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执勤车、特种车 执法执勤车招标公告(庆云县公安局2025)
庆云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特种车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庆云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特种车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云县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q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23000202502000023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ZSQYZC-20250356 项目名称:庆云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特种车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53.78万元 最高限价:153.78万元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缓解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特种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况差且维修成本高的现状,提升基层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和工作效率,现预采购执法执勤车共计11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次采购货物和实施服务的能力,并承诺履行本次采购各项规定;(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云县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qy/) 方式:①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dzzf)。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③采购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可系统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庆云县公安局 地址:德州市庆云县学苑路1369号 联系方式:0534-3321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世纪金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天衢新区崇德四大道 联系方式:19106373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经理 电话:19106373885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采购需求方案.pdf操作手册.zip 发布人:山东世纪金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6日
项目编号:SDGP371423000202502000023DZSQYZC-20250356庆云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特种车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货物类)磋商文件采购人:庆云县公安局代理机构:山东世纪金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5月16日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公开报价六、磋商步骤和要求七、确定成交八、签订合同九、履约保证金十、质疑第三章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一、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二、其他要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初步评审二、详细评审第五章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二、报价一览表文件三、资格证明文件四、商务部分五、技术部分六、服务部分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庆云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特种车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云县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q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23000202502000023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ZSQYZC-20250356项目名称:庆云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特种车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3.78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53.78万元采购需求:为进一步缓解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特种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况差且维修成本高的现状,提升基层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和工作效率,现预采购执法执勤车共计11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供货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次采购货物和实施服务的能力,并承诺履行本次采购各项规定;(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5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云县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qy/)方式:①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dzzf)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③采购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可系统提交。五、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庆云县公安局地址:德州市庆云县学苑路1369号联系方式:0534-33210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世纪金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天衢新区崇德四大道联系方式:1910637388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贾经理电话:19106373885九、发布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云县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qy/)发布。十、监督机构:庆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电话:0534-3666116十一、重要说明:1.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及投标:未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的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关于进一步精简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流程的通知》(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并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左侧系统入口的“主体注册”栏目免费注册。已办理完成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参与投标;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电话:0534-2223105。2.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指南》(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18505342483。3.澄清答疑文件下载:磋商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参与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磋商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电子投标培训:供应商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网络教程培训,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电子交易系统使用视频教程》(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下载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庆云县公安局地址:德州市庆云县学苑路1369号联系人:窦先生联系电话:0534-3321080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山东世纪金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天衢新区崇德四大道联系人:贾经理联系电话:19106373885电子邮箱:sdsjjh888@163.com3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庆云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特种车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23000202502000023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ZSQYZC-20250356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已落实□未落实5分包情况☑不分包□分包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4)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5)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格式后附);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6供应商资格要求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格式后附);(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说明:1.郑重提醒各供应商,须将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按照要求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未按要求提交的做无效标处理。专家在审查时以各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之外提供的资料将不予认可,若资格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报价处理。2.以上证件(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上述要求的自成立之日算起。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4.除本磋商文件特殊要求外,所有证件所记载名称须与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名称发生变更的提供核准部门的相关证明)。5.郑重提醒:投标截止时间后,恕不接受任何与投标、评标有关的资料,供应商须对提供的合同及证书等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涉嫌造假按废标处理,贯穿始终,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7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是□√否8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是□√否9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统一组织10澄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5日前(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供应商提出的问题而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供应商有约束力。注:发出的澄清修改文件为(.DZCF文件)格式,供应商须使用最新的澄清修改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2响应文件形式响应文件形式为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DZTF文件),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需使12响应文件形式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获取地址: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13递交响应文件形式与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响应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4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详见“磋商邀请”开启地点:详见“磋商邀请”解密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1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15节能、环保政策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1.