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招标公告(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



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59-058-ZK
项目名称: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①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全部面向小微企业:货物类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为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产品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①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www.zcygov.cn,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昌吉市延安南路1768号
联系方式:13319002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街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
联系方式:0991-8852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昊雅 任素仙 李雪
电 话:0991-8852576

附件信息:

XZJ259-058-ZK 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160.8K

RXinjiangXinzhijianEngineeringConsultingCo.,Ltd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ZJ259-058-ZK项目名称: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5月目录投标须知前附表1第一章招标公告5第二章投标须知10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30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3附件:(投标书格式)附件一投标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件三供应商关于投标文件的声明函附件四供应商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五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六开标一览表附件七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明细报价表附件八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九商务所有条款偏离表附件十投标产品近三年相同产品销售业绩表附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十二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ZJ259-058-ZK 招标内容: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项目采购预算:7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备的预算价及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采购人: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人:郭永年4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街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5(1)投标保证金金额:7000元。(2)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的银行转账(网银或电汇转账的形式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3)供应商自主选择电子保函系统中任意一家担保机构开具电子保函,针对具体项目做到“一项目一保函”。担保机构(含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应具备在线受理开立电子保函申请、在线签发电子保函、在线接受索赔申请及更新理赔状态的能力,严格履行服务承诺。供应商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03-9583。(4)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及包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公示期结束后予以退还。(5)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6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2.2、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全部面向小微企业:货物类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产品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1、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投标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届满后立即对供应商产生法律约束力,投标有效期截至开标日后90日历天。8投标报价: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9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11:00(北京时间)10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1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11:00(北京时间),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2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网上使用CA锁远程操作开标;并确保网络环境流畅,否则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13数量调整:投标总价的±10%,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1条。14交货期:10个工作日。15付款方式:中标付30%,安装完付总额的65%,2年后付5%。16保修期:2年。17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采购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期)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期)内的产品: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18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4、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6、预留情况:本项目全部面向小微企业。19供应商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1、供应商应对字体置黑的条款、注有“投标无效”字样的条款、以及商务条款中加注“*”号的条款引起重视,如不满足此类条款的规定,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技术参数中“*”号项不是废标项,是重要技术参数。20在评标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投标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21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2银行信息:账户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账 号:107673584569行 号:10488100602223公证费:1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公证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西域公证处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991-2358326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3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ZJ259-058-ZK项目名称: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70000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数量:1台预算金额(元):7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2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全部面向小微企业:货物类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产品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线上获取。售价(元):0元/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www.zcygov.cn,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响应性文件电子标书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昌吉市延安南路1768号联系电话:133190026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街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项目联系人:韩昊雅任素仙李雪联系方式:0991-8852576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总则1.合格的供应商1.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有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资格和能力,技术规范,安装调试能力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持有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的国内货物制造商、经销商,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1.2凡参加投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国际或国内相应的招标货物制造资质等级,信誉可靠,且应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义务的能力。1.3供应商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的规定。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不符合1.1、1.2、1.3、1.4条款规定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货物制造商、经销商。2.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货物、机械、材料、备品、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和交付使用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及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2.5“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本次招标指有关中标人。2.6“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即为本次招标的采购人。2.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财库[2008]﹞248号)。