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混凝土叠合板 预制混凝土楼梯招标公告(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
关于投标文件招标编号问题
良渚新城PC构件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FA00000279170
发布时间:2025-05-24 14:29:14
公告标题:关于投标文件招标编号问题
投标文件招标编号统一为:FA00000279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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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杭政储出【2024】54号良渚建筑业总部项目PC构件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A00000279170o中国交建CHINACOMMUNICATIONSCONSTRUCTION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0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1.招标条件2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3.投标人资格要求34.招标文件的获取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总则92.招标文件113.投标文件124.投标145.开标146.评标157.合同授予15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69.纪律和监督1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附件一:开标记录表18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19附件三:问题的澄清20附件四:中标通知书21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22附件六:确认通知23附件七: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2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2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64第六章技术规格书6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61.投标函78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93.授权委托书804.资格审查资料815.投标报价资料896.投标人资格声明93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99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1009.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10110.投标物资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10211.其他材料10312.信用承诺书104第1第2章招标公告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杭政储出【2024】54号良渚建筑业总部项目PC构件采购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杭政储出【2024】54号良渚建筑业总部项目PC构件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PC构件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24】54号良渚建筑业总部项目;2、工程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3、工程工期:暂定24个月。4、到货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项目工地指定地点。特别说明:因图纸原因,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以最终需求量为准,如投标方的最终供货数量与原招标数量有增加或减少时,投标方应积极地予以接受,投标方不得据此向招标方提出任何索赔或权利主张。本项目招标物资不分包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符合《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2)体系认证要求: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3)纳税人身份要求: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2生产能力要求:具备8万立方米/年以上生产能力以及相关技术人员和配套的生产设备。拥有自检试验室,对产品要求的每个指标都有检测的设备、检测记录结果,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要求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现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33/T1123-2016以及设计图纸标注的或未标注但确有涉及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规范、规程和标准等。3.5企业信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被列入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其他要求:①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商不可以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本次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点击参与投标后,请于2025年5月16日14时30分至2025年5月21日14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以系统时间为准))自行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下载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不需缴纳标书费。(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5.投标文件的递交(1)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10时30分至2025年5月27日14时30分(开始(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7日14时30分(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14时30分(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2)投标文件递交平台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8/PMS/或http://ec.ccccltd.cn)。上传截止时间为:20年5月27日14时30分。(3)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逐页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联系人:邓柳柳电话:020-39285955项目联系人:张梦电话:17662742767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5月16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项目概况详见招标公告。1.1.2招标编号FA000002791701.1.3招标人名称: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 联系人:邓柳柳 电话:020-39285955项目联系人:张梦 电话:176627427671.1.4招标组织机构名称: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广州之窗1.1.5项目名称杭政储出【2024】54号良渚建筑业总部项目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公司自有资金及业主拨款,已落实1.3.1招标内容预制混凝土叠合板、预制混凝土楼梯,具体见投标物资报价表。交货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项目工地指定地点。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生产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体系认证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财务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供货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1.11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5月27 日14 时30分前2.2.2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2025 年 5月 27日14 时30分前文件发送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文件发送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发布2.3.1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5 月 27日14 时30分前文件发送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文件发送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发布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内容2.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3.3.1投标有效期90天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限价(单价)见第二章相关条款3.4.1投标保证金无3.5资格审查资料3.5.3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1 年至 2023 年3.5.5近年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2024年3.5.6新产品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无3.5.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2024年3.5.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3.6.5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投标文件按以下方式制作:纸质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成PDF格式。