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黑板招标公告(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2025)



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各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各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各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7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6000202502000050

项目名称: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各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33.6万元

最高限价:533.6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各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533.60000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0日内供货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允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4、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23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30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备案,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未在网上备案或网上备案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6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机关

地址:(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机关)

联系方式:(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机关)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县(区)府前路6号市民中心

联系方式:17663211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名名

联系人电话:17663211152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pdf

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406000202502000050)招标人: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代理机构:山东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1.总则2.采购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9.纪律和监督10.项目说明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7日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6000202502000050项目名称: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33.6万元最高限价:533.6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1详见采购内容533.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0日内供货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允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4、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5月23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30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备案,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未在网上备案或网上备案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4.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6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2、接受异议联系人: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632-8812568;山东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戴经理:0632-8806678。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632-881256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市民中心联系方式:0632-880667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市民中心联系人:翟经理电话:0632-88066783.项目名称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采购控制价本项目总招标控制价为:533.6万元,本项目分为1个包。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说明。7.供货期签订合同10日内供货完成。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预付合同金额的30%;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9.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允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4、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7:00前12.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5年5月30日13.偏离商务条款不允许偏离,技术条款根据技术要求规定14.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另行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澄清等有关资料15.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09:30时(北京时间)16.投标有效期90天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交纳投标保证金18.投标文件份数(除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开标后成交单位应提交一正二副投标文件用于存档使用。19.踏勘不组织2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文件解密公开报价时间、地点1.时间:2025年6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备注:1、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网上递交,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2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2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组成: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的五名或以上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即抽取或由采购人代表和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即抽取的专家组成;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评2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25.其他要求1.开标时供应商须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投标文件的电子解密、签章。2.投标供应商若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时候遇到技术问题需咨询国泰新点软件技术。26.电子化招投标本项目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2、响应文件应当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27.开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计算机辅助开、评标。请供应商授权代表调试好投标系统做好解密工作,按规定时间提交最终报价。2.唱标顺序:经各供应商招投标电子解密后系统自动唱标。注:如开标时供应商未提供CA证书进行解密,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将被拒绝。28.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技术支持张可超:183666609202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以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为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如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填写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显著位置列出某项/某些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并列明节能产品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品牌、型号并附节能环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同;未按要求列明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可以对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2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价格部分评审中,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分值的5%的加分;在技术部分评审中,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分值的5%的加分。1、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2、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格式见附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项报价表)。同时将产品所在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清单页加盖公章,原件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项报价表和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页的不给予政策优惠,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注:供应商有前述三款组合情形的,累计给予加分及价格扣除。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①中小企业及有关政策: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并按照该标准划分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其它企业生产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②节能环保: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的公告,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查询清单官方网站截图,否则不予认定。所报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的政府优先采购范围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在打分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所报节能、环保产品的报价在其投标总价中所占的比重,分别给予报价和技术方面评标总分值×(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5%的加分。所报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不给予优惠政策的价格加分。注:采购需求中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标注或标注有误的,该项的认定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的公告为准,供应商须将提供该产品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须包含该设备型号所在的附件页)及强制节能产品报价表,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③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满足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须按要求制作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扶持。30.成交公示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招标公告列明的网站予以公示31.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2.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应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3.验收时间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34.质保期3年二、投标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资格要求1.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1.4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由中标人支付。缴纳方式:电汇或转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开户账户:山东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605002909100094439开户行:工商银行山亭支行1.5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踏勘现场1.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8.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于规定时间前,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提出(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疑问或者询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并形成书面文件报采购人确认后,统一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发给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公告约定的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2.2供应商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或者询问,视为认同采购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不按照采购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其投标无效。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拟投入人员列表;(4)资格审查资料;(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本项目工作的范围及任务进行描述;(7)售后服务方案;(8)培训方案;(9)重要参数及重要功能响应情况。3.2投标有效期3.2.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2.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3投标保证金无3.4资格审查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评标系统并按系统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由评标委员会审查验证。