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招标公告(温州医科大学2025)
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医科大学中央空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MU-2025CS907
项目名称:中央空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医科大学
地 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左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870750
质疑联系人: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699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计盈、 陈素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077722、15372888780
质疑联系人:王纪凤
质疑联系方式:15805779720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WMU-2025CS907中央空调-定稿05.22.doc580.0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央空调
品目
采购单位
温州医科大学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5月23日 14: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22日至2025年06月0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0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
¥4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计盈、 陈素芳
项目联系电话
0577-86077722、15372888780
采购单位
温州医科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7-88870750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7-86077722、15372888780
浙江省政府分散采购磋商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WMU-2025CS907项目名称:中央空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温州医科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注:本磋商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为投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加粗部分为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各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第1部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MU-2025CS907项目名称:中央空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50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数量:1预算金额(元):450000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5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6月04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无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医科大学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左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870750质疑联系人:郑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7-866996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计盈、陈素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077722、15372888780质疑联系人:王纪凤质疑联系方式:15805779720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5月22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中央空调2项目编号WMU-2025CS9073资金来源及预算▲预算金额4500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 采购要求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如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的,评审时应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指定其中一家企业为总承包主体,即为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7.响应文件中需要签章或签字的内容(资格文件等其他另有要求的除外)可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有效公章及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代表(或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6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分包2.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2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2.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踏勘现场不组织8磋商响应备选方案不允许9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竞争性磋商以最后报价为合同价。10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2响应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二类:(1)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1783329431@qq.com,递交1份,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未加密导致投标信息泄露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注: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全套纸质响应文件贰份。13磋商地点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14电子招投标特殊情况处理方式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5评审小组确定和人数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1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7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全直流变频多联室外机118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9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名称:全直流变频多联室外机1、全直流变频多联室外机2、四面出风室内机1、四面出风室内机2,属于工业行业;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0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21信用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三年;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或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0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1注意事项1)磋商供应商如发现磋商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质疑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2)该项目成交公示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 22其它1)本磋商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前附表”为准;2)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3)本磋商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4)竞争性磋商公告是本磋商文件的一部分;5)电子投标注意事项:5.1供应商必须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登记注册,相关事宜请参照(《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注册-供应商注册申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后台依法进行网上自主下载。5.2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5.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目前“政采云”平台仅支持浙江汇信或天谷CA锁,个体工商户投标仅支持浙江汇信CA锁)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驱动和申领流程》及《CA管理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地址: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5.5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5.6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5.7请务必确保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5.8在响应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5.9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提醒操作的,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7)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次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和实施,并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1.2本项目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2.定义2.1采购人:温州医科大学。2.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磋商响应供应商:响应磋商、参加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5“电子签章”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且加下划线”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2.7“电子响应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响应文件”系指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3.竞争性磋商费用3.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差额累进):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100以下1.05100(不含)-500(含)0.77请各供应商将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4.质疑和投诉4.1质疑4.1.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响应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4.2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特别说明▲5.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5.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规定三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5.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5.