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 智能采血椅 智能自助核查登记系统 智能采血系统招标公告(普洱市中心血站2025)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普洱市中心血站一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0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EZC2025-G1-00572-YNHA-0013
项目名称:普洱市中心血站一批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135
最高限价(万元):135
采购需求:采购全新的智能采血椅3台,智能自助核查登记系统2台,智能采血系统(双采位)1台,血细胞分离机1台,具体技术参数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签订合同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1)普洱市中心血站一批设备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必须取得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注册或者备案,提供相关凭证。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20 06:00至2025-05-27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10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普洱市茶苑路28号思茅区住建局4楼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普洱市中心血站一批设备采购: 保证金金额:13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6-10 09:00 其他:(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为: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20】46号文、财库【2022】19号文;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执行财库〔2019〕18号、19 号;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14〕68 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执行财库〔2017〕141号。 (3)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报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5)供应商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报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进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洱市中心血站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2号
联系方式:0879-21217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彩云间花园4幢1903室
联系方式:0871-631368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珊珊
电 话:0871-63136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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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公告--普洱市中心血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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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招标文件--中心血站设备.doc
普洱市中心血站一批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厚招-25052采购人:普洱市中心血站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7第三章评标办法2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6一、报价部分37(一)开标唱标一览表37(二)分项报价表38二、资格审查部分39(一)基本资质39(二)营业执照39(三)特定资质40(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41(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41(六)其他41三、技术部分43四、商务部分44(一)投标函4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5(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46(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47(五)供货计划及保证措施48(六)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48(七)售后服务48(八)承诺书48(九)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49(十)其他49第六章采购需求52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普洱市中心血站一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PEZC2025-G1-00572-YNHA-0013,招标编号:厚招-25052;2.项目名称:普洱市中心血站一批设备采购;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35万元。4.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采购全新的智能采血椅3台,智能自助核查登记系统2台,智能采血系统(双采位)1台,血细胞分离机1台,具体技术参数见第六章采购需求。(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标准:要求供货商必须提供全新、原厂生产并从正规渠道进货,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质保期不低于3年。(4)血细胞分离机属于三类医疗器械,已进行进口产品论证,接受进口产品。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工作。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必须取得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注册或者备案,提供相关凭证。(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过程中,在政采云平台统一链接查询;(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20日06:00时至2025年5月27日23:59时(具体发布开始时间以网站实际时间为准),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6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思茅区普洱市茶苑路28号思茅区住建局4楼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01。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1)普洱市中心血站一批设备采购:保证金金额:13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6-1009:00其他:(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为: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20】46号文、财库【2022】19号文;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执行财库〔2019〕18号、19号;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14〕68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执行财库〔2017〕141号。(3)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报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5)供应商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报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进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普洱市中心血站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2号联系人:谢静联系电话:0879-212171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彩云间花园4幢1903室联系方式:0871-6313686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珊珊电话:0871-63136867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普洱市中心血站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2号联系人:谢静联系电话:0879-2121716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彩云间花园4幢1903室联系人:朱珊珊电话:0871-631368671.1.4项目名称普洱市中心血站一批设备采购1.1.