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沥青 旋转 恒温水浴锅 旋转螺帽 冷凝器 蒸汽温度探头 旋转轴 球磨口夹 固定支架 橡胶紧固件 双头电源线 主机控制盒 显示控制屏 数据线 电源线 真空管招标公告(鞍钢集团北京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



沥青纯化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

沥青纯化系统(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
条件

本招标项目沥青纯化系统(第二次)(AGBJYJHGZHD250517211043)招标人为鞍钢集团北京研究院有限公司研发保障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
范围

2.1 项目名称:沥青纯化系统(第二次)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2)营业执照
(3)流通型营业执照
(4)生产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采购方案
能力要求:详见采购方案
其他要求: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注册资金证明(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金的提供);生产型企业提供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流通型企业需具备生产商出具的销售代理授权文件或其他类似的授权文件,以及所代理的生产型企业的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9日08时00分至2025年06月1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1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集团北京研究院有限公司研发保障中心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北区英才北二街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付国利
联系人:
郑伟

电话:
15941228686
电话:
6736663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


2025年05月19日
公章Epoint

附件:

沥青纯化系统采购方案.pdf
采购方案(沥青纯化系统).doc
沥青纯化系统技术要求.docx
设备采购合同(沥青纯化系统).docx
物料清单附件.pdf

沥青纯化系统采购方案编制采购方案依据—1.计划来源、采购项目名称、类别、采购编号计划来源:零固投资计划和采购申请审批单2024-7-31采购项目名称:沥青纯化系统采购类别:货物(科研设备)采购编号:24-1-42.此项目属于零固投资计划项目,用于科研,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二、采购方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三、招标要求1.资质审查要求采取资格后审。投标方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12.报价为固定总价,含13%的增值税的价格,需要提供报价明细,结算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标的物价款、安装调试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包装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3.商务要求(1)资格审查要求和标准a.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b.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c.投标方企业类型:生产型企业或流通型企业。d.不接受联合体投标。e.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f.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g.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h.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法人及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i.注册资金证明(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金的提供);j.生产型企业提供IS09001质量认证证书;k.流通型企业需具备生产商出具的销售代理授权文件或其2他类似的授权文件,以及所代理的生产型企业的IS09001质量认证证书。1.认证方式:资质审查。m.财务状况和资金动员能力: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合同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n.对合同的响应、服务保障承诺:质保期内,卖方接到报修后12小时以内给予响应,确认符合现场维修条件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买受方现场维修以排除故障,免收人工服务费及配件费。(2)合同履约保证金、质保金不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质保金从货款中暂扣,收取比例10%,待货物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满30日内支付。(3)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北区英才北二街1号鞍钢集团北京研究院,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60天内。(4)付款条件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买方于30日内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90%;质保期满后,买方于30日内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质保金。(5)其他条件a.安装调试说明1)卖方在收到调试准备工作就绪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派工程师前往现场进行安装调试。32)卖方负责在买方现场进行仪器的安装、调试、试验方法建立和验收等工作,卖方负责设备运输并搬运至买受方指定地点。合同中价格包括出卖方合格工程师在用户现场安装培训验收的费用。b.验收标准及方法1)货物数量验收:卖方提供详细的设备供货清单,由买受方确认。当货物到达指定的安装现场后,双方依据设备供货清单共同对设备进行开箱检验,并对设备的数量、品质进行逐项检查。2)现场开箱验收:双方人员必须在场。要求设备及零件具有良好的外观质量,无表面破损、挤伤和变形。仪器设备开箱必须有卖方工程师在场,如发现短缺件和破损件,卖方将对设备各部件的缺失或损坏负责。3)在买方现场开箱验收时,卖方须出具制造商出厂时的检验合格证。4)卖方对仪器配置、完整性和配套性负责,对影响到仪器性能的附件必须按买方要求提供详细的书面说明。5)现场开箱验收应达到如下要求:所有仪器的外观、喷漆、电缆的外壳和接头完好,铭牌正确。所有仪器的附件、备件必须完整、齐全,标识清楚。所有仪器资料必须完整。包括现场准备和安装说明书、操作4维护手册、订货单规定的所有供货项目的详细清单、合格证书等。c.