3.6.6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无4.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将制作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5.1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到,由招标人组建的开标成员共同在线上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评标专家库中抽选,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含5人)6.3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施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推荐的中标人:1~2家□是7.2履约保证金/7.4合同签订符合第二章合同授予7.4.1规定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1.总则1.1项目概况1.1.1项目概况:杭政储出【2024】54号良渚建筑业总部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东至莫干山路西侧绿带,南至金家渡北路,西至十三号支路,北至D01-R21/R22-05地块。属于民用建筑,建设栋数15栋;建设层数6~7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4.53米;建筑占地面积49337㎡,地上建筑面积98674㎡,地下建筑面积41688㎡,总建筑面积140362㎡。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组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1.3.2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1.3.3本次招标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1)经营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分包、转包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1.11偏离不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物资需求一览表;(6)技术规格书(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将招标文件的澄清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资格审查资料;(5)投标报价资料;(6)投标人资格声明;(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9)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10)投标物资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2)“评分因素、权重分值与评分标准”表中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报价为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价、运杂费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1)出厂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3.2.3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3.2.4最高投标限价(综合单价):无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无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书面授权证明(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以及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如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复印件。3.5.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施)等证明材料。3.5.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投标产品具有近三年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3.5.5“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3.5.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3.5.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本次招标只要求电子文件不须纸质文件。3.6.5投标文件电子版编制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到指定网址。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第一章第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完的投标文件密封递交招标人并重新扫描上传。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按系统设置的程序开标。5.3开标异议系统上填写的报价金额须与盖章扫描件上的金额一致,若不一致,以系统上填写的报价金额为准,投标人不得有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组织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中标候选人的公示及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并根据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提交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领导小组定标。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条件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按8.1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不得在出售招标文件后擅自终止招标。10.2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附件一:开标记录表(中交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中交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发出澄清通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中交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对问题进行澄清)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交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交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附件六:确认通知(中交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确认中标结果)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物资品种)包件开标记录表招标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送达情况密封情况备注签名主持人:记录人:监标人:唱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评标委员会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物资名称)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中标价:元。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七: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根据《关于印发〈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请合作单位了解以下内容:一、惩戒规定对公司集团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至3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引起公司人员违纪违法的,给予公司范围内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2.因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质量问题;因环保问题导致公司或所属单位受到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察组通报、约谈等,按情节轻重给予公司范围内1-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3.在公司开展的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评价办法另行制定),连续两次得分60分以下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4.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1次的,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禁入/不予发包处理;2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5.遭三个及以上项目/单位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视情节给予公司范围内1年、3年或永久禁入/不予发包处理。二、认定标准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和其他情形。(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三、惩戒措施1、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2、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具体内容以《关于印发〈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为准。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5人以上(含5人)的单数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 项规定投标人各种证明资料是否齐全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须齐全投标文件标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 款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3.