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局2025)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2025-2027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二)(SPB24C00234)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局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2025-2027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二)(SPB24C0023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5月21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2025-2027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二)”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6月11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SPB24C00234 采购执行编号:ZC2025003(2)
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2025-2027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742,000.00元
最高限价:10,742,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2025-2027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二)
10,742,000.00元
2

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若因采购人需求发生变化的,采购人有权不签订第二年的合同。

最高限价总计:10,742,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比例不低于40.0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00%。
预留份额措施:非小微企业中标的,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提供承诺函或分包协议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已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5月21日 至 2025年5月28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见招标文件(公示日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6月10日 15: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6月11日 15: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5年6月11日 15:00
开标地点: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以上设备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抵达指定开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公示日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持保函>>

http://218.70.109.205:6536/LBv3/n_financial_services.aspx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重庆银行沙坪坝支行

账号:
280402029012244650-4

户名: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经办人(采购文件质疑经办人):颜老师

采购人电话:13527557912

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经办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5360415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颜老师
采购人电话:13527557912
采购人地址:沙坪坝区都市花园东路七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向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8115101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中路6号附6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81151011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2025-2027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二).docx
附件:交巡警支队2025-2027年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招标清单及限价表.xls
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2025-2027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二)

最高限价:10742000.00

数量:2

单位:年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SPB24C00234采购执行编号:ZC2025003(2)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2025-2027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二)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5月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2025-2027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二)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备注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2025-2027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二)1074.2021.481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1074.20万元。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比例不低于40.0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00%。预留份额措施:非小微企业中标的,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提供承诺函或分包协议书)。(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已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在“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即:若投标人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投标人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8月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错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的、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电子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操作。(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五)电子投标文件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递交。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6月10日北京时间15:00:00。投标开始时间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1日北京时间15:00: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六)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2025年6月11日北京时间15:00:00。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开标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开标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开标开始后投标人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在电子开标室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等工作。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开标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开标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开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坪坝区沙中路6号附6号))参加在线开标。投标人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开标地点参与在线开标都是由投标人主观自行决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在线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开标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坪坝区沙中路6号附6号)。注: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投标人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情况,都视为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保证金方式方式1:转账(若供应商选择此方式,须执行本规定)1.1供应商必须于2025年6月11日北京时间15:00: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从本单位账户转入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1.2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金额缴纳;有分包的应按各分包对应的缴纳保证金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缴纳;供应商应按本次采购项目公告提供的专户信息(由母账号及子账号组成)及保证金金额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否则将认定为无效投标。注: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转账时间风险,因银行等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到账确认时间延迟,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1.3保证金退还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方式2:电子投标保函(若供应商选择此方式,须执行本规定)2.1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2.1.1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2.1.2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2.1.3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2.1.4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含),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至整个投标有效期结束后30日。否则,投标保函无效,判定为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2.2投标保函有效性电子投标保函的有效性以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交的投标保函缴纳情况的信息为准。方式3:纸质投标保函(若供应商选择此方式,须执行本规定)3.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3.1.1缴纳形式:投标供应商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保函。3.1.2具体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中提供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复制件,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由采购代理机构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3.1.2.1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3.1.2.2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3.1.2.3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3.1.2.4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含),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至整个投标有效期结束后30日;3.1.2.5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3.2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3.3采购代理机构展示纸质投标保函方式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并对异常情况进行记录。