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清淤招标公告(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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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

标段(包)名称: 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标段三)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标段三)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投资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

标段(包)名称
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标段三)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自筹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为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项目拟分为3个标段(标段一:沥滘分公司、大坦沙分公司、龙归分公司、江高分公司、猎德分公司,标段二:大观分公司、竹料分公司、石井分公司、大沙地分公司、西朗分公司、石井净分公司,标段三:京溪分公司、大观分公司、江高分公司),共涉及12个分公司、18个子项目,主要涉及生化池(反应池/生产线)、事故池、泵房(提升泵房、污水泵房、滤池废水泵房、排空泵房等)、细格栅进水渠箱等区域清淤。(具体规模详见《项目需求书》)

招标内容
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进行项目清淤,负责所属片区各分公司生产区域内清淤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需求书等相关资料)。 余土、余沙宜按每 2000 立方米取样1个送检,且每个清淤工程送检数量不少于 3 个。投标人需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清运的淤砂进行检测,并提供第三方余砂检测报告(即检测内容1:余砂分级指标及限值检测;检测内容2:含水率、PH值、重金属(镉、汞、铬、铅、砷、铜、镍、锌)、有机质、总磷、总氮,检测报告作为验收资料之一,检测要求依据《广州市河涌清淤及淤泥处理处置全流程工作指引(试行)》),每个项目检测样本不少于3个;同时须出具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可章检测报告。 投标人按照国家及广州市相关规定做好建筑垃圾的处理,将本项目产生的垃圾、淤砂清离现场并进行合法处置。本项目属于有限空间作业,现场作业要求及配套安全防护措施需满足广州净水公司相关要求。各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挖淤泥、流砂的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弃置淤泥流砂量计算。

工期(交货期)
各清淤项目具体开工时间视厂区生产情况确定,以厂区通知为准。详见《项目需求书》。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38.09203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项目负责人资格: 1.3.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3.2子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的在职人员。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标段一配备至少2个子项目负责人,标段二配备至少2个子项目负责人,标段一和标段二的一个子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1.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标段一至少配备3个,标段二至少配备3个,标段三至少配备1个):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含项目总负责人和子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1.5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1.6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子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三个月(时间为:2025年2-4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1.7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内容及签署盖章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必须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8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4.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子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的在职人员。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标段一配备至少2个子项目负责人,标段二配备至少2个子项目负责人,标段一和标段二的一个子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未设置业绩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5月21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6月11日 14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6月11日 14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6月11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招标人联系人
颜工
联系电话
020-62315524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姚工
联系电话
020-83313605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0-62315524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

清单编制说明(标段三).pdf

清单编制说明(标段二).pdf

清单编制说明(标段一).pdf

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标段三).pdf

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标段二).pdf

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标段一).pdf

6、(无痕)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招标文件(2024年范本)(终稿).doc

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招标公告(终稿).docx

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招标公告(终稿).pdf

合同--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终稿).doc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工程概况(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二)工程名称: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标段三)(三)工程地点:广州市(四)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旗下的三个分公司生产区域内构筑物因囤积较多的泥砂,为保证水量水质达标排放,对分公司生产区域内的构筑物进行清淤及冲洗。工程范围:京溪分公司2025年厂区预处理区、废液池、排水泵井、生化池、大观分公司2025年一期细格栅进水渠箱、江高分公司2025年进水提升泵房、排空泵房及事故池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技术需求书、发包人要求等相关资料)。(五)二、编制依据(一)工程量依据(1)根据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提供的《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叶(标段三)》技术需求书。海(2)根据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提供的《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工程量清单》。(二)工程量清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应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三)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和图纸等招标文件一2起参照阅读。(四)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计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五)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在实施后,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工期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抱瓶额进行修正。程2理市三、其他说明政工TTHE无。2025年5月14日3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工程概况(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二)工程名称: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标段二)(三)工程地点:广州市(四)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旗下的八个分公司生产区域内构筑物因囤积较多的泥砂,为保证水量水质达标排放,对分公司生产区域内的构筑物进行清淤及冲洗。工程范围:大观分公司2025年一期南线生化池、竹料分公司2025年提升泵房、石井分公司2025年一、二期反应池及初雨提升泵房、大沙地分公司2025年二期东线生化池、西朗分公司2025年二期1#2#生化池、石井净分公司2025年一期生化池、大沙地分公司2025年一二期提升泵房、大沙地分公司2025年一期1#生化池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技术需求书、发包人要求等相关资料)。(五)编制依据二、(一)工程量依据(1)根据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提供的《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标段二)》技术需求书。(2)根据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提供的《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工程量清单》。(二)工程量清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及相应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三)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和图纸等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四)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计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五)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在实施后,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工期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三、其他说明无。2025年5月14日3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工程概况(一)建设单位: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二)工程名称: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标段一)(三)工程地点:广州市(四)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旗下的七个分公司生产区域内构筑物因囤积较多的泥砂,为保证水量水质达标排放,对分公司生产区域内的构筑物进行清淤及冲洗。工程范围:沥滘分公司2025年一、三期提升泵房、大坦沙分公司2025年二期3#生产线北池、大坦沙分公司2025年一期1#生产线、龙归分公司一二期提升泵房及一二期生化池西线、江高分公司2025年一期2号线生化池、大坦沙分公司2025年一二三期污水泵房及滤池废水泵房、猎德分公司2025-2026年四期生化池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技术需求书、发包人要求等相关资料)。二、编制依据(一)工程量依据(1)根据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提供的《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标段一)》技术需求书。(2)根据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提供的《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工程量清单》。