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招标公告(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2025)
项目概况 斜桥镇农机采购项目 JSZC-321282041-TYXY-G2025-001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2 08: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82041-TYXY-G2025-0010
项目名称: 斜桥镇农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7.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7.8万元。
采购需求:
斜桥镇农机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1〕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12 08: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机关)
单位地址:靖江市新港大道99号
联系人:陆凯
联系电话:052380236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靖江市同康花苑北区D-2-11
联系人:贾栋
联系电话:18261050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栋
电话:18261050299
JSZC-321282041-TYXY-G2025-0010采购文件.doc
靖江市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斜桥镇农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282041-TYXY-G2025-0010采购人: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5月目录关于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功能告知提醒3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告知提醒4第一章招标公告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22第四章评标办法23第五章合同格式27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3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9关于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功能告知提醒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今年我市已正式启用“苏采云”系统,目前已全面开通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功能。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征平台发起贷款申请贷款。“政采贷”业务流程供应商供应商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与供应商登录选择金融机构与产品,融资申请审批通过后签订中征平台向金融机构发起融资申请进行审批协议与放款供应商金融机构有融资意向合同推送回款账号推送取得中标、回款成交通知书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苏采云采购人通知采购人合同公示时签订采购合同回款账号锁定支付办理确认融资意向常见问题Q1:哪些企业能申请“政采贷”?答:江苏省内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Q2:供应商在哪里申请“政采贷”?答:中标供应商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简称“中征平台”)上向意向银行发起融资申请。Q3:中标供应商要注意什么?答: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和采购单位的沟通协调,尽早确定融资需求。需要“政采贷”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号应当空置。Q4:采购单位要做什么?答:采购单位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要勾选融资标识,为中标供应商融资提供便利。如后续融资失败,采购单位要及时维护中标供应商相关账号信息,按时支付款项。Q5:“政采贷”融资失败怎么办?答:经合作银行审核后不予放款,或者贷款审核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融资失败,该项目回到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支付资金。融资失败的,无法重新线上申请“政采贷”。政采贷: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联系电话:0523-84821917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告知提醒各政府采购供应商:1.业务基本情况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第三方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或保险。对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支持和鼓励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求规范履行合同义务,由第三方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对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2.参与各方职责①供应商。供应商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真实、完整、准确地向第三方机构提供保函(保险)申请审核所需材料。②采购人。允许并接受供应商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履约保证,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和供应商开展相关业务。第三方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保函(保单)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等类似文件。③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列示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相关内容,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环节主动宣传相关政策。3.业务模式和流程2023年12月起,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实现中标(成交)供应商线上申请履约保函(保险)、第三方机构线上审核开函(出具保单)等,做到全流程线上办理和留痕。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供应商可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相关保函(保单)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斜桥镇农机采购项目JSZC-321282041-TYXY-G2025-0010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登陆“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6-12 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282041-TYXY-G2025-0010项目名称:斜桥镇农机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7.8万元最高限价(如有):77.8万元采购需求:斜桥镇农机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1〕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方式:“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6-128: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单位地址:靖江市新港大道99号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0523-802365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靖江市同康花苑北区D-2-11联系人:贾栋联系电话:182610502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贾栋电话:1826105029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地址:靖江市新港大道99号 联系人:陆先生电话:0523-80236520 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靖江市同康花苑北区D-2-11联系人:贾栋电话:18261050299 1.1.4项目名称斜桥镇农机采购项目1.1.5项目编号JSZC-321282041-TYXY-G2025-00101.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1.7最高限价77.8万元1.2.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1.2.2质量标准合格1.3.1资格条件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4.1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1.7.3 核心产品轮式拖拉机3.3.1投标有效期9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4.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1.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3.1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6.1.2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3 名6.2.3中标服务费(1)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3日内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1、(2)收取标准按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3)中标服务费缴纳形式:R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3、(4)账户信息4、户名:江苏天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骥江支行6、帐号:102218010400175886.3履约保证金无7.3.6 投诉受理部门监督部门:靖江市财政局地址: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523-891824898.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内容为准: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调试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价付清余款。3.本项目为服务采购,所属行业为“制造业”。4.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叁份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和壹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以U盘为载体);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合同的扫描件以作备案。8.1.3“苏采云”系统说明1.“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①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采购环节。②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③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投标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其线下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退回拒收。3.投标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4.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5.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6.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300M! 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1.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采购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1.8本采购项目标的所属行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合同履行期限及质量要求1.2.1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采购项目的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3.