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档案数字化项目招标公告(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25)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档案数字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档案数字化项目
采购单位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5-05-1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05-19 06:00:00至2025-05-26 23:59:00每日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05-30 15: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云纺东南亚商场写字楼A座17楼开标室一
预算金额
¥1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鹏、王镇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4158494
采购单位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4149931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东南亚商场写字楼A座1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4158494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档案数字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30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5-C3-02483-YNLB-0146
项目名称: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档案数字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0
最高限价(万元):10
采购需求:为加强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移交进管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由一家服务供应商完成我单位档案题名信息录入、档案规范整理、档案规范装盒、文书档案扫描、规范标识等数字化加工整理工作,确保满足查询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交付完整的数字化档案成果及相关文档。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5-19 06:00至2025-05-26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cp.html(客服热线:0871-67276028
)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 CA 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紧急可拨19988166369>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30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5-30 15: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云纺东南亚商场写字楼A座17楼开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77号
联系方式:0871-64149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东南亚商场写字楼A座17楼
联系方式:0871-641584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鹏、王镇
电 话:0871-64158494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档案数字化项目0514.docx
2025-05-19
下载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档案数字化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NZC2025-C3-02483-YNLB-0146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东南亚商场写字楼A座17楼电话:0871-64158494传真:0871-64158494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磋商须知81、适用范围92、合格的磋商供应商93、磋商费用9二、磋商文件104、磋商文件的构成105、磋商文件的澄清106、磋商文件的修改10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7、磋商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8、响应文件的构成119、磋商报价1110、证明磋商供应商合格资格的文件1111、证明项目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2、磋商保证金1113、磋商有效期1114、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2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1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1217、迟到的响应文件1218、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12五、磋商1219、磋商1220、磋商过程的保密性1421、成交条件1422、响应文件的澄清14六、成交通知和合同授予1423、成交1424、成交通知1525、签订合同15第三章合同须知16第四章附件23第五章采购需求48第六章磋商办法5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档案数字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ZC2025-C3-02483-YNLB-0146项目名称: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档案数字化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万元最高限价:10万元采购需求:为加强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移交进管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由一家服务供应商完成我单位档案题名信息录入、档案规范整理、档案规范装盒、文书档案扫描、规范标识等数字化加工整理工作,确保满足查询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交付完整的数字化档案成果及相关文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要求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并持有效的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1.2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并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公司成立不足半年的提供承诺函;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提供)。1.4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针对中小企业全额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中小企业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6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cp.html(客服热线:0871-67276028)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edit?certType=32,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时间:2025年5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云纺东南亚商场写字楼A座17楼2、3号开标室一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联系方式:0871-6414993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668号东南亚商场写字楼A座17楼联系方式:0871-6415849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程鹏、王镇电话:0871-64158494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编 列 内 容1项目名称: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档案数字化项目。磋商文件编号:YNZC2025-C3-02483-YNLB-01462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交付完整的数字化档案成果及相关文档。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3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4本项目无须缴纳磋商保证金5磋商时间:2025年5月3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磋商。6磋商文件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60天。7响应文件的份数:上传电子文件1份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9数量变更:±10%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中所叙述的项目。1.2本磋商文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后有效。1.3凡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1.4项目概况1.4.1项目名称: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1.4.2项目介绍:本项目内容见“第五章《技术要求》”。1.4.3项目完成时间: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2、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1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2.2磋商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2.3磋商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磋商,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磋商费用3.1磋商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成交服务费:代理机构按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单位收取。