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工程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招标公告(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
采购单位
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交易编号
GSSH2025-008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谢健
联系电话
18793417394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否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19 09:1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5-21 17:3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5-05-21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5-21 17: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否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
GSSH2025-008
服务类
360000.0
公告内容
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技术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不少于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企业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名称: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 二、项目编号:GSSH2025-008 三、招标内容: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及协助完成相关审批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 五、服务期限:30日历天。 六、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七、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以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1.3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免税证明材料); 1.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6须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水文地质)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职称证书,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九、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5年5月19日9时10分至2025年5月21日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17时30分。 3.竞价时间:2025年5月21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21日17时30分。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十一、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无效报价为:投标人明显低于行业成本的恶意低价报价),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成交供应商须将含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盖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8号楼5单元201室);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文档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镇原县人防大厦 联系人:谢健 联系电话:18793417394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盖文秀 电 话:19893453421 0934-8279667 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
采购文件
附件1: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招标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价
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SSH2025-008招标人: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梦蛋(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三和工程理有限公司(公章)2025年5月19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招标内容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招标公告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不少于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欢迎被邀请的企业前来响应投标。一、项目名称: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二、项目编号:GSSH2025-008三、招标内容: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及协助完成相关审批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四、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五、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六、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标准,质量合格。七、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八、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以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1.3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免税证明材料);1.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6须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1.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水文地质)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职称证书,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九、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1.请于2025年5月19日9时10分至2025年5月21日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2.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17时30分。3.竞价时间:2025年5月21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21日17时30分。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十一、结果公示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无效报价为:投标人明显低于行业成本的恶意低价报价),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成交供应商须将含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盖章)、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8号楼5单元201室);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文档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十二、联系方式1.招标单位: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镇原县人防大厦联系人:谢健联系电话:18793417394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8号楼五单元201室联系人:盖文秀电话:198934534210934-8279667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19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项目编号:GSSH2025-0082招标人信息:招标人: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谢健联系电话:18793417394联系地址:镇原县人防大厦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4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以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1.3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免税证明材料);1.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6须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1.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截止时间相同。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工程勘察甲4级资质(水文地质)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职称证书,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注:以PDF格式上传,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5招标范围: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及协助完成相关审批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服务期限:30日历天。7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及支付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由中标方以转帐、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中标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8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9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0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1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1)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PDF版本),所有文件递交不退。12上传资格证明及竞价时间:1.请于2025年5月19日9时10分至2025年5月21日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2.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17时30分。3.竞价时间:2025年5月21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21日17时30分。13签字盖章:投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处须“签字”、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4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法15合同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二、总则1.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交货期和技术要求(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后审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9.授权委托9.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9.2自然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得再委托其他自然人进行投标,且持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9.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出席开标仪式或者直接办理投标相关事宜者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10.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招标内容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0.2除本须知第10.1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0.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11.解释权11.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人的最终书面解释为准。11.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的解释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11.3若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13.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3.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须胶装、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公章处必须盖公章外,还需逐页加盖公章)。14.投标报价说明14.1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报价的编制,报价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的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14.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4.3本项目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14.4采购内容及投标函格式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执行。四、投标文件1.投标及其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在满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下选定合格的供应商。2.合格供应商的要求2.1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款的基本条件;2.2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并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投标供应商;2.3供应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4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3.投标有效期说明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4.投标报价说明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如果两者的报价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为准。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表”上标明本项目的总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计算总价。本次投标报价要求:4.1供应商应承担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总报价,是指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采购内容的价格体现。4.3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4.4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对每个品目内的各个组成(模块)给予详细报价。4.5本项目报价是在符合《招标文件》对产品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最大限度的折扣价或优惠后价格的体现。4.6投标货币: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5.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装订、签署等说明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及要求内容的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6.1《投标文件》的编制6.1.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第五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未列出格式的部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6.1.2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6.2《投标文件》的装订和签署6.2.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6.2.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6.2.3《投标文件》中除要求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由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2.4除供应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公章。6.2.5《投标文件》的印制应采用A4复印纸打印(建议双面打印),采用胶装或线装装订方式装订,即不可抽取调换内页的装订方式,无脱落无散页,有目录、有连续的页码。7.《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1)本次采购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2)《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第三章招标内容一、项目名称: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二、具体内容1、服务内容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及协助完成相关审批等工作。2、服务要求(1)进一步明确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需明确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的供水情况,主要包括各水源地的供水范围、供水能力、实际年供水量,以及水源地在特殊状态下的主备用关系或互为备用关系,且需论证特殊状态下能否保障镇原县西区生活供水。(2)进一步统筹规划镇原县西区饮用水水源地布局。对镇原县西区现有水源地布局、取水井(口)布局进行统一研究,并研究确定未来5-10年水源保护区的撤销、调整和划分的规划,形成报告并按程序报请政府进行审批。三、服务期限:30日历天。四、服务标准:所有服务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标准,质量合格。五、其他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报告编制及协助完成相关审批等工作。六、付款方式:由招标人、中标供应商双方自行约定。七、安全责任承诺项目实施期间服务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八、售后服务要求:确保所采购服务无质量问题,能满足服务的要求。详细说明售后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应急保障措施等。