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轮作休耕招标公告(合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5)



合水县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合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09 15: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HSZC2025-0038
项目名称:合水县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
预算金额:112.75(万元)
最高限价:112.75(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马铃薯种子410吨。(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 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20至2025-05-26,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自行下载。 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操作;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供应商用户手册》。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06-09 15:00:00
地点:合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详见招标文件)下载中心新版工具中下载投标工具(标书查看),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5上传”,完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本项目通过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详见招标文件)进行开标会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及标段,在界面点击“点击进入”进入开标会议,进入后须及时完成签到,开启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供应商应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请及时查阅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相关操作。 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解密及开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咨询。
①合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qysggzyjy.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合水县西华北街46号404室
联系方式:15294447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致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朔州西路南庄小区142号
联系方式:18893408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麻媛媛
电 话:15294447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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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单位审核意见:单20051.6合水县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SZC2025-0038采购人:合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章)代理机构:甘肃致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二0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招标公告第三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组成及说明(三)投标及投标文件编制说明(四)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五)开标、评审、定标的程序及说明(六)投诉、质疑情况说明(六)投诉、质疑情况说明(七)投标无效及串通投标情形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附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合水县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计划,甘肃致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合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对合水县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二、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三、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1.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ysggzyjy.cn免费自行获取。(未注册投标人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qysggzyjy.cn)注册;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获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按相关提示进行操作。注册咨询电话:0931-4267890;技术支持电话:0934-8869129)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五、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1.采购人信息名称:合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地址:合水县西华北街46号404室联系方式:15294447808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致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镇朔州西路南庄小区142号联系人:杨田田联系电话:188093452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麻媛媛联系电话:15294447808第二章招标公告合水县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招标公告合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SZC2025-0038项目名称:合水县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预算金额:112.75万元最高限价:112.75万元采购需求:采购马铃薯种子410吨。(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提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ysggzyjy.cn/f(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3.方式: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自行下载。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s://www.qysggzyjy.cn/f),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操作;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qysggzyjy.cn:7071)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供应商用户手册》。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6月9日15时00分地点:合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五、公告期限: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详见招标文件)下载中心新版工具中下载投标工具(标书查看),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5上传”,完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本项目通过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详见招标文件)进行开标会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及标段,在界面点击“点击进入”进入开标会议,进入后须及时完成签到,开启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供应商应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请及时查阅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相关操作。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解密及开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咨询。(1)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f(2)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3)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1.采购人信息名称:合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地址:合水县西华北街46号404室,联系方式:15294447808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致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镇朔州西路南庄小区142号联系人:杨田田联系电话:188093452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麻媛媛联系电话:15294447808甘肃致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6日第三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合水县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项目编号:HSZC2025-00382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合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联系人:麻媛媛联系方式:15294447808地址:合水县西华北街46号404室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甘肃致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杨田田联系方式:18809345211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镇朔州西路南庄小区142号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项目预算金额:112.75万元最高限价:112.75(万元)5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投标语言:中文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提交投标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8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9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1)报价:指本项目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专利费、专用工具费、运输费、保险费、培训费、检测费、税费、验收费等全部费用。(2)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9程的全部费用。10投标保证金递交说明: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及递交方式: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标书一份。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逐页加盖电子公章及电子法人代表章(供应商如未办理电子公章及电子法人代表章的,应主动衔接办理,负责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2评标专家组成人数: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财政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4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13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网上自主投标,投标人资格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审查,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4信用查询渠道及方式:(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2)查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前一日至招标资格审查结束之间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3)查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为准;(4)查询结果:以招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5)信用信息和记录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以截图形式或者网页打印方式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资料一并保存。