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业服务招标公告(中国共产党沈阳市沈北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



沈北新区纪委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沈北新区纪委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19

项目概况

沈北新区纪委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3-00058

项目名称:沈北新区纪委物业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80000

最高限价(元):10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查看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5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9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9日13时00分至2025年05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共沈阳市沈北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沈北新区沈北路39-1号

联系方式:
024-88043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

联系方式:
024-89613001

邮箱地址:
27193554@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和睦路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0336210102000666667(非保证金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丽

电话:
024-8961300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北新区纪委物业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共沈阳市沈北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区域
沈北新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19日 11: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7日每日上午:13: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
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预算金额
¥10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丽

项目联系电话
024-89613001

采购单位
中共沈阳市沈北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沈北新区沈北路39-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88043191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89613001

附件:

附件1
JH25-210113-00058沈北新区纪委物业服务招标文件.doc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沈北新区纪委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H25-210113-00058编制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沈阳市沈北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目录招标公告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9第三章服务需求39第四章评标方法40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461.沈北新区纪委物业服务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沈北新区纪委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0113-00058项目名称:沈北新区纪委物业服务预算金额:1080000元最高限价:1080000元采购需求:沈北新区纪委院内办公楼两处,建筑面积共计9600平方米,项目需要25人为沈北新区纪委机关提供院内职工食堂餐饮及保安、保洁服务。合同履行期限:1年(2025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9日)。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6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特别提示: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单独密封包装,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递交至开标地点(拒绝接收邮寄的备份投标文件(U盘)),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U盘)恕不接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①依托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发起电子化质疑投诉。②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电话:024-88086498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邮编:110164网站: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温馨提示:建议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沈阳市沈北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地址:沈北新区沈北路39-1号联系方式:024-880431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24-89613001邮箱地址:27193554@qq.com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和睦路支行账户名称:沈阳市沈北新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非保证金账户)账号:0336210102000666667(非保证金账号)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丽电话:024-896130012.第一章投标人须知2.1.一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中国共产党沈阳市沈北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地 址:沈北新区沈北路39-1号 联系人:刘继文 电 话:024-88043191 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丽电 话:024-89613001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1.3.5中小企业采购政策一、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R否二、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物业管理 三、中小企业优惠措施:资金支付期限 £有 R无 预付款比例 £有 R无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是R否无论采购文件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均需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R否1.4.8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是R否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080000元最高限价:1080000元4计量单位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R不组织11.3样品或演示无12.1投标报价货币要求R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以金额方式报价 13.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5.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1、投标文件应于开标之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2、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 1 份(单独密封包装)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组成,共 5 人。 25.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无27.2评标办法R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 3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 1 R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5.1履约保证金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6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9.3质疑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质疑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提出。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采取现场递交书面纸质质疑函方式进行。联系单位:中国共产党沈阳市沈北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联 系 人:刘继文联系电话:88043191 通讯地址:沈北新区沈北路39-1号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投诉一、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沈阳市沈北新区财政局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财政局311室邮政编码:110164联系电话:024-880864981、接收投诉书方式: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诉书或递交书面纸质投诉书。2、投诉书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辽财采规〔2021〕8 号)等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格式。二、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1.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过程中,出现的失信行为,依法予以公告。2.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3. 政府采购预算超过500万以上的项目,投标人可以采用融资方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2.