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除颤仪配备 自动体外除颤仪招标公告(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
村卫生室除颤仪配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海南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ZX2025-029、村卫生室除颤仪配备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村卫生室除颤仪配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ccgp-hain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 云平台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2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025-029
项目名称:村卫生室除颤仪配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800,000.00元
采购包1(村卫生室除颤仪配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26,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6,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2500-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1,340(套)
否
无
26,8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收到发货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交付合同标的物设备到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系统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资料,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具备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加盖公章);(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5-22 至 2025-05-2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ccgp-hain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12 08: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政务二期大楼2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但开标前必须进入电子开标大厅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无效投标),远程按时参加在线开标解密即可。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投标人(供应商)详阅本文件中《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须知》,并自行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下载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如需云平台相关咨询,请拨打以下热线电话:4001691288;数字证书认证咨询电话:0898-66668096。
3、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分网(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址https://ccgp-hain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分网(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发布的为准。
4、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44号
联系方式:0898-65341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海南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
联系方式:0898-65220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898-65220359
网址: https://ccgp-hainan.gov.cn/
开户名:海南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海南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2日
相关附件:
村卫生室除颤仪配备(ZX2025-02920250522003)-文件集.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村卫生室除颤仪配备
品目
采购单位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区域
海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15: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ccgp-hain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00:00
开标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政务二期大楼204
预算金额
¥26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98-65220359
采购单位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海口市海府路4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5341816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220359
技术响应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要求在《技术响应表》中需要进行响应的技术条款,并对上述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该表,以及对其响应情况进行说明;未列入该表的视作投标人不响应。
投标人必须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条款描述
投标人技术响应情况描述
响应情况说明(+/=/-)
备注
1
2
3
……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未要求在该表中进行响应的技术条款,投标人无需填写;可是,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添加的设备、材料、服务等请列出,但不作为无效投标的依据。
3.请在“投标人技术响应情况描述” 中列出标的的详细参数情况。
4.“响应情况说明”应按下列规定填写对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优于的视为正偏离,填写“+”;符合的视为满足,填写“=”;低于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填写“-”;如不按规定填写或不填写的,均视为不响应。
5.招标文件有标注“★”条款的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非“★”号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负偏离),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全称(公章):
其他证明材料(若有)(自由格式)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如技术方案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投标保证金
编制说明
1、在此项下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的,提供电子保函电子格式。
2、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提交的认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执行。
海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地址:(由投标人填写)日期:(由投标人填写)
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 (公司名称)参与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第 包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1、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若我公司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
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ZX2025-029项目名称:村卫生室除颤仪配备采购包:2025年省级民生实事项目(村卫生室除颤仪)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自动体外除颤仪1340.00套26800000{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1(AED)1340.00套元,总价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1自动体外除颤仪(AED)1340.00套268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医疗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编号:甲方:(省卫健委)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开户行:账户:税号:乙方:(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开户行:账户:税号:为实现甲方、乙方各自的经济目的,并行使各自的权利和承担各自的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年月日项目(编号:)公开招标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就下列医疗设备的购销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包含选配件如各种插件最终报价等)序号产品名称注册证名称及注册证号规格型号品牌产地保修期(月)数量单位单价(RMB)总价(RMB)合计金额(RMB)大写: 小写:备注(加配货物)注:以上设备清单价格包括主件及零部件的供应、配置、运输、设计制造及安装(甲方指定地点)、调试、培训、备品备件、售后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整套设备的主件及零部件配置清单见本合同的附件。1.本合同约定的价款,除非另有特别说明,已经包含下列项目含税费用:(1)货物主体和配件、备品备件、硬件软件、包装、专用工具的费用;(2)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费用;(3)进出口手续费用(如有);(4)运输到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费、保险费用等。