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蓝藻防控围隔招标公告(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2025)



项目概况 西太湖(拈花湾)蓝藻防控围隔采购项目 JSZC-320211-SDRD-G2025-000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20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1-SDRD-G2025-0007
项目名称:西太湖(拈花湾)蓝藻防控围隔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1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41.11万元
采购需求:

西太湖(拈花湾)蓝藻防控围隔采购项目,拟采购10000米510型夹板式彩色橡胶围隔用于西太湖(拈花湾)段的太湖蓝藻防控。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7.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9.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0.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11.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方式: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或“政府采购客户端(苏采云)”中免费下载文件(“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报名。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2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本级)
单位地址:金城西路500号
联系人:张家睿
联系电话:0510-81773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山明四村14、15号
联系人:倪倩
联系电话:0510-81027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倩
电话:0510-81027200

JSZC-320211-SDRD-G2025-0007采购文件.doc

无锡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暗标)采购编号:JSZC-320211-SDRD-G2025-0007采购项目名称:西太湖(拈花湾)蓝藻防控围隔采购项目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书第五部分合同条款第六部分附件第1部分.投标邀请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的委托,就西太湖(拈花湾)蓝藻防控围隔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西太湖(拈花湾)蓝藻防控围隔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SZC-320211-SDRD-G2025-000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采购人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8楼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山明四村14、15号3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1.采购范围:西太湖(拈花湾)蓝藻防控围隔采购项目,拟采购10000米510型夹板式彩色橡胶围隔用于西太湖(拈花湾)段的太湖蓝藻防控。2. 交货及安装完工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质量要求:合格;5.质保期:质保期要求2年,即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低于24个月的质保服务;6.维修响应时间:4小时内响应服务需求,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2天内无法解决问题的,提供备用设备;7.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17万元。8.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41.11万元。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10.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或零售业。工业(制造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招标文件获取信息: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自行免费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投标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10:00时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天,以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更正公告为准。7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81、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09: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网上投标解密时间:2025年6月20日09:30,解密时限:开启解密后30分钟。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投标,线上不见面开标。特别提醒:本项目进行线上不见面采购活动,供应商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笔记本电脑、CA锁(政务CA),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境”,点击“点击立即解密”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后续多次报价、答疑澄清等提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9评审时间:2025年6月20日开标结束后评审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10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5年6月20日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11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因本项目作为采用线上电子开评标(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与系统中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3、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供应商注册流程和公开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开评标等相关事项,如有问题可发送邮件或移动电话咨询。4、本次采购采用“苏采云”系统进行采购活动,招标文件发布、报价、评审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1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13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或电话联系。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采购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110140290905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 联系人:梅科联系电话:0510-8177302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35737594958联系人:倪倩联系电话:15906172524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山明四村14、15号邮政编码:214000电子邮件地址:723551941@qq.com141.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将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账号注册并填写申请信息,也可以直接通过苏采云 (http://jszfcg.jsczt.cn)进入注册界面。(3)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与电子签章,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原CA须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以确保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4)CA驱动下载: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账号登录页面,点击“驱动下载”链接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可以直接下载驱动安装包,安装包中附有驱动安装手册(5)采购文件、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及“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进行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或可至无锡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苏采云”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7)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8)苏采云系统应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负责人”。3.投标供应商应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报价无效。4.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5.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三)招标文件的解释:1.3.1.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并于2025年6月3日10:00前送至代理机构。1.3.2.采购人将于2025年6月3日17:00前对投标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答疑。1.3.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客户端或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报价材料不符合采购人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或电子)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五)质疑与投诉1.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2.质疑的提出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2.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原件递交。2.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质疑的受理与答复3.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3.2质疑函由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签收手续。