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5)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 JSZC-320500-JZCG-G2025-016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160
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29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采购单位现有师生及入驻企业人员13000余人,其中在校生近12000多名(每年实际住校人数会有变动),教职工近600多名。采购单位现占地面积820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完善。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校物业范畴。主要有办公楼、教学楼、实训楼、公寓楼、图书馆、体艺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三融”实践园(A-F幢)等建筑物。校园重点部位、主要道路以及人员集中的公共区域安装了技防监控设备,采购单位设有技防监控室和消防控制室。采购单位现有绿化总面积约33万平方米。采购单位现为江苏省园林式单位、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江苏省平安校园。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含电梯维保工作内容,投标单位需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新证)。若投标单位并未持有证件可将相关工作内容分包给持证单位进行相关工作,接受分包单位需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新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0512-69820854;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4、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学府路287号
联系人:吴健
联系电话:15306259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
联系人:陆经理
联系电话:0512-69820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经理
电话:0512-69820883

JSZC-320500-JZCG-G2025-0160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政府采购

苏州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160
采购单位: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类别:服务类

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5月

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1
68

总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
第四章 招标书 41
第五章 合同及主要条款 79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 84
第七章 综合物业服务负面清单及扣款细则 89

前 附 表
序号
名称
内 容

1
项目编号
JSZC-320500-JZCG-G2025-0160

2
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及地址
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人: 陆经理,谢经理
联系电话:0512-69820883,0512-69820877

4
采购单位
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学府路287号
联系人:吴健
联系电话:15306259000

5
标书组成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有效期
九十天(日历日)

8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9
投标文件网上
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6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2025年6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1
评标时间
评标地点
2025年6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12
投标文件份数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13
投标报价本位币
人民币

14
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缴纳中标金额的5%,即 元(大写: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或应由乙方责任承担的赔偿未予赔偿的,甲方有权从当月的服务费用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若甲方超期未退还,则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3.履约保证金(无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无违约扣款项目,服务期满,在合约结束,完成退场交接后,由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退回全部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15
中标通知书
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

16
导致废标因素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7
导致无效标因素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机器码检查中,出现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情形的;
(六)在综合评审打分中,各评委的综合评分汇总后,投标人除价格部分以外的其余评审因素平均分值低于60%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160
2.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仟玖佰万元整(¥29000000.00)
5.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仟玖佰万元整(¥29000000.00)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7.采购需求:物业管理服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包含电梯维保工作内容,投标单位需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新证)。若投标单位并未持有证件可将相关工作内容分包给持证单位进行相关工作,接受分包单位需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新证)。
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本项目接受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允许分包的内容为:安保服务、电梯维修和保养、空调维修和保养、消防设备设施维修和保养、监控设备设施维修和保养、舞台机械维护、舞台灯光系统维护、垃圾清运、消防年度检测服务。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若投标单位采取分包,则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明确的分包方案,未提供则为非实质性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54;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6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加苏州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江苏省、苏州市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若贵公司经评审最终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合格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及苏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学府路287号
联系人:吴健
联系方式:15306259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0512-69820883,0512-69820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经理,谢经理
电话:0512-69820883,0512-6982087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和释义
1.说明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
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词语释义
2.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3 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投标: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5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6甲方(采购人):指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7乙方(中标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8天:日历日。
2.9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
2.10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3服务:系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投标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5实质性投标: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2.16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投标人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包含电梯维保工作内容,投标单位需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新证)。若投标单位并未持有证件可将相关工作内容分包给持证单位进行相关工作,接受分包单位需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新证)。
4.投标人代表
4.1指授权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5.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2本次招标活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
6.联合投标及转包、分包
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6.3本项目接受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允许分包的内容为:安保服务、电梯维修和保养、空调维修和保养、消防设备设施维修和保养、监控设备设施维修和保养、舞台机械维护、舞台灯光系统维护、垃圾清运、消防年度检测服务。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若投标单位采取分包,则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明确的分包方案,未提供则为非实质性响应。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投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不是直接从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下载获得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用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3对于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投标人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项目的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8.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9.勘察现场(不涉及此条的忽略)
9.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9.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9.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10.投标质疑
1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0.2本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10.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
10.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请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10.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
质疑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512-69820894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006室。
四、投标文件说明
11.提示与要求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投标,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3.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投标文件
14.1.1封面
14.1.2开标一览表
14.1.3公开分项报价
14.1.4资格审查文件
14.1.4.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14.1.4.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14.1.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1.4.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三章);
14.1.4.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4.1.4.6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投标人应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人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4.1.4.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14.1.5符合性审查文件
14.1.5.1投标函(格式见第三章);
14.1.5.2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
14.1.5.3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格式见第三章);
14.1.5.4分包意向协议(如投标人进行分包,格式见第三章);
14.1.5.5分包方案(如投标人进行分包);
14.1.5.6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
14.1.6综合评审文件
14.1.6.1服务理念及组织架构
14.1.6.2管理服务制度
14.1.6.3管理服务方案
14.1.6.4项目经理
14.1.6.5安保主管
14.1.6.6保洁主管
14.1.6.7维护与维修主管
14.1.6.8绿化主管
14.1.6.9服务人员专业要求
14.1.6.10体系认证
14.1.6.11获奖情况
14.1.6.12类似业绩
14.1.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14.1.8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14.1.9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质、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等相关资料。
注:(1)以上14.1.4.1-14.1.4.7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2)以上14.1.5.1-14.1.5.6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3)“14.1.4-14.1.9”中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
(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如未按照系统中模块上传的,相关不利后果(如资格审查不通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5.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
15.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6.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综合考量完成本次服务项目所需的服务成本、经营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保险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6.2投标人应按《公开分项报价》要求的内容填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
16.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如为多标段项目,则上述提到的全部内容是指所投标段对应采购的全部内容)。
16.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16.5投标文件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6.6最低的报价或最高的折扣率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8.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署、上传
19.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19.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19.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系统收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人应当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0.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21.投标截止时间
21.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21.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按本须知规定的更正公告的方式对外发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六、开标和评标
23.开标
23.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3.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3资格审查
23.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
23.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23.3.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3.3.2.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23.3.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信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归入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录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23.3.4经查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
24.评标委员会
24.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4.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4.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4.1.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4.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4.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4.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4.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4.2.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4.2.4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24.2.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4.2.6配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5.评标内容的保密
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6.对投标文件初审
26.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拒绝:
26.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
26.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
26.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
26.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
26.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26.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
26.1.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6.1.8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26.2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低于预算价的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5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打分过程中不应当出现打分畸高畸低的情形,若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主观分打分上和评标委员会总的平均分相比有明显畸高或畸低情形(偏离度达到±30%)的,需要现场由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本人的打分做出情况说明。
26.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7.投标的澄清
27.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7.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其单位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8.投标无效
28.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五)机器码检查中,出现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情形的;
(六)在综合评审打分中,各评委的综合评分汇总后,投标人除价格部分以外的其余评审因素平均分值低于60%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8.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9.废标
29.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29.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9.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8.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2废标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30.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3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0.2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
七、授予合同
31.中标单位的确认
3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采购人的委托向采购人推荐中标人。
3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
32.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投标招标文件要求且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33.中标通知书
33.1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3.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4.合同的签订
34.1 按照《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2 采购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4.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4.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4.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八、其他事项
35.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36.对投标人的机器码检查
机器码检查中,出现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7.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38.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附件1.投标函
投标函
致: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我方收到贵中心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中心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投标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
2、如果我方的投标书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同意招标文件及更正文件(若有)中的规定。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5、我方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6、我方承诺若在机器码检查中被查出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机器码一致情形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参与后续本项目因故废标后重新开展的相关采购活动。
7、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方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9、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总报价)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分包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

小写: (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大写金额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
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

附件3. 公开分项报价
公开分项报价(一)
(综合单价)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综合单价(元/人*月)
响应总价(人数×综合单价× 个月)
服务时间

1

2

3

4

5

合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公开分项报价(二)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
条目
价格

1
人工成本

2
安全生产

3
劳动保险

4
办公设备

5
服装

6
通讯巡检器材

7
清洁易耗品

8
保险费

9
税金

10
管理费

12
......

合计
大写:人民币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报价表包含投标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公开分项报价(一)和公开分项报价(二)中的合计金额都应与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凡涉及到的费用应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3.本项目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并按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签订劳动合同。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调整,其中人工费用相应浮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所有人员须按国家规定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
5.分项报价条目举例如下:劳保、损耗、人工、办公设备、服装、通讯器材、巡检器材、税金、维护、利润等各项费用等等,条目可自行添加或删除。
6.如投标文件报价未按上述2-5项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无效。
7.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footnoteRef: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不一致的不可享受相应政策优惠。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书》规定为准。
4.如未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视同非中小微企业,不可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5.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2、(项目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7. 偏离表(技术、商务)
偏离表(技术、商务)
序号
项目
招标要求
投标内容
偏离说明
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针对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书”要求,在本表中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未说明偏离的,将被认为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投标人对所投标服务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表格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编辑。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
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
序号
岗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或专业资格证书
备注

...

