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混凝土 改性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改性沥青混凝土 粗粒式SBSAC-13

3130.0


改性沥青混凝土 粗粒式SBSAC-20

6400.0


沥青混凝土 粗粒式AC-25

3980.0


附件下载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怀集国道G355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G355线怀集县城高凤至大岭段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省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沥青混凝土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肇庆怀集县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全长9.076km。1.国道G355线改线主线段(以下简称G355主线段)长约8.003km,共设大桥582.56m/2座(含上跨国道G234线主线桥),下沉隧道655m/1座,涵洞24道,平面交叉9处;主线上跨国道G234线段、下沉式隧道段两侧设置辅道。2.国道G355线与迎宾大道连接线(以下简称连接线)对既有路基宽度12.0m的路段(国道G355、G358共线段)进行扩建,长约1.073km,设涵洞4道,平面交叉1处。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3年02月1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02月09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3.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        3.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贸易商需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标金额的40%以上垫资能力。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类似材料供应的经验,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供货体系。        3.5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及下属各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参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恶劣情况,我方有权对其进行废标处理。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  10  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港保税区跃进路航运服务中心8号楼   
联 系 人:         王照中                             
电    话:  022-25600500-181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建行天津国际航运中心支行              
账    号:    1200 1615 5000 5010 0516            
  
  
  
 2025 年 5 月 20 日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G355线怀集县城高凤至大岭段改建工程(施工)(项目名称)沥青混凝土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A00000280442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G355线怀集县城高凤至大岭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05月20日目录第一卷5第一章招标公告61.招标条件6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63.投标人资格要求64.招标文件的获取75.投标文件的递交76.发布公告的媒介87.联系方式8附表:招标物资采购计划表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总则151.1招标项目概况15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5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5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1.5费用承担161.6保密161.7语言文字161.8计量单位161.9投标预备会161.10分包171.11响应和偏差172.招标文件192.1招标文件的组成192.2招标文件的澄清192.3招标文件的修改192.4招标文件的异议193.投标文件193.1投标文件的组成193.2投标报价203.3投标有效期203.4投标保证金203.5资格审查资料203.6备选投标方案213.7投标文件的编制214.投标2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4.2投标文件的递交22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5.开标225.1开标时间和地点225.2开标程序225.3开标异议226.评标236.1评标委员会236.2评标原则236.3评标237.合同授予237.1中标候选人公示237.2评标结果异议23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237.4定标237.5中标通知237.6履约保证金247.7签订合同248.纪律和监督24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4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4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4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48.5投诉24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附件一:开标记录表26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27附件三:问题的澄清28附件四:中标通知书29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30附件六:确认通知31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21.评标办法342.评审标准343.评标程序34第二卷48第五章供货要求48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49二、材料需求一览表49三、质量标准49四、验收标准49五、相关服务要求49第三卷5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0一、投标函53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54二、授权委托书55三、报价表56四、资格审查资料58(一)基本情况表58(二)近年财务状况表59(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60(四)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61(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62五、相关服务计划63六、其他资料641.第一卷1.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G355线怀集县城高凤至大岭段改建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道G355线怀集县城高凤至大岭段改建工程(施工)(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拨付的工程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混凝土(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肇庆怀集县建设规模:项目路线全长9.076km。1.国道G355线改线主线段(以下简称G355主线段)长约8.003km,共设大桥582.56m/2座(含上跨国道G234线主线桥),下沉隧道655m/1座,涵洞24道,平面交叉9处;主线上跨国道G234线段、下沉式隧道段两侧设置辅道。2.国道G355线与迎宾大道连接线(以下简称连接线)对既有路基宽度12.0m的路段(国道G355、G358共线段)进行扩建,长约1.073km,设涵洞4道,平面交叉1处。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3年02月1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02月09日。2.2招标范围:物资招标明细及报价要求见附件“招标文件报价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小规模纳税人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3.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贸易商需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标金额的40%以上垫资能力。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类似材料生产、供应的经验,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供货体系。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3.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及下属各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参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恶劣情况,我方有权对其进行废标处理。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8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4.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0日10:00时至2025年05月25日10:00时(具体以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注册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5月20日10:00时(具体以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前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完成供应商注册,初始推荐单位选择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G355线怀集县城高凤至大岭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由基层单位推荐到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已注册供应商但所属单位非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需向国道G355线怀集县城高凤至大岭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发起合作意向申请,由基层单位推荐到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注册或合作意向申请理由请填写参与FA00000280442投标。