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画馆工程招标公告(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5)



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宁县版画馆工程招标公告

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宁县版画馆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宁县版画馆工程

采购单位
庆阳卓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交易编号
QYZY2025-012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邓建龙
联系电话
13830477446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22 1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5-24 10: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5-05-23 1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5-24 10: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宁县版画馆工程001
QYZY2025-012
工程类
139610.9

公告内容

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宁县版画馆工程招标公告 庆阳卓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的委托,对“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宁县版画馆工程”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拟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随机选取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QYZY2025-012 二、项目名称: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宁县版画馆工程 三、项目内容: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宁县版画馆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四、招标控制价:139610.90元。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平台; (4)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八、公告开始时间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5年05月22日10时00分至2025年5月24日10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4日10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5年05月23日1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4日10时00分。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庆阳卓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区统办楼 联系方式:0934-6622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庆阳卓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东方丽晶茂B栋1005室 联系方式:15609340931  

采购文件

附件1: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宁县版画馆工程招标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价

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一宁县版画馆工程招标文件QYZY2025-012招标人: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二〇二五年五月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报价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第五章其他资料2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宁县版画馆工程招标公告庆阳卓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的委托,对“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宁县版画馆工程”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拟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随机选取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前来响应投标。一、项目编号:QYZY2025-012二、项目名称: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宁县版画馆工程三、项目内容: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宁县版画馆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四、招标控制价:139610.90元。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七、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平台;(4)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八、公告开始时间及竞价时间:1.请于2025年05月22日10时00分至2025年5月24日10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4日10时00分。3.竞价时间:2025年05月23日1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4日10时00分。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十、结果公示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庆阳卓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区统办楼联系方式:0934-66225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庆阳卓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东方丽晶茂B栋1005室联系方式:1560934093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编列内容1综合说明:项目名称: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宁县版画馆工程项目编号:QYZY2025-012采购人:宁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采购内容: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宁县版画馆工程。(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控制价:139610.90元供应商的报价如果超过该项目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单位认为需要增加或调整内容的,不再增加相关费用。3代理公司:庆阳卓扬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庆阳市西峰区丽晶茂B栋1005室联系人:段亚娟联系电话:156093409314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5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6质量标准:合格7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平台;(4)提供签署完整的《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8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二、总则1.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建设要求(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后审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9.授权委托9.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9.2自然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得再委托其他自然人进行投标,且持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9.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出席开标仪式或者直接办理投标相关事宜者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的组成1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第五章其他资料11.2除本须知第11.1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12.解释权12.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的最终书面解释为准。12.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的解释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12.3若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目录13.2投标函13.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3.4投标人资格资质证明材料13.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13.4.2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中的全部要求。13.4.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和资格审查资料要保持一致)以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须按要求提供且真实可靠。13.5项目采购内容报价表(格式自拟)14.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4.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投标文件中除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外,其他每页可以不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PDF格式)”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word格式)”一份(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必须和网上竞价上传的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4.2电子版投标文件在信封上标明“光盘”、“U盘”字样,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一样。15.投标报价说明15.1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报价的编制,报价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的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15.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5.3本项目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15.4采购清单及投标函格式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执行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宁县版画馆工程二、采购内容: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工程馆一宁县版画馆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封—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宁县版画馆第1页共3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新建隔墙1011210002001金属隔断1.双面2.骨架:75系列轻钢龙骨3.墙高4m以上采用内嵌60*80*3mm方管龙骨框架m21002011407001001墙面喷刷涂料1.喷刷涂料部位:墙面2.刮腻子要求:腻子两遍3.涂料品种、喷刷遍数:环保白色乳胶漆m21003011208002001成品装饰柱1.柱截面、高度尺寸:直径3002.柱材质:木龙骨、、石膏板面层、调和漆饰面根4分部小计天棚吊顶4011302001001吊顶天棚1.吊顶形式:铝格栅(含配件)2.吊顶龙骨:方钢管龙骨、石膏饰面板基层、乳胶漆m2725011302005001织物软雕吊顶1.面层材料品种膜、规格:发光软m210分部小计地面6011104001001地毯楼地面1.面层材料品种地毯、规格、颜色:m2727011105006001金属踢脚线1.踢脚线高度:50mm2.基层材料种类、规格:胶合板m25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一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宁县版画馆第2页共3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在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3.面层材料品种、规格、颜色:不锈钢分部小计其他装饰8011508005001发光字1.镌字材料品种发光字颜色:亚克力2.字体规格:400*4003.固定方式:胶粘个59020603004001琉璃瓦檐头(口)附件1.瓦件类型:树脂瓦m910020509020001门头板1.木材品种:铝塑板门头、细木龙骨工板基层、型钢m2911010808007001门框套1.门窗代号及洞00口尺寸:1150*30m6.912011207002001墙面装饰浮雕1.花式木隔断m24213011501018001展架1.台柜规格:展架高0.5m2.木龙骨骨架+石膏板基层、乳胶漆饰面+线性灯m2014011501015002展台1.