除非另有明确约定,甲方无需就本次购买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2.各方确认:合同约定价款不因劳务、市场设备价格、政策变化等因素而调整。3.货物质量3.1.该设备同时应符合下列标准:(1)该设备所适用的国家标准(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无论设备的生产地如何,上述标准系指该设备使用地的相关标准。(2)设备生产企业的标准。(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相关说明文档中所列明的标准。(4)多项标准不一致的,按最高的标准执行;虽有上述标准,但双方对质量有特别要求的,应按特别要求执行。3.2乙方保证其出售的设备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生产日期应在自合同签署之日往前推算1个月内,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3.3.乙方提供样品的,乙方供应的设备(包括零部件)还应与经甲方确认的样品完全相符。4.配套材料4.1.乙方交货时应同时提交设备的下列配套材料:(1)原厂出厂证明(2)产品合格证书(3)保修单(4)使用与维护说明书(中文版)(5)设备物料清单(6)其他应当具备的随附单证。(7)若产品为进口产品,还应当附有产品的装箱单、报关单、产品进出口检疫书等有关文件。(8)配套材料应用防水袋包装并放在设备包装中,并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后移交各市县使用单位。二、交货方式:(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在收到发货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交付合同标的物设备到货。(二)交货流程: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15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各市县使用单位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三)乙方交货地点:省卫生健康委指定地点。(四)运输包装:3.1乙方应按如下标准包装:必须进行妥善包装,并确保其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受损。包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2包装物回收:由乙方回收处置。(五)运输4.1.运输方式:乙方应选择最适合于保护货物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如甲方对运输方式有特别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运输。4.2.运费承担:运输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4.3乙方交货地点:省卫生健康委指定地点。4.4货物在途风险:货物在途风险由乙方承担。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并移交各市县使用单位(即“正式交付”)之前,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保管并承担相关费用。非因各市县使用单位原因导致设备在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污染、损坏、失窃的,由乙方负责自行予以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三、安装验收甲方授权各市县使用单位与乙方按照如下设备验收流程进行(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一)开箱查验。双方根据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要求,共同对设备的包装、外观、设备品牌、原厂商、产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应在自合同签署之日往前推算1个月内)等进行查验。如有短缺、损坏、不合格产品等或与合同、招标文件不相符的情形,乙方应15日内予以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以及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该检验仅为初步检验,不作为最终质量验收合格的依据,不免除乙方货物质量保证责任,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交付。(二)安装调试。乙方应派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设备,保证各项性能正常,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各市县使用单位应全程配合,乙方应当承担安装调试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及安装照明等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安装调试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员、设备等的损伤损坏不良事件,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合同设备的一项或数项指标未达到规定要求,乙方应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三)人员培训。乙方负责对使用、保管、日常保养、清洗消毒和各市县使用单位的乡村医生等人员进行相应培训,保证各市县使用单位能安全正常地使用设备。(四)资料提供。乙方负责本设备安装调试工程全部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归档,乙方应按照各市县使用单位验收要求,收集全部验收资料,加盖公章,并在安装验收通过后移交给各市县使用单位。(五)合格验收。安装调试完毕后,各市县使用单位根据招投标文件和产品说明书的功能配置、技术参数等进行检验、试用。试用的期限双方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试用期间如合同设备的一项或数项指标未能达到规定要求,乙方应于15日内予以更换设备,并重新进行安装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乙方应向各市县使用单位提供要求的验收资料,各市县使用单位应在收到完整的验收资料日后,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六)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涉及甲方/各市县使用单位软件链接,乙方应负责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与甲方/各市县使用单位网络端口链接的相关安装及费用。(七)交付后保管7.1如乙方提前到货,或者未经各市县使用单位同意分批到货,则各市县使用单位有权暂不予接收。如各市县使用单位接收设备的,亦不承担设备的保管责任,不承担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7.2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并移交各市县使用单位(即“正式交付”)之前,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保管并承担相关费用。非因各市县使用单位原因导致设备在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污染、损坏、失窃的,由乙方负责自行予以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四、设备使用观察期甲、乙双方约定为从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为设备使用观察期。若设备在使用观察期内出现问题,按如下约定处理:(一)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符合招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标准,不存在任何偏差。如设备的标准与约定不符,或设备存在缺陷,乙方应接到各市县使用单位书面通知后日内进行更换或修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相应延长设备使用观察期。(二)如因设备的标准与约定不符,或设备存在缺陷,经更换或修补后仍然存在缺陷,各市县使用单位可要求退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退货发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三)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合法渠道销售的全新未使用过的设备,并保证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等权利。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同时赔偿甲方、各市县使用单位因此产生的损失。(四)如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应由国家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设备使用观察期阶段由各市县使用单位指定人员与乙方人员共同操作设备。(六)各市县使用单位应在设备使用观察期结束前组织最终验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乙、各市县使用单位双方应及时办理设备的正式移交手续,作为设备的正式交付。(七)相关说明7.1.正式移交的同时乙方应提供设备配套材料、相关手续、验收、检验报告等材料,说明乙方负责该项目维护保养的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7.2.设备正式移交各市县使用单位后,设备由各市县使用单位保管与运营,各市县使用单位应承担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除外)。五、售后服务(一)保修期从设备最终验收合格正式移交各市县使用单位使用之日起算,在主机使用有效期内免费保修,由乙方负责联系设备生产厂家安排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对设备负责免费维护维修(附厂家售后承诺书)。若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设备使用观察期未通过,出现退换货情形的,保修期从新提供的设备通过最终验收合格正式移交各市县使用单位使用之日起算。(二)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及时提供软件免费升级。乙方应无偿指导和培训各市县使用单位维修及使用人员,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修理,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由各市县使用单位安排。(三)在保修期内,乙方技术人员应至少每3个月上门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接到各市县使用单位设备故障报修后乙方技术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检修排除故障(不可抗拒力量除外)。(四)在送货、安装、调试、培训、维修运维操作中,乙方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对自身人身财产安全负责。(五)乙方应做好每次维修运维保养内容或项目记录,并由各市县使用单位、乙方技术人员签字,交由各市县使用单位备案。(六)质保期内设备质量不合格情形质保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设备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设备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达10天;(2)设备故障率达到50%以上。