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有车辆出租招标公告(湖北鄂钢长航港务有限公司2025)
询价单号
RA25052001653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至时间
2025-05-21T16:30
报价截至时间
2025-05-22T10:08
采购商名称:湖北鄂钢长航港务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室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CL2025051401
自有车辆出租
2台自有车辆(含半挂)整体出租(见技术要求)
32.6
月
2025-05-23
参考单价为含税价;投标价不低于参考单价,否则投标无效;最高价中标。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湖北鄂州市华容区临江大道201号 湖北鄂钢长航港务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参考单价为含税价;投标价不低于参考单价,否则投标无效;最高价中标。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
六、报名要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车辆租赁技术要求.doc
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自有车辆出租。二、项目内容:2台自有车辆(含半挂)整体出租,2台车为证件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的重型半挂货车,车辆牌号为:鄂G22229(鄂G2666挂)、鄂G22118(鄂G2888挂)。三、租赁期限:32.6个月(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9月18日)四、双方责任和义务:出租方责任(以下简称甲方):1、甲方提供的2台车辆必须具备合格的运营资质,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随车证照和文件,负责提供车辆年检必备资料,协助乙方做好车辆年检工作。2、甲方提供的2台车辆维护加固应落实到位,保证适载适运;甲方有权对车辆使用范围、维修保养和车辆改装进行监管。3、甲方不承担车辆在合同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也不承担因乙方原因引发的其它各种责任和损失。4、甲方应协调、协助乙方开展集港、装卸相关工作。5、租赁期内,甲方原则上将部分钢材短途运输业务及水运资源优先委托给乙方。承租方责任(以下简称乙方):1、乙方从事钢材短途运输业务的运费收入归乙方所有;乙方承担2台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的所有运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油耗、辅材、备件、修理费、人工费等),承担由于违章、违法等乙方原因引发的各种责任和损失。2、乙方利用2台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车辆转让、出租、出售、抵押、质押或从事其它有损车辆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索取相应赔偿损失。3、乙方享有车辆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有权自主选聘驾驶人员和进行车辆经营管理。4、乙方在合同期间按技术规程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变动、更改车辆的任何部位或部件。5、乙方负责2台车辆在租赁期间的车辆年检工作,合同期满乙方要将车辆完好交付甲方,否则乙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6、乙方在合同期间负责按规定为车辆办理各类保险及营运证照并承担发生的费用。7、因乙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引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必须在8小时以内通知甲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但应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8、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和免赔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不足部分也由乙方自行承担。9、租赁期间如车辆发生盗抢、非正常报废或其它形式灭失,则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自事件发生次日起,租金停止计算,但保险赔款归甲方,如保险赔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五、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次月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租赁费用,甲方出具相应票据。乙方按照元/月(含税13%)向甲方交纳租赁费,甲方收到租赁款后开具专用发票,如遇价格、税率变动,以调整后为准。2、租赁期内如国家法律或鄂钢相关管理制度调整等原因造成部分车辆不能正常集港运营,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租赁费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有车辆出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