3.4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保函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3.5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3.6投标供应商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核验真伪,并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3.7投标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判定为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3.8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投标供应商(至少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供应商)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采购人按照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投标保函进行核验的,或发现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供应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对纸质投标保函无法核验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3.9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3.9.1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除中标供应商以外的其他投标供应商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担保人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办理。3.9.2采购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担保人向中标供应商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办理。(二)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参与我区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可进入“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或“沙坪坝区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在线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网址:https://www.cqggzy.com/shapingbaweb/)。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联系人(采购文件质疑经办人):颜老师电话:023-63755217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都市花园东路7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向老师电话:023-81151011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中路6号附6号(三)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经办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3-65360415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招标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数量/单位备注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2025-2027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二)本次采购服务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若因采购人需求发生变化的,采购人有权不签订第二年的合同。二年※二、项目名称及具体情况(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采购2025-2027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二)。(二)项目介绍沙坪坝区交巡警支队管辖的城市道路、街道、快速路等道路附属的交通安全设施。※三、服务内容(一)包干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现有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隔离护栏、防撞桶、凸面镜、太阳能警示灯、减速设施、主动发光警示护栏/柱、水马、反光锥桶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巡查并开展清洁、校正、拆除、移位等维护工作和新增设施的运输、安装(施划)、调试等不产生新的材料费用的所有维护工作,同时包括按照采购人要求建立、完善和更新设施台账的建档管理等工作。(二)据实结算部分:采购人根据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制作派工单实施派工制度,对辖区范围内根据交通组织优化调整的需要,对损毁、老化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替换或新增设施设备等产生新的设施设备费用的工作,本部分按照最终审计合格数量乘以中标单价按月据实结算,结算总额不得超过据实结算部分的合同价格。(具体设施设备项目及数量、规格清单详见“附件”)。※四、服务标准和要求(一)维护项目要求1.维护巡查要求1.1根据采购人要求健全道路交通设施维护机制,制定故障设施应急维护措施,确保故障设施及时修复。道路交通设施巡查工作中应重点排查设施使用年限、杆件结构是否存在锈蚀、是否安装牢固等安全问题和版面或杆件破损、歪斜、遮挡、缺失、脏旧等影响视认性问题。1.2投标人必须建立采购人辖区范围内道路交通设施基础台账和巡查台账,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对采购人辖区范围内所有道路交通设施进行基础信息普查与核对,要分道路、分类别建立交通设施电子台账,详细登记交通设施点位、数量、板面规格、杆件规格、现场照片等信息,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运维系统。同时,结合后期巡查,每1个月更新1次。根据采购人需求,分类统计相关数据。1.3投标人全天24小时(含工作日、周末、节假日)待令处置交通设施问题,接到维护任务后10分钟内必须作出回应,7:00-23:00期间30分钟内到达现场,23:00—次日7:00期间1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必须采取相应措施。1.4道路交通设施巡查分为日常巡查、专项排查。交通设施日常巡查应对辖区商圈、学校、景区、医院等重点区域及道路每日全覆盖1次;其他主、次干道、重要道路每周全覆盖1次;辖区其他道路每月全覆盖1次;专项排查应根据采购人要求结合警保卫、应急处突、抢险救援、校园安全等专项行动开展;巡查维护应逐点、逐路采用打卡的方式开展,设施巡检、报修、维护应做好详细台账记录并保存影音资料。1.5负责应急设施的储备与管理,投标人在自备仓库或厂房中储备一定数量的各类常用应急设施作为备品备件,并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将应急设施安装摆放到指定位置。每月定期检查、保养,确保所储备交通设施满足应急需求。同时,应根据交通设施消耗情况及时补充更新。1.6根据采购人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对交通设施安装、调整(调试)、迁移、拆除、清洁、修复等措施同步调整交通安全设施。2.处置能力要求2.1投标人需全天24小时(含工作日、节假日)待令处置设施故障:接到维修指令后,10分钟内必须作出回应,7:00-23:00期间30分钟内到达现场,23:00—次日7:00期间1小时到达现场。常规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校正等维护工作,自接报修指令起2小时内采取措施并修复;涉及开挖路面、迁移杆件等复杂故障的,需报采购人审定后按要求修复,但需及时采取临时措施排除安全隐患。2.2交通设施巡查时间每日不得低于8小时,巡查车上需配备修复、拆除等相应工具和安全防护设备。遇警保卫、应急处突等特殊情况,车辆和人员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延长工作时间,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二)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自有或租赁足够的厂房或备品备件库,存放应急储备物资和日常设备维护工具、器材、备件、耗材等,保障维护工作稳定运行,顺利开展。厂房或备品备件库不得低于350平方米。2.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记录、存档、报送相关维护工作情况,分类收集、整理、维护的外场设施设备基础信息。3.涉及需公安、交通、市政、园区等部门办理施工审批手续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4.投标人应配备维护工作所需的人员、工具、设备、材料、场地,除招标文件(合同)明确约定外,采购人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5.投标人须加强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储备、运输、施工等环节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运维期间维护工作各个环节施工的安全。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等意外或安全事故,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任何费用。6.投标人在施工现场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服从管理部门的规范要求。7.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按月支付的合同约定,在当月前2周内将上月验收结算资料,提交给采购人进行审查,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按照采购人内控制度流程办理结算工作。8.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采购方的派工制度实施备品备件采购项目,未经派工流程不得擅自实施,否则不予结算。同时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开展合同执行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合同执行过程,对于超出合同金额和备品备件清单的采购派工应提前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据实结算部分在实施过程中超出合同约定金额和清单项目的,超出部分不予结算,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中标人自行承担。9.中标人需确保维护和采购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谎报工作量,每次维护任务结束后中标人与采购人进行收方量确认,并整理竣工验收资料报采购人审核。同时提供设计方案、维护工程相关的声像图文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前后现场交通设施状况等),发现虚报瞒报的由投标人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10.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项目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组织建设、维护的实施。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以及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对因质量问题需要修复或更换的,由投标人负责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免费修复或者更换。(产品质保期根据采购不同产品具体要求为准,产品出厂保质期不足1年的投标人须承诺对其质保不少于1年。)11.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与巡查维护相关的工作,如:大型活动、特殊勤务配合、巡检非交通类标志标线、涉路施工路段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等相关事项。12.落实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承担维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作业结束后,保持现场清爽、干净,恢复原貌。不得遗留施工建筑垃圾、作业工具等物品。13.投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在大型保障工作完成后,制作能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的图册、视频等资料存档备查。14.投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更换、拆除的废旧设施归投标人所有,并由投标人自行处理。所得收益应在投标人投标竞价时进行综合考虑。15.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需求结合自身实际,制作成本费用测算明细、包括但不限于维护、内外场驻场、安全施工和人员管理等符合沙区实际,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细化方案。16.投标人在工作日和节假日能够正常生产,确保及时响应并满足招标人采购维护服务质量。(三)遵守国家和公安行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1.必须签署保密协议,严守公安工作秘密,不得发生失、泄密事件。2.所有工作人员要求政治可靠、工作责任心强、无失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3.所有资料、技术文档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借、复印,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四)根据维护要求和工作内容,制定相关工作和岗位制度1.制定符合采购人辖区实际的维护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范、岗位责任制度等,规范管理。2.建立响应制度,快速跟进,高效服务。接到相关指令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开展维护工作。3.建立规划与总结工作制度,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每月、每半年以及每年向采购人提交维护工作月报、半年报和年报。报告内容中需含巡查记录、相关处置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台账更新情况、设施库存情况、工作开展等情况。4.建立各类资料管理制度,对各种运行记录、维护记录、工作台账、技术资料、图纸进行登记,每月定期送采购人归档。