自身原因,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乙方尚未开始研究工作,不退还甲方己付的合同款;如乙方实际己完成工作量价款大于己付的合同款时,不足部分应由甲方补齐。2. 乙方违约2.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组织保证方面服务,影响履行职责的,应按甲方要求继续履行职责,并接受甲方处罚。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减收或免收研究工作费用,并给予相应损失的赔偿。2.2乙方必须完成约定(分项报价表中)的每项工作内容,如有未完成项,业主有权拒付合同款。2.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因非甲方的原因而产生质量事故、工期延误,造成甲方实际损失或虽未发生实际损失但存有风险,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交相关技术文件、研究报告,影响甲方开展下一步工作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5合同生效后,乙方如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2.6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甲方发出通知后14日内未收到满意的书面答复,甲方将有权视情形在发出通知后28日内或甲方认为合理的时间内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该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即行终止。双方按有效的研究工作量结算费用。若由此而造成甲方重大损失时,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九、合同生效、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1.本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上注明的时间为准。2.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要求变更的申请及变更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3.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4.乙方有故意或恶意违约行为,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合同款作为惩罚。5.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双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7.合同解除后,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损失赔偿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继续有效。 十、风险与保险1.不可抗力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可抗力的解释。2.合同的一方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供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3.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一、争议及解决甲方与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如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温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争议。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2.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3.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政府采购监管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4.双方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经双方认可后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 托 方 甲 方 名称(或姓名)(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联 系 人(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服 务 方 乙 方名称(或姓名) (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 系 人(签章) 住 所(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 帐 号邮政编码567899.0.0.1.110.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3、资格条件承诺函4、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五、中小企业声明函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2.资格条件承诺函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项目投标,现郑重承诺: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即(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2.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项目被授权人及本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接受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投标人全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不提交本承诺书按无效标处理。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此次响应参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不提交本声明书按无效标处理。(商务技术标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标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格式自拟2、投标函3、技术要求应答表、商务条款偏离表4、对本项目的理解、涉水监督实施方案、水资源服务实施方案、水土保持服务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5、技术服务团队的管理组织、项目实施规范和管理制度6、项目验收质量标准及方案7、质量保证服务计划、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8、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内容,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9、投标人参照本项目商务技术评分细则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信技术证明文件附件一投标函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在此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制作。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我方己完全明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1.已详细阅读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2.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3.如中标,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4.同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7.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被通报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有:)或(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处罚)或(在至期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是期限届满,须附相关证明文件)8.在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名单。)9.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授权代表及本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10.有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继续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解释:(1)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不提供投标函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二(1)技术要求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供应商技术响应偏离说 明说明:不填写此表视作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款内容采购文件商务条款描述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说 明1付款方式2服务时间345…………说明:不填写此表视作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投标人同类项目案例情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金额合同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2.每项业绩须根据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细则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投标人不按此要求填写此项内容或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将视为无业绩,不纳入评分范围。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1.一般情况姓 名年 龄学 历毕业学校专 业职 务职 称拟任何职参加工作时间2.个人简历时 间专业工作经历3.项目负责人业绩序号项 目 名 称完成年份获奖情况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项目组服务人员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本工程中的岗位从事专业年限备注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可按此表格复制。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标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标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说明: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大写:小写: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大写:小写:1.此栏内”投标总价”应与分项报价表中“合计价”相一致。2.报价指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单价。3.