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备电设备招标公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5)
[公开询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5年精准备电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
202
5
年
精准备电
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
5
年
精准备电
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
。项目编号:
NMTL-ZCXM-202502
-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49833
元(含税),税率为
13%,资金来源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根据最新建设需求,计划采购
精准备电设备
18
台,服务内容
为
为了更好的服务运营商,提升维护服务质量,针对高山站、偏远站、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在三小时内无法上站发电的情况下,保障运营商设备不掉电退服。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限价
2450
元,不含税单价价报价超过不含税单价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根据最新
采购
需求,计划采购
精准备电设备
18
台,服务内容为为了更好的服务运营商,提升维护服务质量,针对高山站、偏远站、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在三小时内无法上站发电的情况下,保障运营商设备不掉电退服。
2.2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之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3.1.2供应商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如下证明之一:
a.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b.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c.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d.税务局出具的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证明;
e.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供应商须具备至少一份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曾承接过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结算单(或订单)。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系统界面截图的可不体现签字盖章)。
单项合同以签订的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确认时间;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结算单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确认时间。);
3.1.4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应答,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制造商应答的必须保证成交后可直签合同;如代理商参与应答,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须提供针对服务器的唯一授权)(同一制造商对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
20
年
5
月
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
20
年
5
月
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
(
1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
1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
13)自公告发出前一个月至开标日(应答日),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供应商同一标段应答;
(
14)采购人对供应商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信息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
15)供应商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情况(适用于在电子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的项目);
(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获取
4.1.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
23
日
9时00分至2025年5月
26
日
18时00分。
4.1.2询价文件获取地点: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古拉大街以南、甘旗卡路以西铁塔公司
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发送至采购人邮箱,并打电话联系采购人获取文件。
现场获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下述文件:
(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2)公司介绍信及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
3)上述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及相关表格;。
4.1.3询价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询价文件费用。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文件。
5.2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
5
年
5
月
29
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唱价地点: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
1)逾期递交的;
(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
地
址: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古拉大街以南、甘旗卡路以西
邮
编:0280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18848028777
/0475-2370304
电子邮箱:
chengx5
@chinatowercom.cn
采购人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
202
5
年
5
月
22
日
附件: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5年精准备电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二次).pdf
附件:
询价文件-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5年精准备电设备采购项目.docx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5年精准备电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二次)(项目编号:NMTL-ZCXM-202502-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5年精准备电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5年精准备电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MTL-ZCXM-202502-1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1.3采购代理机构:/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49833元(含税),税率为13%,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最新建设需求,计划采购精准备电设备18台,服务内容为为了更好的服务运营商,提升维护服务质量,针对高山站、偏远站、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在三小时内无法上站发电的情况下,保障运营商设备不掉电退服。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份额100%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限价2450元,不含税单价价报价超过不含税单价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根据最新采购需求,计划采购精准备电设备18台,服务内容为为了更好的服务运营商,提升维护服务质量,针对高山站、偏远站、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在三小时内无法上站发电的情况下,保障运营商设备不掉电退服。2.2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之日。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3.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3.1.2供应商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如下证明之一:a.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b.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c.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d.税务局出具的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证明;e.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3.1.3供应商须具备至少一份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曾承接过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结算单(或订单)。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系统界面截图的可不体现签字盖章)。单项合同以签订的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确认时间;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结算单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确认时间。);3.1.4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应答,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制造商应答的必须保证成交后可直签合同;如代理商参与应答,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须提供针对服务器的唯一授权)(同一制造商对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1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1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13)自公告发出前一个月至开标日(应答日),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供应商同一标段应答;(14)采购人对供应商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信息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15)供应商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情况(适用于在电子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的项目);(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4.询价文件的获取4.1询价文件获取4.1.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3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26日18时00分。4.1.2询价文件获取地点: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古拉大街以南、甘旗卡路以西铁塔公司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发送至采购人邮箱,并打电话联系采购人获取文件。现场获取询价文件时须提供下述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公司介绍信及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3)上述文件的电子扫描件及相关表格;。4.1.3询价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询价文件费用。5.应答文件的递交5.1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文件。5.2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5.3唱价地点: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二楼会议室。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1)逾期递交的;(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7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地址: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古拉大街以南、甘旗卡路以西邮编:028000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8848028777/0475-2370304电子邮箱:chengx5@chinatowercom.cn采购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5年5月15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5年精准备电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MTL-ZCXM-202502)询价文件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5第二章参选人须知9参选人须知前附表91.总则161.1采购方式161.2采购项目概况和参选人资格要求161.3费用承担161.4保密161.5语言文字161.6计量单位161.7踏勘现场161.8询价采购预备会161.9分包(A.C)161.9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外购(B)171.10响应和偏差172.询价文件172.1询价文件的组成172.2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73.应答文件183.1应答文件的组成183.2应答报价183.3应答文件有效期183.4应答保证金193.5资格审查资料193.6应答方案193.7应答文件的编制(纸质标适用)203.7应答文件的编制(电子标适用)204.应答文件的递交214.1应答文件的包装与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214.2应答文件的递交214.3应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4.4电子标的应答文件上传形式(电子标适用)214.5电子标的应答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方式(电子标适用)215.唱价225.1开启应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225.2唱价程序225.3电子询价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电子标适用)225.4递交应答文件的参选人不足的情形226.评审236.1评审委员会236.2评审237.