3.3质疑函接收单位信息:接收单位: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山明四村14、15号邮编:214000联系人:倪倩电话:159061725243.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其他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4.投诉的提起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4.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由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进行投诉处理。(六)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商务标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证明文件:2.(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3.2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3.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2.3.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2.3.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2.3.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3.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3.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3.9授权代理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2.3.10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2.3.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3.12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补充性文件①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必须确保所有证明文件均为真实的、有效的且清晰的。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清晰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或者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的,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或者分项报价为0元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配置表(格式见附件)8.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9.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第二部分:技术标(暗标)暗标编制要求如下:1.暗标编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要求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不得标注。2.暗标中封面、封底及所有正文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任何字符、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独有的标准名称或编号等,不得出现其他具有标识性作用的符号、图案等,不得出现表格、流程图、图片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供应商的特殊做法。3.字体、段落、页面布局的设置字体:一级标题为宋体黑色四号字加粗,其余标题、正文均采用宋体黑色小四号字体,不得加粗,不得出现手写(插入引用的图片或照片上的文字字体不作要求)。段落:使用1.5倍行间距、字间距标准、每段段前空两格。页面布局:纸张方向纵向、页面底色白色,分栏为一栏。(七)投标文件的制作: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6.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的组成”的顺序制作。7.投标费用自理。(八)网上投标:1.投标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报价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在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3.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4.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投标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投标供应商进行网上报价请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九)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报价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的;3.投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4.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8.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9.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10.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11.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2.投标文件商务标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13.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1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5.商务标和技术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16.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17.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名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及采购需求的;18.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19.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投标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20.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2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或者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或者分项报价为0元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的;2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24.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过于偏少;25.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2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7.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28.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29.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30.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把数字证书加密锁加密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32.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上传使用的MAC地址和IP地址一致的,不同投标文件留有相同标记标识、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或雷同等情况,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围标、串标,其投标无效;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4.电子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不一致而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35.启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无法导入应急开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其投标;3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十)开标、评标:1.开标工作程序1.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投标价格。1.3投标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执行。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5解密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在评审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问,并等待评审结果。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审。1.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1)-(4)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作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2.2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3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但不受区域限制(财库〔2015〕150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2.4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录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5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3.评标工作程序3.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3.2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3.2.1评委会将对资格符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项目及评审要求审查因素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商务符合性2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投标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报价符合性5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6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技术符合性特别提醒: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3.2.