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学生宿舍改造招标公告(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行学生宿舍改造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行学生宿舍改造 JSZC-320400-ZHWF-C2025-0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29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00-ZHWF-C2025-0006
项目名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行学生宿舍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项目最高限价(如有):3493985.83元
采购需求:
(1)工程地点:工行学生宿舍
(2)质量等级要求: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质保期:2年
(4)本次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项目专门面向 ■ 中小 □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资质类别、等级: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b.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c.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磋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e.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f.供应商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g.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2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注册建造师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近三个月缴纳凭证(自磋商之日起往前推),成交后不得更改项目负责人。
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投标人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2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5-2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顺园路15号办公楼4楼开标室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19-85588120,其他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常州市局前街185号
联系人:谈先生
联系电话:13685234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正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顺园路15号办公楼4楼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519-86665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话:0519-86665899
附件:
JSZC-320400-ZHWF-C2025-0006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行学生宿舍改造
品目
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常州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16: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开标室
预算金额
¥3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19-86665899
采购单位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常州市局前街1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506123519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正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顺园路15号办公楼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工
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行学生宿舍改造项目编号:JSZC-320400-ZHWF-C2025-0006采购人: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正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第四章采购需求38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9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行学生宿舍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400-ZHWF-C2025-00062.项目名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行学生宿舍改造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5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3493985.83元5.采购需求:(1)工程地点:工行学生宿舍(2)质量等级要求: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3)质保期:2年(4)本次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6.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3.1供应商资质类别、等级: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b.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c.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磋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e.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f.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g.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3.2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注册建造师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近三个月缴纳凭证(自磋商之日起往前推),成交后不得更改项目负责人。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北京时间)。2.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3.方式:投标人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5年5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19-85588120,其他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局前街185号电话:谈先生1368523494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正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顺园路15号办公楼4楼联系方式:0519-866658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工电话:0519-86665899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1项目属性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工程2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 否3现场考察■ 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联系人:谈先生13685234941。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30)□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磋商前答疑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4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5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本项目采用至少二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作为首次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评分依据。1.本项目磋商总价应包括为完成该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本工程磋商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根据最新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提供):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乙供主要材料及设备价格表等。3.本项目磋商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4.供应商所填报的各项基价中的各种材料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报综合单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和自己的承受能力。5.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结算原则为:由承包方根据变更工程资料及原磋商响应文件的计价条件及方法编制报价,经发包方、监理、审计部门审核后按优惠让利幅度作为结算价。优惠让利幅度(F)=【控制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明文施工费、规费税金)-成交金额(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明文施工费、规费税金)】/【控制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明文施工费、规费税金)】6.代理机构反对盲目压低报价。7.磋商报价的编制要求:7.1 磋商报价应该是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总和,是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附属资料所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的体现,其应包括按设计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规费及税金等,同时应考虑承担合同所示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以及可能因工程量的调整及实施项目的变更而引起的价格调整风险。综合单价为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7.2 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编制磋商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供应商在进行工程量清单采购的磋商报价时,不能进行磋商总价的优惠让利,供应商对磋商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不可竞争费不得优惠让利。7.3 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材料暂估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预留金均不能优惠,虽在磋商时计入供应商的报价中,但不应视为供应商所有。