3.其他要求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招标投标有关的费用,而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3.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3.2.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评审时进行价格优惠);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累加优惠。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2.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优惠。3.2.3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包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附件:(投标书格式)附件一投标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件三供应商关于投标文件的声明函附件四供应商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五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附件六开标一览表附件七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明细报价表附件八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九商务所有条款偏离表附件十投标产品近三年相同产品销售业绩表附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十二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采购人如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文件的编写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提出的货物技术规范、服务和商务条款后的基础上制作投标文件。6.2为了便于查找,请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制。7.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7.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1资格证明文件(以下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3)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资格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私章无效(4)投标保证金(被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缴纳凭证或保函相关证明资料)。(5)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项目全部面向小微企业:货物类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产品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8.1.2商务投标书(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明细报价表(4)商务所有条款偏离表(5)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6)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培训计划(7)若为进口产品(含主要配件),货到验收时须提供报关单等相关材料,开箱验收时必须有海关人员在现场;所需的进口机电证(如需要),报关、商检、计量等相关事宜,由供应商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8.1.3技术投标书(1)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说明: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完整技术检验报告作为其技术指标的支持资料(国家无需检测的设备可以不提供检验报告)。对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模糊不清及不全的视为未提供。参数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均视为偏离。(2)技术规格偏离表(供应商须对第三章所有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明是否响应,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4)产品样册、说明书、图纸技术资料及产品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完整文件或技术支持资料。(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必须做一一对应的响应。8.2第8.1.1条中第(1)(2)(3)(4)(5)(6)项、第8.1.2条中第(1)(2)(3)(4)项、第8.1.3条中第(2)(6)项为必备项,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有关材料,如果缺项,或不符合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8.3供应商在投标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其投标按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9.投标书格式9.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数量及价格。10.投标报价10.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明细报价表》中的项目,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10.2本标针对每种货物只接受一个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但不拒绝优惠声明,优惠声明需在《开标一览表》备注中填写。10.3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有关设计、货物及其配套服务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10.3.1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功能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油漆、包装、保险、利税、管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杂、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费用。10.3.2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零、备件费用。10.3.3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运输及培训费用。10.3.4所需的进口机电证(如需要),报关、商检、计量等相关事宜,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1.投标货币11.1本次投标货币为人民币。12.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2.1按照第8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一旦其投标被接受则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2.2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类文件。1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3.1按照第8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供应商应逐条阅读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及商务条款要求,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响应,并将不能响应之处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商务所有条款偏离表”中一一列出。13.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3.3.1投标货物的试(检)验报告、鉴定证书(复印件);13.3.2执行的制造、验收标准;13.3.3荣获产品质量、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荣誉证书(复印件);13.3.4有关的产品样册、手册、图纸和资料;13.3.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投标文件从实际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单位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并经投标方确认。15.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及签署。15.1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5.2未实质性对应响应招标文件、或者关键字迹潦草、关键内容表达不清、或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按重大偏离处理。15.3投标文件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15.4如果虚假应标将会导致废标,并将虚假应标投标公司及生产厂家上报政府采购部门并列入黑名单。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条规定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的银行转账(网银或电汇转账的形式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需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及包号,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公示期结束后予以退还。16.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6.3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由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银行、帐号,按16.1条要求的数额办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代理机构。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16.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各投标供应商请将退还投标保证金资料按照《附件十二》的格式制作在投标文件内,我司将在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期限予以退还。16.5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可能被没收:16.5.1如果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16.5.2如果供应商串通投标的;16.5.3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a.按29条规定签定合同;b.第32条有关缴纳中标服务费的规定;四、投标文件的上传17本项目使用政采云平台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及政采云电子招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的任何形式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日期18.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规定的地点。