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漕垃圾压缩站改造招标公告(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025)



伊漕垃圾压缩站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伊漕垃圾压缩站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WJ-2025041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5-00699
3、项目名称:伊漕垃圾压缩站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9.249195(万元)
6、最高限价:69.249195(万元)
7、采购需求:
伊漕垃圾压缩站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12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0日至2025年05月26日,每天08: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请提前获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7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已报名的项目-文件递交,将响应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 027-88660911。 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 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702156202@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蕲春县齐昌大道9号
联系方式:18971728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万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新万濠
联系方式:18986753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海霞
电话:18986753590

相关下载

招标公告文件_57020.pdf

相关合同

伊漕垃圾压缩站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5】-0593号2.项目编号:HBWJ-202504103.项目名称:伊漕垃圾压缩站改造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692491.95元6.最高限价:692491.95元。磋商供应商不得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认定:最高限价的90%。7.采购需求:伊漕垃圾压缩站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8.合同履行期限:120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落实政府采购绿色建材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2025年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在建项目承诺书;(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关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简称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人员资格登记。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5月20日8:00至2025年05月26日17:00(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下载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供应商需提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机构注册并办理汇聚CA与绑定CA后,方可报名本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绑定汇聚CA,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3)供应商办理汇聚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6月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开启方式: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六、其他补充事宜【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补充】1.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027-88660911。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6.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702156202@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地址:蕲春县齐昌大道9号联系人:吕先生联系方式:189717285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万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新万濠大酒店联系方式:189867535903、监督部门:蕲春县财政局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电话:0713-7225067邮箱:3324567347@qq.com4、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女士电话:1898675359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伊漕垃圾压缩站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