...

...

注:1.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消控室值班人员:四级(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四级(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以上证书;工程维修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工程维修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未提供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一星期内提供要求的相关证书[(项目经理、安保主管、保安人员:***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 工程维修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未提供承诺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3)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一星期内提供保安学历证书、宿管员学历证书、会务服务员学历证书、前台服务学历证书,未提供承诺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4)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一星期内提供所有服务人员年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承诺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9.相关业绩一览表
相关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期
合同金额
备注

1

2

3

4

5

注: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提示:
1、投标人应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可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分析理解、技术方案、项目服务人员配置、时间进度安排、培训方案和售后服务保障等内容。
2、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实现利润
年万元
员工总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营业收入
年 万元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3.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

工具及易耗品清单表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注:1.数量按年期限计,请各投标人按上述格式自制《清单表》;
2.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4. 企业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企业投入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自有/租赁/新购)

注: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5.分包意向协议书(若进行分包需提供)

分包意向协议书
(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达成分包意向,参加(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意向如下:
一、分包意向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为投标单位,(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为分包意向单位,(甲公司全称)以投标单位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中标,(甲公司全称)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承接分包意向的各单位与(甲公司全称)签订分包合同。(甲公司全称)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二、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如中标,分包意向单位分别与(甲公司全称)签订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分包部分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分包意向单位1 (公司全称)为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以下分包工作: (具体分包工作内容),该部分工作内容占合同总金额的 %。
3.分包意向单位2 (公司全称)为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以下分包工作: (具体分包工作内容),该部分工作内容占合同总金额的 %。
4.分包意向单位3 (公司全称)为 (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以下分包工作: (具体分包工作内容),该部分工作内容占合同总金额的 %。
……
三、如中标,分包意向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本意向协议。
四、本意向协议书在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投标有效期结束之日失效。如中标,有效期延续至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五、其他补充内容
六、本意向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甲公司全称)及各分包意向单位各一份。
注:
1.各方成员在本意向协议书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意向协议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并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甲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6.关于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澄清说明

关于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澄清说明

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对于本公司的投标报价合理性作出说明如下:
投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自拟答复并根据评标委员会关于澄清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备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6.4条要求,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者低于项目预算金额的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例如库存清单、进货合同及发票、仓库照片、往期类似项目合同报价清单。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招标书
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的委托,就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160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仟玖佰万元整(¥29000000.00)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仟玖佰万元整(¥29000000.00)
五、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
六、招标内容:
(一)项目概况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采购单位现有师生及入驻企业人员13000余人,其中在校生近12000多名(每年实际住校人数会有变动),教职工近600多名。采购单位现占地面积820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完善。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校物业范畴。主要有办公楼、教学楼、实训楼、公寓楼、图书馆、体艺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三融”实践园(A-F幢)等建筑物。校园重点部位、主要道路以及人员集中的公共区域安装了技防监控设备,采购单位设有技防监控室和消防控制室。采购单位现有绿化总面积约33万平方米。采购单位现为江苏省园林式单位、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江苏省平安校园。(具体范围参见平面图)。
现场勘查:采购单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6月3日。投标单位自愿参加,如自愿参加的,每单位参加人员数量不超过2人。参加人员应根据学校要求进入校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及所提供的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所造成的后果,采购单位概不负责,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的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联系人:吴健
联系电话:0512-62910103

(二)综合物业服务内容
本次招标的物业涵盖但不限于校园安保、楼宇管理、宿舍管理、保洁服务、绿化养护、常规维修、设施设备维保等综合服务。具体项目和主要要求如下:
项目
类别
项目内容
主要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安 保
服 务
1.门岗
东门、北门、西门值班

2.安全巡逻岗
全校巡逻

3.消控室、监控室值班岗
消控室、监控室24小时值班

4.校园活动安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采购单位各类活动(包括各类会议、考试、运动会、节庆、招聘会、开学、毕业等活动)的安全保障服务、学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

保 洁
服 务
1.楼宇内保洁服务
1.教学楼全部区域及附属设施设备保洁服务;
2.其他楼宇除房间外的公共区域及附属设施设备保洁服务;
3.实训室保洁范围:信息学院16间公共机房;体艺馆的形体房、武术房、乒乓房、健身房、瑜伽房。

2.楼宇外保洁服务
校园内楼宇外所有区域及相关设施设备保洁服务,道路、广场和各建筑物周边硬化地、水域等区域,校园水域观赏鱼、天鹅、大雁等喂养服务。

3.生活垃圾分类和清运服务
校园内生活垃圾分类及清运服务

公寓楼
服 务
1.公寓楼常规管理与服务
公寓楼值守管理、安全管理、钥匙管理、水电管理、设施设备巡检等。

2.信件报刊收发
校园信件、报刊收发

3.校园活动(会务、接待、考试、大型活动)服务保障工作
会务、接待、考试(含社会考试)、大型活动、悬挂横幅、保洁、会议设备保障、场所使用前后的恢复与消杀等服务保障。

4.热水供应保障服务
做好学生生活热水服务。①公共浴室管理服务。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在寒暑假做好开放、关闭、保洁、消杀等工作。②采购单位学生生活热水供应方式发生变化时,中标单位须响应采购单位需求,按照新的监管要求做好学生生活热水保障。

设 施
设 备
维 护
与维修
1.常规维护、维修服务
常规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

2.供电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及维修
负责变电所、配电房值守管理,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负责空气开关(40A及以下),非开挖及非破墙的电缆、开关、插座等电力设备的维修更换服务;
电表抄表、催缴费用等。

3.供水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及维修
负责供水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与管理;
负责DN40及以下阀门和水表,非开挖及非破墙的管网、供水设备的维修更换服务;
负责水表抄表、催缴费用等。

4.排水、排污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及维修
负责DN40及以下阀门和水表,非开挖及非破墙的管网、排水设备的维修更换服务;
负责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污水泵、集水井、污水井、窨井定期清理疏通,泵阀保养;
隔油池(管道部分)定期清理。

5.消防系统管理、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巡检及日常维护保养与维修
24小时应急处理,消防系统管理、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巡检及日常维护保养与维修,配合采购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

6.电梯(含电梯电话)维护、管理、保养及维修(全维保)
负责电梯的日常维护、管理及维修,24小时紧急故障响应,负责电梯维修、检测含限速器、检验含限速器,检测含限速器、检验含限速器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7.学校大门(伸缩门、速通门、车牌识别道闸、人脸识别系统等)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及维修
负责学校大门(伸缩门、速通门、车牌识别道闸、人脸识别系统等)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与维修

8.图书馆寄包柜维护
负责寄包柜系统的日常维护

9.图书馆塔钟维护与管理
负责塔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10.避雷装置维维护与管理
负责避雷装置日常维护与管理

11.开水间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及维修
负责教学楼、实训楼开水间开水炉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12.宿舍电控、自助转账机、POS机、宿舍门禁、能耗平台和食堂超市一卡通读卡机及线路维护、管理及维修。(全维保)
负责宿舍电控、自助转账机、POS机、宿舍门禁、能耗平台和食堂超市一卡通读卡机及线路维护、管理及维修。采购单位方式发生变化时,中标单位须响应采购单位需求,按照新的监管要求做好学生生活保障。

13.广播、铃声和无线发射台设备维护、管理及维修
负责广播、铃声和无线发射台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铃声调整;
负责非开挖和非破墙的线路及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

14.公共显示和展示系统维护与管理
公共显示和展示系统使用保障、日常维护与管理

15.报告厅、会议室、多功能厅的多媒体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及维修
负责融和堂、三融实践园、图书馆、行政办公楼、教学楼、一站式服务中心等会议室、多功能厅多媒体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负责非开挖和非破墙的线路和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服务。

16.安防监控系统保养维护、保养与维修
安防监控系统保养维护与维修

17.标准化考场系统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及维修
负责标准化考场系统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负责非开挖和非破墙的线路和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服务。

18.网络、办公设备、电化教学多媒体设备维护、管理及维修
负责(除专业实训室、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网络(电话),教学楼教室多媒体设备等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负责非开挖和非破墙的线路和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服务。

19.空调系统维护、管理、保养及维修
负责采购单位所有区域空调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负责除善治楼、图书馆、融和堂、食堂以外的所有区域内空调的日常维修工作。(除压缩机全维保)

20.舞台机械设备、舞台灯光系统维护与管理
负责融和堂等区域舞台机械设备、舞台灯光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21.太阳能系统维护与管理
负责太阳能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22.消防年度检测服务
允许聘请委托第三方专业消防检测单位对采购单位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完成年度检测服务(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3.绿化浇灌系统维护、管理及维修(全维保)
负责学院绿化浇灌系统日常维护、管理及维修。