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数量、质量、服务期、价款或者报酬、履约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条款相符。不得限制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供应商的义务,也不得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3.2.4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3.2.5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7除上述情形外,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3.2.8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2.9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3评委会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3.3.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3.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3.3.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3.4根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3.3.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4评委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3.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4.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3.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3.4.5配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4.6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3.5评标内容的保密3.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3.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6比较与评价3.6.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九)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3.6.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3.6.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如有),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4.评标方法4.1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4.2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等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每个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后,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如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由政府监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5.评分标准5.1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5.2评分项目及分值(一)报价30分(二)综合实力17分(三)技术方案53分5.3各项评分标准:1.1.3.1.(1)报价(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不做价格扣除。(2)投标供应商综合情况(17分):1、投标单位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设备主体部分检测报告,每份得2分,最高2分(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2、人员配备(9分)1)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环保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2)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注:提供上述人员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未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全者不得分。3、管理体系认证(3分)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www.cnca.gov.cn查询截图(显示证书状态)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或企业安全生产证书(2分)投标单位获得政府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得2分(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并电子签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5、售后及保障(1分)承诺报修围隔维修人员2小时内到现场的,或高于此标准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签章,不提供不得分)。(3)技术文件(53分)(暗标):1、方案设计的综合性评判(7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整体要求,系统处理全面,工艺路线合理,布局清晰,吻合现场需求,得7分;基本符合设计整体要求,系统处理不全面,但技术路线较合理,布局清楚,基本吻合现场,得4分;与设计内容存在偏离,技术路线不合理,布局不合理,得1分;与设计偏离较多,很难实现工程需求,得0分。2、产品性能方案(9分)对评估产品是否满足项目需求,包括产品的功能、质量、耐用性等进行阐述。①功能满足度(3分);②质量可靠性(3分);③耐用性(3分)。内容完整翔实、准确、针对性强,能够全部实现预期服务效果,各项功能完备,与本项目需求的吻合程度较高的,每项得3分;内容基本完整、针对性略有欠缺,能够基本实现预期服务效果,各项功能基本完备,与本项目需求有一定的吻合度的,每项得2分;内容简陋,技术指标不具体或不明确,各项功能不完备,未明显体现出科学性与先进性的,每项得1分;上述内容如有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则本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3、安装及验收方案(8分);内容翔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得8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有待完善的得4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不得分。4、项目管理方案(15分)考察项目管理能力,对包括项目组织结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风险管理等内容进行阐述。①项目组织结构(3分);②进度控制(3分);③质量控制(3分);④安全管理(3分);⑤应急管理(3分)。内容翔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每项得3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每项得2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每项得1分;上述内容如有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则本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5分。5、质保及售后服务(8分)①质保承诺及保障措施(4分);②售后服务(4分)。有完整的质保服务工作流程、质保计划安排合理,有完善的备品备件清单及售后服务计划的得4分;质保服务计划较简单,服务流程、质保服务等较含糊,售后服务计划较简单的得2分;没有或不合理的不得分。6、本工程的重难点分析(6分)有对本工程进行重难点分析并有相应的技术应对措施,思路清晰、定位准确、理解透彻的得6分;重难点分析较为简单,思路基本清楚的得4分;重难点分析粗略,无针对性的得2分;内容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评委为5人以上的单数(含5人)时,计算分项得分时取平均值为投标人的得分,各分项得分合计即为投标人的总得分。投标文件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合理要求不作出相应承诺或对招标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的不予得标。每项评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由评委集体讨论,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十一)定标: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最终得分最高者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对未中标原因不作解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质疑函应当列明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及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同时该质疑函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采购人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投标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3.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二)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代表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见证后生效。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3.中标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做出相应处理。(十五)招标代理费本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1.1%,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0.8%,在此基础上按7折计取。(十六)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十七)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两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两种信用担保形式。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2.融资担保。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中标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成交、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详见附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通知书”中增加“政采贷”合同融资政策宣传条款,并将《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作为“中标(成交)通知书”附件一同发给中标供应商。