技术服务卖方工程师在用户现场进行为期1-2个工作日的现场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仪器原理、安装、调试、操作、维护等项目的培训除日常操作培训。卖方对仪器提供永久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并定期进行技术回访。4.技术要求详见《沥青纯化系统技术要求》。四、价格控制方式及使用原则采用预测价,价格含税。五、评审标准和方法(1)选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2)拟中标供应商1家;六、中标/成交原则总价最低单项合理。七、其它委托方在评审结束后定标前可组织进行现场评审。报鞍钢集团北京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5月13日5沥青纯化系统采购方案一、编制采购方案依据1.计划来源、采购项目名称、类别、采购编号计划来源:零固投资计划和采购申请审批单2024-7-31采购项目名称:沥青纯化系统采购类别:货物(科研设备)采购编号:24-1-42.此项目属于零固投资计划项目,用于科研,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二、采购方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三、招标要求1.资质审查要求采取资格后审。投标方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文件:(1)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2.报价为固定总价,含13%的增值税的价格,需要提供报价明细,结算货币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标的物价款、安装调试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包装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3.商务要求(1)资格审查要求和标准a.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b.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c.投标方企业类型:生产型企业或流通型企业。d.不接受联合体投标。e.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f.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g.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h.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法人及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i.注册资金证明(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金的提供);j.生产型企业提供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k.流通型企业需具备生产商出具的销售代理授权文件或其他类似的授权文件,以及所代理的生产型企业的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l.认证方式:资质审查。m.财务状况和资金动员能力: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合同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n.对合同的响应、服务保障承诺:质保期内,卖方接到报修后12小时以内给予响应,确认符合现场维修条件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买受方现场维修以排除故障,免收人工服务费及配件费。(2)合同履约保证金、质保金不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质保金从货款中暂扣,收取比例10%,待货物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满30日内支付。(3)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北区英才北二街1号鞍钢集团北京研究院,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60天内。(4)付款条件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买方于30日内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90%;质保期满后,买方于30日内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质保金。(5)其他条件a.安装调试说明1)卖方在收到调试准备工作就绪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派工程师前往现场进行安装调试。2)卖方负责在买方现场进行仪器的安装、调试、试验方法建立和验收等工作,卖方负责设备运输并搬运至买受方指定地点。合同中价格包括出卖方合格工程师在用户现场安装培训验收的费用。b.验收标准及方法1)货物数量验收:卖方提供详细的设备供货清单,由买受方确认。当货物到达指定的安装现场后,双方依据设备供货清单共同对设备进行开箱检验,并对设备的数量、品质进行逐项检查。2)现场开箱验收:双方人员必须在场。要求设备及零件具有良好的外观质量,无表面破损、挤伤和变形。仪器设备开箱必须有卖方工程师在场,如发现短缺件和破损件,卖方将对设备各部件的缺失或损坏负责。3)在买方现场开箱验收时,卖方须出具制造商出厂时的检验合格证。4)卖方对仪器配置、完整性和配套性负责,对影响到仪器性能的附件必须按买方要求提供详细的书面说明。5)现场开箱验收应达到如下要求:所有仪器的外观、喷漆、电缆的外壳和接头完好,铭牌正确。所有仪器的附件、备件必须完整、齐全,标识清楚。所有仪器资料必须完整。包括现场准备和安装说明书、操作维护手册、订货单规定的所有供货项目的详细清单、合格证书等。c.技术服务卖方工程师在用户现场进行为期1-2个工作日的现场培训,对操作人员进行仪器原理、安装、调试、操作、维护等项目的培训除日常操作培训。卖方对仪器提供永久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并定期进行技术回访。4.技术要求详见《沥青纯化系统技术要求》。四、价格控制方式及使用原则采用预测价,价格含税。五、评审标准和方法(1)选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2)拟中标供应商1家;六、中标/成交原则总价最低单项合理。七、其它委托方在评审结束后定标前可组织进行现场评审。鞍钢集团北京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5月13日沥青纯化系统沥青纯化系统主要包括两个单元,分别为旋转蒸发单元和全自动索氏抽提单元,其中旋转蒸发单元主要用于沥青常压蒸馏、减压蒸馏、沥青与溶剂分离、溶剂回收等,全自动索氏抽提单元主要用于沥青的族组成分析,以下分别对两个单元提出技术要求。单元一:旋转蒸发单元技术要求旋转蒸发单元包括旋转蒸发器、真空控制器和隔膜真空泵三部分组成,其中旋转蒸发器为主体设备,真空控制器和隔膜真空泵用来完成减压真空控制。一、旋转蒸发器1.1技术参数旋转蒸发器主要用于沥青的组分切割、溶剂分离及溶媒回收。1.工作电压:220-240V2.频率:50/60HZ3.转速:35-200rpm4.高度调整:180mm5.倾斜角度调整范围:0-30度6.蒸发容积:50-2000mL7.最大装样量:2000mL8.温度显示:数字显示设定温度和实际温度9.温度范围:20-99°C10.调节精度:±1°C11.加热功率:1500W12.密封圈:PTFE材质,耐受几乎所有常规试剂13.水浴锅体积:4L14.分体式水浴锅设计,断电自动升起15.