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物业管理招标公告(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113号,项目编号: HNSZZFCG-2025-0282 ,代理编号:SZC-2025-003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113号
2、项目名称: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采购项目预算:1600000.00(壹佰陆拾万元整人民币)/年
5、最高限价:1600000.00(壹佰陆拾万元整人民币)/年
6、采购需求:(配置项目经理1人,客服、会服服务人员2人,保安队长(兼)1人,保安16人,保洁员6人,垃圾清运工1人,水电维修工3人,绿化养护工3人,共计33人。)
7、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服务
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9、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10、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验收,年度服务履约验收合格的续签合同,验收不合格重新采购采购活动;总合同期不超过三年。
11、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12、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品目编码
简要需求
采购预算单价(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 最高限价
01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
C21040000
详见采购需求
1600000.00/年
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 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00至2025年5月29日17:00时止。
2、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
3、 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截至时间之前登录交易系统后进行“填写投标信息”等操作后方可进行文件下载。
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s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利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并加密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CA印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 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
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5、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30,解密时长: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6、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7、开标时间: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响应供应商未在开标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保证金,供应商提供《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
六、公告期限
1、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响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邓正平
联系电话:13707391866
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大祥路与邵州路交汇处
2、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蒋蕾蕾
联 系 电 话:18574760009
地 址:邵阳市双清区邵水东路保宁1巷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00000
(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采购人: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113号采购项目编号:HNSZZFCG-2025-0282代理编号:SZC-2025-0036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5月,1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供应商资质要求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五、交易保证金六、公告期限七、疑问及质疑八、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磋商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一、合同草案条款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商务文件第二部分技术文件,2第一章磋商邀请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113号,项目编号:HNSZZFCG-2025-0282,代理编号:SZC-2025-003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5]000113号2、项目名称: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4、采购项目预算:1600000.00(壹佰陆拾万元整人民币)/年5、最高限价:1600000.00(壹佰陆拾万元整人民币)/年6、采购需求:(配置项目经理1人,客服、会服服务人员2人,保安队长(兼)1人,保安16人,保洁员6人,垃圾清运工1人,水电维修工3人,绿化养护工3人,共计33人。)7、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服务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10、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验收,年度服务履约验收合格的续签合同,验收不合格重新采购采购活动;总合同期不超过三年。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2、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序号包名称品目编码简要需求采购预算单价(元人民币)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01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C21040000详见采购需求1600000.00/年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二、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ggzy.shaoyang.gov.cn)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上午9:00至2025年5月29日17:00时止。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3、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截至时间之前登录交易系统后进行“填写投标信息”等操作后方可进行文件下载。