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 叉车招标公告(兰州新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5)
兰州新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叉车采购招标公告
兰州新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叉车采购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LZXQNK141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兰州新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叉车采购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99)其他
联系人
王万涛
联系电话
18393911164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5-05-20 1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5-21 17:00:00
采购单位
兰州新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
是否重大项目
否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否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兰州新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叉车采购001
LZXQNK141
货物
275000.0(元)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我公司拟对兰州新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叉车采购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单位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兰州新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叉车采购; (二)作业内容:兰州新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叉车采购;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机械设备生产、销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四)投标人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投标人须知 (一)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平台(http://ygjy.ggzyjy.gansu.gov.cn:3085/a/logi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 (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75000元(含税、含运费)。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以总金额投标; (四)本次招标,经多轮报价。 四、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5年5月20日10:00-2024年5月2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平台(http://ygjy.ggzyjy.gansu.gov.cn:3085/a/login)进行资质上传并自行报价。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18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17时00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新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石羊河街1618号 联系人:王万涛 电 话:18393911164 兰州新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20日 附件:兰州新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叉车采购报价表
附件信息
附件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叉车采购报价表.pdf
附件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叉车采购合同.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省级平台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名竞价
兰州新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叉车采购报价表总排序材料名称材质/功能/要求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备注1叉车起升高度两级4.5米,货叉长度1.52米,3吨、锂电池80V/280Ah台22叉车起升高度两级6米,货叉长度1.52米,3吨、锂电池80V/280Ah台13合计(万元)合同编号:兰州新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叉车采购合同甲方:兰州新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订地点:,兰州新区兰州新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叉车采购合同甲方(需方):兰州新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叉车采购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供货产品名称以及单价、数量序号名称品牌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叉车起升高度两级4.5米,货叉长度1.52米,3吨、锂电池80V/280Ah台22叉车起升高度两级6米,货叉长度1.52米,3吨、锂电池80V/280Ah台13合计31、合同价为固定总价,不随实际使用数量及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在合同期限内,单价不做调整。二、产品交货期限、地点及方式1、交货期限:30%预付款收到15个工作日内。2、送货前,乙方必须提前与甲方的现场负责人确认所送货物的到场时间。3、交货地点:乙方安排运输货物至兰州新区甲方指定的场所,由乙方负责场内卸货;产品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4、甲方不承担货物未到达指定地点和未交付甲方之前的任何风险。三、双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1、甲方联系人:王万涛,联系电话:183939111642、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四、产品的质量标准、包装和要求验收标准为乙方设备技术要求,叉车可正常使用且符合型号要求即为合格产品。产品交付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及操作说明。五、货物的检验1、按国标及乙方设备技术要求验收,如有质量异议甲方须在五日内提出,甲方未提出异议的,不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义务。2、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异议不予认可,则双方共同将样品送甲方所在地产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或甲方选定的检测机构检验评定。经检测,检验合格的,相关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检验不合格,乙方应于5日内无条件更换该批次货品,并承担检验费用及其他费用。逾期更换或拒不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六、合同价款、付款条件及结算依据1、本合同签约总价为元(大写:元整),含税(13%)及运输费。2、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款的30%作为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2)付款时乙方需提供与当批次货物金额一致和合同单位相一致的正确有效增值税发票,如提供虚假发票(包括套票、章证不符发票等),一经查出,每次扣除发票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直至提供正确发票方能付款。第七条产品保修与维修1、产品保修:自交货之日起整车质保12个月或者2000工作小时,锂电池质保5年或者10000小时。质保期内如因设备发生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并提供配件和配件的运费。乙方拒绝维修或者维修后仍然不能达到使用要求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八、合同的生效与失效1、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章后生效。2、质量检查合格,甲方付清全部价款且质保期满后终止。九、违约责任条款1、因乙方提供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2、乙方迟延交货超过5天的,从第6天起,每天按货款总额的0.1%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迟延交货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全额退还已付款项,并承担已付款20%的违约金。3、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或任何形式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十、合同的解除及变更1、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因特殊变更原因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7天内给予答复。2、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全权负责。十一、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合同条款的解释或执行意见不同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它事宜1、本合同一经签定即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终止,否则即为违约。双方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如与现行的和即将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应为无效,但无效部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部分,本合同的整体部分仍然有效。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兰州新区农业乙方(盖章):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91620100MA72A1XM9P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地址:石羊河街1618号,开户行: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账号: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银行账号:51850188000013361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签约地点:兰州新区,签约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 叉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