免维护不锈钢浴锅;双层保护,易清洗,经久耐用,显示设定温度与实际温度,过热断电保护1.2配置清单机械/电气部分玻璃部分主机1台旋转瓶1只恒温水浴锅1个收集瓶1只旋转螺帽1套冷凝器1只蒸汽温度探头1套加料阀1只双唇密封垫1个旋转轴1根球磨口夹1个固定支架1个橡胶紧固件1个双头电源线1根说明书备用配件说明书1份¢2.5内六方扳手1个保修卡1份10A保险管1个合格证1份双唇密封垫1个装箱单1份二、真空控制器2.1技术参数以各种真空应用为基础,适用于小试、中试实验室规模的真空应用。真空控制器对于简易实验过程可手动修改控制参数,也可进行全自动蒸馏,控制器独立管理真空过程直至完成。1.测量范围:0mbar-1013mbar2.调节精度:±1mbar3.电磁阀供电:24v4.功能:程序控制、连续抽气、一键释压5.真空对接:8mm宝塔接头6.环境温度:5-40℃7.相对湿度:80%8.防护等级:IP219.压力单位:hpa,mbar,mmHg10.大量程真空控制范围,便于连接配套各种真空设备11.控制调节精度高,方便准确控制真空度12.多种压力单位切换,方便掌控真实真空数据2.2配置清单真空控制器配件清单主机控制盒1个显示控制屏1个电源1套三通1个数据线1根说明书1份控制线1根三、隔膜真空泵3.1技术参数1.抽气速率:33L/min2.极限压力:600pa/6mbar3.额定功率:200W4.电源电压:220V/50HZ5.抽气数量:1-2个6.抽气口径:7mm7.气镇功能:有8.阀片材质:FFKM9.隔膜材质:PTFE+FKM10.气路管路材质:PTFE11.抽气接头材质:PTFE+C12.气镇材质:PTFE+C13.隔膜、阀片、气室、气路管路、抽排气接头等所有与其他接触部分,采用PTFE\\FFKM等耐腐蚀材料,适用多种复杂环境3.2配置清单隔膜真空泵配件清单主机1台电源线1根真空管1根说明书1份四、技术服务1.安装,仪器制造商授权的技术人员现场或视频安装调试,仪器技术指标经验收合格,附验收报告。2.保修,仪器制造厂商提供一年免费保修服务。3.培训,现场或视频指导培训。4.保修期后,厂家对用户提供售后服务支持,开通售后服务热线,3小时内回应,电话指导解决、制定服务方案、解决客户问题,如需安排工程师上门维修时,如无特殊情况,接到维修通知后3个工作日安排工程师到达客户现场提供服务。单元二:全自动索氏抽提单元(又名全自动脂肪测定单元)技术要求1、技术参数依据GBT2292-2018《焦化产品甲苯不溶物含量的测定》、GBT2293-2019《焦化沥青类产品喹啉不溶物试验方法》、NBSHT0509-2010《石油沥青四组分测定法》,根据索氏抽提原理测定煤沥青族组成含量,全自动索氏抽提器应具有:索氏抽提、热抽提、索氏热抽提、连续流动及标准热抽提等多种自动抽提萃取模式。1.测定范围:0.1%-100%2.控温范围:RT+5℃-300℃3.控温精度:±1℃4.测定样品数量:6个/次5.测定样品重量:0.5g~15g6.溶剂杯体积:150mL7.溶剂回收率:≥85%8.控制屏:7寸彩色触摸屏9.溶剂回流塞:电磁自动开合10.抽提器升降系统:自动升降11.加热功率:1500W12.电压:220V±10%/50Hz13.配方管理可存储99组不同分析配方程序14.可达40程序段、多温度、多层次或循环浸泡、浸提、升温15.一键式完成压紧、升温、浸泡、萃取、回流、阀门开、关全过程16.全自动升降、压紧系统自动化程度高、可靠、方便面17.电磁阀点动开合、定时开合、手动开合等待多种方式浸泡、浸提18.采用整体金属浴加热块,温度范围广、控温精度高19.抽提滤纸杯架自动升降功能保证样品同时浸入有机溶剂,有助于提高样品测定结果的一致性20.专业定制元件适用于各种有机溶剂,包括石油醚、乙醚、二氯甲烷、正己烷、醇类、仿类以及苯类全部有机溶剂的使用条件21.石油醚泄漏报警,当工作环境因石油醚泄漏达到造成危险时报警系统启动并停止加热2、配置清单1.主机:1台2.抽提杯:6个3.滤纸架:6个4.ф23*45滤筒:20个5.电源线:1根6.冷却水管:2根3、技术服务1.安装,仪器制造商授权的技术人员现场或视频安装调试,仪器技术指标经验收合格,附验收报告。2.保修,仪器制造厂商提供一年免费保修服务。3.培训,现场或视频指导培训。4.保修期后,厂家对用户提供售后服务支持,开通售后服务热线,3小时内回应,电话指导解决、制定服务方案、解决客户问题,如需安排工程师上门维修时,如无特殊情况,接到维修通知后3个工作日安排工程师到达客户现场提供服务。设备采购合同(沥青纯化系统)甲方:鞍钢集团北京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设备采购合同甲方(购货方):鞍钢集团北京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方(供货方):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1条采购清单品种型号规格厂家/品牌产地单价不含税金额(元)增值税税率单价含税金额(元)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是否需要乙方安装13%合同签订后120天北京是总金额:(大写) 元(¥ )(单位:人民币。下同)如甲方修改或变更货物清单的,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第二条质量标准2.1货物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该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应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如无如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则应适用国家推荐性标准、地方标准或甲方认可的企业标准。如前述标准之间不一致,则执行对乙方权利义务约束较为严格的标准。2.2乙方应当提交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书正本一份。2.3乙方交付的货物(含零配件、安装工具等)必须是本合同约定的厂家生产的全新且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货物。货物铭牌标识应当规范、清楚、正确。2.4乙方交付的货物除满足前述标准外,应当达到约定的验收标准,约定的验收标准为沥青纯化系统技术要求。第三条包装与装运3.1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包装时应充分考虑到货物在运输途中可能遭遇的各种情况及气候特点。同时,应满足货物露天存放的需要,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3.2包装费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计价返还。外包装须标明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货物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损毁的,由乙方承担责任。3.3关于包装的其他约定:无。第四条交货4.1交货:乙方的交货时间不得晚于《采购清单》中规定的交货时间。如货物需乙方安装,则乙方应自行充分考虑安装时间、安装条件等,并确保在交货时间前安装完毕。4.2对于无需乙方安装的货物,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对于需要乙方安装的货物,货物在安装完毕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3乙方交货时应当携带送货清单(一式贰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货物名称、型号规格、产地、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和本合同编码)。4.4如乙方交货时,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后,再进行验收;由此导致货物逾期交付的,视为乙方违约。第五条验收5.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双方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通知书;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货物或更换货物。