未注册成功或提出合作意向申请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投标。请供应商牢记注册用户名及密码。5.2招标文件不收标书费。5.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0日10:00时(具体以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完成报价录入并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6.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G355线怀集县城高凤至大岭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地址:天津港保税区跃进路航运服务中心8号楼地址: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怀城镇邮编:300461邮编:526400联系人:孙文庆联系人:张镭电话:18924990922电话:136621696602025年05月20日附表:招标物资采购计划表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备注1改性沥青混凝土粗粒式SBSAC-13吨3130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怀集高铁站旁2025.06-2025.122改性沥青混凝土粗粒式SBSAC-20吨64003沥青混凝土粗粒式AC-25吨3980合计13510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天津港保税区跃进路航运服务中心8号楼 联系人:孙文庆电话:189249909221.1.3招标组织机构名称: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限公司国道G355线怀集县城高凤至大岭段改建项目经理部地址: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高铁站旁联系人:张镭电 话:136621696601.1.4招标项目名称国道G355线怀集县城高凤至大岭段改建工程地材采购1.1.5工程项目名称国道G355线怀集县城高凤至大岭段改建工程(施工)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业主拨付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物资采购计划表内物资1.3.2交货期交货期: 2025年06月—2025年 12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 2025年06月20日1.3.3交货地点肇庆市怀集县高铁站旁1.3.4质量标准符合JTG D50-2017相应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小规模纳税人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2.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生产、备料、运输能力;若投标人非生产商,需要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商的相关资料并提供相应供货证明(授权书、合作协议等等材料,确保后期招标物资供应渠道畅通、质量合格)。 3 .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各项财务指标正常。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类似材料生产或者供应的经验,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供货体系。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航局及下属各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参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恶劣情况,我方有权对其进行废标处理。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本次招标不建议联合体招标。7.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对招标人发起过诉讼、仲裁的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9.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 30日 10:00 时形式:通过电子化平台提交1.9.3招标文件澄清通过电子化平台澄清1.10.1分包不允许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质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付款条件可优于招标人要求1.11.3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无1.11.4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10:00 时形式:通过电子化平台提交2.2.2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2025年 05月26日 10:00 时形式:通过电子化平台提交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实际发出时间为准)形式:通过电子化平台提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化平台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截止时间: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实际发出时间为准)形式:通过电子化平台提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资料等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13%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按附件招标报价表中的报价说明报价3.3.1投标有效期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3.4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4.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 1月 1 日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3.5.1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 1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应为原件或扫描件(需盖该单位公章)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按以下方式之一上传:(1)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经签字盖章后上传扫描件(PDF的格式)(2)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经签字盖章后上传扫描件(PDF的格式)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无特殊要求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附件名称应修改为“ (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06月04日 10:00 时(具体以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委派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 家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 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公示期限: 3 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上按规定执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二章附件内容仅作为参考,具体以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发出文件为准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履约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材料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材料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们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2告知书1.12.1情形认定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2.2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1.12.3修复机制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未出具信用承诺书的,不得参加投标和采购交易等活动。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在招标文件中加入相关内容,近期采购中心将对招标文件严格审核,未加入此内容的退回处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报价表;(4)资格审查资料;(5)相关服务计划;(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4投标保证金无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资料的复印件以及:(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材料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8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力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若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诉讼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物资名称)材料采购开标记录表招标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交货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交货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物资名称)材料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物资名称)材料采购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名称)材料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物资名称)材料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物资名称)材料采购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3.