六、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15天内,乙方出具合同总价款70%的银行保函原件(期限一年,若设备在一年内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无条件将保函时间延长至设备通过验收为止),用于证明乙方有良好的资信状况、较强的履约能力,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70%作为预付款。(二)设备到货、安装调试以及培训结束,验收合格后,乙方向各市县使用单位提交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合格证、保修单、安装验收报告和正规的全额税务发票等全部材料,并通过正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保函原件(期限为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甲方退还70%银行保函原件,法定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三)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经确认乙方所提供设备无任何产品质量、售后问题,退还乙方合同总价款5%的银行保函原件。(四)甲方/丙方见票付款,乙方应于付款前,按照甲方/丙方要求,向甲方/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丙方收到发票后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丙方有权暂时不予支付款项,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一)合同签订后无法定或约定事由,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构成违约并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二)乙方逾期交货应按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一个月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全部已收取费用,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乙方提交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各市县使用单位书面通知限定乙方在更换日期之内更换,而乙方逾期未更换,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若乙方逾期更换超过一个月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全部已收取费用,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收回,否则甲方、各市县使用单位有权自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丢弃、变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四)甲方逾期付款,经乙方书面催告30日后,仍拒不付款的,应按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一违约金,该项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五)若乙方在保修期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每缺少一次维护保养,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且甲方、各市县使用单位有权自行将设备委托给第三方进行维护保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六)乙方对各市县使用单位的故障报修不及时响应到位的,应按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付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收回,否则甲方/各市县使用单位有权自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丢弃、变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七)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可通过银行保函行使相应权利,包括要求银行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相当金额的款项。甲方也可通过扣减尾款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乙方收到尾款之后,剩下的设备保修期应按照要求完成设备的保修义务,如不履行义务,甲方将把乙方公司、法人代表等列为不诚信的单位及个人,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九)各方应当自觉遵守本协议,否则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等。(十)保修期内开机率达不到95%,停机1天则延长10日维保(全保)天数;开机率80%以下,使用方有权要求更换新设备,按新设备验收日期计算保修期。八、通知与送达(一)甲、乙方双方确定以下地址为各方之间发出的任何通知、联络或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有关司法文书的通知或送达地址。甲方送达地址为:,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送达地址为:,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如有变更须提前书面及时通知对方,在书面变更通知送达对方之前,视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没有变更;如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影响,由过错方承担责任。九、不可抗力甲、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各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各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后续履行事宜。十、合同组成(一)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文件以及其他双方书面确定的相关招标投标文件。(二)合同附件包含:银行保函、中标通知书、配置清单、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必须与《投标书》响应完全一致)、医疗器械注册证、授权、公司资质证件、厂家资质证件、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要求承诺的保修期与主合同一致)等,合同以及组成材料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其他条款(一)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变换、解除、转让本合同。如因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需要修改变更或转让、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需经各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友好协商处理。(三)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条款外,各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四)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三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年月日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
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3.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条款规定。
商务响应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要求在《商务响应表》中需要进行响应的商务条款,并对上述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该表,以及对其响应情况进行说明;未列入该表的视作投标人不响应。
投标人必须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序号
标的名称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描述
投标人商务响应情况描述
响应情况说明(+/=/-)
备注
1
2
3
……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未要求在该表中进行响应的商务条款,投标人无需填写;可是,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添加的设备、材料、服务等请列出,但不作为无效投标的依据。
3.请在“投标人商务响应情况描述” 中列出标的的详细参数情况。
4.“响应情况说明”应按下列规定填写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优于的视为正偏离,填写“+”;符合的视为满足,填写“=”;低于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填写“-”;如不按规定填写或不填写的,均视为不响应。
5.招标文件有标注“★”条款的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非“★”号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负偏离),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全称(公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声明函
我公司 (公司名称)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若有)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证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我公司/单位担任(职务名称)职务,是 (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拟将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第 包的投标活动并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授权书宣告:(投标人全程)之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合法地代表我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公司的投标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第 包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协议书等一切与此活动相关的文件,及处理投标过程中其他相关事项。
本授权书无转授权,并于签字盖章日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除颤仪配备 自动体外除颤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