▲不提供开标一览表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单价(元)数量报价(元)备注12025年度龙湾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技术服务(约170次)170次单价合同,按次结算22025年度龙湾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图斑核查技术服务(约30次)30次单价合同,按次结算32025年度龙湾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水监督技术服务(约86次,其中现场检查次数为61次,测量复核为25次)86次单价合同,按次结算42025年度龙湾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水图斑核查技术服务(约30次)30次单价合同,按次结算52025年度龙湾区水资源类项目技术支撑服务(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水资源部分、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水保部分、用水总量统计、水资源公报、水资源管理年报等)2025年度龙湾区用水总量统计1项总价合同,按项结算2025年度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水资源部分1项总价合同,按项结算2025年度龙湾区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水保部分1项总价合同,按项结算2025年度龙湾区水资源公报(含年报)1项总价合同,按项结算6一户一档日常更新维护1项总价合同,按项结算7取水许可延续评估1项总价合同,按项结算8取水监控租赁运行维护(约14个监控点;为长期取水用户申请取水实时监控装置(电子证的操作);协助处理非法取水举报件)14个单价合同,按个结算9编制县域可用水量报告,开展县域水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1项总价合同,按项结算10其他费用11……总 计 价万元说明:1.分项报价表内合计价应与附件二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相一致。2.不提供此表的报价,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3.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4.投标人必须完成分项报价表中的每项工作内容,如有未完成项,业主有权拒付合同款。5.包括上述工作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如:文本审查意见、考核资料梳理、服务次数增加、点位增加等,费用不再增加。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13.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2025年度龙湾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技术服务。①工作内容包括开展水土流失防治调查与技术评估;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水土保持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复核评估;开展水土保持技术指导与宣贯;分阶段出具相关技术服务;检查发现生产建设活动存在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配合甲方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项目验收期,配合甲方共同参与验收,同时提供技术意见。(暂定监督技术服务总次数为170次(包括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和已报备项目验收核查),具体项目由业主确定,成果提交时间2026年05月底)②提供全年所有项目的档案资料整编二、2025年度龙湾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图斑核查技术服务水利部、省水利厅遥感图斑下发后,及时开展疑似违法违规图斑现场核查,在省水利厅要求时限内完成图斑复核。三、2025年度龙湾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水监督技术服务。①针对涉河涉堤(占用水域)项目审批后的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检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市本级行政许可批文的要求,对照批文逐条核实,在每个项目施工期查看现场及建设项目施工图;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检查总报告,具体内容如下:对项目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后)的核查;对项目测量放样的核查;对项目竣工图的核查;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形成检查总报告,附相应图纸及现场照片。采取先重点、后一般的方式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安排检查项目,优先安排省级审批项目的检查。(暂定监督技术服务总次数为86次,其中现场检查次数为61次,测量复核为25次,具体项目由业主确定,成果提交时间2025年05月底)②提供全年所有项目的档案资料整编四、2025年度龙湾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水图斑核查技术服务根据上级下发的涉水图斑信息,对涉水图斑涉及到的桥梁、闸坝、民房、电站等设施和相关情况进行摸排,将相关图斑精准定位、核查,全面掌握图斑具体情况,并及时整理数据上传系统。五、2025年度水资源类项目技术支撑。1.2025年度龙湾区用水总量统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每个季度辖区内灌溉用水户、自备取水工业企业、自备取水建筑业企业、公共供水户、养殖场、居民样本户、建筑业第三产业、生态环境补水等样本名录用水情况填报,并于年底上报用水总量统计其他相关数据。(统计时间节点为2025年12月31日止,成果提交时间在2026年5月底前提供)2.2025年度龙湾区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水资源部分评估技术支撑。收集、复核、整理省市对考核各项指标的支撑材料,包括规上高耗水工业企业用水定额贯标及节水诊断4个,重点服务业用水定额贯标10个及节水诊断5个、水资源节约、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河湖水域保护、创新工作收集等,编制自查报告。(工作内容时间节点为2025年12月31日止,成果提交时间2026年5月底前)3.2025年度龙湾区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水土保持部分评估技术支撑。收集、复核、整理省市对考核各项指标的支撑材料,包括组织领导机制、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情况、各级下发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图斑核查情况、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备案核查情况、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数据等。(工作内容时间节点为2025年12月31日止,成果提交时间2026年5月底前)4.2025年度龙湾区水资源公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相关工业企业产值、人口、灌溉面积、大小牲畜数量、用水量、供水量等基础数据填报,并按考核要求复核相关用水指标。(工作内容时间节点为2025年12月31日止,成果提交时间2026年5月底前)六、一户一档日常更新维护对取水许可证、取用水档案、计量安装、实时监控建设、水资源费征收等方面工作进行自查,针对薄弱环节,集中精力加以整改,对照《省级取用水户监管档案管理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取用水户监管档案管理。7、取水许可延续评估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育英儿童医院)、温州市火车头阀门铸造有限公司、温州中港混凝土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永强围垦建设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开展延续评估。8、编制县域可用水量报告,开展县域水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可用水量确定工作的通知》(浙水资〔2025〕7号),结合《浙江省可用水量确定技术大纲》开展龙湾区可用水量核算,配合省市完成相关数据,编制《龙湾区县域可用水算确定报告》(工作内容时间节点为2025年10月31日止,成果提交时间2025年10月底前)。九、2025年度取水监控租赁运行维护;为长期取水用户申请取水实时监控装置(电子证的操作);协助处理非法取水举报件。对2025年采用租赁形式的取水监控设备进行维护,(约14个取水监控维护;为长期取水用户申请取水实时监控装置(电子证的操作)并提供证件;协助处理非法取水举报件并提供检查记录单)。为更有效的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咨询单位应选派一名有2年以上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专门对接相应业务。上述工作内容如需在上级的相关系统中进行录入,应一并负责信息录入。系统主要包括浙江省水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水行政执法统计信息直报系统、浙江水资源管理系统、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浙江省水域动态监测下发调查系统等。本次采购包括上述工作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如:文本审查意见、考核资料梳理、服务次数增加、点位增加等,费用不再增加。十、成果要求序号项目需提交的纸质成果12025年度龙湾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技术服务(约170次)1.检查记录单2.测量复核成果3.年度监督技术服务总结4. 提供全年的档案资料整编22025年度龙湾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图斑核查技术服务(约30次)1.检查记录单2.测量复核成果3.年度监督技术服务总结32025年度龙湾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水监督技术服务(约86次,其中现场检查次数为61次,测量复核为25次)1.检查记录单2.年度监督技术服务总结3.提供全年的档案资料整编42025年度龙湾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涉水图斑核查技术服务(约30次)1.检查记录单2.年度监督技术服务总结52025年度龙湾区水资源类项目技术支撑服务(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水资源部分、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水保部分、用水总量统计、水资源公报、水资源管理年报等)1.2025年度自然资源集约利用考核自查报告及相关台账2.2025年度龙湾区用水总量统计成果报告3.2025年度龙湾区水资源公报4.提供规上高耗水工业企业用水定额贯标及节水诊断 4个,重点服务业用水定额贯标10个及节水诊断5个的成果报告6一户一档日常更新维护保证日常更新维护7取水许可延续评估完成评估8编制县域可用水量报告,开展县域水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龙湾区县域可用水算确定报告9取水监控租赁运行维护(约14个监控点;为长期取水用户申请取水实时监控装置(电子证的操作);协助处理非法取水举报件)1.保证设备正常运行2.提供证件3.检查记录单说明:包括上述工作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内容。如:文本审查意见、考核资料梳理、服务次数增加、点位增加等,费用不再增加。1415.第六部分磋商原则及方法一、总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最大限度的保护采购人权益,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二、评审组织评审及磋商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评审及磋商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三、评审及磋商的程序1.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评审磋商办法;2.开启磋商响应文件;3.资格审查;4.磋商、询标(需要时);5.磋商二次报价或最终报价;6.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标评分;7.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提交评审报告。四、评审细则1.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评分(90分)各磋商小组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评定打分并记实名。如任何一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各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内容进行评审、独立打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1)技术部分评分内容分值评审标准对本项目的理解0-4分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理解以及对本项目难点、重点的分析,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评分范围(4,3,2,1,0)。