(二)工程量清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相应各专业工程工程量计量规范。2(三)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条款和图纸等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四)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投标报价的估计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五)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在实施后,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六)投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工期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三、其他说明正无。2025年5月14日3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工程名称: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标段三)一、最高投标限价(元):1380920.38(详下表)序号项目名称最高投标限价1京溪分公司2025年厂区预处理区、废液池、排水泵井、生化池等区域清淤工程248462.742大观分公司2025年一期细格栅进水渠箱清淤项目250145.783江高分公司2025年进水提升泵房、排空泵房及事故池清淤项目882311.86二、分部分项工程费(元):941036.98三、措施项目费(元):226010.21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123934.32(详下表)序号项目名称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京溪分公司2025年厂区预处理区、废液池、排水泵井、生化池等区域清淤工程22998.162大观分公司2025年一期细格栅进水渠箱清淤项目21921.93江高分公司2025年进水提升泵房、排空泵房及事故池清淤项目79014.26四、其他项目费(元):99852.24其中暂列金额(元):47051.86(详下表)序号项目名称暂列金额1京溪分公司2025年厂区预处理区、废液池、排水泵井、生化池等区域清淤工程7937.092大观分公司2025年一期细格栅进水渠箱清淤项目8010.273江高分公司2025年进水提升泵房、排空泵房及事故池清淤项目31104.5五、规费(元):六、税金(元):114020.95对公开招标工程,投标人须按照公布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报价。招标单位(盖2025年月°14日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工程名称: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标段二)一、最高投标限价(元):3728701.79(详下表)序号项目名称最高投标限价1大观分公司2025年一期南线生化池清淤项目319064.642竹料分公司2025年提升泵房清淤项目109335.443石井分公司2025年一、二期反应池及初雨提升泵房清淤项目939556.14大沙地分公司2025年二期东线生化池清淤项目346617.675西朗分公司2025年二期1#2#生化池清淤项目737897.456石井净分公司2025年一期生化池清淤项目847688.157大沙地分公司2025年一二期提升泵房清淤项目159426.988大沙地分公司2025年一期1#生化池清淤项目269115.36二、分部分项工程费(元):1644245.4三、措施项目费(元):1445127.54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236595.84(详下表)序号项目名称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大观分公司2025年一期南线生化池清淤项目24664.82竹料分公司2025年提升泵房清淤项目3712.153石井分公司2025年一、二期反应池及初雨提升泵房清淤项目55614.464大沙地分公司2025年二期东线生化池清淤项目20651.935西朗分公司2025年二期1#2#生化池清淤项目49698.526石井净分公司2025年一期生化池清淤项目54929.077大沙地分公司2025年一二期提升泵房清淤项目9493.128大沙地分公司2025年一期1#生化池清淤项目17831.79四、其他项目费(元):331454.38其中暂列金额(元):82212.27(详下表)序号项目名称暂列金额1大观分公司2025年一期南线生化池清淤项目5625.052竹料分公司2025年提升泵房清淤项目1361.33石井分公司2025年一、二期反应池及初雨提升泵房清淤项目201544大沙地分公司2025年二期东线生化池清淤项目7166.675西朗分公司2025年二期1#2#生化池清淤项目18136.356石井净分公司2025年一期生化池清淤项目202157大沙地分公司2025年一二期提升泵房清淤项目3423.098大沙地分公司2025年一期1#生化池清淤项目6130.81五、规费(元):六、税金(元):307874.47对公开招标工程,投标人须按照公布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报价。招标单位(盖章)2025年5月14日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工程名称: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标段一)一、最高投标限价(元):4330396.95(详下表)序号项目名称最高投标限价1沥滘分公司2025年一、三期提升泵房清淤项目342034.512大坦沙分公司2025年二期3#生产线北池清淤项目666308.893大坦沙分公司2025年一期1#生产线清淤项目691548.824龙归分公司一二期提升泵房及一二期生化池西线清淤项目268601.915江高分公司2025年一期2号线生化池清淤项目256882.866大坦沙分公司2025年一二三期污水泵房清淤、滤池废水泵房清淤项目226462.867猎德分公司2025-2026年四期生化池清淤项目1878557.1二、分部分项工程费(元):1513861.22三、措施项目费(元):2163163.65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314514.5(详下表)序号项目名称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沥滘分公司2025年一、三期提升泵房清淤项目13003.442大坦沙分公司2025年二期3#生产线北池清淤项目31263.273大坦沙分公司2025年一期1#生产线清淤项目33230.054龙归分公司一二期提升泵房及一二期生化池西线清淤项目11346.085江高分公司2025年一期2号线生化池清淤项目11104.586大坦沙分公司2025年一二三期污水泵房清淤、滤池废水泵房清淤项目16181.367猎德分公司2025-2026年四期生化池清淤项目198385.72四、其他项目费(元):295816.37其中暂列金额(元):75693.07(详下表)序号项目名称暂列金额1沥滘分公司2025年一、三期提升泵房清淤项目4552.512大坦沙分公司2025年二期3#生产线北池清淤项目10920.163大坦沙分公司2025年一期1#生产线清淤项目11485.64龙归分公司一二期提升泵房及一二期生化池西线清淤项目4005.355江高分公司2025年一期2号线生化池清淤项目3969.366大坦沙分公司2025年一二三期污水泵房清淤、滤池废水泵房清淤项目5842.247猎德分公司2025-2026年四期生化池清淤项目34917.85五、规费(元):六、税金(元):357555.71对公开招标工程,投标人须按照公布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报价。招标单位(盖章)2025年5月14日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41第四章合同条款61第五章工程量清单62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52第八章否决性条款汇总187第九章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89第一章招标公告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的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广州市。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项目拟分为3个标段(标段一:沥滘分公司、大坦沙分公司、龙归分公司、江高分公司、猎德分公司,标段二:大观分公司、竹料分公司、石井分公司、大沙地分公司、西朗分公司、石井净分公司,标段三:京溪分公司、大观分公司、江高分公司),共涉及12个分公司、18个子项目,主要涉及生化池(反应池/生产线)、事故池、泵房(提升泵房、污水泵房、滤池废水泵房、排空泵房等)、细格栅进水渠箱等区域清淤。(具体规模详见《项目需求书》)标段一项目一沥滘分公司2025年一、三期提升泵房清淤项目项目二大坦沙分公司2025年二期3#生产线北池清淤项目项目三大坦沙分公司2025年一期1#生产线清淤项目项目四龙归分公司一二期提升泵房及一二期生化池西线清淤项目项目五江高分公司2025年一期2号线生化池清淤项目项目六大坦沙分公司2025年一二三期污水泵房清淤、滤池废水泵房清淤项目项目七猎德分公司2025-2026年四期生化池清淤项目标段二项目一大观分公司2025年一期南线生化池清淤项目项目二竹料分公司2025年提升泵房清淤项目项目三石井分公司2025年一、二期反应池及初雨提升泵房清淤项目项目四大沙地分公司2025年二期东线生化池清淤项目项目五西朗分公司2025年二期1#2#生化池清淤项目项目六石井净分公司2025年一期生化池清淤项目项目七大沙地分公司2025年一二期提升泵房清淤项目项目八大沙地分公司2025年一期1#生化池清淤项目标段三项目一京溪分公司2025年厂区预处理区、废液池、排水泵井、生化池等区域清淤工程项目二大观分公司2025年一期细格栅进水渠箱清淤项目项目三江高分公司2025年进水提升泵房、排空泵房及事故池清淤项目2.3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944.001912万元,其中标段一:433.039695万元;标段二:372.870179万元;标段三:138.092038万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高于所投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人各子项报价高于所投标段各子项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人的单价报价高于最高单价限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2.4计划工期:各清淤项目具体开工时间视厂区生产情况确定,以厂区通知为准。详见《项目需求书》。2.5招标内容: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进行项目清淤,负责所属片区各分公司生产区域内清淤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需求书等相关资料)。余土、余沙宜按每2000立方米取样1个送检,且每个清淤工程送检数量不少于3个。投标人需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清运的淤砂进行检测,并提供第三方余砂检测报告(即检测内容1:余砂分级指标及限值检测;检测内容2:含水率、PH值、重金属(镉、汞、铬、铅、砷、铜、镍、锌)、有机质、总磷、总氮,检测报告作为验收资料之一,检测要求依据《广州市河涌清淤及淤泥处理处置全流程工作指引(试行)》),每个项目检测样本不少于3个;同时须出具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认可章检测报告。投标人按照国家及广州市相关规定做好建筑垃圾的处理,将本项目产生的垃圾、淤砂清离现场并进行合法处置。本项目属于有限空间作业,现场作业要求及配套安全防护措施需满足广州净水公司相关要求。各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和工程量清单。挖淤泥、流砂的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弃置淤泥流砂量计算。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一包含沥滘分公司、大坦沙分公司、龙归分公司、江高分公司、猎德分公司五个分公司的七个清淤子项,标段二包含大观分公司、竹料分公司、石井分公司、大沙地分公司、西朗分公司、石井净分公司六个分公司的八个清淤子项,标段三包含京溪分公司、大观分公司、江高分公司三个分公司的三个清淤子项。具体内容划分见《项目需求书》。2.7投标说明:2.7.1本次招标设3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同一个投标人不可同时成为两个或以上有效标段的中标人。当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时需分别提交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按照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依次推荐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关于不得兼中的推荐原则如下:(1)若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的评标总得分都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先评标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作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分别按该标段评标总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2)如任一标段出现因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且上述情况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结果的情况下,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如调整影响到其他标段的评分结果,则不改变其他标段的中标结果,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若出现有标段所有中标候选投标人都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3)若任一标段在确定中标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4)若任一标段招标失败,则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兼中该重新招标标段。2.7.2因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3个标段可配备1个项目总负责人、1套项目管理人员。