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进行操作,供应商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szy.shaoyang:gov.cn)的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证书并绑定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41、供应商利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并加密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CA印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5、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9:30,解密时长: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6、开标地点: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7、开标时间: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响应供应商未在开标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交易系统中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五、交易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提供保证金,供应商提供《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六、公告期限1、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七、疑问及质疑1、响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联系人:邓正平联系电话:13707391866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大祥路与邵州路交汇处2、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蒋蕾蕾联系电话:18574760009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水东路保宁1巷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4009900000(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6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称: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大祥路与邵州路交汇处联系人:邓正平电话:13707391866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蒋蕾蕾电话:18574760009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水东路保宁1巷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第二章第3.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答疑)☑采购人不组织,响应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或服务第二章第9.3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第二章第9.7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请关注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相关信息。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3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8项将导致无效投标。注:带“★”条款为必须满足的商务或技术服务要求(参数),不满足视为投标无效。第二章第11.3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无第二章第11.5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第11.6款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shaoyang.gov.cn)点击“交易主体入口”进入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类”登录进入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三、响应文件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600000.00.00元人民币/年。第二章第18.1款交易保证金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日第二章第20.1款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网络传输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网络传输递交至“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上传模块(https://ggzy.shaoyang.gov.cn/)”,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21.3款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加密后上传至交易系统响应模块第二章第23.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第二章第28.2款现场磋商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现场磋商,供应商代表(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在磋商地点现场参加磋商活动,否则响应无效。第二章第30.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第三章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湖南邵阳政府采购网http://shaoyang.ccgp-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ysggzy.com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50000.00元。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人指定的账户(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期满后,若乙方无扣款遗留问题不再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的情况下,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收取代理服务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磋商当日,响应供应商须到交易现场进行磋商和报价,请供应商准备好电脑、数字证书(CA证书(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上传解密、后续报价均应使用同一CA证书)),在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后,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报价,如因供应商相关工具准备不齐备导致不能及时报价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报价,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评审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3、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3、参与网上开标的响应供应商,请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操作手册(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开标、文件解密均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响应供应商使用网上开标系统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提前进入网上开标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响应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网上开标系统,根据操作手册(进入相应项目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CA或账号密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响应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开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澄清、修改或者终止等所有公告信息书面通知方式为公告通知,因此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交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盖单位公章;最终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查询甄别结果为准。