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磁共振成像系统招标公告(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2025)



项目概况 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三次) JSZC-320000-YZRX-G2025-000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YZRX-G2025-0008
项目名称: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12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采购1套磁共振成像系统,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自接到采购人通知45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7.法人授权书(原件)。
8.投标函(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满足以下两项中的任意一项要求:
2.1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网站”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zc@yzrxgc.cn,联系电话:0514-82101606)邮件标题为企业全称+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开标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每份投标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壹份(正本盖章版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等属于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开标当天随投标响应文件一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五台山路2号
联系人:放射科 李主任、医学装备科 韩工
联系电话:87205075、87202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
联系人:李工、张工
联系电话:0514-82101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张工
电话:0514-82101606

网站附件-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docx

JSZC-320000-YZRX-G2025-0008采购文件.doc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将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于2025-06-1209:30(北京时间)开标的采购编号为JSZC-320000-YZRX-G2025-0008号的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三次)。特发函确认。(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供应商联系表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邮 编单位电话传真号码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电话联系人手机备注: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zc@yzrxgc.cn,联系电话:0514-82101606)邮件标题为企业全称+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开标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3.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故意迟到或无故不参加,影响正常开标等采购活动正常进行,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被列为一般失信行为。JSZC-320000-YZRX-G2025-0008号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文件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5月22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第四章项目需求39第五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4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2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三次)JSZC-320000-YZRX-G2025-0008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2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000-YZRX-G2025-0008项目名称: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三次)预算金额:1200.0000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200.0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采购1套磁共振成像系统,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自接到采购人通知45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7.法人授权书(原件)。8.投标函(原件)。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满足以下两项中的任意一项要求:2.1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网站”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zc@yzrxgc.cn,联系电话:0514-82101606)邮件标题为企业全称+项目简称。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开标当日交付《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6-1209:30(北京时间)地点: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每份投标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壹份(正本盖章版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等属于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开标当天随投标响应文件一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3、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五台山路2号联系人:放射科李主任、医学装备科韩工联系电话:0514-87205075、0514-872020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联系人:李工、张工联系电话:0514-821016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张工电话:0514-82101606第2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投标人2.1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即“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投标人2.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的标准折扣后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为: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标准的36%计算;(2)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3)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4)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人支付给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市汶河支行开户名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账号:11080209091001231704.3专家评审费标准按扬财购【2020】40号文《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6.3招标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6.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的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网站”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应使用人民币报价。9.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其他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0.3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相应的投标文件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及有关技术服务等。12.3有关费用处理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费用、运输费、检验费、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交付、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2.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13.1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5.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3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8.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8.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9.2密封的投标文件应:19.2.1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19.2.2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包号。19.2.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20、投标截止日期20.1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0.2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1、投标文件的拒收21.