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公路工程施工 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安仁县交通运输局2025)
安仁县交通运输局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5月22日
安仁县交通运输局 的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安财采计[2025]0041号
3、委托代理编号:1101125-20250522-5
4、采购项目预算:3,831,564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29,800
公路工程施工
1
3,831,564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3.1、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
3.3、拟任本项目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
3.4、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网上查询资料或承诺书;并提供由本企业依法缴纳近三个月(2025年2月-4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6、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5月22日 至2025年05月29日,
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 00~17:30, 在
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五一北路294号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五一北路294号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 15: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五一北路294号
3、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3日 15:30
4、开标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五一北路294号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谭涛峰
2、电话:5222322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安仁县交通运输局
(2)地 址:安仁县五一北路
(3)联系人:谭涛峰
(4)邮 编:423600
(5)电 话:5222322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郴州诚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永乐江镇五一北路西侧杆桔场
(3)联系人:谭媛方
(4)邮 编:423600
(5)电 话:18007356737
(6)电子邮箱:877724787@qq.com
附件下载:
CZCFAR-2025-063 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清单.zip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磋商文件¨服务类þ工程类采购项目名称: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施工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安财采计[2025]0041号委托代理编号:CZCFAR-2025-063采购人:安仁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郴州诚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2第二章磋商须知10第三章采购需求35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37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40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安仁县交通运输局的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施工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安财采计[2025]0041号3、采购项目预算:3831564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业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þ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或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之前完工。7、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二、采购需求包号 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施工(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138315643831564//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þ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且企业规模必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不得是大型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3.2、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3.3、拟任本项目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运类不认可);3.4、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网上查询资料或承诺书;并提供由本企业依法缴纳近三个月(2025年2月-4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6、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及说明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原件、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þ其他说明: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及说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按本邀请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2、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为郴州诚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安仁县五一北路294号。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现场获取。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2025年6月3日15时30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郴州诚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安仁县五一北路294号。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3、磋商现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验证: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非法人组织的依法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授权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非法人组织的依法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将被拒绝。八、公告期限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九、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十、磋商说明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均由采购人支付。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安仁县交通运输局(2)地址:安仁县五一北路(3)联系人:谭主任(4)电话:138084448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郴州诚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湖南省安仁县五一北路294号(3)联系人:谭媛方(4)电话:180073567372025年5月22日附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谈判邀请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本公司(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单位)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单位)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3竞争性磋商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致(代理机构名称):贵代理公司的磋商邀请通知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通知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邀请通知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此致。敬礼!公司名称(签章)年月日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第1.2款是否预留采购份额þ 是。本项目为:þ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参加。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应占到合同总份额的 / %。注:预留份额部分不再享受本章第41条“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第2.4款供应商邀请方式þ 发布邀请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第3.2款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第5.1款现场勘察不组织。二、磋商文件第6.3款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11.3款采购项目预算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第11.6款报价的其他要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无效。第12.1款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根据郴州市财政局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从2024年6月1日起,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第13.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第14.1款分包本项目不接受分包。