户名: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昆明市城南支行银行账号:53001618658051001601二、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磋商邀请书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附件4.2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磋商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则其磋商将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单位,代理单位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的方式予以答复,同时书面答复传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磋商文件的修改6.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3天,采购人(即需求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磋商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6.2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所作的补充、修改或者更正、澄清一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和网上公告),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6.3为使磋商供应商编写磋商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6.4特别说明:决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磋商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项目的磋商文件,磋商开始后不再受理针对磋商文件的相关质疑及投诉。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磋商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字体要便于辨识,以正楷、宋体为好。7.2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资格资质证书等,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7.3磋商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的构成8.1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内容应至少包括下列部分:响应文件,澄清,修改等。9、磋商报价9.1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无人民币报价或报价无法折算成人民币的磋商报价属无效磋商。9.2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标明拟提供项目的单价和总价。9.3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次采购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磋商供应商对同一磋商项目报价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准,以所报单项价格最低的计价,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9.4磋商最终确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5磋商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其磋商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无效磋商。10、证明磋商供应商合格资格的文件详见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11、证明项目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按照第二章第8条的规定,磋商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项目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磋商文件的一部分。11.2证明项目技术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磋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13、磋商有效期13.1响应文件应从“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磋商之日起,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以日历天计算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的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予以拒绝。13.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需求方)可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14、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政采云平台相关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电子签字或电子盖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响应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5.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15.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16.1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6.2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应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16.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交的磋商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承诺不作为评审的依据。17、迟到的响应文件17.1按照“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的规定,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7.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所规定的地点。18、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18.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磋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限之前在政采云平台上提交并由磋商小组认可方能生效。18.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文件做任何修改。五、磋商19、磋商19.1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背靠背式磋商。采购人代表、磋商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有关工作人员在政采云平台线上参加,并在“磋商报价一览表”中签字确认。19.2按照第二章第18条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磋商将不予开封。19.3磋商时,各磋商供应商确认无误后作为有效磋商,分别于个磋商申请人确认价格记录。代理机构将对所投项目线上磋商申请人分别确认磋商报价、修改和撤回磋商的通知,以及合适的其他内容。19.4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做磋商记录,磋商记录包括按第19.3条的规定在磋商时宣读的全部内容。19.5响应文件初审19.5.1开标后,磋商小组将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9.5.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编排有序等相关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9.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质量、技术方案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并且改变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采购人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提供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9.5.1.3采购人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内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磋商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对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进行纠正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响应文件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造成不公正的竞争地位。因此,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响应文件人不得通过撤销或修正不合要求的偏离来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19.5.1.4采购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磋商一览表报价与响应文件明细表不一致的,以磋商一览表报价为准。(2)响应文件大写和小写表示的金额不一致,以大写表示的金额为准。(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19.5.1.5采购人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将被拒绝。19.5.1.6在详细评议之前,磋商小组应审查每份响应文件。19.5.2本次竞争性磋商允许各磋商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以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作为最终报价的依据。20、磋商过程的保密性20.1磋商后,直至向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磋商供应商及磋商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0.2磋商间,磋商供应商不得与磋商小组成员和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更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一经核实,其磋商将被宣布为无效,并将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20.3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性质和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并邀请相关代表参加;20.4磋商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法、保密”原则;20.5磋商办法:评定成交单位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办法详见附件十二);20.5.1招标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代表等单位的有关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对全部响应文件进行评定。