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产桥盖梁维修工程招标公告(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胶州管理站2025)



胶东调水工程(胶州段)生产桥盖梁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胶东调水工程(胶州段)生产桥盖梁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岛市胶州市郑州东路17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03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3248

        项目名称:胶东调水工程(胶州段)生产桥盖梁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万元

        最高限价:35.956639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1
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9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同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21日9时0分至2025年6月2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青岛市胶州市郑州东路171号

        3.方式: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须包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青岛市胶州市郑州东路171号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6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青岛市胶州市郑州东路17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购单位为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胶州管理站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青岛分中心

        地    址:青岛市胶州市郑州东路171号

        联系方式:0532-8729750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青岛智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胶州市郑州东路171号

        联系方式:13553081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荣军

        联系方式:1355308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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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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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胶东调水工程(胶州段)生产桥盖梁维修工程-磋商文件.pdf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胶东调水工程(胶州段)生产桥盖梁维修工程采购单位: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胶州管理站编制单位: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胶州管理站编制时间:2025年5月20日—1—编制说明一、采购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编制采购需求,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二、编制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三、斜体字部分属于提醒内容,编制时应删除。四、对不适用的内容应删除,并调整相应序号。—2—一、需求调查情况(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否(二)需求调查方式无(三)需求调查对象无(四)需求调查结果无二、需求清单(一)项目概况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36万元包1预算:36万元(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11胶东调水工程(胶州段)生产桥盖梁维修工程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项1否—3—(四)技术商务要求1.项目需求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对胶州管理站生产桥盖梁进行修复工程施工。1.2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综合概算表工程名称:胶州段水毁修复工程,第1页共1页序号编号定额编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1第一部分建筑工程326708.95326708.9521.110084h人工清理表土(Ⅰ、Ⅱ类土)/坡度为20°-45°的坡面(人工*1.15)100m33.7513875.9514539.4931.210097h人工装土机动翻斗车运输(运距100m)100m33.7515919.1522203.9641.330108h人工捡集块石、乱石(混凝土预制块(板))100m31.57625794.6540639.6651.430172h人工拆除干砌体100m3砌体方0.67516317.0811017.5861.530083h水泥砂浆/浆砌混凝土预制块(板)(护坡护底厚度8~12cm)100m32.25155984.06126004.7171.6100043h土工布斜铺(边坡1:1.5)100m27.2452481.3517977.3881.730001h人工铺筑砂垫层/坡面铺筑(人工*1.10)100m30.72438323.5527765.4191.8100049h聚苯乙烯保温板100m27.2459187.1366560.76102第四部分临时工程32857.4432857.44112.1系数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元6534.186534.18122.2系数其他临时工程元10454.6910454.69132.3系数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工程元3436.983436.98142.4系数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元152.5系数安全生产措施费元5554.165554.16162.6系数文明施工措施费元6877.436877.4317合计(1+2)元359566.391.3其他说明1.4工程量清单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一同下发。2.技术标准和施工要求本工程应按国家、主管部门、工程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标准施工。建筑垃圾的运输及处置须符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3.商务条件★3.1计划工期:90天。3.2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3付款方式:具体在签订合同时约定。3.4质量要求:合格。—5—3.5工程质保期:1年。3.6验收: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的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备注:本次公开的采购需求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6—胶东调水工程(胶州段)生产桥盖梁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胶州管理站(盖单位章)代理机构:青岛智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3248日期: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供应商须知第七章开标、磋商、成交第八章纪律要求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公告一、采购人: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胶州管理站地址:青岛市胶州市泉州北路2号联系方式:0532-87297508采购代理机构:青岛智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胶州市郑州东路171号联系方式:13553081165二、项目名称:胶东调水工程(胶州段)生产桥盖梁维修工程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3248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359566.39元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同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采购需求: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四、磋商文件获取1.报名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9:00至2025年6月2日止,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2.报名地点:青岛市胶州市郑州东路171号。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须包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4.获取采购文件,每份300元整人民币,逾期将不再接受,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3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地点:青岛市胶州市郑州东路171号。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3日09时30分。地点:青岛市胶州市郑州东路171号。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八、联系方式8.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青岛智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胶州市郑州东路171号联系人:薛荣军联系电话:135530811658.2采购人名称: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胶州管理站地址:青岛市胶州市泉州北路2号联系人:董晓莉电话:0532-872975082025年5月20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胶州管理站地址:青岛市胶州市泉州北路2号联系人:董晓莉电话:0532-8729750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岛智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胶州市郑州东路171号联系人:薛荣军电话:135530811653项目名称胶东调水工程(胶州段)生产桥盖梁维修工程4建设地点胶州市胶莱镇、李哥庄镇5分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分包6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财政资金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8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9计划工期90天(以实际开工令为准)10质量要求合格。11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12项目(标段)负责人以及管理人员最低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人:资格要求: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专业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13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14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无15投标人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次日17点前1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时间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17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09时30分。18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19投标报价的次数本项目磋商实行两轮报价法,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响应报19投标报价的次数价。评审当日网上进行第二轮,最终报价前系统提示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响应报价。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对于未在限时内提交最终报价、退出磋商的供应商,按其前一次报价进行评审。