绿 化
服 务
1.绿化养护
校园所有区域范围内所有草坪、乔木、灌木、色带等绿植和绿化景观保洁养护、空地保洁除草。负责室内外摆花及草花种植等工作,协助采购单位开展全院学生《劳动教育》课程中“美化校园”实践教学的组织。

2.卫生保洁、绿地保护

3.草花种植

4.室内外摆花

5.协助开展《劳动教育》课程教学

注:
1.允许分包的内容为:安保服务、电梯维修和保养、空调维修和保养、消防设备设施维修和保养、监控设备设施维修和保养、舞台机械维护、舞台灯光系统维护、垃圾清运、消防年度检测服务。如投标人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可将相关维保工作委托给具备资质的维保单位,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和风险由中标单位承担。如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保的,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第三方维保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投标人所签署的合同以及驻校维保人员名单,交由采购单位审核备案,其中消防维保驻场人员必须具有四级(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四级(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2.全维保项目是指该项目所涉及维修及保养的所有材料由中标单位负责,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除全维保项目外的所有维修用材料由采购单位负责供应(由采购单位提供的除外),中标单位应提前15日提供物资采购清单,由采购单位审核后负责采购并按仓库管理进行领取并进行维修,日常维保的工具及辅材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
(三)管理岗位及关键服务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明确管理团队、关键服务岗位人员要求和在满足采购单位服务质量要求前提下人数要求
1.管理服务人员要求
岗位名称
最低人数
性别
岗位条件
岗位职责

项目经理
1
男女
不限
1.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2.熟知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3.具备优良的领导组织和沟通协调能力。
4.大专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物业经理工作经验。
5.熟悉和掌握相关急救知识,遇到紧急情况能开展救护活动。
6.熟悉和掌握相关安保知识。
7.具有***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
1.做好采购单位关于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含校园安保、宿舍管理、楼宇管理、保洁服务、会务服务、绿化养护、维保维修等,熟知标书服务要求,并带领整个项目服务人员执行到位。
2.对项目的整体服务质量、安全生产负责;
3.负责编制员工培训计划,并落实到位;
4.督导做好物业所有相关体系资料的建立和存档;
5.按采购单位要求做好计划和总结工作(年、月、周计划上报,月、年度工作总结)。
6.积极配合采购单位主管部门其他相关工作。

安保主管
1
男性
1.身体健康;
2.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
3.具有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4.能独立领导下属开展工作;
5.在校服务期间,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高中及以上学历。
6.具有***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
1.全面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服务工作,对照工作要求、目标、计划、作业标准开展日常工作;
2.负责管辖范围内人员的管理、协调与检查;
3.熟悉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要求、标准、流程,并培训至每一位服务人员;
4.明确管辖范围内的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及分工,及时组织内部沟通,发挥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5.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工作计划与总结;
6.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和采购单位主管部门其他相关工作。

保洁主管
1
男女
不限
1.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2.掌握相关的职业技能;
3.具有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独立领导下属开展工作。

楼宇主管
1
男女
不限

维护与维修主管
1
男性
1.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一定的工程类专业管理技能;
3.具有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和沟通能能独立领导下属开展工作。

绿化主管
1
男女
不限
1.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须配合采购单位开展全院学生《劳动教育》课程中“美化校园”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
3.具有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独立领导下属开展工作。

合计
6

以上人员不能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须保持岗位稳定,更换人员频次不能超过1人/半年,工作交接期限不低于15个工作日。

2.关键服务岗位配备要求
关键岗位名称
人数
性别
备注

门卫(保安)
36
男性
24小时轮班,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首次聘用学校保安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在学校服务期间保安员不得超过53周岁。保安人员[门卫、校园巡逻、领班(白/夜)、技防监控室、消防控制室]应具有***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消控室值班人员(消防控制室)应具有四级(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四级(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或以上证书。保安不得兼任校园物业、食堂、商铺等其他工作岗位。

校园巡逻(保安)

男性

领班(白/夜)(保安)

男性

技防监控室(保安)

男女
不限

消防控制室(6个人)(保安)

男女
不限

工程维修人员
10
男性
8小时,男性55周岁及以下,须配置土建、水电、暖通、弱电维修工种。其中空调维修、电梯维修等需专业人员实施。开学期间加派人员4人。夜晚需安排至少1名值班人员。工程维修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其中有一人同时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

宿舍值班员(宿管员)
33
男女
不限
24小时轮班,宿管员性别要求与宿舍学生同性别;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55周岁及以下,女性50周岁及以下。

教学楼管理员
4
男女
不限
16小时轮班,年龄均在60周岁及以下,负责教学楼钥匙和多媒体设备检查,定时检查并补足粉笔和黑板擦等教学工具,图书馆寄包柜管理,喂养观赏鱼、天鹅和大雁等,打捞半湖漂浮垃圾。教学楼管理员履行教学楼管理职责,不得兼任保安、消防点检员或其他楼宇管理等。

绿化养护人员
8
男性
8小时,年龄均在60周岁及以下。

会务服务员
2
女性
8小时,女性年龄45周岁及以下,五官端正,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懂得办公软件操作及简单多媒体设备操作。

高压配电房值班员
6
男女
不限
24小时轮班,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55周岁及以下,女性45周岁及以下。;配置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

前台服务
1
男女
不限
8小时,年龄均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沟通能力。

善治楼(行政楼)
2
男女
不限
8小时,年龄均在60周岁及以下,保洁。保洁员履行卫生保洁职责,在岗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岗位职责。

1—5 号实训楼
善渊楼(F楼)
6
男女
不限
8小时,年龄均在60周岁及以下,保洁。保洁员履行卫生保洁职责,在岗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岗位职责。

一站式服务中心广才楼(3 号教学楼)、大学生活动中心
1
男女
不限
8小时,年龄均在60周岁及以下,保洁。保洁员履行卫生保洁职责,在岗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岗位职责。

存志楼(1 号教学楼)
2
男女
不限
8小时,年龄均在60周岁及以下,保洁。保洁员履行卫生保洁职责,在岗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岗位职责。

明德楼、弘毅楼、知行楼(2、4、5 号教学楼)
3
男女
不限
8小时,年龄均在60周岁及以下,保洁。保洁员履行卫生保洁职责,在岗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岗位职责。

图书馆
3
男女
不限
8小时,年龄均在60周岁及以下,保洁。保洁员履行卫生保洁职责,在岗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岗位职责。

南区外场
3
男女
不限
8小时,年龄均在60周岁及以下,保洁,含南区运动场和附属设施。保洁员履行卫生保洁职责,在岗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岗位职责。

北区外场
1
男女
不限
8小时,年龄均在60周岁及以下,保洁。保洁员履行卫生保洁职责,在岗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岗位职责。

“三融”实践园外场
1
男女
不限
8小时,年龄均在60周岁及以下,保洁。保洁员履行卫生保洁职责,在岗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岗位职责。

学生公寓楼1-18号
7
男女
不限
8小时,年龄均在60周岁及以下,保洁。含组团周围绿地、垃圾分类亭,门前三包。保洁员履行卫生保洁职责,在岗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岗位职责。

“三融”实践园A-E楼
3
男女
不限
8小时,年龄均在60周岁及以下,保洁。保洁员履行卫生保洁职责,在岗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岗位职责。

青教公寓
融和堂
体育馆
1
男女
不限
8小时,年龄均在60周岁及以下,保洁。保洁员履行卫生保洁职责,在岗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岗位职责。

清运垃圾
1
男女
不限
8小时,年龄均在60周岁及以下,保洁。保洁员履行卫生保洁职责,在岗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岗位职责。

总计
134

说明:
1.(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消控室值班人员:四级(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四级(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 或以上证书;工程维修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工程维修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未提供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一星期内提供要求的相关证书[(项目经理、安保主管、保安人员:***门颁发的保安员证书); 工程维修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未提供承诺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3)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一星期内提供保安学历证书、宿管员学历证书、会务服务员学历证书、前台服务学历证书,未提供承诺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4)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一星期内提供所有服务人员年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承诺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5)管理岗位不能兼任。
(6)表格2中服务人员需要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和掌握相关急救知识,遇到紧急情况能开展救护活动。