7.4 工程量清单是按建设方提供相关的图纸、规范、标准图集和技术资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营改增后调整内容、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建(2016)94号文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的通知、江苏省现行专业计价定额材料含税价与除税价表、江苏省机械台班计价定额含税价与除税价表、江苏省及常州市有关现行文件编制。施工中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在制作、运输、安装中等发生的一切损耗应包括在报价内。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供应商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在合同约定的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7.5 不可竞争费的计取按现行文件规定和清单、纪要的规定执行,具体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暂列金额、暂估价(费率见后工程量清单),不得更改。“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外的其他费率均为可竞争费率,由供应商根据各自情况自报并计入磋商总价。特别强调:为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围墙 (围挡)、工地施工过程管理、渣土装载运输等,应认真落实执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有关费用承包人须在项目措施费中落实。 7.6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7.7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最新计价规范综合单价组成内容,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述确定综合单价(当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综合单价中应考虑磋商响应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费用。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7.8 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进行相应的调整。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下列原则调整: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调整(按报价中费率最低执行);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供应商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采购人、监理、审计部门确认后调整。7.9 除非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修改,否则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7.10 以暂估项目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组织招标。7.11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中提供材料(设备)备选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的,应在备选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范围内自行选择一款并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组价、报价。凡清单中提供可选品牌的材料(设备),磋商报价的“供应商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中应注明供应商所选择的材料(设备)的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 ,未注明上述信息的,视为供应商同意由采购人选择相应材料(设备)的品牌(或规格、型号、产地) ,但材料(设备)价格不予调整。因可选品牌材料(设备)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异所引起的价格差异由供应商在磋商报价时综合考虑。成交后,供应商不得因此提出价格调整的要求。代理机构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认为已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所有项目。凡设计图纸已指明的工程或完成图纸所示的附属工程、相关工程、衔接与后续工程所需的费用,供应商应计入相关项目的单价中。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供应商必须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支付与结算。7.12 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对现场进行认真踏勘,熟悉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方案、报价等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资料,并承担考查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为由,提出额外款项增加、补偿或延长工期等要求。同时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与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的关系及外围矛盾的协调,磋商报价时应包含解决与当地居民、地方矛盾所产生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7.13 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且所有材料及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色号、产地、生产产家、参数、性能、价格等均须提前一周书面征求监理单位、审计部门单位、建设单位等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所有材料及设备进场前也必须经监理单位、审计部门单位、建设单位等事先认可后才能用于本工程。即成交供应商对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色号、产地、生产产家、参数、性能、价格等负责。8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评审时以人民币为准。9 磋商报价高于控制价或者清单子目综合单价的均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0 磋商报价次数:本项目采用至少二次报价,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作为首次报价,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评分依据。最后报价可竞争部分综合单价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为依据,按下浮率同比例下浮。下浮率=【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首报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明文施工费、规费税金)-成交金额(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明文施工费、规费税金)】/【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首次报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安全明文施工费、规费税金)】。特别强调:供应商需充分考虑与外部单位协调、配合、审批手续的费用;消防临时水、电、道路的占用、仓储用地、用房、垃圾清运、成品保护及供应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其他单位提供的配合的费用等;采购人对此类费用在项目实施和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6磋商保证金免收7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8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其他要求:/。9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5年5月26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江苏正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江苏正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6665899/18101509230;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顺园路15号办公楼4楼。11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须按其成交金额的0.8%计算并支付代理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服务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将成交服务费付至江苏正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将代理费支付至江苏正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户名:江苏正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常州市钟楼支行银行账号:1142 9000 0000 5520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包含标底编制费用4620.45元,由成交供应商直接支付给标底编制单位。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包含设计费用85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直接支付给设计单位。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1进口产品4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21.1.1中小企业定义:41.42.42.21.1.4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2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22.2.42.23.3.42.23.3.35.5.5.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23.3.36.6.6.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23.3.37.7.7.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23.3.38.8.8.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23.3.39.9.9.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23.3.310.10.10.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3.35.5.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45.5正版软件4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6.6信息安全产品46.61.1.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7.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47.71.1.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8.8绿色采购政策48.81.1.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48.82.2.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48.83.3.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5响应费用5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采购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合同草案条款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6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82.