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23、开标23.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代表、监委、投标人代表等参加。23.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3.4开标时请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登记簿上作纪录无误后,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23.5代理机构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纪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23.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4、评标委员会24.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4.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4.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5.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5.3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26、投标的澄清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6.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7.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7.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采购人)和见证方(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对开标一览表内容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否则不允许修正。28、无效投标、废标及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8.1无效投标条款28.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8.1.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8.1.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8.1.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8.1.5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8.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范围);28.1.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8.1.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8.1.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1.10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8.1.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8.2废标条款: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2.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8.2.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2.5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8.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8.3.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8.3.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主管部门批准。29、确定中标单位29.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9.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9.3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江苏省扬州五台山医院)网站”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9.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9.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9.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29.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9.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9.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9.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9.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9.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9.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0、质疑处理30.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30.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0.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0.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0.2.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0.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0.4质疑函格式参考《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格式参考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及《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30.5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0.6代理机构收到质疑申请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30.7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30.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0.8.1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0.8.2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0.8.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0.8.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0.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报请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1、中标通知书31.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1.2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签字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供应商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4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32、签订合同32.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2.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2.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标货物及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32.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4、样品若项目要求提供样品的,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的样品至代理公司自取(或未中标人付费邮寄)。第3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三次)合同编号:JSZC-320000-YZRX-G2025-0008甲 方: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1.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乙方(全称):见证方(全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三次)(2)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YZRX-G2025-0008(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6)中标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_____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________国别:品牌:规格型号:________☑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________¨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分包金额(如有)小写: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1)合同签订,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函,保函时间自开具之日起至本次合同履行结束止;(2)合同签订后,乙方出具付款申请函、发票、及甲方要求的付款资料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在收到有效申请函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第一次临床培训后,乙方出具付款申请函、发票及甲方要求的付款资料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5%货款;(4)设备验收前须通过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的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设备检测报告,经双方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设备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付款申请函、发票及甲方要求的付款资料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供货期限:。