投标人应对标段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标段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条款无特别说明,则表示对3个标段均适用。2.8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项目措施费按实结算。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2)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项目负责人资格:3.1.3.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1.3.2子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的在职人员。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标段一配备至少2个子项目负责人,标段二配备至少2个子项目负责人,标段一和标段二的一个子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含项目总负责人和子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含项目总负责人和子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含项目总负责人和子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2)合并招标时,建设地点不同的多个施工项目同步实施的,招标人应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地点分别组建不同的管理机构,每个项目地点需委派各自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分期实施的施工项目,招标人可根据“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原则确定所需项目负责人数量。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也可由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按要求配齐所有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标段一至少配备3个,标段二至少配备3个,标段三至少配备1个):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含项目总负责人和子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3.1.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3.1.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子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三个月(时间为:2025年2-4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3.1.7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内容及签署盖章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必须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3.1.8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版)。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3.4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4.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11日14时3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4.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4.4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4.5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必须明确标明所参与投标标段,允许兼投,但不兼中。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5月21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14时30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5.2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6月11日14时30分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5.4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5.5投标人应自行检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扫描件(包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包括项目总负责人、子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评标委员会对上述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如因投标单位资料缺失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6、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子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7.疑问、异议和投诉处理7.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广州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穗水建管〔2023〕78号)。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7.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ygcg.gzggzy.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9.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10.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邮编:510655联系人:颜工电话:020-62315524传真:/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邮编:510030联系人:姚工电话:020-83313605传真:/电子邮件:/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20-62315524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2025年月日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建设、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5)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的通知》建市〔2022〕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十二、本公司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建筑业结对帮扶等活动(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参照执行)。特此声明。声明企业(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项目总负责人(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企业公章)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联系人:颜工电话:020-62315524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联系人:姚工电话:020-833136051.1.4项目名称广州净水公司2025-2026年清淤项目1.1.5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合格□优良1.3.4承包方式□固定总价□综合单价■其他: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项目措施费按实结算。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须同招标公告一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_________________资格审查方式电子化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1偏离■不允许□允许。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______________2.2招标答疑投标人疑问提交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日;招标人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7 日;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具体要求: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3.1投标文件的组成■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组成。3.2.3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标段一:4330396.95元;标段二:3728701.79元;标段三:1380920.38元。本工程投标总价应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等非竞争性费用。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标段一:314514.50元;标段二:236595.84元;标段三:123934.32元;暂列金额为:标段一:75693.07元;标段二:82212.27元;标段三:47051.86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高于所投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人各子项报价高于所投标段各子项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人的单价报价高于最高单价限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非竞争费用不按招标人给定金额填报的,投标报价无效。3.2.4成本警示价□无■有,成本警示价为:标段一:3004702.26元;标段二:2534614.21元;标段三:966570.48元。(标段一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的约69.39%设置为成本警示价,标段二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的约67.98%设置为成本警示价,标段三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的约69.99%设置为成本警示价。)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标段一:5万元人民币;标段二:5万元人民币;标段三:2万元人民币。1、缴纳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各标段应分别提交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等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如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引或自行咨询交易中心。(2)如采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须开具给招标人(保险受益人须为招标人)。开标前可不提交纸质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完成评标后,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纸质原件并在网上公示。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注:1、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89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 50 万元。2、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178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转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3〕460号)、《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3〕3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涉企保证金收取和清退工作,全面推行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免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3、招标人在免收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应约定免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存在3.4.4条款所列情形的后续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投标人索赔等情形。3.6.1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章,规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的页面必须签字。