(四)总体目标和服务要求
1.总体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后勤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基本要求,为实现师生的人人出彩、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不断完善的专业化、综合化、智能化、标准化的管理服务保障,建立具有苏州经贸学院特色的高质量的物业服务体系,努力营造“悦目、赏心、怡情”的校园文化环境。
2.总体要求
(1)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就服务周期、服务范围及标准、管理人员配置、服务价格、负面清单及处扣细则、考核方式、财务结算方式等作详尽的描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2)中标单位在承接本项目时,管理层和安保服务(门岗、巡逻岗及监控岗)须提前一个月进驻采购单位履约服务。应对管理范围内所有的管理场所、设备、设施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做好交接清单;建立接管期、服务期有关项目和事项的文字和电子档案,并提供给采购单位。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4)项目经理、安保主管、保洁主管、楼宇主管、维护与维修主管、绿化主管、设施设备委托维保单位的变更须经采购单位同意。其中管理岗位不能兼任。
(5)中标单位及其委派的服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者依法必究。服务人员须熟知招、投标文件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负面清单等,合约期内,采购单位随时抽检中标单位服务人员相关内容,抽检结果不合格依据负面清单处理。服务人员应接受采购单位指导和管理,若不服从,或经采购单位考核不能胜任或有失职行为的人员,中标单位应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及时调换。
(6)采购单位与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服务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管理,中标单位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内出现的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亡故、伤残、设施设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自负,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相关材料须在服务期内每年年初递交采购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留存备案;标识规范公示或上墙。岗位职责上墙,配置一图读懂。
(8)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设有固定的物业管理办公室(场地由采购单位提供,内部布置由中标单位自行配置)。办公室须有前台服务员值守(值守时间为7:00—21:00)
(9)公示值班电话并24小时保持有人接听。
(10)积极响应、跟踪并完成信息化报修平台维修任务指令,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11)每月召开一次物业管理沟通会,由中标单位汇报上月工作(含安保、保洁、楼宇管理服务、设施设备维护与维修、绿化养护)完成情况,同时提交月度工作报告,并向采购单位提供下月详细的工作计划报采购单位审核后执行;自觉接受采购单位对上阶段工作评价及下阶段重点工作部署。
(12)中标单位工作台账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统一印刷成册,做好日常记录并存档备查。包括但不限于《教室保障记录本》、《绿化、保洁、楼宇主管巡查记录本》、《天台、屋顶巡检记录本》、《卫生间保洁记录表》、《消杀记录表》、《楼宇门前三包巡查本》、《热水检查记录本》、《开水炉清洁保养记录卡》、《危险品出入库记录本》、《室内外摆花养护记录本》、《施药记录本(含绿化病虫害治理和卫生间喷药)》、《除四害记录本(含药剂和饵站使用数量和时间)》
(13)本项目将提供物业办公用房1间,值班用房1间,工作用房另行确定(数量);中标单位或其委派的服务人员不得私自占用或利用学校的场所、设施和设备;中标单位负责保管采购单位提供的工作设施、设备,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14)寒假和暑假期间,中标单位服务人员数量应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工作内容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的安排。遇有采购单位重大活动、会议、考试(含社会考试)期间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的安排,配合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完成各项突击性任务(如雨雪、台风、汛期灾害、创建检查等),并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合理增配人员完成任务,灾害天气如洪涝、台风和雨雪天气的应急物资由中部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雨衣、雨鞋和沙袋等其他应急物资。
(15)如遇特殊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服务人员工作内容作相应调整。
(16)中标单位须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采购单位进行服务工作,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合同规定。对于未达到要求的按照“附件-负面清单”进行处扣。
(17)中标单位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每周工作简报以一张图片的形式报送一次,图片须精心设计和排版,并经采购单位审核,工作简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照片、文案、视频等。(如创客贴)
(18)中标单位考勤打卡须使用面部识别录入,禁止使用指纹打卡和单独定位等形式打卡出勤,禁止出现照片可以打卡模拟机。考勤机须安装在监控有效拍摄区域内,禁止私自调整监控拍摄区域躲避监控拍摄。考勤机录入权限须主管级以上人员。
(19)中标单位负责管理采购单位内所有充电桩(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的运行和安全,发生故障须及时联系并督促建设单位完成维修和维护。
(20)中标单位应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善治楼1-4楼4组男女卫生间的擦手纸、卷纸及洗手液。需要临时提供以上物品的地点有:“三融”实践园1-2楼4组男女卫生间、融和堂1组男女卫生间、图书馆报告厅2楼1组男女卫生间。卫生间品牌规格须经采购单位审批后购买,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21)中标单位负责节约用电、用水;按采购单位需求做好楼宇大门及教学楼教室和研讨室的开放和关闭工作。关闭电源时须关闭所有设备后再切断电源,不能直接拉闸切断电源。适时开闭采购单位楼宇及外场公共区域内水、电设施设备,节约能源,杜绝无人灯、长明灯、长流水,杜绝发生跑、冒、滴、漏等浪费资源情况。巡检公共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2)中标单位负责楼宇内外良好的治安环境,每2小时巡视一次。
(23)中标单位负责开水房电水炉的维修和维护(公寓楼除外);负责采购单位饮用水监测工作,按苏州市生活饮用水检查标准每年9月送检1次,检测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须提供由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的盖有检验院公章的检验检测报告原件给采购单位相关部门。
(24)中标单位按采购单位要求每月抄报水电读数(一级水表须每天抄表,数据异常须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如遇特殊任务,须按照采购单位规定的频次抄报水电读数,须保证数据准确无误;并交至相关需求部门。
(25)中标单位须提供失物招领(一站式服务中心)、天气信息服务、自行车充气等便利服务。
(26)中标单位应提供的教学楼服务事项。①负责教学楼的钥匙管理(大门、教室、研讨室及多媒体设备),并做好登记工作;每天巡视,及时关闭无人教室除监控外的电源和相关电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各教室的每周课程安排表的更新工作。②做好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包括中控设备、投影仪、无线话筒、音响等)的运行保障,配合人文社科和旅游管理学院及智慧校园教育中心做好扩音设备(含充电准备)及电铃的管理;保证无线话筒电池满电量,准备1:1数量的备用电池,及时更换旧电池,避免因漏液而损坏话筒。定期检查确保中控设备中的视频接线和音频接线完好,及时解决多媒体设备使用中遇到的问题;教室教学设备存在故障不能立刻恢复的,应及时调整教室,并告知师生;黑板擦、无尘粉笔由中标单位提供并及时补充,假期对维保范围涉及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并记录检查、维修和维护台账。③做好开学前准备。每学期开学前一周进行电脑、投影仪、一体机等教学设施设备的全检检查与维修,协助教务处做好教室课表张贴、桌椅调整与搬移(限本教室内的调整与搬迁)、教室黑板清洁。④做好日常维管。教室黑板及讲台的清洁、教室课桌椅摆放整齐;教学楼电扇、电灯、空调的开、关及维保;不准随意搬动桌椅及其他教学设施,学生集体活动须凭教务处批准单搬动桌椅。大楼内巡视检查,按时关好窗门,不留外人住宿,按时清楼,闭灯,检查电源等,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如遇散发广告和各类商贩进楼或其他紧急情况,及时上报。物业人员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进入楼内。
(27)中标单位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做好值班室管理工作。
(28)中标单位应提供的一站式服务中心服务事项:①严格执行采购单位关于公寓管理的规章制度。②负责宿舍钥匙管理;根据采购单位提供手续单办理学生和教师入住、调整、退宿等手续;按采购单位相关主管单位规定做好住宿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29)中标单位应提供的融和堂服务事项(善治楼报告厅和会议室、图书馆报告厅、“三融”实践园会议室参照执行)①按采购单位规定做好融和堂的登记、使用台账工作。②负责配合好会场服务工作,会前布置,做好多媒体设备及空调运行开启及调试,高质量完成会场保障(含舞台机械、电子屏、声光影系统服务保障)工作,会后组织打扫会场,茶具按规范清洁消毒,恢复原貌。③做好舞台机械、多媒体设备、声光影使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确保正常使用。
(30)中标单位应提供的图书馆、实训楼服务事项:①严格执行采购单位关于图书馆、实训楼管理的规章制度。②图书馆和实训楼为重点消防单位,巡查人员除执行常规安全保障外,还须重点巡查有无明火使用,严禁吸烟、楼内电瓶车充电,对发现的违禁问题及时处理。③确保寄包柜运行正常,及时更换卷纸,保证柜内卷纸充足,当学生误操作或条码丢失不能取物时,负责为学生办理登记手续并开柜取物。卷纸由图书馆提供。
(31)中标单位应提供的“三融”实践园(A、B、C、D、E、F楼)服务事项:①协助智慧校园教育中心做好房间门锁电子卡片的制作和销卡,并配合对应的主管部门做好登载记录。机械钥匙由各主管部门自行保管;电子锁电池由中标单位提供。空房间或原使用房间已退出的,应关闭总电源。②协助项目主管部门做好入园室内装潢、退园的监督工作。
(32)中标单位应提供的体艺中心、体育场(包括看台和司令台、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拓展中心)等运动场所服务事项:①定期检查室内外运动场所的篮球架、足球架、排球架、室内乒乓球台及网、羽毛球架等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体育与军事教学部汇报,并记录好检查和汇报台账。②定期更换篮球网、足球网、排球网、网球网、乒乓球网、羽毛球网,上述材料由采购单位体育与军事教学部提供。③负责质保期外的体育设施设备、照明、音响、看台设施设备等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并更换旗杆升降绳索,材料由中标单位提供,须保证每天正常使用。
(33)中标单位应提供的信件报刊收发服务:做好校园收发室文件、信函、报刊杂志等接收、派发与转发工作。每日将信件报刊分发至采购单位各部门,“三融”实践园入驻企业的报刊信件放在收发室,重要信件做好签收登记工作。
(34)中标单位应提供的会务保障:①会议场所界定(含融和堂报告厅、图书馆报告厅、办公楼会议室、产教园会议室等)。②做好会前、会后保洁工作,茶具清洁消毒摆放工作。③会前提前做好空调、会议室多媒体系统(投影、电子屏、音响等)、扩音设备、网络等设备设施的调试工作,会议开始前30分钟完成保障工作。会中做好设施设备保障(确保多媒体设备、音响系统、灯光系统、升降系统等)工作;会后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与关闭工作,会议场所恢复原样。
(35)中标单位应提供的考试(含社会考试)、大型活动服务保障:①做好考试(含学校承接的各项社会类考试、期中期末考试、英语等级考试、自主招生考试等各类考试)、重大节日、运动会、迎新、军训、招聘会、重要来宾到访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环境保障、设施设备保障工作,协助活动主管部门做好场地布置(不含各类设施设备的搬运),并在活动结束后恢复场地。上述活动应根据采购单位需求,临时从校外增派服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保洁、绿化、维修等人员,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报价内,不再另行支付。②按采购单位活动主管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③做好考试前相关准备工作。如桌椅调整(限本教室内的调整与搬迁)、时钟电池更换、时间校准、配合教务处、人文社科和旅游管理学院和智慧校园教育中心做好铃声及提示语音的播放、监控、考点布置。
(36)中标单位应提供的热水供应保障服务:①按照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做好学生生活热水保障。②公共浴室管理服务。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开放、关闭、保洁、消杀等工作。③采购单位学生生活热水供应方式发生变化时,中标单位须响应采购单位需求,按照新的监管要求做好学生生活热水保障。
(37)负责校区内零星搬迁工作(除实验实训设施设备搬迁、固定资产集中处理处置搬迁、校内批量集中搬迁的以外)。
注:采购单位其他未尽的临时性校级以上活动,中标单位应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提供和招标文件同等服务,费用在投标总报价,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五)物业服务内容与标准
 安保服务
1.服务范围、内容
 主要服务范围、内容包括:校门出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安全以及车辆停放管理、治安秩序维护、校园巡逻;采购单位安排的大型活动与会议等安全保障工作;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采购单位安排的其他安全保卫服务相关内容。
2.总体要求
(1)安保人员(指主管、领班、门岗、巡逻岗、消控值班岗、监控值班岗所有人员,以下简称安保人员)须持证上岗。要求身体健康、素质良好、善于沟通、反应敏捷,能胜任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所有人员的体检合格证明、上岗证等基本信息要在采购单位保卫处填写登记表,并向采购单位提交身份证、保安证/消防证等上岗证书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备案,并保证队伍的相对稳定。
(2)安保人员须严格执行安保岗位工作流程及服务规范要求。
(3)安保人员午餐由中标单位统一提供,不得因为用餐脱岗离岗。安保人员岗前不得饮酒,须按时上岗、着装整洁、礼仪端庄、态度和蔼;值勤期间不得擅自脱岗串岗,不得抽烟、喝酒和聚众闲聊,不得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情。
(4)投标单位对安保人员进行半军事化管理,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集训及应急演练,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并做好台账记录备查。
(5)投标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统一配置安保项目中与季节相关的帽子、衣服、裤子、腰带、皮鞋。要求美观大方、服装统一,其中制服腰带上最少要能携带警棍、电筒、对讲机三件套。
(6)投标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必要的安保器材如对讲机、巡更机、岗台等,具体物资清单见《机械、工具及器材表》
(7)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取缔未经批准在校园内悬挂的商业宣传横幅、标语、展板等;取缔未经批准的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类大型集会性活动;协助施工安全管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持校园交通秩序和车辆有序停放。
(8)由于安保工作不善,校园内发生造成采购单位人员和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3.具体要求
(1)门岗
北门:24小时4岗;东门:24小时3岗,西门:24小时3岗。
①门岗立岗时间为每天7:30至8:30、16:30至17:30,坚持站立服务,向出入车辆敬礼;礼仪规范、动作标准。
②维持校门内外区域的交通秩序和车辆有序停放,做好出入校门人员车辆管理,做好车辆停放管理,学院委托中标单位对采购单位停车场进行收费管理并提供合规发票,按照所得收益学院70%、中标单位30%的比例进行分配,中标单位需将车辆收费收益按每季度及时结算,对符合入校条件的外来人员进行访客登记;保持出入口道路畅通,对大宗物资进校进行查验,防止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对校内大宗物资出门进行查验、登记。夜间23:00至次日6:00,出入口伸缩门关闭,对陌生车辆和厢式车辆出入进行重点盘查、登记。
③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2)巡逻岗
根据采购单位制定的巡查线路和岗位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要求,对校园进行认真巡逻,每小时巡查不低于一次,并做好详细的巡查记录,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3)消控值班岗
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班夜班2班,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消控值班岗须熟知校园火灾事件处理流程,熟知采购单位消防设施点位分布并掌握消防设施设备工作原理、操作技能;负责做好采购单位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转、监管及消控室管理台账;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定期开展消防联动系统自检工作,熟知火灾报警流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并上报。
(4)监控值班岗
 监控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白班夜班2班,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监控值班岗须熟知采购单位校园治安事件处理流程,熟知监控点位分布、监控系统操作技能;负责检查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及监控室管理台账;负责密切监视监控中心电视屏幕的监控工作,全面观察和掌握各个区域的治安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并上报;按采购单位监控调取流程做好监控调取工作,如因监控人员未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违规操作导致采购单位照片及视频泄露,中标单位及监控人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校园活动安全保障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①做好采购单位各类活动(包括各类会议、考试、运动会、节庆、招聘会、开学、毕业等活动)的安全保障服务、学校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
②做好校园内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件的协助处理,突发灾害性、安全性事件的应急处置等。
③新生入学等重大活动当天临保人员不少于100人。
 保洁服务
1.服务范围、内容