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条。★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条。★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投标人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6.1投标人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2.3.三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招标文件内容如下:招标公告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2.4.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3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条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U盘)。★16.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2.5.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将备份投标文件(U盘)进行密封包装。如有证书原件,须单独密封包装。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投标截止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U盘)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修改与撤回19.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投标无效。19.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U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备份投标文件(U盘)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19.4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2.6.六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条。★22.资格审查22.1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采购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性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2.2.3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过程中,出现的失信行为,依法予以公布。★2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25样品及演示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条。★26.投标无效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条、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招标文件服务清单中未带有★号标识,视为所有服务清单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10)因投标人自用设备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11)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6.3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27.电子评标相关事宜27.1.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其备份招标文件(U盘)进行评审。(2)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招标文件(U盘)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7.2.启用备份招标文件(U盘)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投标人共同签字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招标文件(U盘)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招标文件(U盘)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招标文件(U盘)自动失效。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招标文件(U盘)退还投标人,并做好记录存档。投标人应于开标之日起30日内将备份招标文件(U盘)取回,如在规定日期内投标人未取回备份招标文件(U盘),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备份招标文件(U盘)进行统一销毁。28.比较与评价28.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8.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条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8.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8.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8.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对具体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8.6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9.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0.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30.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30.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30.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1.保密原则31.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七确定中标32.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3.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4.中标通知书3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4.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5.签订合同35.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5.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6.履约保证金36.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6.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7.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8.廉洁自律规定38.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8.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9.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0.质疑与接收4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40.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采取现场递交书面纸质质疑函方式进行,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0.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条。41.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外封面及封口12投标文件的封皮23投标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性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适用)6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811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适用)912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13联合体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4.8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14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函10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3开标一览表114服务价格明细表125服务需求响应表136商务条款偏离表147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58备份投标文件(U盘)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169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1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4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195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重要提示: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3.1.格式1备份投标文件(U盘)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备份投标文件(U盘)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3.2.格式2投标文件的封皮投标文件所投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3.3.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4.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3.5.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3.6.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7.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8.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9.格式9联合体协议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2.3.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0.