(6)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14府采购活动。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次采购标的属于: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他证明材料。1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完成,种子出苗验收合格后,付清剩的50%。17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财库(2018)2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18核心产品:冀张薯12号(根据本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所确定),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9政采贷政策:为帮助解决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难题,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法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后,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服务平台19(https://www.ccgp-gansu.gov.cn/web/indexzcd.html)、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qysggzyjy.cn:9099/)办理融资业务。20本项目采用“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投标人可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投标人确定投标的需在系统首页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点击“我投标的项目”查看报名情况及相关信息。2.投标人需在甘肃中工国际官网(网址:http://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中下载新版投标工具包,并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对应的开标系统完成投标过程。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加密的.ZGSF(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或.ZGTF(后审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工具,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若未按时上传或上传的文件损坏将导致贵单位不能正常开标,对此引起的后果贵单位自行承担。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投标进入投标项目后需及时完成签到,开标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投标人,将不允许签到并按拒绝处理。5.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20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6.开标、评标过程中,参与远程交互的各投标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否决投标、澄清、质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只能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答辩等类似环节需要其他人员参与的除外),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系统或直播现场提示开标记录表确认时,如表上信息确认无误,请投标人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在30分钟内完成开标记录表签章。开标记录表及招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务必使用本人手写电子印章进行签章。捷通道】-【电子开评标】进入“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服务平台”,选8.复会时,投标人须进入甘肃中工国际官网(www.gscamce.com)-【快择相应地区点击【进入直播】进入“甘肃中工国际远程开标直播大厅”界(https://www.gscamce.com/web.do?method=toLive),选择所参加项目的直播(必须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CA证书登录),观看复会直播。9.采用远程开标后,投标人相关信息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信息库为依据,各投标人信息更新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并保证真实有效,各投标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10.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陆指定开标系统,并根据需要使用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未按时加入系统对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1.系统操作注意事项:1.软硬件及网络要求(1)参与不见面开标电脑须安装音响设备。(2)不见面开标系统因接入开标室视频直播等功能,支持使用IE浏览器,请确保IE浏览器版本在11及以上,当前版本可在IE浏览器工具菜单下的“关于internetexplorer”子菜单中查看。(3)为更好实时查看不见面开标室现场,推荐使用20M及以上网络宽带。2.开标过程注意事项(1)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前1小时登录系统,进入所投标项目,并保证联系人电话畅通。(2)开标过程中请重点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互动区消息,及时查阅,并根据消息提醒及时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3)为更直观了解、掌握本系统使用方法,建议在具体项目开标前先行浏览本系统相关操作手册,相关操作手册可在甘肃中工国际官网—操作指南中查看,或拨打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电话4006-1234-34咨询。注:1.本项目获取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地点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公告为准。2.招标文件描述的供应商须知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二)招标文件组成及说明1.项目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合格的供应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专用术语解释2.1“政府采购当事人”系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代理机构等。2.2“采购人”本项目系指合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3“代理机构”系指甘肃致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2.4“供应商”系指符合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2.5“其他组织”系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2.6“招标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7“投标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2.8“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8“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2.9“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2.10“货物”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等。2.11“服务”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12“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2.1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采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3.1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3.2落实情况:已落实到位。4.招标文件的主要组成要件4.1投标邀请函4.2招标公告4.3投标须知4.4采购需求4.5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4.6投标文件格式4.7附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6.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修改等说明6.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修改等说明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代理费的收取标准及途径参考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财库(2018)2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三)投标及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投标及其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拟采取公开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在满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下选定合格的供应商。2.合格供应商的要求2.1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五款的基本条件;2.2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3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2.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5供应商未自行获取《招标文件》的均无资格参加投标;2.6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3.投标有效期说明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4.投标报价说明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如果两者的报价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为准。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采购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总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计算总价。本次投标报价要求:4.1供应商应承担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指响应本项目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专利费、专用工具费、运输费、保险费、培训费、检测费、税费、验收费等全部费用。4.3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服务内容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4.4供应商只允许在《投标文件》中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4.5开标一览表中必须填写本项目的投标总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6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对每个品目内的各个组成(模块)给予详细报价,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各单项价格进行核查,如果存在严重超过市场价格的产品,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单价进行认价。购人的单价进行认价。4.7本项目报价是在符合《招标文件》对产品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最大限度的折扣价或优惠后价格的体现。的折扣价或优惠后价格的体现。4.8投标货币: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4.8投标货币: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5.投标保证金说明: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等说明按昭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内容的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6.1《投标文件》的编制6.1.