名 称
面积m2
保洁服务区域

1
行政楼
8018
除办公室以外的所有公共区域;地下停车场;

2
教学楼
29590
教学楼,除办公室以外的所有公共区域,含教室、会议室、教师休息室、研讨室

3
学生公寓
79858
南区学生宿舍共8个组团(1-12#及17#、19#宿舍楼);北区学生宿舍共3个组团(13-16#及18#宿舍楼);除住人宿舍间外的所有区域

4
青教公寓
2797
除公寓房间外的所有区域

5
食堂、商铺及后勤附房
16005
除食堂、商铺室内、室外三包区域外的公共区域

6
实训楼
31638
实训楼除办公室、资料室、实训室外的所有公共区域,以及信息学院16间公共机房。

7
图书馆
20710
除办公室、储备书库、资料室、服务器机房等内部使用场所外的所有公共区域,含校史馆、报告厅、地下停车场

8
一站式服务中心
3856
除办公室、资料室、功能室、会议室、住人宿舍间外的所有公共区域

9
融和堂
2772
所有区域

10
大学生活动中心
5980
除办公室、资料室、功能室、会议室以外的所有区域

11
体育场
41500
全域保洁,包括看台、和司令台及辅房、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体测室、乒乓室、卫生间等

12
体艺中心
5038
除办公室、资料室、功能室、会议室外所有公共区域,(含室内篮球场、看台和附属设施)

13
“三融”实践园楼宇
42000
综合实训办公用房共六幢(A、D、F每幢地上四层,B、C、E每幢地上五层),楼内走道、大厅、楼梯等公共区域,会议室、接待室、茶水间、洗手间等,地下消防水泵

