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 | 其他服务

项目概况
青田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补充完善及地籍图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FSCG2025-071
项目名称:青田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补充完善及地籍图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元):720000
最高限价(元):7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青田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补充完善及地籍图编制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6月1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公告附件。
方式: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开标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潜在投标人应当依照本公告第三条第3款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2287898856@qq.com,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勇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070890
质疑联系人:张媚媚
质疑联系方式:13906882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凌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水南村栖霞寺路2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海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6677199
质疑联系人:朱祖晓
质疑联系方式:1375785090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青田县财政局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1号12楼1207室
传真:
联系人: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定稿) .doc833.6K

采购文件(定稿).doc

青田县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QTFSCG2025-071项目名称:青田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补充完善及地籍图编制项目招标人: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凌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水南村栖霞寺路21号邮编:323900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招标需求6一、采购概况6二、工作目标7三、工作内容7四、工作范围7五、进度要求8六、成果要求8七、付款方式8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141.总则151.1适用范围151.2定义151.3合格的投标人151.4联合体投标151.5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61.6投标费用161.7现场踏勘161.8答疑会161.9分包171.10保密171.11政府采购政策171.12相同品牌产品181.13信用信息记录查询181.14质疑和投诉181.16特别声明192.招标文件202.1招标文件的构成202.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203.投标文件的组成203.1投标文件形式及效力203.2投标文件内容的组成203.3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213.4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213.5报价文件的组成213.6其他文件的组成214.投标文件的编制214.1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214.2投标报价214.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214.4投标文件的格式214.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25.投标文件的提交225.1投标文件的导入及加密22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225.3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225.4备选投标方案225.5投标诚实信用226.开标、评标及定标236.1开标236.2资格审查246.3评标256.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56.5错误修正266.6评标纪律266.7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6.8评标过程的监控266.9定标267.投标无效情形267.1在开标时,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267.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267.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277.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27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277.6突发情况处理288.中标和合同288.1中标288.2追加采购合同标的298.3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298.4履约保证金298.5合同签订299.其他事项29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0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40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50三、报价文件格式58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65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青田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补充完善及地籍图编制项目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2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TFSCG2025-071项目名称:青田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补充完善及地籍图编制项目预算金额(元):720000最高限价(元):720000招标需求:标项名称:青田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补充完善及地籍图编制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72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至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公告附件。3.方式: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4.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00前(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3.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4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插入CA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投标人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潜在投标人应当依照本公告第三条第3款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2287898856@qq.com,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勇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070890质疑联系人:张媚媚质疑联系方式:139068822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凌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水南村栖霞寺路2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海燕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6677199质疑联系人:朱祖晓质疑联系方式:1375785090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财政局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1号12楼1207室联系人:叶先生传真: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招标需求1.1.一、采购概况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481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浙自然资函〔2024〕55号)以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补充完善及地籍图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依据《地籍调查规程》《地籍数据库第1部分:不动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地籍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等技术规范,结合青田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加快推进地籍图编制工作,提升地籍管理水平。1.2.二、工作目标全面梳理和补充完善青田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在2025年底前,形成覆盖全域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并编制地籍图,相关成果按时汇交到部,实现宅基地产权一张图管理,夯实农业农村产权底板。1.3.三、工作内容(一)已有地籍调查成果清理整合收集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地籍调查及确权登记成果、审批档案以及最新的数字正射影像图。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整理,清理重复、无效、问题数据,规范数据格式和内容,正确关联登记数据,全面掌握已登记有矢量图形、已登记缺矢量图形、已调查未登记、未调查未登记四种情形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宗数和面积等情况。(二)地籍数据补充完善全面梳理全县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等信息,将其分为已登记有矢量图形、已登记缺矢量图形、已调查未登记、未调查未登记四种情形,分类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全覆盖。(三)编制地籍图依据《地籍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等规定,依托地籍数据库,组织编制现势有效、覆盖全域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图。青田县农村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地籍图将统一采用1:500比例尺的地籍图表示方式。地籍图内容包含地籍区界线、地籍子区界线、界址点、已登记宗地界址线、宗地号、高程点、必要的地形要素及相关的文字注记等信息。(四)地籍数据汇交入库将整合形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汇交包,通过省、市、县三级质检后,离线汇交至省厅,以便省级统一进行管理、汇交至部。4、工作范围形成覆盖青田县全域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并编制地籍图,实现宅基地产权一张图管理,夯实农业农村产权底板。章村乡国车祯埠镇祯旺乡N舒桥纟李子海溪乡高湖镇海口镇东源镇黄垟乡船寮镇吴坑乡高市小舟山巨浦乡贵岙乡鹤城街道巨浦乡瓯南街道温溪镇图例油竹街道北山镇口镇仁庄镇汤垟乡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青田县乡镇区域N舒桥纟李子海溪乡高湖镇国车海口镇东源镇祯埠镇黄垟乡章村乡船寮镇吴坑乡高市祯旺乡小舟山贵岙乡巨浦乡鹤城街道巨浦乡瓯南街道温溪镇油竹街道北山镇口镇仁庄镇汤垟乡图例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青田县乡镇区域项目范围示意图1.4.五、进度要求▲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并将成果汇交至省厅;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1.5.六、成果要求(一)完善的地籍数据。青田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得到全面补充和完善,数据准确、完整、现势。(二)标准的地籍图。编制完成符合标准的地籍图,图件内容清晰、准确,满足不动产登记和管理的需求。(三)统一的地籍数据库。建立统一的地籍数据库,实现地籍数据的规范化管理和共享应用。1.6.七、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单位支付合同价40%的预付款,签订合同时成交单位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按其要求执行。(2)剩余价款在项目完成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招标人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凌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1合格的投标人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1.4.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7.1现场踏勘þ 不组织。¨ 组织,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1.8.1答疑会þ 不召开;¨ 召开。