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影像化服务招标公告(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025)
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影像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影像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J-2025-CG-078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影像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影像化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影像化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9日至2025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9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地 址:南湖西路99号
联系方式:0991-468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健工程咨询(新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
联系方式:189991405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梦瑶
电 话:18999140514
附件信息:
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影像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626.1K
天健工程咨询(新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影像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JTJ-2025-CG-078采购人: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天健工程咨询(新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天健工程咨询(新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格式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其他文件格式天健工程咨询(新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天健工程咨询(新疆)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影像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JTJ-2025-CG-078)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影像化服务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XJTJ-2025-CG-078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0000.00元四、本项目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1000000.00元五、采购需求:1、标的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影像化服务项目2、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六、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将审查上述资格文件,若缺项或不合格为无效投标。七、获取采购文件及投标事宜:1、发布采购文件的网站:请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修改、澄清文件也将在该网站公布,敬请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恕不另行通知。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自行进行申领。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1天健工程咨询(新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各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6、各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7、参与电子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供应商未按系统设定程序操作,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各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八、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99号联系电话:0991-4680418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天健工程咨询(新疆)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联系人:陈梦瑶联系电话:18999140514十、其他:1、以上日期、时间均为公历、北京时间。2、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2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影像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JTJ-2025-CG-0782(1)采购内容: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影像化服务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报价说明:各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要求等填报最终报价,如有虚报、谎报、恶意报价等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成交资格。3磋商保证金:10000.00(人民币)(壹万元整)磋商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电子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代理机构收取投标保证金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新疆天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如无法转入,请将单位名称修正为:天健工程咨询(新疆)有限公司)账号:0000020070110084070526开户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开户行号:313881000344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9日10:30(支票、汇票、本票的递交3应充分考虑采购代理机构存入到账的期限,此期限同上述截止时间),未按时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提交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各供应商需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电子转账如超过截止时间未打入(到账),过期一律不受理,造成的后果自负。备注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支票、汇票、本票)足额转入指定账户后开具磋商保证金收据,供应商须将磋商保证金收据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提交金融机构保函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扫描件,保函务必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无法核实的,投标无效。4采购预算:100万元(壹佰万元整)。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0万元(壹佰万元整)。投标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此招标控制价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6响应文件编制:按政采云平台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上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需要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zcygov.cn/)上传到指定位置。注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应份数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以供存档。7磋商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为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7现。成交供应商应以二次(或多次)报价的总金额为依据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明细表”中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至总价一致,并在二次报价规定时间内以附件形式上传至政采云平台。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29日10:30(北京时间)止,之后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9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10响应文件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共3人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新疆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其他方式:12合同签订期限: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完成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13成交候选人公告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14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不足3000.00元按3000.00元计。)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15各供应商的调研费、差旅费等费用自理。无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投标所需一切费用。16特别说明:(1)为保证本项目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2)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人在竞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1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17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提前准备好上述审查资料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查,提供书面说明的有效时间为30分钟,逾期提供或者未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8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20%(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18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20%(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20%(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各投标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如实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1)采购人保留对所有成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以初步保证被考察供应商能够准确提供采购需求服务的权利。(2)各供应商的调研费、差旅费等费用自理。无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投标所需一切费用。(3)为保证本项目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4)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人在竞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存在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其他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0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20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2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质疑办法执行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质疑函接收部门:天健工程咨询(新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599110117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22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和服务。23采购文件中标注★、部分加粗、加下划线、无效、投标被否决等字样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24注意:(1)投标供应商应依照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供应商开标时携带了相关材料的原件,但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2)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本采购项目的包干价,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关于本项目的费用。