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治理招标公告(长治市屯留区城乡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5)
项目概况
屯留区309国道官庄至金家庄段环境卫生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9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4052025CCS00025
项目名称:屯留区309国道官庄至金家庄段环境卫生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825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屯留区309国道官庄至金家庄段环境卫生治理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5825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承揽G309国道官庄至金家庄段环境卫生工作,包括:1)高架桥路面、道路路面及便道保洁; 2)护栏、路牙石、路墩、隔离墩、指示牌等相关设施须擦洗保洁;3)道路两侧林带及路口平整清洁;4)309国道官庄至金家庄段环境卫生保洁相关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8日至2025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9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治市太行北路156号(长治市太行北路与捉马西大街十字路口东南角,惠元采矿/锦浩诚科技3楼山西华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1980号令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屯留区城乡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地 址:长治市屯留区羿神西大街
联系方式:0355-3541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采项目管理(长治)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太行北路156号
联系方式:18235583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先生
电 话:18235583353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屯留区309国道官庄至金家庄段环境卫生治理项目).docx140.0K
屯留环卫承诺书(1).pdf823.7K
屯留区309国道官庄至金家庄段环境卫生治理项目项目编号:1404052025CCS00025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长治市屯留区城乡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代理机构:中招采项目管理(长治)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3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0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7第五部分合同原则30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9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屯留区309国道官庄至金家庄段环境卫生治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9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4052025CCS00025项目名称:屯留区309国道官庄至金家庄段环境卫生治理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582500.00采购需求:承揽G309国道官庄至金家庄段环境卫生工作,包括:1)高架桥路面、道路路面及便道保洁;2)护栏、路牙石、路墩、隔离墩、指示牌等相关设施须擦洗保洁;3)道路两侧林带及路口平整清洁;4)309国道官庄至金家庄段环境卫生保洁相关工作。本次采购共一包,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5月19日00:00至2025年05月23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3.方式:只允许线上获取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15:00(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05月29日15:00(北京时间)2.地点:中招采项目管理(长治)有限公司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治市屯留区城乡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地址:长治市屯留区羿神西大街联系方式:0355-35410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招采项目管理(长治)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太行北路156号联系方式:0355-606036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乔先生电话:0355-6060365第2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采购人长治市屯留区城乡环境卫生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中招采项目管理(长治)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屯留区309国道官庄至金家庄段环境卫生治理项目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预算582500.00元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内容详见正文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标准验收合格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接受 踏勘现场不组织响应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5 天前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5 天前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无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3天前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磋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5月29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中招采项目管理(长治)有限公司会议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名评审专家组成; 评委确定方式:山西政府采购网专家库管理系统随机抽取确定。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推荐成交候选人: 名是否退响应文件□是 否履约保证金(如采购人需要)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金额:/报价报价以总价报价预算上限(超过招标预算总价视为废标):582500.00元磋商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58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供应商提交的保函必须与招标投标项目一致,其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需附保函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2)采用转账方式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名称:中招采项目管理(长治)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山西银行长治保宁门支行账 号:5033 7770 00015行 号:3131 6400 0313注:须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可简写)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采智贷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成交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电子报价需注意下列事项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附报价一览表。2.电子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3.制作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电脑环境安全,避免出现电脑病毒等异常文件,打开或关闭word文档时没有错误提示,上传响应文件时,请确保网络环境稳定,上传过程中请勿更换电脑重新上传或多电脑同时上传同一文件。4.详细内容参考《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5.开标当天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按环境配置要求进行电脑配置。6.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平台技术支持电话:95763 关于编写电子报价文件的补充说明1.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编写工具》下载网址:政采云平台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中心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及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问题需及时向系统支持部门提出。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2“采购人”系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2.4“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2.5“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3.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合同原则;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报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6.2磋商文件的澄清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以电子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出的关于本磋商文件的澄清,因报价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报价人自行承担。