合同授予237.1中选候选人公示237.2中选人履约能力核查237.3发出中选通知书237.4履约保证金247.5签订合同247.6特殊情形处理248异议248.1提出异议248.2异议处理259纪律要求25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59.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259.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59.4对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10.1采购代理服务费2510.2其他26第三章评审办法27评审办法前附表271.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30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302.1初步评审标准302.2初步评审程序30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估法)313.1分值构成313.2评分313.3汇总313.4排序313.5特殊情形处理314.评审结果314.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314.2推荐中选候选人排序要求及数量32第四章合同条款33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规范书)59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62第一分册商务应答文件631.商务应答文件封面632.投标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643.应答函65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675.营业执照686.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697.参选人基本信息表708.企业认证情况表719.财务情况填报表7210.业绩情况表7311.廉洁参选承诺书7512.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7613.商务条款偏离表7814.不得存在的情形说明79第二分册技术应答文件8115.技术应答文件封面8116.技术条款偏离表8217.响应时限承诺函8318.额外服务承诺8419.进度保障方案8520.安全管理措施8621.采购需求中明确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87第三分册报价应答文件8822.报价应答文件封面8823.报价一览表89第一章询价公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5年精准备电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5年精准备电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MTL-ZCXM-202502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1.3采购代理机构:/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含税49833元,税率为13%,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最新建设需求,计划采购精准备电设备18台,实际发生数量以正式采购订单为准。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份额100%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限价2450元,不含税单价报价超过不含税单价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1.9服务地点:内蒙古通辽市,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根据最新采购需求,计划采购精准备电设备18台,服务内容为为了更好的服务运营商,提升维护服务质量,针对高山站、偏远站、暴雨暴雪等极端天气,在三小时内无法上站发电的情况下,保障运营商设备不掉电退服。2.2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之日。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3.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3.1.2供应商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如下证明之一:a.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b.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c.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d.税务局出具的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证明;e.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3.1.3供应商须具备至少一份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曾承接过的同类销售业绩,(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结算单(或订单)。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系统界面截图的可不体现签字盖章)。单项合同以签订的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确认时间;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结算单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确认时间。);3.1.4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应答,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制造商应答的必须保证成交后可直签合同;如代理商参与应答,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须提供针对服务器的唯一授权)(同一制造商对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1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1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13)自公告发出前一个月至开标日(应答日),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供应商同一标段应答;(14)采购人对供应商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信息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15)供应商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情况(适用于在电子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的项目);(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5.询价文件的获取5.1询价文件获取5.1.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3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26日18时00分。5.1.2询价文件获取地点: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古拉大街以南、甘旗卡路以西铁塔公司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发送至采购人邮箱,并打电话联系采购人获取文件。获取电子询价文件时须提供下述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公司介绍信及购买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3)购买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上述文件的电子扫描件。5.1.3询价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询价文件费用。6.应答文件的递交6.1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文件。6.2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6.3唱价地点: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二楼会议室。6.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6.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1)逾期递交的;(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8.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地址: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古拉大街以南、甘旗卡路以西邮编:028000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8848028777/0475-2370304电子邮箱:chengx5@chinatowercom.cn采购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5年5月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本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参选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标■的内容为本项目适用的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7.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的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8询价采购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分包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不得分包的内容:本次服务内容 对分包参选人的要求:/1.10.2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允许偏差的范围:非“★”条款允许偏差的项数:/项2.1.1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资料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第一章 询价公告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第三章 评审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采购需求(技术规范书)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包含澄清、修改文件及所有往来文件。2.2.1参选人要求澄清询价文件的时间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截止时间: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2日。提出澄清的形式:参选人如有需要采购人澄清的问题应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点击“查看/操作”-“询价文件澄清查看领取”,进行澄清问题的网上提问。 澄清问题填写要求:(1)填写提问信息(有“*”标识的为必填项),提交人联系信息请填写参选人本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2)“问题描述”填写限制为50个字符,如果内容较多,填写“见附件”。(3)通过【上传文件】和【删除文件】操作附件,以附件形式上传的澄清问题须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支持多个文件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M。2.2.2采购人发出询价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截止时间: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发出澄清或修改的方式: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发出。参选人登录比德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选择对应项目,点击“查看/操作”-“询价文件澄清查看领取” 界面查看,请参选人及时关注。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发出,不足3日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参选人推迟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2.2.3参选人确认收到询价文件补充文件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确认的最晚时间:收到澄清文件后12小时内(以采购人发出时间为准)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方式:参选人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上下载澄清及文件,如果本项目生成.ZTJCF格式的询价澄清文件,参选人须在“比德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重新导入澄清后的询价文件,软件将匹配识别并展示涉及更新的部分,参选人须重新编制该部分内容,否则无法上传应答文件。3.2.3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不设置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 询价公告”3.2.4报价的其他要求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中报价表格式中备注说明部分3.2.4应答报价优惠条件□报优惠价■不接受报优惠价□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3.3.1应答文件有效期本条款替换为如下内容:应答文件有效期:90日(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3.4.1应答保证金■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3.4.2退还应答保证金的时间不涉及3.4.3不退还应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参选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退还应答保证金:1.参选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截止时间后应答有效期内撤回其应答;2.参选人在应答截止时间后对应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参选人在应答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中标的;4.参选人串通投标的;5.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参选人无正当理由不按中选时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6.中选人放弃中标;7.参选人违反询价文件中有关应答保证金其它规定的。3.5资格审查资料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1.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证明材料具备其一即可:1)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2)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3)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4)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5)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1.3参选人应至少提供一份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曾承接过的同类销售业绩。(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结算单(或订单)。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系统界面截图的可不体现签字盖章)。