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5.5.2支持绿色发展5.5.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5.5.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5.5.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5.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5.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5.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5.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5.5.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5.3.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5.3.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5.3.6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5.5.3.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5.5.3.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5.4支持创新发展5.5.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5.5.4.2贯彻落实对首台套产品、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5.5.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6.1本磋商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6.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6.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6.4磋商文件是磋商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磋商文件规定或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报价,将可能被拒绝或投标无效。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和本磋商文件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公告附件,潜在供应商在收到该公告附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电子签章/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供应商已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文件为准。7.3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相关要求8.响应文件的形式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以及备份响应文件,备份文件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8.1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8.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1783329431@qq.com,递交1份,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未加密导致投标信息泄露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3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8.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5▲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如下:9.1报价文件(1)磋商响应初始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初始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3)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见附件3)(4)报价部分其他内容(如有,格式自拟)9.2资格文件(格式见附件3)(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五选一)(见附件4-1)(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见附件4-2)(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见附件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投标协议,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4)分包意向协议(见附件4-4)(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9.3商务和技术文件(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5)(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6)(3)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7)(4)磋商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格式见附件8)(5)响应声明书;(格式见附件9)(6)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10)(7)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格式见附件11)(8)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2)(9)货物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13)(10)常用材料、零配件及备品备件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14)(11)投标产品技术支持材料;(格式见附件15)(12)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16)(13)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格式见附件17)(14)磋商响应方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附件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制。9.4磋商货币本次磋商项目货币为人民币。9.5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磋商供应商如与磋商文件商务、合同条款及技术各项要求有偏离,应填写《采购需求偏离表》。9.6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10.报价要求10.1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10.2磋商响应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件格式填写。10.3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10.4最后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2.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后90日历天。不足有效期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磋商将被拒绝。12.2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此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13.响应文件的签署1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其中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磋商响应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磋商响应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13.2.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13.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加盖电子签章/公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3.4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14.1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递交供应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14.2备份响应文件的加密、递交(如有)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加密、递交。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的签收工作后,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所有响应文件的开封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备份电子响应文件:(1)超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递交的;(2)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的。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标评审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15.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15.3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15.4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供应商利益,否则,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无效。五、开启响应文件16.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响应文件开启。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①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②核验出席响应文件开启活动现场的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身份,并组织其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可拒绝其进入现场。③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签收,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④解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规定时间(不少于30分钟)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政采云平台规定时间内通过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的,按以下情况处理:供应商在政采云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如已按规定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供应商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1783329431@qq.com)的备份响应文件,并以备份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供应商(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为获取采购文件时留的联系方式,无法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⑤组织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六、磋商人员及相关原则17.参加磋商人员17.1供应商应带派法定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该授权代表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部分)。授权代表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详见第五部分)即可。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评审小组18.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18.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8.3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8.4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19.