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未列出格式的部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6.1.2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工具获取途径见投标人须知)6.2《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章6.2.1份数:投标人通过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格式为系统默认格式;6.2.2签章: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电子公章及电子法人章,所有电子章应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主体共享平台互认的电子章。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投标文件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撤回的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澄清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9.1本次采购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2《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9.2《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及要求内容的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及要求内容的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四)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1.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1.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1.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第十二条),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1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本项目对参加和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的界定标准为: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1、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五)开标、评审、定标的程序及说明1.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进入投标项目后需及时完成签到。如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或未参加开标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解密开标时间到达后,由工作人员在开标系统点击开始解密文件,各投标供应商务必在30分钟内登录“开评标系统”点击解密按钮解密(使用CA证书解密),30分钟内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3.唱标解密后系统自动公布供应商信息及报价,并存档备查。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4.1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4.2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交易中心专家库专家随机抽取的4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5.评标委员会职责5.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5.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5.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5.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5.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5.6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同时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本级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5.7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串通投标疑点和线索的,应当采用询问等方式进行核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表决作出认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并作书面记录,同时书面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属于恶意串通情形的,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6.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6.1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政策,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2遵守评标纪律,不与其他专家串通,不受人之托评标,不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收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6.3对评标过程保密,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情况;6.4应当回避的,主动回避;(投标人或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6.5准时参加评标,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席评标活动的提前请假;6.6接受、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6.7不携带通信工具、摄像、录音等器材进入评标现场,不篡改、销毁、灭失投标、评标有关资料,不抄录、复印、夹带与评标工作有关的资料离场;投标、评标有关资料,不抄录、复印、夹带与评标工作有关的资料离场;6.8不有意拖延评审时间。6.8不有意拖延评审时间。7.开标程序及标准7.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议,以及认为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7.2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投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投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9)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10)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或其成员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反评标纪律行为的,其评审结果无效,可以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有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投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投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7.4综合说明7.4综合说明7.4.1评标原则7.4.1评标原则(1)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公平对待。(2)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3)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4)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5)评标将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6)本次采购项目定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技术响应程度、售后服务、商务等综合实力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全面比较各投标文件质量、价格、交货期以及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资信情况等因素客观地进行评审,使评审的结果能准确地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得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方法。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向供应商承诺最低价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不作任何解释说明。(7)从开标直至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前,评标人员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招投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8)供应商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技术参数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如供应商中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供应商提供资质证件原件核查,供应商须配合,否则取消中标资格。(9)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10)供应商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标人员(10)供应商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标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11)供应商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及综合实力,在众多项目中业绩、信誉良好,并能确保本次招标采购的长远售后服务。(12)不同供应商提供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或其成员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反评标纪律行为的,其评审结果无效,可以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有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7.5资格性审查标准及说明7.5.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7.5.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资格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审查,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7.5.3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性审查标准及说明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供应商符合条件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提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7.6符合性审查标准及说明:7.6.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6.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6.3若供应商对应作出而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投标函;3报价完整性有分项报价表且分项报价不存在严重缺项漏项的;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在预算金额内报价;5报价合理性评审过程中投标企业的报价无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企业的报价,且投标企业在合理的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6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是否存在串标投标人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9其他要求投标文件无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7.7综合评审说明及详细评审标准:7.7.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定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定的,其投标无效。7.7.2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进行评审,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任何证据。7.7.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7.4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7.7.5未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开标程序。