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采购智能采血椅3台,智能自助核查登记系统2台,智能采血系统(双采位)1台,血细胞分离机1台,具体技术参数见第六章采购需求。1.3.2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工作。1.3.3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1)质量标准:要求供货商必须提供全新、原厂生产并从正规渠道进货,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质保期不低于3年。(2)验收要求:①到货后,产品质量和数量要与合同约定一致,与采购人的要求一致,无破损。②投标人应逐条如实填写对招标技术参数的响应,注明第三方参与验收的条款,如果验收时不符合,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五款处理。1.3.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必须取得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注册或者备案,提供相关凭证。②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过程中,在政采云平台统一链接查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 包不允许1.12偏 离实质性条款不允许偏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如有)2.2.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2.2.2招标文件澄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附件不全或疑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并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3招标文件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保证金3.3.1投标有效期60天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注: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规定,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的工作要求,确定该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1.3万元。)提交时间: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竞标保证保险。(一)银行转账:竞标(交易)保证金应以竞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竞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竞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竞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竞标无效。(三)保证保险(保函):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担保)公司按照保险(保函)合同或约定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担保)人。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护国支行帐 号:2502013019200153627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竞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的,需持缴纳凭证到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开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应妥善保管,否则造成其保证金无法退还的,我单位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代理机构总公司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时,下午13:30-17:30时。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1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或无营业额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2年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投标文件编制(1)本项目实行网上竞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供应商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3)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为: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4)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后,并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生成电子标书(格式为:***.jmbs)。(5)签字和盖章要求:①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②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6月10日09时00分地点:思茅区普洱市茶苑路28号思茅区住建局4楼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01(采购人、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网上参会)。5.2开标程序以网站实际操作为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其他特殊情况的,按照财政部令第87号有关规定执行。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法律法规允许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签订合同时协商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 词语定义11.1.1类似项目/11.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有商业贿赂、渎职及扰乱建设市场秩序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11.2 最高限价11.2.1最高限价(1)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35万元,其中智能采血椅21万元,智能自助核查登记系统10万元,智能采血系统(双采位)55万元,血细胞分离机49万元。(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11.3“暗标”评审否11.4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是11.5中标结果公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11.6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7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文执行。11.8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1.9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1.10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1.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1.11.1(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1.11.2(1)评审中遇不可预见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由成交人支付。收费费率如下:计价金额费率50万元及以下0.7万元50万元—100万元(含)1.5%100万元—500万元(含)1.30%计价金额费率50万元及以下0.7万元50万元—100万元(含)1.5%100万元—500万元(含)1.30%(3)成交人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查询到中标结果公告后,需办理以下事宜:①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完成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入库申请。