(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出之日止(可往后延,不得提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或截图。邵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邵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邵阳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邵财购〔2022〕13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邵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3.1.7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对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200万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磋商邀请公告(附录1)或磋商邀请函(附录2)邀请供应商参与谈判。供应商邀请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费用4.1无论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9.政府采购政策9.1优先采购: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磋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9.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9.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扶持政策的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并按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磋商须知前附表】注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有中小企业方可参与投标。(3)【磋商须知前附表】注明本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价格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9.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9.5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供应商应按本章第9.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9.6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第9.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响应供应商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9.7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10.偏离10.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10.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10.3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多于采购文件规定数量将导致无效响应(具体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11.磋商文件的组成、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11.2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1.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5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6供应商按【磋商文件前附表】载明的方式领取和下载采购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商务文件封面1、磋商响应声明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4、商务、合同响应与偏离表5、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6、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7、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和商务评分相关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技术文件封面8、服务方案9、服务内容响应与偏离表10、响应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三部分、磋商报价(本部分为交易系统内容)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交易平台将全程保留所以信息。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六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款的有关要求。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超过采购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8.保证金18.1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供响应承诺。18.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响应承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8.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承诺的,其投标无效。19.响应文件有效期1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0.2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均须签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0.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1.响应文件的编制21.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1.1.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和采购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技术要求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21.1.2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21.1.3响应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1.1.4电子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21.1.5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CA印章。电子响应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21.1.6响应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21.1.7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撤销或修改。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1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采购人不予受理。23.2由于对网上招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邵阳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4、磋商程序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包括澄清、符合性评审查)、最后报价、综合评分、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9.1款或者第29.2款情形进行。25.磋商小组25.1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进行核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对报价进行评价、根据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成交供应商。