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2.经磋商小组认定通过的节能、环保产品,加分幅度为: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分加分幅度:(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分加分幅度:(4)%;节能产品价格分加分幅度:(4)%(强制节能产品除外);节能产品技术分加分幅度:(4)%(强制节能产品除外)。注:投报节能、环保产品的,须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否则不予认可。1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执行;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执行;4、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10)%的扣除;注:供应商所投采购标的由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5、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本项目拟采购货物所属行业为:制造业。17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18评审方法1.□√资格后审□资格预审2.□√综合评分法注:磋商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得分高低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价格较低的一方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方案较优的一方排序在前,若技术标得分相同,由评委投票确定。成交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定标原则: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或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采购活动)。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19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20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20915元,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注:代理服务费不单独列支,由供应商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21付款途径财政支付2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并供货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剩余10%一年后支付。23质保期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5是否需要提交样品□√不需要□需要,样品要求如下:26最高限价本包最高限价为1537800.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注: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供应商各轮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二轮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一轮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二次报价时限(20分钟)内未进行二次报价的,其最终报价按供应商第一次报价为准。27信用查询1.信用查询渠道: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代理机构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27信用查询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渠道查询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信用网站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28报价说明1.供应商在报价中应报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单价、合价及总报价。为完成本项目供货全部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费、设备费、运输费(运达指定地点)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可能发生的技术指导费用、培训费、保修费、装卸、保管费、抽样检测、检验、利润、税金、验收以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满足要求的全部费用。2.供应商报价时应结合具体情况、市场行情和企业现状,但不得低于成本价。供应商在报价中应报出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价格。3.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必须提供材料的品牌及规格型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使用。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产品、设备或提供的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质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供应商必须更换,直至满足使用要求。供应商因更换材料、产品、设备或提供的生产厂家产生的费用,采购人不予变更。5.如磋商小组会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已完成的类似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及甲方出具的诚信履约证明)。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30分钟)未作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29其他1、各供应商必须针对该项目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响应文件均必须满足磋商文件制作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2、资信证明材料的公开:为增加投标活动的公开性,以便于社会监督,成交单位的部分资信证明材料将在中心网站上与成交公告同步公开,公开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小微企业或监狱(戒毒所)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资料、涉及加分相关资料(业绩、资质、证书、人员等),其中,涉及隐私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前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免于公开,否则视为无异议;3、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一经发现,29其他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投标处理。4、本项目进行远程开标,仅需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上传加密版的响应文件,其他形式的文件均不需要提交,本项目开标后各供应商将PDF格式响应文件及项目评分标准中涉及到的加分相关资料(业绩、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整理为word版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dsjjh888@163.com,以便留存。5、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时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接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有关开标现场的任何异议。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中授权代表人或代理人必须与报价文件中授权代理人为同一人,且须提供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自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质疑函递交方式:书面送达代理公司(不含电子邮件、邮寄、快递形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详见本采购文件。注:1、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说明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项。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2.3“磋商货物”指磋商文件第三章所述所有货物。2.4“供应商”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2.5“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指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一致的供应商电子签章。2.6“电子响应文件”指利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响应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1.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1.3符合“磋商邀请”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3.1.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1.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1.6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2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3.2.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3.1.2规定。3.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内容提交,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响应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2.7对联合体响应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均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4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4.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报价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响应文件分为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答疑及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时限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供应商及时通过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疑问接受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7.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供应商澄清的问题,而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磋商文件的补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7.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7.4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进行发布,请供应商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供应商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磋商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7.5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7.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7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8.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成交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3无论磋商文件第3章项目“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组成及编制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2响应文件由封面、报价一览表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部分、报价部分、技术部分、服务部分组成。9.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9.3.1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9.3.1.1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应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9.3.1.2电子招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无效。