5.因违反工作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或因工作失误或工作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以下后果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5.1因违反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未按要求完成维护工作内容、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的。5.2设施巡检不仔细或误操作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影响采购人工作开展。5.3发现故障故意隐瞒不及时修复,影响采购人工作开展,扩大故障后果。5.4维护方未经采购人批准,擅自进行与维护内容无关的活动。5.5在对交通设施外场设施设备的结构、锈蚀等项目进行检查时,特别是在经历各类恶劣天气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造成设施设备损坏或损毁时,未及时开展巡查并妥善处置安全隐患的,承担由交通设施设备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五、项目规格技术及质量要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2009总则、GB5768.2-2022道路交通标志、GB5768.3-2009道路交通标线、GB5768.4-2017作业区、GB5768.5-2017限制速度、GB5768.6-2017铁路道口、GB5768.7-2018非机动车和行人、GB5768.8-2018学校区域)、《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一)交通安全设施技术参数1.标志板、反光膜、立柱技术要求1.1标志立柱1.1.1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下(含152mm的立柱和横梁)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Q235)焊接钢管,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上的立柱和横梁均应采用无缝钢管,并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2018)的规定。特殊规定除外。1.1.2标志立柱柱帽和横梁帽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板,板厚不小于3mm。1.1.3所有钢构件(包括螺栓螺母等)均须进行热浸镀锌处理,主梁、横梁、法兰盘的镀锌量不小于600g/m2,紧固件不小于350g/m2。1.1.4安装要求1.1.4.1单立柱标志的边缘距路沿不小于25厘米,标志牌下缘距路面高度不小于250厘米;悬臂标志的安装净空高度不小于5.5米。1.1.4.2标志的安装位置应无遮挡,保证视线良好。1.1.4.3标志安装后,版面及杆构件表面均不得有损伤现象,版面不得有较大的气泡和颜色不均匀等现象;1.1.4.4标志安装基础的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标志安装前应提前施工,等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90%后方可安装立柱和标志板;1.1.4.5立柱竖直度允许偏差±5mm/m;标志板安装角度允许偏差±3度;标志板下缘至路面净空允许偏差+0~+100mm;标志板内侧距路肩边线距离允许偏差±100mm;基础尺寸允许偏差-15~+50mm。1.1.5使用范围1.1.5.1单柱式单柱式交通标志杆是标志板安装在一根立柱上,适用于中、小型尺寸的警告、禁令、指示标志和小型指路标志。1.1.5.2双柱式双柱式交通标志杆是标志板安装在两根立柱上,是适用于长方形的指示或指路标志1.1.5.3悬臂式1.1.5.3.1柱式安装有困难;1.1.5.3.2道路较宽、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大型车辆尊当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线;1.1.5.3.3视距或视线受限制;1.1.5.4门架式1.1.5.4.1多车道道路(同向三车道以上)需要分别指示各车道去向时。1.1.5.4.2道路较宽、交通量较大、外侧车道大型车辆阻挡内侧车道小型车辆视线时。1.1.5.4.3互通式立交间隔距离较近标志设置密集之处。1.1.5.4.4受空间限制,柱式、悬臂式安装有困难时。1.1.5.4.5车道变换频繁,出口匝道为多车道者。1.2标志板、反光膜标志底板采用铝合金板材,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23827-2021)的要求。标志表面贴的反光膜质量应符合《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的规定。1.2.1标志板厚度不小于1.5mm。标志板面积大于等于4㎡且小于10㎡时,标志板厚度不小于2mm;标志板面积大于等于10㎡时,标志板厚度不小于3mm。1.2.2矩形标志板的边缘和尖角应适当倒棱,使之呈圆滑状,四个端角应为圆弧形。1.2.3标志版面的制作中,其文字、符号、图案和衬底的反光膜的采用应符合如下规定:主干道应采用Ⅴ类或Ⅳ反光膜制作:次干道及支路应采用Ⅳ类反光膜制作。其中,反光膜应符合GB18833-2012<>的IV类橙色或荧光橙色的技术要求。1.2.4标志的颜色符合国标GB/T8416-2003《视觉信号表面色》确定。1.2.5标志制作应符合国标《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1-2009总则、GB5768.2-2022道路交通标志、GB5768.3-2009道路交通标线、GB5768.4-2017作业区、GB5768.5-2017限制速度、GB5768.6-2017铁路道口、GB5768.7-2018非机动车和行人、GB5768.8-2018学校区域)、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DB50/T897-2018《重庆市道路指路系统信息设计导则》的规定。1.2.6结构1.2.6.1标志的安装支撑方式分别选用单柱式、双柱式、悬臂式、门架式,具体结构根据实际需求调整。1.2.6.2标志板和滑动槽铝用铆接,标志板与立柱通过滑块和滑动螺栓连接。标志底板和滑动槽铝(或方管、矩管)采用Φ5Xl0的铝合金铆钉铆接,铆接间距不大于15厘米;铆钉沉头面必须磨至同标志面一样高度,铆钉沉头面不得凹入板内,否则应补至版面高度,做到牢固、平整。滑动槽铝长度必须连续,不得焊接。大型标志必须进行拼接,拼接必须牢固平整,正面看无缝。1.2.7版面的形状、箭头、编号、图形、边框及所采用的汉字、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应严格按照国标的规定执行。1.2.8其它要求1.2.8.1版面设计内容根据采购人实际建设需求做调整。1.2.8.2安装地点根据采购人实际建设需求进行安装。1.2.8.3制作安装过程的自身安全和第三方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全部负责。1.3钢筋混凝土基础1.3.1钢筋混凝土基础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细集料、粗集料、拌和用水、外加剂等材料,应符合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50010-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规范》(GB50204-201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的有关规定。标志基础的规格以设计文件为准。1.3.2标志杆件、基础部分的使用期限不少于10年。2.交通标线技术要求交通标线的设计、制作和设置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2009总则、GB5768.2-2022道路交通标志、GB5768.3-2009道路交通标线、GB5768.4-2017作业区、GB5768.5-2017限制速度、GB5768.6-2017铁路道口、GB5768.7-2018非机动车和行人、GB5768.8-2018学校区域)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的规定。交通标线包括标线清除、预成型标带、热熔型标线(热熔震荡标线、热熔普通标线、热熔立体斑马线、热熔雨夜标线等)、冷涂标线、彩色抗滑薄层等施划于道路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方字、图案及立面标记、实体标记等。2.1标线清除采用人工火烤清除或专业除线水车清除,废旧交通标线清除后应确保清除部分无明显的标线痕迹,不产生误导交通的情况。交通标线包括预成型标线带标线、彩色地面标识、热熔标线、双组份涂料标线、振荡标线等施划于道路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图案及立面标记、实体标记等。2.2预成型标带产品基材和表面带有玻璃微珠,具有良好的反光、防滑性能。符合《道路预成型标线带》(GB/T24717-2009)的规定,选用Ⅱ型长效标线带(有预涂压敏胶),光度性能Ⅰ级反光,抗滑性能B级抗滑(最小抗滑值为55BPN)。厚度1.3~1.8mm。2.3热熔型涂料标线热熔反光型涂料的性能标准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22)的规定,涂料色度性能应符合《安全色》(GB2893-2008)要求。涂料按《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24)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质量检验并符合其相关标准,使用通过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依据有关规范标准检测合格的标线。质量要求:2.3.1热熔震荡标线施划后,基底加突起部分的涂层厚度为3mm~5mm。标线应具备良好的视认性,颜色均匀、边缘整齐、线型规则、线条流畅。标线涂层厚度应均匀,无明显起泡、皱纹、斑点、开裂、发粘、脱落、泛花等缺陷。2.3.2热熔普通标线施划干燥后的涂层厚度为1.8mm,涂料中含18%~25%的玻璃珠,喷涂后边缘无明显毛边,应顺直平滑,符合《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2.3.3热熔立体斑马线与一般斑马线不同,立体斑马线多了两种颜色,除紧挨着白线平行增加一条蓝色线外,还在两条线的两端,刷上一个黄色四方块。这样,无论从远处看还是从近处看,无论横着看还是竖着看,这些三色线段,很像一根根立体的柱子,摆在路面上,很是醒目。反光标线上还有玻璃珠,晚上大灯照过来会更亮,涂层厚度1.8mm±0.2。2.3.4热熔雨夜标线热熔雨夜标线应符合GB/T16311-2024《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关于热熔标线的相关技术要求。2.3.4.1热熔雨夜标线,白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色应为白色,黄色反光标线的逆反射色应为黄色,测试方法应符合《逆反射体光度性能测量方法》(JT/T690-2022)的相关说明。2.3.4.2在热熔标线施划表面撒播白色或黄色雨夜反光珠和玻璃珠,雨夜珠撒播量不低于200g/m2,玻璃珠撒播量不低于200g/m2。涂层厚度为2.0mm。雨夜珠应为全天候高亮雨夜珠,外观为不规则形状,表层为微晶陶瓷珠涂层结构。2.4冷涂标线室外冷涂作为一种洁净度很高的地面标识,表面平整光洁,可以满足较高洁净度要求,多用于自流平的施工中,冷涂道路标线具有如下优点:2.4.1与基层的粘接强度高,硬化时收缩率极低,不易开裂。2.4.2整体无缝,易清洗,不集聚灰尘、细菌。2.4.3高固体份,一次成膜厚;无溶剂,施工毒性小,符合环保。2.4.4强度高,耐磨损,经久耐用,能长时间经受铲车、推车和其他车的碾压。2.4.5抗渗透,耐化学药品的腐蚀性能强,对油类也有较好的容忍力。2.4.6室温固化成膜,容易维修保养。2.4.7表面平整光滑,色彩丰富,能美化工作环境、地面无毒,符合卫生要求。2.5彩色抗滑薄层彩色抗滑薄层路面是采用混合的彩色胶结涂料刷于路表后,再均匀撒布单粒径耐磨石料形成的路表粗糙抗滑的彩色路面形式。涂膜外观在干燥成型后,颜色、骨料颗粒分布均匀,无裂纹、骨料颗粒脱落等现象。高防滑型,BPN≥70。采用耐磨的彩色骨料,彩色抗滑薄层≥6mm,耐磨石料≥3mm。彩色抗薄层路面段以2m宽,相邻两条彩条内侧间距为8m设置,厚度为2.5~3mm,也可根据实际调整宽度和间距。3.防撞桶防撞桶所用材料及性能应符合《公路防撞桶》(GB/T28650-2012)相关规定。防撞桶本体外表面颜色为蓝色,表面不应有裂纹及明显的划痕、凹痕、损伤、颜色不均或变形。防撞桶材质为高密度聚乙烯,自身重量不低于5.5KG,表面应贴有蓝、白格相间的反光膜,反光膜的面积不得少于1㎡,所贴蓝、白相间反光膜的尺寸均应为160×160mm,尺寸偏差为±20mm。反光膜表面不应出现皱纹、开裂、边缘翘曲、变形等缺陷。3.1防撞桶采用圆柱形,由墩体及墩盖组成。防撞墩为中空式,桶内灌装河沙或水,河沙的量不得少于容量的1/3。在装入适量的河沙或水竖直放置时,不应有泄漏现象。3.2环保型聚氨酯抗冲击可旋转防撞桶应能有效地吸收碰撞能量,降低正面碰撞的危害程度,而在侧面碰撞时能改变车辆碰撞角度,并将车辆导向正确方向。防撞桶采用圆柱形,由防撞桶和安装结构件组成。防撞桶样式规格采用Φ600mm*800mm。4.警示柱4.1强力磁性警示柱磁性警示柱由底座和立柱组成。底座采用铝浇铸件材料,Q235钢板,喷朔。磁铁部分为强磁永磁铁,吸力3500高斯,承受压力为20t。立柱为PU材料加Ⅳ类及以上反光膜,警示柱外形规格采用Ф80*800mm等样式,材料采用高弹性、耐候性的工程塑料,应具有良好弹性,能够承受外力猛烈撞击和滚压,迅速恢复原状。底座强磁道钉安装方式:钻孔、除尘、浇注环氧树脂,粘接牢固。4.2PU警示柱PU材料警示柱外形规格采用Ф80*750mm样式,材料采用高弹性、耐候性的工程塑料,应具有良好弹性,能够承受外力猛烈撞击和滚压,迅速恢复原状。外表面颜色应为红橙相间色,能够有效提高驾驶员的注意。PU材料警示柱主要包括反光柱和反光膜:反光柱为圆形,直径为80mm,反光柱表面应粘贴Ⅳ类反光膜,反光膜应粘贴牢固,表面应无任何裂纹、划痕及明显的颜色不均匀。反光柱使用膨胀螺栓固定,安装应牢固。4.3门型钢管警示柱采用无缝钢管制作,立柱贴Ⅳ类及以上反光膜,钢管内灌注混凝土。路面安装规格:Φ76*3.5*470*800,Φ114*4*900*9004.4钢质单桩警示柱采用Ф114~140mm钢管,采取立柱深埋的固定方式,埋入部分400mm,外露部分立柱高度根据实际确定,必须确保安装牢固,不得出现晃动等情况。外露部分立柱间隔200mm粘贴蓝白相间的Ⅲ类及以上反光膜,立柱内填充水泥封顶。(按长度计量,长度包括埋入部分)4.5太阳能自发光警示柱太阳能自发光警示柱是一种安装简易、环保节能的起警示作用的设施。一体化设计,外形简约美观。夜晚工作时,警示作用更加明显。产品采用光控系统,无需人为控制,能根据外部环境自动调整灯具的开、关状态,让产品更加智能化和人性化,能很好的警示行驶车辆,维护安全交通;4.5.1尺寸:警示柱高度2500mm,底部250*350mm,上部标志500*500mm(单面上部标志为1块,双面则为2块);4.5.2材质:铁型材+高透光性聚碳酸酯PC;4.5.3太阳能板:8W多晶硅太阳能板,寿命﹥15年;4.5.4蓄电池:耐高温铅酸免维护蓄电池12V/9AH,寿命﹥2年;4.5.5LED灯珠:LED采用进口芯片封装;4.5.6控制器:光控,可控制全天闪烁,晚上闪烁;4.5.7工作时间:太阳下充电8小时可以工作72小时,连续放电200H以上;4.5.8工作环境:在﹣25~﹢65摄氏度可正常工作,防护等级IP65。5.隔离护栏5.1波形防撞栏波形防撞栏是半刚性护栏的主要形式,它是一种以波纹状钢护栏板相互拼接并由立柱支撑的连续结构。九孔单面双波板4320×310×85×4.0mm,立柱Φ114×1950×4.5mm(热浸锌)九孔单面三波板4320×506×85×4.15mm,立柱Φ140×2150×4.5mm(热浸锌)5.2中央钢质隔离护栏(表面喷塑)高度1.13米,长度3米,每片护栏常规焊接13根竖杆,立柱80*80方管,上下横管38*65,中间竖杆采用的78S型的防眩板。5.3中央水泥隔离护栏5.3.1上横管:Φ114*4mm,下横管:Φ89*3mm,铸铁钢结构桩座:座高500mm,(如为修复项目时,应于原尺寸高度保持一致)底座钢板200*200*20mm,孔距100*100mm(方型),材质Q235焊接钢管,焊接牢固、平整,无漏焊、鼓焊等焊接缺陷,焊缝高度5mm,各焊接处处理平整,底漆涂装采用环氧铁红防锈漆,面漆采用醇酸磁漆。