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生产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财务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供货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供应商层级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不存在…………3.2.1商务评审标准投标报价分析投标报价分析完善、合理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不需要供货业绩及证明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 项规定组织供应及服务方案须提供投标人详细的组织供应及售后服务方案…………3.2.2技术评审标准管理体系提供相关的管理体系资料投标物资省部级近三年检测合格报告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生产和检验设备满足生产能力要求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3.3详细评审标准单价遗漏投标单价如有非实质性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标价综合评标详细评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4.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技术部分权重分(A):A=20分经济部分权重分(B):B= 80分3.4.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的确定:1.首先确定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或超出招标人可接受价格的不参与评标)。以有效报价的不含税合价(报价总价应为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作为评标价。特别说明:特殊混凝土的报价在系统上不计入总价,但也作为报价的一部分进行评估报价,并做为评标的参考项。2.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不含税合价)为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标价的确定:经算数性修正后的投标报价表到站总价报价即为评标价。3.4.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后保留一位小数。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3.4.4(一)商务、技术部分20分供货业绩及证明31、提供近三年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每提供一项加1分,本项累积不超过2分;2、有与中国交建合作供应招标物资的业绩,加1分;组织供应能力及方案41、总体供应能力及供应方案有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得0-2分;2、售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得0-2分运输保供方案31、运输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组织保障有力,得0-2分;2、有完整的供应组织服务机构,得1分。质量保证能力41、具备完善且合理的质量保证措施得1-2分;2、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且在有效期内,每项得0.5分,三项均有的得2分;财务能力31、企业近3年每年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8000万得1分;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或税务部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作证明得1分。2.资产负债结构合理、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得1分履约能力和信誉31、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得2分;2、提供中交所属子公司近两年出具的履约信用证明得1分。3.4.4(二)经济部分80分投标报价80分1、评标价以报价表的不含税总价(报价总价应为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2、偏差率超过基准价每超1个百分点扣1分。偏差率不足一个点的,按内插法计算扣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一位小数)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前附表3.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不得列入评标计算范围。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确定,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2.评标委员会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至少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3.评审标准3.1初步评审标准3.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商务技术评审标准3.2.1商务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2技术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3价格评审标准:见本章第一节。4.评标程序4.1初步评审4.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3.5.9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4.1.2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3)不得修改投标物资报价表中已填写的固化数量,否则作为废标处理。4.2详细评审4.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款规定的标准进行打分。4.2.2评标价的评定(1)本次评标以包件物资的不含税总价予以评定;(2)投标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提供或提供的说明和资料得不到评标委员会认可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4.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4.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3.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4.3.5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4.5投标文件的拒绝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1)低于成本价竞标的;(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其它违法行为的,包括: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④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b.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c.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d.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e.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6评标结果4.6.1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把通过初步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推荐给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办法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和两名中标备选人,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成为中标人。4.6.2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第12号令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4.7拒绝所有投标: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投标,(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2)投标人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3)经评标委员会证实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4.8重大偏差认定(1).投标文件格式未响应招标文件的;(2).投标文件的编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递交未响应招标文件的;(4).不符合报价唯一性原则的;(5).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未经签字并盖章的;(6).投标有效期未响应招标文件的;(7).未响应投标物资的技术指标和性能的;(8).招标文件有要求,但投标人未实质响应的;(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竞争的。凡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视为废标。5.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5.1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废标。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物资购销合同买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321294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卖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经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材料及合同价款(一)材料单价、合价情况: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暂定数量不含税单价(元)暂定不含税合价(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额(元)暂定价税合计(元)备注1PC叠合板/m342512PC楼梯/m3433合计(二)本合同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约定价款,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率随国家政策调整相应调整。