21、成交条件在磋商供应商进行了最终报价后,磋商小组将按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22、响应文件的澄清22.1为有助于对磋商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分别要求对磋商供应商进行技术质疑、询问,要求澄清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磋商报价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传、传真提交,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供应商的澄清答复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2.2除了本须知第22.1条的规定外,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与其响应文件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六、成交通知和合同授予23、成交2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结果,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23.2本次合同将授予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报价合理、技术支持和服务能力好的磋商供应商。23.3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幅度内对“磋商分项一览表及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服务项目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23.4在磋商(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无效磋商,采购人可否决所有磋商并不作任何解释:23.4.1磋商(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23.4.2磋商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采购)预算;23.4.3采购任务取消。24、成交通知24.1成交意见决定后,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根据磋商结果和采购人定标确认表签发《成交通知书》并进行公布。25、签订合同25.1成交单位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5.2磋商文件、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作为签订合同内容的依据。25.3结算方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合同须知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 云南省财政厅 制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 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 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公章)名 称: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 话:(依照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本项目的情况,可由双方另行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根据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档案数字化项目的结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第一条总则第1.1条定义第1.1.1条合同: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合同特指本合同。第1.1.2条项目:第1.1.3条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战争、政府行为等。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使得一方实际不可能在此情况下履行其协议。不可抗力不包括由于一方的疏忽或故意不遵守良好的工程惯例所发生的事故。第1.1.4条货币单位: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结算。第1.2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生效。第1.3条合同修改除非由双方签订书面修改文件,否则合同不得修改。符合这一程序的修改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并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1.4条告知任何涉及本合同的通知应以面呈、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对方下述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更改该等地址或传真号码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邮资预付的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对方签收后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本合同签订前已存在的知识产权归原拥有方所有,根据本合同新产生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享有专利申请权和软件著作权。甲方同意乙方使用与本合同相关的非专有数据以作商品推介、宣传材料、案例分析、资料分析等类似之用途。第二条内容及双方责任第2.1条合同内容乙方在甲方支持下完成本合同内容,具体内容如下:(也可另附)第2.2条甲方责任(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指派项目负责人,并组织有关人员参与本项目的组织管理;(2)向乙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允许乙方人员为实施本项目而使用所约定的信息、计算机和其它办公设备;(3)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第2.3条乙方责任(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标准完成合同内容;(2)根据合同内容,组织乙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实施;(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予以保密,乙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业务机密。(4)甲方保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有关知识产权信息的一切权利和利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己方或任何第三方利益使用有关知识产权信息。甲方保证甲方提供的数据、文件和其它必要信息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第2.4条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因甲方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影响项目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项目进度,并按变更后的进度执行。第2.5条乙方提供。第三条合同价款第3.1条合同价本合同价共计人民币(¥元)。第3.2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款项。第3.3条本合同项下一切费用均使用人民币结算及支付。甲方向乙方付款同时乙方应出具相应发票,甲乙双方对有关发票、结算票据一致认同:甲方取得发票不代表甲方款项已付清,款项已付清以甲方款项全部到达乙方开户账户为准。第3.4条自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将于项目完成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第四条成果提交第4.1条验收人员的组成第4.2条成果提交时间交验时间:第4.2条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标准:验收方法:第五条服务承诺第5.1条乙方服务承诺如下:第六条保密责任双方共同恪守对项目及技术的保密责任。第6.1条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项目合作计划及相关内容。第6.2条所有项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第6.3条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业务数据、业务实务及相关信息及文档。第6.4条保密期限: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在有效期后的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合同及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技术秘密等成为公共信息之前披露给任何第三方。第七条不可抗力第7.1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是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了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第7.2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第八条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办法第8.1条甲方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日应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第8.2条如因乙方原因未提供服务或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期限内改正,否则每延迟一日应支付本合同金额%的违约金。第8.3条本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应当返还本合同项下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但实际未发生的费用,并支付甲方本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继续赔偿。第8.4条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无正当理由而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抵偿乙方的直接损失,甲方还应当继续赔偿。第8.5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异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应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向被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第9.1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9.2条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时间在后者为准。