混凝土基座:长(1000~4000)(长度根据现场需要确定)*宽(上部280~下部500)*高500(C30混凝土),尺寸偏差不大于5mm,内置钢筋符合结构要求,基座采用C30混凝土浇筑。5.3.2上横管:Φ114*4mm,下横管:Φ89*3mm,铸铁钢结构桩座:座高500mm,(如为修复项目时,应于原尺寸高度保持一致)底座钢板200*200*20mm,孔距100*100mm(方型),材质Q235焊接钢管,焊接牢固、平整,无漏焊、鼓焊等焊接缺陷,焊缝高度5mm,各焊接处处理平整,底漆涂装采用环氧铁红防锈漆,面漆采用醇酸磁漆。混凝土基座:长(1000~4000)(长度根据现场需要确定)*宽(上部280~下部400)*高500(C30混凝土);尺寸偏差不大于5mm;内置钢筋符合结构要求,基座采用C30混凝土浇筑。5.3.3上横管:Φ89*3mm,下横管:Φ89*3mm,铸铁钢结构桩座:座高500mm,(如为修复项目时,应于原尺寸高度保持一致)底座钢板160*100*12mm,孔距60*60mm(长方型),材质Q235焊接钢管,焊接牢固、平整,无漏焊、鼓焊等焊接缺陷,焊缝高度5mm,各焊接处处理平整,底漆涂装采用环氧铁红防锈漆,面漆采用醇酸磁漆。混凝土基座;长(1000~4000)(长度根据现场需要确定)*宽(上部180~下部300)*高300(C30混凝土);尺寸偏差不大于5mm;内置钢筋符合结构要求,隔离基座采用C30混凝土浇筑。5.4绿化隔离护栏主要采用耐腐蚀性极强的高温热浸锌工艺,表面静电喷涂外形美观、环保,具有超强的耐腐蚀性能,耐盐雾性。优良的耐湿热性,色彩绚丽、强度高,使用寿命长。绿化带隔离护栏的规格:立柱高1300mm:50*50mm矩管,横管长2000(3000)mm:40*40mm矩管,竖杆:14根(22根)直径16圆钢。6.水马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原料,三孔、滚塑,根据实际需求选定,应采取中空,加沙或水,具良好的缓冲弹性,能有效吸收强大冲击力,减少对人员及车辆的伤害。外观颜色采用红黄搭配或蓝白搭配。规格:1450(长)*800(高)*420(下宽)*210(上宽)mm,自身重量不低于12kg,颜色蓝白红黄可选。7.防眩隔离板7.1高度300~500mm,贴Ⅳ类反光膜7.2内含特殊材料,有效抵抗紫外线;7.3有机色料和无机色料混合而成,不易褪色和变色,重量轻,运输方便;7.4高强度玻璃钢,内有玻纤,抵抗风载6.M/S,且抗老化性能好;7.5表面设有两条加强筋,坚固牢靠,持久耐用,三角形的稳定结构,相互连结的顶部,使防眩板的稳定性达到最佳状态;7.6独特反“S”形状设计,不仅能增加强度,减少空气压力,而且还能限度地阻挡反方向的灯光;7.7耐盐碱腐蚀,耐风沙磨损;绿色设计,有效降低驾驶疲劳;7.8工作温度范围:-40°~70°,风阻小,不积雪,安装简便,美观经济,对驾驶员的心理影响小。8.水泥隔离护栏端头防撞端头材质:Q235B钢管,底漆涂装采用环氧铁红防锈漆,面漆采用醇酸磁漆。水泥隔离墩防撞端头涂装工艺符合相关技术要求。规格:Φ114*4*600mm9.路锥9.1提环式配重路锥交通锥是包括底座、锥体、反光面的锥形物体,应符合《交通锥》(GB/T24720-2009)的规定,路锥采用PVC+高密度聚乙烯原料,PVC方形底座带耳环,交通锥高度700mm,净重≥4.5kg。拉伸强度≥32HPA,断裂伸长率≥29%,邵氏A硬度≥82度,柔韧性强,抗汽车滚压,硬物撞击不会损坏,反光面全部覆盖锥体,锥体为黑色,高度700mm,Ⅳ类反光膜,蓝白色或红白色相间。9.2镂空抗风反光路锥9.2.1产品材质:EVA塑料,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9.2.2产品颜色:红色/蓝色9.2.3抗风级别:≥6级9.2.4反光亮度:200cd/(lx·m2)9.2.5产品性能:抗水冲击、抗紫外线、抗老化、路锥本体具有良好的柔韧性,不得出现朽化,褪色等情况9.2.6高度620mm,底座360*360mm,重量≤1.5kg。10.伸缩警示屏(充电)伸缩临检警示屏,是一种具有警示牌、LED文字显示、警报、语音播放及警示灯于一体的安全警示防护设备。警报和文字信息提示同步进行,可视距离远,警示效果好等特点。有效起到实时路况信息提示、预警等功能,同时提高路面行驶车辆的安全驾驶。用于警察临检,事故及施工现场的警示。组成:包含警示灯、显示屏模组、遥控点播模块、灯控开关、模组控制开关、USB插口、适配器充电插口、控制卡、语音播放警报。警示牌文字显示屏规格:320mm*640mm;文字:可通过U盘导入文字信息显示屏内容;声音:具有警报器警调,可通过U盘导入语音播报功能,警示效果好。11.太阳能红蓝爆闪灯爆闪灯的相关性能应满足GB14887-2011的标准。发光单元的发光面应均匀一致,无过亮或过暗的斑点区域,图案轮廓清晰。闪光警示信号灯采用横排式,单面双组闪光灯,分别为红蓝颜色交替闪烁。应具备快闪、慢闪、频闪、爆闪等多种方式,闪光频率和环境强弱光均可调节。工作模式可24小时连续工作或光控。闪光警示信号灯的电源采用太阳能供电系统,太阳能供电系统的技术性能、安装要求须参照或符合行业标准GA/T743-2016《太阳能闪光信号灯》的规定。12.太阳能黄闪、红慢灯黄闪、红慢灯的相关性能应满足GB14887-2011的标准。发光单元的发光面应均匀一致,无过亮或过暗的斑点区域,图案轮廓清晰。黄闪灯采用“红、慢、黄”闪交替闪烁,工作模式可24小时连续工作或光控,闪光频率和环境强弱光均可调节。黄闪灯的电源采用太阳能供电系统,太阳能供电系统的技术性能、安装要求须参照或符合行业标准GA/T743-2016《太阳能闪光信号灯》的规定。采用免维护电池(电池能够在连续阴雨天气可保持连续闪光10天以上,充电一天可工作120小时以上,充满电后可连续工作200个小时以上。)铝合金外壳超高亮度晶元LED,规格:500*500*160mm,透光尺寸400mm,闪光频率不小于40±5次/分(应具备可调模式);当照度<150K时,黄闪灯自动开始工作,在夜间,闪光标志的可视距离大于800m,光源寿命大于80000小时。13.太阳能突起路标太阳能突起路标应符合《太阳能突起路标》(GA/T19813-2005)的规定,设备电器安全应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要求。采用带逆反射器的组合式突起路标,使用环境满足A型(常温型,最低使用温度为-20℃)条件,能见度满足Ⅲ型(适用于多雾天气的道路)条件,外形为梯形,规格:L100*W100*H20mm。14.反光突起路标突起路标的反光片为具有高反射率的微棱镜结构反光片,在雨夜天气和雾夜天气情况下保持较好的警示效果。突起路标产品应符合GB/T24725-2024《突起路标》对A1类突起路标的性能要求,突起路标的反光片由多个密封反光单元组成,部分反光单元破损,其余密封的反光单元可继续反光;反光片表面采用硬度涂覆工艺处理,具有超强耐磨性能,表面耐刮擦,能够持久保持高亮反光性能;反光片与突起路标基体应具备焊接强度高,反光片不易从基体上脱落的特性;突起路标基体设置有手持的凹槽,易于施工,且道钉底面为平整设计,易于粘结。采用配套粘结剂固定,施工中无需打孔、开槽等破坏路基操作。表面光滑,不得有尖角、毛刺存在,表面无明显划痕、裂纹,整个反光面逆反射性能均匀。突起路标纵向安装应成直线,不得出现折线。曲线段的突起路标与道路曲线相吻合,线性圆滑、顺畅。突起路标应用粘接剂粘贴牢固,能经受汽车轮胎的冲击而不脱落。突起路标应在路面干燥、清洁,并经测量定位后安装。突起路标壳体颜色应与所配合使用的标线一致。按照材质可以分为:铸铝、塑料。规格:100*100*20mm15.轮廓标轮廓标用以指示道路的前进方向和边缘轮廓。在小半径弯道、连续转弯、视距不良、易发生冲出路侧事故和事故多发等路段,宜结合其他安全处置措施沿主线两侧连续设置轮廓标。高速公路的主线直线段,轮廓标设置间隔一般为50m;附设于护栏上时,其设置间隔可为48m。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干道的主线直线段,轮廓标设置间隔一般为40m。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其他道路的主线直线段,轮廓标设置间隔一般为30m。符合《轮廓标》(GB/T24970-2020)的规定,附着式轮廓标,轮廓标可分别附着于波形梁护栏、混凝土护栏、隧道侧墙和缆索护栏之上。微棱镜型反射器,反射材料的形状根据现场实际安装需要确定,样式分别为弧形、梯形、长方形。16.减速带减速带材质为橡胶材料,外形为坡面,用膨胀螺丝固定到道路路口,橡胶减速带具有减震性,抗压性极好,寿命长,对车磨损少,噪音少,黄黑相间,色彩分明,无须每年再涂漆,美观大方,是起到车辆减速作用的安全设施。符合《橡胶减速丘》(GA/T487-2020)的规定,减速带宽度为300mm~1000mm,高度为25m~70mm,具体尺寸根据现场实际安装需要确定。17.车轮锁车轮锁是全钢板制作,具有防暴力、防技术开启、防拆车轮、防复制钥匙等诸多特点能方便牢固地锁住违章车胎,从而有效的防止违章车辆逃避处罚,同时它操作轻便,一人既可独立操作,给管理部门的执法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吸盘型车轮锁锁车时又快又准,锁体内侧贴有黑色防滑胶板。锁车时不会损伤车辆及轮胎。车轮锁设计安全合理、质量性能稳定、锁车范围广、操作灵活方便等特点。规格:AS-BW-C118.橡胶挡车器橡胶挡车器又称车轮挡轮器、倒车垫、阻位器、挡车器等,是采用高强度天然橡胶经硫化高压合成,抗压性能好,而且坡体有一定柔软度,黑黄相间含反光材料符合国际标准,醒目明显并具有减速、防滑、耐磨、减轻对车辆轮胎的磨损等特点。可以防止车辆倒车进车库时越位,避免车辆的碰撞,是限定车辆装确停放位置的最佳设施。橡胶挡车器安装固定在停车位后方,距前1米处。安装时用膨胀螺丝固定在每个车位上。还必须用弹线,用道钉或螺栓固定一边,确保各车位挡轮器在同一直线上。如停车位为草地时,则先做地基,才能固定挡车座。规格:500*150*100mm19.凸面镜凸面镜也叫广角镜、反光镜、转弯镜。主要用于各种弯道、路口。可以扩大司机视野,及早发现弯道对面车辆,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监视死角。符合《公路用凸面反光镜》(JT/T801-2011)的规定,镜面直径为800mm、1000mm2种规格,根据现场实际需要选择确定尺寸。20.警戒带警戒带又叫警戒线:可重复使用,颜色醒目,有警察、警戒线、注意安全等字样。材质一般采用塑料,规格:50*50000mm。广泛用于施工、电力检修、路政、环保、危险、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地段的隔离。圈定事故现场或警示规范特殊区域。使用方便,不会污染现场环境,色泽鲜艳。起到临时分隔场地的划分,也可以与路锥、交通警示柱一起配合使用。21.LED标志21.1太阳能标志采用铝板,Ⅳ反光膜,颜色图案符合国标《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2009总则、GB5768.2-2022道路交通标志、GB5768.3-2009道路交通标线、GB5768.4-2017作业区、GB5768.5-2017限制速度、GB5768.6-2017铁路道口、GB5768.7-2018非机动车和行人、GB5768.8-2018学校区域)。采用高亮度、大角度、黄色LED(大于8000mcad),寿命10万小时,闪烁频率30次/分钟。防近眩光LED透镜可消除50m内眩光。太阳能电池板工作寿命15年,储电池工作寿命2年以上,连续阴雨天工作14天以上。类型:线形诱导标志及其他标志。根据现场实际需要选择确定尺寸。21.2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P6全彩)符合《LED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GA/T484-2018)的规定。像素间距:≤6mm;使用环境:室外;像素密度:≥27777pixels/m2;亮度均匀性≥98%;模组间缝隙≤0.3mm,水平视角≥160°,垂直视角≥160°;刷新率支持1920~3840Hz可调;正常工作时支持消除毛毛虫功能低亮高灰性能:100%亮度时,16bits灰度;20%亮度时,12bits灰度;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100000小时,平均功率≤330W/m²,峰值功率≤850W/m²;设备具有防潮、防虫、防腐蚀、防尘、防静电、防燃烧、防电磁干扰等功能,并具有过流、短路、过压。支持本地控制和远程控制,按需方要求通过无线或者有线通讯方式接入总队或支队相关后台系统进行控制;输入方式:串口、网口以及4G或5G传送信息;箱体材料为冷轧钢板,双层机箱,表面喷塑处理,不反光,防眩光,为全封闭、全天候、防风雨型;接入电网供电,含50米内电源管线(50米以外另计)、电表、设备控制器等确保设施正常使用的所有配件。21.3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半透)符合国家标准《LED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GB/T31446-2015)、行业标准《内部照明标志》(JT/T750-2023)技术要求,执行CCPC交通产品认证体系。标志版面的文字图形等信息内容依据设计图纸或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2)的相关要求。环境温度适用等级:B级-40℃~+50℃(根据地理区域选配:A级-20℃~+55℃;C级,-55℃~+45℃)。发光标志四周封装采用铝合金型材,四个转角采用模具铝合金弯头组合,标志整体厚度≤60mm(不含支撑件),防水防尘措施等级符合IP55要求。标志版面的边框应采用机械镂空加强筋底板且发光显示良好,文字图形信息部分的底板采用镂空镶嵌PC合金板工艺、且发光显示均匀无任何阴影,文字图形显示的边界轮廓清晰。PC合金板技术参数:拉伸屈服强度≥60MPa,邵式硬度≥80D,透光度≥90%,热变形温度(1.8MPa)≥135℃,线膨胀系数(-30℃~+30℃)≤3.5*10。在不破坏标志板表面逆反射材料的情况下,采用SKY-LED混光型光源板(光源板发光均匀度内光照度差值≤120LX/m2)布设于标志箱体,光源向标志逆反射材料背面定向投射,显示高清晰信息内容。标志表面文字图形采用高透光型微棱镜反光膜,白色透光率≥25%,透光均匀性1.2:1~1.3:1,24V电压时的标志表面白色反光膜表面照度≥4500LX/m2。标志信息透光显示的亮度指标:白色≥300cd/m2,黄色≥150cd/m2,红色≥45cd/m2,绿色≥45cd/m2,蓝色≥30cd/m2,棕色≥22cd/m2。标志蓝色与白色(绿色与白色)部分平均亮度对比度介于18:1~5:1之间。标准混光型光源板要求:1.2*400*800mm树脂材质线路板,贴片式LED间距28*28mm布珠。在标志版面面积范围内满铺标准光源板,余量空间可采用小规格光源板拼接。贴片式LED规格为3.5*2.8mm,极限指标值:功耗200Mw,正向电流20mA,正向峰值电流60mA,反向电压5V,光通量8.0~9.0lm,发光指向角120Deg。光控程序:自动感光控制采用太阳能电路压降分析式控制模块,控制单元能根据标志周围面光照强度,自动开启/关闭标志发光单元。光控程度所需太阳能板置于控制箱侧面。调光程序:标志发光单元能根据昼夜光线强度自动调节发光亮度,保持相对均衡的发光对比度,其控制程序采用“太阳能发光标志调光程序V1.0及以上”。正常夜间有效动态视认距离≥210米,静态视认距离≥250米。接入电网供电时,输入电压220V,输出电压24V。标志应具备防雷、防触漏电保护装置,接线电缆无裸露。标志整体重量约18KG/㎡。21.4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全透)符合国家标准《LED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GB/T31446-2015)、行业标准《内部照明标志》(JT/T750-2023)技术要求,执行CCPC交通产品认证体系。标志版面的文字图形等信息内容依据设计图纸或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2)的相关要求。环境温度适用等级:A级-20℃~+55℃(根据地理区域选配:B级-40℃~+50℃;C级,-55℃~+45℃)。发光标志四周封装采用合金压制模具、铝合金型材,四个转角采用模具铝合金弯头组合,标志整体厚度≤60mm(不含支撑件),防水防尘措施等级符合IP55要求。标志底板为透明合金板,反光膜采用电刻加工、或者透明油墨(反光膜专用型)丝网印刷,面板发光显示均匀无任何阴影,文字图形显示的边界轮廓清晰。透明合金板技术参数:厚度≥4mm,拉伸屈服强度≥60MPa,邵式硬度≥80D,透光度≥90%,热变形温度(1.8MPa)≥135℃,线膨胀系数(-30℃~+30℃)≤3.5*10。在不破坏标志板表面逆反射材料的情况下,采用SKY混光型光源板布设于标志箱体,光源向标志逆反射材料背面定向投射,显示高清晰信息内容。