14
校内水域
30060
保洁:水面漂浮物、非人工种植的水生植物等清理;
定时定量施放鱼食和禽食,保持观赏鱼类、天鹅、大雁等健康生长

15
门岗/收发室
265
全校5个大门,常开3个

16
技防监控室

技防监控室

17
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

18
锅炉房、开水间
162
宿舍区:南北区热水房各一个、开水间共计9个;一站式服务中心燃气锅炉一个;其他楼宇开水间38个

19
垃圾分类亭、垃圾场

9个生活垃圾分类亭和1个垃圾中转场

20
自行车停车棚

教学区1个、行政实训区3个、宿舍区7个、“三融”实践园1个,青教公寓区1个

21
楼宇外公共区域

楼宇外所有区域(除水域)包括:道路、景观、吸烟点等

22
绿地保洁

校园内所有绿地区域:山坡、草坪、色块、绿篱、乔木、灌木及水生植物保洁

2.总体要求
(1)礼仪规范:现场作业时如遇到师生,主动微笑、问好,让师生先行。
(2)卫生保洁工作:所有保洁场所要做到环境整洁、没有卫生死角。
(3)除“四害”工作:遇突发虫害须进行消杀,做好消杀记录,消杀药剂由中标单位提供。
(4)消杀消毒工作:配合采购单位做好全校流行性疾病的防治和监控工作,根据采购单位要求使用符合要求的消毒液对采购单位要求区域进行药物消毒。
(5)报修工作:保洁过程发现设施、设备存在故障或破损,应及时向中标单位报告,由中标单位修复。
(6)记录台账:所有保洁项目均须按要求如实做好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消杀、报修、失物、除四害、教室保障工作等记录台账。
(7)垃圾清运工作:中标单位须根据采购单位要求,负责将垃圾收集运送至学校中转垃圾场,并按照《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做好校园垃圾清运工作。中标单位可委托专门的垃圾清运公司承担垃圾清运工作。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8)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在校园九个垃圾分类亭安排专人定时定点监督师生垃圾投放工作,对校园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时间为每天三次,每次一个小时,具体时间由采购安排。
(9)器具管理工作(含机具和工具):统一定点有序存放,专人专岗使用及维护,确保机械正常运行,处于完好状态;定期保养,无不良较大噪音,保持机具干净整洁;药剂统一存放,严格执行药剂管理制度,做好出入库登记,使用过的药剂和器具的清洗,不能直接排放到河道、湖中。
(10)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保洁人员不得兼任其他服务岗位和职责。
3.具体要求
楼宇内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内容
(1)范围
包括楼宇内室外公共区域和楼宇内室内公共区域。楼宇内室外公共区域含楼梯、电梯、走道、天台、阳台、楼顶、地下车库、卫生间、开水间、配电间、大堂电梯前室、外立面及以上区域附属设施(防火门、灯具、消防栓、护栏、扶手、门窗、墙面、天花板、玻璃、摆花、监控、标识标牌、开关、车挡、减速带、车位线、分道线、管道、桥架等)的保洁;楼宇内室内公共区域含普通教室、阶梯教室、教师休息室、公寓楼空房间、教学楼研讨室、校级报告厅和会议室(党院办)、室内篮球场及看台、图书馆各阅览室等及室内公共设施设备(家具、电器、讲台、黑板、桌椅、电扇、多媒体设备、门窗、空调、投影仪、中控讲台、监控消防、监控等)的保洁以及窗帘、会议室座椅布套等洗涤更换。寒暑假安排楼宇室内外窗帘、电扇、空调滤网和楼宇其他需要保洁的物品等统一清洗。
(2)常规要求
① 地面(含踢脚线):每天推尘(或拖地)覆盖2次。干净整洁有光泽,无污渍、无蛛网,四周边角无积尘、无细颗粒垃圾;
② 墙面、天花板(含吊顶、外立面):目视无积尘、无蛛网;
③ 门、窗(含门窗套、窗帘、窗台、玻璃):表面清洁明亮,无积尘、无污渍、无蛛网、无乱贴乱挂现象;
④ 设施、设备及附属器材:包括灯具、风扇、空调、监控设备、灭火器、消防栓、标识标牌、课桌椅、抽屉、多媒体设备、黑板、存包柜等,表面干净明亮,目视无积尘、无污渍、无水渍、无蛛网;
⑤ 护栏扶手:干净、光亮,手摸无灰尘,目视无尘、无垃圾。
⑥ 阳台、天台、屋顶、水沟、水管:每季度检查1次,雨季要增加检查次数,每年清洁1次,无明显垃圾、杂草,保持檐沟、雨水口、落水管、地沟、地漏、排水口无堵塞物畅通;
⑦ 室内确保整洁无杂物,物品、家具摆放整齐,表面干净明亮,目视无积尘、无污渍、无水渍、无蛛网;
⑧ 公寓楼空房间(学生宿舍、青教公寓、一站式服务中心):师生退宿的空房间按照采购单位相应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打扫,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及时清洗窗帘。
⑨ 卫生间:地面、2米以下灯具、门窗及框、台面、镜面、小便斗、蹲便器、垃圾桶、水龙头、卫生纸架、干手机、卫生用品,每天巡回保洁,每日地面湿拖2次,确保地面干净、干燥、无异味;台面、镜面无水迹、无手印迹,台盆里无杂物;小便斗、蹲便器无黄渍;水龙头干净无污渍;隔断板、开关插座、窗台每日擦拭1次,确保隔断板干净无污迹、涂画;卫生纸架、手机架表面无尘灰,卫生用品不短缺;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每年3、6、9月左右各喷药1次,无大面积蝇蚊虫;在卫生间明显位置公示每天保洁记录情况。开水间整洁干净无杂物。遇有人流明显增长时加大保洁频次。男卫生间小便池每月放置和更换过滤网小便斗除臭芳香块,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⑩ 开水间:开水炉外表每日擦拭2次,箱体内部和过滤网每月清洗1次,确保开水炉外壳无灰尘、污迹;每日循环清洁打水台面,确保槽内无杂物;垃圾桶每日清洗、擦拭外立面1次,确保桶内无杂质:上下水通畅、溢水口、下水道入口每日清洁、疏通1次,确保无异味。
⑪ 电梯:每日巡视2次;轿厢每日循环保洁,确保干净整洁,手摸无尘、无异味;电梯槽:无垃圾、无污渍、材质明亮,每天擦拭1次,每周除尘1次;每月对电梯门壁打蜡上光1次;操作面板按采购单位要求消毒;并温馨提示更新公告。
⑫ 大堂电梯前室:每日巡视2次;信报箱及设施,每日擦拭1次;地面每日循环保洁,确保干净整洁有光泽,四周边角无积尘、无细颗粒垃圾、天花无蛛网、积尘;每周洗地机清洗地面1次;每日擦拭清理2米以下玻璃门窗1次;2米以下墙面,每月擦拭清理至少1次;2米以上墙面、顶面(含灯具):寒暑假各清理1次。
⑬ 地库及公共设施:每日巡视2次;每日清洁1次主干道路面,目视无明显积尘、大片污渍、无积水;每周清洁1次停车位,目视无尘;每日循环捡拾白色垃圾; 2米以下设施、设备、门、框等每日用毛巾擦拭1次,2米以上及墙面使用高位尘扫(特殊点位或区域可使用人字梯)每月除尘1次,确保立面、顶面、管道目视无尘、无蛛网;每月清洁公共设施1次。包括:车挡、减速带、车位线、分道线、管道、桥架,确保设施设备目视无尘、无污渍、无胶印、无涂料油漆;每月打开地下室、车库的集水坑和排水沟盖板彻底疏通冲刷1次。
(3)特殊要求
教学楼管理员(2岗)16小时值班(6:00——22:00)
① 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公共设施(强弱电间、防火门等)进行清洁;每半年灯具、监控设备除尘擦拭。大楼楼梯通道、楼梯间等,无擅自占用,无乱堆乱放现象;
② 楼宇玻璃幕墙(包括窗户外立面、楼宇大厅前的玻璃雨棚等):每年暑假进行1次保洁。
③ 教学楼教室:定时更新和添置无尘粉笔、黑板擦(由中标单位提供);每天早晨、中午学生上课前全面清洁,课桌椅按规定数量配置并摆放整齐(每天8:00、13:00前完成)。每学期第一周前与第10周前各完成一轮用清水彻底清洁课桌桌面一次,确保无积尘无积墨(须使用专用的清洁抹布);教室每日课程结束,窗帘统一高度(从上往下50公分)。
④ 校史馆:开放期间每天全面保洁1次,灯具每半年保洁1次,闭馆期间每年暑假全面保洁1次;保洁时开门窗通风,保洁后半小时关闭门窗。做到展览台(柜)、展板、镜框、展览作品等无积尘、无污渍。
⑤ 体艺中心(含室内篮球场地、看台、形体房、武术房、乒乓房、健身房、瑜伽房、淋浴间):淋浴间保证无异味、无杂物,台盆、台面及卫生洁具无污渍;室内设备、设施每日清洁。
⑥ 室外体育场地(含看台、田径运动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运动场周边绿地无明显杂物、垃圾;运动会期间看台座位、看台楼梯的扶手及栏杆无积灰。看台下辅助用房(活动场地)地面及运动设备、设施做到每日清洁;运动场周边路沿石边缘无明显沙石、尘土,排水口无堵塞情况,每季度冲刷排水沟渠一次。
⑦ 报告厅、会议室:每次使用前及使用后全面保洁。茶具按规范清洁消毒。保持会场及辅房室内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室内空气良好;窗帘定期洗涤(每年1次);会议室座椅布套定期洗涤(每半年1次);地毯每年洗涤1次;皮具沙发等家具清洁与保养每年1次;会议使用后须恢复原样。洗涤时间安排在寒暑假。
⑧ 图书馆:自习室、阅览室每天早晨全面清洁一次,每季度用清水彻底清洁阅览桌桌面一次;储备书库每月保洁一次;在学生复习考试高峰期间、社会考试期间等到馆人数显著增加时,须增加保洁次数。
⑨ 中标单位每年须对采购单位室内木地板打1次专用蜡,专用蜡由中标单位提供。打蜡时间安排在暑假。
2.楼宇外保洁服务内容
校园内楼宇外所有区域保洁服务。包括楼外道路、广场、楼宇周边硬化地、停车场、连廊、校内水域、亭台、车棚、沟渠、雕塑、亭、廊及相关公共设施设备(标牌、垃圾桶、垃圾箱、路灯、草坪灯、宣传栏(牌)、消防设施设备)等;垃圾清运;绿化保洁。
(1)道路、广场和各建筑物周边硬化地、水域等区域保洁要求
校园环境做到清洁、卫生、文明、有序,道路无杂物、无积水、无积土;生活垃圾按专门路线密闭运送至采购单位指定的垃圾收集地点。
① 道路每天至少整体清洁2次,且每天7:30之前须完成第一次清洁;做好各区域的实时保洁和巡回保洁。
② 保持道路清洁。路面无泥沙、污垢,无枯枝落叶;无烟头、无纸屑,无直径1cm以上的石子,无痰迹,人行道无垃圾。
③ 保证车行道、人行道、路沿石、建筑物周边、停车位、房顶、天台、露天阳台无杂草生长。
④ 保持停车场、公用车库、车棚干净整洁。地面无垃圾、果皮、纸屑、无积水、无油迹、无污迹和杂物。
⑤ 垃圾收集与处理。保持垃圾桶、垃圾箱、垃圾车、吸烟柱的清洁,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分类亭、垃圾桶、吸烟柱每半月冲洗一次,目视垃圾桶/箱/亭无污迹、无油迹、无粘附物、无异味;垃圾桶周围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明显污迹;配合学院做好校园垃圾分类亭三定一督工作(需专人定时定点督导,采购单位有9个 分类亭),迎新生、送毕业生、学期开学初等高峰时期需加大运力,及时清除;做好垃圾车日常维护、清洗工作,保持外观清洁。中标单位需配备符合垃圾分类运输要求的垃圾收运车。
⑥ 保持路灯、草坪灯、投射灯、电线杆清洁,目视灯具、灯座、灯盖、灯罩无厚积灰;电线杆无污迹、无字画、无乱张贴。
⑦ 保持标识牌、宣传栏(牌)、雕塑每月擦拭清洗。公园椅、亭台花廊、运动器械每天擦拭清洗,保证无乱贴乱挂。雨雪后及时擦拭公园椅、运动器材。
⑧ 按要求清除广告、横幅、展板等过期的宣传材料,其它地方无乱张贴现象。
⑨ 及时清理景观河道、湖泊及景观池,保证校园内所有景观水域内无杂物、垃圾、无水藻堆积。保持中心湖水位,按水位要求进行补换水,湖面、河面无漂浮物、杂草等,及时清理并负责清运。每日喂养校园水域的观赏鱼、天鹅、大雁等动物,饲料由采购单位提供。
(2)绿地保洁要求
① 绿地草坪做到无杂物、无枯枝烂叶堆积、无建筑垃圾;树木无悬挂物。
② 每天清理绿地中的纸屑、塑料袋、果皮、饮料罐等明显可见的垃圾;每周清扫绿地中的落叶、枯枝。保持绿地内无明显杂物、垃圾、巡视保洁,及时清理,做到无垃圾、石子砖块、各种杂物、白色污染(包括树挂)。绿色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随产随清。
(3)投标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必要的保洁机具,具体清单见《机械、工具及器材表》
公寓楼服务
(一)服务范围、内容
做好公寓楼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总体要求
负责公寓楼的管理服务工作,巡检公共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具体要求
学生公寓楼(每个组团1岗,共11岗)24小时值班;宿管员性别要求与宿舍学生同性别;每日在岗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教学楼和公寓巡查员的职责可分解,由物业公司其他人员兼任,负责教学楼和公寓区域安全检查。)。
1. 学生公寓楼(南区14幢,北区5幢)管理要求
① 严格执行采购单位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进行阻止、处理,正确行使管理职能;按采购单位规定做好学生住宿舍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② 公寓入口设置管理值班室;严格按照工作时间上班,不迟到、早退,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夜班期间睡觉,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不得做私活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办好交接手续,认真做好值班日志记录。按采购单位要求实施控电管理。
③ 负责学生宿舍钥匙管理,做好借用的登记手续;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手续单办理学生入住、调整、离校等手续,回收宿舍钥匙,若发现钥匙有缺失,须及时自行补配;对调入宿舍的学生,凭调宿单及学工处开具的有关证明方可安排住宿,并及时记录;每月向采购单位提供一次床位信息,每年新生入学时要配合采购单位保障新生入住工作,确保新生宿舍设备设施完好、卫生干净整洁。
④ 按时送电、熄灯、开门和锁门;每天对晚归、夜不归宿及未按规定在宿舍住宿等各类违纪的学生进行登记造册,并及时报送采购单位;负责节约用水、用电管理,白天走廊、卫生间、开水间等公共场所不出现无人灯、长明灯、滴水龙头。