第15.2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本壹份,采用U盘形式,须包含WORD格式和正本签字盖章的PDF格式,电子版文件命名:***(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需电脑打印,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U盘均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16.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第18.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第22.4款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本章附表1、附表2、附表3。第29.3款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34.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第35.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第36.1款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根据郴州市财政局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从2024年6月1日起,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七、政府采购政策第40.1款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第41.2(1)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工程类6%;¨服务类10%;þ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无价格折扣。第41.2(2)项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比例/第43.1(2)项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注:从以下选项中选择填写)(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预算 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响应文件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否则评审时将不能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第44.1款采购进口产品/八、其他规定第46.1(1)项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第46.1(2)项质量保证金/第46.2款其他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29800.00元,由采购人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1、合同备案根据郴州市财政局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鼓励采购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出2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且无法说明合法理由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采购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5个工作日完成备案,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免责声明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项目终止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费用。九、评审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评审因素和标准2评审内容(总分100分)评审因素分值价格25分技术55分商务20分3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1-3家为中标候选人,确定1家为中标人;4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3)不具备第二章“磋商须知”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第一章“投标须知”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7)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9)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5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七、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1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2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双方均应到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仲裁3合同未尽事项 /4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1.1.附表1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有效的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最新查询结果,显示基础信息、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等内容,提供截图打印件。查询时间应在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之后且在本项目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截图必须体现查询时间,如果网页没有自带时间的,则须体现电脑的自带时间。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提供第五章附件4-2“供应商资格声明”第三条书面承诺,签署、盖章符合要求(不用单独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提供第五章附件4-2“供应商资格声明”第五条书面声明(不用单独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提供第五章附件4-2“供应商资格声明”第四条书面声明(不用单独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提供第五章附件4-2“供应商资格声明”第六条书面声明(不用单独声明)。6信用记录查询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https://credit.fgw.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自行在以上5个网站查询并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8个截图资料,查询时间应在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后且在本项目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8个截图资料分别是信用中国网站4个截图(包含:首页-基础信息;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1个查询截图(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湖南省政府采购网1个查询截图(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它2个网站每个网站提供1个基础信息查询截图。截图必须体现查询时间,如果网页没有自带时间的,则须体现电脑的自带时间。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第五章附件4-7“非联合体响应”书面声明,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8按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第五章附件4-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9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提供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第四条第3款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说明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提供第五章附件4-2“供应商资格声明”第八条(不用单独说明)。1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根据供应商的实际情况,提供第五章附件4-2“供应商资格声明”第九条(不用单独声明)。12首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分项报价也不得超过采购项目的分项预算(如有)。供应商对采购项目只允许有一个首次报价,否则其响应无效。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注: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进行。2.符合的因素记√,不符合的因素记×。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属于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合格供应商数量少于3个的,不得进行符合性审查。1.21.31.4.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或服务期)是否响应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4供应商对采购项目只允许有一个首次报价,否则其响应无效。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5响应文件载明的范围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没有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6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没有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7响应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8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的实质性条款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注:符合的因素记√,不符合的因素记×。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属于不合格供应商,不合格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合格供应商数量少于3个的,不得进行磋商。附表3评审因素和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1技术 55分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8分提供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总体部署、主要施工顺序、施工工艺、作业方法、作业流程及操作要领等内容。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以上全部内容且结合本项目实际阐述详实、清晰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计8分;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以上部分内容且阐述清晰、可操作性较强的计5分;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以上部分内容或阐述一般的计2分。