商务评审(14分)序号项目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企业业绩投标企业提供2022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42售后服务根据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架构、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3.售后服务流程、4.售后服务人员配置、5产品替换供应保障措施),完全能满足采购单位要求得10分,在满分10分的基础上,每缺少一项或有一项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10技术评审(56分)序号项目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技术响应技术响应全部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要求的得15分,单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注:此项为0者视为重大偏离,为无效投标。152实施方案根据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存储、2.调货、3.运输配送、4.技术服务指导、5.交付计划)合理、可行性强、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得20分;在满分20分的基础上,每缺少一项或有一项不合理的扣4分,扣完为止。203应急预案据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特性列出(包含但不限于1.调货出厂、2.货物运输保护、3.其他原因安全应急情况处理等)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并制定相关处理预案,预案内容切合实际、内容完整的,不影响采购单位使用得9分,在满分9分的基础上,每缺少一项或有一项不合理的扣3分,扣完为止。94产品说明根据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质量、包装、储藏综合说明并附有图片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或有一项不合理的扣2分,扣完为止。65进度安排方案根据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进度安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交货进度安排、人员任务分工、保障措施)进度安排具体详细、分工明确、合理可行性强的得6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缺项的扣2分,扣完为止。6报价评审(30分)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报价评审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企业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注: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308.中标供应商的推荐及评标报告编写说明8.中标供应商的推荐及评标报告编写说明8.1中标供应商的推荐(1)供应商综合评分最终总分值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投标报价三部分得分总和。(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8.2评标报告编写说明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完成评审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组长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开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开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纪录在案。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供应商;(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9.中标供应商确定的说明9.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评标报告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在采购结果确认函上签字确认。9.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9.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10.废标情形(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投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1.终止采购情形受不可抗力或突发情况影响,采购需要发生变化等情况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终止公告,并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12.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由甘肃致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发采购资料和《投标文件》;做好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负责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拟中标结果进行审核。13.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监督部门对整个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六)投诉、质疑情况说明1.供应商质疑、投诉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办理;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对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的质疑时限:招标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的质疑时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中标结果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时限:为中标结果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质疑、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质疑、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4)提起投诉的日期。质疑、投诉书应当署名。质疑、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投诉人为委托授权人的应该出具针对本质疑、投诉事项的法人委托授权书。1.3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1.4供应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1.5质疑、投诉文书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1.6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1.7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8本项目接收质疑单位分别为:1.采购方:合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人:麻媛媛联系电话:15294447808联系地址:合水县西华北街46号404室2.采购代理机构:甘肃致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田田联系电话:18809345211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镇朔州西路南庄小区142号2.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2.2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2.3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2.4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2.5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2.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其他注意事项3.1中标通知书(1)中标结果在公示期满无质疑或投诉后,该结果将作为正式中标或签订《供货合同》的凭据。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被接受。在该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2)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没有任何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落标的理由,不退还《投标文件》。3.2合同授予原则(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供应商。若因中标供应商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3.3合同的签署(1)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代理机构监督下,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由于中标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应当依据招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等,加强对中标(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其他人员现场履职、履约保证金缴纳、合同转包或分包等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供应商有串通投标疑点和线索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七)投标无效及串通投标情形(七)投标无效及串通投标情形1.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1.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1.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1.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2.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2.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的;2.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发现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情形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方式或者随机方式(采购文件没有约定的),选择其中一家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应当对可能存在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恶意串通行为进行排查甄别,做好证据留存并在评审报告中予以记录,随同其他采购档案一并保管。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3.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的;3.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3.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3.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4、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恶意串通,否决相关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并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4.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4.2供应商通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文件的;4.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4.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4.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4.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4.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第四章采购需求1、技术参数要求种薯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冀张薯12号1、马铃薯原种块茎质量要求:符合马铃薯脱毒种薯国家标准GB18133-2012,混杂≦3个/50千克,湿腐病≦2个/50千克,软腐病≤1个/50千克,晚疫病≦2个/50千克,干腐病≤3个/50千克,普通疮痂病≦10个/50千克,黑痣病≤10个/50千克,马铃薯块茎蛾≦0,外部缺陷≤5,冻伤≤1,土壤和杂质≤1%。2、马铃薯原种种子质量要求:符合马铃薯脱毒种薯国家标准GB4406-84,块茎整齐度≧85%,不完整薯块≤1%,纯度≧99%。410吨2、采购标准及要求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规范。3、供货期限、地点及要求:3、供货期限、地点及要求:(1)项目完成时间:10日历天。(1)项目完成时间:10日历天。(2)开始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完成,种子出苗验收合格后,付清剩的50%。