(2)质保期限:本项目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3)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4)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þ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签订合同后,乙方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履约保函的办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乙方需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https://www.jsdzbh.com)进行注册、登录、保函申请、理赔查询、发票申请等操作,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履约担保期限:保函时间自开具之日起至本次合同履行结束止。(5)分期履行要求:/(6)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________________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________________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________________(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见证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附件:分项报价表。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见证方(公章或合同章):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日期: 年 月 日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1.2、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3、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无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无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同时履行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对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规定。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1、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2、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3、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货物交货前由乙方承担保险义务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本项目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_______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1、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1)合同签订,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函,保函时间自开具之日起至本次合同履行结束止;(2)合同签订后,乙方出具付款申请函、发票、及甲方要求的付款资料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在收到有效申请函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第一次临床培训后,乙方出具付款申请函、发票及甲方要求的付款资料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5%货款;(4)设备验收前须通过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的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设备检测报告,经双方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设备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付款申请函、发票及甲方要求的付款资料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收到有效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履约保函为独立保函,见索即付。保证人承诺,在保函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且符合保函约定的,保证人将在收到索赔文件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金额内向受益人付款。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履约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立即将履约保函正本原件退回保证人,但无论是否退回,履约保函自失效日起均视为自动失效,保证人在履约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和义务自动解除。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____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扬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4章项目需求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注:1、本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供应商对于所投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3、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响应处理。4、以下技术参数内容为参考标准,投标人应根据自身产品实际情况提供满足使用需求、性能等于或高于以下技术参数标准的产品。如在各技术参数中仅为某一品牌或型号所有的,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标准。5、本项目核心产品名称:磁共振成像系统。一、采购清单序号名称采购数量最高限价备注1磁共振成像系统1套1200.00万元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二、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注:以下加★项参数为实质性响应参数要求,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序号技术参数名称技术参数要求一、设备先进性总体要求1.1投标厂家技术完整性要求各投标机型的生产厂家需具备所有核心部件的自主研发和生产能力,主磁体、梯度线圈、谱仪作为核心部件,必须为原厂生产;与磁共振整机为同一品牌,不得采用第三方产品替代。1.2投标机型技术要求各厂家必须提供在国内首次注册时间(NMPA注册)为2016年1月1日以后的产品。二、磁体系统★2.1磁场强度3.0T,提供技术白皮书证明2.2发射频率≥127MHz2.3磁体类型超导磁体2.4抗电磁干扰具备2.5磁体稳定性<0.1 ppm /h2.6磁场均匀度V-RMS测量法,典型值2.710 cm DSV≤ 0.002 ppm 2.7.120 cm DSV≤ 0.02 ppm 2.7.230 cm DSV≤ 0.08ppm 2.7.340 cm DSV≤ 0.33 ppm 2.7.450 cm DSV≤ 2.3ppm 2.8主磁场均匀度补偿技术具备2.8.1匀场方式主动匀场 + 被动匀场2.8.2高阶匀场具备,五通道高阶匀场▲2.9磁体重量(含液氦)≤6650kg2.10磁体长度≥170cm★2.11病人检查孔径≥65cm ,提供技术白皮书证明2.12冷却方式液氦制冷2.13液氦消耗率0.0升/年2.14液氦容积≥1400L2.155高斯线范围≤5m×3.1m三、梯度系统 3.1梯度控制技术全数字实时 3.2梯度冷却方式水冷★3.3最大单轴梯度场强度≥45 mT/m,提供技术白皮书证明3.4最大单轴梯度切换率≥200 T/m/s,提供技术白皮书证明▲3.5最短梯度爬升时间≤0.24 ms3.6最大占空比100% 3.7屏蔽方式主动屏蔽3.8梯度降噪技术具备四、射频系统 ▲4.1独立射频源个数≥2或双通道激发技术4.2每个射频源可独立调节射频脉冲的相位、波形、幅度具备▲4.3射频发射功率≥2×18kW或≥36kW4.4射频功率放大器类型水冷/数字接口▲4.5单FOV射频接收通道数(以技术白皮书为准)≥484.6射频接收采样率≥80MHz4.7接收动态范围(1Hz带宽)≥160dB4.8噪声系数≤0.5dB4.9射频接收线圈及相关技术要求线圈必须为原厂(与整机同品牌)专用线圈4.9.1正交发射/接受体线圈具备▲4.9.2头颈联合线圈具备4.9.3体部相控阵线圈具备4.9.4全脊柱相控阵线圈具备4.9.5多功能柔性线圈(大)具备4.9.6多功能柔性线圈(小)具备▲4.9.7专用膝关节线圈具备,不可用其他柔性线圈替代4.9.8专用肩关节线圈具备,不可用其他柔性线圈替代▲4.9.9线圈接口数≥6个,必须可同时接驳使用。4.9.10线圈联合扫描技术具备,投标机型可通过多个线圈联合扫描,实现一次进床完成全身检查五、计算机系统(以下参数以datasheet为准)5.1主机CPU主频≥3.5GHz5.2处理器位数≥64位5.3内存容量≥64GB5.4硬盘容量≥480G5.5显示器分辨率≥1920 x 12005.6显示器大小及规格≥24英寸,专业级彩色显示器5.7控制重建计算机CPU主频主频≥2.0GHz5.8控制重建计算机内存容量≥48GB 5.9控制重建计算机硬盘容量≥480GB5.10图像重建速度(256*256)≥60000幅/秒5.11最大采集矩阵1024 × 10245.12同步扫描重建功能扫描,采集,重建时可同时进行阅片,后处理,照相和存盘功能六、后处理接口6.1软件控制照相技术具备6.2DICOM 3.0接口及与医院HIS无缝对接(包括打印,传输,接收,查询,Worklist ,MPPS等功能)具备6.3标准激光相机数字接口具备七、扫描参数 7.1X轴最大FOV≥500mm7.2Y轴最大FOV≥500mm7.3Z轴最大FOV≥500mm7.4最小FOV≤5mm▲7.5最薄层厚2D≤0.1mm7.6最薄层厚3D≤0.05mm7.72D FSE序列最大回波链长度(ETL)≥10247.8EPI序列最小回波间距(128矩阵)≤0.39ms7.9EPI序列最短TR时间(128矩阵)≤10ms7.10EPI序列最短TE时间(128矩阵)≤2.2ms 7.11最大弥散加权b值≥10000八、高级临床应用软件包,包括8.1神经成像软件包具备8.2体部系统软件包具备8.3骨关节成像软件包具备8.4肿瘤成像软件包具备8.5血管成像软件包具备8.6妇产成像软件包具备8.7儿科成像软件包具备九、高级应用平台及软件9.1压缩感知技术或以压缩感知为核心的技术具备压缩感知技术,不可用其他技术如并行采集技术替代9.2磁敏感加权成像具备9.3磁敏感成像相位图具备9.4波谱成像技术(MRS)具备,包括单体素和多体素波谱9.5弥散张量成像(DTI) 方向数≥256个具备9.6脑灌注成像(Perfusion)具备9.7脑功能成像(Bold)具备9.8脂肪定量技术具备9.9弥散成像技术具备9.10小视野弥散成像技术具备9.11流动定量成像技术具备9.12参数定量技术具备9.13三维动脉自旋标记成像技术具备9.14智能扫描技术具备9.14.1头部智能扫描,一键进床具备9.14.2脊柱智能扫描具备9.14.3膝关节智能扫描具备▲9.15独立原厂高级影像后处理工作站(相应功能由主机实现,后处理软件包配置在工作站上)提供原厂最新最高版本后处理工作站,不得采用第三方工作站产品。