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 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条款号价格调整因素价格调整标准2.2详细评审 标准付款条件可优于招标人提供的付款条件,同等情况下可优先考虑交货期按照招标人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价格调整因素价格不予调整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一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由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并编制“标价比较表”。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物资买卖合同(部分条款可在定标后完善)合同编号:HJGD-202402***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天津港保税区跃进路航运服务中心8号楼联系电话及传真:022-25600500-1645卖方(以下简称:乙方):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电话及传真:鉴于:乙方具备依法提供本合同项下产品的资质和条件,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及价格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结算信息价调整幅度综合结算单价不含税单价不含税金额税率税额含税总价备注其他约定:1、合同结算以双方实际签收的单据为依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供应总量不得超过本合同总量;乙方超合同量供应所产生的一切损失与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款(含增值税、关税等),乙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均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其中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价格,合同履行期内如国家法规对增值税税率做出调整,则增值税税金也将进行相应调整。合同价款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合同价款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结算方式:甲方按月给乙方办理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到本月的20日(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乙方须给甲方提供当月内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所有收货单原件及满足甲方要求的发票作为结算的依据。若因乙方未能按要求给甲方提供结算资料,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少结算、推迟结算、少支付、推迟支付)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对每期的结算单进行签字和盖章确认并签订结算清账承诺书。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1.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1项执行:(1)按照JTGD50-2017相应要求的标准执行。(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附件,样本应由双方选定的第三方/进行封存和保存。(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2.乙方保证按甲方所提供产品规格/型号供货,所供产品为原装正品,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安全、质量标准以及甲方的质量、技术要求。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相应的资质证书以及产品出厂合格证明。3.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到达指定收货地点验收合格且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24个月内,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质保期内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的,乙方均需承担免费更换或无偿维修的质量责任,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的质保期自更换或维修完成以后起算。第三条计量方法1.计量方法:过磅计量。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以甲乙双方在甲方收货点签收的单据为准。3.本合同项下最终供货数量以货物最终使用方出具的结算确认的数量为准,若甲乙双方结算数量超出上述数量的,由甲方对超出部分的货物数量以及货款金额进行确认,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确认信息后7日内将具体货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建行天津国际航运中心支行户名: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账号:12001615500050100516第四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包装标准首先应足以保护产品在运输、装卸等交付甲方前等过程中的安全,具体包装标准应按照以下第2项执行,包装材料以及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1.按照/标准执行;2.按双方商定的要求执行,具体为:满足运输过程中环保要求及地**府管理要求。3.合同标的物包装采取通用方式,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避免在路途中产生挤压、碰撞和损耗等影响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情形,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应采取特殊包装方式。(除合同约定外)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包装,包装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交付后转移至甲方。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均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第五条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包括专用线、码头)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1)项执行:(1)乙方负责直接送货(乙方承担运费等相关费用及运输风险,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2)乙方代运(乙方承担直接送货的全部责任和运输风险,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3)甲方自提自运。2.运输方式汽运;3.交货地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高铁站旁甲方拌合站;4.接货单位(或接货人)张镭或者其指定人员;5.买卖相关的单证转移:交货时双方进行单证交接;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单据等。如果本合同项下货物由第三方发出,则乙方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等证明以及委托第三方发货的手续,第三方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单据等。7.装卸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卸货并承担卸货费用及风险。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之前,因乙方原因对道路、周围环境、及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8.乙方不得在送货凭证上增加合同内容或变更本合同内容,若送货凭证有关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以本合同为准。第六条产品所有权及风险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本合同中交付是指乙方将甲方所采购的物资运至本合同交付地点并经甲方或实际货物使用方验收合格后,对验收合格的物资视作已交付。标的物毁损、灭失、损坏等产品风险自乙方将产品运至本合同中约定的交付地点并经甲方或实际货物使用方验收合格后转移。第七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1.产品的交(提)货期限:双方在实际供货过程中确定。2.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1日之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订单的全部内容,订单即刻产生法律效力。第八条验收1.验收时间:外观验收卸货后2小时内;试验检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验收手段:外观查看及实验检测;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甲方以及货物最终使用方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并承担因更换物资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3.验收标准:本合同第二条;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项目部试验人员;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第九条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1.1履约担保方式(1)履约保证金为/金额的%,即/元;(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①现金缴纳;②银行保函;③行政保函;④其他形式:/。1.2履约担保期限(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截至合同供货期结束后/日,有效期结束并不代表乙方质量责任的免除,乙方应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产品质量责任。(2)本合同完全履行后,履约保证金扣除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后退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其不足部分从合同价款中支付。乙方无违约事项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完全履行后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返还期限按照以下/项约定执行:①扣除相应合同价款作为履约担保的,合同供货期结束后/日内无息退还;②提供银行保函或行政保函作为履约担保的,合同供货结束后保函自动解除;③由乙方直接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日内无息退还至乙方银行账户。④采用其他形式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2.质量保证金2.1质量保证金方式(1)质量保证金为/金额的/%,即/元;(2)质量保证金缴纳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①现金缴纳;②银行保函;③行政保函;④其他形式:/。