20投标报价的方式投标总报价(元)2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2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不需要交纳□需要交纳23响应文件编制装订1.响应文件按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装订成册。2.封面设置。响应文件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和响应文件完成时间。供应商全称填写“×××公司”。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响应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4.响应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左侧装订成册。24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1.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25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响应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编制:1.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副本须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3.电子版响应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格式:PDF格式;介质:U盘或光盘。26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1.一个包(或者未分包项目)三个密封件,分别是:商务文件、26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技术文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包括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件;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对于投多个包的供应商,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密封为一个密封件。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供应商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2025年月日时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出示并提交,不允许放在密封件中。27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时间:2025年6月3日09时30分。地点:青岛市胶州市郑州东路171号。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到将拒绝接收迟交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28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29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30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确定一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1是否退还响应文件除供应商需收回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序号证明材料名称需要提供备注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或☑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4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同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件或☑复印件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复印件6诚信承诺书☑原件□复印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复印件8评分标准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按照评分标准要求提供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1.1上述证明材料第1-7项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必须提供的,届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2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其他规定2.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2.2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逾期拒绝接收。2.3投标人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等)待评审完毕后退还。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和投标文件一起不予退还,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页数过多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投标文件中。2.4营业执照等原件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第四章项目需求1.项目需求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对胶州管理站生产桥盖梁进行修复工程施工。1.2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综合概算表工程名称:胶州段水毁修复工程,第1页共1页序号编号定额编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1第一部分建筑工程326708.95326708.9521.110084h人工清理表土(Ⅰ、Ⅱ类土)/坡度为20°-45°的坡面(人工*1.15)100m33.7513875.9514539.4931.210097h人工装土机动翻斗车运输(运距100m)100m33.7515919.1522203.9641.330108h人工捡集块石、乱石(混凝土预制块(板))100m31.57625794.6540639.6651.430172h人工拆除干砌体100m3砌体方0.67516317.0811017.5861.530083h水泥砂浆/浆砌混凝土预制块(板)(护坡护底厚度8~12cm)100m32.25155984.06126004.7171.6100043h土工布斜铺(边坡1:1.5)100m27.2452481.3517977.3881.730001h人工铺筑砂垫层/坡面铺筑(人工*1.10)100m30.72438323.5527765.4191.8100049h聚苯乙烯保温板100m27.2459187.1366560.76102第四部分临时工程32857.4432857.44112.1系数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元6534.186534.18122.2系数其他临时工程元10454.6910454.69132.3系数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工程元3436.983436.98142.4系数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费元152.5系数安全生产措施费元5554.165554.16162.6系数文明施工措施费元6877.436877.4317合计(1+2)元359566.391.3其他说明1.4工程量清单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一同下发。2.技术标准和施工要求本工程应按国家、主管部门、工程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标准施工。建筑垃圾的运输及处置须符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3.商务条件★3.1计划工期:90天。3.2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3付款方式:具体在签订合同时约定。3.4质量要求:合格。3.5工程质保期:1年。3.6验收: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的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第五章评审办法1.相关要求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2“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工程,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参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1.3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1.4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报价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报价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磋商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4.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4.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4.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4.4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4.5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5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5.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1.5.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1.5.3提供本企业承担的工程项目,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承担的工程项目。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6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承担的工程项目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7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中含有中型及以上企业的产品或者大中型企业提供货物中含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1.8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1.9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评分标准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评分因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总分分值比重45分55分100分2.2商务部分评分项目分数评分标准投标报价10分评标基准价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或最终价格)中的最低投标报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满分。企业业绩15分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揽的同类项目,每份得5分,最高的15分。必须同时提供同类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同类项目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企业认证4分投标人同时通过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4分。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否则不得分。项目管理人员16分项目负责人员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的管理人员得4分,最多得16分。需提供以上人员的证书原件及常驻地或企业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或社保网站打印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3技术部分评分项目分数评分标准工期目标3分工期目标满足招标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主要材料5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所用的主要材料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质量优秀、市场占有率高,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得5-3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所用的主要材料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质量合格、市场占有率较高,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得2-1分。