单项合同以签订的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确认时间;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结算单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确认时间。)。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1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1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13)自公告发出前一个月至开标日(应答日),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14)采购人对参选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信息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15)参选人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情况(适用于在电子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的项目);(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3.6.1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得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规范书)”要求。3.6.2备选应答方案■不允许□允许3.7应答文件的编制应答文件必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本条款十分重要,请遵照办理)3.7.1商务应答文件,包括:(1)商务应答文件封面(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1)。(2)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2)。(3)应答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3)。(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4)。(5)营业执照复印件(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5)。(6)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6)。(7)参选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7)。(8)企业认证情况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8)。(9)财务情况信息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9)。(10)业绩情况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10)。(11)廉洁参选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11)。(12)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12)。(1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13)。(14)不得存在情形说明(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14)。3.7.2技术应答文件,包括:(1)技术应答文件封面(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15)(2)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16)(3)响应时限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17)(4)服务团队(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18)(5)进度保障方案(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19)(6)安全管理措施(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20)(7)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21)3.1.3报价应答文件,包括:(1)报价应答文件封面(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22)(2)报价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23)4.1应答文件的包装与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4.1.1盖章要求:(1)询价文件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应答文件均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逐页手签或盖人名章;或者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逐页手签或盖人名章、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2)除上述文件以外的其他应答文件组成部分必须使用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必须覆盖所有应答文件),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逐页手签或盖人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3)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代替公章的,应提供《投标专用印章授权函》。《投标专用印章授权函》应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印章。4.1.2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应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加盖单位签章。4.1.3应答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加盖单位签章。4.1.4应答文件的密封(1)所有纸质文件采用A4纸胶装、平装;(2)本须知要求的应答文件按照编制顺序装订成一册,共同封装于同一密封包装内(提供两份应答文件,并在封面右上角明确标记“正本”、“副本”字样)。电子文件单独封装于一密封包装内。封装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专用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3)本须知3.7条款要求的电子应答文件应以“XX公司-XX项目-应答文件”的命名规则建立文件夹,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均应为全称。要求电子应答文件的存储介质为U盘或光盘。外层包封具体样式如下:应答文件:XX项目项目编号:XX供应商名称:XX公司本文件于XX年XX月XX日XXXX时XX(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此文件供应商地址、邮编:供应商单位通信地址及邮编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应答文件:XX项目项目编号:XX供应商名称:XX公司本文件于XX年XX月XX日XXXX时XX(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此文件供应商地址、邮编:供应商单位通信地址及邮编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4.2.1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询价公告递交应答文件的地点:详见第一章询价公告4.2.2是否退还应答文件■否□是,退还时间: 4.3.3参选人撤回应答文件情况下退还应答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4.4电子标的应答文件上传形式本项目不涉及4.5电子标的应答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方式本项目不涉及5.2唱价程序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进行唱价5.3电子询价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本项目不涉及5.4递交应答文件的参选人不足的情形询价异常处理预案:获取采购文件或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1家时,可以直接转为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或递交应答文件的参选人为2家时,可以继续实施采购。6.1.1评审委员会组成人数5人6.2.2推荐中选候选人的排序及数量是否排序:■排序□不排序数量:2名7.2确定预中选单位本条款替换为: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1名至第2名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报价低者排名优先;报价相同的,服务能力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服务能力得分相同的,有效业绩累积金额多者优先。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采购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综合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人。本项目最终执行上限金额为项目含税预算总价。7.3中选候选人公示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公示期限:公示期不少于3日其他应公示的内容:/ 7.5履约保证金■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 / 履约保证金形式: /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 / 递交时间: / 其他要求: / 7.7特殊情形处理本条款替换为如下内容:1.评标异常处理预案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参选人数量小于3家大于等于1家时,若评审委员会判定明显缺乏竞争的,应当否决所有参选,在分析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采购;若评审委员会判定具备竞争的,剩余2家有效参选人时继续进行评审,剩余1家有效参选人时直接推荐中选候选人。2.中选异常处理预案若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询价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3.履行异常处理预案合同执行期间,因中选人无法按合同履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剩余部分重新组织采购。8.1异议渠道本条补充内容: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848028777通信地址:chengx5@chinatowercom.cn其他:/10.1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要求承担口要求承担10.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1.总则1.1采购方式本项目依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采用询价方式。询价:是指公司各级单位以询价公告或询价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不特定或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成交供应商选择,通过综合评估法进行比较,选择最终成交供应商。询价分为公开询价和邀请询价两种形式。1.2采购项目概况和参选人资格要求采购项目概况和参选人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1.3费用承担不论结果如何,参选人准备和参加询价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参选人自行承担。1.4保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语言文字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6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踏勘现场1.7.1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参选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参选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7.2参选人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参选人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1.7.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参选人编制应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参选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询价采购预备会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询价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价采购预备会。1.9分包(A.C)参选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应答文件中作出说明。分包参选人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参选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参选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9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外购(B)参选人拟对主要材料和关键部件进行外购的,应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或允许外购的相关规定,并在应答文件中作出说明。1.10响应和偏差1.10.1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合标记。应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参选人的应答文件将被否决。1.10.2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应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否决。2.询价文件2.1询价文件的组成2.1.1本询价文件包括:第一章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2.1.2询价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与询价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为准;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参选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1.2根据本章第2.2款对询价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有关于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价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参选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予以澄清。2.2.2采购人可根据参选人的要求或主动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参选人。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应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发出,不足3日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参选人推迟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2.2.3参选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2.2.4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参选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3.