18.2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18.3供应商开标时无需到达现场,远程解密,开标(未办理CA的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未按本须知要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后果负责。19.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19.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9.2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⑴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⑵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⑶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⑷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⑸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⑹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开标21.开标21.1除非采购代理机构另外书面通知,本项目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21.2开标时,采购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无效。21.3供应商上传的开标一览表均记录在案,并经各供应商代表、和监标人员签字,作为各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六、资格审查22.资格审查22.1开标时,采购人按照本章第8.1.1条中第1-6项规定的内容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无效。22.2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七、评标和定标23.评标原则23.1本项目的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3.2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评标,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3.3不徇私情,不明招暗定。23.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23.5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公正、公平的任何活动。24.评标方法24.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本行业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24.2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不以任何外部证据作为其评标的依据或标准。24.3评标过程将严格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评标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4.4在评标的整个过程中,供应商所进行的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24.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分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24.5.1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24.5.2详细评审分为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两个部分。24.6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和规格等内容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形成了重大的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可能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该供应商和其它供应商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无效。具体评审内容系指:24.6.1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主要内容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上传;24.6.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24.6.3投标代表授权书未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24.6.4投标文件没有按照规定在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的;24.6.5投标文件针对同一种货物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24.6.6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对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和标准的要求;24.6.7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交货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4.6.8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范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4.6.9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24.6.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4.6.11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规定的;24.6.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4.7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进行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24.7.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4.7.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供应商确认,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其投标无效。24.7.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4.7.7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定为实质上非响应性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24.7.8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24.8详细评审24.8.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以投标文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为依据,独立地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24.8.2评标委员会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评委会每个成员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商务部分权重占38%,其中价格满分为30分,商务条件满分为8分;技术部分权重占62%,满分为62分。供应商两部分的分值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评估分。具体分值见下表:A、商务部分(38分)评审项目分值内 容价格3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业绩8分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满分8分。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如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无效的,不计分。B、技术部分(62分)评审项目分值内 容技术参数响应30分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技术条款每偏离一条扣除2分,最低得0分,最高得30分。技术支持资料12分有技术支持资料的得12分,无技术支持资料的不得分。授权文件6分有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的得6分,没有的不得分。投标产品配置情况2分配置最匹配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产品、设备的可靠性、稳定性2分可靠性、稳定性最匹配技术参数的投标产品得2分,否则不得分。项目实施能力、保障措施及实施计划等9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能力、保障措施及实施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分;从①、交货期保证措施;②、测试与试运行;③、备品备件库;④、故障修复时间;⑤、巡检维保服务方案;⑥、应急处理方案等;以上内容均优于采购需求且进行详细说明、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内容清晰完善程度、合理性及可操作性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9分;以上内容均能满足采购需求且进行详细说明、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内容清晰完善程度、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均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7分;以上内容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且进行详细说明的、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内容清晰完善程度、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以上内容满足采购需求未进行详细说明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售后服务1分生产厂家须有在中国设立经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4.8.2.1对于商务部分(投标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30%×100评标价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经算数性修正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若供应商和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制造商均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的,则其评标价格=供应商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100%-10%)+供应商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24.8.2.2在价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8.2.3在技术评审中,应当考虑设备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设备技术水平、工艺水平等因素,以及设备的功能性、整体配套性、经济性、先进性、稳定性等因素;设备故障率情况及故障响应时间等因素;售后服务应当考虑其服务的承诺内容、具体措施及其可行性等因素;业绩应当考虑投标产品近三年相同产品销售业绩,以确定供应商相同设备的供货经验及组织管理能力等。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规定调整价格。24.8.2.