施工方案20分施工方案合理先进得4-1分,工期安排合理、工序衔接合理得4-1分,进度控制点设置合理得4-1分,劳动力组织均衡、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可靠得4-1分,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合理得4-1分。安全文明施工12分有保证现场安全生产且措施得力的得6-1分,有保证现场文明施工且措施得力的得6-1分。应急预案10分有明确的应急组织体系和人员岗位职责,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有明确、具体的预警与响应措施、应急程序,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能满足相关工作的应急要求,优得10-6分,良得5-3分,一般得2-1分。服务承诺5分有服务承诺、内容全面且有保障措施的得5分,有服务承诺内容但无保障措施的得2分,无服务承诺的不得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3.1说明:3.1.1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1.2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业绩等商务评分项,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3.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给予价格扣除。3.2.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担的工程项目,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同样按以上规定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联合体协议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3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20〕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0〕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0〕18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优先采购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3.3.1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详见评分标准)。3.3.2供应商必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电子文档和所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第六章供应商须知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文件规定。2.合格的供应商2.1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投标;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公开采购的资格。3.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3时间单位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报价有效期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4.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自行勘察现场。6.询问6.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7.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8.履约担保本项目无履约担保。9.采购代理服务费9.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采购文件10.1采购文件的组成10.1.1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采购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6)供应商须知;(7)开标、磋商、成交;(8)纪律和监督;(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0)响应文件格式;(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2.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采购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10.2.2供应商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同时,供应商有义务对采购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文件所有条款。10.2.3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方可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10.2.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10.2.5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从网上下载或者从网上直接打印公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公告内容。10.3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1.2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以及电子版响应文件组成:11.3商务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11.3.2投标函;11.3.3投标函附录;11.3.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3.5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3.6采购诚信承诺书;11.3.7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11.3.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3.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3.10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11.3.11项目经理简历表;11.3.12本工程配备的工程管理成员一览表;11.3.13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11.3.14同类业绩证明材料;11.3.15本项目材料和工程设备选型偏离表;11.3.16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11.4技术文件11.4.1工期目标;11.4.2质量目标;11.4.3各系统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11.4.4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11.4.5劳动力安排计划;11.4.6确保工程质量措施;11.4.7确保安全生产措施;11.4.8确保文明施工措施;11.4.9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1.4.10与其他单位穿插配合协调措施;11.4.11主要材料、设备进场计划;11.4.12工程总进度图表;11.4.13施工平面布置图;11.4.14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11.4.15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1.5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及电子版响应文件11.5.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要求。11.5.2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要求的内容。11.5.3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均不退回。12.响应报价12.1供应商应对所投包中的服务按要求进行报价。12.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13.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13.2响应文件编制装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供应商可对服务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3.6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响应文件的递交15.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5.3.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1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响应文件”或者“撤回响应”字样。16.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17.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18.质疑18.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第七章开标、磋商、成交1.开标程序1.1宣布开标纪律;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3公布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签到顺序;1.4供应商相互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1.5开启响应文件,按照签到顺序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1.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7开标结束。2.开标2.1开标应当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代理机构对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2.2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互相检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无异议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若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报磋商小组处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响应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处理决定公布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按照上述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唱标人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报价方案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不得拒绝任何符合要求的响应报价。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4开标和唱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2.5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三人以及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磋商小组成员的抽取甲方委托采购代理在采购代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磋商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比较、评定,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磋商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磋商意见,并对自己的磋商意见承担责任。对磋商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委员会成员拒绝磋商或者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3.6磋商小组的职责:3.6.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6.3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磋商工作的行为。