应答文件3.1应答文件的组成3.1.1应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审查文件2、商务技术文件3、报价文件参选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3.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应答文件、亲自参加询价的,应答文件不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一章“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参选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应答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参选人递交询价保证全的,应答文件不包括询价保证金。3.2应答报价3.2.1参选人应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在应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2.2.2项中选择按照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参选人进行价格评审。3.2.2参选人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参选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3.2.4应答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只有在询价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参选人才可以报出。参选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3.3应答文件有效期3.3.1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答文件有效期应为180日,从询价文件规定的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参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应答文件。应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应答将被否决。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应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选人延长应答文件有效期,参选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参选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询价保证金有效期;参选人拒绝延长的,其应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参选人有权收回其询价保证金。3.4应答保证金3.4.1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应答保证金的,参选人在递交应答文件的同时,应按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如有)递交应答保证金,并作为其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参选人不按要求递交应答保证金的,其应答文件将否决。3.4.2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向未中选的参选人和中选人退还应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参选人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参选人在应答文件有效期内撒销应答文件:(2)成交参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3)参选人有串通应答、弄虚作假等行为的;(4)发生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应答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3.5.2资格预审:是指在询价应答前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询价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询价文件”中做出规定。3.5.3资格后审:是指在询价唱价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参选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3.5.4采用资格后审的,采购人必须在询价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3.6应答方案3.6.1应答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参选人还应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3.6.2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只能提出唯一的响应方案。参选人在应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3.6.3应答文件对询价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应答文件的商务、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应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参选人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应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参选人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参选人对相关问题进行澄请,并根据澄清结果对参选人的应答文件进行评审。3.7应答文件的编制(纸质标适用)3.7.1应答文件应按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应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应答函应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应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应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参选人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7.3评审过程中参选人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7.4应答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7.5应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参选人应根据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7.6应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应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应答文件的编制(电子标适用)3.7.1应答文件应按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应答文件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认可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制作(含澄清、说明文件)。应答函应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应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应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参选人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7.3评审过程中参选人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7.4应答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4.应答文件的递交4.1应答文件的包装与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4.1.1应答文件应密封包装,未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4.1.2应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4.2应答文件的递交4.2.1参选人应在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应答文件递交到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4.2.2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不予退还。4.3应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或参选人撤回已递交应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参选人修改应答文件的书面文件后,向参选人出具接收凭证;采购人收到参选人撤回应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参选人的应答文件4.3.3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撤回应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应答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包装、标记和递交,并注明“修改”字样。4.4电子标的应答文件上传形式(电子标适用)应答文件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4.5电子标的应答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方式(电子标适用)应答文件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5.唱价5.1开启应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文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并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5.2唱价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唱价:(1)宣布唱价会议纪律;(2)宣布参加唱价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3)参选人代表检查确认应答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唱价顺序开启应答文件,公布递交应答文件的参选人名称,应答报价及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记录在案:(5)参选人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唱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6)宣布有关注意事项:(7)唱价会议结束。5.3电子询价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电子标适用)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5.4递交应答文件的参选人不足的情形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有规定外。采购项目选择一家中选单位时,递交应答文件的参选人数量不足三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中选单位时,递交应答文件的参选人数量少于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采购人可按照下述情形分别处理:(1)终止询价并重新组织采购采购项目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价采购,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重新组织采购。采购项目不存在能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也可以选择终止询价采购,采取相应完善措施,重新组织采购。(2)继续询价采购采购项目不存在应该终止询价情形,且采购人也没有自行选择终止询价采购的,采购人应按照本章第5.2款规定的程序继续唱价,并按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规则组织应答文件评审,完成询价采购后续程序。6.评审6.1评审委员会6.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数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6.1.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选人主要负责人或参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参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6.1.3评审委员会组建后,评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委员会组长,评审委员会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6.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2评审6.2.1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6.2.2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候选人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选候选人公示采购人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7.2中选人履约能力核查已确定的中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由原评审委员会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中选单位的依据之一。7.3发出中选通知书7.3.1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参选人应当主动告知采购人。7.3.2中选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7.3.3中选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7.4履约保证金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中选人应按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参选人须如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中选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中选人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应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应答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选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6特殊情形处理因参选人对中选结果提出异议、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中选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中选人。8异议8.1提出异议8.1.1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日内,提出异议。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选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候选人或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8.1.2接收异议函的方式:参选人应提交书面异议函,参选人应在规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询价程序环节的异议。否则,除非出现的新的证据材料,对于后续再次提出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8.1.3参选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参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异议的日期。