对以上内容阐述不清或项目施工组织方案不合理或没有提供的不计分。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8分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描述、质量管理保证措施等内容。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阐述详实、清晰合理、措施得力可信、可操作性强的计8分;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阐述较合理、措施可操作性较强的计5分;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阐述一般的计2分。对以上内容阐述不清或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不合理或没有提供的不计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安全管理体系描述、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所采取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阐述详实、清晰合理、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的计1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阐述较合理、措施可操作性较强的计7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阐述一般的计3分。对以上内容阐述不清或项目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不合理或没有提供的不计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7分有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施工区和施工完成后,对拆除临时设施、施工临时占地恢复、施工过程中对建筑垃圾的处理、施工区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的措施等内容。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阐述详实、清晰合理、措施可操作性强的计7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阐述较合理、措施可操作性较强的计4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阐述一般的计2分。对以上内容阐述不清或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不合理或没有提供的不计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8分有完善的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对项目特点、关键线路、控制性工程以及重难点工程的分析;对控制性工程、重难点工程进行经济、科学、合理配置资源等内容。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阐述详实、清晰合理、措施得力可信、可操作性强的计8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阐述较合理、措施可操作性较强的计4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阐述一般的计2分。对以上内容阐述不清或项目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不合理或没有提供的不计分。文明施工现场措施8分有完善的文明施工现场措施,包括:项目现场情况分析;噪音控制、污水控制、扬尘控制措施;材料堆放方案、人员管理措施等内容。文明施工现场措施阐述详实、清晰合理、措施得力可信、可操作性强的计8分;文明施工现场措施阐述较合理、措施可操作性较强的计4分;文明施工现场措施阐述一般的计2分。对以上内容阐述不清或项目文明施工现场措施不合理或没有提供的不计分。资源配备计划6分有完善的资源配备计划,包括:拟投入使用的详细设备清单(含施工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等内容。资源配备计划阐述详实、合理的6分;资源配备计划阐述较合理的计3分;资源配备计划阐述一般的计1分。对以上内容阐述不清或项目资源配备计划不合理或没有提供的不计分。2商务 20分类似业绩20分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6月-2025年5月)具有类似业绩的每个计10分,满分20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计分。)3磋商报价2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 25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价格评审优惠:详见第二章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1.1.1.1.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无效。说明:①以上所有证明资料在响应文件中需附相应的复印件,否则不计分。②报价得分、商务得分为客观分,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分别打分。根据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有效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出供应商的技术得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报价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总分100分。③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4.1.1.1.1.④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总得分相同的,依次按照最后报价得分、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评审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得分相同且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排序。第二节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本章第38.1款规定,否则,其响应无效。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现场勘察5.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6.1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8.一般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8.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9.响应文件的组成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首次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2)磋商响应声明(格式)(3)授权委托书(格式)(4)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5)采购需求响应(6)合同条款偏离表(7)采购需求偏离表(8)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0)最后报价(格式)9.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0.供应商的资格更新证明材料(本项目不适用)10.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1.报价要求11.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逐一报价;磋商文件第三章提供第二节“工程量清单”的,供应商应按其要求填写相应表格。11.2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采购需求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附加服务的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3)磋商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4)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11.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无效。采购项目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4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1.5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6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2.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磋商保证金。12.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响应文件有效期13.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无效。14.分包14.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分包的,供应商分包承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14.2供应商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14.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章处盖供应商的公章和在签字处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磋商文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15.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形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5.3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褪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5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采用U盘形式,须包含WORD格式和正本签字盖章的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16.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本章第16.1款规定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17.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8.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8.1供应商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1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1)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供应商名称;(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1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本章第26.3款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9.