签字必须由本人在规定页面手写签名或签章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1.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 注:中标后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一正三副及电子光盘(或U盘)。4.2.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__月__日 __时__分。3、上述时间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4.7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注:投标文件解密问题。投标人只用执行一次解密,招标人执行解密次数根据招标文件开标次数确定。为提高开标效率,本项目推荐使用移动CA扫码签章、加密,现场扫码解密,移动CA办理流程请参照交易中心公告http://www.gzggzy.cn/fwznbszyCAjdzqz/828195.jhtml。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开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__时__分2、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投标人选择参加在线开标的,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或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6.3开标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7.2.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站7.4.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分包■不允许;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暂列金额的规定10.1.1暂列金额的管理使用10.1.1.1暂列金应为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索赔等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合同、招标文件以及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10.1.1.2暂列金额的使用应遵循先暂列金额、后预备费的原则,当发生的费用超过暂列金额度需申请动用预备费的,应在申请的上报文本中把项目暂列金额使用情况加以详细说明并附上相关辅证资料。项目中预备费的使用仍执行现行规定,并遵循先批准后使用的原则。10.2失信联合惩戒管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应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10.3其他1.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有违反以下约定的,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有权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需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1)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或在签订合同前或在签订合同后的任何时候,招标人有权到投标人现场进行考察,对投标人投标文件描述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查实,如发现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在招标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虚报资料情况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将被解除合同。(2)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和发包要求的其他情况。2.特别提醒: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要求投标人于本项目评标结束后至中标通知书发放前在接到通知的三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包括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核查。如该投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的某些原件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共同核查后确认与原件不一致,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如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则招标人有权按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不予退还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交易服务费:本项目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4.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根据与招标代理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由招标人支付。5. 特别提醒:投标文件应按编排要求编制。如因不按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一旦发现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在投标阶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7.参加3个标段投标的,须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各标段的中标人须分别签订合同。8.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规定的在投标文件内提供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4-1拟投入管理人员配备响应表》、《4-2拟投入工程人员配备响应表》、《拟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数量表》以及相关证书、社保材料、证明材料等。10.4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专业工程】新数字交易平台操作指引(含交易系统、文件编制工具、开评标系统等)。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制作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共1个光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分别密封在不透明的密封袋并作标记。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密封袋上写明(1)招标人名称;(2)“[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光盘]”字样;(3)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时需提供法定人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二、投标人须知修改表本投标人须知使用SWZB2024-01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条款号:1.4.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建设、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现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建设、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5)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条款号:2.1.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和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的,应为与最高投标限价相对应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否决性条款汇总.(10)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应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现文: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2.3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和按本须知第2.2条发出的招标答疑纪要:(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否决性条款汇总;(9)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条款号:2.2.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2.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现文:2.2.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条条款号:3.1.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不提交);(4)投标保证金(若有);(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的,不用提交);(6)施工组织设计(不要求技术标的可不编制,提交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提供相应措施);(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其他应提交的材料。现文: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其他应提交的材料。条款号:3.2.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此条不适用于综合评估法三)3.2.2采用综合评估法三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并根据评标办法列明的方法重新计算投标报价下浮率。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现文: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条款号:3.2.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文:3.2.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所投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各子项报价不得高于所投标段各子项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单价限价。条款号:3.4.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现文: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的形式递交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条款号:3.5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3.5.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3.5.3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3.5.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的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6资审要求的其他材料。(说明:3.5.4~3.5.5为可选项。若资格条件里没有业绩等方面的要求,可不做要求)现文;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3.5.2项目总负责人、子项目负责人证件和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清晰扫描件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清晰扫描件。3.5.3专职安全员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清晰扫描件。3.5.4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子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三个月(时间为:2025年2-4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3.5.5资审要求的其他材料。条款号:4.6.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4.6.1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要求的相关信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中录入完毕。现文:4.6.1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要求的相关信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中录入完毕。录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负责人、所投入全部专职安全员名称等信息。条款号:5.2.