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提供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1.3.2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2)被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踏勘现场1.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4.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等有关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人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政府采购政策1.6.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非以上单位之一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1.6.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如有)(1)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要求,对拟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进行加分。(2)节能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对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以“★”标注范围的,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进行加分;对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标注范围的,供应商必须采用节能产品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1.6.3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1.7相同品牌产品投标1.7.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7.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标段)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7.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1.7.1款、第1.7.2款规定处理。1.7.4如按上述办法认定后的合格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的,将予以废标。1.8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9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10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或转包。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但并不仅限于):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第四章评标办法第五章采购合同格式及条款第六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交书面询问,迟于该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答其询问。2.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澄清或修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或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有可能被否决。2.2.3如果澄清或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不能满足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间,采购人将视情况可能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供应商应及时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及时查询和下载澄清文件,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编制投标文件,查询和下载如有遗漏,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构成3.1.1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可由(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组成: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络查询截图方便查阅,并加盖电子签章)(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所需证明材料二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报价明细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如果是)(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技术条款响应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8)评标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有)3.1.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的,供应商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为含税全报价,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及其他有关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各项所需全部费用和不可预见费,无论供应商是否单独报价,均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2.2供应商按“投标文件格式”在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中进行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报价明细表中不得出现“漏报”或“零”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3.2.3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及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3.2.4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否则投标无效。3.2.5中标人的合同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以可调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3.4投标文件的编制3.4.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3.4.3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以招标文件中所提要求为准。3.4.4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300M!四、投标4.1投标文件的提交4.1.1供应商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4.1.2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供应商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2.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4.2.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将受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处理。五、开标、评标5.1开标5.1.1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给供应商。5.1.2开标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持,邀请供应商参加。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可开标结果。5.1.3所有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在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进行开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1.4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5.1.5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所有供应商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5.1.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1.6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若供应商代表当场未提出异议的,事后采购人不再受理与开标有关的异议。5.2资格审查5.2.1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成的资格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资格评审办法”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5.2.2资格评审结束后,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3评标委员会5.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3.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应当退出:(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5.3.3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5.3.4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5.3.5特殊情况处置(1)评标活动终止①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或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标并按照废标处理:a.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b.评标委员会名单泄密或者评标委员成员无法中途更换的;c.发生评标信息泄露或者出现非法干预评审、谈判工作的;d.监督人员现场发现评标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的。出现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或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评标委员会中途更换成员①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中途更换:a.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标过程中退出评标活动;b.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②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财政监督人员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3)评委争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4评标5.4.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5.4.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5评标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供应商保持在线。5.6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5.7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供应商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5.8“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查看,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6、授予合同6.1定标6.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6.2中标通知6.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中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人的名称和电话。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6.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6.2.3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具体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履约保证金6.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6.