8.1.4参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参选人委托代理人递交异议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参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8.2异议处理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子以改正或补教。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9纪律要求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询价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参选人的纪律要求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价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单位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单位的推荐情况以及询价有关的其他情况。询价活动中,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采购代理服务费中选人应当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中选人应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若由中选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应当包含在报价中,不在报价中单独列项。10.2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本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是对评审办法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合法注册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证明材料具备其一即可:1)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2)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3)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4)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5)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业绩经验参选人应至少提供一份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曾承接过的同类销售业绩。(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结算单(或订单)。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系统界面截图的可不体现签字盖章)。单项合同以签订的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确认时间;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结算单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确认时间。)。不得存在的情形说明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1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1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13)自公告发出前一个月至开标日(应答日),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14)采购人对参选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信息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15)参选人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情况(适用于在电子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的项目);(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联合体应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形式评审标准参选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法定代表人证明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且有身份证复印件。应答文件的签署及盖章1.询价文件提供的应答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落款的应答文件均须在单位名称落款处加盖完整的单位电子签章;2.如超出电子应答文件大小限制,需要在“其他文件上传”处上传,证书、业绩等证明类文件只需上传扫描件,无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余非证明类文件需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否决情形参选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响应性评审标准应答报价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报价,如报价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将予以否决。应答保证金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的金额及形式提交应答保证金商务条款应答有对询价文件中“商务条款”进行应答,且对加“★”条款不存在负偏离技术规范书应答有对询价文件中“采购需求(技术规范书)”进行应答,且对加“★”条款不存在负偏离应答有效期满足询价文件的要求:90天1.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要求的应答文件,按照本章第3.1项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初步评审程序2.2.1询价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应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应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2.2.2应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应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应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22.3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应答文件(即应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1款规定的任一项标准),或供应商有中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3.1评审价格确定3.1.1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最终报价的大写不含税价格为准。3.1.2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1.3询价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1.4.最终报价有算术借误或者其他错误的,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应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4)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处理原则:见评审办法前附表。(5)以供应商修正后的报价参与评审。(6)其他要求: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1第四章合同条款重要商务条款关键内容提醒如下,其余内容见合同条款具体内容:★(一)合同支付条款1.交货付款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同意由乙方作为货物供应商,在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订单,向甲方出售货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提供精准备电设备,甲方验收合格,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97]%。(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验收单,原件一份。(3)保廉合同执行情况调查表一份。2.质保尾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质保尾款)。精准备电设备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2年。(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买方出具的验收证明。(3)保廉合同执行情况调查表一份。★(二)交货时间:在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订单,向甲方出售货物。★(三)到货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阿古拉大街以南、甘旗卡路以西中国铁塔。★(四)保修期:保修期为24个月,双方签署物资到货单后的第2天开始计算。★(五)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之日。其他商务合同内容详见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与重要商务条款不一致的,以重要商务条款为准。合同条款[2025年精准备电设备]购销框架协议协议签订地:[内蒙古通辽市]甲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古拉大街以南、甘旗路以西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白丽岩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签署本协议。第一条协议标的及具体采购安排1.1甲方和乙方同意由乙方作为货物供应商,在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订单,向甲方出售货物。本协议的双方指乙方以及甲方。1.2甲方和乙方确认,乙方为本协议的货物供应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及/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1.3根据本协议下达的订单受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甲方不再向乙方下达订单,但双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的其他约定和已下达的订单继续履行已经签署的订单,直至该订单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订单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协议效力。1.4双方约定按第1.4.1条的方式对订单的法律效力进行确认并由乙方传回甲方,以确认订单信息。如乙方在订单发出后72小时内未传回订单或对订单作修改的,甲方有权拒绝确认订单法律效力并不承担任何责任。1.4.1订单确认方式为以下第[(2)]方式:(1)双方签字并盖章。(2)其他方式:[商合系统采购确认]。1.4.2确认的订单一经传回,即对乙方具有约束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对所传回订单进行变更或撤销。乙方应将订单原件在传回订单后[30]日内送达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1.5乙方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其货物供应商及服务提供方资格:1.5.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2条约定,将本协议及/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1.5.2[无]。1.5.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1.6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的具体信息等见订单。1.7货物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应同时执行下列标准、规范:(1)按国家标准执行;(2)产业和/或行业标准执行;(3)本协议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标准:[无]。上述标准之间如有矛盾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第二条价格及支付2.1乙方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其中中不含税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增值税率为[],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具体以订单结算。订单总价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应提供的本协议订单范围完整的货物的费用。(2)乙方应承担的安装及技术服务等费用。(3)货物的包装费用。(4)乙方负责运送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5)乙方将货物销售给甲方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6)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协议所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等)。如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因国家或税务机关调整税率的,合同价款按不含税价适用新税率。具体税率以发票票面为准,甲乙双方无需就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2.2订单下的费用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付至乙方。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如下: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分行营业部]银行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户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账号:[15001636655052503615]纳税人识别号:[91150500318476615W]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古拉大街以南、甘旗路以西]电话:[18504752525]乙方信息如下:开户行:[]户名:[]账号:[]地址:[]电话:[]2.3甲方应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当期订单下的费用,并按以下方式向乙方付款: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提供精准备电设备,甲方验收合格,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97]%。(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验收单,原件一份。(3)保廉合同调查表一份。质保期结束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质保尾款)。(4)精准备电设备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2年。2.4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2.5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协议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2.4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2.4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2.6因乙方过错而导致甲方支出的银行费用及与支付有关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在[30]个工作日内更换与协议不符的货物的,因此产生的货物仓储费也由乙方承担。