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UV机设备招标公告(深圳市国显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2025)
磋商
公告
安徽聚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国显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委托,现对“深圳国显南京分公司UV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深圳国显南京分公司UV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JM-20250522-053
项目内容、用途、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为深圳国显南京分公司UV机设备采购项目,人工产品放到设备传送带上,传送至设备的UV照射区,匀速照射后人工下料。该系统要求设计合理,技术先进,保证系统具有优良的运动性能。控制系统的动作元件选择应具有精度高、可靠性好、响应快等特点。本机使用、操作、维护方便,外形美观,结构紧凑,性能稳定,售后服务满意。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项目实施地点:业主指定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性质:货物类
项目预算:25万元
包别划分:共1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企业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为UV机设备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信誉要求
1、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 )查询。
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
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
④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查询。
⑤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委托代理人没有行贿犯罪和行贿行为记录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三)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
三、 投标报名
(一)本项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请将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②营业执照扫描件;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发送31593782@qq.com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供应商;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二)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以电子档形式出售,售后不退。
四、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5月22日
(二)开标时间:2025年6月4日13时30分
(三)开标地点:深圳市国显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办公楼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市经济开发区恒飞路18号)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上转出,其他账户转出无效。
(二)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500元,以电子档形式出售,售后不退。
(三)供应商在分别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深圳国显南京分公司UV机设备采购项目(可简写)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供应商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七、本项目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中标(成交)公告结束前一次性提出,公告结束后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深圳市国显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市经济开发区恒飞路18号
联系人:高经理
电 话:1809651989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聚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朝阳路818号心里程科技大厦
联系人:周工,马工
电 话:18355284525,17755270658
邮 箱:31593782@qq.co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UV机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