格式10投标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其他事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日期:3.11.格式11开标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服务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小写:大写:注:1.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2.格式12服务价格明细表包号:报价单位:序号服务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总价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3.格式13服务需求响应表包号/序号:服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按服务需求填写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4.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001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履约期限:1年(2025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9日)。2履约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9-1号3付款方式及条件:每季度结束后结合考核结果,支付合同总额款的25%。4验收标准:按照政府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按照政府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验收验收报告:按照政府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验收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商务条款6其他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5.格式15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6.格式16备份投标文件(U盘)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自愿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采购,并郑重承诺就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U盘)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完全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17.格式1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18.格式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3.19.格式19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供应商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4.第三章服务需求本项目共计1个包组,包号为001。包组内不允许缺项。履约期限:1年(2025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9日)。履约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9-1号。付款方式:序号支付方式/季度支付要求金额1第一季度结束后支付合同、考核结果、增值税普票支付合同总额款的25%2第二季度结束后支付合同、考核结果、增值税普票支付合同总额款的25%3第三季度结束后支付合同、考核结果、增值税普票支付合同总额款的25%4第四季度结束后支付合同、考核结果、增值税普票支付合同总额款的25%服务清单包组号:001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1.项目基本情况1.1物业情况物业名称物业地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9-1号1.2采购人提供投标人使用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等(1)采购人可提供的办公室、值班室及室内设施设备清单场地数量设施设备、材料等安保值班室沈北新区纪委主院:1间水、电源、门口监控、空调、安保设备保洁休息室沈北新区纪委主楼:1间水、电源、凳子、保洁工具维修值班室沈北新区纪委主楼:1间水、电源、凳子、维修工具会服值班室沈北新区纪委主楼:1间水、电源、名牌、水杯、热水壶(2)采购人提供早、午餐食;(3)采购人提供苗木、肥料等;(4)维修工具、维修所需要材料费用由采购人负责;2.物业服务范围(1)物业管理(建筑物)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中国共产党沈阳市沈北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 号楼、2 号楼总面积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见“3.5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需保洁面积(㎡)9600平方米见“3.3 保洁服务”门窗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1号楼门128扇,玻璃661块 2号楼门195扇玻璃293块,门总面积800平方米;玻璃总面积1000平方米见“3.2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3.3 保洁服务”地面地面 总 面积 (㎡)1号楼750平4层加1层230平;2号楼732平6层 共5370余平方米见“3.2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3.3 保洁服务”内墙饰面内墙总面积(㎡)73000平方米见“3.2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3.3 保洁服务”顶面顶面 总 面积 (㎡)9300平方米见“3.2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3.3 保洁服务”外墙外墙 总 面积(㎡)29280平方米见“3.2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3.3 保洁服务”会议室室内设施说明会议桌、会议椅、投影机、话筒见“3.2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3.3 保洁服务”“3.7 会议服务”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 积(㎡)大小会议室9个;总面积420余平方米见“3.3 保洁服务”“3.7 会议服务”卫生间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 积(㎡)男女卫生间55个;总面积240平方米见“3.3 保洁服务”垃圾存放 点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 (㎡)及数量(个)西南角、1个;面积17平方米见“3.3 保洁服务”车位数地面车位数113个见“3.5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车行/人行 口车行口1个见“3.5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人行口1个见“3.5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电梯系统客梯1部,额定载重量1000KG,在维保期内见“3.5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3.3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 服务”空调系统1号楼中央空调,2号楼5组多联机见“3.5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3.3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 服务”采暖系统集中供暖见“3.5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3.3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 服务”(2)物业管理(室外)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室外面积7000平方米见“3.3 保洁服务”“3.5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绿化3000平方米见“3.3 保洁服务”“3.4 绿化服务”广场球场160平方米见“3.3 保洁服务”“3.5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路灯路灯50个见“3.3 保洁服务”“3.5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消防栓19个见“3.3 保洁服务”“3.5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垃圾箱24个见“3.3 保洁服务”室外配电箱5个见“3.3 保洁服务”“3.5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门前三包300平方米见“3.3 保洁服务”露台30平方米见“3.2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3.3 保洁服务”监控56个见“3.3 保洁服务”“3.5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指示牌、显示屏指示牌123个、显示屏11个见“3.3 保洁服务”“3.5 公共秩序维护服务”3.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基本服务、公共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会议服务、食堂服务等。3.1基本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目标与责任(1)结合采购人要求及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2服务人员要求(1)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客户文化、绿色节能环保等教育培训,并进行适当形式的考核。(2)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采购人报备。(3)服务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4)如采购人认为服务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投标人进行调换。如因供应商原因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应当经采购人同意,更换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服务人员总数的20%。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5)着装分类统一,佩戴标识。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3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1)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①明确重点要害岗位保密职责。②对涉密工作岗位的保密要求。(2)根据采购人要求与涉密工作岗位的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当向采购人报备。(3)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对服务人员进行保密、思想政治教育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保密意识和思想 政治意识。