5、包装、运输(1)中标供应商所交付的货物,均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2)中标供应商所交付的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晒、防雨、防腐蚀、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6、质保期:1年。7、验收方案:(1)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2)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采购单位审核意见:单20051.6合水县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SZC2025-0038采购人:合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章)代理机构:甘肃致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二0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二章招标公告第三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组成及说明(三)投标及投标文件编制说明(四)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五)开标、评审、定标的程序及说明(六)投诉、质疑情况说明(六)投诉、质疑情况说明(七)投标无效及串通投标情形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附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合水县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计划,甘肃致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合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对合水县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二、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三、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1.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ysggzyjy.cn免费自行获取。(未注册投标人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qysggzyjy.cn)注册;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获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按相关提示进行操作。注册咨询电话:0931-4267890;技术支持电话:0934-8869129)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五、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1.采购人信息名称:合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地址:合水县西华北街46号404室联系方式:15294447808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致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镇朔州西路南庄小区142号联系人:杨田田联系电话:188093452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麻媛媛联系电话:15294447808第二章招标公告合水县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招标公告合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qy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SZC2025-0038项目名称:合水县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预算金额:112.75万元最高限价:112.75万元采购需求:采购马铃薯种子410吨。(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提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qysggzyjy.cn/f(选择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3.方式: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县一体化系统自行下载。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s://www.qysggzyjy.cn/f),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操作;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市县一体化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qysggzyjy.cn:7071)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供应商用户手册》。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6月9日15时00分地点:合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五、公告期限: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网站(网址详见招标文件)下载中心新版工具中下载投标工具(标书查看),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5上传”,完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本项目通过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详见招标文件)进行开标会议,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及标段,在界面点击“点击进入”进入开标会议,进入后须及时完成签到,开启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供应商应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开标过程中请及时查阅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区消息,并根据消息提醒进行相关操作。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解密及开标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1234-34咨询。(1)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ysggzyjy.cn/f(2)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3)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1.采购人信息名称:合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地址:合水县西华北街46号404室,联系方式:15294447808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致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镇朔州西路南庄小区142号联系人:杨田田联系电话:188093452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麻媛媛联系电话:15294447808甘肃致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6日第三章投标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名称:合水县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项目项目编号:HSZC2025-00382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合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联系人:麻媛媛联系方式:15294447808地址:合水县西华北街46号404室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甘肃致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杨田田联系方式:18809345211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镇朔州西路南庄小区142号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项目预算金额:112.75万元最高限价:112.75(万元)5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投标语言:中文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提交投标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8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9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1)报价:指本项目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专利费、专用工具费、运输费、保险费、培训费、检测费、税费、验收费等全部费用。(2)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9程的全部费用。10投标保证金递交说明: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文件递交份数及递交方式: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标书一份。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逐页加盖电子公章及电子法人代表章(供应商如未办理电子公章及电子法人代表章的,应主动衔接办理,负责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甘肃中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生成的.ZGSF或.ZGTF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逾期未上传到开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2评标专家组成人数: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财政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4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13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网上自主投标,投标人资格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审查,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4信用查询渠道及方式:(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2)查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前一日至招标资格审查结束之间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3)查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为准;(4)查询结果:以招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5)信用信息和记录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以截图形式或者网页打印方式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资料一并保存。(6)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14府采购活动。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次采购标的属于: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他证明材料。1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完成,种子出苗验收合格后,付清剩的50%。17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财库(2018)2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18核心产品:冀张薯12号(根据本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所确定),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9政采贷政策:为帮助解决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难题,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法签订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后,可采用“政采贷”方式进行合同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服务平台19(https://www.ccgp-gansu.gov.cn/web/indexzcd.html)、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qysggzyjy.cn:9099/)办理融资业务。20本项目采用“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投标人可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投标人确定投标的需在系统首页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点击“我投标的项目”查看报名情况及相关信息。