9.3.1.3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响应文件,并可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导出的PDF格式的响应文件,供供应商使用。10.报价10.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10.3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中的规定。10.4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分项报价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10.5本次竞争性磋商将有两次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认定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供应商通过【网上报价】功能进行第二次报价,未解密前第二次报价显示为****,由磋商小组组长统一对二次报价进行解密;除采购内容发生变更外,报价单位对同一项下内容只允许唯一报价,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1.响应文件有效期11.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响应保证金12.1不收取响应保证金。13.响应文件的制作13.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1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DZTF文件),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13.2电子响应文件封面应由供应商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响应文件指定位置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3.3响应文件因编制混乱、响应错误、表达不清等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递交14.1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15.响应截止15.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15.2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6.1采购人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接收响应文件。16.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撤回。16.3如果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6.4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公开报价17.公开报价17.1采购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时间和地点组织报价,报价过程同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17.2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17.3报价时,工作人员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供应商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全部供应商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系统予以公开唱标。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退回。17.4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和报价记录有疑义,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询问。六、磋商步骤和要求18.组建磋商小组18.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9.资格审查19.1磋商项目报价结束后,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3采购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3.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3.2采购人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截止时点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19.4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内容审查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19.4.1适用承诺制的情形在项目资格审查环节,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的供应商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且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4.2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形对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承诺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审查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0.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的角度对磋商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响应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将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澄清/优化】功能中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澄清/优化】功能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0.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响应认定为响应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5如采购人所采购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1.响应偏离21.1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响应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的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3)未按规定提供强制节能产品;(4)不接受进口产品,提供了进口产品的;(5)“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中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7)响应有效期不足的;(8)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9)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10)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标标准见磋商文件第4章: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适用的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七、确定成交27.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7.1磋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4章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28.确定成交人28.1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第4章规定的评标方法确定成交人。29.发出成交通知书29.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八、签订合同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30.2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如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九、履约保证金31.履约保证金31.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成交人退还履约保证金。十、质疑32.质疑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2.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第三章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缓解县公安局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况差且维修成本高的现状,提升基层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和工作效率,现预采购执法执勤车及特种车共计11辆,预算金额153.78万元。二、采购项目清单采购车辆参数项目参数采购数量单位长度(mm)≧479011辆宽度(mm)≧1830高度(mm)≧1730轴距(mm)≧2800★车身结构5门7座MPV轮圈≧16寸铝合金轮毂排量(cc)≧1497最大功率(kw)≧130最大扭矩(N.m)≧270燃油及排放标准汽油国VI★变速箱7档双离合进气形式涡轮增压轮胎规格215/60R16转向电动助力转向安全气囊两气囊制动系统前通风盘式/后盘式空调系统双区自动恒温空调悬挂系统后扭力梁式悬挂胎压监测功能胎压报警驱动方式前置前驱注:以上所有车辆报价为整装报价,包含购置税、车险、上牌、警用标识和警灯警报等全部车辆合法上路行驶的费用;所有车辆需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警车改装,改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警灯警报、车辆整体喷漆等;其中10辆车需要改装警车,1辆不需要。本项目采购所有车辆除正常售后服务外,另需每月上门对所有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服务一次。三、其他要求1、本项目所投报价含设备价款(含必备的附件、如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车辆购置税、保险[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每个座位≥5万)]、上牌费、调试费、培训费、验收检测费(含质保期)、售后服务、维修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报价总价应包括上牌、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改装、检验、运杂、装卸车、安装、配合、技术培训、检验检测、验收、履约期内物价波动、质保期内除《车辆保养手册》规定以外的维修费,等零配件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2、如对本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初步评审评审方式序号评审因素资格评审1响应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财务状况报告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符合性评审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3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4未标明接受进口产品,投报进口产品的5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7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响应有效期不足的10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二、详细评审本项目评审方法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8项的规定。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分值技术部分(28分)车辆性能参数1.根据所投车辆的安全性、人性化配置、易维护性等因素等情况综合评价:(1)根据供应商所报车辆的安全性在1-4分之间进行打分,本项缺失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所报车辆的人性化配置在1-4分之间进行打分,本项缺失不得分;(3)根据供应商所报车辆的易维护性在1-3分之间进行打分,本项缺失不得分;2.根据所投车辆的控制系统及车辆整体操控、驾驶节能环保性等因素等情况综合评价:(1)根据供应商所报车辆的控制系统在1-4分之间进行打分,本项缺失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所报车辆的整体操控在1-3分之间进行打分,本项缺失不得分;(3)根据供应商所报车辆的驾驶节能环保性在1-3分之间进行打分,本项缺失不得分;3.根据所投车辆的备品备件齐全性、通用性等因素等情况综合评价:(1)根据供应商所报车辆的备品备件齐全性在1-4分之间进行打分,本项缺失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所报车辆的备品备件通用性在1-3分之间进行打分,本项缺失不得分;28分服务部分(42分)供货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供货组织方案、供货流程、在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的时间进度计划等进行综合评价:内容详实、相应环节的实施措施清晰、各环节措施有力、时间进度计划文字或表格内容清晰且安排合理的酌情打分7-9分;内容较为详细、各环节均有实施措施和保障措施、有较为清晰的时间进度计划说明的酌情打分4-6(含)分;内容较为概括、各措施描述不详细、时间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要求酌情打分0-3(含)分;缺项不得分。