26.供应商的资格核查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27.澄清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符合性审查28.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28.2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加密、签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5)不符合磋商文件★条款的;(6)现场磋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在磋商地点现场参与磋商活动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或符合本磋商文件其他无效响应条款规定的。28.3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9.磋商29.1对于本章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款、第28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9.2对于本章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8.1、28.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0.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9.4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在所有供应商进行报价后,对所有响应供应商进行解密公开,响应供应商签章确认。29.5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按本章第18.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30.磋商方法30.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标准和磋商因素,由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30.2磋商因素: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30.3磋商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30.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本章第30.2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30.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前附表规定调整。30.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3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0.1磋商小组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0.2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外,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为3名。32.确定成交供应商32.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2.2最后报价确定遵守本章第30条的规定。33.磋商的特殊情形33.1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磋商过程中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4.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章33.1款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或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由另一家参加的供应商提供或推荐参与以及2家供应商为同一人投资或参股成立的;(9)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40.签订合同40.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采购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41.1本项目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收取代理服务费。41.2交易服务费:无。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磋商办法一、磋商方法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磋商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磋商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但不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磋商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磋商报价高于采购人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本项所称磋商报价为按第二章第30.3款规定评价后的磋商报价。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前附表规定调整。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候选供应商外,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为前3名。三.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最后报价确定遵守第二章第30条的规定。附:评审表格附表1:资格性检查索引表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日期:年月日序号资格检查内容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下面材料(1.1、1.2、1.3、1.4、1.5之一):1.1投标人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1.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3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1.4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为营利法人或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还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4《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5信用信息查询结果。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表2:符合性检查表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日期:年月日序号供应商名称实质性响应结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分项报价表一般性偏离条款数<8项响应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法人或其委托人到现场参与磋商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年月日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一)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序号评审因素权值F1价格评价项0.15(A1)F2技术评价项0.55(A2)F3商务评价项0.30(A3)合计1.00(二)评分标准价格部分评分标准(100分)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审内容评分标准F1价格评价项(F1=100分)100价格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其价格得分计10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分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投标无效处理。