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站天然气调压站招标公告(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
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SHJC00572
项目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动力站天然气调压站
招标人: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SHJC00572/01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动力站天然气调压站
公开招标
公告信息
货物名称:
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动力站天然气调压站
数量:
1套。
交货期:
交货期为2026年6月1日前。
交货地点:
惠州三期乙烯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项目概况: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壳牌”)拟在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打造一座世界级石化基地,以实现建设世界级、高度一体化的石化基地的愿景。为此,将新建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本项目的厂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60万吨/年乙烯装置及丁二烯抽提装置、裂解汽油加氢装置、芳烃抽提装、EO/EG装置、气相法mLLDPE装置、LAO(α-烯烃)装置、ID 异构及歧化装置、SHF 氢甲酰化装置、PAO(聚α-烯烃)装置、PP(聚丙烯)装置、乙苯装置、SMPO(苯乙烯-环氧丙烷)装置、POD装置-DMC法聚醚多元醇、POD装置–DMC基聚合物多元醇、MTBE/丁烯-1装置等16套生产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储运系统包括原料罐区、中间产品罐区、产品罐区、动力站、空压、循环水场、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等;辅助配套设施包括污水处理、火炬系统、化学品仓库、中央控制室、综合生产办公楼等。厂外配套工程有原料和产品码头,厂际管道,外供电接入外线等。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资质要求: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 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 认 证 证 书 、 GB/T24001 ( ISO14001 )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GB/T28001(OHSAS18001)或 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或认证机构的网站上查询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其所在集团公司内唯一负责销售的销售公司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2.资质要求
投标人或其压力容器制造分供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境内须至少具有1套天然气调压站供货业绩,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天然气调压站含两种及以上气体燃料预混。其中一种燃料为天然气;另一种燃料中氢含量≥4%(摩尔体积比);
(2)天然气调压站与9E及以上燃机配套。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中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必须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 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装置名称、预混燃料种类、燃料含氢量、配套燃机等级等(如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上述信息,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图纸等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中2)到货验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证明(到货验收单或入库单或用户证明)等。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4.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至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且须满足提供的近三年报表中净利润至少有两年盈利且三年平均净利润大于0。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每年净利润大于0。
5. 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5-22 到 2025-05-27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6-12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5-06-12 09:30: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 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 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 册》(系统首页>下载专区)。 (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 收。 (3)信息公开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不一致,以投标文件为准。 (4)中国海油 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 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 MAC 地址、IP 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 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 IP 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 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 MAC 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 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 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 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澳头石化大道中320号,惠州三期项目组
联系人:
那丹
电子邮箱:
nadan@cnooc.com.cn
邮编:
516086
联系电话:
0752-5205852
异议受理人:
那丹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0752-5205852
投诉受理人:
孙可可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0752-3681437
投诉受理人邮箱:
sunkk@cnooc.com.cn
汇款信息
收款人名称: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信息:
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石化区支行
账号:
2008024519200326835
汇款说明:
1. 请备注“招标编号-购买标书款” 缴费后将汇款凭证电子版上传至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并发至以下招标联系人邮箱),同时点击“收款方确认”,待招标人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2.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个人账户汇款购买标书,购买标书需使用与公司名称一致的公司账户转账或汇款,如果个人账户汇款购买标书的情况,均按照“错付款”处理,该投标人视为未购买标书。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发布媒介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附件:
评标方法.pdf
附件:
评标办法.pdf
标段(包)编号:SHJC00572/01标段(包)名称: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动力站天然气调压站评标办法:无范本一步最低价法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a)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选择性报价1.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附加条件的报价。2.除非国家税法修改,分项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和增值税税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或增值税税率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被否决。★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报价文件特征码若发现不同投标人在采办信息系统上“报价文件特征码”环节里“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MAC地址”中的任何一类内容一致时,否决所有涉及投标人的投标。3.b)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或认证机构的网站上查询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资质要求投标人或其压力容器制造分供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境内须至少具有1套天然气调压站供货业绩,且须满足以下条件:(1)天然气调压站含两种及以上气体燃料预混。其中一种燃料为天然气;另一种燃料中氢含量≥4%(摩尔体积比);(2)天然气调压站与9E及以上燃机配套。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中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必须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装置名称、预混燃料种类、燃料含氢量、配套燃机等级等(如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上述信息,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图纸等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中2)到货验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证明(到货验收单或入库单或用户证明)等。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至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且须满足提供的近三年报表中净利润至少有两年盈利且三年平均净利润大于0。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每年净利润大于0。★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1.4.3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3.c)响应性评审标准★交货期、交货地点及方式1)交货期为2026年6月1日前。2)惠州三期乙烯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保证金160,000.00元人民币,应符合投标人资料表中3.4.1条款内容。