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21.1.1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02.22.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12响应有效期121.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1本项目使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51.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交易模式,使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在线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173.3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4.4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5.5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76.6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磋商小组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磋商小组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77.7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78.8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8磋商小组181.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13.3.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1.14.4.4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7.7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3签订合同2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41.1询问241.1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2质疑242.21.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2.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42.23.3.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42.24.4.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25.5.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6.本项目编标及设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代为支付。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1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资格性检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2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1、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4.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进口产品(如有)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3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5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6串通响应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7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审过程中,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系统提交最终报价。27.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1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32.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21.1.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2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25.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4.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4.41.1.1。34.4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4.4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4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4.4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4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4.4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4.48.8.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4.49.9.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___/___。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6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7其他:___/___。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5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_。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审标准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对所有有效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各个供应商的评审后最终得分为汇总计算所有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分15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分值。此处最终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最终报价,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主观分552.1总体概述6总体概述: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的针对性及施工段的划分:方案先进、完整、可行,主导工程内容、施工方法明确、详尽、合理,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6分;方案较先进、完整、可行,主导工程内容、施工方法较明确、详尽、合理,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4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2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2.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包括但不限于临时设施的布置,施工机械、材料、周转材料、加工场地、各类仓库的布置摆放,临时线路的布置:方案完整、可行,平面及其它布置合理、详尽,使用安全、方便,交通畅通,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6分;方案较具体、可行,平面及其它布置较合理、详尽,使用较安全、方便,交通较畅通,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4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2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2.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6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物资安排措施:方案完整、可行,工期满足要求,工期提前有保证措施,进度计划与工期安排衔接对应,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6分;方案较具体、可行,工期基本满足要求,进度计划与工期安排衔接基本对应,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4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2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2.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退场计划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退场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力安排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计划、主要施工机械和工具、主要周转材料一览表、劳动力安排一览表、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材料、设备计划表、主要物资(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进场计划等:方案完整、可行,劳动力安排合理,进度计划安排对应,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6分;方案较具体、可行,劳动力安排基本合理,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对应,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4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2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2.