(3)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格式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4)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及时关注本项目在公告发布网站的信息动态(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答疑等发布及变更信息),以免造成信息获取遗漏,若截止开标时间后投标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通知而造成的失误,由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5)询标:1)评标委员会将需要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以询标24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安排专人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投标供应商未及时接收询标函或未在规定时间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供应商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供应商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6)报价轮数:二轮报价。报价时限:30分钟。注:本表内容与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二)磋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采购项目。1.2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均适用本须知。2定义2.1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2资金来源:是指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2.3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4采购代理机构:天健工程咨询(新疆)有限公司。2.5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磋商及评审工作的人员。2.6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响应采购、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7成交供应商:经合法磋商程序评选出来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的供应商。2.8日期:指公历日。2.9时间:指北京时间。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须符合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条款。4合格的货物、服务和工程4.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供应商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9PAN-CHINA天健工程咨询(新疆)有限公司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4.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4.3“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4.4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4.5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6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5磋商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项目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其他6.1.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二、竞争性磋商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7.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7.2要求提供的服务、货物、磋商过程和合同条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包括:磋商邀请;磋商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格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10●响应文件格式;●其他文件格式。7.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复确认。8.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9答疑会或现场考察9.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项目不举行磋商前答疑会及现场考察。9.2如举行磋商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的,则按以下规定: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疑问的,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代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9.3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1110响应文件的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供应商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顺序编排响应文件。10.2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0.2.1响应文件制作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响应,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zcy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6、其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10.2.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响应文件(jmbs格式),并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0.2.3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1210.2.4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将拒收。10.2.5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用法人CA秘钥和企业CA秘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jmbs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秘钥加密。10.2.6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签字位置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使用CA锁电子签名或者亲笔签字后整页扫描上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编写原则11.1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项目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实质性内容须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11.2计量单位: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1.3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函、开标一览表(首次报价表)、报价明细表(如适用)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内容。11.4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编制和上传。11.5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1.6如果因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2首次报价12.1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12.2首次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2.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中采购项目技术或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首次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首次报价表)》的要求报出首次价格。首次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首次报价总价中不得缺漏竞争性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13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首次报价总价中。《开标一览表(首次报价表)》中若出现免费项及赠送项则视同该部分价包含在总报价中。12.4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的磋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5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磋商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3联合体投标13.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拒绝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如果“磋商邀请”中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13.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3.1.2联合体磋商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磋商。13.1.3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1.4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3.1.5联合体在报名登记时,提交经联合体各方盖章的联合体磋商协议,以确认联合体的牵头人及成员。14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提供的合同项下,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磋商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14.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满足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条款。15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1415.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磋商的项目的合格性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2项目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标价的清单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15.3证明项目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5.3.1项目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5.3.2项目正常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5.3.3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项目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供应商在阐述时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供应商在磋商中要实质上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16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条款16.1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要求进行响应,不能出现负偏离,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如下:16.1.1加注“★部分”条款;16.1.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必须响应的内容。16.2响应文件中技术规格、参数或其他内容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视作正偏离,不构成响应无效,供应商对这种优于采购项目需求要求的情况必须单独说明。17磋商保证金1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期限缴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7.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7.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1517.3.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7.3.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7.3.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磋商响应有效期18.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之规定,响应文件应在此期限内保持有效。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8.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无息退还,但其磋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9响应文件的编制、格式19.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9.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3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的印章。19.4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部分,供应商须按提供的格式进行填写和编制,未提供的部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填写。