1.9分包þ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本项目可以分包,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本项目主体部分是指: /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11.1节能环保产品认证须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有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1.11.2▲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清单品目□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设备 □水嘴□制冷压缩机 □空调机组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 □视频设备 □电热水器 □便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电视设备 □空调机详细品目请对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11.3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货物或服务给予10%的价格扣除。2.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4%给予扣除。1.11.8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12.2核心产品/1.13.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1.14.7质疑联系人1.采购需求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质疑:单 位: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张媚媚 联系电话:13906882257 2.其他事项质疑: 单 位:浙江凌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朱祖晓 联系电话:137578509011.14.1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2.1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3.3.1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1)远程参与投标会议诚信承诺书;▲(2)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4)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5)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信用信息声明书;▲(9)特定资格;(10)其他。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3.4.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一、资信商务文件(必须提供商务响应表)(1)投标函(按格式填写);(2)商务响应表;(3)类似业绩表;(4)认证证书;(5)企业实力;(6)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本次投标的其它资信商务文件。二、技术文件(7)本项目人员配备表;(8)设备投入;(9)现状分析;(10)技术方案;(11)项目机构配置;(12)工期安排;(13)质量保障措施;(14)安全生产措施;(15)技术设备及保密措施;(16)售后服务承诺;(17)合理化建议;(18)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本次投标的其它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报价)。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3.5.1报价文件的组成(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3.6.1其他文件的组成(1)样品或演示讲解:/。注:其他文件只作为投标文件组成的部分,具体内容不体现在投标文件当中。4.3投标有效期90天4.5.1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份,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1份,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287898856@qq.com。注:投标人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投标文件。(3)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同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份,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5.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2.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6.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时开标地点: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政采云平台)。6.7评标办法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6.9.1推荐中标候选人家数推荐2家,确定1家。8.3.1成交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8.4.1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备注1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5月23日1.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2.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ssggzy.lishui.gov.cn)2发放招标文件2025年05月23日起获取方式:招标公告附件自行下载3现场踏勘和地点R 无 XXXX年XX月XX日XX时,地点: 4更正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澄清或修改内容获取方式:更正公告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6开标时间、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7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8质疑期限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9投诉期限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10签订合同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7.1.总则1.8.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所叙述项目的公开招标。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开标时间前书面提出。1.9.1.2定义1.2.1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投标人”系指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并递交投标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1.2.5“投标人代表”系指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1.2.6“合同”系指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7“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服务内容,包括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维修、产品三包制度、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1.2.8“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1.2.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服务和产品。1.2.10标有“▲”符号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1.2.11标有“★”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作为判断同品牌产品的依据。1.2.12“电子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2.13“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1.10.1.3合格的投标人1.3.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4联合体投标1.4.1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联合体各方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1.4.3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1.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5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1.12.1.5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5.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应当以中文简体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1.5.2投标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1.5.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1.13.1.6投标费用1.6.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包括取消采购任务等情况),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6.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机构出具普通税务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收取,成交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中标金额(万元)费率(服务)备 注0--1001.50%例如:某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经计算后少于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1.6.3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户名:浙江凌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201000367814913开户银行:青田农商银行水南支行银行号:2010003678149131.6.4中标人如未按以上规定及时办理缴费,招标人有权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有权重新组织采购。1.14.1.7现场踏勘1.7.1现场踏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7.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7.4招标人在现场踏勘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7.5投标人自身原因不参与现场踏勘的,不得就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提出质疑。1.15.1.8答疑会1.8.1答疑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答疑会后(如有),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2.2款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1.8.3投标人自身原因不参与答疑会的,不得就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提出质疑。1.16.1.9分包1.9.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17.1.10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的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密负有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8.1.11政府采购政策1.11.1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有效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系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且认证证书的认证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1.11.2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各投标人拟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必须提供符合第1.11.1条规定的认证证书。1.11.3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1)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1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þ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视为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þ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视为非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非中小企业。1.11.5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价格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6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1.5条的扶持政策。