1.合同价款为暂定价款,实际价款以双方结算确认的价款为准。2.综合单价、含税总价:综合单价、含税总价均为乙方将物资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含税价格,综合单价已包含人工费、设备使用费、材料费、采购费、仓储费、运输费、装货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水电费、管理费、税金、利润、办理各种许可证件的费用和应缴纳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费用、保险费、风险费用、财务费、损耗费和其他不可预见费等。产生其他以上未列示的费用,均认为已经包含在单价中,不再单独支付。3.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以甲方书面认可且质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双方如需增加新的品种、规格及数量,需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4.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该综合单价为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构件运输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规费、税金,以及为履行本合同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结构检测及实体检测费用),该综合单价中已综合考虑了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材料设备、机械、人工等所有市场价格(除钢筋以外)波动的风险,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做任何调整。本工程报价钢筋材料单价调价方法(其中埋件材料价格不调):涨(跌)价率±8%以内(含±8%)不予调整,±8%以上则按照超出±8%部分按实进行调整计算,基价以投标当月(2025年4月份)杭州造价站信息网信息价为准(其中钢筋价格参照HRB400E综合除税价格),则材料差价计算如下:施工中期信息价若高于基准价8%,调增:调整金额=(市场价格-基准价*108%)*钢筋数量。施工中期信息价若低于基准价8%,调减:调整金额=(市场价格-基准价*92%)*钢筋数量。钢筋数量=下单日订单量*最终PC深化蓝图的钢筋含量,正数为供应商结算增加金额,负数为供应商结算减少金额,以上金额均为含13%增值税的含税金额。调差在每期结算时调整,调差金额以最终结算金额为准。第二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一)卖方应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卖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二)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按照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18-20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GB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JGJ1-2014(备案号J1736-201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等施工及验收规范与国家、地方、行业其它有关标准并符合杭州市质监站验收标准要求,除以上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三条包装和运输(一)货物包装要求为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买方的合理要求。(二)包装应采取通用方式。无通用方式的,包装应足以保护货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三)货物交付后,卖方包装物等的回收由R买方□卖方回收包装物并承担回收费用、享有回收所得。(四)货物运输需必要的包装、苫盖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或防护措施,确保捆绑牢固,无抛洒、无遗漏、无污染,应满足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交付地点。(五)卖方进入买方施工现场区域,应服从买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买方现场人员指定区域规范停车、卸货。(六)卖方运输工具在材料运输及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买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卖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七)卖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等事故承担责任。(八)卖方车辆、人员进入买方施工现场,必须提前将车辆的行驶证、人员驾驶证等证件报送买方审核,卖方应遵守该工程业主、监理以及买方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以及现场管理,卖方应为送货人员配备相应的工地用防护用品,在工地作业时必须戴上安全帽才允许进行作业,并对其所有的安全环保工作负责。第四条订货与交付(一)订货1.买方应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的月度需求计划(包含规格、数量、到货时间需求等)提供给卖方。买方提供月度需求计划应尽量合理而准确。2.买方在采购每批次货物前应向卖方发送供货订单,供货订单应按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方式发送给卖方。3.买方发出的供货订单应合理确定数量和交付期限,为卖方备货、运输留足必要时间。4.卖方应按供货订单备货并做好交付准备,买方可以变更供货订单,但须据实承担调货成本,交付时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相应延长。(二)交付1.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供货订单后2日内按供货订单交付货物,发货后应及时通知买方,以便做好接货和验收准备。对于月度计划外的临时订单计划,乙方应当尽力满足甲方的需求。2.交付应满足买方需求,便于双方履行合同、节约双方履约成本。3.交付地点为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施工现场。买方负责至交付现场的道路通行、提供货物装卸和堆存场地,卖方应服从买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卸车费用由买方承担。4.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买方没有要求的,应按照交易习惯向买方交付货物的单证和资料。5.本合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在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第五条验收和计量(一)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后,应按照买方的要求办理货物验收。买方有权确定每批次货物的具体验收方法,卖方应予配合。买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验收货物,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买方不予办理计量。买方验收不免除卖方的质量保证义务,买方在使用过程中,或行政机关、业主、监理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卖方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买方在使用后发现不合格,卖方除赔偿该产品的更换费用外,还需要赔偿买方因更换产品对工程主体造成的损坏而产生的重置费用,即使该费用有可能大于总货款。(二)买方按以下方法计量:□检斤(过磅)□检尺R按件清点(三)经验收合格的货物,以双方代表在PC构件送货单上共同签字的实际数量为准。PC构件送货单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等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非经买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支付的依据。(四)买方在货物交付前有权要求卖方配合进行一定频率的实地考察、抽检、试验。抽检、试验按“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批次”的方式进行。(五)买方对到场材料抽检或交付完成后发现当批次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卖方应在1小时内自费运出施工现场,若买方要求卖方重新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六)买方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后,应立即停用、封存、妥善保管货物,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卖方应在接到质量异议后24小时内到达交付地点处理。(七)双方对货物的质量或质量问题导致的货物价值损失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均认可的有资质的检验或评估机构鉴定、评估。鉴定、评估检材应由双方共同取样,鉴定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卖方应承担鉴定费,还应在1日内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清理出场;鉴定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应承担该项费用。(八)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卖方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第六条结算、支付和发票(一)结算1.买卖双方以每月1日至本月最后一日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7日内核对数量并办理结算(以信息价为结算依据的,待信息价发布后的7日内办理结算)。2.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结算流程进行结算:双方对账,确认当月供货数量,共同核对单价和金额,在对账单和材料计量审核表上签字并盖单;卖方在5日内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送交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结算单据和发票后办理入账手续。3.