供应商资格审查19.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进行。19.2如果供应商不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时,其响应文件无效。20.磋商小组20.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0.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0.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1.磋商程序21.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4条进行。21.2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21.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22.响应文件审查2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22.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3)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2.3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磋商小组应拒绝其参与磋商,但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变动内容的除外。22.4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澄清2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磋商的规定24.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磋商。2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3每轮磋商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认真、准确、完整地记录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小组书面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的公章。25.退出磋商25.1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25.2供应商参与磋商,但未提交最后报价又未按前款规定退出磋商的,其响应无效。26.最后报价26.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对响应文件或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磋商小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也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的公章。(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2下列情形,磋商小组确认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可以不与供应商磋商,直接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未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认为磋商文件不需发生实质性变动、不需要磋商的。26.3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逐一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7.异常报价27.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8.响应文件评审28.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28.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8.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8.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8.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28.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28.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29.提出成交供应商29.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总得分相同的,依次按照最后报价得分、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评审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得分相同且技术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排序。29.2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29.3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后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者不确认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其响应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9.4最后报价的评审(1)如果有算术错误,最后报价将按上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的,按本章本节第40条、第41条等相关规定进行价格扣除。30.确定成交供应商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根据郴州市财政局郴财采资[2024]6号)。30.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郴州市财政局郴财采资[2024]6号)。30.3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排序)。31.磋商终止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2.重新评审32.1除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3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3.保密及串通行为33.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3.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4.成交信息的公布与成交通知书3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郴州市财政局郴财采资[2024]6号),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4.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5.询问及质疑3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5.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函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进行质疑答复。35.5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6.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36.1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6.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6.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7.签订合同37.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7.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7.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七、政府采购政策38.预留采购份额38.1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9.强制采购39.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清单中标注符号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强制采购规定,其响应无效。40.优先采购40.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未标注符号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对该部分产品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41.价格评审优惠4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1.2价格折扣比例(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42.政府采购政策其他规定42.1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类型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认定。42.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4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42.6“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累加计算。43.供应商应提供的政府采购政策证明资料43.1符合本章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4.采购进口产品44.1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竞争。45.融资、担保45.1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八、其他规定46.其他规定46.1合同价款支付(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3)供应商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46.2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项目名称: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施工一、项目说明1、项目基本条件:按该项目现场实际条件,本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2、项目概况:2.1项目建设地点:安仁县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24m、路面宽度16m、长300m、双向4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线国道G240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12.5m、长310m,与连接线交叉处进行加宽改造;包含建设配套的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2.3概算金额为:3831564元,施工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之前完工,质量缺陷责任期:2年。3、招标内容: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4、承包方式:根据采购人要求,由承包单位包施工、包质量、包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的方式进行承包。