②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③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与采购人联系、洽谈采购合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合同履行期限和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1.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存在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重大违法记录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采购需求。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附件不全或疑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并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3.1.2投标文件内容见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3.2.5其他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缴纳时间,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3.7.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3.7.1要求或开启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3.7.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7.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3.7.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3.7.6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4.1.1投标人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4.1.2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4.1.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2.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款、第4.1款的要求进行重新编制、加密和递交。4.2.6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竞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开启,所有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会议(含网上会议)。响应文件开启的程序,按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程序进行。5.2开标程序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2)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5.5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启响应文件)的,视同认可开标(开启投标文件)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3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工作人员将做开标(开启投标文件)记录。5.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和开标(开启投标文件)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5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5.6出现5.5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中标承包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再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向中标承包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承包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承包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承包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承包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7.4.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承包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4.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8.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0.质疑与投诉10.1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2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有权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1、评标过程的保密1.1开标后,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1.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资料。2.评标程序2.1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2.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不委托);(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3资格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4符合性审查2.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书处理。2.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5详细评审2.5.1评标委员会按各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分。2.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书处理。2.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2.7.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7.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7.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9评标结果2.9.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项目运行管理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若仍无法确定的,则根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综合推荐。2.9.2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评审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9.3招标人应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资格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承诺;2营业执照:具备有效营业执照;3投标人应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3.1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必须取得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注册或者备案,提供相关凭证。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过程中,在政采云平台统一链接查询;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5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6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备注: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4.1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4.