磋商评审原则19.1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磋商记录。19.2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9.3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供应商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19.4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9.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19.6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依据磋商评审程序列。19.7在磋商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向评审小组成员询问与其无关的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19.8在磋商过程中,评审专家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评审专家或知情者应严格保密,不得将磋商评审情况告诉与之无关的人(包括磋商供应商)。19.9在磋商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过程中,如有磋商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磋商。19.10磋商轮次不超过三轮,具体根据项目的情况由评审小组决定。19.11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9.1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磋商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9.13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未拆封的响应文件除外。七、磋商程序20.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评审活动一般应按以下程序组织开展:20.1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20.2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20.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小组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0.4宣读最终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20.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审小组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小组提出的有关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20.6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小组成员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评审小组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0.7磋商响应无效的情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①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政采云”平台的。②仅递交备份电子响应文件的。③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2)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①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②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③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④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①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③响应文件内容虚假的;④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的;⑤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的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⑥响应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⑦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⑧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⑨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①报价为零的;②各阶段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③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④最后报价具有选择性的;⑥供应商初次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含)的,未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的(包括项目具体成本测算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等)或阐述了具体原因但评审小组认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⑦评审现场,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等),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项)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②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6)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须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7)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政府采购云平台询标函形式,下同)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加盖电子签章/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用书面形式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在规定时间内(不少于半小时,具体以政采云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通过指定的途径提交。20.8磋商资格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下一步的磋商活动。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签章/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0.9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磋商报价,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磋商报价。(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评审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磋商报价的,默认上一轮报价为该轮报价。(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0.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磋商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11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主观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20.12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审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20.13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主持人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20.14▲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此项目废标,应重新组织采购。21.综合评分(100分)21.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21.2评审因素评审小组对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后,每人一份评分表,进行独自打分并签名(客观分打分应一致)。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磋商响应供应商各部分的得分为评审小组各成员的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商务和技术分(70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及细则备注1空调机组方案及制冷量参数满足性0-14供应商所投方案满足设计要求,不得改变室外机的数量、室内机的形式、规定的参数(制冷量、制热量、制冷耗电量、制热耗电量),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14分扣完为止。(以供应商提供的制造商(厂商)样本为准,样本上必须有明确的文字性描述。)客观分2业绩0-3根据供应商2022年01月01日至今签订合同的且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同类项目业绩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客户联系方式、采购合同、验收报告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料提供不齐全不得分;只计算供应商业绩,其子公司、母公司业绩不计分)。客观分3质保期0-3所有产品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加1分,最高得3分,延长时间不足一年不计入加分。客观分4多联式空调机组变频器的先进性0-5根据变频器的变频范围、冷却技术、电控盒防尘防水等级的先进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3,1.5,0)注: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主观分5多联式空调机组压缩机的技术先进性0-5根据投标多联机产品所采用压缩机形式、压缩机结构设计、电机选型、运转效率、隔音设计、静音性等先进性打分。(评分范围:5,4,3,1.5,0)注: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主观分6多联机产品综合技术先进性情况0-51.根据室外机冷媒配管技术、冷媒控制技术、机外静压、试运转技术的先进性及室外机框架结构的稳定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3,1.5,0)注: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主观分0-52.根据室外机制热性能、除霜技术、回油技术的先进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3,1.5,0)注: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主观分0-43.投标产品室外机电子膨胀阀数量、室外换热器分区控制功能的先进性及制热运行室内温度精准预测功能的先进性。(评分范围:4,3,2,1,0)注: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主观分0-44.投标产品室外机电脑板及多联机物联控制管理的先进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4,3,2,1,0)注: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主观分0-45.室内机功能:电子膨胀阀的调节精度、风量、静压的调节、过滤效率的先进性及室内机的噪音值大小进行评分。(评分范围:4,3,2,1,0)注: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主观分7项目实施方案0-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期管理及工期保障等情况进行打分。(评分范围:5,4,3,1.5,0)主观分8项目实施人员0-3所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暖通工程师得1分;实施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电工作业证、高处作业证、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每提供1个证书得0.5分,最高得2分。