2.7乙方不得单方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甲方应付账款,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对于乙方确需转让本协议项下甲方应付账款的,双方应就该转让事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第三条验收3.1甲方应在收到全部货物后[五]日内进行验收。双方约定验收方式为以下第[2]种:(1)双方验收:[无](2)甲方自行验收:[]3.2双方约定验收方法为以下第[1]种:(1)开箱验收;(2)抽样验收。3.3若在验收中发现货物有任何漏发货、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协议约定不符,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自付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在[30]个工作日内更换与协议不符的货物的,因此产生的货物仓储费也由乙方承担。3.4货物经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若发现乙方货物存在质量瑕疵,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3.5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更换、补充发货或质量瑕疵等索赔要求有异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第四条违约责任4.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按相当于当期采购订单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时交货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违约金不能弥补所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4.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协议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甲方使用乙方货物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期订单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3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本合同有约定执行本合同约定,本合同没有约定,乙方出现违约行为之日起三日内,乙方提出补救方案,甲方接受乙方补救方案,本合同继续履行,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乙方提出补救方案,甲方不予接受的,或乙方逾期未提出补救方案的,或者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向第三方供货方另行购买相关货物,并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4本合同所称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专项法律服务费等。第五条其它5.1本协议及采购订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所有因本协议及采购订单引起的或与本协议及采购订单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1]种争议解决方式:(1)向[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5.2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及采购订单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5.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5.4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2025年精准备电设备]购销框架协议》签章页)甲方(盖章):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保廉承诺书(自然人供应商)为构建亲清、诚信、廉洁的业务合作关系,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本人郑重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承诺如下:1、知晓并遵守铁塔公司《关于规范公司干部员工与合作单位人员往来行为的规定(试行)》《廉洁从业十不准》等规定要求。二、不围标、串标、泄露双方机密;不搞诬告、排挤其他参与者等不公平竞争;不发生在预决算、招投标和商务报价中弄虚作假或恶意高估冒算等违反商业道德、扰乱正常竞争秩序等行为。三、不向铁塔公司人员及亲属、铁塔公司利害相关方人员行贿,不违规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等,不违规提供吃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违规借用钱款、住房、车辆等高价值物品,不报销、支付应由铁塔公司人员及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影响公平交易的行为。四、积极配合铁塔公司纪检部门等开展的各项检查与核实工作,如实提供证言和材料。五、发现铁塔公司人员有违规索要财物、违规截留资金及其他不廉洁行为时,保证及时向铁塔公司纪检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举报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六、本人同意本保廉承诺书一经签署长期有效,合作期内如违反上述保廉承诺内容,自愿接受铁塔公司按照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有关规定处理承诺人:(签名按手印)联系电话:(必填)年月日保廉承诺书执行情况调查表反馈人:日期:序号事 项是/否有关情况(时间、地点、当事人等)1铁塔公司人员是否存在向你方索要现金、物品、有价证券等行为2铁塔公司人员是否参加你方安排的吃请、娱乐、旅游等活动3铁塔公司人员是否存在向你方多付项目款、选址费、协调费等,收取回扣、谋取私利的行为4铁塔公司人员是否有在你方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行为5铁塔公司人员是否有故意刁难你方的行为 6是否有违反保廉承诺书的其他行为附件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管理,约束供应商履约行为,构建正向激励与负面惩戒相结合的供应商管理体系,管控采购与执行风险,支撑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铁塔内蒙古自治区各部门、中心、各盟市分公司、铁塔能源内蒙古分公司、智联内蒙古分公司。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供应商是指参与公司各级采购行为,为公司提供物资或服务(以下统称为“产品”)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第四条供应商负面行为指供应商(包括总部集采入围供应商)对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生产运营、客户服务、企业形象等带来负面影响或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第五条内蒙古分公司采购管理部门是供应商负面行为认定、管理的责任部门,盟市分公司、工程建设部门、运营维护部门、技术部门、各业务需求部门以及纪检监督部门配合有关工作。第2章供应商负面行为分级及认定标准第六条供应商负面行为根据影响程度分为一般负面行为和严重负面行为。第七条一般负面行为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对我公司生产运营或企业形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一般性违约行为,主要包括:(1)接单不及时、延迟发货(服务)、一般质量问题(含到货抽检合格率不达标)且对生产运营造成一定影响的。(2)虚增工程量且造成较大影响的。(3)对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或所属盟市分公司存在6个月(含本数)以上1年(不含本数)以下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未及时补足、违约金未及时支付、两翼业务欠付服务费等各类应付款项未及时支付的情形。(4)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引起务工人员投诉到总部、内蒙古分公司或盟市分公司的。(5)造成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非重大业务故障/网络安全事故的。(6)其他一般性违约行为。第八条严重负面行为指供应商违法犯罪、实质性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等严重违约行为,以及造成产品严重质量问题、重大安全问题、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前述一般性违约行为,包括:(1)与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人串通投标/应答,包括但不限于相互协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约定中选人,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或者中选,按照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联合行动,非法获知标底或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等。(2)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材料等。(3)向采购人或者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或以其他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5)未按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许可,将中标/中选项目转让/转包、分包给他人的。(6)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及重大业务故障且造成重大影响(被政府主管机关行政处罚或国家级新闻媒体和各大门户网站集体进行负面报道等情况)的。(7)依照合同约定经考核退出的。(8)对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或所属盟市分公司存在1年(含)以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未及时补足、违约金未及时支付、两翼业务欠付服务费等各类应付款项未及时支付的情形。(9)违反保廉合同约定的。(10)违反合同保密条款的。(十一)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引起群体性事件或引起诉讼。(十二)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约行为。第3章供应商负面行为核查及认定第九条供应商负面行为的核查及认定通常由合同履行部门以投诉方式发起,由内蒙古分公司采购管理部门核查并作出认定结论,必要时也可由采购管理部门直接发起核查并作出认定。第十条内蒙古分公司及盟市分公司合同履行部门均可就供应商潜在负面行为发起投诉,投诉时应清晰、完整说明供应商潜在负面行为具体表现、供应商沟通情况。第十一条供应商负面行为按“谁采购谁负责”原则由内蒙古分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并负责核查。核查应充分与投诉单位(部门)、相关业务部门以及被投诉供应商沟通,重点关注是否供应商原因且是否符合供应商负面行为认定标准的,核查应作出明确结论。第十二条一般负面行为由内蒙古分公司采购管理部门作出认定结论,严重负面行为应形成核查结论后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认定。履约过程中的负面行为需由采购管理部门联合合同履行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共同核查,并签署核查意见。总部组织实施的集约化采购项目,内蒙古分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可对本公司范围内一般负面行为作出认定。第十三条供应商负面行为认定完毕后,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将认定结论向社会公示或告知供应商。供应商不认可认定结论的,可在收到或应当知晓认定结论的三日内提出异议,由采购管理部门作出正式书面答复,答复未作出前,应当暂缓执行对该负面行为的处理。供应商不认可异议答复的,可向内蒙古分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发起申诉。申诉受理后需进行重新核实并作出回复,确系认定不当的,应当予以改正。第十四条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供应商负面行为信息台账,实现对负面行为认定信息、处理结果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清单式管理。第4章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罚第十五条根据供应商负面行为分级情况和产品是否充分竞争属性不同,对发生负面行为的供应商给予后评估扣分、暂停合作、终止合同执行、纳入黑名单(相应产品类别禁止合作三年、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禁止合作三年)等追究措施。第十六条一般负面行为处罚第4章(1)集约化采购集约化采购项目供应商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的,应对其后评估作扣分处理,具体扣分规则在采购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同一采购周期内,供应商在内蒙古分公司(一般负面行为认定服务区或其他服务区)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的,采购管理部门可暂停其在内蒙古分公司该项目合作并要求其整改。供应商完成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采购管理部门及合同履行部门或相应盟市分公司认可供应商整改情况,可恢复其项目合作。供应商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在内蒙古分公司(一般负面行为认定服务区或其他服务区)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的,终止合同执行并纳入内蒙古分公司省级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内蒙古分公司同类产品采购项目)。第4章(2)非集约化采购项目非集约化采购项目供应商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的,应对其后评估作扣分处理,具体扣分规则在采购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同一采购项目,供应商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的,采购管理部门可暂停其该项目合作并要求其整改,供应商完成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采购管理部门及合同履行部门或盟市分公司认可供应商整改情况,可恢复其项目合作。供应商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在本采购项目履约中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的,采购管理部门可终止合同执行并纳入内蒙古分公司省级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内蒙古分公司同类产品采购项目)。(三)拖欠应付账款供应商因各类欠费问题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的,相关费用(收入)管理单位应督促其进行整改,6个月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该供应商将被认定存在严重负面行为。第十七条严重负面行为处罚。供应商被认定存在严重负面行为的,终止所有充分竞争领域合同执行,纳入内蒙古分公司省级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内蒙古分公司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合作)。第十八条黑名单由内蒙古分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相关台账及产品类别、生效区域及时间等信息均纳入采购信息化系统,与电子招投标等系统实时关联,实现系统自动管控。第十九条黑名单有效期从公告发布或正式通知供应商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二十条黑名单在采购实施中应用的基准日期为采购应答截止日期,采购管理部门提取该基准日期的黑名单并在采购评审中应用。采购项目对该项基准日期有特殊要求的,以采购文件中明确的为准。在采购合同签订前,采购管理部门有权针对候选或拟签约供应商的负面行为处理结果变化情况进行确认,如果总部级或内蒙古分公司级黑名单有新增供应商,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取消与相关供应商的合同签订。