新入职员工应当接受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进行必要的人员经历审查,合格后签订保密协议方可上岗。(4)发现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或重大过失,及时报告采购人,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4档案管理(1)建立物业信息,准确、及时地对文件资料和服务记录进行归档保存,并确保其物理安全。(2)档案和记录齐全,包括但不限于:①采购人建议与投诉等。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记录。②房屋维护服务:房屋台账、使用说明、房屋装修、维保记录等。③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备台账、设备卡、使用说明、维保记录、巡查记录、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设施设备定期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档案等。④秩序维护服务:监控记录、突发事件演习与处置记录等。⑤保洁服务:工作日志、清洁检查表、用品清单、客户反馈表等。⑥绿化服务:绿化总平面图、清洁整改记录、消杀记录等。⑦其他: 客户信息、财务明细、合同协议、信报信息登记、大件物品进出登记等。(3)遵守采购人的信息、档案资料保密要求,未经许可,不得将建筑物平面图等资料转作其他用途或 向其他单位、个人提供。(4)履约结束后,相关资料交还采购人,采购人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存档。5服务改进(1)明确负责人,定期对物业服务过程进行自查,结合反馈意见与评价结果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2)对不合格服务进行控制,对不合格服务的原因进行识别和分析,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3)需整改问题及时整改完成。6重大活动后勤保障(1)制订流程。配合采购人制订重大活动后勤保障工作流程,需对任务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后勤保障计划。(2)实施保障。按计划在关键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部署,确保任务顺利进行,对活动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对车辆进行有序引导和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以礼貌、专业的态度对待来宾,展现良好形象。(3)收尾工作。对现场进行检查,做好清理工作。7应急保障预案(1)重点区域及安全隐患排查。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及危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清单/台账;应当对危险隐患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控制或整改并定期监控;随着设施设备、服务内容的变化,及时更新清单/台账,使风险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2)应急预案的建立。根据办公楼隐患排查的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专项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火情火警紧急处理应急预案、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停水停电应急预案、有限空间救援应急预案、高空作业救援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对应急预案等。(3)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和演练,组织相关岗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留存培训及演练记录和影像资料,并对预案进行评价,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结合。(4)应急物资的管理。根据专项预案中的应对需要、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清单或台账,并由专人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如有应急物资不足,及时通知采购人购置齐全,确保能够随时正常使用。(1)重点区域及安全隐患排查。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及危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清单/台账;应当对危险隐患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控制或整改并定期监控;随着设施设备、服务内容的变化,及时更新清单/台账,使风险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8服务方案及工作制度(1)制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录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公用设施设备相关管理制度等。(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交接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人员稳定性方案、保密方案等。(3)制定物业服务方案,主要包括:总体服务方案、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方案、保洁服务方案、公共秩序维护方案、会议服务方案、食堂管理服务方案等。9信报服务(1)分发报纸报刊,及时投送或通知收件人领取。(2)大件物品出入向采购人报告,待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放行。10服务热线及紧急维修(1)设置24小时报修服务热线。(2)紧急维修应当15分钟内到达现场。3.2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重大节假日及恶劣天气前后,巡检1次。(2)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3)报修处理及时率100%;(夜间除外)急修接到报修后,五分钟内抵达现场;小修接到报修后,十分钟内抵达现场2设备机房(1)设备机房门窗、锁具应当完好、有效。(2)每天至少1次清洁,整洁有序、无杂物、无积尘、无鼠、无虫害,温湿度符合设备运行要求。(4)安全防护用具配置齐全,检验合格。应急设施设备用品应当齐全、完备,可随时启用。(5)定期巡回检查、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3给排水系统(1)日常巡视设施设备、阀门、管道,无跑、冒、滴、漏现象,每天巡视卫生间上下水等用水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通知采购人。(2)有水泵房、水箱间的,每日至少巡视1次。按规定时间通知采购人每年至少养护1次水泵。(3)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采购人。(4)遇有跑水事故,维修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并通知采购人采取措施,确保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5)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方案。(6)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大门、围墙、道路、场地、管井、沟渠等巡查,每半月至少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化粪池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在规定时间提醒并配合采购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排水管进行疏通、清污,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7)遇到暴雨天气要及时查看屋面排雨水口、园区排雨水、强排雨水井等,确保无积水。 (8)每年检查一次屋面防水,保证雨、雪天气无漏水现象4消防系统(1)配合采购人将消防设施平面图、火警疏散示意图、防火分区图等设置在楼层醒目位置。(2)日常巡视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正常启动。(3)巡视所有空调机房、冷却水塔、生活水泵房、消防泵房、消防报警阀室、消防稳压补水房、强排污水井等每天3次,确保各处无安全问题、设备正常运行并填写巡视记录表。(4)在规定时间内通知采购人每年2次对楼宇内消防烟感报警、消防给水系统进行检修、测试,使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制定突发火灾应急方案。 (6)保证消防水池水位,每天检查两遍并记录。保证消防稳压补水水箱水位、补水系统正常工作,每天检查两遍并记录。保证高、低区消防水压(喷淋、消防栓)每天检查两遍并记录。消防泵、阀门每月保养一次(注油、盘车)并做好保养记录,确保消防安全检查顺利通过。(7)消防泵、阀门每月保养一次(注油、盘车)并做好保养记录,确保消防安全检查顺利通过。(8)应急报修,5分钟到位维修处理,报修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5供配电系统(1)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加强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柜及线路等重点部位监测。变电室高低压供电设备需要每天巡视一遍,并认真记录供电参数,变电室日常保养维护(包括紧固螺丝、调整相间平衡、测开关线路温度、检查变压器排风机、打扫卫生等等),确保设备安全运行。(2)对所有电井、电箱、配电柜、用电设施每周检查维护保养一次,确保用电安全、电井,配电间清洁卫生(保养包括紧固螺丝、调整相间平衡、测开关线路温度、清洁卫生等等)。(3)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接地等保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楼内各处各种灯具,每天都检查一遍,及时更换损坏灯具及光源不超过24小时。(4)制定停电应急管理预案并严格执行。(5)发生非计划性停电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快速恢复或启用应急电源,并做好应急事件上报及处理工作。(6)复杂故障涉及供电部门维修处置的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并向采购人报告。6弱电系统(1)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符合《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GA/T 1081)的相关要求。(2)对监控设施、门禁设施、内部电话系统等每周检查一次,保证全面完好使用,保持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运行正常,有故障及时排除,复杂故障及时向采购人报告。(3)接到故障报修10分钟内到现场,保证各弱电系统正常工作,如遇复杂问题及时通知采购人。(4)经常巡视检查各会议音视频及多媒体系统、监控系统等设备,发现简单故障及时维修,复杂故障及时向采购人报告。7照明系统(1)外观整洁无缺损、无松落。(2)更换的照明灯具应当选用节能环保产品,亮度与更换前保持一致。(3)每周至少开展1次公共区域照明设备巡视。8采暖系统(1)定期检查供暖管道、阀门运行情况,有异常及时上报采购人。(2)提醒采购人做好供暖前检查等相关准备工作。(3)暖气片上水前,提前通知采购人。(4)供暖期间做好日常检查、登记上报等工作。9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房屋结构安全巡视,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及时建议采购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采取必要的避险和防护措施。