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本项目使用政采云平台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政采云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20.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16商保证金除外。20.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2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五、磋商程序23开启23.1开启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并在磋商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启。允许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参加开启会议。23.2参加开启会议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3.3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3.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出席磋商活动并签到。没有签到或没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对响应文件开启结果无异议。★24资格审查24.1采购人在开启会议结束后依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是审查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条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审查细则详见磋商须知第七部分:《资格性审查表》。对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的磋商供应商,将由采购人现场告知其不得参与磋商。25评审小组25.1评审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磋商工作。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构成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1725.2磋商基本原则:磋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及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评审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与各供应商单独进行磋商。25.3评审小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25.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5.3.2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3.3与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4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5.4.1审查、评审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5.4.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5.4.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5.4.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5.4.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5.5评审小组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25.6评审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磋商。25.7评审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磋商供应商。25.8磋商中因评审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成员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25.9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磋商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磋商。25.10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1826磋商过程★26.1符合性审查26.1.1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序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对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由评审小组现场告知该磋商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参与磋商。审查细则详见磋商须知第七部分:《符合性审查表》。26.2磋商26.2.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6.2.3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查,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6.2.4供应商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评审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修正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6.2.5报价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6.2.5.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首次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首次报价表)为准;26.2.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2.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2.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6.2.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2.6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19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6.2.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2.8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说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6.2.9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26.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未作最后报价供应商视为自动退出磋商。供应商下轮报价可与上轮报价一致。26.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27最后报价26.1.磋商结束后,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评审小组决定)。28评标方法2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有多个包组则按各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评审小组的评审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就每个供应商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和比较,独立评出各供应商的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各评委的评分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然后评出磋商报价得分;最后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磋商报价得分汇总得出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磋商报价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磋商报价得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2028.2商务、技术评分28.2.1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技术评分。详细评分标准见磋商须知第七部分《评审标准》。28.3磋商报价评分28.3.1磋商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的原则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该供应商的价格分为满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磋商报价,详细评分标准见磋商须知第七部分《评分标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28.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适用)28.4.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8.4.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8.4.3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8.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以上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8.4.5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8.4.6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8.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2128.5.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8.5.2采购标的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产品类别产品,须提供由《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将按照“第七部分评审标准”给予加分。29授标与定标原则29.1评审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出具书面评标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9.2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名次。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价格及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评审小组通过表决的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顺序。29.3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29.4根据评审小组的磋商结果,采购人在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依法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29.5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未在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0成交通知书30.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指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22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4成交供应商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及视同小微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1废标31.1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3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1.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2询问、质疑、投诉32.1询问32.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32.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2.2质疑32.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2.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2.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2332.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2.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32.4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质疑接收人:天健工程咨询(新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联系电话:185991101173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2.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2.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2.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2.5.6无具体质疑事项内容,或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2.5.7所质疑事项已进行处理,或正在行政复议、仲裁、诉讼、投诉等其他程序的。32.5.8不属于采购代理机构管辖范围的质疑。3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2.7投诉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2432.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2.7.2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7.2.1捏造事实;32.7.2.2提供虚假材料;32.7.2.