每期结算后60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70%,封顶后付10%,剩余17%货款封顶后8个月内支付,剩下3%作为货物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合同最后一批货物到达现场之日起及所供货物没有发生过任何质量问题后6个月,由乙方提出甲方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4.结算文件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结算单必须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卖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并将书面授权委托手续原件提交买方。卖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身份证号码:电话:买方指定的结算办理人:职务:电话:(二)支付1.本合同支付/不支付预付款R不支付预付款。□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当批次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买方应于发出供货订单后/日内支付。预付款折抵货款方式:/。2.支付时间及比例:当期结算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30日R60日□9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百分之70。3.支付方式货款的支付方式:本合同货款按以下(1)方式进行支付。(1)现金支付(2)票据支付①使用期限为/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②使用期限为/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③使用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支付:/;④其他支付方式:/;(3)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4.若采取票据方式支付的,卖方同意接收买方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买方向卖方背书转让的合法票据及买方安排的其他合法金融产品,卖方应无条件配合。6.卖方收取货款的银行账号:名称:开户行:账号:(三)发票1.卖方应按当月对账结算文件确认的内容及合同约定及时向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买方的税务开票信息:单位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1904321294开户银行建行广州昌岗路支行账 号44001430402050201440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电 话020-281269833.卖方税务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身份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 号地 址电 话4.卖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买方有权拒收或退回,卖方应及时更换。如卖方未能开具发票、开具发票不符合买方要求等原因导致买方支付滞后的,买方不承担迟延支付责任,卖方不得向买方主张违约、利息等事宜。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一)买方权利和义务:1.每月及时同卖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2.按照约定支付价款。3.买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材料采购需求,卖方应配合买方完成相关工作,若买方承接工程项目缓建、停建,买方可通知卖方终止本合同并按卖方已交付合格的材料据实结算,除此之外买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二)买方代表的权限范围买方委派的担任本合同履行本合同的买方代表为:张梦,职务物资主办,授权范围为:1.代表买方履行本合同中的各项买方权利(超出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事项不在本合同的授权范围);2.代表买方组织现场验收货物等工作,履行买方管理职责;3.代表买方对本合同项下的结算进行初审,如根据买方管理制度结算须经过买方总部管理机构进行审批的,结算最终以买方总部管理机构的审批为准;4.代表买方与卖方就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项争议进行协商谈判;5.其他权限:无。(三)卖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买方发出的供货订单供应材料。2.卖方交付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业主、监理、买方抽检不合格的,卖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3.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交付每一批次货物应随附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出厂证明、质量合格证、材质单、检验报告、标牌等买方要求随附的文件名称,卖方应确保货物与随附单证和资料相符,若卖方未按要求提供随附单证和资料,买方有权拒绝收货,卖方应无条件承担退货等费用,并应按双方当批次货物结算金额的20%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4.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1%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如逾期超过2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5.卖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停止向买方供应材料的,应支付买方按停止供应材料货款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及另行采购差价损失。6.卖方在合同履约期间不得提出涨价的要求,否则将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另行采购差价损失及工期延误等损失。7.因卖方供应物资质量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卖方承担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业主、监理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通报处罚相应罚款数额、工期延误等损失)。同时卖方还应承担全部货款总额的违约金。8.卖方应采取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因卖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买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卖方承担相关责任。9.卖方应承担其物资运输过程、装卸过程及雇佣的员工的安全责任,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10.卖方对本合同和交易过程中所涉技术、价款、付款等负有保密义务。11.卖方与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买方无关,且卖方保证供应材料无权属方面瑕疵,由此给买方造成损失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12.卖方因违反本条第1-11款约定应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买方损失、或因卖方未向第三方履行义务导致买方承担责任或垫付款项的,买方有权在卖方货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卖方继续向买方清偿。同时,卖方将被买方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供应商资格。第八条履约担保无第九条合规条款卖方保证及承诺,卖方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卖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买方违反反腐败、反欺诈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公约及买方管理制度,不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行贿、欺诈、承诺等不正当手段使得买方或其管理人员不当履行其职责或义务的行为。若买方管理人员有索贿等不正当履行其职责或义务的行为,可向买方进行举报。第十条知识产权卖方保证所交付材料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卖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法律责任。因该侵权行为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联系和送达本条经过双方共同商定并确认,均已充分注意和认识到本条约定产生的法律后果。本条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它条款的效力影响。(一)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向对方发出的月度需求计划、供货订单、函件、数据电文等以邮递、电子邮件、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对方,任意送达方式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二)本条指定的双方联系人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负责供应计划的签发、物资交接、质量检验、技术服务等业务环节的联系、沟通协调。(三)本条约定的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方式系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相关文书送达地址。一方变更送达地址或电子送达信息的,应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送达地址。买方确认联系人、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方式如下: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微信号:电子邮箱:卖方确认联系人、送达地址和电子送达地址如下: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微信号:电子邮箱:第十二条合同解除、转让(一)合同变更1.经买方与卖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但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的形式进行。2.不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15%的变更,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后生效。3.在单次或累计超过本合同约定数量15%以上的合同变更,应由买方另行招标,双方将不再签订任何变更或补充协议,合同数量将不再进行调整。(二)合同解除1.