0-3分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工作思路及技术路线,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评分范围(3,2,1,0)。涉水监督实施方案0-9分根据投标供应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是否全面合理、条理性强,工作方案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和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评分范围(9,7,5,3,1,0)。水资源服务实施方案0-9分根据投标供应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是否全面合理、条理性强,工作方案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和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评分范围(9,7,5,3,1,0)。水土保持服务实施方案0-9分根据投标供应商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是否全面合理、条理性强,工作方案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和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评分范围(9,7,5,3,1,0)。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0-3分根据投标供应商进度安排是否合理,符合本项目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评分范围(3,2,1,0)。0-3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是否具有服务项目的相关仪器设备(如交通工具、测量仪器等)、服务项目的及时性响应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评分范围(3,2,1,0)。0-3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是否具有质量管理体系,且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完善与否,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评分范围(3,2,1,0)。(2)商务资信部分评分内容分值评审标准供应商综合实力0-4分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完成的水利类项目获得过省级工程咨询成果奖的每个得1分,获得过全国工程咨询成果奖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供应商业绩0-1分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的得0.5分,最高得1分。注:业绩有效性认定: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0-9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资格证书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资格证书得2分;最多得9分。注:1.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的社保证明,否则本项不得分。涉水监督服务技术能力0-13除项目负责人外:1.涉水监督服务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资格证书得2分;最多得7分;2.项目组成员中,每具有一名工程测量或水利测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得2分,每具有一名工程测量或注册测绘师得1分,最多得6分;注:1.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专业以注册证书或毕业证或上岗证或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2.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的社保证明,否则本项不得分。水资源类服务技术能力0-10除项目负责人外:1.水资源类服务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工程规划)资格证书得2分;最多得7分;2.项目组成员中,每具有一名水文或水资源类工程师职称及以上人员,得1分,最多得3分;注:1.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专业以注册证书或毕业证或上岗证或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2.须提供上述相关人员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的社保证明,否则本项不得分。水土保持服务技术能力0-10除项目负责人外:1.水土保持服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土保持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3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土保持)资格证书得2分;最多得7分;2.项目组成员中,每具有一名水土保持工程师职称及以上人员,得1分,最多得3分;注:1.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专业以注册证书或毕业证或上岗证或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2.须提供上述相关人员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供应商单位的社保证明,否则本项不得分。(1)证明材料以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中加盖有效公章的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为准;(2)业绩评分项,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评标标准要求为准。评标委员会、采购机构在项目评审直至合同签订、履约期间,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合同文本原件,予以确认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理。(3)技术评分标准中,A档一般以该分项方案/措施的表述详尽、科学、操作性强、可信度高等为划分标准;B档一般以该分项方案/措施的表述细致度、可操作性、科学性等方面满足采购需求基本要求为划分标准;C档一般以该分项方案/措施的表述细致度、可操作性、科学性等方面较差为划分标准。2.报价评分(1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1)有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最终报价评分值为满分10分;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分得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2位,价格权值为10%)。3)如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超过最高限价,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4)所有供应商投标报价均超过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或各分项最高限价,项目按流(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程序。3.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技术分和报价分的总和。4.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前两名供应商依次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备选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并提交评审报告。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前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龙湾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WZBH-20250414001项目名称: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五月目录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8一说明8二采购文件8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2五开标13六磋商14七定标及授予合同17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19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2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50第六部分磋商原则及方法53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的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必须响应。各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12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7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项目概况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7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ZBH-20250414001项目名称: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000000最高限价(元):1000000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10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1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5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仅需浏览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磋商文件”直接下载磋商文件浏览)。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5月27日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大厦4层)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投标响应。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其他事项:无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温州市龙湾区水利局)地址: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65号温州银行龙湾大楼706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962100质疑联系人:李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869621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建设总部大楼4楼传真:0577-86888301项目联系人(询问):潘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757781806/0577-86861010质疑联系人:陈理光质疑联系方式:0577-8686101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01561,0577-8550156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单位: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7-86962100 地址: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65号温州银行龙湾大楼706室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建设总部大楼4楼联系人: 潘先生联系电话: 17757781806/0577-868610103项目名称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编号:WZBH-20250414001 4采购内容2025年度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具体技术要求及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部分。