5、合同关系:由安仁县交通运输局与中标单位洽商签订合同。二、工期、质量要求及价款支付1、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之前完工;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2、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均为合格及以上。3、保修要求:保修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等相关文件有关要求。4、质量缺陷责任期:2年。5、合同价款支付:签订合同时约定。三、项目实施要求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1.1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1.2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2、验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负责在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四、项目特别说明1、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向本项目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并作出承诺及说明。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如有,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应和答复。附件:工程量清单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一节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承包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是否分包:。(5)项目负责人:。(6)联系电话:。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2)地点:(3)方式:(3)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4.合同验收(1)验收主体:。(2)验收方式:。(3)验收标准:。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承包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1.4.1.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生效23.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4.附则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2(6)款项目现场第5.1条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第9.2(1)款质量保证期第9.2(3)款响应时间第13.5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第14.2(6)款伴随服务第20.2条解决争议的方式第24.1条合同未尽事项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目录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一、首次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二、磋商响应声明(格式)三、授权委托书(格式)四、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五、采购需求响应六、合同条款偏离表七、采购需求偏离表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最后报价(格式)¨正本/¨副本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应与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一致)索引表1资格审查索引表资格审查索引表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审查内容及标准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及页码索引表2符合性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审查内容及标准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及页码1.4.1.11.5.索引表3评审索引表评审索引表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及页码一、首次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附件1-1首次报价表首次报价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首次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①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日)②按总价报价,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按投标总价编制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总价、分项总价(报价)和单价最高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财政评审的结论)③本投标报价中已含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税金和人工工资,同时安全文明措施费不低于规定标准,规费和税金按国家规定执行,人工工资单价不低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注: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分项报价说明分项报价说明我公司同意按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投标,完全接受“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同时接受本项目工程变更的有关计价结算方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及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一旦我公司中标,将受上述条款的约束。注:本页后应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二、磋商响应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磋商,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一、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四、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文件)、《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格式)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人。代表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授权代表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提供。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1.5.1.三(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年月日营业期限:经营范围:登记机关:姓名:,性别:,年龄:岁,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下列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附件4-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4-6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等5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8个截图资料附件4-7提供“非联合体响应”书面声明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件4-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最新查询结果,显示基础信息、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股东(或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等内容,提供截图打印件。查询时间应在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之后且在本项目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截图必须体现查询时间,如果网页没有自带时间的,则须体现电脑的自带时间。附件4-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姓名)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1.5.1.11.5.1.2.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按第一章第四条第3款的要求提供。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联合体磋商响应的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采购,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成员1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成员2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首次报价表”中的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此修改须符合第二章第23.1款的有关要求。附件4-5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单位)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单位)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4-6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等5个网站的企业信用记录查询结果8个截图资料注:按第二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的要求,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资料。附件4-7提供“非联合体响应”书面声明“非联合体响应”书面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单位确认参加(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的采购活动,在此书面声明:我单位系独立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联合体响应。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1.5.1.31.5.1.4五、采购需求的响应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等,格式自拟)。