九、验收方案1、招标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招标人可以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中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并存档。2、验收过程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成交结果及国家有关本次采购的验收标准进行。3、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招标人实际要求,满足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内容及深度要求。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合同编号: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项目编号:GSSH2025-008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项目编号:GSSH2025-008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甲方:乙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采购内容序号名称服务时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范围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二、合同金额1.合同总额:大写:人民币(小写):元。2.合同总额包括完成本报告编制及协助完成相关审批等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3.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调整合同总价。三、双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根据合同要求,为乙方提供涉及本项目工作的相关基础信息资料,并配合乙方做好相关资料收集等工作。2.根据本项目工作的需要,甲、乙双方均须组织相关人员共同组成工作项目组,并各自安排对应部门专人负责衔接工作。3.甲方有权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人员对本项目后期工作相关报告成果进行审查、核实、确认等。4.乙方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征求甲方对受托项目的意见。对不明确的问题,应书面向甲方请示。5.乙方根据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并确保该成果文件符合甲方实际要求,满足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内容及深度要求。6.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一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四、履约验收标准1.甲方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甲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并存档。2.验收过程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成交结果及国家有关本次采购的验收标准进行。五、付款方式1.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2.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提供相关资料,方可办理申报支付手续。六、成果版权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甲方所有,未经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七、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所交付的资料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权负责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八、安全和环境保护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重视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其人员伤亡或财产遭受损失时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2.乙方应收集相应的国家及地方颁发的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并在服务过程中,特别是现场作业中严格遵守。九、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要求等提供成果文件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金额1‰的数额向甲方另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金额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金额的1‰累计,由此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3.如乙方所提供的成果文件关键技术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甲方在国家相关批复文件后,若对成果文件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成果文件的同时,自收到成果文件起1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3.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不善等人为造成成果文件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不予接受。十一、争议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十二、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三、税费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其它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代理公司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地址:镇原县人防大厦电话:乙方:盖章: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日期:法定代表人:日期:经办人:日期:经办人:日期:账号:开户行:账号:开户行:鉴证方(盖章):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18号楼5单元201室电话:0934-8279667日期:注:本合同中主要条款必须全部响应,但格式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致: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SSH2025-008),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次投标。我方递交投标文件为: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并保证其真实性,并承诺,以下情况若未完全履行,愿无条件接受我方投标被拒绝的后果:1.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售后服务任务,并将履行《招标文件》对中标供应商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2.我方已全面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项且无异议。3.我方接受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4.我方接受天的投标有效期(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5.如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服务。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项目编号:GSSH2025-008价格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报价总计人民币:(大写)(小写)¥:注:①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②报价表格式及内容不得自行改动。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三)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项目编号:GSSH2025-008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时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范围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6...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报价明细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甘肃三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系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公司名称)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被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务,我均予以认可。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六)供应商基本情况投标供应商全称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年份注册资金单位性质总部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常驻当地机构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其他证书须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荣誉证书须附相关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工作经历年数主营范围近三年营业额财务状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七)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八)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九)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致:,(招标采购人)我方,(企业名称)自愿参加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的招标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庆发〔2022〕4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承诺+信息推送”制度的通知》(庆治欠办发〔2020〕15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公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落实项目经理任职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庆公管办发〔2018〕2号)、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审计局、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庆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联合惩戒加强源头管理防治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庆市财采〔2018〕11号)等法规文件规定,我方已知晓承诺内容,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序号承诺事项是否承诺备注1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是□否必须承诺2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是□否必须承诺3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是□否涉及农民工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建造师姓名注册编号身份证号码□是□否涉及建造师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是□否政府采购项目6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是□否政府采购项目注:投标人(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承诺并用“√”勾选“是”,无需承诺的勾选“否”,未选择或不据实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特别提示:1.本信用承诺书必须由投标人(供应商)法人代表本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供应商)未做出承诺或私自修改承诺内容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必须承诺)我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对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在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中,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出借或借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行政许可证件和证书,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2.如我方中标,不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采购)人签订合同,将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不随意变更项目部人员,不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其他单位(个人)转包中标项目,除特殊专业工程征得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外,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分包合同约定外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3.不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活动,不以提供虚假资料、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接受招标采购单位、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实施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追究刑事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2、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必须承诺)我方以“线上不见面”的方式参加该项目投标,不能现场提供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特在此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2.我方愿意在中标公告中公示相关资质、证书和资料,接受社会监督;3.招标采购单位或其他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对我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如有异议,我公司随时提供资料原件进行核实;如我方提供的投标资料不真实或不能按要求及时提供原件,自愿接受行业监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关损失。3、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适用于有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我方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事项,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承诺如下:(一)基本信息详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二)承诺事项1.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2.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3.对本企业及分包单位所招用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4.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该工程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5.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6.本承诺可核查方式包括: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核实、“陇明公”平台查询、现场检查,本人愿意配合对承诺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7.本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我所承诺事项可到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或者申请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协查,或者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经核实我作出虚假承诺,我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适用于有项目经理参与投标的项目,项目经理为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我方在此申明,拟派的项目经理在现阶段没有担任过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现做出以下承诺:申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在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较大数额罚款”是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适用于庆阳市政府采购项目)我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庆阳市有关规定。(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相应后果。(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中标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变更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实施人员;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1.投标(响应)无效;2.不予退履约保证金;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4.中标(成交)无效;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没收违法得所得;7.吊销营业执照;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9.追究刑事责任;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十)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庆阳市镇原县西区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项目编号:GSSH2025-008序号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内容与数值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内容与数值偏离说明技术支撑材料对应页码1234567...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说明:1.所有《投标文件》的封面必须采用以下格式书写(《投标文件》的封面及内容必须加盖公章)。2.所有《投标文件》的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标明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供应商:×××××××(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工程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