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6.3.3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以本合同货币表示、用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的方式提交,由采购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省、市级别以上银行开出。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采购人可接受的格式。6.3.4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采购人无息向中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6.4签订合同6.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4.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7、其他7.1采购人宣布废标的权利7.1.1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应当予以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7.1.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7.2质疑7.2.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方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提出。(4)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7.2.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2.3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7.2.4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7.2.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2.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7.3投诉7.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7.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7.3.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3.4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3.5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7.3.6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监督部门及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其他事宜8.1需补充的其他内容8.1.1采购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1.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8.1.3“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1.审查方法1.1本项目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2凡符合本章资格审查标准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审查,并进入评标。2.审查标准2.1供应商有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文件无效:(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8)供应商单独投标,未组成联合体投标;(9)供应商未被发现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3.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10)供应商未出现不按资格审查要求澄清或说明的;(11)未被发现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2.2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投标文件不再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澄清或说明3.1在审查过程中,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证明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4.审查结果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名单,并提交审查报告。4.2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数量不足3个的,不再进行评标。第四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1.1符合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内容、格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字迹清晰可辩:a.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b.投标文件未因关键信息模糊而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章、供应商的单位章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授权委托书;(5)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为唯一报价,且未提交选择性报价;(6)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7)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注明了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8)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未出现“漏报”或“零”报价;(9)供应商未提交可调价格的投标报价;(10)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11)商务条款响应表中未出现负偏离;(12)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3)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评分分值构成(100分)价格部分:30分商务部分:16分技术部分:54分条款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细分项评分标准2.2.2(1)价格部分投标报价(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30。2.2.2(2)商务部分(16分)业绩(10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中至少包含拖拉机)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CA电子签章)售后服务能力(6分)售后维修服务人员具备有效的农机修理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每1名,得3分,最高不超过6分;注: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CA电子签章,同时提供供应商为售后维修服务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2.2.2(3)技术部分(54分)技术参数(10分)根据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响应表和相关资料的响应状况综合打分。技术参数中加“▲”参数为重要参数,“▲”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0.5分,扣完为止。注:根据“技术条款响应表”格式逐条响应各项参数,需提供所投产品彩页样本或其他证明材料,能真实体现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及性能的,否则评委可视相应项为无评分依据,不得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16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包括①供货实施方案②供货进度计划③装卸方案④运输计划⑤设备到货安装调试流程⑥到货交付标准⑦培训方案⑧合理化建议),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6分;方案较为详细完整、有可操作性、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2分;方案简单、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8分;方案粗略且存在不合理内容的得4分;没有方案不得分。应急处置方案(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置方案(包括①可能发生的应急事故情况分析(如设备运输损坏、安装人员安全防范等应急处置方案分析)、②应急响应时效、③应急处置流程安排、④应急处置保障措施、⑤事故善后处理预案)进行综合评比。(1)应急处置方案全面完善,充分结合实际情况,各环节均保障严谨得12分;(2)应急处置方案较为完善,基本充分结合实际情况,大部分环节保障严谨9分; (3)应急处置方案较为粗略,不能充分结合实际情况,部分环节有保障6分;(4)应急处置方案为范本内容,未结合实际情况得分3分;(5)未提供不得分。售后方案(16分)1、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承诺接到投标产品故障通知2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后4小时内排除故障,特殊情况超过24小时能提供备用设备的得4分。注: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②售后服务管理制度、③设备维护维修措施、④零配件供应保障措施、⑤用户操作、维护培训措施、⑥质保期外服务承诺及措施),方案详细完整、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2分;方案较为完整、有可操作性、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9分;方案简单、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6分;方案粗略且存在不合理内容的得3分;没有方案不得分。注:技术部分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80页,否则每增加一页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评分点的页码连续编制,两个评分点之间的页码上下衔接)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符合性评审标准2.1.1符合性检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符合性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1.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确认产生约束力,并以修正的价格进行评审。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2澄清和补正3.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算术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3.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采购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3比较和评价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并计算出综合得分。3.3.2综合得分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服务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规定回复时间。供应商说明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五章合同格式(此为合同参考格式,双方可以在不违反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另行签订采购合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合同号:项目名称:采购人:供应商:签署日期:年月日合同协议书合同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中标人投标文件(五)招标文件(六)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货物、数量以及规格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以及规格等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应包含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计等信息)。四、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五、付款途径□国库集中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其他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万元,甲方支付资金万元,其他万元。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六、付款方式:。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规定。