★合同关键(★)条款第四章“标准合同格式中的★条款”不允许偏离。具体为(1)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第二条2.3项支付程序。(2)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第四条运输、装货和卸货。(3)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第六条性能保证和违约赔偿。(4)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第七条保密与知识产权。(5)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第八条税务相关条款。(6)第三部分通用条款第21.1、21.5、21.7、21.9项。(7)第三部分通用条款第二十六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一般商务指标偏离(8)第三部分通用条款第28.7项。除了加星号的商务条款外,未加星号的商务条款和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商务条款均为一般商务条款,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超过5项(含5项)的投标,视为商务评议不合格。【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附件)中所有标注“★”以外的条款★关键技术要求1均为一般条款。合同条款及格式按三级条款记为一项偏离,符合技术招标文件第1.1.16条投标人配合招标方开展HAZOP分析和SIL定级工作。所供产品应满足HAZOP分析、阀门仪表SIL等级认证和环保、安全、职业卫生、★关键技术要求2符合技术招标文件第3.3.1条燃机调压线工作调压器与监控★关键技术要求3调压器(正文略)。符合技术招标文件第3.5.1条加热系统配置及技术要求(正文略)。★关键技术要求4符合技术招标文件第7条工作和供货范围(正文略)。★关键技术要求5符合技术招标文件第9条性能保证(正文略)。★关键技术要求6符合技术招标文件第12条招标人要求的分包商清单(正文★关键技术要求7一般技术指标偏离略)。除了以上加星号的技术条款外,未加星号的技术条款和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技术条款均为一般技术条款,一般技术条款偏离超过5项(含5项),视为技术评议不合格。【注:条款号价格调整因素价格调整标准3.d)详细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算术修正1.评标委员会应修正计算错误,修正后的价格将作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按以下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投标文件中含增值税价与不含增值税价和增值税率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不含增值税投标分项报价内容为准(增值税税率保持不变)并修正含增值税价格。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即按照上述(1)至(5)项的顺序,逐项进行修正。2.评标委员会应请投标人澄清确认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d)详细评审标准缺漏项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存在缺漏项的,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之中,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不按规定回复澄清确认或确认缺漏项价格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低于成本报价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经评审的价格(不含税)计算方法经评审的价格(不含税)=投标报价(不含税)+报价算术修正+全部偏差价格调整(如有)评标细则标段(包)编号:SHJC00572/01标段(包)名称: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动力站天然气调压站评标办法:无范本一步最低价法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3.a)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选择性报价1.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附加条件的报价。2.除非国家税法修改,分项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和增值税税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或增值税税率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被否决。★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报价文件特征码若发现不同投标人在采办信息系统上“报价文件特征码”环节里“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MAC地址”中的任何一类内容一致时,否决所有涉及投标人的投标。3.b)商务评议★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或认证机构的网站上查询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其所在集团公司内唯一负责销售的销售公司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资质要求投标人或其压力容器制造分供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境内须至少具有1套天然气调压站供货业绩,且须满足以下条件:(1)天然气调压站含两种及以上气体燃料预混。其中一种燃料为天然气;另一种燃料中氢含量≥4%(摩尔体积比);(2)天然气调压站与9E及以上燃机配套。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中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必须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装置名称、预混燃料种类、燃料含氢量、配套燃机等级等(如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上述信息,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图纸等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中2)到货验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验收证明(到货验收单或入库单或用户证明)等。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至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印章),且须满足提供的近三年报表中净利润至少有两年盈利且三年平均净利润大于0。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每年净利润大于0。★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未领取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1.4.3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交货期、交货地点及方式1)交货期为2026年6月1日前。2)惠州三期乙烯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保证金160,000.00元人民币,应符合投标人资料表中3.4.1条款内容。★合同关键(★)条款第四章“标准合同格式中的★条款”不允许偏离。具体为(1)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第二条2.3项支付程序。(2)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第四条运输、装货和卸货。(3)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第六条性能保证和违约赔偿。(4)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第七条保密与知识产权。(5)第二部分专用条款第八条税务相关条款。(6)第三部分通用条款第21.1、21.5、21.7、21.9项。(7)第三部分通用条款第二十六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8)第三部分通用条款第28.7项。(9)第三部分通用条款第二十九条附件5中海壳牌商业原则;附件7道德及合规;附件8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格式);附件9见索即付预付款保函和见索即付质量保函(格式)(如有)。★一般商务指标偏离除了加星号的商务条款外,未加星号的商务条款和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商务条款均为一般商务条款,一般商务条款偏离超过5项(含5项)的投标,视为商务评议不合格。【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附件)中所有标注“★”以外的条款均为一般条款。合同条款及格式按三级条款记为一项偏离,如:第二部分-第三条-3.3;供货要求按三级条款计算,如:4-4.2-4.2.2。】3.c)技术评议★关键技术要求1符合技术招标文件第1.1.16条投标人配合招标方开展HAZOP分析和SIL定级工作。所供产品应满足HAZOP分析、阀门仪表SIL等级认证和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相关审查要求,不得因审查中的建议项增加费用。仪表的SIL等级须满足经验算的SIF回路要求。★关键技术要求2符合技术招标文件第3.3.1条燃机调压线工作调压器与监控调压器(正文略)。★关键技术要求3符合技术招标文件第3.5.1条加热系统配置及技术要求(正文略)。★关键技术要求4符合技术招标文件第7条工作和供货范围(正文略)。★关键技术要求5符合技术招标文件第9条性能保证(正文略)。★关键技术要求6符合技术招标文件第12条招标人要求的分包商清单(正文略)。★关键技术要求7一般技术指标偏离除了以上加星号的技术条款外,未加星号的技术条款和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技术条款均为一般技术条款,一般技术条款偏离超过5项(含5项),视为技术评议不合格。【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附件)中所有标注“★”以外的条款均为一般条款。】3.d)价格评议算术修正1.评标委员会应修正计算错误,修正后的价格将作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按以下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投标文件中含增值税价与不含增值税价和增值税率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不含增值税投标分项报价内容为准(增值税税率保持不变)并修正含增值税价格。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即按照上述(1)至(5)项的顺序,逐项进行修正。2.评标委员会应请投标人澄清确认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d)价格评议转换货币当投标货币与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评标货币不一致时,则按照开标当日唱标时公布的汇率将投标货币转换为评标货币。价格调整缺漏项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存在缺漏项的,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之中,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不按规定回复澄清确认或确认缺漏项价格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低于成本报价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经评审的价格(不含税)计算方法经评审的价格(不含税)=投标报价(不含税)+报价算术修正+全部偏差价格调整(如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动力站天然气调压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