标志表面文字图形采用高透光型微棱镜反光膜,白色透光率≥25%,透光均匀性1.2:1~1.3:1,24V电压时的标志表面白色反光膜表面照度≥4500LX/m2。标志信息透光显示的亮度指标:白色≥300cd/m2,黄色≥150cd/m2,红色≥45cd/m2,绿色≥45cd/m2,蓝色≥30cd/m2,棕色≥22cd/m2。标志蓝色与白色(绿色与白色)部分平均亮度对比度介于18:1~5:1之间。标准混光型光源板要求:1.2*400*800mm树脂材质线路板,贴片式LED间距28*28mm布珠。在标志版面面积范围内满铺标准光源板,余量空间可采用小规格光源板拼接。贴片式LED规格为3.5*2.8mm,极限指标值:功耗200Mw,正向电流20mA,正向峰值电流60mA,反向电压5V,光通量8.0~9.0lm,发光指向角120Deg。光控程序:自动感光控制采用太阳能电路压降分析式控制模块,控制单元能根据标志周围面光照强度,自动开启/关闭标志发光单元。光控程度所需太阳能板置于控制箱侧面。调光程序:标志发光单元能根据昼夜光线强度自动调节发光亮度,保持相对均衡的发光对比度,其控制程序采用。正常夜间有效动态视认距离≥210米,静态视认距离≥250米。接入电网供电,输入电压220V,输出电压24V。16、标志应具备防雷、防触漏电保护装置,接线电缆无裸露。标志整体重量约16KG/㎡。22.电源线绝缘材料:聚氯乙烯;导体材质:无氧铜规格:RVV2*2.5,执行标准:GB/T5023.5-200823.交通井盖按材质区分球墨铸铁、水泥材料、复合材料;样式为方形,符合国家标准GB/T23858-2009的要求。交通井盖具有很高的抗压、抗弯、抗冲击的强度,有韧性。长期使用后该产品不会出现井盖被压碎及损坏现象,能彻底杜绝"城市黑洞"事故的发生。使用方便,重量轻:便于运输、安装、抢修,大大减轻了劳动强度。24.交通安全设施油漆涂刷24.1工艺流程:基面清理→底漆涂装→面漆涂装→检查验收。24.2涂刷前设施表面清理除锈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处理后的钢材表面无铁锈、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杂物。24.3底漆涂装采用调和丹红防锈漆或环氧铁红防锈漆,控制油漆的粘度、稠度、稀度、兑制时应充分搅拌,使油漆的色泽、粘度均匀一致。底漆涂装按规定要求涂刷二遍。24.4面漆的调制应选择颜色完全一致的面漆,兑制的稀料应适合,面漆使用前应充分搅拌,保持色泽均匀。涂装工艺符合相关技术要求。24.5涂装应均匀,色泽一致,无皱皮、流坠和气泡,附着良好,分色线清楚、整齐。25.贴反光膜道路上钢质单桩警示柱表面反光膜破损时,可重新贴反光膜。规格:Φ89~Φ140*3*1000mm26.维修带电标志换取带电标志损坏部位,换取时应考虑原毁损件型号基本一致。27.移位交通设施将辖区范围内道路上标志、杆件、护栏迁移到业主指定点位,含拆除、运输、安装及路面恢复。28.安全岛采用C30路缘石,人行道路面铺设彩色透水砖。根据道路渠化的需要,应选择不同高度的路沿作为渠化岛的高度,原则应与周围的路基、行走道、广场等匹配一致。规格为300*300mm、200*100mm或连锁式的砖进行铺装,厚度为50~60mm,透水率5~10mm/s。※五、其他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六、实施方案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维服务方案”、“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服务方案”,响应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不得更改以上方案的名称。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若因采购人需求发生变化的,采购人有权不签订第二年的合同。(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三)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1.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对入场服务的人员和车辆装备进行检验。若未按照投标承诺进行配置,验收不合格。2.对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的响应时间和完好率应达到合同和采购文件要求。3.招标人按月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响应服务费用。4.考评方式及应用4.1考评以月为单位,实行扣分制,总分为100分,时限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扣对应分值,本考评办法得分对应按月结算考核。采购人将按月对维护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每月考核得分,直接纳入采购人向维护单位支付的维护费用计算中。4.2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维护(服务)费用支付,每月实际支付金额根据每月考核分值计算:4.2.1月考核分95分(含)以上的,月实际支付金额=每月包干维护费用X100%+每月据实结算费用4.2.2月考核分95分(不含)以下,月实际支付金额=每月包干维护费用X月考评得分/100+每月据实结算费用。5.考评内容及扣分标准5.1总则5.1.1中标人需服从采购人合同要求的考核办法,签订合同时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5.1.2中标人若有以下情形,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全额履约保证金概不退还:5.1.2.1中标人累计3个月考核85分(不含)以下;5.1.2.2中标人累计6个月考核90分(不含)以下。5.1.3巡查及工作派遣5.1.3.1未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巡查任务的,一次扣0.5分。5.1.3.2接采购人派遣后,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超过1小时的,一次扣0.5分。5.1.3.3接采购人派遣后,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超过2小时的,一次扣l分。5.1.3.4接采购人派遣后,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超过3小时的,一次扣5分。5.1.3.5日常考核中发现派驻本项目人员跨区作业或未按本项目规定配置人员的,每一次扣5分。5.1.3.6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派遣工作并维护施工完毕的,一次扣0.5分。5.1.3.7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派遣工作并维护施工完毕的,被群众投诉或者被上级机关通报的,一次扣3分。5.1.3.8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派遣工作并维护施工完毕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一次扣20分。5.1.3.9同一个地点,同一个原因故障在维修后24小时内再次出现的,除人为故意损毁和不可抗拒力造成的外,一次扣1分。5.1.3.10巡查维护流于形式,敷衍了事,未及时发现设施问题,被群众投诉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一次扣l分。5.1.4质量管理5.1.4.1施工工艺、产品质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扣10分。5.1.4.2施工工艺、产品质量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造成严重后果,一次扣20分。5.1.5档案管理5.1.5.1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沙垀坝区全区进行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以及其他交通设施)的基础数据摸排,并做台账登记。5.1.5.2每月结束后的1周内提供更新后的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以及其他交通设施)基础台账,未按规定完成的一次扣0.5分。5.1.6维护人员纪律管理5.1.6.1驻场人员不遵守采购人单位工作时间要求,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每次扣0.5分。5.1.6.2维护人员未遵守保密承诺,泄露公安工作秘密的,每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5.1.6.3运维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每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分。5.1.6.4其他按合同规定应做或采购人交办,维护单位未认真完成的事项,每次扣0.5分。5.2考核结果应用5.2.1按照结算流程,业主单位每月组织一次考核,对当月维护考核情况行小结。5.2.2考核结果的应用将根据每月的考核得分(百分制),考核成绩高于或等于95分,评估合格,按照维保合同的金额全额支付当月运维费用;如考核成绩低于95分,每低1分,扣取当月合同包干费用金额的1%,(按照实际扣分计算)整个合同周期累计扣款达到10%时,业主将终止合同,因此带来的损失和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二、报价要求(一)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维保服务费报价按照24个月进行报价,报价分为日常维护包干费用和据实结算费用。日常维护费用为包干价,按月进行结算;据实结算费用按月实际使用数量和投标单价进行结算。报价包含税金、利润、派驻人员的工资、社保、车辆运行、必要的辅材和施工费等一切费用。本项目的日常维护费用和据实结算设施设备的报价均不能超过所给出的最高限价,否则算无效投标。(二)本项目拆除的废旧设施设备归成交供应商所有且由其自行处理,折旧所得费用应在报价时进行综合考虑。(三)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74.2万元(两年费用)。其中,日常巡查维护包干费用最高限价98.5333万元/年;据实结算费用金额为438.5667万元/年。投标人投标总价、包干费用部分总价和据实结算部分的单价、总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要求。(详见“附件”)1.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巡查维护,包含:(1)外场巡查的人员、车辆费用。(2)驻场人员服务费,维护资料收集整理费用。(3)交通安全设施维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安全设施巡查、清洁、安装、校正、拆除、运输、迁移等费用)。(4)交通安全设施的运输安装调试费用;损坏、老旧设施的拆除运输费用,以及小额维修耗材维护工具和办公耗材等费用。(5)投标人为实施本项目超额配备的人员和车辆等费用。(6)其他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协调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税金等全部所需费用。2.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清单。此数量为预估数量,各项目数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招标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据实结算,但不得超过签订的合同总额。详见“附件”清单按时结算部分。※三、付款方式(一)合同签定前中标单位先将中标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划入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指定账户。服务期满服务合同终止,一次性退还;若因考核扣款,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有处罚违约金的情形,在扣除相应款项后的部分一次性退还。(二)费用支付。招标人按月对维护费用进行支付,当月支付上月费用。支付费用=固定包干维护费-考核扣款+按实结算费用。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付款程序。※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设备和人员配置要求(一)设备要求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配备足够的巡查车辆和专职维护人员,确保巡查和维护工作按时保质开展。配备至少4辆维护作业车辆,其中至少配备1辆高空作业车、1辆工程维护作业车(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自有或者租赁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承诺:若成为本项目中标方,签订合同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需设备进行租赁并提供租赁设备协议书和租赁设备的行驶证复印件)。所有参与维护巡查的车辆需随车配备必要的维修工具以及安全防护装备、设备等。(二)人员要求1.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设置专职维护队伍,成立至少8人(包含项目经理1名)的专职巡查队伍和故障处置队伍(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巡查与故障处置的专职维护队伍,须驻沙坪坝辖区专职开展设施巡查维护工作,不得跨区作业,不得兼任其它工作。2.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设置专职资料内勤至少1名(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进驻采购单位办公,办公时间为每日9:00-18:00,同采购人办公时间保持一致。周末、节假日或大型活动、特殊勤务期间根据业主需要进行保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交通标志标线方案图绘制,道路交通设施基础信息台账建立、完善和更新,巡查维护资料定期更新整理,设施建设及维护的现场踏勘,设施维护方案制作,施工进度跟踪,竣工资料整理,每月、季度或年度工作总结等内外场工作以及采购单位交办的其它工作。该岗位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运用word、PPT、Excel、CAD等办公软件。备注:(1)所有进驻采购单位的人员需严格遵守进驻单位规章制度,不能有失信问题和违法犯罪记录。(2)投标人必须书面声明或承诺,其提供的车辆和驾乘人员和项目工作人员的一切安全事件或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免予一切责任。(3)如果专职驻点人员存在工作态度、责任心、技术水平、协调能力等任一方面的问题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专职驻点人员,并且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必须更换到位,接替人员也必须经采购人面试和政审后才能开始试用。(4)投标人应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加班补偿的规定,避免超时工作引发劳动纠纷。※六、其他(一)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后的定期巡检维护:完成设施维护、优化调整后应该保证1个月内每周至少1次对该处设施进行强化巡检,确保正常运行的同时,让设施与该点位道路交通运行相适应。