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关键部位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施工技术措施、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本工程施工等: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6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4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2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2.6施工质量保证措施6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制度、质量通病的针对性措施、施工前中后全过程质量控制措施等: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6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4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2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2.7安全生产的保证措施6安全生产的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保障措施、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培训等: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6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4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2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2.8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5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方案完整、可行,劳动力安排合理,进度计划安排对应,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5分;方案较具体、可行,劳动力安排基本合理,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对应,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3分;方案内容较简单,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2.9应急预案4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4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3分;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2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2.10先进技术的应用4先进技术的应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运用方案:方案完整、可行,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4分;方案较具体、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3分;方案内容较差、无针对性或可行性较差,得2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3客观分303.1企业业绩9供应商近三年(自磋商之日起往前推算)以来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3.2企业实力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3.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自磋商之日起往前推算)社保凭证,否则不得分。3.4项目组其他成员13(1)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6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4分。本项最高得10分。(2)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3分。提供人员不得重复得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自磋商之日起往前推算)社保凭证,否则不得分。3.5质保期4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防水防渗质保期5年其他质保期2年)的基础上,承诺防水防渗质保6年得2分,承诺其他质保期3年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行学生宿舍改造2、项目概述我院是一所集医、教、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作为苏州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常年承担了大量临床教学和基层医院医生进修的任务。由于院内西北片区改造拆迁工作的推进,导致原有的学生学习用房面积大幅减少,无法满足学生的正常学习和医院教学需求。为了给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拟对工行学生宿舍进行改造,本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质保期及维保服务和邀请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二、质量要求:合格。三、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预付款付至合同总价的10%,项目开工满1个月后付至合同价的30%,项目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3%(审定价)待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四、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地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EOvWadaa0XszhPw8NzQ9g提取码:aw8k五、项目施工要求1、中标人需在进场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以下内容并经采购人签字认可:(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采购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视项目情况附下列图表: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横道图;施工总平面图。2、施工要求:(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绘制竣工图。(2)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3)施工过程中引起的绿化损失应及时修复并承担其费用,费用需含在报价中,总价包干。(4)负责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费用需含在报价中,总价包干。(5)施工中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便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6)工程竣工未移交采购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7)采购人有权对现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提出更换,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8)工地内不安排民工宿舍及办公室。异地搭设临建需租地,其租地费用、交通费用等一切费用及所需承担的责任由中标人负责。现场的材料及设备、工具由中标人自行保管。(9)中标人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任一项隐蔽工程的验收未通过采购人的验收,采购人可对中标人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中标人修复直至通过验收,罚款不返还。若中标人拒缴罚款,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工程款并要求中标人暂停下步节点的施工。(10)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对中标人的施工进行适当调整安排,对采购人提出的安排,中标人应积极服从。如中标人拒服从采购人的调整安排,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11)工程竣工后,中标人应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中标人,另定验收日期,但采购人应承认竣工日期,但不承担中标人在此期间的看管等相关费用。(12)中标人负责完工工程移交采购人之前的维护及保管工作。(13)材料堆放及现场施工应服从采购人管理,做到材料堆放整齐、规范,施工现场保证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通畅。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工作前严禁喝酒,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处以500/次罚款,罚款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14)做好现场垃圾处理与清运等工作,并承担费用。(15)在施工区域设置必要的危险警示牌、灯等,采取警示措施,避免发生伤亡事故,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伤亡等一切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全部支付。(16)中标人应随时接受采购人对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规范的施工项目无条件组织返工或整改,所产生的返工或整改的一切费用(含设备、材料、人工、搬运及保管费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关于材料供应的要求:(1)凡由中标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2)材料、设备进场前应接受采购人组织的验收,不合格材料及与封样不符的材料标识后,三天内运出场外。场内严禁堆放不合格材料和不符材料,过期不处理的不合格材料和不符材料,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由此造成中标人异议或损失的,采购人不予赔偿。4、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要求:(1)中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如施工图纸有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中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2)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3)由于中标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六、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医院周边交通环境,施工时间必须服从医院管理。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弃标或增加措施费用,如弃标,将处以合同金额的20%作为罚款,同时因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2.计划进度(1)在中标之后两天之内派工程师进行现场勘察(勘察时间为1天)(2)工期: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3.质保年限:2年。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以下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1.5工期:工期日历天。本工程初步拟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若约定开工日期与甲方开工令项下日期不一致的,以甲方开工令项下日期为准。1.6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7合同价款(含税价)暂定:(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最终以甲方审定价为准。第2条甲方工作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可接入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4协调有关部门配合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该类费用已包括在相关工程量清单费用内,结算时不另计费用。第3条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服从甲方合理合法管理,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做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监管及材料进场验收(不限于以上内容)等一切与施工有关的监管工作。3.5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3.6乙方应当按工程管理规定派驻管理人员,特别是安全管理员。乙方对其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监督安全施工,避免发生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若乙方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施工,乙方应当积极处理并承担责任,同时乙方有义务避免造成或可能造成甲方的不利影响或损失。3.7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便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8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3.9工程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资料。