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5.2.2唱标前公开摇取评标基准价下浮率(下浮率取值范围在2%~5%,按0.5%设定级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需要摇评标基准价下浮率)。现文:5.2.2唱标前公开摇取评标基准价下浮率(下浮率取值范围在2%~5%,按0.5%设定级差)。条款号:6.1.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专家从交易中心符合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从交易中心符合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1.2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本次招标设3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同一个投标人不可同时成为两个或以上有效标段的中标人。当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时需分别提交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按照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依次推荐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关于不得兼中的推荐原则如下:(1)若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的评标总得分都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先评标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作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分别按该标段评标总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2)如任一标段出现因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且上述情况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结果的情况下,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如调整影响到其他标段的评分结果,则不改变其他标段的中标结果,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若出现有标段所有中标候选投标人都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3)若任一标段在确定中标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4)若任一标段招标失败,则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兼中该重新招标标段。条款号:7.1.3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条款号:7.2.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人将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现文: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按相关要求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条款号:7.4.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现文: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条款号:9.5修改类型:增加现文:9.5.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9.5.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条款号:附件二修改类型:删除现文:问题澄清通知条款号:附件三修改类型:删除现文:问题的澄清条款号:附件四修改类型:删除现文:中标通知书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三、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建设、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5)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了解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通过交易中心网站提交。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2.2款。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交易中心网站上提出须澄清的问题。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2.3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和按本须知第2.2条发出的招标答疑纪要:(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否决性条款汇总;(9)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应在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中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对电子形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该电子签章对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2.1.4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2.1.5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编制的格式要求。2.2招标答疑2.2.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2.2.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2.3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2.2.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及时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文件修改。2.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3.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3.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其他应提交的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此条不适用于综合评估法三)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所投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各子项报价不得高于所投标段各子项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单价限价。3.2.4成本警示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低于该成本警示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示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的形式递交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3.4.2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3.4.3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3.4.4.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3.4.4.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4.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3.5.2项目总负责人、子项目负责人证件和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清晰扫描件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清晰扫描件。3.5.3专职安全员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清晰扫描件。3.5.4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子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三个月(时间为:2025年2-4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3.5.5资审要求的其他材料。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人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3.6.2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共同盖章签字,其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由联合体主办方法人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3.6.3投标文件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排水项目投标文件按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4.1.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4.2.1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4.3.1投标人应在4.2.1所述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4.3.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4.3.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4.4迟交的投标文件4.4.1本须知前附表第4.3.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4.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5.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4.5.3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销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4.6投标信息录入4.6.1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要求的相关信息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中录入完毕。录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负责人、所投入全部专职安全员名称等信息。4.7投标文件的解密4.7.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五)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会,则视其为放弃参与开标的权利,认可开标结果。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5.1.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解密、公布。5.2开标程序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其他内容。5.2.2公开摇取评标基准价下浮率(下浮率取值范围在2%~5%,按0.5%设定级差)(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不需要摇评标基准价下浮率)。5.2.3按开标记录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5.2.4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5.2.5开标结束。5.2.6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7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3开标异议5.3.1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5.3.2对开标的异议,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予以书面记录,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当场给予解释说明。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5.3.3招标人应当按照同一异议提起人一份记录的方式,对异议事项的处理应逐条进行书面记录,并由异议提起人、招标人签名确认。书面记录含义应清晰而明确,包括但不限于纠正的措施、解释说明的内容、相关依据等。(六)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招标人或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休或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七)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个。7.1.2本次招标设3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同一个投标人不可同时成为两个或以上有效标段的中标人。