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景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书处理: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2.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综合评分。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血细胞分离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推荐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项分值评分标准5.1投标报价评审(满分30 分)投标报价3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说明: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及财库【2022】19号文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填写)②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③根据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如有则执行)5.2商务部分评审(满分70分) 产品情况25分(1)产品技术参数(20分)非“★”参数出现一项无偏离或正偏离的,每1项加0.5分,分值加满为止。(2)产品情况(5分)第一档次(5分):所投产品的彩色图片及证明材料,技术说明、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描述详细的,产品性能有保障,有相应检测报告的;第二档次(2分):所投产品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相应描述的;第三档次(0分):无产品情况描述的。 ★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如有负偏离,则按无效响应处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15分从质量承诺完整性、质量保障措施可行性、质量保证体系、质量风险应对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分:(1)质量承诺完整性(2分):承诺内容涵盖货物的质量标准、技术参数达标率质保期等,内容完整的得2分,不完整的不得分。(2)质量保障措施可行性(8分):措施包含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成品检测流程等,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行的,得8分,保障措施基本可行的,得6分,保障措施基本可行但有瑕疵的,得3分,保障措施不可行的不得分。(3)质量保证体系(2分):具备完整质量管理体系,含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的,得2分,无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保证体系不可行的不得分。(4)质量风险应对方案(3分):针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有详细的风险预案及应对措施,科学可行的,得3分,风险预案及应对措施基本合理的,得2分,风险预案及应对措施基本合理,但有瑕疵的,得1分,无风险预案及应对措施或风险预案及应对措施不可行的不得分。供货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5分第一档次(5分):供货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全面具体、切实可行,充分满足招标文件的; 第二档次(3分):供货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完善、措施基本可行的; 第三档次(1分):供货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不具体,有疏漏,对按计划交货有影响的;第四档次(0分):未提供供货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5分第一档次(5分):拟派项目人员针对项目实际配备且合理,能满足项目运输、售后等需求,针对性强的;第二档次(3分):拟派项目人员配备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要,有针对性的;第三档次(1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满足本项目需要,但配置缺乏针对性的;第四档次(0分):无项目管理机构配置的。售后服务15分售后体系应包含售后响应时间、解决售后问题的设备和技术能力、人员的服务态度、沟通效率、售后回访机制、投诉处理、服务效率、维修质量等。第一档次(15分):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第二档次(13分):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全面,合理可行有针对性的;第三档次(10分):售后服务体系完整,合理可行的;第四档次(6分):售后服务体系基本完整,基本合理的;第五档次(3分):售后服务体系基本完整但有瑕疵的;第六档次(1分):无售后服务体系或售后服务体系不完整的。类似业绩5分承担过1项类似供货业绩(核心产品)的,得2.5分,每增加一项加2.5分,分值加满为止。注: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6、评分要求和统计分数原则(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统计分数原则:投标人最后得分的统计原则为所有评委有效评分的计算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7、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8、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普洱市中心血站一批设备采购 合 同书 签订地点:云南省普洱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甲方:普洱市中心血站乙方:根据普洱市中心血站一批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内容:一、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产地、制造商名、数量、单价和交货地点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商/生产商名称单价(元)总价(元)备注二、供货要求合同生效后XX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货物交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验收。三、配套产品、备品备件(含易损件或消耗品)详见附件四、合同总价大写:XX元整人民币小写:¥XX.00元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包含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的全部费用。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货物或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2.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货物或项目服务;3.按采购规定落实采购资金并办理采购资金划拨手续。(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采购项目,并保证提供的装备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的产品;2.保证乙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3.严格遵守投标、技术澄清、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产品的验收和分别开具给各用户所供货物的发票。5.按合同规定收取合同款项。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或中标产品和产品的技术及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六、售后服务乙方电话:联系人:七、验收及验收标准1、货物运至现场后,由业主方、供货商、第三方机构(如有)等共同对所供货物的外观、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验收。2、投标人供货时须提供以下文件:(1)合格证或其他证明材料等。3、货物经用户验收合格签字后,并不能免除供应商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若货物验收时有关技术参数不能满足招标书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并同时有权要求索赔。4、项目完成后,由业主方、投标人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九、合同价款结算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总造价%的预付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造价%款项;余下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年。质保期满后10日内全部付清余款。