2.投标人需在甘肃中工国际官网(网址:http://www.gscamce.com)下载中心中下载新版投标工具包,并按照使用需求安装相关软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工作。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对应的开标系统完成投标过程。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导致否决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加密的.ZGSF(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或.ZGTF(后审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工具,点击投标工具界面的5【上传】上传至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系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若未按时上传或上传的文件损坏将导致贵单位不能正常开标,对此引起的后果贵单位自行承担。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投标进入投标项目后需及时完成签到,开标时间到达后未签到的投标人,将不允许签到并按拒绝处理。5.本项目解密开始至结束解密时间为30分钟,系统提示开始解密后页面会显示”解密开始时间”和”解密剩余时间”(倒计时),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插入USB口,点击【解密】按钮,弹出输入密码20框后输入CA数字证书pin码(密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系统会提示”解密成功”。(注意浏览器下方弹出的控件启用提示,可能会弹出多个,请全部选择”允许”或”启用”)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则视为放弃投标。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6.开标、评标过程中,参与远程交互的各投标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否决投标、澄清、质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只能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答辩等类似环节需要其他人员参与的除外),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系统或直播现场提示开标记录表确认时,如表上信息确认无误,请投标人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在30分钟内完成开标记录表签章。开标记录表及招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务必使用本人手写电子印章进行签章。捷通道】-【电子开评标】进入“甘肃中工国际电子开评标服务平台”,选8.复会时,投标人须进入甘肃中工国际官网(www.gscamce.com)-【快择相应地区点击【进入直播】进入“甘肃中工国际远程开标直播大厅”界(https://www.gscamce.com/web.do?method=toLive),选择所参加项目的直播(必须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CA证书登录),观看复会直播。9.采用远程开标后,投标人相关信息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信息库为依据,各投标人信息更新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并保证真实有效,各投标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10.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陆指定开标系统,并根据需要使用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质疑等活动。未按时加入系统对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1.系统操作注意事项:1.软硬件及网络要求(1)参与不见面开标电脑须安装音响设备。(2)不见面开标系统因接入开标室视频直播等功能,支持使用IE浏览器,请确保IE浏览器版本在11及以上,当前版本可在IE浏览器工具菜单下的“关于internetexplorer”子菜单中查看。(3)为更好实时查看不见面开标室现场,推荐使用20M及以上网络宽带。2.开标过程注意事项(1)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前1小时登录系统,进入所投标项目,并保证联系人电话畅通。(2)开标过程中请重点关注不见面开标系统互动区消息,及时查阅,并根据消息提醒及时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3)为更直观了解、掌握本系统使用方法,建议在具体项目开标前先行浏览本系统相关操作手册,相关操作手册可在甘肃中工国际官网—操作指南中查看,或拨打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电话4006-1234-34咨询。注:1.本项目获取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地点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公告为准。2.招标文件描述的供应商须知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不一致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二)招标文件组成及说明1.项目综合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合格的供应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专用术语解释2.1“政府采购当事人”系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代理机构等。2.2“采购人”本项目系指合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3“代理机构”系指甘肃致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2.4“供应商”系指符合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2.5“其他组织”系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2.6“招标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7“投标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2.8“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8“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2.9“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2.10“货物”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等。2.11“服务”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12“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2.1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采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3.1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3.2落实情况:已落实到位。4.招标文件的主要组成要件4.1投标邀请函4.2招标公告4.3投标须知4.4采购需求4.5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4.6投标文件格式4.7附件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6.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修改等说明6.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修改等说明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不利因素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代理费的收取标准及途径参考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财库(2018)2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帐、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三)投标及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投标及其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拟采取公开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在满足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下选定合格的供应商。2.合格供应商的要求2.1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五款的基本条件;2.2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3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2.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5供应商未自行获取《招标文件》的均无资格参加投标;2.6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3.投标有效期说明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4.投标报价说明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如果两者的报价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为准。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采购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总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计算总价。本次投标报价要求:4.1供应商应承担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指响应本项目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专利费、专用工具费、运输费、保险费、培训费、检测费、税费、验收费等全部费用。4.3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服务内容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4.4供应商只允许在《投标文件》中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4.5开标一览表中必须填写本项目的投标总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6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对每个品目内的各个组成(模块)给予详细报价,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各单项价格进行核查,如果存在严重超过市场价格的产品,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单价进行认价。购人的单价进行认价。4.7本项目报价是在符合《招标文件》对产品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最大限度的折扣价或优惠后价格的体现。的折扣价或优惠后价格的体现。4.8投标货币: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4.8投标货币: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5.投标保证金说明: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等说明按昭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内容的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6.1《投标文件》的编制6.1.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未列出格式的部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6.1.2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使用甘肃中工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工具获取途径见投标人须知)6.2《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章6.2.1份数:投标人通过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格式为系统默认格式;6.2.2签章: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电子公章及电子法人章,所有电子章应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主体共享平台互认的电子章。