1.11.7投标人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1.5条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11.8采购进口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招标需求中未注明进口产品或允许进口产品,不得提供进口产品。1.19.1.12相同品牌产品1.12.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则按照技术优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的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或部分核心产品品牌相同金额占项目报价50%以上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12.2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同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标明“★”标志的产品。1.12.3因相同品牌产品原因造成多家投标人按一家有效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1.20.1.13信用信息记录查询1.13.1查询渠道: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应当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进行查询。1.13.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记录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依据。1.13.3查询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3.4信用信息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页面打印(或截图)等方式进行留存。1.13.5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1.1.14质疑和投诉1.1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数据电文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14.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14.3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当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以答复。1.14.4投标人未对开标记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的,将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程序,采购结果提出质疑。1.14.5质疑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相关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1.14.6质疑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书面质疑函(书面质疑函一式三份以上),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质疑。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取得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书面质疑函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1.14.7质疑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8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1.14.9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1.14.10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1.14.11质疑人对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14.1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13质疑函、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1.22.1.16特别声明1.1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23.2.招标文件1.24.2.1招标文件的构成2.1.1本招标文件的内容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合同主要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6)评标办法及标准;(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1.25.2.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2.2.1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当在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截止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或电子文档形式,要求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答疑、修改、补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应当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在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发布,供各投标人查询,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投标人无法查询或浏览,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以负责。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1.26.3.投标文件的组成1.27.3.1投标文件形式及效力3.1.1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3.1.2投标文件的效力:“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数据电文内容应完全一致。3.1.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时解密成功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按时启动有效的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发送至2287898856@qq.com),则以备份投标文件为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又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视同放弃投标。1.28.3.2投标文件内容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29.3.3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3.3.1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条要求提供各自的资格审查证明文件。1.30.3.4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3.4.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3.5报价文件的组成3.5.1报价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3.6其他文件的组成3.6.1其他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其他文件只作为投标文件组成的部分,具体内容不体现在投标文件当中。1.33.4.投标文件的编制1.34.4.1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4.1.1本招标文件中若有多标项的,则按每个标项独立编制投标文件。4.1.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请按照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未按要求进行相应关联定位的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1.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明确响应,应当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作投标文件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4.1.4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有正确的索引目录及连续页码标注。4.1.5投标文件须清晰可辨,因模糊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35.4.2投标报价4.2.1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格式填写。4.2.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劳务费、人员工资、技术服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税金、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为本项目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凡乙方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合同总价不予以调整(经招标人确定减少数量的,合同价予以扣回)。▲4.2.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720000元,最高限价72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4.2.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6.4.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4.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4.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37.4.4投标文件的格式4.4.1投标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已提供的格式填写,无格式的可自行设计。1.38.4.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4.5.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5.2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加盖公章处则采用CA签章。(制作标书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beijing&manualId=853&topicId=4345)。1.39.5.投标文件的提交1.40.5.1投标文件的导入及加密5.1.1投标人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导错位置。5.1.2投标文件应当生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41.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5.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3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情形▲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5.2.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42.5.3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5.3.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当重新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重新传输递交。5.3.2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导入、加密和提交。5.3.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1.43.5.4备选投标方案5.4.1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投标方案。1.44.5.5投标诚实信用5.5.1投标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5.5.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会报告财政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的;(6)严重扰乱政府采购程序的;(7)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5.5.3因投标人有第5.5.2条情形之一造成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损失的,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追究投标人赔偿责任。1.45.6.开标、评标及定标1.46.6.1开标6.1.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5.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第5.2.2项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6.1.2开标准备(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进行开标、评审,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身承担(投标人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95763)。