《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文件应包括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二、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三、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四、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五、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六、文明施工现场措施七、资源配备计划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六、合同条款偏离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七、采购需求偏离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本偏离表与本章第五节“采购需求的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的响应”为准。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附件8-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单位)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单位)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件8-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附件8-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无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4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无需提供)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8-5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注: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43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1“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内容注明“详见证书附件”的,应提供其附件,以证明认证证书与文件一致。附页1优先采购产品清单优先采购产品清单(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以下为供应商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元)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注: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4.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只需填写一种。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或者印章)日期:年月日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最后报价(格式)附件10-1最后报价表最后报价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首次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①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90 日历日)②按总价报价,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按投标总价编制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总价、分项总价(报价)和单价最高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财政评审的结论)③本投标报价中已含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税金和人工工资,同时安全文明措施费不低于规定标准,规费和税金按国家规定执行,人工工资单价不低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注: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最后报价相关内容和表格不得装订在首次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需单独准备,磋商现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表”由各供应商先行加盖单位公章,不得装订入首次响应文件中,由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带至磋商现场,磋商后现场手工填写并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
全标段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建设项目名称: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编制时间: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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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表
项次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总数量
估算金额(元)
技术经济
指标
各项费用比例(%)
备注
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合计
1
第100章至第800章合计
3719965
3719965
97.09
100
清单 第100章 总则
383305
383305
10.00
200
清单 第200章 路基工程
329578
329578
8.60
300
清单 第300章 路面工程
2140633
2140633
55.87
400
清单 第400章 桥梁、涵洞工程
43790
43790
1.14
600
清单 第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122659
122659
3.20
800
清单 第800章 管理、养护设施工程
700000
700000
18.27
9
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10
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3719965
3719965
97.09
11
计日工合计
11.1
劳务
11.2
材料
11.3
施工机械
12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111599
111599
2.91
13
投标报价
3831564
3831564
100.00
编制:BZ
复核:
全标段人工、主要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
项目名称: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编制时间:2025-03-31
02-1表
序号
规格名称
单位
总数量
标 段 名 称
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1
人工
工日
2511
2511
2
机械工
工日
208
208
3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商)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商)
m3
556
556
4
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商)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商)
m3
451
451
5
HPB300钢筋
t
5
5
6
HRB400钢筋
t
1
1
7
8~12号铁丝镀锌铁丝
kg
0
0
8
20~22号铁丝镀锌铁丝
kg
32
32
9
型钢工字钢,角钢
t
0
0
10
钢管立柱
t
2
2
11
钢模板各类定型大块钢模板
t
0
0
12
组合钢模板
t
1
1
13
电焊条结422(502、506、507)3.2/4.0/5.0
kg
0
0
14
铁件铁件
kg
241
241
15
镀锌铁件
kg
1842
1842
16
铁钉混合规格
kg
4
4
17
U形锚钉
kg
64
64
18
破碎锤钢钎
根
0
0
19
石油沥青
t
1
1
20
改性乳化沥青
t
10
10
21
汽油92号
kg
916
916
22
柴油0号,-10号,-20号
kg
3954
3954
23
煤
t
0
0
24
电
kW·h
2637
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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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标段人工、主要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
项目名称: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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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表
序号
规格名称
单位
总数量
标 段 名 称
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1
水
m3
651
651
2
锯材中板δ=19~35mm,中方混合规格
m3
0
0
3
植筋胶
kg
16
16
4
道路密封胶
kg
1435
1435
5
丙酮
kg
5
5
6
玻璃纤维布宽 1.0~1.37m,长 100~200m
m2
632
632
7
土工格栅宽6m,聚乙烯单向、双向拉伸、聚丙烯双向、玻璃纤
m2
639
639
8
底油
kg
15
15
9
热熔涂料
kg
3839
3839
10
中(粗)砂混凝土、砂浆用堆方
m3
645
645
11
碎石(4cm)最大粒径4cm堆方
m3
1024
1024
12
碎石未筛分碎石统料堆方
m3
470
470
13
32.5级水泥
t
120
120
14
42.5级水泥
t
304
304
15
Φ600mm以内混凝土排水管
m
65
65
16
铝合金标志包括板面、垫板及其他金属附件
t
0
0
17
反光玻璃珠JT/T280--1995 1、2号(A类)
kg
801
801
18
反光膜
m2
29
29
19
震动标线涂料
kg
518
518
20
圆形、三角形施工标志牌
块
1
1
21
附设施工警示灯的护栏
块
1
1
22
锥形交通标志
个
264
264
23
警告标志牌
块
3
3
24
禁令标志牌
块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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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标段人工、主要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
项目名称: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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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规格名称
单位
总数量
标 段 名 称
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1
可变信息标志牌
块
1
1
2
其他材料费
元
5253
5253
3
设备摊销费
元
725
725
4
PVC50管
m
18
18
5
透水土工布宽4~5m
m2
132
132
6
PE防渗布宽4~5m
m2
176
176
7
抗裂贴宽6m,聚乙烯单向、双向拉伸、聚丙烯双向、玻璃纤维
m2
860
860
8
斗容量0.6m3履带式单斗挖掘机WY60液压
台班
3
3
9
斗容量2.0m3履带式单斗挖掘机WY200A液压
台班
6
6
10
斗容量1.0m3轮胎式装载机ZL20
台班
0
0
11
斗容量2.0m3轮胎式装载机ZL40
台班
1
1
12
功率120kW以内平地机F155
台班
1
1
13