具体付款方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十、违约责任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产品改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和完成改装调试,或改装调试与合同要求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有权在今后的采购活动中排斥不信守合同的供货商;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二、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三、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五、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招标文件;2.中标人投标文件及澄清;3.中标通知书;甲方(采购人)名 称: 地 址: 邮 编: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 话:开户 银行:账 户 名:账 号: 乙方(供应商)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 开户 银行:账 户 名:账 号: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普洱市中心血站一批设备采购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一、报价部分(一)开标唱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内容投标总报价(元)小写:大写: 质量承诺供货地点供货期限投标保证金方式金额万元备注备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二)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智能采血椅3台2智能自助核查登记系统2台3智能采血系统(双采位)1台4血细胞分离机1台合计(元)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1.1二、资格审查部分(一)基本资质承诺书(采购人):我单位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二)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三)特定资质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必须取得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注册或者备案,提供相关凭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响应单位自行承诺为非联合体竞标人。(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六)其他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2、2022年至今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提供承诺书。3、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或无营业额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4、竞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三、技术部分技术偏离表序号设备名称招标文件提供的功能参数投标人所投设备功能参数偏离品牌或产地厂家(含规格型号)是否为进口产品1智能采血椅否2智能自助核查登记系统否3智能采血系统(双采位)否4血细胞分离机1、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的设备的彩色图片及其他技术说明和证明材料;2、所投项目内容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认真填写该表,★号参数为实质性参数不允许负偏离;3、按照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等证明资料。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四、商务部分(一)投标函致:(招标人)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和开标唱标一览表,投标结果如下:报价(大写)人民币(¥),供货期限:。2、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质保期满为止,本投标函保持有效。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如我方投标被接受,将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经济合同,在合同生效后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9、我单位承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投标日期:(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注: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以上事宜的,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组成表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职称(如有)本项目中所担任工作备注备注:1、后附相应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有学历或职称的,可附相关证书扫描件。2、人员包含项目总负责人、运输人员、售后人员等。12345.投标人:(电子签章)6.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7.年月日(五)供货计划及保证措施(根据项目情况和评分标准,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承诺,格式自定义)89(六)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根据项目情况和评分标准,投标人自行承诺,但需包括质保承诺、维修、维护的相应保障措施等)1011(七)售后服务(根据项目情况和评分标准,投标人自行承诺,应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到场时间、售后人员、培训计划等)(八)承诺书(采购人):我单位对提供的产品承诺如下:1、提供的智能采血系统能实现与普洱市中心血站业务系统无缝对接,自动提取相关信息,并能上传采血数据至业务系统;2、提供的智能自助核查登记系统能无缝对接普洱市中心血站管理信息系统。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九)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供货内容合同金额完成日期项目负责人备注123…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等)。12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十)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备注:1、供应商若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填写声明函,非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请勿乱填写。未填写声明函的,不视为未按格式填写,不作为无效响应。2、标的所属行业: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备注: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填写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勿乱填写。附件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①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采购全新的智能采血椅3台,智能自助核查登记系统2台,智能采血系统(双采位)1台,血细胞分离机1台,具体技术参数见(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②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无(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供货商必须提供全新、原厂生产并从正规渠道进货,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质保期不低于3年。(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要求供货商必须提供全新、原厂生产并从正规渠道进货,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质保期不低于3年。(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①采购标的的数量:序号名称数量单位预算单价(万元)预算合价(万元)1智能采血椅3台7212智能自助核查登记系统2台5103智能采血系统(双采位)1台55554血细胞分离机1台4949预算合计(万元)135备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预算单价和预算总价,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②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签订合同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工作。