6.1.3开评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的人员姓名;(4)投标人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解密未成功的,投标人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2287898856@qq.com)方式提交《启用备份投标文件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否则视为放弃投标;(5)投标人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投标人名单及信息,在“开启标书信息”后的30分钟内自行主动通过电子邮箱(2287898856@qq.com)方式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未提交的视为不存在上述关系,且放弃提出相关事项质疑的权利;(6)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主持人宣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8)评标委员会对资信商务及技术标进行评审(包括打分);(9)主持人宣布资信商务及技术评审(得分)情况;(10)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在解密完成后可点击【查看开标记录】查看开标记录;(11)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标书信息,在线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相关内容,投标人代表按系统规定的时间在开标记录上对报价进行电子签章确认,否则自行承担风险。签字时段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流程进入下步工作;(1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包括打分);(13)主持人宣布报价标评审(得分)情况;(14)顺序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则汇总各投标人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则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15)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6)主持人宣布有效投标人的评审结果以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18)开标结束。1.47.6.2资格审查6.2.1资格审查内容:招标人按招标公告内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本章第3.3条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内容进行审查。6.2.2▲资格审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或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要求的,其投标无效。6.2.3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项目不得进入评标,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1.48.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或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采购金额1000万元以上、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公共利益或者公共安全的项目,成员人数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按规定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有特殊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6.3.2评标规定(1)评标委员会审查资信商务及技术标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2)评标委员会审查资信商务及技术标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标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进行答复。投标人全权代表未在线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中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分的计算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分,并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价格扣除,按照评标办法中的价格扣除公式计算出投标人调整后的投标报价且计算出各投标人的价格分,并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8)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9)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0)评标委员会协助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现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报告提出的疑问。1.49.6.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6.4.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6.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务必在线等待,留意手机短信,及时在线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4.3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6.4.4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50.6.5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修正错误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在线签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无效。1.51.6.6评标纪律(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2)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4)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5)在评标过程中撤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1.52.6.7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6.8评标过程的监控6.8.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有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54.6.9定标6.9.1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经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家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9.2定标排序:见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55.7.投标无效情形1.56.7.1在开标时,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7.1.1未按要求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7.1.2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无法解密,且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包括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供解密密码或密码错误的或格式错误无法上传的)。1.57.7.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7.2.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盖章、签字的;7.2.2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7.2.3实质性响应内容前后矛盾、不一致的;7.2.4投标有效期、服务期限、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2.5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7.2.6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1.58.7.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7.3.1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7.3.2投标文件中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7.3.3评标委员会评定有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项数的,项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4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招标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7.3.5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未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有效节能产品截图;7.3.6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而导致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经评标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3.7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的。1.59.7.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7.4.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金额的;7.4.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7.4.3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内容与对应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的;7.4.4拒不接受报价错误修正或报价错误修正后未在线确认的;7.4.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提供说明及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60.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7.5.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7.5.2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7.5.3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5.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7.5.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5.7投标人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7.5.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5.9不同投标人IP地址相同,投标人未作合理说明,或理由不充分的;7.5.10不同投标人MAC、设备硬件信息相同的(经核实存在串围标情形的,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处理);7.5.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7.5.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7.5.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一般异;7.5.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7.5.1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61.7.6突发情况处理7.6.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采云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⑴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⑵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⑶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⑷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⑸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7.6.2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7.6.3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1.62.8.中标和合同1.63.8.1中标8.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确认。8.1.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8.1.3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8.1.4招标人原则上应当按照排名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重新采购:(1)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2)经质疑,招标人审查确认因中标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1.64.8.2追加采购合同标的8.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65.8.3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8.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址发布中标结果。8.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但不包括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若中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则附《中小企业声明函》。8.3.