当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时需分别提交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按照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依次推荐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关于不得兼中的推荐原则如下:(1)若投标人在多个标段的评标总得分都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先评标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作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分别按该标段评标总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2)如任一标段出现因投诉或其它原因导致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且上述情况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结果的情况下,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如调整影响到其他标段的评分结果,则不改变其他标段的中标结果,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若出现有标段所有中标候选投标人都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3)若任一标段在确定中标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4)若任一标段招标失败,则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兼中该重新招标标段。7.1.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候选人公示7.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7.2.2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按相关要求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7.2.3重新评标的,评标信息(含业绩、奖项等)仍以投标截止时投标人的信息为准。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7.3中标通知7.3.1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2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7.4履约担保7.4.1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八)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经评审有效标少于3家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6)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九)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9.5.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9.5.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评标参考价下浮率: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解密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标准工期(天)项目总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签名备注登记时投标时登记时投标时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注: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交易平台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抽取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记录表工程名称:抽取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地点:球号代表下浮率(%)摇出球号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率22.533.544.55注:1、公开摇取评标基准价下浮率(下浮率取值范围在2%~5%,按0.5%设定级差)。2、采用线上抽取方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的号牌列表中(0.020、0.025、0.030、0.035、0.040、0.045、0.050),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下浮率。3、采用线下抽取评标基准价下浮率的,球号根据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号球填写,如提供的球为1、2、3、4、5、6、7,则球号列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对应填写1、2、3、4、5、6、7;如提供的球号2、2.5、3、3.5、4、4.5、5,则球号列对应填写2、2.5、3、3.5、4、4.5、5。监标人:招标代理记录人:招标代理唱标人:见证人:日期: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一、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本修改表是对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的修改,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条款号: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方法六:修改类型:删除原文:方法二:综合评估法二(需要编制技术文件)方法三:综合评估法三(不需要编制技术文件)方法四: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方法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二)方法六:两阶段评标法条款号:评标办法前附表2.1.1修改类型:删除原文: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条款号:评标办法前附表2.1.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现文:项目总负责人及子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项目总负责人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条款号:评标办法前附表2.1.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现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负责人、子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条款号:评标办法前附表2.1.1修改类型:删除原文: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条款号:评标办法前附表2.1.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现文: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条款号:评标办法前附表2.1.1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投标登记时的信息: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安全员与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一致条款号:评标办法前附表2.1.1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投标人廉洁承诺书》、《投标人声明》: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投标人声明》。条款号:评标办法前附表2.1.2修改类型:删除原文:联合体申请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条款号:1.评标方法修改类型:修改1.评标方法原文: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现文: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确定排名;当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时,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商务得分也相等,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则由评委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相等得分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少于3家的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少于3家的,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若有效投标人不足N+2家,则重新组织招标)。条款号:2.2.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有效投标报价通过初步评审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现文:有效投标报价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总报价不高于所投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人各子项报价不高于所投标段各子项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人的单价报价不高于最高单价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高于所投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人各子项报价高于所投标段各子项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人的单价报价高于最高单价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条款号:2.2.3评标基准价计算修改类型:修改原文:2.2.3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可按以下方式确定:(注:招标人自行选择,五选一)可选方式一:以全部或随机抽取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具体确定方法如下:a、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个时,取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b、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6至10个时,从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最小值,其他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c、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大于10个时,随机抽取10个有效投标报价并从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最小值后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可选方式二:以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可选方式三:以有效投标报价其中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可选方式四:将技术评审或技术评审加诚信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排序。a、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7个时,取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b、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大于7个小于10个时,从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最小值,其他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c、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或等于10时,随机从前名(前10-20名,具体由招标人自定)抽取个(选7-10个,具体由招标人自定)有效投标报价并从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最小值后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技术评审或技术评审加诚信得分相同的,以诚信得分靠前的排前;技术评审得分与诚信得分均相同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可选方式五:将技术评审或技术评审加诚信得分(具体由招标人自定)排序。