2.2质量保证期限:同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款。2.3返还期限按照以下/项约定执行:(1)采用现金形式的,于质保期限到期后/日内无息退回;(2)采用银行保函或行政保函形式的,质保期届满后自动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3)扣除相应合同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在最终结算日后/日内支付至乙方银行账户;(4)采用其他形式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3.其他保证金可参照上述保证金内容进行约定。第十条货款支付及开票要求1.预付货款本合同是否有预付款:否(选填是或否)。若甲乙双方约定有预付款,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预付款的担保,担保金不计利息。预付款/定金于/转为货款。(1)预付款保函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预付款支付时间及付款方式为:/。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认可或要求的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追索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即/元)。(2)定金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定金金额为/。定金支付时间及付款方式为:/。乙方不依照约定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3)混合方式:甲方向支付/,其中定金金额为合同额的20%,即。定金支付时间及付款方式为:/。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预付款支付时间及付款方式为:/。乙方不依照约定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乙方应双倍向甲方返还甲方支付的定金及预付货款(扣除乙方正常供货产生的应结货款部分)。2.货款支付(1)货款支付时间:实行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每月21日后至25日前,乙方凭现场签收凭证同项目物资部办理月度结算,经双方核实确认后,由甲方出具月度结算单,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同时甲方将已对账结算的现场签收凭证进行回收。乙方应在当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合法的与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100%(若因发票原因造成的支付时间延后,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货款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的责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双方应友好协商后延期付款,但乙方不能在未经提前书面合理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供货,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货款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出具相关协议,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产生的账款进行应付账款保理或其他融资行为,若乙方擅自进行了保理或其他融资行为的,甲方对此行为不予认可,该行为对甲方不产生任何效力,且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支付种类现汇/银行转账银承E信通其他银行转账///比例100%///银行产品期限////贴息费说明/其他说明/支付种类现汇/银行转账银承E信通其他银行转账///比例100%///银行产品期限////贴息费说明/其他说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了相关税法规定的价外费用(含增值税),则价外费用的支付同样应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的有关约定。3.开票要求甲方支付乙方货款前,乙方应按甲方的开具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最近一期的增值税申报表或完税证明以及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在本条款中予以明确。如果乙方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满足甲方的开具时间要求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等,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票面要素内容有误等导致甲方不能抵扣税款或被认定为虚假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出真实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止,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双方的基本信息为:甲方:开户行:建行天津国际航运中心支行,户名: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账号:12001615500050100516,纳税人识别号:911200001030610685,地址:天津港保税区跃进路航运服务中心8号楼,电话:022-25600500-1645。乙方:开户行:,户名:,账号:,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本合同中乙方的增值税纳税人身份是按照一般纳税人身份进行约定的,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的计税办法为一般计税,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为13%。如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采用的计税办法一般计税,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为13%。此时乙方应参照本合同中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项规定履行义务。如果乙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开具增值税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的计税办法为/,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为/。4.收款账户乙方确认的本合同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收款账户名为,开户银行为,银行账号为。乙方上述信息如有变更,应向甲方提供书面变更文件或通知书,否则原信息仍应视为有效,甲方不就付款错误或其他错误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一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等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产品的同时,自收到产品后1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初步证明,但不能因此免除乙方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责任。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日内负责处理并书面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外,甲方拒绝接收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如错误通知到货地点、接货人的,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3.除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付款的,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若甲方逾期付款,乙方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双方协商确定的延期付款期限届满,甲方仍不能支付应付货款的,应以尚欠货款为计息依据,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息,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其它约定:无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除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外,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或拒绝向甲方提供产品,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全部货款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另行采购以及延误工期等相关损失的,乙方负责继续赔偿。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不合格产品所对应的款项返还甲方,并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负责继续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甲方因处理事故产生的相关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检测费等)。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若因此而逾期交货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低于合格包装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毁损或灭失,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之前的,乙方应自行组织货源,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标准等进行交货;乙方在交货之后,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4.乙方应按约定交货,乙方若提前交货,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可不予接收货物,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0.1%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所遭受损失的赔偿责任。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视为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乙方除应负责将产品运到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5.如乙方依本条规定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直接及间接损失时,则乙方还应向甲方补齐差额部分。6.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所供货物实际金额少于预付款的,应在甲方确认具体返还金额后30天之内以甲方要求方式向甲方返还剩余的预付款项,逾期未返还的,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利息,并对甲方因此产生的资金成本以及其他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8.