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5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一年6供应商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3.特殊资格条件:无。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理由:本项目为保证服务的完整性,必须为供应商直接提供实施服务,不适合联合体响应。技术支撑服务对接等方面出现复杂性和不一致性,进而影响服务响应速度、整体服务质量,难以满足本项目对服务高效性的要求。)□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8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9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0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 9:3011分包☑允许¨不允许12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磋商小组判断,细微偏差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磋商小组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审及磋商办法。1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4投标保证金不提交15磋商响应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标、报价标三部分组成。16磋商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1)单位公章(电子签章);(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单位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否则视为无效印章。17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建设总部大楼4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供应商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未成功办理供应商报名手续的;4.超过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5.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标评审及磋商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磋商响应)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开标时间和评标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5月27日9:3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开标评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建设总部大楼4楼 19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止,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0磋商评审程序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2)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3)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4)如有必要,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线上磋商;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提交二次(最终)报价;6)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标及报价标评分结果;7)磋商小组编写磋商评审报告。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2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性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2原 件□提交,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不提交23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24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2. 满足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优惠扶持。3.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4.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25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694422878@qq.com。26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7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8电子招投标特殊情况处理方式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供应商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9采购代理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玖仟贰佰元整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支付,该服务费须计入投标报价。(2)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代理机构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30所属行业(1)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第一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和实施的。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合格供应商要求以本项目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表述为准。3.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五。4.磋商响应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6.质疑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6.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内容及签署等相关要求请参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6.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6.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7.投诉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8.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公告附件,潜在供应商在收到该公告附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8.3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政采云”(http://www.zcygov.cn)。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9.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分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9.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9.3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9.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0.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0.1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10.1.1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须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 容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3资格条件承诺函4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5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1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10.1.2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标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格式自拟2投标函3技术要求应答表、商务条款偏离表4投标技术方案(以下内容格式自拟)4.1对本项目的理解、涉水监督实施方案、水资源服务实施方案、水土保持服务实施方案、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4.2技术服务团队的管理组织、项目实施规范和管理制度4.3项目验收质量标准及方案4.4质量保证服务计划、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5资信证明文件(本部分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内容,各供应商参照评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6投标人参照本项目评分细则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信技术证明文件备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承诺: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10.1.3磋商响应文件报价标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1开标一览表2分项报价表11.磋商响应文件编制11.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1.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11.3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1.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1.5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1.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12.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要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7款;12.2磋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电子签章),并时加盖供应商公章(电子签章)。12.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13.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13.1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款;13.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13.3“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14.