(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后的故障维护:在完成设施维护、优化调整后要针对设施可能出现的故障和破损情况,提供应急快速响应和维护服务,合同期内到场维护时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期外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到场维护时限控制在3小时内,须由投标人以加盖鲜章的承诺函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后的社会意见收集和回复工作:在完成设施维护、优化调整后要安排专人负责协助采购人对社会意见开展收集、咨询,并以专业技术规范角度进行解读答疑的服务工作。中标人必须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响应供应商必须遵守与采购人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四)违约责任1.因中标人导致服务延期,每延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1‰向采购人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延期超过30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处理故障不及时的,每次扣款1000元;3.在故障修复期间,虽未超过规定的故障响应时间、故障修复时间、运维服务质量考核指标,但由于该设备故障影响采购人的正常使用并造成恶劣影响,每次扣款1000元;4.在重大活动保障中,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及时修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每次扣款5000元。5.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失泄密情况发生的,除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每次扣款5000元。6.中标人在运维工作中,由于中标人管理不善、人员操作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日常巡检工作:由于现场巡检人员不仔细或误操作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影响分局日常工作开展并造成恶劣影响;故障处理:在日常运维工作中,运维人员出现故意隐瞒故障、不及时修复,并且严重影响分局工作开展;信息系统出现故障后,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及时修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安全责任:在维护和施工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事故、危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等问题,由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安全事故:因防火、防盗、供电等安全检查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技术保障:因技术保障不力造成不能及时有效履行维护承诺并造成恶劣影响;未经批准或授权:中标人未经分局批准或授权,擅自进行与维护内容相关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人员管理:中标人维护人员,因违反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或维护制度进行维护工作,造成采购人、中标人及第三方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设备损坏的;大面积网络中断: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电源/网络等系统故障,出现大面积网络中断;信息保密: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分局的秘密泄露,导致严重信息安全事故。7.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对中标人入场服务的人员和车辆装备进行检验。若中标人未按照投标承诺进行配置,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可解除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五)中标人应有稳定和较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派驻到该项目的人员不得低于本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的配置。中标人应积极承担项目的交接工作,不得分包、转包、挂靠成交项目。(六)中标人应依法用工,负责所聘人员的培训、劳动保护、保险、伤病等事项;在招录员工时,必须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进行招录并提供相关依据的复印件。凡是“未岗前常规体检”、“有传染病史”、“有违法犯罪记录”、“身体残疾”、“有心理疾病”、“未岗前培训”等人员不得录用;其所派人员发生事故或其他意外均由中标人负责。(七)在履约服务期限内,中标人自行组织人员完成合同约定事务,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用工制度,中标人为完成合同约定事务自行聘请的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用工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因中标人未完善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八)中标人须对所有服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确保熟悉作业标准及相关要求和无安全事故发生。履约服务期限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自身和第三方)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九)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监督管理和考核,经采购人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可以根据情况扣减费用,如果采购人考核未达到合格及以上要求或因中标人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中标人合同到期即终止合同,及时办理移交,妥善处理相关后续事宜,所有手续和费用完清,无任何用工纠纷和遗留问题,采购人确认无异议后十五日内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提前解除合同的(非中标人原因除外),招标人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人应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十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十二)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七、成本测算方案(详见评分标准)八、人员、车辆配置(详见评分标准)九、企业生产维护能力(详见评分标准)十、库房(详见评分标准)十一、业绩(详见评分标准)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供应商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未出现招标文件投标无效条款中的规定的情形。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是否齐全电子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内容是否提供齐全。3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中(※)号标注的部分。4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部分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线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以线下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综合评分法:(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服务部分和商务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供应商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各分包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分别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分包)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供应商不得成为中标供应商。三、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1)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经济部分(50%)投标报价(5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服务部分(实施方案25%)运维服务方案(15%)投标人提供以下运维服务方案内容:一、提交详细的日常巡查制度、维护计划和项目管理措施;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3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2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4.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3处以上瑕疵的得0分。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提交详细的人员安排、维护资料记录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3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2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4.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3处以上瑕疵的得0分。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三、提交针对本项目对现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现状分析、对存在具体问题提出针对性维护建议和措施;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3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2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4.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3处以上瑕疵的得0分。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四、提交详细的设施故障接报方案,应包含接报流程、故障处理、重点道路和关键时间节点的处置等;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3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2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4.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3处以上瑕疵的得0分。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五、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障方案,方案中须包含安全管理体系、安全防护、相关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等;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3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2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4.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3处以上瑕疵的得0分。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③常识性错误;④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⑤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⑥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包含且不限于技术支持方式、质保期内如何提供售后服务、设施维护后的故障响应接报处理、设施维护后的定期巡检、设施维护后的社会意见解答等服务工作的售后服务能力等;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5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3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4.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3处以上瑕疵的得0分。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应急服务方案(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应急预案,方案中应包含切不限于大型活动保障、应急处突、抢险救援、校园安全等,且有完整的预案体系及处置体系: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5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3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4.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3处以上瑕疵的得0分。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3商务部分(25%)成本测算方案(5%)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具体情况,编写作业成本方案,方案内容须包含税金、利润、派驻人员的工资、社保、车辆运行、必要的辅材和施工费等一切费用。评审内容:1.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不存在瑕疵的得5分; 2.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存在1处瑕疵的得3分; 3.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内容存在2处瑕疵的得1分;4.