客观分9安装材料品质0-5供应商提供的安装材料(如铜管、冷凝水管、保温材料等)品质性能,根据材料的先进性、安全性、完整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3,1.5,0)主观分9售后服务0-5针对本项目提出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标准及网点、人员配备、故障响应修复时间及响应方式,零配件和维修备品备件的供应保障措施)。(评分范围:5,4,3,1.5,0)主观分(二)报价评分(30分)(1)报价评分将在有效响应方范围内进行,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方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30%×100投标如缺少须提供的一种功能或配置或服务,评标价将在其投标价的基础上加上其他供应商相应分项价格的最高价。如若成交,该缺漏项费用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其他评分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由评审小组当场统一计算。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总得分为技术、商务、报价三部分得分的总和。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1.3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21.4评审小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所有评审小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为每个供应商的得分。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少于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八、确定成交供应商23.确定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4.采购结果复核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实质性条款、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应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签订合同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2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被废标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依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4.3拒签合同的责任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磋商违约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力。24.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5.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十一、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备注1中央空调 1批450000.00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序号政策名称内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附件4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投标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2.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并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节能产品不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的情况除外)。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三、商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支付方式▲1.普通付款: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00%。▲2.中小企业付款:合同签订时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款金额的40%。在合同签订后、验收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其余合同款在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供应商声明不需要预付款的,付款方式等同于普通付款。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使用。交付地点温州医科大学指定地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2年。服务标准1.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予以技术服务和维修(如有必要可进行更换),否则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对采购人的补偿。2.在设备整个质保期内,中标人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2年的供应,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天及时提供,并最长不超过12小时(特殊设备另行说明)送达用户指定地点。3.在质保期内,所有服务及备件全部免费。质保期满后,仅收取设备维修的材料和零配件成本费用,免人工费、差旅费,所涉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有备品备件库,能更及时地为采购人提供备品备件。服务效率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如电话不能解决的,在5小时内到场支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验收标准1.到货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应依据本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上的数量、型号及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生所供货物约定不符,采购人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中标人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后7日内予以补救,所产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由中标人承担。2.安装调试: 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中标人需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采购人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中标人提供。 安装调试过程中,中标人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采购人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中标人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中标人应当在15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采购人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技术支持: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免费提供合同货物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合同货物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2.安装调试(若需要安装调试):2.1 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2 安装完成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3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2.4 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服务。2.5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四、技术要求1.主要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参数数量1全直流变频多联室外机1(核心产品)顶出风室外机,落地式额定制冷量(KW):≥224.0额定制冷耗电量(KW):≤63.8额定制热量(KW):≥250.0额定制热耗电量(KW):≤63.5最大噪音 dB(A):≤701台2全直流变频多联室外机2顶出风室外机,落地式额定制冷量(KW):≥112.0额定制冷耗电量(KW):≤31.8额定制热量(KW):≥123.5额定制热耗电量(KW):≤31.6最大噪音 dB(A):≤661台3四面出风室内机1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带水泵)额定制冷量(KW):≥14.0额定制热量(KW):≥13.0额定耗电量(W):≤130最大噪音 dB(A):≤43含减震器安装,含线控开关,含空调器检查接线8台4四面出风室内机2四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带水泵)额定制冷量(KW):≥16.0额定制热量(KW):≥18.0额定耗电量(W):≤130最大噪音 dB(A):≤44含减震器安装,含线控开关,含空调器检查接线14台2.辅材清单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1R410a专用脱脂冷媒铜管+B1 级阻燃橡塑保温护套φ9.52x0.8mm141米2R410a专用脱脂冷媒铜管+B1 级阻燃橡塑保温护套φ12.7x0.8mm2米3R410a专用脱脂冷媒铜管+B1 级阻燃橡塑保温护套φ15.88x1.0mm143米4R410a专用脱脂冷媒铜管+B1 级阻燃橡塑保温护套φ19.05x1.0mm27米5R410a专用脱脂冷媒铜管+B1 级阻燃橡塑保温护套φ22.2x1.0mm56米6R410a专用脱脂冷媒铜管+B1 级阻燃橡塑保温护套φ28.6x1.0mm34米7R410a专用脱脂冷媒铜管+B1 级阻燃橡塑保温护套φ31.8x1.1mm15米8R410a专用脱脂冷媒铜管+B1 级阻燃橡塑保温护套Φ38.1x1.4mm11米9R410a专用脱脂冷媒铜管+B1 级阻燃橡塑保温护套Φ41.3x1.5mm2米10R410a专用脱脂冷媒铜管+B1 级阻燃橡塑保温护套Φ44.5x1.5mm24米11铜管配件+B1级阻燃橡塑保温护套直接、弯头等1项12冷凝水管含配件DN2577米13冷凝水管含配件DN3282米14冷凝水管含配件DN402米15冷凝水管含配件DN5025米16冷凝水管保温护套φ25*977米17冷凝水管保温护套φ32*982米18冷凝水管保温护套φ40*82米19冷凝水管保温护套Φ50*825米20管道绝热橡塑保温(难燃B1级)安装(管道) 管道DN50mm以下,保温厚度按设计说明。1项21分歧管磷脱氧铜20套22冷媒充注冷媒剂R410A75KG23内机至外机信号线屏蔽双绞线 0.75mm21项24高压氮气吹洗1项18吊杆、抱箍、角铁支架等1项19室内机安装费22台20室外机安装费2台21室外机基础混凝土1项22吊车费1趟23拆除管道原有管道拆除,垃圾清运;自行现场踏勘;今后不做调整。1项24原有空调设备拆装原有空调设备拆装,含室内外机;原有空调设备仅拆装费、吊装费、室外机基础费、搬运费,一项包干,结算不予调整。1项25原有吊顶拆除及修补原有吊顶拆除及修补,垃圾清运;自行现场踏勘;今后不做调整。1项26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费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费1项27配电改造含配电箱、电线电缆等设备材料费用。1项3.主要技术要求序号技术要求1功能与用途:食堂 (或封闭空间、区域)内空气的温度、湿度、洁净度和空气流速等参数进行调节。2直流变频多联机空调系统主要的技术要求:1.▲必须全部采用R410A系列冷媒的变频多联式空调系统。2.★为保证机组运行的可靠性,多联式空调系统设备(含室外机、线控器、全热交换器)应为同一品牌或商标的产品,空调机组不接受OEM贴牌加工。3.▲变频多联式空调机组(单个模块)中的所有压缩机必须全部采用全变频压缩机,不得采用定频压缩机+变频压缩机组合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清楚说明组合方式)。4.每个室内机、室外机冷量不得低于原设计冷量。5.多联机设备参数为额定工况下的数据:制冷工况:室内温度:27℃DB,19℃WB/室外温度:35℃DB。制热工况:室内温度:20℃DB/室外温度:7℃DB,6℃WB。6.空调系统室内外机不允许拆分。3室外机摆放及散热要求:因室外机平台尺寸有限。本次空调设备室外机需要考虑是否摆放得下及散热问题。4空调设备的节能性要求:▲空调设备必须在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所有产品都需具有节能认证证书。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报价必须包括设备费、材料费、管线费、安装调试费、税金、运输及运输保险费、装卸费、二次搬运费、检验费、质保期内维修保护费、备品备件费、特殊工具费、设计费、总承包服务费(包括总包管理费和分包配合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五、备注1.带“▲且加下划线”的有关技术和商务要求为实质性条款,响应方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带“★”的有关技术和商务要求为重要条款。除此之外其余的指标、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可在磋商现场,根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的磋商进行变动。