第二十一条因特殊原因需要对供应商负面行为另行处理的,应当报请内蒙古分公司采购决策机构同意后实施。第5章其他第二十二条合同履约单位(部门)应在供应商负面行为发生时即向内蒙古分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应投诉未投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该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并根据严重程度扣减其最高10分的年度绩效得分。第二十三条内蒙古分公司及所属盟市分公司在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前应当查询总部级、内蒙古分公司级“黑名单”及纪检机构最新“禁止交易名单”,不得与名单内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若违反本规定与总部级及内蒙古分公司级黑名单所列供应商发生交易的,将根据问题性质追究采购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并根据严重程度扣减其最高10分的年度绩效得分。第二十四条内蒙古分公司相关采购文件中应要求供应商承诺接受本实施细则,供应商应承诺接受。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全面纳入公司采购信息化系统管理,全过程留痕并做到可看可管可控。第二十六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国铁塔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综合部(商务合作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铁塔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清单序号负面行为分级负面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负面行为提报部门负面行为认定部门处理范围处理规则1一般负面行为接单不及时、延迟发货(服务)、一般质量问题(含到货抽检合格率不达标)且对生产运营造成一定影响内蒙古分公司及盟市分公司合同履行部门采购管理部门联合合同履行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共同核查,并签署核查意见后,由采购管理部门作出认定结论一般负面行为发生业务区/内蒙古分公司供应商首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的,对其后评估作扣分处理;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的,暂停其在该项目合作并要求其整改;整改未达到要求或在整改后第三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的,纳入内蒙古分公司省级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内蒙古分公司同类产品采购项目2虚增工程量且造成较大影响3造成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非重大业务故障/网络安全事故的4其他一般性违约行为5对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或所属盟市分公司存在6个月(含本数)以上1年(不含本数)以下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未及时补足、违约金未及时支付、两翼业务未及时支付服务费等各类应付款项未及时支付的情形内蒙古分公司一般负面行为认定之日起半年内进行整改,到期未整改或整改效果未达到要求的,认定为严重负面行为,三年内不得参与内蒙古分公司同类产品采购项目及同类合作项目6严重负面行为与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人串通投标/应答,包括但不限于相互协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约定中选人,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或者中选,按照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联合行动,非法获知标底或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等采购管理部门采购管理部门联合合同履行部门、法律事务部门共同核查,并签署核查意见后,由采购管理部门作出认定结论,核查结论后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认定内蒙古分公司列入内蒙古分公司省级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内蒙古分公司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合作7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材料等8向采购人或者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或以其他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10未按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许可,将中标/中选项目转让/转包、分包给他人内蒙古分公司及盟市分公司合同履行部门11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导致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或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及重大业务故障且造成重大影响(被政府主管机关行政处罚或国家级新闻媒体和各大门户网站集体进行负面报道等情况)内蒙古分公司及盟市分公司合同履行部门、安全管理委员会、舆情管理部门12依照合同约定经考核退出内蒙古分公司及盟市分公司合同履行部门13违反保廉合同约定各级纪检机构及其他监督部门14对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或所属盟市分公司1年(含本数)以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未及时补足、违约金未及时支付、两翼业务未及时支付服务费等各类应付款项未及时支付的情形内蒙古分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合同履行(单位)部门、收入管理部门15违反合同保密条款各级保密管理机构(部门)、内蒙古分公司及盟市分公司合同履行部门16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引起群体性事件或引起诉讼各级司法机关、内蒙古分公司法务管理部门17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约行为内蒙古分公司及盟市分公司合同履行部门附件3技术规范书通辽铁塔2025年精准备电设备技术规范书1概述1.1适用范围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招标人通信机房精准备电设备的采购、使用等。本规范书的目的是让投标人了解招标人对该物料在质量及其可靠性方面的要求,只有质量和可靠性两方面都100%达到要求的物料才被招标人接受。招标人有权取消不合格产品供应商的资格。1.2解释与修订招标人保留对本文件的解释和修改权。招标人有权在开标前修改本文件。1.3总则对于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有关要求,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并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在“偏离情况”一栏中填写“正偏离”或“无偏离”或“负偏离”。技术规范书标注有“★”项的内容为核心技术条款,投标人对任何一项标有“★”项的条款出现不满足、负偏离或未响应,都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人对于本技术规范书的偏离表应答,将作为商务合同的附件之一。投标人应详尽叙述所推荐产品的其它技术性能。生产商应具有完善的检测手段及相应的检测设备。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提出完整的设备说明,如有缺漏,由投标人免费补足。根据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性能符合或优于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设备,如设备优于本技术要求的功能,投标人应在答复中声明。如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与本技术文件所使用的标准不一致时,所用标准应高于本标准。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设备涉及专利、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承担责任,保证投标设备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风险(包括第三方设备)。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第三方设备)在任何时候涉及专利、知识产权等法律风险,投标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招标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规范性引用文件投标人的设备必须符合以下技术标准,以下标准及规范未涵盖的内容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GB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797.5-2017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分类自然环境条件降水和风GB4797.6-2013环境条件分类自然环境条件尘、沙、盐雾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50689-2011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T2423.10-2019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GB/T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GB/T2423.3-2016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GB/T3482-2008电子设备雷击试验方法GB/T11021-2014电气绝缘耐热性分级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T14536.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自动控制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YD/T585-2010通信用配电设备YD/T1436-2014室外型通信电源系统YD/T983-2018通信电源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及测量方法IEC62368-1:2018音频/视频、信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部分:安全要求的安全标准3术语和定义3.1精准备电设备精准备电设备保障设备是针对通信基站重要传输设备的一次或二次备电设备,能自动识别机房出现市电中断、原有机房备电时长不足等异常情况,不间断向重要负载设备提供电源。基站停电后,优先利用基站原有电池供电,在原有电池备电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自动启用重要设备专用后备用电池且专为基站重要负载设备供电,采用“0秒切换”实现铅锂并用,大幅度延长及传输等重要负载的备电时长,提升重要负载供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降低及传输等重要负载退服率。3.2专用后备用电池由招标人提供,专用于基站重要设备备点的后备电源。★4设备硬件技术要求4.1设备主要性能指标工作环境温度:-20°C~+55°C工作环境湿度:≤95%RH(40°C±2°C)工作大气压力范围:70kPa〜106kPa。电源电压:-40Vdc~-60Vdc;电池电压:-40Vdc~-60Vdc;设备总电流:100A(Max);设备充电电流:40A(Max);配电分路电流:40A(Max);配电分路数量:6路;通信接口:RS485;主用电池与后备电池切换时间:0ms。接地性能:所有可触及的金属外壳和金属零部件与设备的接地保护地(PE)端的电阻应不大于0.1Ω。绝缘电阻:在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90%,试验电压为直流500V时,输入端口对地、输出端口对地的绝缘电阻均不低于2MΩ。抗电强度:输入、输出分别对地应能承受50Hz有效值为500V的正弦交流电压或等效其峰值为707V直流电压1min且无击穿或飞弧现象,漏电流应不大于30mA。防护等级:IP20。安装方式:19英寸机柜安装。4.2设备功能要求1+1备电模式,支持检测机房原有电池电压,优先使用机房原电池电能,在机房原有电池放电至44V时,自动切换到精准备电设备内置专属电池供电,并具备防反充功能。市电来电后,自动恢复后备状态,并向专属电池补充充电。精准备电设备可接入至少一路专属电池,在管理器控制下,只向重要负载的备用电源端口提供电能,其它设备无法使用该专属电池的电能。主用电池与后备电池的切换时间应实现0秒切换,后端接入的重要负载设备不允许出现断续。所有输出均支持本地开关控制,所有输出均支持电流、电压等数据采集,所有输出均支持通过显示屏显示数值及查询。使用原机房开关电源和电池组,作为主用后备,不另外增加新的专用开关电源。具备通信接口平台通信,实现数据上报及控制响应。具备运维告警功能,实现低压告警、过压告警、市电中断告警、过温告警、电池电量低告警、过流告警、过载告警等。4.3设备联网要求★设备可通过RS485通信与管控平台对接;遥测:包括但不限于市电状态、输入电压、输入电流、电池组电压、系统输出电压、系统输出电流、分路输出电压、分路输出电流等;测量精度应不低于±2%。★遥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开关机状态、直流电输入状态、电池充放电状态、输出过载告警、电池低压告警等;★遥控:包括但不限于开/关机,直流输出分路输出定时开关等。4.4备电控制功能通过本地操作及显示屏实现对备电电压开启门限值、电池充电门限、电池过充保护门限、充电电流等参数配置,实现与原蓄电池备电的自动切换,保障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通过本地操作配置各输出端口最大输出电流,超过门限产生告警并断开输出;通过本地操作配置各输出端口备电电量及备电时长,达到门限后断开输出。4.5人机交互要求本地控制:设备带控制面板,可通过按键实现以下控制功能:各输出端口开关控制;各电池充放电开关控制;页面切换控制。显示屏:设备LCD显示屏,可实时显示以下内容:电池电压、充放电状态、市电是否中断;各电池包充电电流/功率、各电池包放电电流/功率/输入电压;各输出端口电流/功率。4.6保护功能要求项目技术要求单位备注输入过压保护57±1V输出关闭,电压正常后可自恢复,输入恢复点回差>10V输入欠压保护43.2±1V输出关闭,电压正常后可自恢复,输入恢复点回差>10V输出过压保护57±1V进入锁机保护状态,需先断开 DC输入,再重新上电,才能重新工作输出过流保护单路输出:≤40总输出:≤100A可自恢复输出短路保护可长期短路-自动重启动过温保护有-设备工作产生过高温度时,启动保护,温度回落后自动重启并恢复输出。4.7可靠性/安全性要求1、雷击试验:防雷性能应符合YD/T9445.3H级的要求。2、静电放电:依据依据YD/T983-2018标准,测试等级要求接触放电和空气放电达到±6kV或以上等级。3、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应符合YD/T2344.1的要求。4、抗电强度:抗电强度应符合YD/T2344.1的要求。4.8硬件功能验证要求硬件功能验证内容要求包括有:设备显示功能:设备显示屏可产生控制结果信息,包括:1)可控制任意1个输出端口开启和关闭,2)可控制电池充电开启和关闭,3)可控制电池放电开启和关闭。5技术服务5.1技术支持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时所需的项目资料,投标人有责任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提供技术支持,包括:技术咨询、技术资料、设备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护说明书等;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与使用该硬件相关的技术服务。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内容包括电话支持、现场服务、电子邮件支持、因特网支持和提供系统应急策略等内容。投标人自终验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为招标人提供为期24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并在招标人指定地点提供从初验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6个月的免费现场服务。投标人提供实用齐全的全套技术文件两套(一套纸介质技术文件,一套电子介质技术文件)。设备开通后,如发生软件升级及设备升级、扩展等有关情况,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由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投标人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保修期内投标人负责免费更换软、硬件;投标人应对其在中国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方面的情况作出说明。