(2)外墙、墙砖、窗户、外装饰等检查每天一次,及时更换破损部分,排除高空坠物隐患,保证安全,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3)办公楼前理石地面等硬化路面,每周检查维修一遍,保证不松动、不破损。(4)每年强降雨天气前后、雨雪季节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5)室内所有地面、墙面、天棚,都要保持整洁完好,每天检修一遍,及时粉刷墙面、及时更换坏砖、更换坏棚板。(6)国旗每天检查一遍,破损、陈旧要及时更换。(7)健身区域所有运动器材每天检修一遍,保证运动安全。(8)每天检修所有门、闭门器、门锁、门吸、窗帘地板(掉漆的补上、损坏的维修更换)。10空调日常运行维护(1)空调冷水机组及采暖换热设备需要每2时对运行设备巡视一遍并认真做好记录,确保空调机组及采暖换热设备安全运行,保证各区域空调的正常供应;(2)所有空调机组风道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所有空调机组水过滤网,每月清洗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3)空调机组、排风机组及所有循环泵、补水设施、电动阀等设备每月进行一次保养工作,并做好保养记录,(包括注油、调整皮带、处理噪音、清洁卫生)及时更换损坏部件,确保空调设备安全正常运转;(4)入冬之前做好防寒防冻工作,工作场所温度适当(如封堵风口、安装棉门帘等);(5)每天有计划的准时开关公共区域空调、排风等设施,既要保证环境空调良好,又要做好节能。3.3保洁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建立保洁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2)做好保洁服务工作记录,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3)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4)进入保密区域时,有采购人相关人员全程在场。(5)负责公共区域、庭院、电梯,办公楼的卫生保洁工作。(6)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 ①配电箱、设备机房、会议室音视频设备、消防栓及开关插座等保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表面光亮,无尘、无斑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7)楼梯及楼梯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地面无纸屑、烟头等杂物,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白天有专人8小时保洁。(8)开水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9)作业工具间: ①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作业工具摆放整齐有序,表面干净无渍,每日消毒。(10)公共卫生间: ①保持干净,无异味,垃圾无溢出,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②及时补充厕纸等必要用品;每个蹲位摆放一个纸篓。③卫生间地面、墙壁、瓷砖、手盆、拖布水池、大小便池露出本色,无积水、无污渍、无异味;卫生间地面、大小便池每天上、下午各拖擦一次,每天水洗一次,每2小时巡视一次,保证无积便,及时冲洗。 ④楼内卫生间每周一次消毒、每天喷洒空气清新剂;尿斗池投放香球。⑤卫生间保洁工作达到“八净”、“八无”的标准。“八净”即墙砖净、地砖净、便池净、尿斗净、门窗玻璃净、窗台净、洗手盆净、整容镜净。“八无”即四壁无尘、无污渍、玻璃无水渍、地面无杂物、无痰迹、手纸篓纸无落地、便池无便迹、室内无异味。(11)电梯轿厢:①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粘贴物、无异味,地面无纸屑、烟头等杂物,每天对电梯地毯吸尘,并随时巡视检查,发现杂物污渍要及时处理干净。每天晚上更换电梯地毯,每天对撤下的电梯地毯进行清洗保养,确保电梯地毯干净整洁,无异味、无污渍。②灯具、操作指示板明亮。(12)石材地面、内墙做好养护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清洁作业。(各类材质地面、内墙服务管理标准详见3.3.1)(13)地毯干净、无油渍、无污渍、无褪色,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14)大厅、会议室、食堂等公共场所的桌椅等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公共部位的窗帘、椅套、地毯等每半年至少清洗一次,随时保持可使用状态。 (15)室内运动场所卫生清洁①每天对运动场所各健身器材进行清洁,发现问题要及时报修,始终保持器材使用状态良好;②地板和地胶地面,每天要在使用后进行清洁(每天1次)并经常巡视,发现水渍、汗渍等要立即处理干净,确保地面干净,无水渍、无汗渍、无灰尘、无垃圾的杂物;③卫生间及淋浴间每天至少要清洁2次,保持干净整洁,墙面和地面无水迹、无锈渍、无异味、淋浴喷头、水龙头的电镀光亮无水痕。(16)布草清洗。中标单位按采购单位要求负责床单被罩、沙发套、椅套和窗帘等的清洗2公共场地 区域保洁(1)每日清扫道路地面、停车场等公共区域2次,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2)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清扫积水、积雪,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雪后24小时内要将路面清除干净。(3)各种路标、宣传栏等保持干净,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4)清洁室外照明设备,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5)绿地内无杂物、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每天至少开展1次巡查。(6)办公区外立面定期清洗、2米以上外窗玻璃擦拭,每年至少开展1次清洗。(7)院内清扫保洁工作:达到“七净”、“九无”的标准。“七净”即:场地净、路面净、路牙子净、墙根净、树根净、绿地净、污水井口净。“九无”即:无杂物、无卫生死角、无树挂、无乱堆乱放、路面无浮土、各楼无乱写乱画、无广告小招贴、楼前后无杂草、雨后路面无积水。要求:每天对院内做到“两扫一保”,即:早扫、午扫、全日保洁3垃圾处理(1)每天对室内外垃圾筒、进行垃圾收集、装袋,运到垃圾房。(2)在指定位置摆放分类垃圾桶,并在显著处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分类垃圾桶和垃圾分类标识根据所在城市的要求设置。(3)每周对垃圾筒内外水洗两次,投药消毒两次;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每日开展至少1次清洁作业。(4)垃圾中转房保持整洁,无明显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5)化粪池清掏,无明显异味,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6)每个工作日内要对楼层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分类,并运至垃圾集中堆放点。(7)垃圾装袋,日产日清。(8)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渠道回收处理。(9)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工作,督促并引导全员参与垃圾分类投放。(10)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的执行标准,按所在城市的要求执行。4卫生消毒(1)办公用房区域、公共场所区域和周围环境预防性卫生消毒,消毒后及时通风,每周至少开展1次作业。(2)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控制室内外蚊虫孳生,达到基本无蝇。①餐厅:餐厅内温度较高,消杀对象主要为蟑螂及蚊蝇等飞虫。对餐厅内各橱柜、桌椅、灶台、水池等地点施杀虫药,可有效防止蟑螂孳生。对餐厅厨房内各下水道、垃圾点位等进行杀虫剂滞留喷洒,可防止蚊蝇孳生。根据蟑螂及蚊蝇的生活习性,每月进行蟑螂消杀一次、蚊蝇消杀四次; ②卫生间:对卫生间内洗手盆、烘手器、暖气等地点施杀虫药,防治蟑螂;对下水道、便池、墩布池等潮湿易孳生害虫地点进行滞留喷洒,防治潮虫、蚊蝇等。根据蟑螂及蚊蝇的生活习性,每月进行蟑螂消杀一次、蚊蝇消杀四次;③设备间:对各层设备间内布放粘鼠板,投放鼠药,防止老鼠侵入设备间,对设备造成损害。每月检查更换粘鼠板及鼠药一次;④会议室:对各会议室内演讲台、机箱、角落等地点施杀虫药,防止蟑螂随货物携带进会场繁殖。每月检查补充杀虫药一次; ⑤通道:对建筑楼内各通道进行杀虫剂药物喷洒,防止害虫在楼层间流窜。对一楼各门厅、通道等进行药物空间喷洒,杀灭外围钻进楼内的害虫。每月进行楼内通道消杀四次。 ⑥建筑外围:检查建筑外围鼠洞、鼠迹,每月对外围饱和投鼠药一次,防止鼠类在建筑周围栖息繁殖。对建筑外围各门口地点进行杀虫剂滞留喷洒,防止杀虫剂侵入室内,每月进行4次滞留喷洒消杀。;⑦绿化带:对园区绿化带内进行药物喷洒,杀灭草坪及树木上孳生的各种害虫,减少园区内害虫数量。每月进行4次滞留喷洒消杀;⑧停车场:停车场设置毒饵站,杀灭窜入停车场的老鼠。每月检查一次毒饵站内鼠药盗食情况,并更换毒饵站内鼠药,保持鼠药新鲜有效;⑨定期对园区内各污水井、下水井、雨水井等管井进行烟雾熏杀,杀灭管井中孳生的蚊蝇等各种害虫。每月进行1次防治消杀工作。3.3.1具体清洁要求序号材质清洁要求1瓷砖地面(1)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2)深度清洁:使用洗洁精或肥皂水清理。2水磨石地面(1)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2)深度清洁:使用洗洁精或肥皂水清理。3地胶板地面(1)定期保养。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2)日常维护。使用湿润的拖把清洁,污染严重时局部清洁。4地板地面(1)定期保养。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2)日常维护。使用湿润的拖把清洁,污染严重时局部清洁。5地毯地面局部脏污用湿布配中性清洁液重点清洁。3.4绿化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制定绿化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2)做好绿化服务工作记录,填写规范。(3)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4)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应当符合规定要求。2室外绿化养护(1)根据生长环境、植物特性进行除草、灌溉、施肥、整形修剪、防治病虫害等。(2)根据生长情况修剪绿地,绿地内无枯草、无杂物,无干枯坏死和病虫侵害,基本无裸露土地。(3)定期修剪树木、花卉等,灌乔木生长正常、造型美观自然、花枝新鲜,无枯叶、无病虫、无死树缺株。(4)绿篱生长造型正常,颜色正常,修剪及时,基本无死株和干死株,有虫株率在 10%以下。(5)清除花坛和花景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做好病虫害防治。(6)水池水面定期清理,无枯枝落叶、水质清洁。(7)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实施综合治理,通常在病虫率高时,以药剂杀死病虫,以确保植物良好生长。产生垃圾的主要区域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8)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来临前,专人巡查,对绿植做好预防措施,排除安全隐患。(9)恶劣天气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尽快恢复原状。3.5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建立秩序维护服务相关制度,并按照执行。(2)对巡查、值守及异常情况等做好相关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3)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定时巡逻,要求白天8时至18时每3小时巡逻一次,夜间每2小时巡逻一次。 (4)根据项目特点,制定秩序维护措施,在接到任何部位报警后必须5分钟内赶到现场。 2出入管理(1)办公楼(区)主出入口应当实行 24小时值班制。(2)设置门岗。