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商务部分:*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企业简况(格式自拟)(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供应商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包括评分标准里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2)技术部分:*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服务方案及承诺(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包括评分标准里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编制。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4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电子签章;(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加盖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1.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签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1.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4、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递交12.1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以前上传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纸质报价文件。13.磋商截止时间13.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上传。使用CA数字证书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解密投标文件;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5、磋商开启仪式15.1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5.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2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前进行签到。15.3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15.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代表签章确认。六、磋商程序和要求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最后综合评分方式进行。16.组建磋商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本次磋商小组由山西政府采购网专家库管理系统随机抽取的3名评审专家组成。1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7.响应文件审查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7.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7.4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7.4.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7.4.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内调整确认,确认方式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17.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17.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7.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磋商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发出通知后,视为供应商均已知晓变动情况,个别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消息导致其无效报价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8.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提交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8.4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9.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0确定成交人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成交候选人的最后磋商报价即为成交价。21.评标过程保密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2.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3.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下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3.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七、签订合同24.成交通知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26.签订合同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2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6.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6.4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及备案。八、保密和披露27.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8.披露2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8.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9.质疑29.1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9.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29.3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请按本文件第一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基本信息”中载明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和采购二处项目执行人或按结果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29.2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9.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十、违约处罚30.违约处罚3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原则磋商小组在评标时,依据最终报价和各项商务、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二、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商务、技术部分等。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三、评定内容及标准1、资格响应性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性审查标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标准磋商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报价一览表报价唯一且不得超出预算价,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按无效标处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服务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注: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磋商时补正。2.以上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清晰有效、符合要求。3.资格审查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内容有失信记录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文件无效。4.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说明:1).供应商在磋商时,按照规定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只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有效报价不能作为中标(成交)的保证。本评标办法的标准总分为100分。标准总分的构成如下:序号评分类型评审条款评分标准分值1报价(15分)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作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15分2商务部分(10分)供应商业绩供应商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提供一项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案例得2.5分,最高得5分。(注:类似项目以合同证明文件为准,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5分用户满意度证明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项目用户满意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证明材料的得2.5分,满分5分。5分3技术部分(75分)服务方案(15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服务思路清晰、管理目标明确、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可操作性较强的得10-15分;服务思路基本清晰、管理目标基本明确、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9分;服务思路不清晰、不符合本项目实际、管理目标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的不得分。15分项目组织架构及岗位配置(10分)服务方案中针对本项目组织架构设置完善(0-2),岗位管理制度健全(0-2),各类服务人员配置到位(0-2),岗位职责明确(0-2),管理规范(0-2)。10分员工培训及管理制度(12分)内容包括招录、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根据针对供应商所提供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可行性进行评分:每项0-3分,最高12分。12分设施设备维修运行管理(9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方案进行评分:1.拟投入的主要保洁、清理设备与必备工具得0-3分;2.有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的得0-3分;3.