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8.3.4采购代理机构将线下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3.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1.66.8.4履约保证金8.4.1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2如果中标人未按第8.4.1条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重新组织招标。8.4.3在履约期间,中标人不履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1.67.8.5合同签订8.5.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8.5.2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招标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8.5.3招标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68.9.其他事项9.1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招标文件内另行标明的除外。9.2招标文件编制依据和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省、地方现行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凡属招标文件未规定内容将根据国家、省、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9.3采购代理机构对定标结果不负责解释。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人与招标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69.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69.1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名称: 资格审查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 (若有)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资格审查文件目录▲(1)远程参与投标会议诚信承诺书▲(2)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4)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5)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信用信息声明书▲(9)特定资格(10)其他▲1.远程参与投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致:(招标人)我方郑重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会议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和成交资格。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采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权益。五、遵守指令、不擅离职守。开标过程中,我方将坚持全程参加开标会议,积极响应招标人的指令和操作要求,不擅离职守,始终保持通讯顺畅,因我方原因导致10分钟内无法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建立起联系的,即视为放弃参与开标会议的权利,我方认可招标人或评标小组的任意处置及决定,接受包括终止投标资格在内的任何处理结果。六、确保设施、设备状况良好。我方将负责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评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询问、澄清、补充等,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七、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小组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项目成交。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如需要提出现场质疑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出。不在采购活动中虚假质疑和投诉。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内容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电子文档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电子文档。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内容要求: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2)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4.授权委托书(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委托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被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投标人盖章:。日期:。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正面:反面:注:1)投标人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2)若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会的,不需要提供此授权委托书。▲5.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致:(采购单位名称)我方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不存在着偷逃税款和逃避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开标/定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日期:▲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致:(采购单位名称):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采购活动,我方郑重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开标/定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日期:▲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单位名称)我方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日期:▲8.供应商信用信息声明书企业名称 企业资质等级 (如 有)企 业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项目名称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姓名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有无受到财政监管部门处理、公告的不良行为。(未注明公告期限的)有无受到财政监管部门处理、公告的不良行为(在公告期内)。有无受到财政监管部门处理、公告的不良行为(不在公告期但在三年内)。申请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对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较大数额以下的行政处罚决定除外。(二)各级司法机关对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供应商信用情况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供应商 声 明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企业对上述情况进行承诺,按本表格内容如实填写;(2)本表格须在磋商时作为响应文件的资信部分内容放入响应文件中;(3)本表格由企业自己填写,若无表中所列情况,则在相应栏中写“无”,若有,须按具体次数分别说明(包括处罚时间、事由、处罚主体等);(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本表后可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不良或受惩信用记录(截图查询日期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一个星期内)。▲9.特定资格内容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格式自拟)10.其他(格式自拟)1.70.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名称: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 (若有)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一、资信商务文件(必须提供商务响应表)(1)投标函(按格式填写)(2)商务响应表(3)类似业绩表(4)认证证书(5)企业实力(6)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本次投标的其它资信商务文件二、技术文件(7)本项目人员配备表(8)设备投入(9)现状分析(10)技术方案(11)项目机构配置(12)工期安排(13)质量保障措施(14)安全生产措施(15)技术设备及保密措施(16)售后服务承诺(17)合理化建议(18)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本次投标的其它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报价)(一)资信商务文件1.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的招标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招标活动,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政府采购云系统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份;(2)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份。2.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贵方有权上报财政部门,建议财政部门将本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本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标人盖章:日期:2.商务响应表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服务要求进度要求成果要求付款条件………填写说明:1.项数不够时,可自行添加。2.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进行响应,如有偏离的,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3.未在上表列出或不填写此表的,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日期:3.类似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名称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日期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合同等相应资料扫描件附后。投标人盖章:日期:1.714.认证证书(格式自拟)5.企业实力(格式自拟)6.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本次投标的其它资信商务文件(投标人根据自身需求及招标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无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设计)二、技术文件7.本项目人员配备表姓名本项目拟任岗位年龄性别学历职称专业联系电话类似业绩或工作经验备注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自行划表填写。(2)本表后可附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社保证明扫描件。投标人盖章:日期:8.设备投入结合评标办法并根据招标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9.现状分析结合评标办法并根据招标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10.技术方案结合评标办法并根据招标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11.项目机构配置结合评标办法并根据招标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12.工期安排结合评标办法并根据招标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13.质量保障措施结合评标办法并根据招标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14.安全生产措施结合评标办法并根据招标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15.技术设备及保密措施结合评标办法并根据招标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16.售后服务承诺结合评标办法并根据招标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17.合理化建议结合评标办法并根据招标需求的情况进行编制,格式自拟18.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本次招标的其它技术文件(格式自拟)1.721.731.74.三、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名称: 报价文件 采 购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标 项: (若有) 投标人全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报价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开标一览表币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总报价小写¥: 大写 注:▲1)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开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按规定将该情况报主管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2)投标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不提供该报价表的报价文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日期:2.