台柜规格:2400*1000*500m4.81501B004门神1.门神个21601B005桌子1.规格尺寸5000*1000个11701B006椅子椅1.木质软垫靠背个8分部小计措施项目18011701003001里脚手架-墙面脚手架m2181.2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一工程名称:建筑与装饰工程宁县版画馆第3页共3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19011701003002里脚手架-天棚脚手架m272分部小计本页小计合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工程名称: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宁县版画馆第1页共2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整个项目1030411001001配管线管1.名称:塑料穿2.材质:RPE3.规格:204.配置形式及部位:砖或混凝土结构暗配m1702030411004001配线1.名称:管内穿线2.配线形式:照明线路3.型号:BV4.规格:2.55.材质:铜芯敷6.配线部位:暗m1503030411004002配线1.名称:管内穿线2.配线形式:照明线路3.型号:BV4.规格:45.材质:铜芯6.配线部位:暗敷m2004030411006001接线盒1.名称:接线盒2.材质:塑料3.安装形式:暗装个1155030412001001普通灯具1.名称:线性灯2.型号:LED3.规格:20mm宽4.类型:嵌入式套636030412001002普通灯具1.名称:双管荧光灯架套127030412004001装饰灯1.名称:轨道射灯套258030404034001照明开关1.名称:双联开关2.规格:250V10A3.安装方式:距地1.3m暗装个59030404035001插座1.名称:带保护接点暗装插座个10本页小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标段:庆阳市非遗沉浸式体验活动主馆-工程名称: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宁县版画馆第2页共2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2.规格:250V10A3.安装方式:距地0.3m10030404017001配电箱1.名称:普通照明配电箱2.型号:B2AL5-2台1分部小计措施项目分部小计本页小计合计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表—08三、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后一次性付清。(如有变动,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四、项目完成期限:10日历天。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附件一、投标函致:(招标人)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本次投标。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行招标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1、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项。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务。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日历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6、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帐户:开户行:户名:账号:8、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第五章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对于其参与评审有利的其他材料)附件:一、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模板)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知悉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已认真阅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内容,现郑重声明作出如下承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10.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11.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12.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适用于有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13.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适用于有建造师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涉及建造师姓名注册编号身份证号码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年月日备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4.本信用承诺书必须由投标人(供应商)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我方自愿采购文件标注的招标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庆发〔2022〕4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承诺+信息推送”制度的通知》(庆治欠办发〔2020〕15号)、庆阳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公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落实项目经理任职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庆公管办发〔2018〕2号)、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审计局、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庆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联合惩戒加强源头管理防治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庆市财采〔2018〕11号)等法规文件规定,需承诺内容如下:序号承诺事项备注1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必须承诺2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必须承诺3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涉及农民工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涉及建造师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政府采购项目6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政府采购项目注:不据实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特别提示:1.投标人(供应商)未做出承诺,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2.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事项一、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必须承诺)我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对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在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中,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出借或借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行政许可证件和证书,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挂靠。2.如我方中标,不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采购)人签订合同,将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不随意变更项目部人员,不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其他单位(个人)转包中标项目,除特殊专业工程征得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外,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分包合同约定外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3.不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活动,不以提供虚假资料、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如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接受招标采购单位、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没收投标保证金,实施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追究刑事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二、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必须承诺)我方以“线上不见面”的方式参加该项目投标,不能现场提供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特在此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2.我方愿意在中标公告中公示相关资质、证书和资料,接受社会监督;3.招标采购单位或其他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对我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如有异议,我公司随时提供资料原件进行核实;如我方提供的投标资料不真实或不能按要求及时提供原件,自愿接受行业监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关损失。三、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适用于有农民工参与合同履行的项目)我方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事项,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承诺如下:(一)基本信息详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二)承诺事项1.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2.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3.对本企业及分包单位所招用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4.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该工程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5.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6.本承诺可核查方式包括: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核实、“陇明公”平台查询、现场检查,本人愿意配合对承诺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7.本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我所承诺事项可到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或者申请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协查,或者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经核实我作出虚假承诺,我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适用于有项目经理参与投标的项目,项目经理为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我方在此申明,拟派的项目经理在现阶段没有担任过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五、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现做出以下承诺:申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在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较大数额罚款”是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六、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适用于庆阳市宁县政府采购项目)我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庆阳市有关规定。(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相应后果。(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中标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变更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实施人员;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1.投标(响应)无效;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4.中标(成交)无效;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没收违法所得;7.吊销营业执照;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9.追究刑事责任;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版画馆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