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3特别说明3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33.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3.1.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3.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3.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3.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3.1.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无效:33.2.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33.2.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及响应文件的份数、编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3.2.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3.2.4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3.2.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3.2.6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授予合同34合同的订立34.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25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4.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4.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35合同的履行35.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同级监管部门备案。3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35.3成交供应商如为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6验收36.1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6.2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36.3由采购人对服务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36.4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七、评审标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2637、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内容如下:序号资格条件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除身份证外其余证件须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证明材料为:本单位上一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未出来时,可提供前一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如有)及其附注(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可提供响应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加盖单位财务印章的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证明材料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记录或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7特定资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所提供格式填报“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视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后续的评标程序。38、符合性审查38.1、评审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要求要求说明1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格式填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格式填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2响应文件是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填写完整,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填写完整,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响应报价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4是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递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保证金形式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递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保证金形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5磋商有效期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6是否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号实质性条款的要求。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号实质性条款的要求。7响应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响应文件中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响应文件中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28备注:如果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中初步审查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审小组将认定整个响应文件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否决投标,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竞标。38.2、符合性检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38.2.1、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报价表为准;38.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8.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8.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8.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9评审标准评分项目评分因素评审内容分值价格部分(10分)磋商报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10技术商务部分(90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1类似业绩根据投标供应商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赋分,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10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合同须提供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及金额所在页、服务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注:类似业绩是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主要内容(货物或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性能规格等)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业绩。(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模糊不清的业绩不予认定)。0-102企业认证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三级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每个得2分,满分16分。注:上述所有认证证书覆盖范围须包含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处理或数字化服务,不包含或未提供响应证书复印件的不得分。0-163项目团队2配备项目团队需全过程参与跟进项目服务,供应商需出具①团队人员岗位设置及职责、②岗位风险预防处置方案、③员工行为规范,每项内容完整全面、科学规律、针对性强、能充分满足本项目需求、确保本项目质量要求的得3分,每存在一处缺陷的扣1分,扣完3分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0-94拟投入设施设备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配套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赋分,拟投入本项目配套使用的设施设备齐全、性能满足项目实施的得满分9分,每存在一处缺陷的扣1分,扣完9分为止。须提供相应设施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明确显示投标供应商名称),未提供的不予赋分。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0-95拟投入数字化加工系统投标供应商拟投入在本项目中使用的数字化加工系统须具备(1)档案扫描、(2)档案录入、(3)图像处理、(4)核对修改、(5)档案质检等流程管控功能,每项系统功能完整、准确的得2分;缺失1项扣2分,扣完10分为止。须提供相应系统信息(名称、图片)及功能界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分。0-106对本项目的理解与认识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1)能完整全面厘清项目重难点,(2)针对重难点要解决的问题,(3)并提出相应的方案,(4)结合自身人员特点、项目特点,提出消除质量通病的具体措施和方案。专家从以上四个方面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审,上述每项内容充分满足本项目实际情况和需求的得3分,每项内容存在一处缺陷的扣1分,扣完3分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0-127项目实施2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制定出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安全、高效、可行的项目实0-247项目实施2方案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实施流程、(2)组织架构、(3)组织管理、(4)进度计划管理、(5)服务质量保障措施、(6)应急预案、(7)保密措施、(8)售后服务等;上述每项内容健全详尽的得3分;每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的扣1分,扣完3分为止。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0-24评审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2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4、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采购人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31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且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在技术部分打分项中加0.5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5、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农副产品的,对产地在国家级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的优先采购措施:/。40其他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2、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3、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32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注:采购需求中标注“★部分”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如在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响应无效。一、商务要求序号条款名称说明1★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供应商资格要求”。2★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履约考核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为试用考察期,试用期间成交单位出现下列情况: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或经采购人日常随机检查的检查考核中出现服务质量未达到采购人标准2次以上(包括满意度调查低于50%),均视为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视具体情况,随时取消该单位的成交资格,且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对此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不得有异议,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5★报价要求(1)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提供本项目服务、货物所需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服务等。