七、交货安装1、交货期:。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八、质量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九、包装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十、运输要求1、运输方式及线路:。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二、验收1、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十三、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3、其他售后服务内容:。十四、违约条款1、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支付违约金。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五、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六、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诉讼。十七、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十八、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招标代理机构份,市(县、区)财政部门份。十九、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序号货 物 名 称数量1轮式拖拉机1台2乘坐式高速插秧机(含农机导航)2台3收割机1台44米打浆机1台52.5米双轴条播施肥播种一体机1台62.8米旋耕机1台二、技术参数要求(1)轮式拖拉机序号规格、参数名称单位具体要求备注1整机尺寸(长宽高)mm≤5200*2400*32002发动机形式/发动机采用国四排放、直列六缸、高压共轨、增压中冷▲3发动机功率Kw≥115▲4轴距mm≤27005最小离地间隙mm≥480▲6动力输出轴形式/后置、独立式▲7动力输出轴转速r/min760/8508动力输出轴功率kw≥1009牵引力N≥32000(2)乘坐式高速插秧机序号规格、参数名称单位具体要求备注1整机尺寸(长宽高)mm≤3500*2700*24002最小离地间隙mm≥425▲3发动机形式/发动机采用国四排放、水冷四冲程3缸柴油发动机4功率kw≥17▲5驱动形式/四轮驱动6变速方式/HMT高效液压无级变速7插秧行数行9▲8插秧行距mm25▲9插值平衡装置/电子液压平衡(手动微调+自动)▲10智能装置/北斗直线导航辅助驾驶系统▲11直线导航精度cm±2.5(3)收割机序号规格、参数名称单位具体要求备注1整机质量kg≤48002整机尺寸mm≤6200*2700*29503喂入量Kg/s≥6.5▲4功率kw≥87▲5最小离地间隙mm≥3056粮仓容量L≥1800▲7工作幅宽mm≥2400▲8驾驶室/原装自带空调驾驶室▲(4)4米打浆机序号规格、参数名称单位具体要求备注1整机尺寸(长宽高)mm1450*4200*1000(±50)2配套拖拉机标定功率范围kw66-103(±5)3配套拖拉机动力输出轴转速r/min540\7204与配套拖拉机连接方式三点悬挂5折叠机构型式/液压折叠6结构形式/圆梁式双轴7搅浆最终传动方式侧边齿轮传动8工作幅宽mm4000(±100)▲(5)2.5米双轴条播施肥播种一体机序号规格、参数名称单位具体要求备注1整机尺寸(长宽高)mm2050*2980*1650(±50)2配套动力kw96-110(±5)3最大耕幅cm250(±10)▲4耕深cm≥8▲(6)2.8米旋耕机序号规格、参数名称单位具体要求备注1整机尺寸(长宽高)mm1020*3050*1150(±50)2配套动力kw58-88(±5)3结构重量kg≥4804最大耕幅m2.8(±0.1)▲5耕深cm12-18▲三、项目实施要求(一)组装调试要求中标人应委派具有相应资质且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在了解采购人关于组装进度要求的前提下,负责完成以下工作:1、中标人负责设备的组装和调试,并保证组装稳固,如因农机具零部件倾倒掉落导致安全事故,中标人负责处理,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调试过程中需使用的工具、设备、耗材、运输和劳务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3、如有必要,采购人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4、所有农机具调试等各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完成。具体实施前,应先经采购人同意且在其指定人员的参与下方可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留作验收文件。(二)设备材料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商原装的、全新的产品。其性能及指标参数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中标人提供的设备,其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和承诺事项。如有不符,采购方可无条件退货,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2、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农机具检验时完好,无破损,数量、质量及性能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3、供应商提供的农机具应外观整洁,设备型号、规格、制造厂商、生产(出厂)日期须准确清晰。铭牌、使用指示和警告指示均应有中文和通俗易懂的符号表示。4、对于影响农机具正常工作的重要零配件,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供应商都应及时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5、供货时所有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6、所有设备配件和耗材在现场组装使用前,采购人将进行随机抽验。四、商务要求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付货物并组装调试完毕,由采购人进行验收。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供应商所投产品(含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免费原厂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与厂家出具的质保书有冲突的或国家三包政策有要求的,选择最长期限)。免费原厂质量保证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免费质保期内,设备及产品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维修、更换、维护保养等所需一切支出(包括技术人员旅费等支出)由供应商负责。4、售后服务要求:1)中标人应按照本采购项目特点提供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2)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提供免费送货、组装、调试服务。组装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组装标准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3)中标人应免费为采购人提供全部设备的操作使用及维护的技术培训服务。培训对象、时间、地点由采购方确定。4)服务响应要求:质保期内提供上门免费服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根据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承诺确定。5)中标人必须承诺质保期过后,终身维修,收费标准不高于市场同级别要求,维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自理。五、质量保证要求1、农机具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配件外包装箱(盒)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盒)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2、农机具到达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后,中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发货清单、有关测试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验货、检查货物数量、质量。如果货物数量、质量或技术规格与要求不符,或货物有明显损坏,中标人必须更换,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3、采购人在验收中发现产品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人必须更换,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验货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六、培训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有关培训的最新教材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是中文书写。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二、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我单位自愿参与贵单位的(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我单位具备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2.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承诺内容真实准确,若有不实,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四、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项目名称详见投标文件 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 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五、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项目内容单价数量小计(元)品牌、型号1轮式拖拉机1台2乘坐式高速插秧机(含农机导航)2台3收割机1台44米打浆机1台52.5米双轴条播施肥播种一体机1台62.8米旋耕机1台7总价(元)注:①投标报价明细表总价须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六、投标函致:(采购人)我方收到贵单位项目采购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愿以《开标一览表》注明的投标报价完成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工作。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4、我方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我方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6、我方未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7、我方不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行贿以牟取中标。8、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9、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10、我方若有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违诺违规责任,取消投标资格,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取消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委托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名称)的投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公司(单位)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如果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八、商务及技术文件(一)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项目实施要求交货时间、地点质保期售后服务要求质量保证要求培训要求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投标有效期单位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技术条款响应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说明注:1、供应商应根据投标设备(货物)的性能指标(或所投服务的项目采购需求)、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说明列可填写“投标方案如何满足需求”或“解释投标方案与用户需求之间的偏差”。2、本表需按照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填写,如漏填此条技术参数视为“负偏离”。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单位全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十三、企业类型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监狱企业证明此处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核查。十四、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