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3.7磋商小组的义务: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7.2提出真实、可靠的磋商意见;3.7.3严格遵守磋商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磋商情况;3.7.4发现供应商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3.7.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磋商标准进行磋商,对磋商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7.6编写磋商报告;3.7.7对磋商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8.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3.8.4曾因在采购、磋商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3.8.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4.磋商程序4.1宣布磋商纪律以及回避提示;4.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4.3资格性审查;4.4符合性审查;4.5技术商务磋商;4.6澄清有关问题;4.7磋商、比较与评价;4.8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4.9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价;4.10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4.11编写磋商报告;4.12宣布磋商结果。5.磋商5.1资格性审查5.1.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5.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者响应无效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会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签字确认后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裁定。5.4技术和商务磋商5.4.1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所投服务的技术要求和参数,并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的磋商。5.4.2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业绩、价格扣除等事项,进行商务部分磋商,并记录相关事项。5.4.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技术部分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5.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商务部分由磋商小组审核认定评分结果,交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确认。6.澄清有关问题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6.3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7.磋商、比较与评价;7.1磋商小组将视情况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仅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2磋商前,磋商小组应核实供应商对统一磋商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是否全部承诺或者确认。7.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7.4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7.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7.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7.4.3本项目实行二轮磋商,每一轮磋商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报价。超过二轮由磋商小组现场集体决定,但最后一轮磋商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实行多轮报价,原则上第三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三轮报价的由磋商小组现场集体决定,但最后一轮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予以废标。7.5.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按照评标办法进行技术和商务部分的打分;技术部分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商务部分打分由磋商小组审核认定打分结果,交各供应商签字确认。技术和商务部分打分结束,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8.成交8.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8.2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8.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磋商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仍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8.4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参与并审定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向所有供应商宣布磋商结果。9.成交结果公示以及成交通知书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采购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0.响应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0.1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10.3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10.4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10.5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10.6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0.7报价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10.8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偏离范围超出允许幅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10.9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10.10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响应文件的;10.11采购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响应文件中的;10.12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10.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决定。11.废标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1.1.1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1.5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2.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12.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磋商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磋商工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磋商小组成员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磋商。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磋商工作,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12.1.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磋商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磋商。12.2记名投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磋商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2.3延期开标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开标。13.违法违规情形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在开标、磋商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磋商程序。14.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单位所有采购活动:14.1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4.6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14.7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14.8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14.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5.关于成交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15.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磋商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磋商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响应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采购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采购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响应无效、废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采购文件规定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采购文件规定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由采购人从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应符合本章第8.4款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承担。15.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报价、废标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成交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成交结果的,磋商小组应当决定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签订合同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4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标、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1.4有关法规或者采购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采购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当供应商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供应商,但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2.追加合同金额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并且在签订合同后1年内,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3.服务质量与验收采购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甲方):山东省调水工程运行维护中心胶州管理站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胶东调水工程(胶州段)生产桥盖梁维修工程项目经甲方组织报价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签署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工期:天,供应商投标时按此工期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实际施工工期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标报价不因实际施工工期调整而调整。