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4.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或乙方其他因素影响工期的,工期不得顺延。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5.2甲方要求乙方的竣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应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双方签署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文件。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5.4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5.5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5.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书面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充分考虑人工、材料、机械等在施工期间的涨落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约定不作调整。6.2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工程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6.2.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确定变更工程价款;6.2.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确定变更工程价款;若报价(不分单位工程)中存在若干适用的综合单价的执行最低的综合单价;6.2.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结算原则为:由乙方按本工程预算价编制条件(缺项材料采用预算价编制时的信息价)编制报价后乘以下浮率(其中无信息价的由甲方批准定价,不再下浮),下浮率=1-((合同总价-不可竞争费)/(预算价-不可竞争费)),经监理人、甲方、审计单位审核后进行结算。6.3“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中措施费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其中文明施工费、按质论价费等按[2018]第2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20]第1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等文件规定执行。6.4无工程变更时,“单价措施项目清单”按投标内容,不另新增项目。结算项目需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由乙方提出,经监理人、甲方、审计单位签证确认。6.5因非乙方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或施工工法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由乙方提出经监理人、甲方签证,甲方、审计单位确认后调整。调整办法参照6.2调整方法。6.6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6.6.1在合同签订后预付款付至合同总价的10%;6.6.2项目开工满1个月后付至合同价的30%;6.6.3项目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80%;6.6.4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6.6.5余款3%(审定价)作为质保金。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满年后,无息退还审定价3%的质保金(其中应扣除年质保期内发生的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6.6.6乙方应实事求是地递交工程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经审计审核后累计核减率大于6%时,6%以外的核减由乙方承担审计服务酬金,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6.6.7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需要在合同清单外另行增加项目的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前提条件承诺总价不超过合同价的10%),事先办理书面确认手续或执行甲方的书面指令。否则一概不予结算,即使存有事实,也是作为乙方对甲方的让利。6.6.8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甲方按单位签票流程付款,具体到款时间以单位签票流程为准。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7.3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乙方自行解决,所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总价中,乙方应将施工所产生的水、电及其他费用按实支付甲方。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应在施工前及时书面提出。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第9条违约责任9.1施工过程中甲方将对乙方招标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检,如检验结果材料不合格,严禁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批准,乙方擅自使用品牌、规格、技术参数等与采购文件规定不相符的材料,该材料所涉及的分项目将不予验收结算;并做返工处理,工期不顺延;乙方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9.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每拖期一天,按应付款额的0.2‰支付违约金,以合同金额的5%为限。9.3工期延误处罚: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在承诺工期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则按延误合同工期的天数承担(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0.2‰/天的逾期竣工违约金,以合同金额的5%为限。9.4如果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达到承诺质量目标,乙方除返工合格外,还需承担(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2%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验收不合格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及其他返工等相应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9.8因一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10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1条其它约定:11.1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需要在合同价外另行增加费用的内容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事先办理书面确认手续或执行甲方的书面指令。否则一概不予结算,即使存有事实,也是作为乙方对甲方的让利。11.2工程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实施,甲方对工程施工的监督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责任。11.3乙方必须注意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违法乱纪及人身伤亡等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11.4补充图纸和指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任何图纸变更或指令,乙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11.5乙方应实事求是地递交工程结算资料,如工程结算经审计审核后累计核减率大于6%时,6%以外的核减由乙方承担审计服务酬金,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11.6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必须有针对性措施做好成品保护、垃圾清运。该类费用已包括在相关工程量清单费用内,结算时不另计费用。11.7工程施工不得影响项目所在地的正常秩序,包括施工作业带来的噪音、烟雾、振动、扬尘等,该类费用已包括在相关工程量清单费用内,结算时不另计费用。11.8方案预先申报,同时有应急预案。11.9乙方必须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承担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11.10施工过程中必须满足“政府令〔2021〕14号常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结算时按投标费率不调整。11.11因疫情防控等影响造成的相关措施费用的投入,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结算时按投标费率不调整。11.12如因施工过程中对本工程范围外设施造成损坏,必须原样恢复并承担相应的恢复费用。乙方必须将相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另计算也不作任何调整。11.13乙方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实施地点,施工过程中的作业时间,对周边居民作息影响,土方材料外运难度,地下管网复杂等问题,规避就医人员的车辆通行高峰,医疗秩序高峰。该部分所涉及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另行计算。11.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第12条附则12.1质保期:防水防渗质保年,其他质保年,自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方法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质保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12.2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见证方壹份。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第13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14条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见证方:代理机构(章):经办人:电话:日期:年月日以上合同供参考,以最终和采购单位签订的为准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行学生宿舍改造(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合同承包范围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质量保修金约定:①质量保修金为审定价的3%;②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满年且承包人质保期内无违约行为并通过质保期验收后30天内付与承包人结清保修金余款,质量保修金在质保期内无利息。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2:施工安全协议书为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实施过程中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合同段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6.施工前组织对承包人现场交通安全及地下管线等现场情况交底。7.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考核细则或办法,对承包人施工期间进行阶段性考核和完工考核,及时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奖惩。