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不全或内容存在3处以上瑕疵的得0分。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提供成本分析表或相关方案,格式自定。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成本分析缺少关键分析点或表述不完整、前后矛盾、无关联性、存在逻辑漏洞;②人员的投入成本分析数值未满足行业标准或相关政策要求;③提出的成本分析方案影响实现采购目标;④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进行分析;⑤常识性计算错误;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人员、车辆配置(10%)1.在配置的项目人员中具备交通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市政设施二级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的得1分。2.在满足招标文件人员数量要求的基础上,为本项目配备安全员1人得1分,配备应急管理员1人得1分,配备资料员1人得1分,最多得3分。3.在满足招标文件维护巡查车辆要求基础上,每多配备一台工程救险作业车辆的,每台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4.在满足招标文件车辆要求基础上,为本项目配备的高空作业车,额外增加一台的得2分,总分不超过2分。1.提供运维护服务团队人员方案、名单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也可提供承诺函,承诺:若成为本项目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验。若未按承诺提供,将视为未按合同履行。提供材料包括资质证书、在职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2.自有车辆的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车辆的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有效期在本项目服务期内;或提供承诺函,承诺:若成为本项目中标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需设备进行租赁并提供租赁设备协议书和租赁设备的行驶证复印件。企业生产维护能力(4%)投标人应具备一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生产能力,应提供标线施划、标线清除、杆件制作、标志版面制作等主要生产设备:具有双缸液压热熔釜、手推(自动)热熔划线机、除线机、管道切割机、剪板机、焊机、折弯机、电脑刻字机等设备的,有1种设备的得0.5分,最多得4分。1.若为自有设备的,提供设备清单及相关的所有证明。如购买生产设备的发票复印件等。2.若为租赁设备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有效期在本项目服务期内;或提供承诺函,需详细承诺配备的机具设备名称。若成为本项目中标方,应按照承诺要求提供相应设备给招标人现场复核。库房(4%)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库房,额外增加一个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库房,用于免费存放业主应急交通设施设备的得2分,增加大于1000平米的库房的得4分,总分不超过4分。1.自有库房的需提供相关产权证明复印件;2.若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附产权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承诺清楚具体事项,中标后按照承诺事项向采购人提供相应库房租赁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实地复核。业绩(2%)有类似项目业绩的一个得一分,总共2分。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供应商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投标供应商(一)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供应商条件合格投标供应商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供应商的风险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供应商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或公告形式的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一)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从正文开始编制完整的页码。(二)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三)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退还成交供应商。6.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6.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六)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投标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加密投标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须通过在线开标大厅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并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备份投标文件与加密投标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投标人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七)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必须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一致。如果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为准),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注:“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填报价”即为“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报价”。(八)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开标一览汇总表》所展示内容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九)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指导流程递交。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地点同开标时间地点。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供应商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采取电子开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室将展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汇总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由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同步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供应商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截图证明(获取采购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信息截图);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3.其他3.1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服务项目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服务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履约考评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服务利润、派驻人员的工资、社保、车辆运行、必要的辅材和施工费以及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3合同服务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中标供应商应按照预留份额措施:非小微企业中标的,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提供承诺函或分包协议书)5.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5.1服务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若因采购人需求发生变化的,采购人有权不签订第二年的合同。5.2服务地点由甲方指定。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和合同要求,对入场服务的人员和车辆装备进行检验。若未按照投标承诺进行配置,验收不合格。7.2对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的响应时间和完好率应达到合同和采购文件要求。7.3招标人按月对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响应服务费用。8.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合同争议的解决9.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9.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1.合同生效及其它11.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1.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1.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1.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11.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二、政府采购合同(以双方实际签订正式合同为准)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号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三、交提货方式:三、交提货方式:三、交提货方式:三、交提货方式:三、交提货方式:三、交提货方式: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五、付款方式:五、付款方式:五、付款方式:五、付款方式:五、付款方式:五、付款方式:五、付款方式: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服务部分文件(一)服务需求条款差异表(二)服务部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维服务方案”、“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服务方案”,响应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不得更改以上方案的名称。(三)其他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1.成本测算方案(详见评分标准)2.人员、车辆配置(详见评分标准)3.企业生产维护能力(详见评分标准)4.库房(详见评分标准)5.业绩(详见评分标准)四、其他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采购执行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执行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12345包干部分……67891011按实结算……12总计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须对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中所列各项费用进行逐项填报,请投标供应商完整填写,没有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表处理;格式可自拟,也可按照附件表格样式填报。2.该表可扩展(表中的“......”栏表示为投标供应商可选择性一次或多次扩展的选填项,若投标供应商无扩展项,此栏可空缺或删除),需逐页签字并盖章。二、服务部分文件(一)服务需求条款差异表采购执行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实施方案除外);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服务部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维服务方案”、“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服务方案”,响应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不得更改以上方案的名称。(三)其他资料(如有,自附)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1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采购执行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1.成本测算方案(详见评分标准)2.人员、车辆配置(详见评分标准)3.企业生产维护能力(详见评分标准)4.库房(详见评分标准)5.业绩(详见评分标准)四、其他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如有,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比例不低于40.0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00%。预留份额措施:非小微企业中标的,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提供承诺函或分包协议书)。(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已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已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材料。(结束)
附件