技术部分评分标准(100分)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审内容评分标准F2技术评价项(F2=100分)15分物业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方案投标人须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完整的物业管理整体服务方案,方案应包括:项目需求分析与设想、项目管理指标承诺、保障措施、运作模式、服务优势等内容;实施方案详细、合理的计15分;每缺漏一项扣3分;方案粗略描述不清晰、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缺乏操作性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注:内容“粗略描述不清晰、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缺乏操作性”是指符合以下任意一项:1.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2.未涵盖所有必要的服务方案和流程;3.条理不清晰;4.方案内容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性;5.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套用其他方案等情形。)18分人员的配置、培训与管理措施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培训与管理方案应包括:本项目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岗位设置方案、岗位技能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员工管理方案等;管理措施详细、合理的计18分;每缺漏一项扣3分;管理措施粗略描述不清晰、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缺乏操作性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注:内容“粗略描述不清晰、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缺乏操作性”是指符合以下任意一项:1.措施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2.未涵盖所有必要的服务措施和流程;3.条理不清晰;4.措施内容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性;5.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套用其他方案措施等情形。)15分公共秩序安全维护方案投标人提供的公共秩序安全维护方案应包括:岗位值班值守制度、安全巡查制度、交通秩序维护、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秩序维护、消防安全管理等;实施方案详细、合理的计15分;每缺漏一项扣3分;方案粗略描述不清晰、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缺乏操作性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注:内容“粗略描述不清晰、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缺乏操作性”是指符合以下任意一项:1.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2.未涵盖所有必要的服务方案和流程;3.条理不清晰;4.方案内容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性;5.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套用其他方案等情形。)14分保洁绿化服务方案投标人提供的保洁绿化服务方案应包括:管理制度、楼内保洁、室外保洁、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绿化养护计划、环境卫生消杀、病虫害防治等;实施方案详细、合理的计14分;每缺漏一项扣2分;方案粗略描述不清晰、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缺乏操作性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注:内容“粗略描述不清晰、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缺乏操作性”是指符合以下任意一项:1.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2.未涵盖所有必要的服务方案和流程;3.条理不清晰;4.方案内容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性;5.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套用其他方案等情形。)21分工程维护维修服务方案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维护维修服务方案应包括:房屋及门窗和五金零部件维修养护、供配电管理、电梯管理、给排水管理、消防弱电系统管理、节能降耗管理(含节水节电节气方案)等;实施方案详细、合理的计21分;每缺漏一项扣3.5分;方案粗略描述不清晰、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缺乏操作性的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注:内容“粗略描述不清晰、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缺乏操作性”是指符合以下任意一项:1.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2.未涵盖所有必要的服务方案和流程;3.条理不清晰;4.方案内容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性;5.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套用其他方案等情形。)9分8分服务承诺对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能力根据各项服务内容(保洁、安保、绿化养护、设备设施维修、消防监控值班、特种设备管理、中央空调管理、停车场管理、会务服务等)制定承诺等;实施方案详细、合理的计9分;每缺漏一项扣1分;承诺粗略描述不清晰、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缺乏操作性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内容“粗略描述不清晰、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缺乏操作性”是指符合以下任意一项:1.承诺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2.未涵盖所有必要的服务方案和流程;3.条理不清晰;4.方案内容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性;5.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套用其他方案承诺等情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和资源调配能充分满足业主需求,具有同类物业管理优势,各类应急预案(含节假日、重大节假日、重大接待活动、雨雪天气、季节变化、突发事件、火灾应急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系统完整,措施实用、合理,可靠并具有针对性应对措施;实施措施详细、合理的计8分;每缺漏一项扣1分;措施粗略描述不清晰、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缺乏操作性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内容“粗略描述不清晰、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缺乏操作性”是指符合以下任意一项:1.措施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或没有关联性;2.未涵盖所有必要的服务方案和流程;3.条理不清晰;4.方案内容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性;5.内容空洞、语义表述不清,前后矛盾,存在歧义、混乱内容不充实、套用其他措施等情形。)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00分)序号分值评审内容评分标准F3商务评价项(F3=100分)34分企业实力1、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每项计5分,共15分;评审依据: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2、投标人具有有害生物防治(制)服务企业资质证书,计9分;3、投标人有健全的工会组织,具有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计10分。评审依据: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注:1-3项提供以上证书相关资料的发证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否则不计分。