(3)在出入口对外来人员及其携带大件物品、外来车辆进行询问和记录,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4)大件物品搬出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和清单,经核实后放行。(5)排查可疑人员,对于不出示证件、不按规定登记、不听劝阻而强行闯入者,及时劝离,必要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6)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疏导上访人员,有效疏导如出入口人群集聚、车辆拥堵、货物堵塞道路等情况。(7)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品进出实行安检、登记、电话确认等分类管理措施。大宗物品进出会同接收单位收件人审检,严防违禁品(包括毒品、军火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等)、限带品(包括动物、任何未经授权的专业摄影设备、无人机等)进入。(8)提供现场接待服务。①做好来访人员、车辆进出证件登记,及时通报。②严禁无关人员、可疑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办公楼(区)内。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分类放置。④现场办理等待时间不超过5分钟,等待较长时间应当及时沟通。⑤对来访人员咨询、建议、求助等事项,及时处理或答复,处理和答复率100%。⑥接待服务工作时间应当覆盖采购人工作时间。⑦与被访人进行核实确认;告知被访人的办公室门牌号;告知访客注意事项(根据实际需要填写注意事项)。3值班巡查(1)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2)制定巡查路线,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执行,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及装修区域的巡查。(3)巡查期间保持通信设施设备畅通,遇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在现场采取相应措施。(4)收到监控室指令后,巡查人员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4监控值守(1)监控室环境符合系统设备运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确保系统功能正常。(2)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监控室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3)监控记录画面清晰,视频监控无死角、无盲区。(4)值班期间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密制度,做好监控记录的保存工作。(5)监控记录保持完整,保存时间不应少于90天。(6)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或查阅监控记录,经授权人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7)监控室收到火情等报警信号、其他异常情况信号后,及时报警并安排其他安保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5车辆停放(1)车辆行驶路线设置合理、规范,导向标志完整、清晰。(2)合理规划车辆停放区域,张贴车辆引导标识,对车辆及停放区域实行规范管理。(3)严禁在办公楼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车辆或充电。(4)非机动车定点有序停放。(5)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登记;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疏导和协助处理,响应时间不超过3分钟。(6)停车场: 机动车辆停车管理: ①实行一卡一车(车和卡号要对应)管理,一车一杆、请勿连车; ②车场车位由委托方直接授予使用权; ③车辆进场实行刷卡出入,按位停放,禁止乱停; ④车管员只设置一张授权卡,供特殊情况车辆放行,禁止代刷卡; ⑤车场设施及交通标识完好、洁净,车场环境卫生清洁; ⑥杜绝一切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品带入车场。 非机动车管理: ①非机动车24小时停放有序(地上指定停车处),安保员随时整理; ②所有非机动车一律停放指定地点,均不得在办公楼门前停放。 6消防巡视及监控室工作(1)消防安全巡视员每天2次巡视主要消防设施是否正常(检查喷淋、消火栓压力,消防水箱水位,消防湿式报警阀,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巡视办公楼室内外各个区域消防隐患,并及时排除发现的消防隐患。 (2)消防安全巡视员每周巡视1次所有消火栓及灭火器是否正常(检查消火栓内物品是否齐全,消防轮盘是否好用,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及质保期是否过期),如有异常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维修及更换. (3)消防安全巡视员每天要对监控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工作,确保监控设备安全良好状态下运行,如发现设备工作异常及时通知技术人员维修. (4)监控室要求专人值守,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入内。禁止调整更改消防设备技术参数,禁止将技术参数泄露给无关人员,确保消防安全. (5)监控系统管理①控制室实行专人轮班全日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每日做好值班记录;②不带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室,做好保密工作 ,不向无关人员泄漏自己的工作任务和监控影像资料;③监视所有摄像头位置的图像,注意异常现象,发现情况即时上报,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情况;④对重点保卫区域和异常现象要做好记录和录像,以作必要时查证使用,做好交接班记录;⑤当监视范围出现异常,如可疑人员出现等,应立即通知巡视人员到现场查看。 (6)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演练。7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①迅速果断制止火灾、电梯困人、爆炸、突发性停电、水浸、盗窃、械斗等突发事件;秩序维护主管应立即到现场,同时尽快上报;②参与事故处理的秩序维护主管在事件处理后立即填写重大事故报告,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详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和处理经过;③参与事件处理的秩序维护部门应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如实总结,找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的预防措施。8突发事件 处理(1)制定突发事件安全责任书,明确突发事件责任人及应承担的安全责任。(2)建立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队伍,明确各自的职责。(3)识别、分析各种潜在风险,针对不同风险类型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并配备应急物资。(4)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并有相应记录。(5)发生意外事件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维护办公区域物业服务正常进行,保护人身财产安全。(6)办公区域物业服务应急预案终止实施后,积极采取措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消除事故带来的不良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的人员和部门。(7)事故处理后,及时形成事故应急总结报告,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9盗窃事件的处理(1)巡查发现或接报办公楼内有人盗窃,应及时组织力量抓获现场嫌疑人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监控现场等待指令。(2)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 ,并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10大型活动 秩序(1)制定相应的活动秩序维护方案,合理安排人员,并对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2)应当保障通道、出入口、停车场等区域畅通。(3)活动举办过程中,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和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确保活动正常进行。11公共部位 安全隐患及时检查、排除及上报,违规纠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12其他其它属于秩序维护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采购人临时交办的任务。3.6会议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负责会议接待,会议室清洁,会议设施维护,会议材料准备工作2会议受理(1)接受采购人的会议通知,记录会议需求。3会前准备(1)根据会议需求、场地大小、用途,明确会议桌椅、物品、设备、文具等摆放规定,音、视频设施保障措施。(2)会前准备工作要认真看清会议预定单,如会议性质、参会领导人员,会议前与办会部门做好沟通。(3)会场布置根据要求进行场地摆台,同时对所准备的物品进行检查如茶杯、笔、纸等,每样物品的摆放都需要按照摆放标准。(4)会前清洁会议室内所有陈设,做到一尘不染;椅子摆放要整齐,在摆台时要求物品要干净、整洁、方便客人使用,物品要横齐竖直,规范合理。(5)把事先准备好的纸、笔、水、水杯等摆在正对客人的台面上。指示牌必须清晰明了,用词准确。名牌摆放整齐一致。3引导服务(1)做好引导牌并放置在指定位置,引导人员引导手势规范,语言标准。4会中服务(1)服务人员应提前会议十分钟把茶叶泡好,茶水一般在15到20分钟给添加一次,但要牢记三轻、一快(三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一快为服务快)服务要有礼貌,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确保会议安全,尽量在服务中不影响会议;如遇到重要领导讲话时不要随意走动和添加茶水;(2)会议中途有茶休或午休时应及时到会场内进行整理会场,整理调整好台型及椅子,需要更换及补充相应物品的要及时,同时通知保洁进行场地清理,桌面上的物品重要资料员工不要随意去动;5会后整理(1)会议结束后,应面带微笑欢送宾客,并提醒客人拿好随身物品。(2)对会议现场进行检查,做好会场清扫工作。3.7食堂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 基本要求(1)按照每日就餐人数(约120人),合理安排用餐时间,保证用餐秩序。(2)食堂建立健全的餐饮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3)提供多样化的餐食选择,满足不同人群的口味需求。2食品制作(1)食堂需要提供日常及加班工作餐。 (2)食品制作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不得随意减少环节。 (3)保证卫生、整洁,接待及时,保证菜系口味质量。(1)在制作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食品的特点,做到物有其味,口味纯正。要依据季节变化,及时变更菜谱,多做时令菜,大众菜。3卫生管理(1)要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留样数量每品种300g,留存 48 小时,并做好记录。(2)餐厅要整洁无油渍、积尘、蛛网、无积水杂物。室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孳生地,实施有效防范措施。