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卖方交付材料的质量不符合约定;(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材料,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3)卖方在合同履约期间断供哄抬材料价格。(4)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第三方购买未交付的材料、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材料、服务而产生的差价损失。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必须签署书面文件进行确认,并明确合同解除时双方权利与义务。(三)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产生争议,买卖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向买方法人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双方洽商、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合同的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按以下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一)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二)与合同有关的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三)结算文件;(四)投标文件及补遗、承诺;(如有)(五)招标文件;(如有)(六)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第十五条其它(一)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一式陆份,买方执肆份,卖方执贰份。附件:1.廉政协议2.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本页无正文)买方(盖章):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1廉政协议买方:卖方: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物资采购供应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购供应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维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订立本廉政协议。一、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协议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违反供应链管理的规章制度。(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或按本协议规定追究责任。二、买方义务(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宴请和提供的健身、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资助或方便等。(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卖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三、卖方义务(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礼品、股权、股票、债券等影响公平交易的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二)卖方不得与买方员工就合同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让利给买方员工及其亲属。(三)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四)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旅游、健身及娱乐活动。(五)卖方不得为买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六)卖方不得为买方工作人员的亲友安排工作,不得为买方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车辆房屋借用。(七)卖方在买方进行涉嫌不廉洁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四、违约责任(一)买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买方上级单位监督部门按照职权,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卖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买方有权扣除卖方合同金额1%的货款作为违约赔偿金,并将卖方列为黑名单,取消其以后作为买方供应商资格,同时建议卖方上级监督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五、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可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若卖方无上级纪检监督部门,则买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有权单独检查,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六、买卖双方有其他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影响正确履行物资购销合同的,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相关方予以责任追究。七、本协议作为物资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购销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八、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双方办理结算完毕时止。九、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买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若卖方有上级单位,送该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本页无正文)买方单位:(盖章)卖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日期:监督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5.1物资需求一览表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技术质量要求1预制叠合板/4251m³详见招标文件2预制楼梯/433m³详见招标文件合计到货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项目工地指定地点。第六章技术规格书1、质量标准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按照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18-20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GB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JGJ1-2014(备案号J1736-201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等施工及验收规范与国家、地方、行业其它有关标准并符合杭州市质监站验收标准要求,除以上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杭政储出【2024】54号良渚建筑业总部项目PC构件采购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资格审查资料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2生产能力证明4.3近年财务状况表4.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4.5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4.6履约信用证明4.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4.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5.投标报价资料5.1投标物资报价表6.投标人资格声明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9.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10.投标物资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11.其他材料1.投标函致: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我方已经仔细阅读(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我方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包件号)的投标,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若中标,我方接受招标人按评标办法确定的中标价,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按招标人要求按建设项目分别报价如下:招标编号和包件号投标报价不含税到站总价(元)含税到站总价(元)FA00000279170(包件一)小写:小写:大写:大写:(包件二)小写:/小写:/大写:/大写:/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3.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FA00000279170)招标文件的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代理人签字: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4.资格审查资料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或电子邮箱)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等材料。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4.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4.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要求字迹或图片清晰易辨认)。4.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1)产品质量保证措施;(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3)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混凝土/钢筋和每种原料只需提供1-2份即可)。