报价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23456789101112合计(1)投标人对产生的总报价进行分析并结合招标需求的情况详细分项列表说明,报价明细表中的合计应等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设计报价明细表格式,投标人未提供本表或未分析总价组成的,评委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决定。投标人盖章:日期: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提供产品的制造商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2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本公司参加(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一),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表二)。本条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表一序号产品名称制造企业品牌规格型号备注与分项报价表一致与分项报价表一致表二序号产品名称制造企业品牌规格型号备注与分项报价表一致与分项报价表一致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监狱企业盖章:日期:注: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相关政策优惠处理。3.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招标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一),由本单位承接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二),本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表一序号产品名称制造企业品牌规格型号备注与分项报价表一致与分项报价表一致表二序号产品名称制造企业品牌规格型号备注与分项报价表一致与分项报价表一致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盖章:日期:注:1.符合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相关政策优惠处理。2.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3.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一、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分9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随机抽签选取中标候选人排名,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2位小数。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分+价格分二、评标内容及标准(一)资信商务及技术标序号评分内容评分细则及标准分值1类似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1个业绩0.5分,最高可得1分。是否属于类似业绩由评委根据合同的内容、特点等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12认证证书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得1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注:须提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相同证书的不累计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有效期限内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63企业实力行业支撑能力:投标人主持编制测绘地理信息类国家标准的每项得2分,主持编制测绘地理信息类省级地方标准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44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1.具有测绘地理信息相关专业正高级(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具有测绘地理信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2.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得1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4其他负责人: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建库负责人”中(不可兼任),同时具有测绘相关专业正高级(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证书的每人得4分,同时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证书的每人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8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其他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组成员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和注册测绘师证书的每人得1分,具有测绘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和注册测绘师证书的每人得0.5分,最高得5分;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55设备投入拟投入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设备:拟投入本项目GNSS接收机15台及以上得5分,10台-14台得4分,9台-5台得2分,4台及以下得1分。注:需提供购买发票扫描件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5拟投入本项目全站仪15台及以上得5分,10台-14台得4分,9台-5台得2分,4台及以下得1分。注:需提供购买发票扫描件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56现状分析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背景需求和地区现状的认识,符合招标需求的相关标准及规范的了解情况进行评审:分别给予0分,1.0分,2.0分,3.0分,4.0分。4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已有资料收集汇总和数据清洗分析等工作方案进行评审:分别给予0分,1.0分,2.0分,3.0分,4.0分。47技术方案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等是否符合地方实际,工作思路是否清晰,是否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等情况进行评审:分别给予0分,1.0分,2.0分,3.0分,4.0分。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农村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分类补充完善专项调查方案是否符合地方实际,工作思路是否清晰,是否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等情况进行评审:分别给予0分,1.0分,2.0分,3.0分,4.0分,5.0分。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数据库建设方法是否符合地方实际,工作思路是否清晰,是否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等情况进行评审:分别给予0分,1.0分,2.0分,3.0分,4.0分,5.0分。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地籍图编制方法及数据汇交等是否符合地方实际,工作思路是否清晰,是否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等情况进行评审:分别给予0分,1.0分,2.0分,3.0分,4.0分,5.0分。58项目机构配置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机构配置的健全性、合理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评审:分别给予0分,1.0分,2.0分,3.0分,4.0分。49工期安排根据投标人项目工期安排和进度控制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评审:分别给予0分,1.0分,2.0分,3.0分,4.0分,5.0分。510质量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障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审:分别给予0分,1.0分,2.0分,3.0分。311安全生产措施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安全生产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审:分别给予0分,1.0分,2.0分,3.0分。312技术设备及保密措施根据投标人的技术管理制度、设备管理措施、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措施等情况进行评审:分别给予0分,1.0分,2.0分,3.0分,4.0分。413售后服务承诺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审:分别给予0分,1.0分,2.0分,3.0分。314合理化建议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审:分别给予0分,1.0分,2.0分,3.0分。3资信商务技术分按照评审委员会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资信商务及技术分=评审委员会评分合计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二)报价文件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10%×10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2.价格扣除: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价格分。调整后的报价=调整前的报价×(1-扣除率)该评标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采购,解释权属于招标人。附件1:启用备份投标文件申请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标项:)(项目编号:)投标,已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我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现申请贵方启用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备份投标文件解压缩密码:。如备份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我方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投标人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解密未成功的,投标人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2287898856@qq.com)方式提交《启用备份投标文件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否则视为放弃投标。附件2: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人(授权代表姓名),经由(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招标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投标人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投标人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投标人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投标人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投标人代表签名:年月日投标人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投标人名单及信息,在“开启标书信息”后的30分钟内自行主动通过电子邮箱(2287898856@qq.com)方式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未提交的视为不存在上述关系,且放弃提出相关事项质疑的权利。青田县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QTFSCG2025-071项目名称:青田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补充完善及地籍图编制项目招标人: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凌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水南村栖霞寺路21号邮编:323900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招标需求6一、采购概况6二、工作目标7三、工作内容7四、工作范围7五、进度要求8六、成果要求8七、付款方式8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141.总则151.1适用范围151.2定义151.3合格的投标人151.4联合体投标151.5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61.6投标费用161.7现场踏勘161.8答疑会161.9分包171.10保密171.11政府采购政策171.12相同品牌产品181.13信用信息记录查询181.14质疑和投诉181.16特别声明192.招标文件202.1招标文件的构成202.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203.投标文件的组成203.1投标文件形式及效力203.2投标文件内容的组成203.3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213.4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213.5报价文件的组成213.6其他文件的组成214.投标文件的编制214.1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214.2投标报价214.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214.4投标文件的格式214.