(3)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4)供应商为准确报价,应详细了解项目实际应用要求、现状与各种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后制定实施方案。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在项目实施期限内履行各项工作要求所必须发生的各类费用及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后进行报价。(5)供应商应被认为在填报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采购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采购的所有采购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磋商的报价内。6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7项目要求(1)成交人必须遵照采购人的管理及安排,按采购人的内容、质量、时间要求制作,所有的服务、货物必须达到采购人的要求。(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实施过程中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负责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事故处理和费用。(3)为便于与采购人就实施细节等方面进行适时沟通联系、及时处理和反馈,并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实施,成交人应保证有固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管理团队,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二、采购标的供应服务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三、本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指向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若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其含义为“或相当于”该品牌,供应商可以在满足项目技术需求要求前提下选定所供产品品牌。四、验收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人相关部门人员组织统一验收。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须经过采购人检验认可后,方可签署验收报告,具体事项如下:1、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共同完成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如有需要,验收可通过采购人委托具有相应检验能力、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邀请专家进行验收。2、验收须以成交供应商对技术投标的承诺为标准。3、验收数量、随机抽样方法、技术指标选定范围及数量由采购人确定。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344、验收所需的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具体验收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为准。五、★技术要求(采购清单)(一)采购需求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新人社发〔2021〕12号)文件要求,需完成流动人事档案整理及影像化目标任务。本次采购需完成3万份(约168万页)流动人事档案整理及影像化工作;对其中信息未采集流动人员档案进行信息比对和采集,更换破损严重人事档案袋。项目最高限价:100万元。完成期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二)业务性、技术性、管理性标准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3)《档案交接文据格式》(GB/T13968—92)(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CB/T9704—1999)(5)《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6)《中国档案机读目录格式》(CB/T20163-2006)(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8)《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33870-2017)(9)《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组通字[1991]11号)(10)《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1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35(12)《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13)《关于严禁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的通知》(中保委[2003]4号)(14)《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1号)(15)《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三)技术要求1、流动人事档案全流程服务要求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采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3万份(约168万页)流动人事档案整理、著录、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审核、目录打印装订、数据备份等工作。(1)整理编码①将现有材料按照十大类进行整理;②严格把关分类和排序标准;③严格把关每份材料的类号、页码编注标准;④档案材料排序完成后,用2B铅笔在每份材料首页的右上角编上类号和顺序号,并在其右下角编写页码。(2)数据著录①严格准确的进行人员建库、基本信息录入、档案目录录入,具体标准如下:逐份录入,不多录、少录、不错录;②录入目录内容与档案内容完全一致,不错录。(3)打印装订档案整理完毕后,打印流动人事档案目录;根据《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装订工作,做到下边与左边齐整。(4)档案扫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36①投标单位应自备档案扫描仪器(300DPI及以上分辨率)②档案内所有文件扫描尺寸为A4大小。③根据档案的材质可选择高扫与平板两种扫描方式,扫描时档案摆放与扫描仪四角平行,不对档案原件造成破坏,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④对拟扫描档案逐页进行检查,根据档案破损、污染和字迹褪变情况,应在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的情况下进行拆件,并注意原件保护;⑤采用彩色单页JPG的存储格式,扫描分辨率为300DPI,图片文件成品数据为24bit真彩JPG压缩格式;⑥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细则》,每份档案须按十大类按顺序进行扫描操作;⑦对年代较早、纸质较差、脆、薄的页必须使用平板扫描,不得使用高速扫描以免档案破损;⑧对纸质较薄,透明的页必须垫白纸扫描,避免前后内容透视重叠;⑨扫描完成后必须正确排列档案文件和页面顺序。(5)图像制作①对档案扫描后的图像进行处理,图像的排列顺序与纸质档案排序要求完全一致;②图像清晰,亮度适中,分辨率300DPI;③无坏死文件,无黑屏;④图像页码连续,无错页;⑤图像须进行纠偏处理;图像偏斜每行首尾不超过1°,无折叠、遮字或缺损现象,保持图像的完整;⑥扫描图像的画幅数与应扫描档案的画幅数一致,无漏扫、重扫或多扫;(6)数据挂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数据挂接,挂接至指定系统。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37(7)数据备份①提供干部数字档案数据刻盘备份服务,包括干部数字档案基本信息采集表、干部档案目录、图像数据。②成品数据验收合格后,需通过光盘和硬盘提交数据成果,并按照规定的存储格式进行存储。(8)流动人事档案目录、图像数据审核①图像处理中不得损坏原有档案信息的完整。②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挂接错误,档案目录不完全对应,或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之一出现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时,抽检标记为“不合格”。③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差错率≤1‰。④扫描图像:漏扫率≤0.2‰。⑤图像质量: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99%。⑥图像文件命名:差错率≤1‰。⑦目录核对、著录、完善、打印(含装订):以卷为单位,关键字段正确率100%,其余字段录入错误率≤5‰,档案目录打印格式、内容准确无误。⑧条目与图像挂接:挂接正确率100%。(9)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分包和转包给他人,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采购人发现有此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2.个人信息库数字化标准(1)个人信息数字化项目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性别、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等其他需要数字化内容,采集信息应符合人社部发的【2018】102号文件中规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信息采集规范》。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38(2)档案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民族、性别、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籍贯属客观存在基本情况,任何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均以学籍材料为依据,政治面貌、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均以入党志愿书为准,档案材料中没有《入党志愿书》的,政治面貌为“群众”,工作单位、个人履历、移动电话、固定电话、通讯地址、户口所在地、邮箱,以档案材料中最近记载内容为准。3.流动人事档案数字化成果验收标准(1)图像数据验收标准①图像的排列顺序与纸质档案排序要求一致;②图像清晰,亮度适中,分辨率300DPI;③无坏死文件,无黑屏;④图像页码连续,无错页;⑤图像偏斜每行首尾不超过1°;⑥无计算机病毒。(2)目录数据库验收标准①目录数据与图像数据一一对应;②无错别字。4.流动人事档案纸质档案成果验收标准①制作完成数量与移交数量一致;②档案目录与材料一一对应,不少页、不多页;③档案材料分类、编码准确;④材料名称、材料形成时间、页数和备注等栏目填写准确。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39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具体合同条款以最终签订为准)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合同条款不得与投标文件和成交响应供应商投标投标文件有实质性偏离。甲方(采购方):乙方(中标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以及(项目名称)要求的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内容:甲乙双方按照招投标结果确定。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第三条、质量检验标准:甲乙双方按照招投标结果确定。第四条、服务成果要求和项目服务期限:甲乙双方按照招投标文件确定。第五条、付款方式:合同履行完毕后支付,中标人应出具正式发票。第六条、知识产权要求1、本次采购的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设计方案的署名权归中标人所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2、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招投标结果确定(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按照招投标结果确定1.如期向甲方提交服务。2.乙方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有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原始资料,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401)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工程/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九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或工程/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或工程/服务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二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412)本合同一式份(至少四份原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属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42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目录一、资格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依法缴纳税收记录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二、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其他与价格有关的材料、文件三、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3、业绩资料4、其他商务文件5、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6、其他技术文件(供应商根据响应文件实际情况编写目录及页码,已给格式的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43响应文件(资格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44一、资格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452、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46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47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记录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整理及影像化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