对乙方基于上述约定的违约情形以及其他违约情形对甲方产生的违约金以及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结算货款或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中直接扣除。9.其他约定:乙方人员及车辆在甲方施工区域需服从甲方现场人员指挥;若因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指挥带来的责任与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同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据实赔偿甲方损失。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3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经对方同意该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因迟延履行而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不能或部分履行不能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知识产权保护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未侵犯任何国家或企业、个人的知识产权等任何权益,并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第三方权益而遭受的诉讼、仲裁、索赔或其它经济损失,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第十六条合同的转让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债务均不得转让。任何一方单方面转让债权、债务,导致对方被第三人提起仲裁、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或产生其它损失的,均应予以赔偿。第十七条合规承诺双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不实施任何行贿受贿行为,不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承诺维持准确的财务记录,真实准确地在财务账簿中反映其与本合同服务有关的所有费用,并妥善保留相关财务凭证。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服务有关的财务账簿及财务凭证。若相关的财务记录不准确,或者出现拒绝提供、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发现存在行受贿、虚假报销等违规行为的嫌疑时,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无权主张甲方违约,并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或其他的损害赔偿责任。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同时应加盖骑缝章。或者双方加盖合法有效的电子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承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并一致同意若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就本协议采用的此种签订方式以及签订过程中产生的电子证据双方均不得提出异议,该证据可直接作为纠纷处理依据。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双方往来的函件,按照合同约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快递或者传真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有变更,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告知变更生效的时间,因怠于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一方未在本合同中载明送达地址的,则视为其认可工商注册地址或户籍登记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签订地点:肇庆市怀集县(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及传真:022-25600500-1645电话及传真: 开户银行:建行天津国际航运中心支行开户银行: 账号:12001615500050100516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物资采购合同结算清账承诺书致:买方(甲方)卖方(乙方):(单位全称)郑重承诺:截止本期结算时间(XXX年XX月XX日),1、贵方在我公司采购的全部物资已根据XXX合同(合同全称)约定全部结算完成,无任何应结而未结的费用项目;双方没有因本合同引起的其他未解决事宜(包括索赔在内的任何争议)。2、贵方与我方合同内外的所有费用已全部确认完毕,无任何争议,如我方再向贵方提出任何费用的争议,则视为我方违约,我方愿意承担所有给贵方造成的损失。3、我公司与任何第三方的债务债权均与贵方无关,不存在任何因本采购合同而对贵方造成诉讼风险。4、本承诺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公司名称(盖章)乙方法人或被授权人:XXX年XX月XX日备注:被授权人需附授权委托书2.第二卷2.1.第五章供货要求供货要求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材料需求一览表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附表:招标物资采购计划表3、质量标准按照JTGD50-2017相应要求进行验收四、验收标准1.验收时间:外观验收卸货后2小时内;试验检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验收手段:外观查看及实验检测;3.验收标准:本合同第二条;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项目部试验人员;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五、相关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结算单价以合同价为准,中标人必须保证在订单要求的供货期内完成供货。中标人送货人员、车辆必须服从现场安排,不得违反现场安全要求,若因中标人送货人员、车辆自身问题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G355线怀集县城高凤至大岭段改建工程(施工)沥青混凝土采购投标文件招标编号:FA0000028044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报价表四、资格审查资料五、相关服务计划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一、投标函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经仔细研究(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13%)提供(材料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报价表(4)资格审查资料(5)相关服务计划(6)其他资料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即按订单要求进行供货,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位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报价表包件一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含税出厂单价含税单位运费含税财务费及其他含税综合单价增值税计价税率含税金额备注1改性沥青混凝土粗粒式SBSAC-13吨313013%2改性沥青混凝土粗粒式SBSAC-20吨640013%3沥青混凝土粗粒式AC-25吨398013%合计投标报价单位签字(盖章):投标联系人签名:投标联系人电话:投标报价日期: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含税出厂单价含税单位运费含税财务费及其他含税综合单价增值税计价税率含税金额备注1改性沥青混凝土粗粒式SBSAC-13吨313013%2改性沥青混凝土粗粒式SBSAC-20吨640013%3沥青混凝土粗粒式AC-25吨398013%合计投标报价单位签字(盖章):投标联系人签名:投标联系人电话:投标报价日期:四、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材料制造商名称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材料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所有相关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应附在基本情况表之后。(二)近年财务状况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对于可以现货供应的标准物资(非定制物资),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一般不宜作为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因素。(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材料名称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 约情况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四)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项目名称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地址采购人电话签约合同价交货起始日期最终交货日期项目描述 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可附信用中国等报告作为证明材料)五、相关服务计划针对中标后,投标人如何根据招标人订单要求进行供货,供货负责人、联系方式、车辆安排等进行描述。需提供运输方案、应急方案以及为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力物力以及保供方案等;六、其他资料可以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或者其他证明企业供货能力及供货质量的资料。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一航局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一航局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一航局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一航局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一航局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一航局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一航局、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一航局、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单(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沥青混凝土 改性沥青混凝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