a、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7个时,取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加权平均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0~3%,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b、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大于7个小于10个时,从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最小值,其他有效投标报价的加权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0~3%,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c、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或等于10时,随机从前名(前10-20名,具体由招标人自定)抽取个(选7-10个,具体由招标人自定)有效投标报价,从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最小值后计算加权平均值,该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0~3%,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按上述办法确定参与计算评标参考价的投标报价后,计算评标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评标参考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权重)其中:报价权重的计算方法为:将 N 名投标人按技术评审或技术评审加诚信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第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NNn1 ),第二名投标人的权重为(N-1Nn),以此类推,最后一名投标人的权重为(1Nn)。技术评审或技术评审加诚信得分相同的,以诚信得分靠前的排前;技术评审得分与诚信得分均相同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具体由招标人自定)。可选方式六:(由招标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在首次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未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情形的,无论是否重评,经确定的评标基准价不变。现文:2.2.3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可按以下方式确定(方式一):方式一:以全部或随机抽取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具体确定方法如下:a、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个时,取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b、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6至10个时,从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最小值,其他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c、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大于10个时,随机抽取10个有效投标报价并从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最小值后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在首次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未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情形的,无论是否重评,经确定的评标基准价不变。条款号:3.1.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两个(含两个)以上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一致的。现文: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的要求;(5)项目负责人(含项目总负责人和子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为同一人的;(6)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安全员与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不一致的;(7)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示价的报价,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8)不对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确认。条款号:3.2.1(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2.3(1)按本章第2.2.5(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①技术部分评审得分A为从各评标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剩余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或②技术部分评审得分A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二选一,招标人自行选择)。现文:3.2.3(1)按本章第2.2.5(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技术部分评审得分A为从各评标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剩余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条款号:3.2.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2.3投标人的得分为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计分采用百分制,得分计算方法:评标总得分=技术部分得分(A)×得分权重+商务部分得分(B)×得分权重+投标报价得分(C)×得分权重。现文:3.2.3投标人的得分为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确定排名;当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时,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商务得分也相等,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则由评委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相等得分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计分采用百分制,得分计算方法:评标总得分=技术部分得分(A)+商务部分得分(B)+投标报价得分(C)×得分权重80%。条款号:3.4.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投标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出现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记名投票表决等其他可行的方式确定排序。现文: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投标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应按照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出现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记名投票表决等其他可行的方式确定排序。当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确定排名;当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时,以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商务得分也相等,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则由评委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确定相等得分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条款号:平均值法评标基准价计算表(适用于直接选取)修改类型:删除原文:平均值法评标基准价计算表(适用于直接选取)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二、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方法一:综合评估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员等信息取自交易中心信息库,其他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总负责人及子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项目总负责人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负责人、子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声明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有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签字和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1项)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登记时的信息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安全员与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一致。《投标人廉洁承诺书》、《投标人声明》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投标人声明》。2.1.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投标人声明、廉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函盖章有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指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2.2.2规定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的投标人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不一致的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不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3项、3.2.4项规定计划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商务评审:15分 2.技术评审:5分3.投标报价:80分2.2.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式 一 2.2.4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5(1)(适用标段一、标段二)技术部分(5分)清淤服务方案(2分)①优【2分】:清淤服务方案中服务质量目标为优的;有详细的清淤计划与技木措施,充分体现招标人的需求,并合理可行;能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应急抢险方案、安全文明措施、环保措施及节能措施,描述详尽齐全,切实可行,符合相关规定要求。②良【1分】:清淤服务方案中服务质量目标为良的;有清淤技术措施,安排基本合理;清淤技术措施基本齐全,描述基本清楚;有应急抢险方案,基本可行。安全文明措施、环保措施、节能措施基本合理可行,表达基本清楚。③中【0.5分】:清淤服务方案中没有服务质量目标;应急抢险方案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应急抢险措施不齐全、有漏项;安全文明措施、环保措施、节能措施不够齐全、有漏项。④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拟投入本项目机械设备情况(3分)投标人至少要配备:工程货车10辆、吸污车1台、清洗车1台、额定流量100m3/h或以上水泵6台,吸污(潜水、污水)泵10台、气体检测仪6台、轴流风机6台(每台风机风量须在2000m³/h以上)、空气呼吸器4台:上述设备配备齐全且:(1)全部自有的得3分;(2)车辆全自有、其他部分自有部分租赁的得2分;(3)部分自有部分租赁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1.自有设备(属投标人名下的)须提供机械设备发票复印件,作业车辆(工程货车、吸污车、清洗车)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租赁设备须同时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须包含出租方出具的设备发票和相应有效的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对应设备的租赁费发票复印件,租赁费发票必须清晰的反映设备名称,且租赁时间必须满足本项目服务期;并要求出租方提供上述出租的设备进项发票复印件予以证明,否则不得分。)2.2.5(2)(适用标段一、二)商务部分(15分)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7分)1.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1名):①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1)须提交相应专业职称证、身份证等扫描件和在本投标单位2025年2-4月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应提供由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是由人社部门核发,则应提供核发机构(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获得人社部门授权或核准备案证明其具有职称评审权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该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获得该职称的信息记录网页或截图打印件。