9.15.1BOLD后处理具备9.15.2波谱后处理,包含单体素及多体素具备9.15.3脑灌注后处理具备9.15.4弥散张量成像高级后处理及纤维束追踪技术后处理具备9.15.5参数定量功能具备9.15.6图像融合功能具备9.15.7仿真内窥镜具备十、病人检查环境10.1双向病人通话系统具备10.2防磁降噪耳机具备10.3检查通道通风系统具备10.4检查通道照明系统具备10.5磁体外壳两侧各1个嵌入式触控显示屏具备10.6患者生理信号监控系统具备10.7床旁显示系统可读取患者个人信息及检查基本信息具备10.8床旁技师帮助系统具备10.9患者紧急呼叫装置具备10.10检查床最大承重≥250KG10.11检查床最低床位高度≤52cm10.12扫描床水平运动最大速度≥20cm/s10.13单次进床最大扫描范围≥160cm10.14多站扫描自动移床功能具备10.15床旁紧急制动按钮具备10.16床旁脚踏扫描开关具备10.17防磁输液架具备10.18原厂防磁线圈整理柜具备十一、配套设施11.1机房屏蔽及改造装修提供11.2精密空调1套提供11.3水冷系统1套提供11.4医用读片大屏≥55英寸1台提供11.5医生报告工作站2套提供11.6医用诊断屏2台提供11.7双立柱铁磁探测器1套提供11.8磁共振室用高压注射器提供11.9无磁转运轮椅1个提供11.10可升降无磁转运床1个提供11.11无磁紫外线消毒车1套、提供11.12患者物品保管柜1个提供11.13办公桌椅5套提供11.14无磁灭火器2个提供★11.15磁体间、设备间及相关功能房间(含室外机安装地点改造)按照医院要求进行装修及土建、承重施工、室内装饰装修、设备进出通道修补、主设备电源电缆、辅助电源电缆及铺设等,需通过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检测并出具机房检测报告。交钥匙工程,提供由采购人指定电房至主、辅设备电箱的电缆及铺设,含线缆桥架;门口安装双立柱铁磁探测器,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11.16后期运营使用中,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免费的软件升级服务,以满足相应科研支持。支持科研需求,软件免费升级,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三、整体实施要求1、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自接到采购人通知45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2、交货方式由中标人负责办理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负责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中标人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3、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指定位置。4、包装方式:交付货物的包装和运输的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且必须满足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项目合同的要求。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完整、技术成熟稳定、性能质量良好且未曾使用的产品,货物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技术文件、软件、服务等均不存在瑕疵。5、中标人应为其拟派人员办理各项保险,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在货物运输、安装过程中如出现任何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四、安装培训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和对安装场地、环境的要求。2、产品到达项目现场后,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以合理的速度派合适的技术人员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安装调试。3、投标人技术人员在项目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4、投标人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投标人责任而造成的延期,所有因安装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5、中标人应安排原厂工程师为采购人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仪器安装现场为至少4名仪器操作人员提供免费的操作及维护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维护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置等。6、由制造商或其或其认可的应用专家为用户操作人员(至少4人)提供免费培训,有具体的培训课程安排,通过培训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各部位的摆位、系列选择、参数适当调整及操作技巧和日常维护;累积培训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仪器使用集中培训以后,若用户仍有技术问题,中标人在任何时候,都应在12小时以内提供详细技术方案并予以解决。五、售后要求1、投标人结合投标中的产品品种,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流程,能够及时提供售后服务。2、投标人做好售后服务计划,有完整的售后服务记录,设置专业的售后服务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满意的服务。3、投标人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结合采购人的建议和意见,提出合理化改进方案。4、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整体项目提供至少3年免费质保。(提供质保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投标人承诺:免费质保期间,设备由原厂提供维护维修,所有装备超过3年保修期后,维修只收取零部件成本费;设备停产后的备件供应:能保证十年及以上。(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6、在质保期内,如果原厂方鉴定设备因为人为损坏,厂方须出具具有法定权威性第三方检测证明,否则一律视为保修范围内容处理。7、保修期内的开机率保证≥95%(按工作日计算),并提供一套配套的维修工具。8、整机全免费保修期(无免责条款的整机所有部件、配件、配套附属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磁体、冷头、射频发射线圈、射频接收线圈、液氦、射频放大器、梯度放大器、机房空调、水冷机等的全免费保修)≥36个月(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终身维修。保修期内一年至少提供四次巡检。免费保修期内遇有故障停机,每停机1天,免费保修期将顺延5天。保修期内每年免费提供一次设备的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由国家授权的检测机构进行)。9、免费保修期结束后,每年全保修(包括但不限于磁体、冷头、射频发射线圈、射频接收线圈、液氦、射频放大器、梯度放大器、机房空调、水冷机)费用为≤5%中标价。10、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如果仪器出现故障,在接到维修服务的请求后,工程师应在1小时内作出应答,进行电话指导、网上诊断协助排除故障;如未排除故障12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用户现场维修。免费质保期满前2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六、验收要求1、投标人将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内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后,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共同按照相关质量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2、收货做好记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生产企业、发货单位、运输单位、发运地点、启运时间、运输工具、到货时间、收货人员等。3、对销后退回的产品,同一批号不得再入采购单位。4、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的送货时间和送货地点提供规定的产品,保证产品的正常供应。所供应的产品的规格、包装、生产厂家、有效期等参数必须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否则不予验收。5、设备安装后,实际使用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应商应向实际使用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供应商在验收时需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盖章的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原厂盖章的原件),并按国家制造和安装的标准要求检测验收,如无法提供,实际使用方有权拒绝验收。验收前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只有在设备检测合格、完全正常运转经实际使用方确认后,设备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七、其他要求1、投标人为确保所投产品质保期结束后正常使用、维护,需向采购人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投标文件内提供常用备品备件价格表。2、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全部货物、装修、辅助设施、安装、调试、与医院HIS接口费、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请各投标单位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的各个参数指标作出实质性应答,任何偏差都必须列入偏离表中。中标后,中标人在合同谈判中提出的任何偏差都不得超过此偏差表中明确提供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4、货物由中标人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交货前存放及保管概由中标人负责。产品材料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5、安装队伍必须加强管理,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施工,注意安全;装修和装机期间,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且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货物进场前机房检测合格并出具机房检测报告,货物经采购人验货后才能安装;中标人安装人员、施工机械或在运输装卸途中对其他产品及邻近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无论安装期间或退换过程中,中标人负责及时清理垃圾,保证环境整洁。6、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及现场具体情况,拟定产品进场方案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安排产品进场。