(3)食堂服务人员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加工食品时不许染指甲、戴戒指,要洗手消毒、不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工作服帽,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专用手套。(4)泔水、垃圾应盖好存放,及时处理。(5)食堂餐具要严格执行消毒制度,餐具、容器餐后应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消毒要按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顺序操作。消毒后的餐具应立即存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厨房设施保持清洁,及时消毒。4.1.4.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25人)部门职能岗位同时在岗人数岗位所需总人数备注(岗位所需服务时长或时段、需具备的上岗资格证、人员学历、工作经验等要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11男女不限,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48周岁以下,精通物业管理组织运作实施和智能楼宇管理,有人员培训及较强的管理和沟通能力。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工程维修技术人员12男性,60周岁以下,熟悉给排水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熟悉弱电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熟悉建筑物及办公用具、门、窗等维修工作。保洁服务保洁人员77(1)班长1人,男女不限,55周岁以下,组织协调力强,身体健康,熟悉清洁工作流程及各清洁药剂的使用。(2)保洁员5人,男女不限,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动作利落;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素养佳。(3)外围保洁员1人,男女不限,年龄55周岁以下,负责园内的菜园管理及种植,硬化路面环境卫生清扫等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会议服务会议服务人员11女,35周岁以下,身高160cm以上,形象好,表达沟通能力强;掌握会务接待流程,有较高的会务、服务、接待专业水准,举止端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秩序维护人员24白班秩序维护员2名,男,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反应灵活,责任心强。夜班秩序维护员2名,男,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食堂服务厨师长11男,年龄50周岁以下,负责食堂日常管理,熟悉掌握各类餐饮烹饪技能,敬业、刻苦、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厨师11男女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熟悉掌握各类餐饮烹饪技能,敬业、刻苦并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面点师11男女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熟悉掌握各类餐饮烹饪技能,敬业、刻苦并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餐厅服务员22女,年龄35周岁以下,服务意识强,五官清秀、举止端庄、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食堂其他人员33洗消工、切配工,男女不限,年龄55周岁以下,熟悉掌握各类餐饮技能,敬业、刻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库管员11男女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具体负责食堂仓库的管理工作,做好仓库收发、记收账、结算工作,敬业、刻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物业服务理发11男女不限,年龄55周岁以下,负责理发及工具的清洁、消毒等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5、验收标准与要求(1)保证物业人员的稳定,不经采购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中标单位要保证在岗人员同工同酬。招聘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2)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3)中标单位负责雇佣人员,采购单位不承担物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人员风险。(4)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物业全部人员必须24小时之内到位。(5)采购单位监督中标单位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评定,结果作为是否继续使用中标供应商的依据。6.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1)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人民币),包括员工工资及社会五险工会会费、服装费、管理费、税金、加班费。(2)中标单位报销时必须向采购单位提供上一月份各项目聘用人员实际工资表和保险缴纳凭据复印件(所有提供资料需要盖财务章),作为物业服务费结算依据。物业服务费采取季度支付,每季度结束后按照考核结果进行支付。(3)中标单位提供物业服务项目所需基本设备及消耗物料,主要包括以下物品:笤帚、扫帚、撮子、纯棉拖布、轧水车、抹布、擦玻璃器、百洁布、洁厕刷、大扳刷、清洁桶、手套、水靴、大垃圾袋、小垃圾袋、洁厕剂、洗衣粉(液)、洗涤剂、随身工具(如钳子、螺丝刀、电笔、万用电表等)、绝缘鞋、手电筒、对讲机、维修工具(管钳、电钻等)、零星维修用料等。(4)建立严细的加班费审批及物料使用等相关制度与流程。对于产生的加班费及物料使用明细,经采购单位审批后,中标单位应做好后续的核发工作。同时,做好物料使用的节约控制工作。(5)采购单位承担物业服务中所产生的水、电费用。(6)中标单位必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将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7)采购单位负责电梯年检,中标单位负责电梯日常维护。(8)如遇政策性调整如最低工资上调等因素,相应服务费调整由双方商定。(9)中标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可要求中标单位整改,待中标单位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采购单位方可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中标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可以要求中标单位按实赔偿;因中标单位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采购单位无法履行合同内容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中标单位管理存在问题等原因,造成采购单位解除合同的,除赔偿相关损失外,中标单位应按采购单位交付全年物业费用金额10%,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相关损失。(10)招标后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一年的合同,合同期内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按照《沈北新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考核办法》每月公示一次。考核得分80分为合格。中标单位在采购单位负责的考核中累计3次以上(含3次)不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提出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提供的服务满意,采购单位可以与中标单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合同执行不超过3年。(11)采购单位原有物业管理人员中标单位可根据岗位人员配置要求优先考虑接收。注: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第四章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原则及程序(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4、比较及评价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5.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5.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10%。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不适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5.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招标人招标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3%。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5.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1%。5.4对于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6、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三、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5.1.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投标人名称1.41.51.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7.1.按要求提供1.8.2.合法有效1.91.101.112组织机构代码证1.12.1.按要求提供1.13.2.合法有效1.141.151.163税务登记证1.17.1.按要求提供1.18.2.合法有效1.191.201.21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22.1.按给定格式填写1.23.2.按规定签章1.241.251.26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1.27.1.按给定格式填写1.28.2.按规定签章1.291.301.31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32.1.信息完整1.33.2.按规定签章1.341.351.36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37.1.按要求提供1.38.2.合法有效1.391.401.41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42.1.按要求提供1.43.2.合法有效1.441.451.46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47.1.信息完整1.48.2.按规定签章1.491.501.51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2.1.按给定格式填写1.53.2.按规定签章1.541.551.5611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57.1.