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14.1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款。15.投标报价15.1供应商应报出本项目培训内容所包含的所有单价和总价,并且报出价格组成表,对于供应商价格组成表中未列出的项目或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在合同执行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15.2本项目为单价合同,按实结算。15.3供应商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以含在投标总价中。15.4供应商必须按第三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15.5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5.6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15.7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15.8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16.供应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成交供应商未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供应商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磋商小组确认属实的。(4)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7.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17.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8.1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9.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0.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0.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21.磋商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21.1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五开标22.开标形式22.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3.开标准备23.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3.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4.开标流程1)投标截止时间后,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招标采购单位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05606728@qq.com。3)就价格、服务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进行磋商,供应商逐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供应商作出最终承诺和最后报价。所有二次(或最后)报价、询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请各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请提前检查“政采云”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已勾选上。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4)在系统上录入最后报价情况。5)磋商小组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5.供应商资格审查25.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5.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磋商小组进行后续评审。2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六磋商26.磋商小组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7.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磋商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评审无关人员透露。如果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8.磋商和评审28.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8.2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小组提出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在磋商结束前,对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相关内容在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最终确认承诺,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签章),但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CA电子公章)。28.3▲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磋商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磋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28.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如有必要,所有成员按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封闭式磋商。磋商内容包括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水平和保障措施、服务期限、服务方案、履约能力、培训计划、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磋商和综合分析考评,以确定是否满足采购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经电子签章的政采云平台上传文件,下同),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磋商轮次最多不超过3轮。28.5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8.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28.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外。28.8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29.▲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章的;2)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3)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扫描件的;4)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5)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大小写不一致的除外)。7)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9)磋商响应文件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等让利方式报价;10)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11)磋商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1本项目采购由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综合得分前两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成交备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前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2.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1)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为2家,则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相关规定继续评审磋商程序,按照两名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排名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成交备选供应商。2)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仅有1家,本项目流标,应重新组织采购流程。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不向落选的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也不公布评审磋商过程中的相关细节,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34.评标细则详见“磋商原则及方法”。35.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35.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5.2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七定标及授予合同36.确定成交供应商36.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36.2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上公示成交结果,采购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36.3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6.4各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7.签订合同37.1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37.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37.3拒签合同的责任37.4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38.成交供应商有以下情况的,则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将其成交资格转交成交备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项目采购流程:1)成交供应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3)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成交供应商确实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39.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1、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3、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字:年月日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人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7)《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8)《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资源水保及水政监管等项目工作技术支撑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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