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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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2025年新一轮(8)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普洱市2025年新一轮(8)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监理(采购标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资料发送至邮箱(qzlgcgw@163.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ZL[PE]2025-33项目名称:普洱市2025年新一轮(8)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监理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人民币57.5371万元(普洱市江城县嘉禾乡明子山等3个村三家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10.2942万元;普洱市江城县国庆乡么等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8.2451万元;普洱市江城县国庆乡嘎勒村磨棚寨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11.0031万元;普洱市江城县曲水镇坝伞村黄土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11.1574万元;普洱市江城县康平镇大树脚村整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8.0万元;普洱市江城县曲水镇怒那村高寨梁子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8.8373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57.5371万元(固定优惠下浮率不低于0.0%)。采购需求:普洱市2025年新一轮(8)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包含前期现场所涉及的所有工作)、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协调管理、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施工过程监理信息、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项目保修期止的监理工作。合同履行期限(监理周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至工程保修期结束之日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1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即可)。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书面声明);(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加盖公章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专职监理,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不更换及驻场承诺。(3)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zlgcgw@163.com)。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将信息登记表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zlgcgw@163.com)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三江大道29号三国印象小区9幢2楼会议室。五、开启时间:2025年06月04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三江大道29号三国印象小区9幢2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竞争性磋商条件: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相关规定,普洱市2025年新一轮(8)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已由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普资规复(2025]41号批复实施,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全咨联工程顾问(云南)集团有限公司受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2.服务地点:普洱市江城县。3.质量标准: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保证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4.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采招阳专业第三方招采服务平台(https://www.ebidcn.com)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地址:江城县勐烈大街139号联系人:普志忠电话:0879-37276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全咨联工程顾问(云南)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海源中路南区戛纳小镇AC幢-3-7号联系人:秦宵、孙显其、付永万、周红艳电话:13759136683、18214622463信息登记表项目名称获取文件日期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供应商资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传真联系人姓名固话E-mail手机备注请准确填写有效的E-mail地址,代理机构通过上述“E-mail”发送至购买文件单位的该项目相关文件,并视为有效送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