9分质量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的完善程度、科学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价: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的完善程度在1-4分之间进行打分,本项缺失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的科学合理性在1-3分之间进行打分,本项缺失不得分;7分售后服务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处理方法、紧急故障处理预案、质保年限等方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在1-3分之间进行打分,本项缺失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人员的配备情况在1-3分之间进行打分,本项缺失不得分;3、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响应程度在1-3分之间进行打分,本项缺失不得分;4、根据供应商的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在1-3分之间进行打分,本项缺失不得分。5.根据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优化建议及承诺方案在1-4分之间进行打分,本项缺失不得分。16分优惠条件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优惠条件进行评分:A.车辆增值服务;B.便于采购人使用车辆的便捷操作方式;C.设备质量等方面的优惠条款。满分6分,每缺一项减2分,每出现一处不完善或不合理减1分。没有该项内容,得0分。6分备品备件备品备件供应、应急措施、定期巡检等方案承诺在1-4分之间进行打分,本项缺失不得分。4分价格部分(30分)响应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符合小微企业标准要求的最终评标价格)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30%×100。30分合计100注: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供应商参与评审的最后报价为按照小微企业(含视同小微企业情形)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供应商参与评审的最后报价的计算公式为:供应商参与评审的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小微企业扣除价格以上各部分价格计算时均保留到单位分,分以后部分“四舍五入”。3、经磋商小组认可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按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予以加分,加分计算公式为: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分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报价/首次报价)*价格分*加分幅度;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分加分=(环境标志产品报价/首次报价)*技术分*加分幅度;节能产品价格分加分=(节能产品报价/首次报价)*价格分*加分幅度;节能产品技术分加分=(节能产品报价/首次报价)*技术分*加分幅度。三、响应无效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1、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的;2、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3、供应商不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报价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8、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最高限价的;9、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中必须满足的技术参数或要求实质性不响应的;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12、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3、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第五章合同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月日(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为准)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项目(/)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供货内容和范围:二、供货期。三、质量标准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日(电子签章)期:年月日31二、报价一览表文件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报价(金额)小写:大写:交货期质保期对磋商文件的认同程度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资格证明文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3.联合体响应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上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的在下面签章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响应,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在参加×××(采购内容)的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6.财务状况报告备注:具体要求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规定。(附对应的相关扫描件)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和采购文件关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要求。特此承诺。我方对上述承诺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承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8.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资质等级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注册资金开户银行开户账号经营范围备注8.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本承诺书声明:本公司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做出如下承诺:本公司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随时接受采查验证。如违法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山东省和德州市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予以公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无可不填报):另外,如需,本公司将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或说明材料,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用工合同等材料。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日期:(电子签章)年月日9.法律法规对相应货物规定的条件等其他内容四、商务部分11.响应书响应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据此,宣布同意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2)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3)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4)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5)我方保证所报货物是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6)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手机:(若为法定代表人响应、或自然人响应的,请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手机。)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2.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含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12.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12.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分项报价表报价分析表项目名称:×××,价格单位:序号货物名称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小计合计(金额)小写:大写: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14.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XX序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注册商标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单价(元)小计(元)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合计注: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3、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如所投产品没有环保产品,应在表格中注明“无”。4、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15.节能产品明细表节能产品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XX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单价(元)小计(元)节能产品价格合计注: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确定。2、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须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3、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如所投产品没有节能产品,应在表格中注明“无”4、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16.商务部分的其他证明材料(1)企业获得奖项序号奖项名称颁奖部门获奖日期备注注:后附相关扫描件或声明政府采购项目需求采购单位:庆云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金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庆云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特种车采购项目(二次)编制时间:2025年05月16日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为进一步缓解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特种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况差且维修成本高的现状,提升基层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和工作效率,现预采购执法执勤车共计11辆,预算金额为153.78万元。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其他标准:执行其他相关标准。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6.1交付或实施时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6.2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7.1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它相关现行标准。7.2服务期限: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7.3服务效率: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所需要的服务。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售后服务:满足采购文件相关要求;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三、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单位:庆云县公安局联系人:窦先生电话:0534-3321080地址:德州市庆云县学苑路1369号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金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贾女士,电话:19106373885地址:山东省德州市interf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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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执法执勤车、特种车 执法执勤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