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25.投标文件的提交225.1投标文件的导入及加密22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225.3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225.4备选投标方案225.5投标诚实信用226.开标、评标及定标236.1开标236.2资格审查246.3评标256.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56.5错误修正266.6评标纪律266.7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6.8评标过程的监控266.9定标267.投标无效情形267.1在开标时,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267.2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267.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277.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27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277.6突发情况处理288.中标和合同288.1中标288.2追加采购合同标的298.3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298.4履约保证金298.5合同签订299.其他事项29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0一、资格审查文件格式40二、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50三、报价文件格式58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65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青田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补充完善及地籍图编制项目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2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TFSCG2025-071项目名称:青田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补充完善及地籍图编制项目预算金额(元):720000最高限价(元):720000招标需求:标项名称:青田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补充完善及地籍图编制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72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至2025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公告附件。3.方式:投标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4.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00前(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3.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4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插入CA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投标人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投标人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潜在投标人应当依照本公告第三条第3款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2)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2287898856@qq.com,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勇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67070890质疑联系人:张媚媚质疑联系方式:139068822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凌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水南村栖霞寺路2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海燕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6677199质疑联系人:朱祖晓质疑联系方式:1375785090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财政局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临江东路1号12楼1207室联系人:叶先生传真:监督投诉电话:0578-682664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招标需求1.1.一、采购概况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481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浙自然资函〔2024〕55号)以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补充完善及地籍图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依据《地籍调查规程》《地籍数据库第1部分:不动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地籍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等技术规范,结合青田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加快推进地籍图编制工作,提升地籍管理水平。1.2.二、工作目标全面梳理和补充完善青田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在2025年底前,形成覆盖全域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并编制地籍图,相关成果按时汇交到部,实现宅基地产权一张图管理,夯实农业农村产权底板。1.3.三、工作内容(一)已有地籍调查成果清理整合收集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地籍调查及确权登记成果、审批档案以及最新的数字正射影像图。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整理,清理重复、无效、问题数据,规范数据格式和内容,正确关联登记数据,全面掌握已登记有矢量图形、已登记缺矢量图形、已调查未登记、未调查未登记四种情形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宗数和面积等情况。(二)地籍数据补充完善全面梳理全县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等信息,将其分为已登记有矢量图形、已登记缺矢量图形、已调查未登记、未调查未登记四种情形,分类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全覆盖。(三)编制地籍图依据《地籍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等规定,依托地籍数据库,组织编制现势有效、覆盖全域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图。青田县农村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地籍图将统一采用1:500比例尺的地籍图表示方式。地籍图内容包含地籍区界线、地籍子区界线、界址点、已登记宗地界址线、宗地号、高程点、必要的地形要素及相关的文字注记等信息。(四)地籍数据汇交入库将整合形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汇交包,通过省、市、县三级质检后,离线汇交至省厅,以便省级统一进行管理、汇交至部。4、工作范围形成覆盖青田县全域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并编制地籍图,实现宅基地产权一张图管理,夯实农业农村产权底板。章村乡国车祯埠镇祯旺乡N舒桥纟李子海溪乡高湖镇海口镇东源镇黄垟乡船寮镇吴坑乡高市小舟山巨浦乡贵岙乡鹤城街道巨浦乡瓯南街道温溪镇图例油竹街道北山镇口镇仁庄镇汤垟乡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青田县乡镇区域N舒桥纟李子海溪乡高湖镇国车海口镇东源镇祯埠镇黄垟乡章村乡船寮镇吴坑乡高市祯旺乡小舟山贵岙乡巨浦乡鹤城街道巨浦乡瓯南街道温溪镇油竹街道北山镇口镇仁庄镇汤垟乡图例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青田县乡镇区域项目范围示意图1.4.五、进度要求▲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并将成果汇交至省厅;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1.5.六、成果要求(一)完善的地籍数据。青田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得到全面补充和完善,数据准确、完整、现势。(二)标准的地籍图。编制完成符合标准的地籍图,图件内容清晰、准确,满足不动产登记和管理的需求。(三)统一的地籍数据库。建立统一的地籍数据库,实现地籍数据的规范化管理和共享应用。1.6.七、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单位支付合同价40%的预付款,签订合同时成交单位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按其要求执行。(2)剩余价款在项目完成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招标人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凌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1合格的投标人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1.4.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7.1现场踏勘þ 不组织。¨ 组织,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1.8.1答疑会þ 不召开;¨ 召开。1.9分包þ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本项目可以分包,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本项目主体部分是指: /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11.1节能环保产品认证须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有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1.11.2▲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清单品目□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设备 □水嘴□制冷压缩机 □空调机组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 □视频设备 □电热水器 □便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电视设备 □空调机详细品目请对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11.3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货物或服务给予10%的价格扣除。2.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4%给予扣除。1.11.8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12.2核心产品/1.13.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1.14.7质疑联系人1.采购需求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质疑:单 位: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张媚媚 联系电话:13906882257 2.其他事项质疑: 单 位:浙江凌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朱祖晓 联系电话:137578509011.14.1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2.1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3.3.1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1)远程参与投标会议诚信承诺书;▲(2)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4)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5)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信用信息声明书;▲(9)特定资格;(10)其他。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3.4.1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一、资信商务文件(必须提供商务响应表)(1)投标函(按格式填写);(2)商务响应表;(3)类似业绩表;(4)认证证书;(5)企业实力;(6)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本次投标的其它资信商务文件。二、技术文件(7)本项目人员配备表;(8)设备投入;(9)现状分析;(10)技术方案;(11)项目机构配置;(12)工期安排;(13)质量保障措施;(14)安全生产措施;(15)技术设备及保密措施;(16)售后服务承诺;(17)合理化建议;(18)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本次投标的其它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报价)。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3.5.1报价文件的组成(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3.6.1其他文件的组成(1)样品或演示讲解:/。注:其他文件只作为投标文件组成的部分,具体内容不体现在投标文件当中。4.3投标有效期90天4.5.1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份,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1份,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287898856@qq.com。