③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①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要求供货商必须提供全新、原厂生产并从正规渠道进货,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质保期不低于3年。②期限及效率:签订合同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工作。(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要求供货商必须提供全新、原厂生产并从正规渠道进货,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质保期不低于3年。(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见设备具体技术参数。智能采血椅技术参数非★1:1、座椅采用高弹海绵(高弹海绵的密度为≥40kg/m³,硬度为邵氏A30-40度)和有机硅胶皮革填充包裹,耐消毒液腐蚀。献血安全:系统具备献血反应预警监控功能,监控献血者生命体征数据,数据异常时采血椅自动发出紧急提醒。非★2:2、人机工学:确保座椅每个部位均可电动调节,整机控制运动部位应用不少于6组电机。(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完整版报告)★3、调节部位:左右扶手、背部、坐垫及腿托均具备用一体化内置触摸屏控制实现电动调节。(外置手机或平板电脑实现上述功能,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完整版报告)非★3:4、坐姿调节:可通过触摸屏控制坐椅高度电动升降,升降范围570~670mm;靠背角度电动调节范围110°~190°;腿托角度电动调节范围-15~80°。(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完整版报告)非★4:5、扶手调节:采血扶手板面积尺寸≥150mmx550mm,扶手板具备电动升降功能,扶手板升降范围≥90mm,扶手可左右摇摆调节,调节角度范围0~45°,左右扶手均具备座椅角度调节按键。(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完整版报告)非★5:6、头枕:头枕高度可调节,调节范围≥70mm,头枕处左右两侧内置≥2个立体环绕音响,音量可调节。(外置音响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完整版报告)非★6:7、一键调节:具备一键机采位、一键全血位、一键头低脚高休克体位等,并通过电动控制系统调节和按钮实现各种姿势的轻松切换。非★7:8、加热功能:设备一体化内置座垫加热、扶手加热,靠背加热,可通过触摸屏控制加热功能开关。(外置加热装置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完整版报告)★9、设备内置可调节角度的一体化台面触摸屏,具备无线和有线手机充电,水杯槽、手机卡槽;触摸屏尺寸≥11寸,台面触摸屏具备座椅加热调节,体外实时监护,自助点餐,娱乐影音,献血满意度调查,血站宣传功能。(外置手机或平板电脑实现上述功能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完整版报告)非★8:10、服务提示:左右扶手内置一键紧急提醒的按键且带呼叫提示灯。(外置按键实现上述功能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完整版报告)★11、部署空间:坐姿状态下,采血椅底座离墙间隔距离≤20CM摆放固定,休克位躺平状态,底座固定不动,整个座椅可以自动向前移动≥40CM的距离展开休克体位。(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完整版报告)★12、基础参数:设备尺寸≤长2000*宽950mm;整机重量≤160KG;最大承载重量≥150kg;额定功率≤450W;工作电压AC220V/50HZ,支持连接WIFI和以太网网络。非★9:13、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符合GB/T42125.1-2024标准的安全规范测试完整版报告。(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版检测报告)非★10:14、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符合GB/T18268.1-2010标准的电磁兼容规范测试完整版报告。(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版检测报告)智能自助核查登记系统参数★1.1接入服务业务接入:无缝对接普洱市中心血站管理信息系统。投标人提供承诺函。★1.2配套参数外观形式:便携式机箱,体积小于300mm*400mm*600mm,总重量小于15kg。设备存储:献血者可通过微信,app,网站直接预约后在本设备上调取信息数据库:提供安全、可靠、高性能数据库,支持Memcached高速缓存。★2会员系统2.1统一管理统一管理:将网站、微站、APP、商城、微信等会员进行统一管理,解决信息孤岛问题。统一登录:提供统一单点登录/注册服务,保障会员账号安全。统一授权:对接入的网站、微信、微博、微站、业务API等进行统一应用授统一审计:提供登录、业务、关键操作等环节统一安全审计服务。★3设备功能3.1媒体宣传欢迎页:设备启动界面,无网络状态时自动切换到欢迎界面。H5献血宣传:内置献血宣传模版,可用户定制更改。H5献血英雄榜:内置献血英雄榜模版,可根据用户实际需要更改模版。3.2自助登记扫码登记:无预约记录,直接可在设备上扫码打开自助登记页面,也可以挂接到微信、APP等应用中。3.3身份识别身份证识别:接入国家***认可非接触身份证识别模块。3.4二维码识别二维码识别:接入二维码红外扫描仪。3.5信息查询档案查询:通过业务接口数据交互服务可查询献血者基础档案信息。3.6献血核查献血核查:通过业务接口数据交互服务进行献血核查,只有通过后才允许打印体检表。黑名单核查:直接核查已经接入献血公众服务平台所有黑名单信息,拒绝献血。3.7体检表打印预约取表:根据设备提示流程进行预约献血记录提取、核查并打印体检表。自助取表:根据设备提示流程进行自助登记记录提取、核查并打印体检表。双面打印:打印机支持双面打印,节约打印纸张。语音播报:整个取表过程通过语音提示,指引献血者。★4移动设备4.1献血预约预约登记:通过微信、APP直接填报献血预约信息。4.2献血注意事项:打开自助登记,首先以H5漫画形式展示献血前注意事项。4.3献血征询可根据用户实际要求,是否必须填写每个征询项目,必须满足献血征询后进入下一个环节。4.4知情同意书根据用户实际需要,展示之情同意书内容,并且献血者确认后继续。4.5完善信息所有项目通过后,献血者填写关键信息,核查通过后完善基础信息,也可以根据关键信息自动默认基础信息项。4.6生成打印码所有信息完成后生成体检表打印二维码,可直接在设备二维码扫描处扫码打印。★5后台管理5.1献血服务预约记录:管理者可查询、统计所有预约、履约情况。预约设置:根据血站实际工作、采血量制定、设置预约基础信息。5.2设备管理自助打印:管理所有自助打印设备,通过平台查询所有设备在线状态,工作情况。5.3宣传模版宣传页面制作:定制化制作媒体宣传页。以上功能根据腾讯公众号或者订阅号或者服务号的模版要求,功能点可选择的加入血站微信公众平台。智能采血系统技术参数非★11:1、设备支持双采血位一体化模式,也可支持两台单采血位拼装模式,独立运行,互不干扰。非★12:2、设备集血袋条码核对、导管热合、针头处理、信息登记等功能于一体。非★13:3、设备对献血登记码、血袋标签码、各留样管码的标签进行自动核对,确保献血标签一致性。★4、设备双采血位总宽度尺寸≤660mm,符合献血屋和献血车的安装空间要求。(单采血位整机宽度尺寸≤350mm)(①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完整版报告,报告内需包含所投同型号设备的测量尺寸;②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的实物测量图片;③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的技术白皮书)非★14:5、设备具有≥3层的置物架,低层置物架离地高度≤950mm,底层置物架台面长宽尺寸≥640*470mm。(①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完整版报告,报告内需包含所投同型号设备的实物测量尺寸;②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的实物测量图片;③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的技术白皮书)非★15:6、设备具有收纳抽屉,收纳抽屉尺寸≥530*420mm。(①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完整版报告,报告内需包含所投同型号设备的实物测量尺寸;②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的实物测量图片;③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的技术白皮书)非★16:7、设备在采血秤托盘正上方具有摇摆扫码装置,以不小于120度的机械式扫射角度范围,对放置在采血秤上的血袋进行不低于每秒2次的自动往复扫描,在3秒内自动识别获取主血袋标签码及物料码。(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完整版报告)★8、设备具备主针头自动留样功能与无遮挡横排试管架,试管架横排放置≥4支标本管,试管架距离地面高度≤750mm。(①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完整版报告,报告内需包含所投同型号设备的试管架高度实物测量尺寸;②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的实物测量图片;③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的技术白皮书)非★17:9、设备具备灯光辅助判别标本管留样是否足量功能,支持4mL-8mL留样标本管。非★18:10、设备具备机械手自动抓取丢弃采血针功能,并自行拉断分离针头,自动丢弃针头到锐器盒。(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完整版报告)非★19:11、设备具备可视化自动摇匀标本管功能,标本管自动摇匀幅度>90°。