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修改造招标公告(恩施市屯堡乡人民政府2025)
屯堡乡易迁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询价邀请函
项
目概况
屯堡乡易迁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市屯堡乡人民政府
407
办公室(屯堡乡屯堡集镇石场坝街
11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屯堡乡易迁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2.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
预算金额:
197325.8
元。
4.
最高限价:
197325.8
元。
5.
采购需求:主要包含鸭松溪安置点、花枝山安置点维修改造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
7.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
本项目(是
/
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0.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询价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的规定,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5.2
投标人必须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一名。其中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
2025
年
5
月
21
日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每天上午
08
:
30
至
12
:
00
,下午
14
:
30
至
17
:
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地点:恩施市屯堡乡人民政府
407
办公室(屯堡乡屯堡集镇石场坝街
11
号)
3.
方式;现场获取询价文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名称材料到恩施市屯堡乡人民政府领取询价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开始时间:
2025
年
5
月
26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
26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
地
点:恩施市屯堡乡人民政府
407
办公室(屯堡乡屯堡集镇石场坝街
11
号)
五、开启
1.
时间:
2025
年
5
月
26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恩施市屯堡乡人民政府
407
办公室(屯堡乡屯堡集镇石场坝街
11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屯堡乡人民政府
地 址:恩施市屯堡乡屯堡居委会集镇
联系方式:
0718-8562001
项目联系人:庞女士
屯堡乡人民政府
2025
年
5
月
20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修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