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4.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十八)电子履约保函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根据《无锡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领域进一步推行电子履约保函的通知》,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采用电子履约保函形式,具体操作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的保险保函模块进行办理,也可通过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电子履约保函与履约保证金、纸质保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供应商可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相关保函(保单)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供应商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具体地址为: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附件1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招标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质监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件2: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无锡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无锡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查询联系。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简况西太湖(拈花湾)蓝藻防控围隔采购项目位于无锡市滨湖区。主要内容离岸集成式挡藻设备采购。具体工程内容如下:拟采购10000米510型夹板式彩色橡胶围隔用于西太湖(拈花湾)段的太湖蓝藻防控。二、货物需求一览投标人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备注1510型夹板式彩色橡胶围隔10000米用于太湖蓝藻防控的橡胶围隔,具体地址以甲方要求为准1、采购内容:采购510型夹板式彩色橡胶围隔10000米,项目采购设备及安装工程质保期均为两年。2、围隔组成:橡胶彩壳石笼50005000镀锌夹板一B002加强带510型夹板式彩色橡胶围隔上部浮体采用新型橡胶材料,厚度≥4mm(含两层内衬),上部橡胶材料外拼装两个半圆柱体高分子聚乙烯浮体,均匀分节拼装,每米一组,成为整个浮体,使围隔整体具备良好浮重比;下部裙体由裙体布和配重石笼缝制而成,达到有效配重,配重应与裙体紧密连接,质保期内配重不能出现脱落、损坏问题;上部浮体与下部裙体用镀锌夹板和镀锌螺栓连接;橡胶每隔5m留有固定的铁扣件,以供安装时使用。(1)上层橡胶浮筒尺寸要求总高/mm水上有效高度/mm水下有效高度/mm节长/m厚度/mm800±10≥450≤35020±5%≥4(2)橡胶:采用高强度、耐磨、耐油、耐候性能好、耐腐蚀的特种橡胶(添加阻燃配合剂配方)——氯丁橡胶,径向拉伸强度(帆布)≥400N/mm,纬向拉伸强度(帆布)≥150N/mm;定负荷伸长率(80N/mm负荷下)≤10%,黏合强度≥5.0N/mm。(3)浮体:长度≥600mm,高度≥510mm,厚度≥2mm;橡胶材料外左右拼装两个高分子聚乙烯浮体(用镀锌螺栓固定),彩壳外形上部为斜坡型、下部为圆柱形,聚乙烯浮体内装填可发性聚苯乙烯泡沫材料,泡沫中下部预留配重砖块,每米一组,均匀分节拼装,成为整个浮体,可使每组重心于中心以下,呈不倒翁型,使围隔整体具备良好浮重比,在风浪作用下,能够起到更有效地挡藻作用。(4)下部主裙体为长丝涤纶加丙纶混纺布(标准不低于400g/m²)和加筋带缝制而成,底部缝制时预留布口袋,便于穿入配重石笼。主裙体水下深度视水深而定。帘子布技术要求:单位面积质量不低于400g/m²,径向抗拉强度≥80KN/m,纬向抗拉强度≥50KN/m,径向延伸率≤35%,纬向延伸率≤35%;采用加密帘子布,孔径0.07~0.5mm。(5)辅材:U型吊环M12mm或M14mm(材料:304不锈钢),镀锌夹板厚度2.50mm±0.2mm,石笼≥60kg/20m,固定锚绳Φ18mm(材料:聚乙烯三股绳),镀锌钢管桩Φ89mm、壁厚2.5mm、长度1.0m~1.5m。石笼:采用土工布缝制的石笼布袋,人工分批次将瓜子片灌入石笼袋中,用尼龙扎带分节捆扎,确保每节的重量均匀,达到配重均匀。3、施工要求:(1)裙体布连接处折叠两层缝制加强筋,在用镀锌铁夹板与浮体相连接,折叠处下挂一定长度,保证浮体不会磨坏裙体布;下部用配重石笼精工缝合而成,达到有效配重。每隔5m留有固定的铁扣件,以供安装时使用。(2)围隔工程主要用于分割水域,建立功能生态区,具有导流,挡藻等功能。有效抵御波高1m风浪袭击和8级及以下台风侵袭,可随湖泊水位变化,可承受因湖泊水位变化而引起的压力。在平均波高在35—45cm时,围隔外藻类不得因风浪的作用越过围隔浮体。(3)将在铺设围隔左右间距5m(见图)进行水下施工打桩(锚桩为热镀锌钢管,管外径89㎜,壁厚2.5mm,长度1.0m~1.5m),系绳索固定围隔(φ18mm聚乙烯三股绳)。20m(标准节长段)X50005000镀锌钢管桩X50005000镀锌钢管桩PVC绳彩色橡胶围隔PVC绳吊环FVC绳PVC绳吊环PVC绳FVC绳PVC绳PVC绳镀锌钢管桩镀锌钢管桩镀锌钢管桩5000500050005000镀锌钢管桩镀锌钢管桩PVC绳PVC绳FVC绳PVC绳吊环吊环彩色橡胶围隔CPVC绳FVC绳PVC绳PVC绳镀锌钢管桩镀锌钢管桩镀锌钢管桩(4)将围隔根据需要连成一定长度,分段下水。围隔下水前,整理好围隔裙体,避免围隔下水后产生扭曲、缠结,确保铺放流畅。为防止磨损,围隔下水处须设有托辊或铺有铺垫物。围隔布放后调整系绳索的长度,使围隔静态时能具有稳定的状态,有风浪时也能维持良好的状态。(5)围隔浮体抗紫外线辐射,二年内不发生老化现象。三、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至少达到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2、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对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设备并按国家的各项标准和规范要求验收。设备质量出现问题,投标人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和中标单位承诺的其他指标。验收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以验收通过为准。投标人交付验收时应先书面通知采购方。4、投标总价包含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且不限于:材料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人工费、材料费及损耗、包装费、运输装卸费、卸车费、措施项目费、保险、材料检测及现场复检试验费用、经销、关税、商检、国内税收、企业经营管理费、利润、地**府收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工资、津贴、补助和差旅费等、加工费、采购保管费、现场清理费、辅材配料费、安装费、材料进场协调管理费、设备运行(产品使用)或维护保养时必需的附件、工具、零件、辅料、资料、材料样板费、预期的市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府政策发生改变的所有费用。5、知识产权:中标单位应保证甲方免除且由中标单位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6、交货及安装完工时间:收到甲方指令后6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7、质量要求:合格。8、质保期:质保期为安装后2年,即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低于24个月的质保服务。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包含由于此设备损坏而造成的所有设备、人员、工期、社会影响等连带损失)及质保期间产生的维护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9、如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因供货原因要求调换通知后,须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予以调换,直到满足要求为止,并保证零配件供应。10、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最终交货地点。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投标时不需填写)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甲方(招标人):乙方(中标人):一、采购编号:二、采购内容:西太湖(拈花湾)蓝藻防控围隔采购项目,拟采购10000米510型夹板式彩色橡胶围隔用于西太湖(拈花湾)段的太湖蓝藻防控。三、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四、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五、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最终交货地点。六、质量标准(服务要求):合格。七、款项支付步骤和办法: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为预付款,全部设备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至合同价的80%,尾款(合同价的20%)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八、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有违约,按照相关合同法律解决。九、解决争议的方式: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事项:/。十一、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他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备案:十三、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见证方(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招标人):(盖章)乙方(中标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乙方户名:乙方开户银行:乙方账号:见证方:第五部分.合同的特殊条款根据编号JSZC-320211-SDRD-G2025-0007的招标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乙方投标文件,甲乙双方就此次西太湖(拈花湾)蓝藻防控围隔采购项目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一、合同的标的物:序号标的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23…合同价格(大写)人民币元(¥元)二、合同价格与支付2.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以及投标单位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2支付步骤: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为预付款,全部设备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验收合格满一年支付至合同价的80%,尾款(合同价的20%)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2.3交货及安装完工时间:收到甲方指令后6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2.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三、质量保证3.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负责。标的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3.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3.3除特别约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3.4质保期:质保期为安装后2年,即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低于24个月的质保服务。