4.5近年完成同类投标设备物资供货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人电话合同价格交货起始日期最终交货日期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4.6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地址采购人电话签约合同价交货起始日期最终交货日期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3.本表应包含所有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包括正在供应、已签订合同协议书即将供应或已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意向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所有项目。4.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若近年没有发生诉讼及仲裁,应附公司盖章的相关承诺书。5.投标报价资料5.1.1投标物资报价表投标物资报价表招标编号:FA00000279170序号分项名称计量单位暂定数量A不含税综合单价D=B*(1-C)不含税合价E=A*D税率F含税综合单价G=D*(1+F)含税合价H=A*G备注1预制叠合板m³42512预制楼梯m³433合计投标人名称(章):1、表中综合单价为产品运到需方施工现场的价格,包括:材料费、运杂费、装车费、管理费、利润、图纸深化及其他费用等,即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的不含增值税但包含增值税以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等所有税费的综合单价。2、材料单价为浮动价格,每期结算时双方依据信息价参考为杭州造价信息网(https://jjyj.cxjw.hangzhou.gov.cn:88/search/#/home)-01金属材料-HRB400综合(含盘条)的价格。结算文中对应规格的除税单价,涨(跌)价率±8%以内(含±8%)不予调整,±8%以上则按照超出±8%部分按实进行调整计算,基价以(2025年4月份)杭州造价站信息网-01金属材料-HRB400综合(含盘条)信息价作为参考,则材料差价计算如下:施工中期信息价若高于基准价8%,调增:调整金额=(市场价格-基准价*108%)*钢筋数量。施工中期信息价若低于基准价8%,调减:调整金额=(市场价格-基准价*92%)*钢筋数量。确定当期结算的材料单价。经双方确认的综合单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3、本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需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求进行数量调整,且定价方式不变,供方接受;最终结算数量以需方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质量技术要求: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按照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18-201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GB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JGJ1-2014(备案号J1736-2014)《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等施工及验收规范与国家、地方、行业其它有关标准并符合杭州市质监站验收标准要求,除以上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结算周期以及支付比例::1.买卖双方以每月1日至本月最后一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7日内核对数量并办理结算。、5、支付比例:每期结算后60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供方当期结算货款的70%,封顶后付10%,剩余17%货款封顶后8个月内支付,剩下3%作为货物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合同最后一批货物到达现场之日起及所供货物没有发生过任何质量问题后6个月,由乙方提出甲方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6、支付方式:电汇或供应链金融等,若采用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贴息和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7、交付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以需方指点地点为准)。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费用及风险,应慎重填报。投标人名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报价日期:年月日报价有效期:90天5.2.2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以PC叠合板报价进行分析)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序号项 目数量单价金额(元)备注一材料费用小计1主料2辅料3损耗 二加工费用小计1直接人工费用2电费3蒸汽费4折旧费用5其他加工费用三期间费用小计1销售费用2管理费用3财务费用四利税小计1税费2税后利润五运杂费说明运输方式六其它费用说明费用内容合计金额(元)备注:1.投标人按PC叠合板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2.写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船)和运输里程。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6.投标人资格声明6.1制造厂资格声明1.名称及概况:1.(1)制造厂名称:1.(2)总部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1.(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1.(4)实收资本:1.(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1.(5)1固定资产:1.(5)2流动资产:1.(5)3长期负债:1.(5)4流动负债:1.(5)5净值:1.(6)法定代表人姓名:2.(1)制造投标物资的设施及有关情况:工厂名称及地址主要设施名称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 (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主要零部件名称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3.本制造厂生产投标物资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4.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4.(1)出口销售(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4.(2)国内销售(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5.近三年的营业额年度国内国外总额 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易损件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7.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提供的投标物资:合同编号:签字日期: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8.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9.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制造厂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注:1.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2经销商的资格声明(投标人为经销商时提供)1.名称及概况:(1)代理商名称:(2)总部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实收资本:(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①固定资产:②流动资产:③长期负债:④流动负债:⑤净值:(6)法定代表人姓名2.近3年营业额:年度国内国外总额3.近3年该设备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1)出口销售(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2)国内销售(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4.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设备物资的制造厂名称、地址(附制造厂资格声明)5.由其他制造厂提供和制造的设备物资部件,如有的话:部件名称制造厂名称和地址6.近3年提供的投标设备物资,如有的话:合同编号:签字日期: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代理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日期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注:1.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6.3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投标人为经销商时提供)致:我们(制造厂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代理商名称(公章) 制造厂名称(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投标物资备注一最大月生产能力二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三剩余月生产能力表7.1产线情况说明表生产线情况及生产能力序号规格型号条数最大日生产能力(m3/天)备注123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9.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一主要生产设备123……二检验设备123……10.投标物资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11.其他材料12.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预制混凝土叠合板 预制混凝土楼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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