注:投标人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投标文件。(3)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同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份,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与电子文件一致。5.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2.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6.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时开标地点: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政采云平台)。6.7评标办法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6.9.1推荐中标候选人家数推荐2家,确定1家。8.3.1成交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8.4.1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备注1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5月23日1.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2.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ssggzy.lishui.gov.cn)2发放招标文件2025年05月23日起获取方式:招标公告附件自行下载3现场踏勘和地点R 无 XXXX年XX月XX日XX时,地点: 4更正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澄清或修改内容获取方式:更正公告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6开标时间、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7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8质疑期限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9投诉期限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10签订合同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7.1.总则1.8.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所叙述项目的公开招标。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应在开标时间前书面提出。1.9.1.2定义1.2.1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投标人”系指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并递交投标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1.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1.2.5“投标人代表”系指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1.2.6“合同”系指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7“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服务内容,包括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维修、产品三包制度、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1.2.8“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1.2.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服务和产品。1.2.10标有“▲”符号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1.2.11标有“★”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作为判断同品牌产品的依据。1.2.12“电子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1.2.13“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1.10.1.3合格的投标人1.3.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4联合体投标1.4.1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联合体各方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1.4.3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1.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5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1.12.1.5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5.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应当以中文简体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1.5.2投标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1.5.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1.13.1.6投标费用1.6.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包括取消采购任务等情况),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6.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机构出具普通税务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收取,成交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中标金额(万元)费率(服务)备 注0--1001.50%例如:某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经计算后少于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1.6.3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户名:浙江凌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201000367814913开户银行:青田农商银行水南支行银行号:2010003678149131.6.4中标人如未按以上规定及时办理缴费,招标人有权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有权重新组织采购。1.14.1.7现场踏勘1.7.1现场踏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7.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7.4招标人在现场踏勘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7.5投标人自身原因不参与现场踏勘的,不得就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提出质疑。1.15.1.8答疑会1.8.1答疑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答疑会后(如有),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2.2款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1.8.3投标人自身原因不参与答疑会的,不得就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提出质疑。1.16.1.9分包1.9.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17.1.10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的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密负有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8.1.11政府采购政策1.11.1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有效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系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且认证证书的认证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1.11.2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各投标人拟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必须提供符合第1.11.1条规定的认证证书。1.11.3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1)本项目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1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þ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视为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þ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视为非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非中小企业。1.11.5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按《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价格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6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1.5条的扶持政策。1.11.7投标人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1.5条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11.8采购进口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招标需求中未注明进口产品或允许进口产品,不得提供进口产品。1.19.1.12相同品牌产品1.12.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则按照技术优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的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或部分核心产品品牌相同金额占项目报价50%以上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12.2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同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标明“★”标志的产品。1.12.3因相同品牌产品原因造成多家投标人按一家有效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1.20.1.13信用信息记录查询1.13.1查询渠道: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应当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进行查询。1.13.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记录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依据。1.13.3查询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3.4信用信息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页面打印(或截图)等方式进行留存。1.13.5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21.1.14质疑和投诉1.1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数据电文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14.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14.3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当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以答复。1.14.4投标人未对开标记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的,将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程序,采购结果提出质疑。1.14.5质疑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相关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1.14.6质疑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书面质疑函(书面质疑函一式三份以上),或者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质疑。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取得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书面质疑函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1.14.7质疑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8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1.14.9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1.14.10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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