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招标公告(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2025)



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延津县2024年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延津县2024年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6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延津磋商采购-2025-27 /延交财磋商采购[2025]023号  
(二)项目名称: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延津县2024年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2053816.00元
最高限价:2053816.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延津磋商采购-2025-27/延交财磋商采购[2025] 023号
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延津县2024年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
2053816.00
2053816.00

2053816.00

(五)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建设规模:规划食堂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2、采购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程建设地点: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
(六)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0日历天;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八)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九)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如在开标之日前存在在建项目但履行变更手续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手续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信用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同具效力)】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2日 8:30 时至2025年5月28日 18: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5年6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6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三)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及三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3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及三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及三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本项目采用智能不见面磋商系统,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中文件解密、磋商(谈判)、询问(澄 清)等环节均可实现远程线上操作,其中文件解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完成,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增设了在线磋商(谈判、澄清》功能,可进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谈判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五)本项目监督部门:
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0373-768151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
地址:延津县魏邱乡
联系人:刘新伟
联系方式:13523875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高新区新一街南马庄社区综合办公楼406室
联系人:杨杰
联系方式:17630278707
(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杰
联系方式:17630278707
河南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1日
 

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延津县2024年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定稿.pdf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pdf

107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延津县2024年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延津磋商采购-2025-27/延交财磋商采购[2025]023号I鑫项址已楼间发布。工C南中购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0保采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O二五年五月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延津县2024年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延津磋商采购-2025-27/延交财磋商采购[2025]023号采购人: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第六章评审程序和评标办法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延津县2024年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延津县2024年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幵二2025年6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延津磋商采购-2025-27/延交财磋商采购[2025]023号(事)项目名称: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延津县2024年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预算金额:2053816.00元最高限价:2053816.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与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延津磋商采购-2025-27/延交财磋商采购[2025]023号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延津县2024年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2053816.002053816.00是2053816.00(五)采购需求(包括但丌限二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戒服务要求等)1、建设规模:规划食堂建筑面积900平方米。2、采购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4、标段划分:1个标段5、质量要求:合格6、工程建设地点: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六)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0日历天;(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八)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2(九)是否与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事、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事十事条规定;(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丌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与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幵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与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丏未担仸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如在开标之日前存在在建项目但履行变更手续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手续证明,否则丌予认可);3、信用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丌得参不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劢;【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同具效力)】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5月22日8:30时至2025年5月28日18:00时(北京时间)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幵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与区幵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6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6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六、发布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亊宜,3(一)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丌予受理。(事)本项目采用“远程丌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劢,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亊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三)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事次报价及三次报价戒最终报价的30分钟内完成事次报价及三次报价戒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事次报价及三次报价戒最终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四)本项目采用智能丌见面磋商系统,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中文件解密、磋商(谈判)、询问(澄清)等环节均可实现远程线上操作,其中文件解密在“丌见面开标大厅”中完成,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增设了在线磋商(谈判、澄清》功能,可进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亊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特别提示: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谈判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五)本项目监督部门:延津县教育体育局0373-7681510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名称: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地址:延津县魏邱乡联系人:刘新伟联系方式:13523875500(事)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河南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高新区新一街南马庄社区综合办公楼406室联系人:杨杰联系方式:17630278707(三)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杰,4联系方式:17630278707河南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21日,5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具体内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延津县2024年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项目编号:延津磋商采购-2025-27/延交财磋商采购[2025]023号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人名称: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地址:延津县魏邱乡联系人:刘新伟联系方式:135238755004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高新区新一街南马庄社区综合办公楼406室联系人:杨杰联系方式:176302787075项目地点延津县魏邱乡中心学校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7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053816.00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8采购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9工期300日历天10质量要求合格11联合体磋商不接受12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13踏勘现场不组织1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磋商。15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响应15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更正或补充文件,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修改文件相矛盾时,以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为准。16磋商保证金免收17履约保证金无18磋商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19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20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递交截止时间:同竞争性磋商公告递交地点:同竞争性磋商公告21响应文件数量及要求(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xtf格式),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4)供应商必须使用企业CA密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5)不再需要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系统客服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22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供应商的CA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CA印章。23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24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25监督部门延津县教育体育局26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有关专家2名及采购人代表1人共3人组成;磋商小组确定方式:开标后通过“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线上随机抽取专家。27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收取,优惠后为20960.00元,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28有关信用记录查询问题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同具效力)】;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响应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拒绝,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拒绝,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29付款方式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拨付,项目工程基础完工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20%;主体完工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7%;剩余3%工程款一年后支付。30注意事项1、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2、本次磋商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需要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xxtf格式)。