5.2货物验收合格后并不视为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货物在约定的质保期或国家强制的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仍需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无偿更换、无偿修理等责任。5.3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为:自最后一批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该期限少于国家强制的质保期的,以国家强制的质保期为准。5.4因验收不合格导致乙方需要补足或更换货物,进而造成乙方交货逾期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价款6.1本合同第一条采购清单中所列明的单价含税金额为固定单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该价格不随订购数量、乙方实际生产成本、市场销售价格等因素的波动而改变。6.2本合同第一条采购清单中的单价含税金额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价款、税金、备品备件的价格、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专用工具费、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装车费用、指导安装调试费用、三包及售后服务费用、专利或专有技术使用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甲方不须另付任何费用。6.3乙方应当在当批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货款前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以当批货物合同货款金额为准,并备注合同号、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且该发票开票日期须晚于当批货物验收合格日期,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6.4支付时间:甲、乙双方按照每批货物实际到货的数量进行结算,当批货物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单据及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由甲方以下述第2种结算方式支付给乙方:6.4.1一次性付款甲方于乙方履行全部供货义务后日内,将合同总金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6.4.2分期付款(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作为预付款。(2)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运至甲方现场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于30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90%。(3)质保期满后,甲方于30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6.5甲方付款前,如因乙方违约而产生违约金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其向乙方的应付款中直接抵扣。6.6价款以下述货币方式支付:6.6.1货币。6.6.2银行承兑汇票。6.7如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推迟付款,直到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发票后再支付;甲方只与乙方结算,不与任何第三方结算。6.8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如下:户名:账号:开户行:如乙方的上述账户资料发生变更,需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将款项向上述账户中汇出,即视为完成付款义务。6.9甲方发票信息如下:税号:911101145513949079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京未来科技城北区英才北二街1号鞍钢集团北京研究院内电话:010-5635899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银行账号:0200048909200072028第七条货物保修和售后服务7.1质保期内,货物产生一切质量问题的,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免费退、换货服务。甲方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当日内进行回复确认,并在24小时内为甲方安排退、换货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7.2质保期届满后,在货物使用寿命范围内,乙方对货物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期间,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如需维修配件的,由甲方支付配件费,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配件费清单,在货物使用寿命范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或断货。7.3乙方保证提供的合同项下全部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并且没有设计、材料及工艺上的缺陷,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质量、规格、性能要求和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证明书。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拒收或退、换货,并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总金额50%的违约金。第八条知识产权8.1乙方保证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会侵犯其他相关方的任何合法权益。因履行本合同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侵犯其合法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应由乙方负责应对并承担所有费用。若甲方应对时,乙方应全力配合并承担甲方因此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8.2本合同中任何条款均不能被解释为一方对其他方明示或默示地授予任何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双方承诺尊重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在依据本合同而签订的其他具体合作协议约定的许可范围之外使用对方知识产权。第九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或迟延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日内向对方通报不能或迟延履行的情况及理由,并在15日内向对方送达证明不可抗力发生的文件。