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包含由于此设备损坏而造成的所有设备、人员、工期、社会影响等连带损失)及质保期间产生的维护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四、包装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包装,在送交甲方验收前不得拆箱。五、标的物的交付5.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5.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5.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5.4交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5.5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最终交货地点。六、验收: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外观、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包装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检验合格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2、甲方根据本采购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仅是对乙方货物数量、外观的认可,如甲方接收货物后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甲方仍有权向乙方主张索赔及相关权利。3、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技术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4、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天内。七、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7.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7.2如果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7.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八、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8.1甲方违约责任8.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或部分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8.1.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8.1.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8.2乙方违约责任8.2.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8.2.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九、不可抗力9.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9.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十、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0.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10.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10.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10.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二十八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二十八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十一、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1.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1.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1.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1.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二、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招标代理公司见证后生效。十三、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附则14.1合同份数: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公司执壹份、财政壹份。14.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14.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通知书、采购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4.4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公开招标投标文件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标段)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投标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致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你们****项目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一、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包括付款方式),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开标一览表。二、我方愿意提供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三、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报价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五、我方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供应商。六、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双方协调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可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七、我方认可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权利。八、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地址:邮编: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二)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小写)投标总报价(大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注:因“苏采云”系统自带“开标一览表”模块,投标人须按“苏采云”系统中给定的模块格式,完整、正确地进行填报(具体位置为“基本目录”——“开标一览表”),此处可不用再重复填报。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及表中所填的投标报价均将以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自带的模块格式中填报的为准。(三)细目报价表采购项目投标人名称(盖章)政府采购编号:JSZC-320211-SDRD-G2025-0007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产地质保期单报价分项总报价1  23总报价:大写 小写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项目需求”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2)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采购编号:JSZC-320211-SDRD-G2025-0007日期: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进行报价,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五)承诺书(格式)承诺书一(投标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承诺书二(投标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1.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5.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六)公司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内容写不完的栏目可相应扩展)供应商情况表1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中级职称 人数、高级职称 人数 2023年12月资产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2023年12月股东权益 万元 2023年业务收入 万元2023年实现利润万元办公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近三年来受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及业主评价意见最近3年内有无因违纪或是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编号:日期:江苏达瑞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特授权(姓名)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参与谈判、评审、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有(无)转委托权。被授权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电话:通讯地址:被授权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八)技术偏离表序号投标货物名称招标技术要求投标货物技术指标选择项(正偏离或符合)注:各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填写“投标设备技术偏差表”;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名称学历相关证书备注12345678……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2.如有证明材料请附在本表之后。(十)设备配置表(格式)序号设备名称自有或租赁购入年份或租赁期限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备注:表格不够可自行扩展。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一)技术方案(格式自拟)(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监狱、戒毒企业证明文件:(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蓝藻防控围隔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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