第9.3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一份),乙方执二份,丙方执一份。第9.4条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4、竞争性磋商文件。第9.5条附件名称(如有请务必填写):(以下无正文,后为签字页)。第四章附件一、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档案数字化项目项目编号:YNZC2025-C3-02483-YNLB-0146磋商报价(万元)项目完成时间质量备注磋商报价合计(大写):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注:磋商供应商应将此表放于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磋商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表格内容要求完整填写,不得缺报漏报。二、响应文件商务报价部分格式2.1磋商申请书致:采购人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服务的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磋商会议,并根据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在磋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为止,本磋商申请书保持有效。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3、如我方响应文件被接受,将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经济合同,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完成,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我方已详细审核磋商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6、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公章):日期:2.2磋商分项报价表序号项目名称类别总计备注1…2…………………合计(元)大写:小写:注:表中“合计”应与“磋商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相同。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盖章)日期:2.3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职称职务学历专业承担或参与过的代表性项目1负责人2……注:可按要求具体要求编报多名,数量不限。表格长度和内容服务商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调整进行填写。(后附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公章)日期:2.4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供应商根据要求,依据类似项目经验自行编制)2.5企业研发能力(供应商根据要求,依据类似项目经验自行编制)2.6后期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要求,依据类似项目经验自行编制)2.7业绩表和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合同名称业主名称完成情况或履行情况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完成日期或拟定完成日期备注12345…注:1.业绩表中所列项目业绩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表格长度和内容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服务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状况进行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公章)日期:三、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3.1项目实施方案3.2项目管理方案3.3质量控制方案3.4项目保密监督方案3.5应急预案措施与合理化建议(供应商根据技术要求,依据类似项目经验自行编制)3.6磋商供应商应提供及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构成技术文件的其它材料。五、投标文件资格证明部分格式磋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一、目录格式一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二磋商供应商的基本情况格式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格式四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格式五依法纳税证明格式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格式七拥有良好的财务制度及体系格式八满足磋商供应商资质要求的其它资质证明材料格式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十一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须知1、磋商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填写和提交上述一切有关资料,并对所附格式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2、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磋商供应商的能力。格式一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采购方)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编号)磋商邀请书,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开标一览表规定的(所投项目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本签字人的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2、我方若提供虚假材料,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接受处罚。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日期:格式二服务商基本情况表磋商供应商名称注册登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单位资质证书(如有)其中正高级职称人员副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如有)注册资金(如有)业务范围公司近年经营代表性业绩及获奖情况其它备注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日期:格式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_职务:______系(磋商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兹委托我公司先生/女士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贵方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委托权限:参加磋商、负责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委托期间:本授权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情况: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附后)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格式四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格式五依法纳税证明格式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格式七拥有良好的财务制度及体系格式八满足磋商供应商资质要求的其它资质证明材料格式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类别:其他未列明行业格式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格式十一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加强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移交进管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由一家服务供应商完成我单位档案题名信息录入、档案规范整理、档案规范装盒、文书档案扫描、规范标识等数字化加工整理工作,确保满足查询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条例的规定;符合《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云政办函〔2020〕115号)的规定。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严格按照采购方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操作,档案数字化项目各项技术指标与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档案整理规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档案著录规则》(DA/T18)《云南省机关文书档案数字化扫描规范》《云南省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文书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与交换格式》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T214-2007《档案修裱技术规范》(DA/T25-2000)执行。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须数字化加工的档案资料包括云南省社会科学院2012至2024年以来的所有文书类档案、会计档案、文件材料及杂物清理、规范标识等。(二)档案数字化服务内容对档案进行数字化整理、扫描、电子条目进行录入,并导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包括档案整理、文书档案(检查、编码、卷内目录及备考表打印)扫描、条目录入、电子文件挂接、备份硬盘移交等相关内容。1.扫描影像及档案整理装订要求(1)整理要求:扫描前,对档案进行编页整理、调卷登记,拆卷并标记非扫描页整理,对不平整的档案进行平整,对错误的问题进行修正(如错码、漏码等)。(2)电子档案以及纸制档案的制作整理要求以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3)档案扫描完成后,要进行细致认真的装订。档案装订应尽可能地按照原来的装订孔进行穿线装订,尽量不要新打孔装订,力求保护原件。2.扫描技术要求(1)扫描影像存储格式:JPG格式(彩色);扫描彩色不低于300dpi,逐卷逐页平板扫描,对不同纸张不同设置区分。(2)图片的扫描精度要求扫描后的图像清晰、不失真、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图像缩放100%。(3)对扫描的图片进行加工裁减、去边、去污等技术处理,不留文字版面外的暗影、无干扰信息。(4)电子图片的倾斜度不得超出1度,不允许有折叠或缺损,保持图像的完整,图片端正、无扭曲。