18分类似业绩自2023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类似(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区域物业服务项目的每个项目计6分,最多计18分(同一单位的服务合同不重复计分)。注:所有业绩需提供和甲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48分人员实力1、拟任本项目经理(21分)①具有物业管理师证或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证的计8分;②具有应急管理部门安全培训合格证的计5分;③具有高级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项目经理职业认证的计8分;具有中级(含)以下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项目经理职业认证的计4分;(本项最多计8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提供在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2月-2025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不计分。2、拟任水电维修人员(16分)①具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计8分;②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计8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提供在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2月-2025年5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不计分。3、拟任消防安全值班员(11分)①具有持四级/中级(含)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计6分;具有持五级/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计3分,(本项最多计6分)。②具有应急管理部门安全培训合格证的计5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计分。注:1-3项提供以上证书相关资料的发证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否则不计分。∑F1×A1+F2×A2+F3×A3A1、A2、A3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3=1)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综合得分前3名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价项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报价和技术评价项得分皆相同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说明1、计算过程中,算数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数平均值;3、为便于评审,供应商需制作“评审索引表”,将各评分的内容所在响应文件的位置进行说明。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二、采购数量及金额第1包:包01(本包预算:1600000.00元/年)品目号品目编码品目名服务期限1C21040000物业服务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验收,年度服务履约验收合格的续签合同,验收不合格重新采购采购活动;总合同期不超过三年。第一节技术要求三、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大祥路与邵州路交汇处。(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办公大楼、停车场、池塘、绿化带区域等公共场所和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信访维稳、消防、公共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维修、园林花卉绿植养护、协助垃圾分类、会务服务、收发资料、快递、搬运货物等工作。具体如下:1.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2.人员配备要求1.根据合同要求合理配备各类服务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3人。具体岗位配备如下:序号部门岗位名称人数备注1办公室经理12客服、会服服务人员23保安队队长(兼)14门岗(大厅岗、东门岗、南门岗)55保安巡逻及轮岗66监控室值守37夜间值守28清洁部保洁员69垃圾清运工110工程部水电维修工311绿化养护工3合计33★说明:以上人员配置数量为最低标准,不允许减少,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函)2.物管主管需有物业管理相关注册证、具有一定物业管理工作经验者担任,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均需配证并持证上岗,且根据不同岗位统一着装。3.所有相关人员应保证所录用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要求持证上岗的有上岗资格证。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由甲方相关部门考核、政治审查通过方可录用。4.首批进场人员不能胜任的,甲方可要求更换,直至胜任为止,更换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证件;进场三个月内后,主要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仍不能胜任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5.保安、监控人员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保洁、工程部工作时间为甲方的正常上班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保证值班人员。如遇抗台、抗震、防疫等特殊情况,24小时到场服务。第二节服务要求(一)安保及门卫服务1.人员要求1.1以中青年为主,身体健康,仪表端庄,精力充沛,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1.2能处理和应对甲方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应急器械和设备,能够熟悉、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1.3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要求穿戴统一制服,佩戴规范,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当值时坐姿端正,站岗时不倚不靠、跨立站岗。1.4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配备必备的安全防卫和通讯器材器械(由乙方负责)。2.服务要求2.1服务时间:门卫保安24小时值班值守,甲方办公楼大门厅每个工作日早上7:30——12:30;14:00—18:00(夏季为14:30—18:30)期间实行立岗管理,7:00-22:00必须有保安不间断巡逻,22:00-7:00每2小时巡逻一次。2.2值班室监控室管理:值班室、监控室实行24小时监控值班,做好值班记录;监控室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保持24小时开通,并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每天定期检查,保证仪器和设备安全。2.3交接班:保安和门卫严格按制度交接班,并有详细完整的交接班记录。2.4来访登记:对外来车辆及外来人员进行严格查验登记和引导,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严禁违禁物品进入院内,协助甲方做好反恐防恐防疫工作,发现可疑现象,迅速处置并报告;维护交通秩序,指挥车辆有序通行、停放,确保道路畅通,禁止无关车辆进入甲方场地。禁止无关人员(产品推销及收购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对携带大型物品出大门的需凭办公室条子才能放行,并登记备案。2.5非工作期间:严禁非工作期间非工作人员进入办公楼,对出入办公楼工作人员要登记备案;工作人员下班后关闭大门,对办公室门窗及楼道窗户关闭情况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关闭各楼道内不必要的电灯。按时开启、关闭报警及其他有关设施。2.6应急响应:接到火警、警情及突发性事件等紧急情况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报局领导与警方,协助采取有关措施。