交巡警支队2025-2027年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采购费用限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金额
说明

1.0
包干部分
985333.0
详见附表二、三

2.0
据实结算部分
4385667.0
详见附表四

3.0
小计
5371000.0

备注:此限价表为一个自然年度限价,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按照采购文件服务期限进行汇总报价,且单个自然年度报价不能超过限价。

附表二

人力资源报价清单

序号
明细
工作内容
数量
单位
服务期限(年)
审核单价(元)
审核合价(元)

1.0
项目经理
负责整个项目的外场、内场的运维工作。统筹、协调、管理运维人员、运维资源,跟踪指导运维工作、提供咨询评估、技术支持及相关的结果汇报。
1.0

1.0

2.0
专职巡查处置人员
负责标志标线及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及清洁,按规定时限和技术要求完成对外场标志标线及设施的处理、解决等工作。
6.0

1.0

3.0
优化设计方案画图人员(资料内勤)
通过现场巡查、系统巡查、视频巡查、舆情收集、问卷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现场交通标志标线及设施的设置与国标、地标的矛盾,与交通组织不匹配等问题,提出并画出优化方案,并对优化效果进行跟踪。需要进驻招标人提供的办公场所并按照要求开展服务工作,遵守招标人工作纪律和其他工作要求。
1.0

1.0

小计

注: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以实际配备的数量进行测算;本表服务期限为一个自然年度,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按照采购文件服务期限进行汇总报价,且单个自然年度报价不能超过限价。

附表三

机具及仪器仪表耗材报价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明细
工作内容
数量
单位
服务期限(年)
审核单价(元)
审核合价(元)

1.0
高空作业车
含驾驶员及作业员1名人工,车辆折旧费、油费、保险及保养费等。
1.0

1.0

2.0
巡查作业车
含驾驶员1名人工费用,车辆折旧费、油费、保险及保养费等。
2.0

1.0

3.0
维护作业车
含驾驶员1名人工费用,车辆折旧费、油费、保险及保养费等。
1.0

1.0

4.0
小额维修耗材及维修维护工具
工具主要包括:光功率计、万用表、插座相位检测仪、头灯、充电式起子机、激光水平仪、静电地板吸盘、除尘器、吸尘器、发电机、焊机、切割机、水钻、电锤、电镐、角磨机、水泵、60W恒温电络铁、T型套筒M14、T型套筒M17、USB转232串口线、十字绝缘螺丝刀、双头螺丝批、超短螺丝刀、电笔、虎口钳、57合一螺丝批组、克钢斜口钳、有牙尖嘴钳、美工刀、三用网络压线钳(专业级)、7合1剪拨压现钳、防静电腕带、9件套内六角扳手、大号活动扳手、中号活动扳手、小号活动扳手、双开口扳手组套、卷尺、棘轮扳手、滚筒、毛刷、钢丝刷、防静电抹布、扫把、铁锹等。
1.0

1.0

5.0
库房租赁费
租用的库房,用于存放备品备件和应急设施储备。
1.0

1.0

小计

注: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以实际配备的数量进行测算;本表服务期限为一个自然年度,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按照采购文件服务期限进行汇总报价,且单个自然年度报价不能超过限价。

附表四

据实结算部分采购清单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产品名称
详细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最高单价限价(元)
限价(元)
备注

1.0
标志版面
标志底板采用铝合金板材,板厚1.5mm贴Ⅳ类(超强级)底膜、字膜,卷边工艺。

55.0
464.0
25520.0

标志底板采用铝合金板材,板厚2mm贴Ⅳ类(超强级)底膜、字膜,卷边工艺。

55.0
473.0
26015.0

标志底板采用铝合金板材,板厚2mm贴V类(钻石级)底膜、字膜,卷边工艺。

60.0
489.0
29340.0

标志底板采用铝合金板材,板厚3mm贴Ⅳ类(超强级)底膜、字膜,卷边工艺。

300.0
480.0
144000.0

标志底板采用铝合金板材,板厚3mm贴V类(钻石级)底膜、字膜,卷边工艺。

300.0
496.0
148800.0

2.0
更换反光膜
钻石级反光膜(V类,底膜、字膜)
反光膜应符合GB18833-2012<>的技术要求。

100.0
177.0
17700.0

超强级反光膜(Ⅳ类,底膜、字膜)
反光膜应符合GB18833-2012<>的技术要求。

150.0
154.0
23100.0

Ⅳ类反光膜(超强级,底膜、字膜含铝板背基)
反光膜应符合GB18833-2012<>的技术要求。

100.0
293.0
29300.0

3.0
活动标志(框架式可移动支架)
标志底板采用铝合金板材,板厚1.5mm、Ⅳ类(超强级)底膜、字膜,2㎡(含)以下,支架采用40*40*2.0镀锌钢质方矩管制作。

100.0
427.0
42700.0

标志底板采用铝合金板材,板厚2mm,Ⅳ类(超强级)底膜、字膜, 2㎡以上,支架采用40*40*2.0镀锌钢质方矩管制作。

100.0
477.0
47700.0

4.0
活动标志(单柱式可移动支架)
标志底板采用铝合金板材,板厚1.5mm、Ⅳ类(超强级)底膜字膜,1㎡(含)以下十字形底座,镀锌钢管Ф60*1000~1500*3mm。

50.0
189.0
9450.0

5.0
单立柱
Ф76*3500*4mm
1.1标志立柱
(1)凡钢管外径在152m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