功率75kW以内履带式拖拉机
台班
0
0
14
机械自身质量10~12t光轮压路机3Y-10/12
台班
0
0
15
机械自身质量12~15t光轮压路机3Y-12/15
台班
0
0
16
机械自身质量18~21t光轮压路机3Y-18/21
台班
1
1
17
容量8000L以内沥青洒布车LS-7500
台班
1
1
18
最大摊铺宽度6.0m以内沥青混合料摊铺机(带自动找平)S1500,
台班
4
4
19
机械自身质量10t以内双钢轮振动压路机YZC-10
台班
11
11
20
机械自身质量16~20t轮胎式压路机YL20
台班
5
5
21
机械自身质量20~25t轮胎式压路机YL27
台班
2
2
22
热熔标线设备(含热熔釜标线车BJ-130、油涂抹器动力等)
台班
4
4
23
凸起振动标线机
台班
1
1
24
混凝土电动真空吸水机组含吸垫5m×5m
台班
9
9
编制:BZ
复核:
第 3 页
共 5 页
全标段人工、主要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
项目名称: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编制时间:2025-03-31
02-1表
序号
规格名称
单位
总数量
标 段 名 称
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1
电动混凝土切缝机(含锯片摊销费用)SLF
台班
18
18
2
燃气加热沥青灌缝机TLG-1
台班
12
12
3
铣刨宽度2000mm以内路面铣刨机LX200
台班
1
1
4
机动破路机LPR300
台班
14
14
5
沥青混合料理保温修补车森远牌AD5150TLX
台班
1
1
6
出料容量250L以内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JD250
台班
30
30
7
出料容量500L以内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JW500,JS500
台班
0
0
8
容量3m3以内混凝土搅拌运输车JCQ3
台班
1
1
9
生产能力15m3/h以内混凝土搅拌站HZ15
台班
0
0
10
装载质量3t以内载货汽车
台班
8
8
11
装载质量4t以内载货汽车CA10B
台班
14
14
12
装载质量6t以内载货汽车CA141K,CA1091K
台班
0
0
13
装载质量10t以内载货汽车JN161,JN162
台班
0
0
14
装载质量8t以内自卸汽车QD351
台班
1
1
15
装载质量10t以内自卸汽车QD361
台班
16
16
16
容量6000L以内洒水汽车YGJ5102GSSEQ
台班
0
0
17
容量10000L以内洒水汽车YGJ5170GSSJN
台班
5
5
18
装载质量1.0t以内机动翻斗车F10A
台班
1
1
19
提升质量5t以内汽车式起重机QY5
台班
0
0
20
提升质量8t以内汽车式起重机QY8
台班
1
1
21
最大作业高度10m以内高空作业车QYJ5040JGKZ10
台班
0
0
22
容量32kV·A以内交流电弧焊机BX1-330
台班
0
0
23
排气量1m3/min以内电动空气压缩机3V-0.9/7
台班
10
10
24
排气量3m3/min以内机动空气压缩机CV-3/8-1
台班
1
1
编制:BZ
复核:
第 4 页
共 5 页
全标段人工、主要材料、机械台班数量汇总表
项目名称: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编制时间:2025-03-31
02-1表
序号
规格名称
单位
总数量
标 段 名 称
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1
小型机具使用费
元
1832
1832
编制:BZ
复核:
第 5 页
共 5 页
表A.0.2-5 总预算表
建设项目名称: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编制范围: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第 1 页
共 7 页
01表
分项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技术经济指标
各项费用比例(%)
备注
1
第100章至第800章合计
100
清单 第100章 总则
101
通则
101-1
保险费
1
102
工程管理
102-2
施工环保费
总额
1
102-3
安全生产费
总额
1
103
临时工程与设施
103-1
临时道路
103-1-5
保通道路
103-1-5-2
保通道路临时交通安全设施修建、维护与拆除
总额
1
104
承包人驻地建设
104-1
承包人驻地建设
总额
1
200
清单 第200章 路基工程
202
场地清理
202-2
挖除旧路面
202-2-1
挖除水泥混凝土
m3
99.3
202-2-4
挖除水泥稳定碎石
m3
224.04
202-3
路面铣刨
202-3-1-1
铣刨4cm水泥混凝土路面
m2
98
202-3-1-2
铣刨5cm水泥混凝土路面
m2
98
202-3-2-1
铣刨4cm沥青混凝土路面
m2
4495
202-3-2-2
铣刨5cm沥青混凝土路面
m2
438
202-4
拆除结构物
202-4-3
砖、石及其他砌体结构
m3
35.9
编制:
复核:
表A.0.2-5 总预算表
建设项目名称: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编制范围: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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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表
分项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技术经济指标
各项费用比例(%)
备注
202-4-4
拆除路灯
盏
3
202-4-5
厂区门石迁移
处
1
203
挖方路基
203-1
路基挖方
203-1-1
挖土方
m3
556
203-1-2
挖石方
m3
238
204
填方路基
204-1
路基填筑
204-1-1
填土方
m3
140
205
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205-4
土工合成材料
205-4-1
土工布
205-4-1-1
透水土工布
m2
584
205-4-2
土工格栅
205-4-2-2
玻纤土工格栅
m2
584
207
排水工程
207-1
边沟、排水沟
207-1-4
现浇混凝土
m
394
207-1-4-7
C30混凝土
m3
295.5
300
清单 第300章 路面工程
304
路面基层
304-5
贫混凝土基层
304-5-1
20cm厚C20混凝土下基层
m2
1786
304-5-3
26cm厚C35混凝土上基层
m2
1808
304-6
级配碎(砾)石基层
编制:
复核:
表A.0.2-5 总预算表
建设项目名称: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编制范围: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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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表
分项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技术经济指标
各项费用比例(%)
备注
304-6-1
级配碎石基层
304-6-1-6
厚20cm
m2
1640
308
透层、黏层、封层
308-2
黏层
308-2-3
乳化沥青
m2
22050
309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309-2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
309-2-2
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
309-2-2-3
厚4cm
m2
11052
309-3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调平层
309-3-2
石油沥青混凝土AC-20C
309-3-2-2
厚5cm
m2
3565
309-4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
309-3-2
石油沥青混凝土AC-20C
309-3-2-2
厚5cm
m2
7336
310
沥青表面处治
310-1
沥青表面处治
310-1-1-1
纵横缝处治
m
2186
310-1-1-2
轻中度裂缝处治
m
117.7
310-1-1-3
重度裂缝处治
m
50.5
312
水泥混凝土面板
312-5
钢筋
312-5-2
Φ16拉杆
kg
230.8
313
路肩及中央分隔带
313-1
路肩
编制:
复核:
表A.0.2-5 总预算表
建设项目名称: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编制范围: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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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表
分项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技术经济指标
各项费用比例(%)
备注
313-1-1
回填耕植土
m3
483
313-1-2
透水层填料
313-1-2-1
碎石
m3
19.3
313-1-3
土工布
313-1-3-1
透水土工布
m2
124.2
313-1-3-2
PE防渗布
m2
165.6
313-3
土路肩加固
313-3-1
现浇混凝土加固
313-3-1-6
C25混凝土
m3
24.8
314
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
314-1
排水管
314-1-1
塑料排水管
314-1-1-1
PVC塑料管
314-1-1-1-1
DN50mm
m
16.9
400
清单 第400章 桥梁、涵洞工程
419
圆管涵、倒虹吸管涵、钢波纹管涵及通道
419-1
圆管涵
419-1-1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419-1-1-1
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419-1-1-1-2
1-D0.6m
m
64
600
清单 第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604
道路交通标志
604-1
单柱式人行横道标志牌80
座
2
604-1-1
标志牌基础
604-1-1-2
现浇混凝土
编制:
复核:
表A.0.2-5 总预算表
建设项目名称: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编制范围: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第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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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表
分项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技术经济指标
各项费用比例(%)
备注
604-1-1-1-3
C25混凝土
m3
1
604-1-1-3
钢筋
604-1-1-2-1
光圆钢筋
kg
6.9
604-1-1-2-2
带肋钢筋
kg
52.6
604-1-2
标志牌立柱
604-1-2-1
立柱及配件
kg
133.2
604-1-3
标志牌面板
604-1-3-1
铝合金标志牌面板
604-1-3-1-4
贴Ⅳ类反光膜面板
m2
1.9
604-2
双柱式指路标志300*180
座
1
604-1-1
标志牌基础
604-1-1-2
现浇混凝土
604-1-1-1-3
C25混凝土
m3
11.3
604-1-1-3
钢筋
604-1-1-2-1
光圆钢筋
kg
33.8
604-1-1-2-2
带肋钢筋
kg
86.8
604-1-2
标志牌立柱
604-1-2-1
立柱及配件
kg
1229
604-1-3
标志牌面板
604-1-3-1
铝合金标志牌面板
604-1-3-1-4
贴Ⅴ类反光膜面板
m2
8.6
604-4
单悬臂分向行驶标志300*180
座
1
604-4-1
标志牌基础
604-4-1-1
现浇混凝土
604-4-1-1-3
C25混凝土
m3
10
编制:
复核:
表A.0.2-5 总预算表
建设项目名称: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编制范围: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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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表