2.7工作纪律:保安员在工作期间要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监督,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保安人员纪律。不准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坐姿、站姿不雅,在岗亭、监控室打瞌睡;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超十六小时代班。3.其他3.1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和秩序维护工作。3.2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二)卫生保洁服务1.人员要求1.1以中青年为主,身体健康,形象良好,责任心强并定期接受培训。1.2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要求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1.3文明礼貌,训练有素,言语规范。2.服务要求2.1公共区域总要求:2.1.1室外场地达到“六无”(无沙土、无烟头、无纸屑、无垃圾、无杂草、无塑料袋。)2.1.2室内场所做到“三保”(地板保洁、天面保光、门窗保亮)。2.1.3卫生间做到“四无”(无污垢、无臭味、无尘埃、无蛛网)、“五洁”(洗手盆、蓄水池、便池、厕坑、侧壁等冲洗清洁)、“二净”(门板、玻璃擦拭干净)、“一到位(纸巾到位)”。2.2具体要求:2.2.1室外公共场地(1)每日上、下午各清扫一次公共场地地面、路面、绿化带,并随时保洁,要求无纸屑、果皮、烟头等垃圾,无乱堆乱放现象,及时清理路面油污、口香胶,及时清扫路面的积水、积雪。(2)每周擦拭一次公共场地的标识牌、宣传栏、雕塑、凉亭等,每月擦洗一次围墙、护栏,保持外观整洁,每月对室外不锈钢材质的物品抺一次保护油。(3)每日对凉亭、休闲椅进行一次清扫保洁,并随时保洁,要求地面无纸屑、果皮、烟头、尘土等垃圾,椅子无污迹、无灰尘、无蜘蛛网。(4)定期清洗玻璃,要求无污迹、无蜘蛛网,保持外观干净、整洁。2.2.2室内公共场所室内保洁包括局机关副处以上局领导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管理的会议室、接待室。(1)每天全面清洁1次领导办公室,在领导上班前完成。每天全面清洁会议室1次,同时根据会议需要随时清洁。要求会议室及办公桌椅、沙发、文件柜、各种设备设施干净无灰尘,表面光亮,室内无异味,无污迹,地面干净无灰尘、污迹。会议室、办公室天花板、吊灯、墙壁每月除尘一次。(2)每天全面清洗卫生间1-4次,并随时保洁,要求卫生间内洁具、设备干净无污渍、表面光亮、镜面明亮、室内无异味、地面干爽、无污渍。(3)每天全面清洁电梯1次,并更换地毯,要求电梯门、厢内四周不锈钢明亮、保持金属光泽、不油腻,门轨无污渍、无沙尘,地毯上无香口胶、纸屑、烟头等。(4)每天上、下午各清扫1次传达室(大门)、门厅、走廊,上午的清扫工作须在上班前完成,并随时保洁,要求地面无杂物、污渍、灰尘,天花板、灯具、开关、把手、楼梯扶手光亮清洁,无污迹、无灰尘、无蜘蛛网,痰桶、垃圾厢(桶)干净整洁,无异味、无污渍、无损坏。天花板、楼道灯具、墙壁每月除尘一次。2.2.3垃圾收集与处理(1)每天及时清理室内外公共场地的垃圾池(桶),及时将垃圾桶垃圾清运到垃圾池,做到日产日清,保持垃圾全部进池(桶),无垃圾外溢现象,垃圾池(桶)壁干净、无污迹,(2)每天负责将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垃圾清运费用纳入总费用包干。3其他:3.1工作纪律:保洁员在工作期间要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监督,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3.2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临时保洁工作。(三)绿化养护服务1.人员要求1.1有专职绿化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1.2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1.3文明礼貌,训练有素,言语规范。2.服务要求2.1草坪生长良好、整齐美观,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无杂草、杂物,无践踏、无黄土裸露。2.2树灌木完整,长势茂盛,四季常青,无枯枝死杈,无倾斜、倒枝。2.3花卉、苗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2.4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草坪和绿地应保持常年无积水;2.5做好病虫害防治,适时喷洒药物,及时灭治病虫害;2.6园林建筑、辅助设施和绿化宣传牌完好,整洁无损;花草配置得当,修剪、落实责任人进行养护,实行巡查制度,建档记录。3.其他3.1负责做好甲方室内自有绿化养护工作;3.2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绿化工作。(四)设施设备管理服务1.人员要求1.1有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1.2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1.3文明礼貌,训练有素,言语规范。1.4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操作规范,确保安全。2.服务要求2.1总服务要求2.1.1保证水、电、气设备机房,洁净、无异味。2.1.2确保24小时维修服务,日常维修在完成后做回访。2.1.3紧急维修确保在2小时内完成。2.1.4依据设备规定要求及操作规程检查并做好记录,消除事故隐患。2.1.5维修服务工作做到主动、热情、周到。2.1.6锅炉使用期间做到24小时值守。2.1.7在接到相关部门停电、停水、停气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并做好解释工作。2.2用水管理2.2.1保证正常供水排水。2.2.2建立节约用水方案,并组织实施到位。2.2.3做好供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对高压水泵每月检查一次以上,每年一次对泵房、管道等进行除锈、油漆,保证供水正常,泵房整洁。2.2.4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养。2.2.5保证公共区域水管、水龙头的正常使用,无滴漏现象。2.2.6每年二次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维护保养,保证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周边基本无异味和明显噪声,过滤格栅无堵塞,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2.3用电管理2.3.1保证正常用电。2.3.2建立节约用电方案,并组织实施到位。2.3.3检查供电线路到位,及时排除隐患。2.3.4总配电房要安排专人管理,每天巡视1次,做好记录。无积尘,无接头无松动现象。2.3.5各分电表箱、配电箱、配电柜及每层管线分线盒要求无积尘,接头无松动现象;每季清洁一次,主要用电线路的绝缘状况,绝缘良好。2.3.6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路灯、楼道灯、各房间内的照明灯,亮灯率100﹪。督促、监督局专业维保公司做好阶梯会议室、多媒体功能会议室、景观灯等保持灯具完好,亮灯率在99%以上。2.3.7负责中央空调及供暖设备的日常管理;督促、监督局专业维保公司做好中央空调的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2.4用气管理2.4.1保证正常用气。2.4.2建立节约用气方案,并组织实施到位。2.4.3督促、监督专业维保公司做好供气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2.5消防系统维护2.5.1督促、监督局专业维保公司对各种消防设施定期检查保养、维护,确保无缺损,保障正常运行,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消防栓每月巡查一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每天检查火警功能、报警功能是否正常。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检查;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报告局办公室更新或充压。2.5.2物管人员能正确果断处理各种火险、火灾以及救护程序,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2.5.3制订突发火灾应急方案,设立有消防疏散图,应急照明灯路标完好,紧急疏散通道通畅,无堆放杂物堵塞。2.5.4严格消防管理制度,认真巡查火险隐患,确保无火灾事故发生。2.6避雷设施维护2.6.1定期进行检查。2.6.2督促、监督专业维保公司做好避雷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到位。2.6.3保证性能完好。2.7电梯维护2.7.1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通风、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2.7.2对接、督促、监督局确定的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2.7.3电梯发生一般故障时,联系专业维修人员二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救助。