有作业规范、工作流程具体管理措施0-3分9分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方案(12分)范围包括应急措施、消防应急措施、安全应急措施;针对供应商所提供措施的完整性,可行性进行评分:每项0-4分,最高12分。12分环保、节能及垃圾分类(12分)根据供应商所提供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有废旧物品(电池等)回收具体举措的,得0-4分;有节水、节电等节能具体举措的,得0-4分;有进行垃圾分类具体举措的,得0-4分。12分服务承诺(5分)提供服务承诺且对服务工作安排合理,满足项目需求,得0-5分5分合计100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响应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磋商供应商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0、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报价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报价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项目名称:屯留区309国道官庄至金家庄段环境卫生治理项目预算金额(元):582500.00(超过招标预算总价视为废标)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服务标准:验收合格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二、绿带卫生保洁作业范围承揽G309国道官庄至金家庄段环境卫生工作,包括:1)高架桥路面、道路路面及便道保洁;2)护栏、路牙石、路墩、隔离墩、指示牌等相关设施须擦洗保洁;3)道路两侧林带及路口平整清洁;4)309国道官庄至金家庄段环境卫生保洁相关工作。1)、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承揽G309国道官庄至金家庄段环境卫生工作,包括:1、高架桥路面、道路路面及便道保洁;2、护栏、路牙石、路墩、隔离墩、指示牌等相关设施须擦洗保洁;3、道路两侧林带及路口平整清洁;4、309国道官庄至金家庄段环境卫生保洁相关工作。三、服务相关要求1、高架桥路面、道路路面及便道,每日两扫,巡回保洁。2、所有道路两侧(含排水沟、绿化带)视线范围每300米设置一名保洁员,建立专业队伍。保洁员早7时前清扫完毕,7-18时必须着装上岗,全天候保洁。3、所辖通道两侧,视线范围内,不得倾倒任何垃圾;不得堆放货物、建筑材料、粪土等;不得有乱搭乱挂、乱写乱画、乱泼污水等影响通道卫生和通道整洁的现象存在;护栏及卫生实施及时清洗或刷新确保干净整洁。4、所有通道两侧(高速路口、门店周围),视线范围内(含排水沟、绿化带内)不能有果皮、纸屑、塑料袋等有色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各种漂浮物、废弃物等;通道两侧绿化带做到及时修剪和清除杂草确保整齐划一。5、护栏、路牙石、路墩、隔离墩、指示牌等相关设施须整洁,每月至少擦洗一次。四、作业时间县城周边道路作业,时间为7:30至19:00第五部分合同原则说明:本合同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不作为最终合同,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的成交结果和有关磋商文件及其响应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1.项目概况:2.合同执行期:3.合同价格3.1磋商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3.2磋商报价作为供应商用于采用各种方式进行项目作业及其相关服务获得的报酬。4.付款方式:5.甲方责任5.1为乙方提供各种必要条件;5.2对工作进行安排与指导;5.3及时对工作考核和验收;5.4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6.乙方责任6.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合同的规定组织开展,确保服务质量。7.服务范围:8.管理措施乙方负责在指定位置按照规定进行作业,甲方派人进行检查指并考核验收项目服务质量。9.违约责任9.1如果甲方逾期付款,超过10日后,每日应向乙方偿付应付款项的0.05%作为违约金;9.2乙方严格按甲方的考核办法执行。9.3合同解除后的处理,乙方应返还已收取款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甲方损失。9.4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0.履约保证金10.1无。11.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11.3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相应延长。12.争议的解决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晋中仲裁委员会仲裁。13.监督和管理13.1甲方有权对工作进度与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有义务解答甲方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质询。13.2经甲方监督检查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项目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改正或修正,由于改正或修正错误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3.3合同订立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的补充条款,应报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13.4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14.补充条款:附:。15.附则15.1有关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及其响应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送政府采购办壹份备案,代理机构存档壹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日期:日期: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8.2规定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5.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全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注:按照本磋商文件8.2条款规定的内容、顺序进行编排。商务部分磋商函(格式)(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日起的90日历天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服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签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签章):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技术部分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单位:元)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备注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政策性要求部分(如适用)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货币: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投标人投标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长治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2024版)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单位及委托的代理机构承诺在屯留区309国道官庄至金家庄段环境卫生治理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做到: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在发布采购公告前不少于30天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及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采购意向。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度,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要求,完善备案资料,并上传本承诺书。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供应商资格、采购需求及商务条款、评审因素等不发生影响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行为。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严格落实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在采购文件中嵌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5.严格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6.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无论是采购人自行组织还是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一律由采购人以非现金方式按时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发放评审劳务报酬。-17.评审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采购结果,采购结果和评审情况同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可直接下载电子通知书)。依法合规收取保证金并及时退还,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滞压合同款项、履约保证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原则上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及备案。8.收到供应商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验收,需要公开验收结果的项目在验收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告。认真落实资金预付制度,对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款项支付。9.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项目不复杂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要求,做好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以上承诺,敬请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监好。采购勾单位(公章)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CL14041110118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卫生治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