分项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技术经济指标
各项费用比例(%)
备注
604-4-1-2
钢筋
604-4-1-2-1
光圆钢筋
kg
32
604-4-1-2-2
带肋钢筋
kg
64.8
604-4-2
标志牌立柱
604-4-2-1
立柱、悬臂梁及配件
kg
1985
604-4-3
标志牌面板
604-4-3-1
铝合金标志牌面板
604-4-3-1-5
贴Ⅴ类反光膜面板
m2
5.4
604-5
拆移单悬臂指路标志600*240
座
1
604-4-1
标志牌基础
604-4-1-1
现浇混凝土
604-4-1-1-3
C25混凝土
m3
10
604-4-1-2
钢筋
604-4-1-2-1
光圆钢筋
kg
32
604-4-1-2-2
带肋钢筋
kg
64.8
604-4-2
标志牌立柱
604-4-2-1
立柱、悬臂梁及配件
kg
2289.8
604-4-3
标志牌面板
604-4-3-1
铝合金标志牌面板
604-4-3-1-5
贴Ⅴ类反光膜面板
m2
14.4
604-4-3-1
拆除铝合金标志立柱
t
2.2898
604-4-3-2
拆除铝合金标志面板
t
0.2208
604-7
附着式违法抓拍标志80*120
块
3
604-7-1
标志牌面板
604-7-1-3
钢板标志牌面板
编制:
复核:
表A.0.2-5 总预算表
建设项目名称: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编制范围: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第 7 页
共 7 页
01表
分项编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技术经济指标
各项费用比例(%)
备注
604-7-1-3-5
贴Ⅴ类反光膜面板
m2
8.6
605
道路交通标线
605-1
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
605-1-1
普通型标线
605-1-1-6
厚2.0mm
m2
818.6
605-1-1-8
厚4.5mm
m2
66
800
清单 第800章 管理、养护设施工程
804
智慧交通专项
804-2
智慧交通专项
套
1
9
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10
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11
计日工合计
11.1
劳务
11.2
材料
11.3
施工机械
12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13
投标报价
编制:
复核:
5.1 工程量清单表
工程量清单表
清单 第100章 总则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101
通则
101-1
保险费
1
102
工程管理
102-2
施工环保费
总额
1
102-3
安全生产费
总额
1
103
临时工程与设施
103-1
临时道路
103-1-5
保通道路
103-1-5-2
保通道路临时交通安全设施修建、维护与拆除
总额
1
104
承包人驻地建设
104-1
承包人驻地建设
总额
1
清单 第1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5.1 工程量清单表
工程量清单表
清单 第200章 路基工程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202
场地清理
202-2
挖除旧路面
202-2-1
挖除水泥混凝土
m3
99.3
202-2-4
挖除水泥稳定碎石
m3
224.04
202-3
路面铣刨
202-3-1-1
铣刨4cm水泥混凝土路面
m2
98
202-3-1-2
铣刨5cm水泥混凝土路面
m2
98
202-3-2-1
铣刨4cm沥青混凝土路面
m2
4495
202-3-2-2
铣刨5cm沥青混凝土路面
m2
438
202-4
拆除结构物
202-4-3
砖、石及其他砌体结构
m3
35.9
202-4-4
拆除路灯
盏
3
202-4-5
厂区门石迁移
处
1
203
挖方路基
203-1
路基挖方
203-1-1
挖土方
m3
556
203-1-2
挖石方
m3
238
204
填方路基
204-1
路基填筑
204-1-1
填土方
m3
140
205
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205-4
土工合成材料
205-4-1
土工布
205-4-1-1
透水土工布
m2
584
205-4-2
土工格栅
205-4-2-2
玻纤土工格栅
m2
584
207
排水工程
207-1
边沟、排水沟
207-1-4
现浇混凝土
m
394
207-1-4-7
C30混凝土
m3
295.5
清单 第2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5.1 工程量清单表
工程量清单表
清单 第300章 路面工程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304
路面基层
304-5
贫混凝土基层
304-5-1
20cm厚C20混凝土下基层
m2
1786
304-5-3
26cm厚C35混凝土上基层
m2
1808
304-6
级配碎(砾)石基层
304-6-1
级配碎石基层
304-6-1-6
厚20cm
m2
1640
308
透层、黏层、封层
308-2
黏层
308-2-3
乳化沥青
m2
22050
309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309-2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
309-2-2
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
309-2-2-3
厚4cm
m2
11052
309-3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调平层
309-3-2
石油沥青混凝土AC-20C
309-3-2-2
厚5cm
m2
3565
309-4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
309-3-2
石油沥青混凝土AC-20C
309-3-2-2
厚5cm
m2
7336
310
沥青表面处治
310-1
沥青表面处治
310-1-1-1
纵横缝处治
m
2186
310-1-1-2
轻中度裂缝处治
m
117.7
310-1-1-3
重度裂缝处治
m
50.5
312
水泥混凝土面板
312-5
钢筋
312-5-2
Φ16拉杆
kg
230.8
313
路肩及中央分隔带
313-1
路肩
313-1-1
回填耕植土
m3
483
313-1-2
透水层填料
313-1-2-1
碎石
m3
19.3
313-1-3
土工布
313-1-3-1
透水土工布
m2
124.2
313-1-3-2
PE防渗布
m2
165.6
313-3
土路肩加固
313-3-1
现浇混凝土加固
313-3-1-6
C25混凝土
m3
24.8
314
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
314-1
排水管
314-1-1
塑料排水管
5.1 工程量清单表
工程量清单表
清单 第300章 路面工程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314-1-1-1
PVC塑料管
314-1-1-1-1
DN50mm
m
16.9
清单 第3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5.1 工程量清单表
工程量清单表
清单 第400章 桥梁、涵洞工程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419
圆管涵、倒虹吸管涵、钢波纹管涵及通道
419-1
圆管涵
419-1-1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419-1-1-1
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419-1-1-1-2
1-D0.6m
m
64
清单 第4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5.1 工程量清单表
工程量清单表
清单 第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604
道路交通标志
604-1
单柱式人行横道标志牌80
座
2
604-1-1
标志牌基础
604-1-1-2
现浇混凝土
604-1-1-1-3
C25混凝土
m3
1
604-1-1-3
钢筋
604-1-1-2-1
光圆钢筋
kg
6.9
604-1-1-2-2
带肋钢筋
kg
52.6
604-1-2
标志牌立柱
604-1-2-1
立柱及配件
kg
133.2
604-1-3
标志牌面板
604-1-3-1
铝合金标志牌面板
604-1-3-1-4
贴Ⅳ类反光膜面板
m2
1.9
604-2
双柱式指路标志300*180
座
1
604-1-1
标志牌基础
604-1-1-2
现浇混凝土
604-1-1-1-3
C25混凝土
m3
11.3
604-1-1-3
钢筋
604-1-1-2-1
光圆钢筋
kg
33.8
604-1-1-2-2
带肋钢筋
kg
86.8
604-1-2
标志牌立柱
604-1-2-1
立柱及配件
kg
1229
604-1-3
标志牌面板
604-1-3-1
铝合金标志牌面板
604-1-3-1-4
贴Ⅴ类反光膜面板
m2
8.6
604-4
单悬臂分向行驶标志300*180
座
1
604-4-1
标志牌基础
604-4-1-1
现浇混凝土
604-4-1-1-3
C25混凝土
m3
10
604-4-1-2
钢筋
604-4-1-2-1
光圆钢筋
kg
32
604-4-1-2-2
带肋钢筋
kg
64.8
604-4-2
标志牌立柱
604-4-2-1
立柱、悬臂梁及配件
kg
1985
604-4-3
标志牌面板
604-4-3-1
铝合金标志牌面板
604-4-3-1-5
贴Ⅴ类反光膜面板
m2
5.4
604-5
拆移单悬臂指路标志600*240
座
1
604-4-1
标志牌基础
604-4-1-1
现浇混凝土
604-4-1-1-3
C25混凝土
m3
10
604-4-1-2
钢筋
5.1 工程量清单表
工程量清单表
清单 第600章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604-4-1-2-1
光圆钢筋
kg
32
604-4-1-2-2
带肋钢筋
kg
64.8
604-4-2
标志牌立柱
604-4-2-1
立柱、悬臂梁及配件
kg
2289.8
604-4-3
标志牌面板
604-4-3-1
铝合金标志牌面板
604-4-3-1-5
贴Ⅴ类反光膜面板
m2
14.4
604-4-3-1
拆除铝合金标志立柱
t
2.2898
604-4-3-2
拆除铝合金标志面板
t
0.2208
604-7
附着式违法抓拍标志80*120
块
3
604-7-1
标志牌面板
604-7-1-3
钢板标志牌面板
604-7-1-3-5
贴Ⅴ类反光膜面板
m2
8.6
605
道路交通标线
605-1
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
605-1-1
普通型标线
605-1-1-6
厚2.0mm
m2
818.6
605-1-1-8
厚4.5mm
m2
66
清单 第6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5.1 工程量清单表
工程量清单表
清单 第800章 管理、养护设施工程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804
智慧交通专项
804-2
智慧交通专项
套
1
清单 第8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
投标报价汇总表
合同段:茶常高速公路安仁南连接线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标表1
序号
章次
科目名称
金额(元)
1
100
总则
383305
2
200
路基工程
329578
3
300
路面工程
2140633
4
400
桥梁、涵洞工程
43790
5
600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122659
6
800
管理、养护设施工程
700000
7
第100章至第800章合计
3719965
8
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9
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
3719965
10
计日工合计
11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111599
12
投标报价
3831564
清单 第 1 页
共 1 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隐患整改工程 公路工程施工 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