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如约履行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保密本合同一方作为披露方向另一方作为接收方提供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作为保密信息,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授权,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方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与等,亦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但是,下述情形除外:(1)披露时已经被公众知晓的信息。(2)披露后非因接收方的原因被公众知晓的信息。(3)披露时接收方已经拥有的信息。(4)因政府机关、法院或其他权利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信息等。接收方应将保密信息向基于本合同需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人员披露。接收方应要求该等人员遵守并履行本条款的保密义务。第十一条权利义务转让未经一方事前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书面通知一经以对方在本合同尾页所列的地址为收件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交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即视为已送达。本合同尾页所列地址,亦作为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送达相关文件及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该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非诉阶段和争议进入仲裁或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双方自愿承担送达的法律后果。如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后果。第十三条语言及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本合同存在多种语言版本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4.1因甲方的原因变更本合同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成本或时间增减的,甲方可对合同价格、交货时间等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变更通知后10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视为乙方无调整需求。14.2即使双方变更本合同的,也不能免除乙方对已验收合格的货物应承担的质保责任。14.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一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及索赔15.1违约责任15.1.1一方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任一义务,或违反任一承诺与保证或陈述事项的,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5.1.2乙方逾期履行本合同的,每逾期一日,以未交货物所对应的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三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20日仍未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5.1.3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还应按照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损失。15.1.4其他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无。15.2索赔15.2.1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或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的,应由乙方负责应对并承担所有费用。若甲方应对时,乙方应全力配合并承担甲方因此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15.2.2如各方对货物质量问题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权威的第三方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确有质量问题,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第十六条争议解决16.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16.2在人民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人民法院审理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均应善意履行合同其他部分无争议的义务。第十七条附则17.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双方需变更本合同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17.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无。(以下无正文)甲 方(公章/合同专用章): 住 所:北京市昌平区北京未来科技城北区英才北二街1号鞍钢集团北京研究院内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联系人: 付国利电 话: 01056352775电子邮件:fuguoli_1@163.com邮政编码: 102209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 账 号: 0200048909200072028行 号:102100004898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公章/合同专用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行 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C2560995沥青纯化系统叶类:试验室辅助试验设备;型号规格:2000mL旋转蒸发单元+150ml全自动索氏抽提单元;是否非标件:是;是否测量设备:否;是否首检:否;是否危化品:否;应用场合(物理/化学性能检验):沥青原料的纯化及组分分离;其它:详细参数见《沥青纯化系统技术要求》附件;1.0套无北京合同号签订后120天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沥青 旋转 恒温水浴锅 旋转螺帽 冷凝器 蒸汽温度探头 旋转轴 球磨口夹 固定支架 橡胶紧固件 双头电源线 主机控制盒 显示控制屏 数据线 电源线 真空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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