(3)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余岗位。2.拟投入的造价负责人(1名):①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以上执业资格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1)须提交注册证、身份证等扫描件和在本投标单位2024年2月-4月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应提供由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是由人社部门核发,则应提供核发机构(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获得人社部门授权或核准备案证明其具有职称评审权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该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获得该职称的信息记录网页或截图打印件。(3)注册造价工程师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信息截图。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4)造价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余岗位。3.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的其他人员至少要配备:给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1名,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类别)1名,持证有限空间作业人员2名;上述人员配备齐全的得3分,每缺少一人扣0.5分,扣完即止。本项最高得3分,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否则不得分。注:(1)须相应提交有效的职称证、注册证书、持证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身份证等扫描件和在本投标单位2025年2-4月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职称证按最高级别证书评审,注册安全工程师需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系统(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网页信息截图。(3)投标人应提供由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是由人社部门核发,则应提供核发机构(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获得人社部门授权或核准备案证明其具有职称评审权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该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获得该职称的信息记录网页或截图打印件。投标人的业绩、类似工程经历(5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每项得1.0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1)类似业绩是指单项金额大于或等于200万的污水厂清淤业绩或市政排水设施(须含清淤或清疏作业内容)维护服务项目业绩;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或免招标的(需提供免招标证明材料),以工程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或完工报告)为准;3)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如为非公开招标项目或免招标项目,须提供视同为中标通知书的相关资料,如发包通知书等)、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资料或完工报告扫描件(资料需加盖业主公章),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企业资信情况(3分)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获得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认证证书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情况,每有一个得1分,全部满足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1)体系认证证书须是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前获得且在有效期内的才可计算得分,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页的截图,同一项认证获得有多个证书的按其中一个计分一次;证书的认证范围须包含:清淤或者市政设施管养服务,否则不得分。2)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不满足要求的,本项不计分。2.2.5(3)(适用标段一、标段二)投标报价得分100分(权重80%)以全部或随机抽取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具体确定方法如下:a、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个时,取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b、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为6至10个时,从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最小值,其他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c、当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大于10个时,随机抽取10个有效投标报价并从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最小值后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按随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下浮率(2~5%,0.5一个级别)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 1%扣0.5分,每低 1%扣 0.3 分,扣至0分为止。投标报价偏差率= (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2.5(1)(适用标段三)技术部分(5分)清淤服务方案(5分)①优【5分】:清淤服务方案中服务质量目标为优的;有详细的清淤计划与技木措施,充分体现招标人的需求,并合理可行;能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应急抢险方案、安全文明措施、环保措施及节能措施,描述详尽齐全,切实可行,符合相关规定要求。②良【3分】:清淤服务方案中服务质量目标为良的;有清淤技术措施,安排基本合理;清淤技术措施基本齐全,描述基本清楚;有应急抢险方案,基本可行。安全文明措施、环保措施、节能措施基本合理可行,表达基本清楚。③中【1分】:清淤服务方案中没有服务质量目标;应急抢险方案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应急抢险措施不齐全、有漏项;安全文明措施、环保措施、节能措施不够齐全、有漏项。④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2.2.5(2)(适用标段三)商务部分(15分)拟投入人员配备情况(7分)1.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1名):①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1)须提交相应专业职称证、身份证等扫描件和在本投标单位2025年2-4月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应提供由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是由人社部门核发,则应提供核发机构(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获得人社部门授权或核准备案证明其具有职称评审权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该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获得该职称的信息记录网页或截图打印件。(3)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余岗位。2.拟投入的造价负责人(1名):①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以上执业资格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1)须提交注册证、身份证等扫描件和在本投标单位2024年2月-4月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应提供由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是由人社部门核发,则应提供核发机构(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获得人社部门授权或核准备案证明其具有职称评审权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该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获得该职称的信息记录网页或截图打印件。(3)注册造价工程师需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信息截图。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4)造价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余岗位。3.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的其他人员至少要配备:给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1名,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类别)1名,持证有限空间作业人员2名;上述人员配备齐全的得3分,每缺少一人扣0.5分,扣完即止。本项最高得3分,以上人员不得兼任,否则不得分。注:(1)须相应提交有效的职称证、注册证书、持证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身份证等扫描件和在本投标单位2025年2-4月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职称证按最高级别证书评审,注册安全工程师需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系统(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网页信息截图。(3)投标人应提供由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是由人社部门核发,则应提供核发机构(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获得人社部门授权或核准备案证明其具有职称评审权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该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获得该职称的信息记录网页或截图打印件。投标人的业绩、类似工程经历(5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每项得1.0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1)类似业绩是指单项金额大于或等于90万的污水厂清淤业绩或市政排水设施(须含清淤或清疏作业内容)维护服务项目业绩;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或免招标的(需提供免招标证明材料),以工程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或完工报告)为准;3)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如为非公开招标项目或免招标项目,须提供视同为中标通知书的相关资料,如发包通知书等)、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工验收资料或完工报告扫描件(资料需加盖业主公章),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企业资信情况(3分)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获得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认证证书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情况,每有一个得1分,全部满足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1)体系认证证书须是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前获得且在有效期内的才可计算得分,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页的截图,同一项认证获得有多个证书的按其中一个计分一次;证书的认证范围须包含:清淤或者市政设施管养服4、由于采用砂泵抽沉砂的方法对污水厂的环境的污染和对污水厂的正常生产运行都有一定的影响,为了将这些影响降到最低的程度,同时考虑方便施工,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选用北线生化池空地制作围堰,作为砂泵的抽沉砂、砂的出水口、沉砂及砂的沉淀和临时堆放场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清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