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清单内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价格项加分: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技术项加分: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注:1、供应商须提供23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2、供应商提供21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24.8.2.5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3〕22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二)价格扣除办法: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投标分项报价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4.8.3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供应商的上述指标的打分(除报价外)的算术平均分,加上经计算的报价得分,即为该供应商的最终综合评审分。评标委员会将按供应商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至三名供应商将成为中标候选人。24.8.4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其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4.8.5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24.8.6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为投标报价过高、均超出采购人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项目,可以不确立中标人,重新组织招标。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权随时请供应商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25.2供应商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25.3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25.4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26.中标人的确定26.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一家或一至三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26.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中标通知27.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27.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对于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不予以退还,但对其承担保密责任。28.拒绝某些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招标工作的供应商,由此对相关供应商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八、授予合同29.签订合同29.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有关规定与招标方签定经济合同。合同的签订一般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进行,但采购人事先约定的情况除外。29.2合同签订后,卖方应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未按规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且不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9.3中标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如需对合同的非主体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29.4如中标人未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组织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29.5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保函,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条件执行。30.合同的组成30.1下列文件均为经济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30.1.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补遗文件;30.1.2中标的投标文件及其他附件;30.1.3经确认的答疑记录;30.1.4中标通知书。九、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31.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行期间,有权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约定的内容对“货物需求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局部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对增减的数量按同类型中标产品价结算货款。十、其他事项32.中标服务费32.1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通知书》核发时至核发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其计算标准和方法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采购代理机构也可直接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内扣除。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需加盖财务专用章)。33.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4.为了做好投标工作,供应商应组织有关商务和技术人员,认真解答或澄清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提出的有关商务和技术问题。所有与本标书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西街618号亚欣国际酒店五楼邮编:830000联系人:吴坤电话:0991-8852576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备注1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700000.00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技术参数一、样本处理模块基本参数1、样本架进样模式不少于三种:顺序、样本架号、条码模式。2、样本容量:同时装载不少于400个样本。3、急诊样本处理能力:按键控制插入急诊样本,快捷急诊轨道,急诊样本处理能力:按键控制急中急样本输入。二、生化模块基本参数1、处理能力:生化测试,单、双试剂项目恒速≥2000测试/小时;非独立ISE模块,ISE测试速度≥600测试/小时,单模块光学+ISE≥2600测试/小时。2、检测原理:包括比色法、比浊法、间接离子选择电极法。3、试剂系统:≥200个试剂位;具备24小时不间断冷藏功能,试剂仓冷藏温度2℃~8℃。4、最小试剂量:≤10μL,0.5μL递增。5、具有试剂在线装载功能。6、仪器可同时支持在线分析项目数:≥85个项目,最大可同时分析项目:≥100个,可支持1~4试剂项目,具备CKMB质量横、纵向保护功能,堵针检测、随量跟踪功能;7、搅拌结构及功能:≥两个搅拌臂,≥12根搅拌桨法检测试剂。8、最小样本量:≤1.0μL,0.1μL递增。9、样本探针功能:具有动态液面检测、气泡检测、空吸检测及;具有不同测试项目可配置不同搅拌速度的功能。10、支持稀释重测时预设多个稀释倍数,自动实现关联和选择稀释倍数并完成稀释重测;11、清洗模式:采用清洁的九阶18根清洗针,温水清洗。12、模块化设计,最多可连接4个生化模块,包括同品牌化学发光分析仪级联升级;13、最小反应体积:≤70ul。14、比色杯:≥430个永久石英比色杯,光径5mm,永久使用免更换硬质玻璃比色杯,有效降低携带污染;15、光学系统:光栅后分光,≥16个波长,340~850nm,波长准确性不超过±1nm。16、吸光度线性范围0-3.5Abs。*17、温控系统:为适应地方气温变化应采用更稳定的:恒温系统水浴加热,反应盘温度37℃,温度实时显示反应盘温度波动度不大于0.1℃。三、操作系统参数1、操作系统:≥32寸大屏液晶触摸显示屏;2、软件功能:具备定时开机、双项同测、自动重测和关联重测、项目遮蔽、酶线性扩展(生化项目)、底物耗尽检测和远程诊断、试剂有效期管理能等功能,可汇总、存储、查询病人信息等;3、网络连接:可单向、双向连接外部的LIS软件,支持接入智能信息化解决方案;如有接口费用,有中标方承担。4、另配套工作站一台5、制水机一套≥100L/H6、UPS电源:能使设备断电后保证设备使用3小时。四、商务条款:1、售后维修:在新疆内设有维修处和零配件中心,并配有不少于3名专业维修工程师。仪器出现故障,公司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最晚24小时到达。2、仪器保修期2年(人为因素除外)。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主)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期限。1.1卖方应严格按照系统制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制造。出厂前卖方的质量检验部门应按照产品原产地国家制定的各项规定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质量证明书后,方能出厂。1.2卖方对系统制造质量负责,在买方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正确的安装维护及存放的情况下,卖方应保证所供系统自正式投入运行之日起24个月内无故障,如确因设计和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并非因维护操作不当导致不能正常使用,卖方应按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在接到买方通知之日起1日内派人抵达系统使用现场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1.3卖方应对所供应系统的外协、外购件质量负责,其负责期限和责任范围等同于1.2条款的约定。卖方在交货时应提供外购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及证明文件。1.4卖方单位所提供产品的技术应是最新的,并且已有运行3年以上的成功经验,并附有证明文件。2.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到达项目现场费用负担2.1运输方式由卖方决定、由卖方办理,运杂费用由卖方承担,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交货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地点。2.2买方负责接收货物。卖方应将领货凭证及时交寄给收货人。因卖方未能及时准确地将领货凭证递交收货人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按实际数额赔偿。3.安装及验收3.1卖方须按标书规定的技术需要提供产品,产品必须是按相应的国际标准和中国政府国家标准以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规范完成制造和安装的全新产品。投标文件是合同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内容相互补充。3.2到货后由卖方免费负责安装,由买方、卖方和商检、质检部门联合验收,达到招标文件采购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并满足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方可验收合格。全部费用由卖方负责。货物需国家有关部门强制验收的,供需双方不得私自处理验收。3.3安装验收合格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以下技术资料:(1)系统安装图;(2)系统及系统原理图;(3)电气系统及系统安装图;(4)构件、机械安装图;(5)安装手册;(6)操作手册;(7)维修保养手册;(8)制造、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9)安装及验收报告(10)产品出厂合格证4.