3、竞争性磋商过程及最终(或二次)报价,将采用不见面在线方式进行,供应商登录智能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在评标过程中收到询标通知时,即可远程在线回复专家质询及报价,如项目需要使用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请务必安装好谷歌浏览器并配备摄像头以回复可能发起的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4、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前应保持在线,以便参与磋商过程及最终(或二次)报价(30分钟内),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参与磋商过程及最终(或二次)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30注意事项多轮报价操作手册》。评审小组可能按响应文件解密顺序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5、磋商公告同为本次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CA数字证书应保证在开标当日有效且能正常使用。7、多家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机器码一致的所有响应文件均做无效文件处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报送相关管理部门。31验收要求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采购人认为必要的项目,可邀请有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32其他1、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均为无效投标。2、磋商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之规定,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按以下规定落实:3.1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响应,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材料;3.2不执行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等价格优惠;3.3中标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所属对应行业为:建筑业。4、本项目磋商文件及磋商公告中的项目编号和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产生的项目编号(分包编号)均为有效编号,在评审时应均予认可。5、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33有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内容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10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工程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河南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磋商采购单位”。2.2“磋商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的磋商文件。2.4“响应文件”系指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2.5“成交人”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磋商供应商。2.6“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和其提供服务有关的辅劣服务。2.7“法定代表人”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个体经营者参加磋商的,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者。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本货物的磋商供应商。3.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关于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3磋商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磋商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4.竞争性磋商费用4.1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法律适用5.1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6.1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6.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磋商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磋商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11二磋商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工程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7.1磋商文件组成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第六章评审程序和评标方法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磋商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本项目磋商公告也是磋商文件组成部分)7.2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3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格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8.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磋商供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三响应文件的编写9.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210.1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10.2磋商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磋商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10.3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10.4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等内容(凡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11.2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2.磋商报价12.1磋商供应商报价的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定后价格将不得变动。12.2除特殊要求外,磋商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包括分项单价及总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每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表为签订合同价。13.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4.磋商保证金:免收15.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5.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以第二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响应性文件,否则为无效响应性文件。16.1响应性文件制作要求见前附表。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17.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7.1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17.2响应文件未按第17.l条规定书写标记者,采购人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18.响应性文件的递交18.l网上投标上传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未按要求加密和CA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性文件,其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18.2供应商递交电子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不予退还。18.4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系统客服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19.迟交的响应文件19.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l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进行撤回,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20.2无论成交结果如何,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五竞争性磋商及报价21.竞争性磋商及报价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磋商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报价及三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30分钟内完成二次报价及三次报价或最终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二次报价及三次报价或最终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1.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22.磋商小组,1422.1磋商小组由磋商小组由有关专家2名及采购人代表1人共3人组成。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2.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2.3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23.响应文件的澄清23.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质询。23.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23.3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特别注意事项:24.1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1)未按磋商文件或磋商小组规定时间进行磋商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3)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15硬件信息相同的;B、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C、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D、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E、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F、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G、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H、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24.2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不确切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最终报价有选择性的;(3)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4)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5)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在范围、质量、数量和服务期限或交货期、技术规格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5.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5.1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磋商供应商。25.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25.3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六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6.磋商过程保密26.1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26.2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26.3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6.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16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27.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磋商文件中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荐出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磋商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28.成交通知28.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8.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须承诺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9.2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9.4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30.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询问。31.质疑程序及处理31.1若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机构。,17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过程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八)提起质疑的日期。31.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31.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1.5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返还。31.6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31.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831.8采购人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31.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32.免责声明:由于网络和电子化系统原因对(采购)活动造成的影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33.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详见附件)附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19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0(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通用合同条款;(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21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2(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执行。,23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有效变更指示、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工程会议纪要。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2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2永久占地包括:。1.1.3.3临时占地包括:。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24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补充协议、(2)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3)合同协议书、(4)中标通知书、(5)投标函及附录、(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如有)、(9)投标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企业及人员备案、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25。。