(5)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做好档案资料原件、复印件鉴别相关工作。(6)成果要求:分辩率300dpi及以上,彩色,格式:JPG。(7)要求电子影像数据准确、索引数据准确并与纸质档案匹配;档案号命名符合规范;图片命名及组成符合采购方档案管理软件要求。(8)图片挂接(将扫描的PDF文件挂接单位所使用的档案管理系统,做到三对应,纸质档案、条目信息、扫描电子文件三对应)。(9)扫描及整理的档案幅面:A4及以上幅面,A4以上幅面的文件不得拆分。3.配套附属产品要求将扫描的原始图像及合成文件备份到移动硬盘,并将硬盘内容标注清楚。档案管理软件由采购方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项目安全,由供应商提供符合相关要求的录音录像设备,并经采购方核验后方可安装,项目完成后移交采购方以保证项目安全。(三)安全保密要求1.保密措施及承诺:需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定,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接触到的信息不外泄、不滥用,不主动打探与使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需具有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省档案局备案证书、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从业人员需持有保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2.项目供应商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保密培训,并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与采购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的泄密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4.设备安全要求(1)使用的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必须封闭不必要的输出装置和端口,如USB接口、光驱等。(2)必须使用专用存储介质,且严禁与其他设备交叉使用。(3)工作场地严禁使用外来存储介质、可以录音或拍照的电子设备,手机等数码设备严禁带入工作场地。(4)工作中使用的存储介质,如计算机硬盘、移动存储介质等,在项目完成后必须移交给采购方。(5)所有设备必须放置在指定的工作地点。为了档案的安全,项目完成后所有设备必须经采购方检查,才能搬离工作场地。5.人员要求(1)项目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方保密要求和工作规定。(2)项目工作人员及其工作内容必须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化需经采购方同意。7.其他安全要求(1)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方做好工作场地的安全保密,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2)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纸张、光盘、存储介质必须在采购方监督下统一销毁。(3)各项工作流程间必须做好登记和交接手续。(四)质量要求1.装订档案材料数量齐全、目录清晰并与档案实体相符。2.盒内文档的各种编号与盒面各项记录相符,文件排列顺序及文件放置方向正确。3.对原已破损的档案材料及时报告,并在采购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修补。修补成品应保持档案原貌,不得损害档案。4.装订成册的档案封装入盒,盒正面和侧面填写登记信息。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的的数量:1项。2.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3.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严格按照采购方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操作,档案数字化项目各项技术指标与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档案整理规范》《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17)《档案著录规则》(DA/T18)《云南省机关文书档案数字化扫描规范》《云南省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文书档案目录数据库结构与交换格式》云南省地方标准DB53/T214-2007《档案修裱技术规范》(DA/T25-2000)执行。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交付完整的数字化档案成果及相关文档。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效率:安排专业的档案整理人员与数字化加工人员,根据档案数量和工期要求,合理安排人员分工与工作班次,项目管理人员1人,档案整理、扫描、图像处理、条目录入、质检(管理人员)3人、共计4人。配备先进的扫描设备、计算机、服务器等硬件设施,保证设备运行稳定,数据处理与存储能力满足项目需求。工作进度管理:制定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每周向采购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已完成的档案整理数量、数字化加工数量、质量检验结果等。如遇特殊情况导致进度延误,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采购方书面说明原因,并提出有效的赶工措施。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范进行验收。1.分类与排序:符合《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或项目指定分类方案(如按年度-机构-问题分类)。文件排列顺序与原始档案一致,无错序、漏页。2.装订与装盒:装订牢固,无金属物残留(使用棉线三孔一线或不锈钢订书针)。档案盒标签信息完整(全宗号、目录号、起止页码等),字迹清晰可长期保存。3.目录编制:电子目录与实体档案100%对应,字段完整(题名、责任者、日期、密级、页码等)。目录格式符合要求(如Excel、XML或接入档案管理系统)。4.完整性检查:实体档案与交接清单一致,无缺失、损毁(允许修补的破损需备注说明)。数据记录,整理过程中发现的缺页、异常情况需单独记录并签字确认。5.图像质量:A4幅面文字,扫描分辩率:≥300dpi;颜色:24Bit真彩色;格式:PDF、JPG。对扫描的图片进行加工裁减、去边、去污等技术处理,不留文字版面外的暗影、无干扰信息。6.安全与完整性:数据完整性,数字化成果与原始档案页数一致,缺页需标注原因并经甲方确认。7.整改期限:不合格项需在10个工作日内修正并重新提交验收。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供应商必须安排专责人员对前面所有工作进行详细检查,并接受采购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检查,对发现的错误或疏漏必须及时进行修正。2.工作设备、工具耗材(包括计算机、扫描仪、打印机、刻录盘片、档案装订设备及耗材、通信屏蔽设备等)全部由供应商配备。3.本项目预算为10万元,控制单价及档案加工类型数量见下表:序号分项名称单位预估数量 1文书档案整理盒/3cm662页码编注 页945003条目录入 条1300本表所提供的档案加工服务数量均为预估数量,最终根据实际发生的档案加工服务数量与合同约定的单价据实支付。4档案脊背个665卷盒封面个666盖归档章个13007档案装订册3358档案盒个669文字材料扫描页9450010目录改错条据实11编页改错页据实12会计档案整理卷包干13硬盘个114清理工作箱6915标识索引全套250015档案管理系统单机版(国产版)套116数据迁移天据实第六章磋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采购单位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磋商专家参加磋商。(3)磋商专家应当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行情,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磋商纪律,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磋商原则(1)磋商遵循“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只对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作为磋商的依据和参考。磋商纪律(1)磋商小组的成员应严格自律,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2)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3)磋商小组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不得向磋商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人泄露对磋商文件的评审、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它情况。(4)磋商小组如有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专职联络员负责联系负责转告。(5)不允许任何人把磋商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磋商会场(已经公开的价格等资料除外),所有资料不得复制,完成磋商后所有材料如数交还。(6)违反上述规定对磋商造成不良影响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磋商方法(1)对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2)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程序(一)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按要求递交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小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2、符合性检查:(1)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没有对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将被拒绝。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响应文件没有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盖章或盖电子公章;2.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载明的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4.明显不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的;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沒有在“报价一览表”中明确初次报价的、磋商申请单位递交两个或多个内容不同的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未按要求递交磋商报价、磋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a.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b.磋商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二)磋商的澄清1.