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投标文件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修改、澄清、撤回的说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澄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澄清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9.1本次采购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2《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9.2《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及要求内容的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及要求内容的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四)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1.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1.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1.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第十二条),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1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本项目对参加和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的界定标准为: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1、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五)开标、评审、定标的程序及说明1.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中工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sztb.cn/BidOpeningHall),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并选择参与标段点击【点击进入】进入该标段开标会议,进入投标项目后需及时完成签到。如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或未参加开标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解密开标时间到达后,由工作人员在开标系统点击开始解密文件,各投标供应商务必在30分钟内登录“开评标系统”点击解密按钮解密(使用CA证书解密),30分钟内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3.唱标解密后系统自动公布供应商信息及报价,并存档备查。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4.1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4.2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交易中心专家库专家随机抽取的4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5.评标委员会职责5.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5.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5.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5.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5.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5.6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同时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本级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5.7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串通投标疑点和线索的,应当采用询问等方式进行核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集体表决作出认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并作书面记录,同时书面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属于恶意串通情形的,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6.评标委员会工作纪律6.1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政策,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2遵守评标纪律,不与其他专家串通,不受人之托评标,不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收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6.3对评标过程保密,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情况;6.4应当回避的,主动回避;(投标人或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项目有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6.5准时参加评标,因客观原因不能出席评标活动的提前请假;6.6接受、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6.7不携带通信工具、摄像、录音等器材进入评标现场,不篡改、销毁、灭失投标、评标有关资料,不抄录、复印、夹带与评标工作有关的资料离场;投标、评标有关资料,不抄录、复印、夹带与评标工作有关的资料离场;6.8不有意拖延评审时间。6.8不有意拖延评审时间。7.开标程序及标准7.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议,以及认为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7.2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投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投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9)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10)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或其成员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反评标纪律行为的,其评审结果无效,可以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有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投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投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7.4综合说明7.4综合说明7.4.1评标原则7.4.1评标原则(1)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公平对待。(2)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阻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正常工作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3)评标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自律,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查。(4)评标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5)评标将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结合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进行,不得忽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评标。(6)本次采购项目定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投标报价、技术响应程度、售后服务、商务等综合实力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全面比较各投标文件质量、价格、交货期以及供应商的售后服务、资信情况等因素客观地进行评审,使评审的结果能准确地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按总得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方法。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向供应商承诺最低价中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不作任何解释说明。(7)从开标直至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前,评标人员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招投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8)供应商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技术参数等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如供应商中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供应商提供资质证件原件核查,供应商须配合,否则取消中标资格。(9)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10)供应商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标人员(10)供应商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评标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11)供应商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及综合实力,在众多项目中业绩、信誉良好,并能确保本次招标采购的长远售后服务。(12)不同供应商提供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或其成员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反评标纪律行为的,其评审结果无效,可以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有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7.5资格性审查标准及说明7.5.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7.5.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资格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审查,审核不通过视为无效投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7.5.3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的,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性审查标准及说明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供应商符合条件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提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7.6符合性审查标准及说明:7.6.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6.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6.3若供应商对应作出而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投标函;3报价完整性有分项报价表且分项报价不存在严重缺项漏项的;4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在预算金额内报价;5报价合理性评审过程中投标企业的报价无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企业的报价,且投标企业在合理的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6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是否存在串标投标人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9其他要求投标文件无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7.7综合评审说明及详细评审标准:7.7.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定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定的,其投标无效。7.7.2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参数相符。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进行评审,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任何证据。7.7.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7.4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7.7.5未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开标程序。商务评审(14分)序号项目因素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轮作休耕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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