非★20:12、设备具备自动控制血液留样速度的硬件模块,且硬件模块距离留样主针头≤5cm。(①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完整版报告,报告内需包含所投同型号设备的控制血液留样速度的硬件模块,且该模块距离留样主针头不超过5cm;②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的实物测量图片,如测量的尺寸不清晰,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③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的技术白皮书)非★21:13、设备具有采血登记信息数据存储管理功能,储存容量支持不少于100万条采血登记信息。非★22:14、设备实现与普洱市中心血站业务系统无缝对接,自动提取相关信息,并能上传采血数据至业务系统。投标人提供承诺函。非★23:15、设备具有采血主针头自动热合断离过程中,具备对连接主针头的血袋导管进行连续两道自动热合的硬件模组,两个热合口的间距≤4cm。(①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完整版报告,报告内需包含所投同型号设备连续两道自动热合不超过4cm;②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的实物测量图片,如测量的尺寸不清晰,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③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的技术白皮书)非★24:16、设备具有穿刺处皮肤消毒倒计时提醒功能,消毒倒计时长可设定范围0~30分钟。非★25:17、设备具有针头回收盒针头容纳数量的统计及更换提醒功能。非★26:18、设备具备自动打开和关闭针头回收盒的盒盖功能。(①针头回收盒需配套盒盖,用设备挡板代替针头回收盒盖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完整版报告,报告内需包含所投同型号设备的针头回收盒配套的盒盖自动打开和关闭功能的实物图片或功能说明;②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的实物图片;③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的技术白皮书)非★27:19、针头回收盒需符合HJ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提供针头回收盒符合HJ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完整版检测报告)非★28:20、设备集成2台采血秤,采血秤显示屏≥7英寸触摸屏,采血秤具备独立显示和操作功能,支持系统主屏幕对采血秤的工作控制,支持采血秤接口数据对接。非★29:21、设备具备伸缩采血秤放置平台,放置平台长宽尺寸≥560*480mm。(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完整版报告,报告内需包含所投同型号设备的放置平台测量尺寸)非★30:22、设备具备献血反应预警监控系统,监控献血者生命体征数据,异常数据自动弹窗提醒,具备献血反应预警监控后台软件管理系统,支持献血者献血过程的历史数据查询,支持导出献血者献血过程生命数据的Excel文件。非★31:23、设备具有辐射防护安全性: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符合GB4824-2019标准的辐射发射完整版检测报告(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版检测报告)非★32:24、设备具有外壳耐腐蚀性: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外壳符合GB/T2423.17-2008标准的盐雾试验检测报告。(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检测报告)非★33:25、设备具有抗振稳定性:提供所投同型号设备符合GB/T14710-2009标准的振动试验检测报告,确保设备的使用稳定性。(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检测报告)血细胞分离机技术参数非★34:1、单针采集,连续分离式设计;★2、单份采集时间不少于40分钟,双份采集时间不少于70分钟。★3、开机准备快速简单,不需盐水预充等其他工作。采集后即可得到所需产品,不需额外处理。(不需要用血浆稀释浓缩血小板。)非★35:4、全中文操作界面,人机对话,触摸式屏幕,图像化显示图像指示操作界面,动态数据显示。★5、单针采集血小板时体外循环量不超过196ml,体外循环红细胞数量不超过75ml,每袋血小板产品中红细胞含量低于0.03109。非★36:6、采血流速:20-142ml/分;流速精度:±6%;血小板采集产量可达5.5x1011/小时。★7、仪器在采集过程中以非过滤方法自动去除白细胞,管路不需加过滤器,无血小板激化,超过99%的产品中白细胞含量少于1x106。★8、血容量波动最小:波动范围54±9ml,减少献血反应。非★37:9、抗凝剂比例调整范围:1:6-1:13.7。抗凝剂管理系统,采集时间越长,抗凝剂灌注率越小,减少献血反应。抗凝剂灌注率最大限制:1.2ml/min/LTBV非★38:10、软件模式:采用智能操作程序,提供软件和硬件系统升级服务,可预设15个不同采集程序。非★39:11、安全模式:a)利用采后压积、血小板数、时间和采集液体体积来保障献血员安全,自动计数确保捐血者采后血小板计数不低于10万。b)具有采血、回输压力监测及报警装置。c)具有抗凝剂动态流速流量监测及报警装置。d)具有自动监测产品中气体及自动排除功能。非★40:12、可提供去除白细胞的单份及双份血小板采集耗材。备注:带★号条款必须全部满足。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普洱市中心血站一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PEZC2025-G1-00572-YNHA-0013,招标编号:厚招-25052;2.项目名称:普洱市中心血站一批设备采购;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35万元。4.采购需求:(1)采购内容:采购全新的智能采血椅3台,智能自助核查登记系统2台,智能采血系统(双采位)1台,血细胞分离机1台,具体技术参数见第六章采购需求。(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标准:要求供货商必须提供全新、原厂生产并从正规渠道进货,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质保期不低于3年。(4)血细胞分离机属于三类医疗器械,已进行进口产品论证,接受进口产品。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工作。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必须取得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注册或者备案,提供相关凭证。(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过程中,在政采云平台统一链接查询;(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20日06:00时至2025年5月27日23:59时(具体发布开始时间以网站实际时间为准),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6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思茅区普洱市茶苑路28号思茅区住建局4楼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01。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1)普洱市中心血站一批设备采购:保证金金额:13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6-1009:00其他:(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为: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20】46号文、财库【2022】19号文;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执行财库〔2019〕18号、19号;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14〕68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执行财库〔2017〕141号。(3)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报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5)供应商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报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进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普洱市中心血站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2号联系人:谢静联系电话:0879-212171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彩云间花园4幢1903室联系方式:0871-6313686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珊珊电话:0871-6313686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备 智能采血椅 智能自助核查登记系统 智能采血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