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三)比较与评价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办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出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磋商供应商评分,然后汇总每个磋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总得分,推荐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磋商总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磋商总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公式:磋商总得分B=F1+F2+…+Fn,其中: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各项评分以100分制打分)。评分细则:评委将综合考虑磋商供应商所提供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因素综合打分。分值构成(满分100分)投标方的评标总得分=F1×A1+F2×A2+F3×A3其中:①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②A1、A2、A3分别为3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投标报价F1:10分,权重A1为1。技术部分F2:54分,权重A2为1。商务部分F3:36分,权重A3为1。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F1满分10分1.评标基准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2.得分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F1=(评审基准价/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1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7〕141号文明确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故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54分项目实施方案(12)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括:(1)工作模式;(2)工作目标;(3)实施流程;(4)岗位规范。完全满足以上内容的得12分,每缺一项内容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 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缺陷是指: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项目管理方案(1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管理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括:(1)管理架构;(2)人力配置的合理性;(3)人员管理方案;(4)工作进度计划;(5)项目监督与追踪;(6)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完全满足以上内容的得18分,每缺一项内容的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 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缺陷是指: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质量控制方案(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括:(1)质量控制目标;(2)技术规范要求;(3)质量控制自查措施;(4)工序及岗位设置;(5)准确质检错情分类;(6)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完全满足以上内容的得12分,每缺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 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缺陷是指: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 项目保密监督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保密监督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括:(1)人员安全管理措施;(2)数据安全管理措施;(3)工作日志管理;(4)保密违约责任承诺及处罚措施。完全满足以上内容的得6分,每缺一项内容的扣1.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 注: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缺陷是指: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应急预案措施与合理化建议(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措施与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至少包括:(1)人员的应急预案及措施;(2)设备的应急预案及措施;(3)数据的应急预案及措施;(4)场地的应急预案及措施。完全满足以上内容的得6分,每缺一项内容的扣1.5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 内容不完整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或有缺陷是指: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存在不适用本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套用其他方案、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3商务部分评分F3满分36分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10分)1.项目负责人(2分):项目负责人获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工作人员上岗证书/培训证书得1分;有10年以上档案相关工作经验的得1分。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人员培训证书评审(8分)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档案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工作人员培训证书或综合档案业务培训证书,每提供一个成员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供应商通过相关认证情况(6分)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2.供应商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其中甲级的得2分,乙级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作为得分依据,其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有效并通过年审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企业研发能力(7分)(一)评分内容:1、供应商具有以下类别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1)档案数字化质量监测与分析;(2)电子档案四性检测;(3)电子档案数据分析及数据可视化;(4)电子档案元数据封装管理;(5)档案数据批量上传及离线备份管理。每个计1分,最多计5分。 2、供应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档案相关系统(如档案管理系统/数字化加工系统等),且通过第三方漏洞安全检测(提供检测报告)的得2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2.要求提供的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获得日期在发出采购公告日期之前。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后期服务方案(5分)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提供后期服务方案,包括(1)响应方式;(2)响应时间;(3)人员配备;(4)设备投入;(5)应急处理。以上五项内容每有一项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及项目情况的该项得1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该项得0.5分,每缺少一项的该项得0分。本项目最多得5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适用;或存在与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原理错误;或对采购需求理解缺位混乱。同类项目业绩情况(8分)(一)评分内容: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每提供一例的得1分,满分为8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扫描件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其他:1.1关于中小企业:1.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1.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1.5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关于监狱企业:1.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关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货物,需对应到“节能清单”中所列的型号/系列。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清单”(非公示版)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原环保总局公布的、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非公示版)中的货物。本次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列入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选报当期“节能清单”中所列产品,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磋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在“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单页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标注出所投产品及型号。当期“节能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查阅、下载;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查阅、下载。1.4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4.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4.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4.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数字化项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