6、工程质量:合格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此项目单价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若实际施工内容及结算价格低于投标报价,将按照比例扣除多余款项;因工程变更产生的费用,参照投标价格进行审计后具实结算。本项目合同金额中包括了施工,设备材料的检测、供应、安装、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第二条工程交付1、工期:天,供应商投标时按此工期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实际施工工期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标报价不因实际施工工期调整而调整。2、施工地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交付验收由甲方统一组织验收。验收方法见特殊条款。第四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第五条付款方式具体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第六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3、约束设备安装按乙方进度计划执行。第七条乙方责任1、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2、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施工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第八条材料和设备供应方式1、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但主要材料的选材应与响应文件中所列主材的品牌、产地、规格型号等相符或高于响应文件所列品牌。设计图纸及采购文件有明确技术质量要求的,乙方选用主材必须满足有关要求。2、主要材料设备进场,主要进场材料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直至提供的材料检测合格方可进入施工场地。实行合格证或有试验要求的,乙方须同时提供合格证,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或试验合格的,方准使用。否则,乙方承担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等费用。3、特殊材料和设备也可由甲方根据设计要求,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后,确定生产厂家、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后,由乙方采购。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施工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直至乙方整改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为止,工期不予顺延。同时,甲方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2、乙方未按约定提供保修服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第十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工程保修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年。第十二条其它要求1.乙方派出的项目管理班子,必须提供其项目经理简历、业绩、管理班子组成人员的相关情况报甲方备案。上述人员一旦确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变更。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劳务人员办理人身安全意外保险(费用由乙方自理)。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造价增加等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将工程转包或分包,擅自变更项目经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需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损失。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优先支付工人的工资,如因其他项目债务纠纷、人工费拖欠等原因,被法院查封执行本项目资产或因非甲方原因,工程实际进度拖后计划进度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5.乙方交付的竣工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汇编》的要求执行;6.工程临时设施由乙方负责;7.乙方在施工现场周围,安设一切必要的标志牌、防护栏等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人员、公众及其他财产的安全事故和由此引起的纠纷全部由乙方负责;8.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保护沿线和附近的建筑物、地上、地下的管线设施等免遭破坏;9.乙方应遵守国家、青岛市现行有关技术安全、卫生等规定;在备料、施工及生活中控制污染,废弃物运至指定地点;10.若乙方在中标公示三日后不能开工或进度严重滞后,招标单位有权中止合同、对工程指定其它乙方;11.工程交接:工程竣工,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应在五日内向招标单位交付该工程,包括房门钥匙和竣工资料,招标单位在接收工程后五日内拨付竣工进度款。12.其他未尽事宜按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采购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两者如抵触,以特殊条款要求为准。1.工期:天,供应商投标时按此工期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实际施工工期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标报价不因实际施工工期调整而调整。2.验收标准:主要材料设备须于__月__日前进场,甲方组织人员对材料随机抽取样品送检,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直至提供的材料检测合格方可进入施工场地。同时提供合格证,并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或试验合格的,方准使用。否则,乙方承担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此造成工期耽误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特殊材料和设备也可由甲方根据设计要求,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后,确定生产厂家、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后,由乙方采购。施工完毕后先由建设工程质量检验部门及环保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并合格后由甲方再行组织将进行验收;如是乙方的原因检测不合格,视为整个工程不合格,甲方将不进行验收,并且不再支付剩余款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时间,按工期逾期计算。3.本合同项下工程保修期:年,如国家规定有更长质保期要求则从其规定。4.保修标准:按相关行业规定标准执行。5.乙方负责施工事宜的协调工作,保证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协调,与甲方无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理人:,代理人: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理人:代理人: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包:第包商务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二〇年月日商务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2、投标函;3、投标函附录;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采购诚信承诺书;7、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11、项目经理简历表;12、本工程配备的工程管理成员一览表;13、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14、同类业绩证明材料;15、本项目材料和工程设备选型偏离表;16、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附件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费用明细投标报价(元)备注1……2……3……4……暂列金额最终投标报价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2: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工程之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照磋商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等承接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等任务。2.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违反磋商文件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0年月日附件3:,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序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姓名:2工期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5分包见分包项目情况表6逾期竣工违约金元/天7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8质量标准9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见价格指数权重表10预付款额度11预付款保函金额…………备注:供应商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供应商(盖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附件5: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③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以上承诺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投标人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2.采购文件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负责人一栏可删除。附件6:采购诚信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磋商小组、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成交。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投标活动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7: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标段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0年月日附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文档。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附件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文档)被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附件10: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身份证号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获奖情况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本工程配备的工程管理成员一览表姓名在项目班子中拟担任职务专业职称备注注:本表须后附项目班子成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该分项不得分。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采购人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工、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工程质量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产桥盖梁维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