⑤ 负责大厅、一站式共享空间、洗衣房、电吹风等区域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有建设单位或质保单位的除外)。发现缺损及时修复,如无法修复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做好台账记录,及时跟踪维修进程,确保正常需求和使用。做好宿舍区的巡查和台账记录工作。
⑥ 配合推进学生党团组织进公寓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的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和动态。
⑦ 积极开展和参与防火防盗宣传教育活动,杜绝违规电器的使用;及时规劝制止违反安全规范的行为发生,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登记并报送采购单位相关部门。
⑧ 熟悉本宿舍各楼、各寝室学生人数、所属院系、专业年级等基本情况,规范学生进出宿舍刷卡行为;做好大件物品出入和来客来访登记,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和异性进入宿舍,发现疑点立即报告和处理;关心学生生活,主动为学生排忧解难,提供优质服务,提供力所能及的免费服务;做好节假、寒暑假留宿学生的统计和管理工作。
⑨ 负责学生公寓宣传栏管理;发现有人在学生公寓散发小广告时,应及时制止并清理。
⑩ 宿舍管理员和宿舍保洁员应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做好规定区域内的绿地和卫生保洁等门前三包工作。退宿的空房间应及时打扫,保持室内干净整洁,每年定期清洗、更换窗帘。寒暑假安排宿舍窗帘、电扇、空调滤网和宿舍其他需要保洁的物品等统一清洗。
2. 青教公寓管理要求
① 严格执行采购单位《青年教师周转公寓管理办法》。
② 负责宿舍钥匙管理;根据采购单位提供手续单办理教师入住、调整、退宿等手续,回收宿舍钥匙,并做好住宿信息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设施、设备维护与维修
1.常规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服务
(1)项目服务范围
负责采购单位所有常规公用设施和设备的零星日常维护和维修。涵盖水、电相关设施设备,水龙头、DN40及以下阀门、洁具、灯具(室内外)、五金、开关、教室课桌椅、学生宿舍家具、镜子、晾衣架、窗帘、景观路面(沥青水泥路面除外)、车棚、广告牌、垃圾桶、电风扇、吹风机等。
(2)项目服务具体要求
① 设立报修网络及紧急报修电话,及时发现或根据接报(要现场勘查、证实)事项,做好维修记录并建档,修理及时,质量可靠。设备维修须做好报修、修复检查验收的登记备案工作。原则上紧急维修响应不超过半小时,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24小时,土建零星维修不超过一周;对于需要外购或特殊加工材料的,应电话告知报修人,并说明修复时限。夜间值班人员,接到报修后,半小时到岗进行维修。
② 如出现水管突然爆裂、突然停电或可能出现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先采取补救措施并同时上报采购单位相关部门。
③ 教室课桌椅、讲台、黑板、电铃、扩音器材、窗帘、电风扇等常规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须做到随坏随修,不能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
④ 室外凳椅、木栈道、廊架、花坛花箱、栏杆等做好维修保养,并做到每年暑假除锈油漆(中标单位提供油漆)一次,做好防腐、防虫工作。
2.供电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及维修
(1)项目服务范围
负责采购单位所有变电所、配电房值班,电力设施设备及线路的巡检、日常保养与维护,强弱电窨井管理;负责空气开关(40A及以下),非开挖及非破墙的电缆、开关、插座等电力设备的维修更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设施设备。高压配电系统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于2025年及2027年暑期做两次预防性试验,以及每半年一次的绝缘工具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配合采购单位进行维修。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2)项目服务具体要求
① 变电所、配电房定期维护保养、清扫、保养,确保电力设施运行可靠、安全。做好相关房屋、设施、设备的卫生保洁工作。所有变电所、配电房内要保持整洁,不得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不存放各种杂物、车辆,钥匙由专人保管。
② 主变电所实行24小时值班,其它变电所实行每班不少于2次巡视(视季节、天气情况增加巡查次数);每月定时抄写用电数据,并报送相关职能部门;随时掌握供电总端各种信息,及时了解供、用电情况,每学期做到不少于1次的负荷切换调配演练。配合采购方做好电气预防性耐压试验;安全用具检测。
③ 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停电跳闸记录》、《设备缺陷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等各项记录并分析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查明停电原因,解决设备缺陷,防止次生事故发生,故障解决后及时恢复供电,确保无任何责任停电事故发生。
④ 高、低压设备日常巡视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定期对变电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干净整洁,绝缘良好,设备时刻处于完好状态,确保供电安全;做好消防设施检查工作。
⑤ 低压侧设备、高压侧设备遇故障缺陷应及时告知采购单位;高压负荷开关遇打雷、超负荷等因素跳闸时,当班人员只允许重合一次,如重合不成功,应及时通知采购单位相关人员,会同相关专业人员来处理,严禁强送电,以免影响整个供电系统。
⑥ 全校所有路灯控制箱应根据季节适时调整开关时间,每季调整一次,并检查电箱内用电设备情况。
⑦ 各楼宇内主配电房巡视每周一次,各层配电房每月巡视一次,做好巡视记录,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处理并上报采购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全校所有电力相关设施设备、变配电所内灯具、线路均应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完好率达95%以上。
⑧ 应急预案: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抢险预案及应急供电方案。
⑨ 按要求定时完成区域内电表读数抄表及汇总工作,并提交给采购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做好电费催缴工作。
⑩ 强弱电窨井管理:定期有效的对窨井进行检查巡视、疏通、清污、灭虫。
3.供水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及维修
(1)项目服务范围
负责采购单位所有供水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含泵、阀、管网、水表等)的巡检、日常保养与维护。负责DN40及以下阀门和水表,非开挖及非破墙的管网、供水设备的维修更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设施设备。
(2)项目服务具体要求
① 每日巡查校区水泵房及供水总表,观察供水管网压力情况并计录在案;每周定期对校区供水管网、闸阀、水表等跑冒滴漏现象进行巡检,做好节能工作;每月对备用水泵进行定期试运转,使备用水泵处于待运行状态并有计录;水泵运行情况应每月检查1次,发现异常及时保养,更换配件;每半年对水泵房设施设备要进行维护保养;每年两次对校区内蓄水池、水箱进行清洗、消毒并要有台帐;每年对供水、消防管道、阀门等进行维护1次,保障管道疏通,阀门正常开启;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溢流管口、透气口应安装金属防护网并保持完好。
② 做好校区二级进水阀的定期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好三级供水阀的保养维修,确保正常使用;一年两次对全校二、三级供水阀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③ 应急预案:制订突发管网、闸阀、水表等冻坏、爆管等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预案及应急供水方案。
④ 按要求定时完成区域内水表读数抄表及汇总工作(一级水表每日抄读数,二级水表每月抄读数),并提交给采购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4.排水、排污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及维修
(1)项目服务范围
负责采购单位所有排水、排污系统及相关设施设备(含泵、阀、管网、窨井、井盖、落水管、排水槽等)的巡检、日常保养与维护。负责DN40及以下阀门和水表,非开挖及非破墙的管网、排水设备的维修更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设施设备。
(2)项目服务具体要求
① 公共污水管道应每季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理、疏通;雨水、污水管道、积水井、污水井等部位应每季度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理、疏通;污水提升泵监测系统日常检查,运行状态每月检查1次,设备每半年养护1次;雨、雪季前对屋面、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疏通。二期、三期污水提升泵及边井内杂物、污物须每月清理1次;涵洞提升泵、半湖补水泵、地下室污水泵等每月检查巡视1次,设备每半年养护1次;并做好台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② 窨井的日常维护:定期有效的对窨井进行检查巡视、疏通、清污、灭虫。保证排水系统畅通,窨井每学期清理一次,窨井、排水槽等保持通畅,无堆积物,无缺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③ 对校园区域内的排水、排污系统设施设备巡检,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④ 应急预案:制订突发管网、闸阀、泵等出现故障导致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预案。
5.消防系统管理、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巡检及日常维护保养与维修
(1)项目服务范围
负责采购单位所有消防系统管理、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巡检及日常维护保养(具体要求参见“消防系统管理与设施设备的巡检、日常维护保养要求表及附件“消防设施设备清单”,含在质保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负责非开挖和非破墙的线路和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设施设备。确需开挖或破墙维修的由采购单位负责维修(中标单位须先进行故障排查、线路排摸)。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设施设备。采购单位具有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实际维保清单以现场实际勘察为准。
(2)项目服务具体要求
① 消防维保人员每周工作日须驻场服务。其他时间提供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突发性较大故障及时到达故障现场完成维修。中标单位中标后,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第三方消防维保驻场人员的资质证书。
②消防设施设备出现故障,中标单位须立即故障排查和维修,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所有维修耗材及配件均由采购单位提供,中标单位负责更换维修;消防系统出现故障,经中标单位须进行故障排查、线路排摸后确需开挖或破墙维修的由采购单位负责维修。
③ 须及时向采购单位保卫处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提供月度工作计划;在周检、月检、季检和年检及保养结束后,须向采购单位保卫处提供相关书面检测报告和保养记录等台账资料,供采购单位备案。
④ 接受并主动配合采购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应确保采购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通过消防部门的抽查和年检。
⑤因中标单位维保不力而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和扣款,并承担相应整改费直至合格。
⑥根据现有的消防设施设备资料,补全所缺图纸、图标等相关资料,并制作成相应的CAD电子图和设施设备清单交付采购单位职能部门(如有变动须及时更新)。
⑦提供消防法律法规咨询服务,配合采购单位做好消防灭火演练、疏散逃生演习以及其他重大活动时的防火工作;协助采购单位做好消防安全规定和制度的完善建立。
消防系统管理、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巡检、日常保养维护要求