2.除磋商文件中所明确的采购需求规格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且性能相当于或高于所明确的产品参加磋商报价。同时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作出详细对比说明。3.如技术要求中未特别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则统一执行最新标准、规范。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本合同为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特别提示:以下为温州医科大学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不宜照搬。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采购结果及成交供应商的承诺来拟订。采购编号:甲方:温州医科大学乙方:2024年月日在温州医科大学的项目委托代理招标采购中,甲方接受乙方对本次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和本合同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其磋商过程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货物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制造商/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联系人联系方式合计:¥.00合同总价(大写):元整注:1.货物型号、数量、配置要求等详见附件清单;2.“合同总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工地价)。即:设备费、材料费、管线费、安装调试费、税金、运输及运输保险费、装卸费、二次搬运费、检验费、质保期内维修保护费、备品备件费、特殊工具费、设计费、总承包服务费(包括总包管理费和分包配合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并在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使用。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承担可能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费用。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保期1.所有货物免费保修年,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维修。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2.交货地点:温州医科大学指定地点。八、货款支付、履约保证金1.货款支付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执行。1.1乙方声明不需要预付款的,付款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自收到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付清货款,乙方未按期开具或拒绝开具或所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不构成违约。1.2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40%);其余合同款在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付清,乙方未按期开具或拒绝开具或所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不构成违约。2.履约保证金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执行。2.1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2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收据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免费更换,对于因此故障或因未能及时更换而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并赔偿。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可选择以下方式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处理该货物的全部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免费保修,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质保期的货物,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在4小时之内做出响应,48小时内安排工程师到现场检修(温州当地供应商需在12小时内安排工程师到现场检修)。十一、调试和验收1.到货验收: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应依据本合同、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上的数量、型号及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生所供货物约定不符,甲方有权退货或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齐,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要求后7日内予以补救,所产生的费用及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2.安装调试: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乙方提供。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最终验收:货物经安装调试完成且符合技术要求后,甲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最终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验收标准的,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当在15日内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重新申请终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二、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根据甲方布局要求安装摆放到位,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经甲方核验签收后视为交付完成。十三、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或者逾期完成安装、调试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额每日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50日不能交货或逾期完成安装、调试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完成安装、调试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与本合同有关的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之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甲方(盖章):温州医科大学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地址:手机:开户银行:地址: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名称:税号:账号: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本项目:“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封面(供应商名称)报价文件采购人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项目名称:中央空调项目编号:WMU-2025CS907供应商名称(公章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地址: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磋商响应初始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报价内容单位数量初次报价(元)备注1中央空调批1大写: 小写:¥ 注:1.报价是指投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投标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即括设备费、材料费、管线费、安装调试费、税金、运输及运输保险费、装卸费、二次搬运费、检验费、质保期内维修保护费、备品备件费、特殊工具费、设计费、总承包服务费(包括总包管理费和分包配合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验收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2.以上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磋商响应总价”相一致。3.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2初始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单价金额磋商响应总价:小写:大写:备注:1.“报价明细表”内“磋商响应总价”应与附件1“开标一览表”中“初次报价”相一致。2.如果含在服务价格中则填“含”,如无此项内容则填“无”,不留空白。此表投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编制。3.本项目为总价合同,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4.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含)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包括具体成本测算(含人工、材料、服务等分项成本构成)、其他证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等)。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3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温州医科大学(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联合体协议中的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不得缺漏;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3.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5.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企业名称填写所有联合体成员名称,盖章可只需联合体牵头方盖章。监狱企业资格证明材料(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注:供应商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此声明函,如提供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资格文件封面(供应商名称)资格文件采购人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项目名称:中央空调项目编号:WMU-2025CS907供应商名称(公章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地址: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4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附件4-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五选一)说明: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证照)。附件4-2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致: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承诺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查询记录为准。(七)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承诺如有虚假,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由采购人取消我公司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且由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报告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予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我单位已知晓前述法律规定,对此无任何异议。注:▲本承诺函必须提供。