2.8监视系统不定期进行调试,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能清楚显示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车辆的车牌号,录像功能正常。监视系统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局办公室。(五)房屋养护服务1.人员要求1.1有专职的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1.2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1.3文明礼貌,训练有素,言语规范。2.服务要求2.1对办公楼进行日常管理;2.2定期检查房屋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甲方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甲方的决定,配合甲方维修;2.3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2.4门窗配件完好,开闭灵活并无异常声响;2.5雨、污水管道、房顶:保证畅通无堵,疏通每年不少于一次。2.6化粪池:保持通畅、无堵塞、无满溢。2.7场地、步道、路面、侧石、井盖等: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无积水,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2.8围墙:每半年一次巡查围墙,发现损坏立即报告,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保持围墙完好。2.9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每日一次对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进行巡查,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2.10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月检查一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2.11亮化:对景观灯每日一巡查,发现破损、脱漆、不亮时,在24小时内报告并修复。3.其他3.1房屋维修、设备出现小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设备零修合格率达到100%,一般性维修不过夜。3.2完成甲方交办的各类临时任务。(六)会议服务1.人员要求1.1人员年龄不超过45岁;1.2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1.3经过礼仪培训,文明礼貌,训练有素,言语规范,1.4需接受甲方对统一安排与培训。2.服务要求2.1服务内容包括局机关安排的会议及接待活动服务工作;2.2会服人员在无特殊要求情况下,每20分钟进会场倒一次茶水;2.3安保人员在活动未结束前,不得提前下班;2.4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未结束前,中央空调等相关保障人员不得提前下班;2.5会议室必须保证在会议结束半小时内打扫完卫生,如遇特殊情况,需保障随时打扫卫生。(七)其他管理服务1.做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的灯化美化工作;2.做好办公楼因科室调整、会议或培训中相关工作人员的桌椅、柜子、书籍等物品的搬迁布置工作;3.按时分发分送报纸、信件和邮件;4.按甲方要求做好地下车库和停车场保洁和秩序管理工作;5.甲方交待的突击性、临时性的工作事项。(八)工作考核办法一、基本规定1、考核对象:中标方。2、考核主体: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考核依据:物业采购需求及采购合同中明确的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的规定1、每月设定100分的基本分或每季设定300分的基本分。考核期间一般为一个月,最长为三个月,按月或按季考核,由甲方确定。2、考核实行按月或按季扣分制和特别情况加分的综合计分方法,扣分不保底,加分不封顶。即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分、加分,结果为考核最终得分。3、按月考核只计算考核月份内的扣分、加分;按季考核则应对考核季度内三个月的扣分、加分汇总计算。4、考核由办公室负责,以实施考核时间段内所核实的情况确定扣分、加分的方式为主,结合平时管理掌握的情况和业主、有关人员反映并被核实的情况,确定考核结果。三、考核结果的运用1、月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或季考核得分在270(含)以上的,不扣减物业公司当月或当季物业管理承包费。2、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或季考核得分在270分以下的,每差一分,扣减物业公司当月物业管理承包费的0.6%或当季物业管理承包费的0.2%。3、考核加分后得分超过100分的,超过在2分(季为6分)以上的,每分奖励500元,全年奖励不超过5000元;奖金在合同确认的物业管理承包费外另行支付。四、考核扣分的规定(一)人员配备和管理方面1、岗位设置不齐,每少设1个岗位扣3分;岗位人员配备不足,每少1人扣1分。2、有未在办公室登记的人代班或虽属登记人员但连续上班超过16小时的,每人次扣1分。3、自合同签订之日第三个月起,一个月(30天)内调整更换人员超过5人的,每多超过1人扣1分。4、发现派入人员的聘用条件有弄虚作假的,每1人扣2分;在限期内未整改调整到位的,每发现1人次加扣3分。5、经办公室考核(考试或抽询),发现对物业管理相关知识培训掌握不到位、不合格的,每人次扣0.5分;对一年内有3次不合格被扣分的人员不更换的,每人扣2分.6、乙方人员有恶劣表现,造成不良影响,办公室要求处置的,乙方处理不到位的,每人次扣15分。7、乙方实际计发到物业工作人员的基本待遇(包括各种工资和保险)低于预算物业承包费时所确定的人头经费标准90%的,或物业人员反映乙方卡扣基本待遇(基本工资、五险)属实的,除等额扣减乙方的物业管理承包费外,每人次扣3分。8、物业人员应有的工作装备配置不齐的,每人次扣1分;保安人员(含监控)、保洁人员不按规定要求着装(含不统一、不规范等情形)的,每人次扣0.5分;物业人员有不挂牌上岗的,每人次扣0.5分;9、物业人员工作表现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如当班期间打瞌睡、看手机,在工作岗位上抽烟等情况每人次扣1分;如因乙方工作人员行为不当而引发较大矛盾或投诉的,每人次扣3分;10、物业人员迟到、早退出现脱岗、缺岗的,每人次扣0.5分,管理人员扣1分;消防控制室未安排人值守,每次扣2分。(二)安全保卫管理方面1、门卫(1)违反规定或不按规定流程操作随意放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每次扣1分。(2)对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每起扣1分。2、监控室出现违反监控室管理规定的行为,每发现1次1分;违反监控室相关规定而引发严重安全事故的,每次扣10分,造成设备损坏的还应赔偿相关损失。3、安保巡逻(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巡逻的,每发现1次扣1分。(2)巡逻发现的问题,不进行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视问题的性质每次扣1至5分。(三)秩序管理方面1、发生院内和大门口车辆、人员拥堵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1分;未按时开关院内路灯及其他夜灯的,每次扣1分。2、发现前坪停车场、地下车库停放车辆不入位(含一车占二位)、来访车辆超时(15分钟)停滞在行车道的,每台次扣0.5分。3、发现外来车辆违规寄放在院内的,每车次扣1分。4、发现院内车辆长时间(3个月以上)不入系统的,每台次扣0.5分。5、院内各类公共区域存在物品放置、设施装置违规问题,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分后不见改变的,下次考核时每起扣3分。6、水电、空调、特种设备维修、维护不及时,没有对设备维修、维护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和未分类建档的,每次扣1分,责令整改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的每次扣3分。(四)卫生保洁管理方面1、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卫生保洁或日常循环保洁的,每次扣1分。2、日常卫生区域未达标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3、清扫卫生留有死角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4、院内露天垃圾桶和垃圾场的卫生不达标的,每次扣0.5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楼物业管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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