结算方式4.1本合同使用的货币种类为:人民币。4.2本合同的付款方式采用:支票、电汇或汇票。4.3货款的支付4.3.1付款方式:中标付30%,安装完付总额的65%,2年后付5%。4.3.2买方将鼓励供应商提出更有利于买方的结算方式。4.3.3卖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买方,买方审核后付款:(1)全额发票;(2)验收文件。5.合同的生效5.1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并按第4条款的付款方式履行合同。5.2若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将争端提交给合同履约地的法院提出诉讼。6.交货期:10个工作日。7.变更指示及合同修改7.1买方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提出变更,如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变更指示的3日内提出书面调整要求。7.2无论何方欲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合同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8.技术培训要求8.1卖方负责对买方的操作、维护人员进行系统安装、操作、维护和保养的技术培训,实践操作在本地区的安装现场。培训标准应达到能维护系统的常规运行、检测并排除小型故障.须提供技术培训,包括系统管理维护培训和系统使用培训。系统正常使用后,在半年内派专人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9.售后服务9.1质保期:2年。9.2产品安装后双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本章第3条款的要求进行质量验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免费提供验收所需的仪器,买方在验收合格后将仪器归还卖方。9.3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提供所涉软件的免费升级服务,如“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中有特别要求的请根据文件要求。9.4在产品交付使用后,卖方应对保修期及其以后终身服务作出承诺,并具有切实可行的服务措施。卖方在疆应有常设或指派的法定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库,安装维修人员应是卖方派出的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10.备品备件10.1应保证终身提供该系统的所有维修零备件。10.2卖方须提供备件的名称、价格及有效期,保证供货期等。11.质保11.1质保期即自全部工程验收合格正式运行之日算起,详细质保时间参照相应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在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部件及维修。如果由于卖方责任致使系统不能验收,此质保期顺延。12.其它事项12.1本合同所确定的价格为最终价格,已包含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卖方的现场验收、安装调试费、现场服务费等各项费用。12.2在系统明显位置装有固定金属铭牌,铭牌至少应载明以下内容:A、制造厂名称B、系统名称和型号规格C、制造厂产品编号D、出厂日期附件:投标书格式项目投标书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全权代表:年月日附件一投标书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你们号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⒈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货物、安装及技术服务,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元(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人民币,明细见投标产品名称数量报价表。⒉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和完工任务。⒊我们同意投标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届满后立即对供应商产生法律约束力,投标有效期截至开标日后90日历天。⒋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⒌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力。6.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7.我们愿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8.我方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中标服务费。9.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10.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意在确定最终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如因特殊原因,在投标有效期之后确定中标人,本承诺依然有效。)11.综合说明:(1)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技术条件、技术标准、拟达到的质量标准和保险期限。(2)易损件、配件及供应方式。(3)工程安装计划、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4)技术服务。(5)运输方式。(6)要求项目单位提供的配合。(7)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8)其它。12.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联系人:投标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该同志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参加本项目,签署上述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三供应商关于投标文件的声明函致: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响应你方年月日的招标邀请,下述签字人对招标文件已了解并认可并自愿参与招标,提供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中规定的项目,提交下述招标文件并声明全部内容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提供的投标文件如:文字、图片、证明资料等出现虚假不真实等内容,我公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下述签字人将就下述文件中存在的虚假或不真实内容对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承担法律责任。我公司签署下述声明函,证明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无虚假内容,如有虚假或违反承诺,愿意接受取消投标人资格、中标资格及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决定及因此产生的法律问题。下述签字人知道,采购人可能要求其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并同意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交。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四供应商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三、不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需要投诉,则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进行。投诉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的规定,保证不进行恶意投诉。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或形成恶意投诉,我们自愿接受以下一种或几种处罚: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限制以后投标、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没收本次投标保证金,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附件五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在号(项目)招标活动中,我公司承诺如下:1、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2、不与投标人相互勾结私下协议,弄虚作假,搞假招标、陪标、串通投标,明招暗定,暗箱操作。3、我公司法人及项目参与人员有亲戚担任业主方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时,自愿放弃此次投标权。如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项目经理:(签字).公司签章.年月日附件六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单位:元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和型号数量制造商名称及国籍、地区投标单价(元)投标总价(元)交货期备注1投标总报价(元)小写: 大写: 注:1、在开标一览表中,按第二章投标须知10.2条款的规定不允许出现两种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详细清单参照附件七自制。3、报价为最终价格需包含设备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报关费、商检费、现场验收、安装调试费、计量设备检定费、现场服务费、人员疆内外培训费、与相关系统的接口费等其他相关伴随服务各项费用。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公章:附件七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明细报价表(此表参照下表由各供应商按照招标货物内容、顺序编制填写,包括详细的产品配置清单、价格、供货范围、名称、规格、技术参数、主要配件的品牌及供货厂家等。)编号/包号:序号名 称所属行业规格型号数量(标明单位)单价(元)总价(元)生产厂家及品牌生产厂家是否为中小微企业备注1(所投的全部货物内容)2…3…4备品备件5专用工具6安装调试费7运杂费…合计总价(元)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供应商须参照第三章各包所列明的内容全部报价。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公章:附件八技术规格偏离表编号/包号:年月日序号招标条款序号招标参数条款投标条款响应/偏离说明(供应商须对第三章所有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明是否响应,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公章:附件九商务所有条款偏离表编号/包号:年月日序号招标条款序号招标条款投标条款响应/偏离说明(供应商须对招标文件中所有商务条款逐条列明是否响应,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公章:附件十投标产品近三年相同产品销售业绩表编号/包号:年月日地区项目名称中标内容数量备 注注:供应商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顾客意见反馈表等的复印件)。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公章:附件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十二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缴纳日期年 月 日退还账户信息单位名称账 号开户行行 号联系人电 话电子邮箱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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