二、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发包人关于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发包人关于本项目的安全文明管理考核细则或办法;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住建行业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承包人在特殊天气(暴雨、台风、雷电、降雪、冰冻等)时需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防护好相关工作物品及人员安全、由于防护措施不力导致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等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各类作业场地和加工车间及材料仓库,应配置齐全各类安全标志标识等设施;临时配电(包括发电)接电及施工用电要规范,施工用油品临时仓库现场设置要符合规定,各类机械停放要整齐规范,防火防盗措施要到位。10.场地施工重视降排水工作,沟槽及基坑开挖符合施工规范,基坑支护防护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到位。11.夜间施工各类警示标志、警示灯具应齐全有效,满足夜间施工的灯光照明设置到位,严禁夜间疲劳施工。12.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3.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订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发包人和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4.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地方规定及住建行业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15.承包人施工中应特别重视原有设施的安全,承包人案编制及现场措施落实均应强调对原有设施的安全保护,禁止施工造成原有设施的破坏。16.施工前应探明地下管线等设施,做好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土方开挖装卸现场、运输沿线、弃土区均应规范作业,做好原有设施财产保护。17.注重施工环境保护,做好扬尘管控,现场施工,材料运输和土方开挖、装卸、运输、弃置等各个施工环节均不得扰民和污染环境。18.承包人应服从监理人及发包人现场管理,认真执行发包人安全管理要求和规章管理制度,不得影响其他单位正常生产,作业过程中不得损坏其他单位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情况,按原样修复或照价赔偿。19.承包人接电、接水由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人员操作。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准擅自动用或移动相关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20.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规范操作使用各类机械设备设施,严禁违章作业,尤其是基坑开挖、道路机械化作业、设备装拆、管桩打设、起重装卸、电力电动设施操作、高空安装等。21.开展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和登记工作,进行危险源普查、识别,根据国家规定,规范危险源管理。22.承包人应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工程建设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23.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认真落实疫情管控措施。施工现场要实行封闭管理,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要分区管控。现场备足防护用品,加强疫情防空组织;建立参建人员健康管理信息台账,严禁雇佣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和需要隔离观察的劳务人员;强化参建人员流动管理,严格管控从中、高风险区来常人员。24.确保专项安全生产费用足额到位,合理用于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以及安全教育培训、奖励等的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确保隐患治理、安全工作经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和工伤保险。25.认真做好安全档案资料的管理。建立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台账,将安全会议、相关文件、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资料,归类建档,妥善保存。26.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区交通组织,减少对其他单位工作生活的影响。场内临时道路根据需要设置交通标志标牌。在弯道、交叉路口等复杂危险路段应设置减速、危险等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施工期间应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在行车道上放置设备物料。场内道路需要占用、挖掘或跨越、穿越道路施工时,应有临时通行和保护安全措施,并设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灯。三、违约责任1.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安全文明相关管理考核细则规定接受处罚或缴纳违约金。2.承包人随时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发包人有权提出责令整改意见,承包人按发包人提出的要求立即整改,对承包人违反安全承诺未能及时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继续进行施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且有权就造成的损失要求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除发包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为此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3.承包人全面负责作业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因承包人作业导致在施工区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原有设施损坏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全面负责处理和承担全部损失。承包人发生事故对发包人及用户单位及其他第三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若因此导致发包人担责受损的,则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追偿范围除发包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损失外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为此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一切费用。四、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六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 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 字)年 月 日年 月 日附件3:廉洁协议委托人(甲方):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受托人(乙方):为了在本项目建设工程、货物采购及各类购买服务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发生,根据国家和本市各项规定和廉洁从业的规范要求,结合实际,特订本协议如下:1.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常州市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开展业务工作。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的方便。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材料及货物供应、工程分包及购买服务等经济活动。7.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8.除合同中已确定的培训、考察外,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场所。9.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提供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10.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及职能部门或者甲方上级主管机关举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11.甲方发现并查实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项目合同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予以追缴。同时,甲方可单方面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且乙方在三年内不得参加甲方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有关项目的招投标活动。12.甲乙双方若存在违反本协议规定之外且与项目有关的其他不廉洁行为,按本协议第十、第十一条款规定处理。13.本协议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其同等的法律效力。14.本协议在招投标过程中可参照执行。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响应文件应按格式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按要求签字。本处所指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盖章是指加盖鲜章。5、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复印件内容应清晰可辨,必要时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进行核对。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它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4响应函(实质性格式)响应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6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联系电话:)为本次磋商中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项目的磋商、签订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供应商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印鉴:联系电话:日期:附: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备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不需要提供本授权委托书。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7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分项报价表详见工程量清单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0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无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无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2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详见评审标准13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4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5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宿舍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