系统
名称
检查保养要求

消 防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1.每周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记忆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

2.每周检查消防控制室工作环境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层显(或区域控制器)、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3.每季度检查下列功能:
A.采用检测设备试验探测器的工作情况;
B.试验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功能;
C.对主机备用电源进行充放电试验;
D.自动或手动试验相关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

自 动
喷 水
灭 火
系 统
1.每周检查消防泵房工作环境及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喷淋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月度检查下列功能:
A.启动消防泵,当喷淋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进行启动。设备用泵时,应同时试验主、备泵的供水情况;
B.利用报警阀上的放水试验阀放水,试验系统的供水情况;
C.利用末端放水装置放水,验证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自动启泵功能和信号显示。

消火栓
灭 火
系 统
1.每周检查消防泵房工作环境及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管网、阀门、室外消火栓、储水设备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月度检查下列功能:
A.启动消防泵,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进行启动。设备用泵时,应同时试验主、备泵的供水情况;
B.试验远距离启泵按钮启动消防泵;
C.屋顶消火栓出水,检查管网压力和水质;
D.室内消火栓(水枪、水带、灭火器、报警器)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3.每年5月份前对所有室外消防管网、阀门以及室外消防栓进行开、关测试,并涂抹黄油保养;每年12月份之前,需对校园内所有室外消防设施及设备采取防寒保温措施。

防 火
分 隔
系 统
1.每周检查防火卷帘门周围有无影响门正常启闭的障碍物,门能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门的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2.每季度检查下列功能:
A.试验手动方式开启防火门;
B.分别用手动按钮和自动方式启动防火卷帘门。

防排烟
系 统
1.每周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口、排烟口、防火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季度检查下列功能:
A.试验自动方式打开排烟口、启动送风机、排烟机。抽查楼层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
B.试验自动方式关闭电动防火阀;
C.试验手动方式关闭防火阀。

消 防
通 讯
事 故
广 播
系 统
1.每季检查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
2.每季度检查下列功能:
A.试验对讲电话的通话质量;
B.试验选层广播。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每季检查、维修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所有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并进行一次充放电试验;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发生故障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协助采购单位完成维修。

其 它
设 施
1.每月检查集水坑排水设备、微型消防站设备、消防电源及切换设备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每季度检查下列功能:
A.试验消防电源的末端切换功能。
B.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

3.其他影响设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的巡检。

(六)电梯维护、管理及维修(全维保)
(1)项目服务范围
负责采购单位所有电梯(含电梯电话)的日常保养维护、维修及年检工作。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设施设备。采购单位现有12部电梯(其中11部客梯,1部货梯)。
(2)项目服务具体要求
① 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安全保护装置有效和设备完好。
② 保证电梯正常运行,轿厢内按钮、照明灯具等配件应保持完好,轿厢内整洁。
③ 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报修服务,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有不正常运行或乘客困于设备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