按要求提供1.58.2.合法有效1.591.601.6112信用记录1.62.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1.631.641.65结论1.661.671.681.69审查人签字:日期:5.2.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1.11.21.31投标函1.4.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5.3.按规定签章1.61.71.82开标一览表1.9.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10.3.按规定签章1.111.121.133服务价格明细表1.14.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15.3.按规定签章1.161.171.184服务需求响应表1.19.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20.3.按规定签章1.211.221.235商务条款偏离表1.24.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25.3.按规定签章1.261.271.286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29.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1.301.311.327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331.341.358投标报价1.36.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37.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1.381.391.409备份投标文件(U盘)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1.41.2.按规定签章1.421.431.44结论1.451.461.471.48注:《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审查人签字:日期:5.3.附件3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适用)基本评分标准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投标报价1.评标基准价:系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10技术部分服务方案1.总体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总体管理设想、服务定位、目标管理、管理模式、工作计划。符合采购实际需求,科学规范,可行性强运作顺畅,得5分;完整规范,具备可行性和针对性,但阐述不够全面细致,得3分;囿于条款可行性不高的得1分。52.保洁、消杀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公共区域日常和定期合理的保洁、消杀、垃圾处理。合理规范且可行性高便于执行,得5分;流程繁琐但利于实施的得3分;囿于条款可行性不高的得1分。53.公共秩序维护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秩序维护值班及巡逻。制度完善,熟悉办公楼环境,保证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无差错服务,无安全隐患。能够结合甲方需求制度健全、详尽清晰、合理且可行性高的得5分;流程繁琐但利于实施的得3分;囿于条款可行性不高的得1分。54.消防监控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消防监控服务工作计划、消防管理工作重点。能够结合甲方需求制度健全、详尽清晰、合理且可行性高的得5分;流程繁琐但利于实施的得3分;囿于条款可行性不高的得1分。55.食堂服务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食堂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合理且可行性高的得5分;流程繁琐但利于实施的得3分;囿于条款可行性不高的得1分。56.会议服务管理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会议服务、接待服务。能够结合甲方需求、制度健全、详尽清晰、合理且可行性高的得5分;流程繁琐但利于实施的得3分;囿于条款可行性不高的得1分。5人员配备1.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持有物业管理师证书得1分;持有高级智能楼宇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得1分。每一小项最多得1分,本项共3分。32.秩序维护员:有一人持有退伍军人或转业军人得2分;有一人持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得2分,此项共4分。43.厨师长:持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技能等级证书或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同种类职业资格证书,得3分。34.厨师:持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技能等级证书或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同种类职业资格证书,得3分。35.面点师:持有三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技能等级证书或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同种类职业资格证书,得3分。36.工程维修技术人员:有人持有中级及以上电气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有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暖通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本项共4分。47.保洁:拟派保洁班长持有保洁员证书,得2分2注:以上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服务保障1.承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各岗位人员上岗的,得1 分。12.内部质量监管方案:其中,质量监管机构职责、质量监管办法、保密制度等方案齐全,制度健全、详尽清晰、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得3分;有较好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2分;方案不满足或不齐全的,得0分。33.人员培训与激励机制:其中,人员培训计划、培训管理、激励机制等方案齐全,制度健全、详尽清晰、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得3分;有较好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2分;方案不满足或不齐全的,得0分。34.物业管理应急预案:其中,消防监控室、停水停电、突 发水侵、防讯防暴雨、火灾事故、气体泄漏、食物中毒、高空坠物等应急预案齐全,符合采购项目需求,且制度健全、明细清晰、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得3分;有较好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得2分;方案不满足或不齐全的,得0分。3设备保障设备配备:投入到本项目中的所有物业设备齐全、先进、有针对性(保洁应具备洗地机、吸尘吸水机、扫地车、大型雾化器、扫雪机、结晶抛光机;保安应具备防暴头盔、盾牌、钢叉、防刺服等;维修应具备维修工具箱、消防应急箱等)。(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设备或功能相似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满分12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12商务部分体系认证1.投标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12.投标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13.投标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14.投标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15.投标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16.投标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1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的网上截图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网上截图及证书复印件不得分。经营项目投标供应商每提供1个2020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非住宅类物业项目合同(同一业主单位不同时期的合同算一份),得2分,最多得10分。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服务期内任意一个月的结款发票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10合 计-100注:以上评分标准所要求原件,请单独密封包装,与备份响应文件一起递交,评审结束将给与退还。6.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1.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2“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3“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完成方式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服务质量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8.检验和验收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9.违约责任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8.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0.不可抗力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争端的解决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1招标文件;17.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5中标通知书;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6.2.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五、付款方式及条件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七、验收要求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各采购人要积极配合供应商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并支付合同款。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足额支付采购资金,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内部更替、内部审计、临时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沈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