在中国有无技术支持中心,地点设在何处,能否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具体指出在本期项目的城市能够提供的技术支持。5.2技术培训投标人应对招标人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确保招标人技术人员能够熟练地对硬件进行运行、诊断、维护和管理;确保招标人相关业务人员对其使用的硬件能熟练地操作和使用。培训内容应包括投标人所提供的硬件功能、相关技术原理、操作使用方法、维护管理方法、实际的测试操作练习和现场培训等。投标人负责提供培训教材和实际的操作环境,投标人在应答书中应提出详细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投标人免费提供培训内容服务,每年组织一次,培训组织由招标人自行承担。5.3验收和试运行1、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招标人将与中标人共同开箱验收。如中标人届时不能到场,则验收结果应以招标人和当地商检人员的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补发和负责更换。2、设备调试达到规范书规定的指标后,可进行初步验收测试(初验)。招标人可根据合同、规范书及中国电信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验收测试合格后,双方签署初步验收文件,系统进入正式试运行阶段。3、设备经过3个月正式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最终验收。在正式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允许中标人更换或进行修复,但试运行期顺延,在全部达到要求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1、应答文件封面2、专用印章授权函3、应答函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6、营业执照复印件、控股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7、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8、代理商授权(如有)9、业绩情况表10、不得存在情形说明11、商务条款偏离表12、应答保证金13、技术条款偏离表14、应答一览表1.应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应答文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2.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采购人):我单位特授权在(询价项目名称)的应答活动中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被授权印章名称)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特此证明。被授权印章:(在此盖章)(在此盖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3.应答函应答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我方承诺如下内容:1.1.1.1.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1.1.1.2.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90天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1.1.1.3.我方在参与询价过程中根据询价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1.1.1.4.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询价相关的所有信息。1.1.1.5.如确定我方中选:(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询价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1.1.6.其他补充说明:我公司(是□否□)联合体应答。单位名称:(盖单位章)地址:电话:电子邮箱:日期:年月日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XX公司[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正反面、护照本人信息页、户口本本人信息页,三证中任意一个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人【XX[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人)姓名]】系【XX公司[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XX[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2018年电梯覆盖专用天线物资采购项目(重新询价)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应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姓名):联系方式(手机):日期:XX年XX月XX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6.营业执照复印件、控股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2)提供控股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参考格式如下:控股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致:【XX公司[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XX项目[项目名称]】的应答,根据法律法规维护询价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申报人名称【XX公司[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 名【XX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XX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供应商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XX公司/XX[自然人],出资比例XX%,[供应商非控股股东/投资人名称及出资比例,应从出资比例由高到低进行填写]】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管理关系单位名称【XX公司[管理单位全称]】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XX公司[被管理单位全称,应列明所有被管理单位]】备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1.1.1.1.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1.1.1.2.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1.1.1.3.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7.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供应商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如下证明之一:a.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b.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c.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d.税务局出具的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证明;e.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8.代理商授权(如有)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应答,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制造商应答的必须保证成交后可直签合同;如代理商参与应答,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须提供针对服务器的唯一授权)(同一制造商对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格式自拟)9.业绩情况表业绩情况表序号单项合同名称/框架协议名称订单编号(如为框架协议)合同内容签订时间业绩金额(万元)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用户联系方式123……合计------注:1.在本表后附至少一份2023年5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同类产品(精准备电设备)销售业绩,(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结算单(或订单)。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系统界面截图的可不体现签字盖章)。单项合同以签订的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确认时间;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结算单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确认时间。)。2.供应商应对以上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10.不得存在情形说明不得存在情形说明现针对我公司(采购人名称)在(项目名称)应答文件中要求的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情况进行说明。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5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1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1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13)自公告发出前一个月至开标日(应答日),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供应商同一标段应答;(14)采购人对供应商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信息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15)供应商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情况(适用于在电子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的项目);(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说明:我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特此说明。(若有其他情况,需注明)我公司承诺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若存在虚假情况,则自愿承担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及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11.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询价文件条目号询价文件条款询价文件应答条款说明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填写要求:1.如供应商对供应商须知、商务规范书应答“满足并优于”、“不满足”的,应逐条填写“询价文件条款”和对应的“询价文件应答条款”,并说明。2.如供应商全部满足供应商须知、商务规范书要求的,应在首行空白单元格内写明“满足”或“无偏离”。3.如供应商提供空白的商务条款偏离表,则视为供应商满足供应商须知、商务规范书要求。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12.应答保证金应答保证金为现金电汇方式的此处提供电汇凭证,应答保证金为应答保函方式的此处提供相应复印件,原件单独递交。应答保证金保函致:本保函作为(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供应商)对(项目名称)的应答邀请而提供的应答保函。(出具保函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并约束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按应答须知要求规定的金额和币种)保证金:1.供应商在询价文件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应答有效期内撤回其应答;或2.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后对应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或3.供应商在询价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中选的;或4.供应商串通应答的;或5.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成交时规定的内容与询价人签订合同;或6.供应商放弃成交;或7.供应商违反询价文件中有关应答保证金其它规定的。本保函有效期应不短于应答有效期,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并在贵方和询价人同意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延长的有效期只需通知本行即可。贵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如果供应商中选,本保证金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有效,直至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止。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日期编制要求:7.1.1.1.如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供应答保证金的,应提供该文件的原件。如供应商提供彩色复印件、扫描件等,均视为未提供。保函格式可不一致,但主要内容不得偏离。7.1.1.2.如供应商以电汇形式,应提供电汇汇款凭证复印件。13.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文件条目号文件条款应答文件偏离情况说明1第五章 采购需求(技术规范书)2填写要求:1.如供应商对采购需求(技术规范书)应答“满足并优于”、“不满足”的,应逐条填写“询价文件条款”和对应的“询价文件应答条款”,并说明。2.如供应商全部满足采购需求(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应在首行空白单元格内写明“满足”或“无偏离”。3.如供应商提供空白的技术条款偏离表,则视为供应商满足采购需求(技术规范书)要求。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年月日14.应答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2025年精准备电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内容不含税单价限价(元)不含税单价报价(元)数量(台)税率不含税总价(元)含税总价(元)精准备电设备245018 0.00 说明: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限价2450元,不含税单价报价超过不含税单价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2、含税总价(元)=不含税单价(元)*(1+税率)*数量,计算过程按照四舍五入规则最多保留两位小数。3、价格包含成交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采购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等)及后续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后续的开箱检验、保修和维修、技术服务等费用)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4、税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如供应商无法按上述税率开具发票,请提供相关税务证明,并承诺因发票抵税产生财务、税务风险和责任等一切相关事宜,均由供应商承担。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税率,则价款保持不变,调整相应增值税款及价税合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准备电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