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永久。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方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6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①验收资料(验收证明、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②施工技术管理资料、③产品质量证明文件、④施工质量试验报告、⑤检测报告、⑥施工记录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应当对在施工现场或者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27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28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其共同检查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杜绝伤亡事件,若发生,赔偿由承包人承担,与发包人无关。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29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必须有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目标和具体内容,并应包括相应项目的专项方案。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30(2);(3)。7.8提前竣工的奖励7.8.1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2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1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签证10.4.1变更签证计算原则关于变更签证计算的约定:。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31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4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32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5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33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乙方必须在甲方付款前提供合格的发票。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5工程款支付及工程结算方式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工程款支付条件:1、已至本条款约定的付款节点;2、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3、按发包人的付款审批流程进行付款。如不符合上述三个付款条件的,发包人可以暂停付款,直至条款符合之日。工程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工量据实进行结算。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3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34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3质量保证金,35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2年。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36(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37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38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除非另有说明,本项目适用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均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或与合同其他内容存在不一致,承包人应书面请求发包人澄清,发包人未予澄清者,按其中最高的要求或最严格的标准执行。适用本工程的上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具体编号和名称则在本文件中有意空缺,由承包人依据上述原则自行收集。,3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另附,40第六章评审程序和评标办法一、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评审。二、评审程序: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3、有效性(资格性)审查: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项目经理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4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内容要求5中小企业证明材料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内容要求以上资料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否则将认定为不合格。只有通过有效性(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2、完整性(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授权委托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内容要求2磋商声明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内容要求3采购项目承诺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内容要求4第一次报价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内容要求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内容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内容要求7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内容要求8资格声明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内容要求9其它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41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要求2质量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要求只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5、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供应商:(1)响应文件中资格性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2)响应文件中技术响应文件、商务响应文件部分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6)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竞争性磋商小组对通过有效性(资格性)审查、完整性(符合性)、响应程度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磋商供应商磋商的具体内容。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7、围绕磋商要点,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磋商轮次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8、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最终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逾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终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0、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并编写评审报告。,4211、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人员对评审报告签字认可。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2、2015年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评审方法及标准: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并依此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评若以上都相同,采购人自行决定。评分标准及各分项分值分配如下:,434、详细评审内容:条款内容编列内容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价格标:30分技术标:45分商务标:25分评审项目评标因素及分值评分标准商务部分(25分)类似业绩(5分)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5分,最高得5分,没有不得分(响应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人员配备(5分)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配备齐全的得5分,缺少一个本项不得分(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清晰可见,否则不得分)。履职尽责承诺(5分)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内容全面完整,细节详尽,切实可行的得5分;内容比较完整,细节清晰,基本可行的得3分;内容细节简要,大致可行的得1分;内容不合理或缺项的不得分。服务承诺(10分)1.提供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外的优惠承诺,承诺内容全面完整且有保证措施得2分;承诺内容简单,大致可行的得1分;内容不合理或缺项的不得分。2.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具体承诺,承诺内容全面完整且有保证措施得2分;承诺内容简单,大致可行的得1分;内容不合理或缺项的不得分。3.供应商有不因农忙、雨季、资金状况等影响施工进度,确保连续施工,保证总工期不变的承诺,承诺内容全面完整且有保证措施得2分;承诺内容简单,大致可行的得1分;内容不合理或缺项的不得分。4.承诺替采购人排忧解难,协调周边关系,且措施合理可行的得2分;承诺内容简单,大致可行的得1分;内容不合理或缺项的不得分。5.承诺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有扬尘治理措施且措施详细可行的得2分;承诺内容简单,大致可行的得1分;内容不合理或缺项的不得分。,44技术部分(45分)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5分)1.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先进、可行,技术措施针对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有保障得5分;2.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基本可行,技术措施针对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基本有保障得3分;3.施工方案及施工方法一般得1分。4.缺项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1.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合理、可行、详实、得力酌情得5分;2.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比较合理、比较详实得3分;3.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一般得1分。4.缺项不得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分)1.有安全管理体系和保证措施且安全保证体系合理完整、安全管理制度严谨可行得5分;2.有安全管理体系和保证措施且安全保证体系比较合理完整、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可行得3分;3.安全管理体系和保证措施、安全保证体系一般得1分。4.缺项不得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5分)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投入使用计划,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利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DBJ41/74)的规定:1.措施防治方案全面、科学、先进、合理的,得5分;2.措施方式方案基本全面、基本可行的,得3分;3.措施方式方案简单描述,得1分;4.措施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5分)1.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编制完整,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得5分;2.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编制比较完整,劳动力安排比较可行得3分;3.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一般得1分。4.缺项不得分。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4分)1.机械设备配备计划、主要材料配备及进场计划、劳动力配备及进场计划表完整齐全得4分;2.机械设备配备计划、主要材料配备及进场计划、劳动力配备及进场计划表基本完整齐全得2分;3.机械设备配备计划、主要材料配备及进场计划、劳动力配备及进场计划,45表不齐全得1分。4.缺项不得分。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3分)1.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绘制清晰、合理得3分;2.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绘制比较清晰、合理得2分;3.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绘制一般得1分。4.缺项不得分。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3分)1.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且平面布置合理,内容齐全,切实可行得3分;2.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且平面布置比较合理,内容基本齐全,得2分;3.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且平面布置一般得1分。4.缺项不得分。节能减排、绿色施工(5分)根据提供的节能减排、绿色施工措施进行评审:1.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扬尘治理、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的,得5分;2.有节能减排、绿色施工措施的,得3分;3.未提供或提供不合理的,不得分。风险管理措施(5分)1.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得5分。2.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部分缺失、风险预控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得3分。3.风险防控管理措施严重缺失、简单描述得1分。4.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注:技术部分各评委打分汇总取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的技术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报价部分(30分)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2、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注:(1)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特别说明:1.1如磋商小组在某一项认定上出现意见分歧,由磋商小组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原则确定,并作记录。1.2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供应商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磋商供应商进行解释。如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对该供应商将不予推荐。,46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7目录第一部分、资格标文件一、营业执照二、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三、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四、资质证书五、项目经理第二部分、商务标文件一、磋商声明函二、授权委托书三、采购项目承诺书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五、服务承诺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七、资格声明函第三部分、技术标文件一、第一次报价表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施工组织设计第四部分、其他部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