7、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如出现技术参数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免费更换,如供应商在10日内未完成更换且给采购人造成影响的,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8、在接到采购人报修后,中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并到达现场解决故障,若因为中标人维修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10.所有设备和部件必须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投标人应对本次采购的所有货物进行响应,部分响应将被拒绝(部分响应是指未对本次采购的所有货物进行响应并报价)。11.投标设备型号若为再制造产品(翻新机)型号,其投标将被拒绝。1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1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览表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三次)工业第5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或分包,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所制造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进行价格扣除,具体如下: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果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评标标准项 目评 分 标 准价格得分(30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3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报价)×30×100%。(保留二位小数)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技术参数(30分)1、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进行逐条响应,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2、★项参数为实质性响应参数要求,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3、负偏离:▲参数负偏离每有一项扣3分;其他参数负偏离每有一项扣 1分;扣完为止。(负偏离不得改变该产品的性能和使用,存在严重负偏离会影响产品质量性能的,经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本项不得分。)4、凡要求须提供检测报告、技术白皮书等证明材料的,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按负偏离处理。实施方案(14分)1、投标人根据项目具体的实施情况制定整体实施方案、装修安排、供货流程、具体进度安排、安装方案、调试方案、设备使用维护、验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方案完整全面,进度安排合理,内容详细完整,步骤有序,且方案可执行性高,能较有针对性解决问题,实施过程务实的和得7分; (2)方案基本完整,单项内容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 (3)方案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有所欠缺,与采购人实际需求存在差距、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 2、安全保障措施、应急处理措施、重大故障处理、应急预案、投标人履约能力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能力进行比较评分: (1)各项内容详细完整,步骤有序,且方案整体简操作,能较有针对性提出解决建议,优于采购需求,实施过程务实的得7分; (2)各项内容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思路比较清晰、方案较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3)各项内容完整但条理不清、方案思路及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 (4)未提供不得分。业绩(6分)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同业绩(合同以签订的时间为准),每提供 1个得1分,最多得6分。注:须同时提供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或财政部门指定的相关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截图),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内容不得遮挡、涂改。投标人对合同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者按无效投标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免费质保(6分)本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3年,整体质保每增加一年得3分,最高得分6分。(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培训方案(7分)投标人应提供人员操作培训、产品应用培训、维修保养培训、以及相关科研教育等进阶培训、学习会议、其他形式培训等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比较评分:(1)方案完整详实、科学合理、具备针对性且切实可行、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实施过程切合实际的得7分;(1)内容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思路比较清晰、方案较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 (2)内容完整但条理不清晰、方案思路及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质量保证(7分)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内的承诺、质保期结束后技术支持、设备出现故障和缺陷后的解决方案和响应时间、质保期满后的相关服务、生产厂家的技术支持等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比较评分(提供厂家备件备品价格一览表和备件备品价格折扣,不提供不得分):(1)各项内容详细完整,步骤有序,且方案整体简洁操作,能较有针对性提出解决建议,优于采购需求,实施过程务实的得7分;(2)各项内容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思路比较清晰、方案较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4分;(3)各项内容完整但条理不清、方案思路及可行性较差的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注: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弄虚作假,根据《政府采购法》予以处罚。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江苏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磁共振成像系统采购项目(三次)编号:JSZC-320000-YZRX-G2025-0008投标人名称:日期: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投标主要文件目录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七、法人授权书(原件)八、投标函(原件)九、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满足以下两项中的任意一项要求:2.1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二、联合体协议十三、开标一览表十四、投标分项报价表十五、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六、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十七、主要标的信息(中标后将公示)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七、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日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八、投标函致: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________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九、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满足以下两项中的任意一项要求:2.1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十、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不仅指在职职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4、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中小企业不得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6、供应商自行勾选或填写制造商的企业规模类型。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十二、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如有)(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备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公章。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十三、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元)日期:年月日十四、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12345678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23………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十五、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六、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证明材料注: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七、主要标的信息(中标后将公示)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物类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磁共振成像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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