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4-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投标协议,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_______(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就有关联合投标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牵头人全称)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其他成员全称)为联合体的成员方;......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由牵头人代表本联合体与采购人联系,负责协调工作。(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负责,由各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意愿。(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a.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接收采购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合同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c.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详细安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合同占比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具体说明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牵头人全称)合同占比:_______%(联合体其他成员全称)合同占比:_______%......3、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将该协议书原件送交采购人。5、如中标,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合同款支付至合同约定的牵头人账号。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协议签订时间:协议签订时间:附件4-5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若成为(标项名称)(项目编号:)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某分包供应商名称)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八、(供应商)与(分包企业)之间(填写是或者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磋商响应供应商(电子签章/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公章):日期:年月日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供应商名称)商务和技术文件采购人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项目名称:中央空调项目编号:WMU-2025CS907供应商名称(公章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地址: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5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分内容页码123456789...说明:1.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最前页根据本评标细则制作评分索引表,清楚标注响应内容及证明材料的所在页码。2.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3.附件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自行编制。附件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单位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附后)法定代表人电话: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身份证号:)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采购人)(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手机号码:供应商名称(公章或电子签章):年月日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签订的《联合协议》的内容,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特此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公章):附件7磋商响应函致: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________),授权委托人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_____________(磋商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壹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壹份。(1)竞争性磋商初始报价单。(2)按磋商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据此函,授权委托人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磋商响应数量价格表中所规定的应交付的货物及提供的服务,首次价格等详见《磋商响应初始报价一览表》。(2)磋商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磋商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其磋商自磋商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5)如果在递交最后报价后,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承诺及回复等)。(6)磋商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的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磋商供应商。(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磋商供应商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8磋商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法人代表 技术负责人 资质等级情况 资质名称 颁发部门 资质等级 颁发时间 其他有竞争力 的说明 本表后附公司介绍。附件9响应声明书致: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________(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_______。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项目的磋商响应,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磋商响应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_______(填写“有”或“没有”,如实填写,如不填写视同未按要求填写)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期限未满的情形。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0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有)说明: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供应商提供投标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投标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注: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并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否则其投标无效。2、评审小组成员审查此项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附表(1)投标产品中节能产品明细清单制造商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产品所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认证机构数量(2)投标产品中环保产品明细清单制造商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产品所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认证机构数量备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附后附件11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采购人联系人、联系方式注:相关证明材料附后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2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是否偏离(提供说明)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页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注意:1.逐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未按采购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2.偏离说明是指对磋商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3.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自行承担磋商响应风险。4.建议供应商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准备技术要求中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如检测报告、证书)条目索引。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3货物配置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数量制造商产地品牌型号配置备注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4常用材料、零配件及备品备件报价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制造商产地品牌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5投标产品技术支持材料说明:1.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以证明其对技术指标的应答;2.技术支持资料应是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Datasheet)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3.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资料,可被视为是无效的技术支持资料;4.如上述资料之间存在不一致的,以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为准;5.若对技术指标的应答无技术支持资料证明,评审小组可不予承认,并可认为该应答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技术评审,其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可提供同等于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产品和服务。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附件16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2025年月日附件17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独立保函)编号:申请人:受益人:温州医科大学地址:地址:开立人:地址:温州医科大学(受益人名称):鉴于贵方(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合同编号:)货物和服务有关事项签订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供应商,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买方,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买方全额扣回预付款后日止,最迟不超过开立之日起1年,即年月日。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7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开立时间:年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空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