凡未上传上述证件或上传不全不清楚的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3.5投标报价3.5.1本次招标供应商响应投标时,只能有一个报价,本次采购不接受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备注:各供应商报价均不能超出财政预算,如若超出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本次招标为一次性报价即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报价;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合格有效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5.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次采购范围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及内容所需的费用。3.5.3本项目报价涵盖供应商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有关全部工作的费用。3.5.4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所确定的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按合同规定的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保险费、设备费、培训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验收费、运费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3.5.5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考虑自身优势,充分考虑本项目范围、风险因素、服务承诺及竞争性的原则进行计算。3.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采购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3.7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项目性质等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项目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供货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8报价币种为人民币。3.9、中小企业优惠办法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办法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称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招标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1)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的规定: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本项目非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项目,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10%的价格扣除。(2)具体价格扣除公式为:小微产品评标价格=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3)如供应商所投产品生产企业为小微企业,开标时,须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声明函,将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4)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的政府采购政策。(5)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的政府采购政策。(6)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的,如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7)评标方式为综合评分法时,在计算报价部分分值时,根据上述扣除比例计算各投标报价单位的评标报价,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最低投标报价确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报价得分。(8)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及以上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及以上企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1.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撤回投标”字样。4.1.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供应商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报送要求4.2.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供应商需按“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说明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4.2.2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技术支持:张可超:18366660920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采购人按本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公开开标。5.1.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5.2开标程序5.2.1公布参加会议的投标供应商名称;5.2.2宣布评审原则评审纪律;5.2.3请供应商授权代表解密其响应文件,解密后系统自动唱标;5.2.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及开标报价有无异议,如无异议请供应商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5.2.5开标结束进入评审程序。5.3开标的一般规定5.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各供应商须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准时参加会议并按时解密。5.3.2如开标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将被拒绝。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评标时,投标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2)逾期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系统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4)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投标响应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比较。6.4.评标委员会6.4.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6.4.2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以上;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6.4.3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6.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6.6.投标响应文件的初审6.6.1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6.6.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6.6.1.2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6.1.3投标响应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条款。6.6.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6.6.2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报价。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6.3在商务评议时,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可能据此对其作出无效报价处理的决定:6.6.3.1供应商所报的交付期不符合(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6.6.3.2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人预算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接受的。6.6.3.3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6.6.3.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投标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6.6.3.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6.3.6公开唱标后,供应商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6.6.3.7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6.6.3.8不同供应商电子版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招标文件下载的IP地址、MAC地址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电子评标系统提示异常。6.6.3.9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提供不正当利益的。6.6.3.10投标响应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商务条款。6.6.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6.6.4在技术评议时,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能据此对其作出无效报价处理的决定:6.6.4.1投标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报价或没有相关技术支持说明的。6.6.4.2评标委员会2/3以上(含2/3)的成员认定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含量低或报价低于成本价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6.4.3投标响应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技术条款。6.7.投标响应文件的澄清6.7.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做澄清要求。6.7.2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报价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6.7.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26.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7.4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6.8.投标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6.8.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对其投标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6.8.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照评标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单位为中标单位。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视技术方案优劣确定名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得分、报价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视技术参数优劣确定名次。6.8.2.1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评标委员会允许供应商修改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文件为准。(3)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电子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4)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只有成为合格供应商,才能进入综合评分阶段。(6)对同品牌产品参与报价的评审办法: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报价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得分也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应明确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执行。若排名第一的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排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6.8.2.2对未中标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6.8.2.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6.8.2.4按照有关规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须按排名顺延排序其它供应商中标的,报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确定顺延供应商中标。否则应予废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重新组织招标。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成交通知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无。7.4签订合同7.4.1办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应于三十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招标人: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联系人:王主任,联系方式:0632-8812568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市民中心联系人:翟经理,联系方式:0632-8806678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5.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5.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相关内容、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中载明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9.5.3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9.5.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9.5.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5.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6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相关部门投诉。监督管理部门:山亭区财政局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联系方式:0632-881147310.项目说明采购清单:序号模块招标参数数量(台)1智慧黑板参数(核心产品)1.整机屏幕需采用86英寸UHD超高清LED液晶屏,显示比例16:9,屏幕图像分辨率≥3840*2160。2.液晶显示层与钢化玻璃层需采用零贴合或全贴合设计。3.整体外观尺寸:宽≥4200mm,高≥1200mm,厚≤106mm。整机需采用三拼接平面一体化设计(主副屏过渡平滑并在同一平面,中间无单独边框阻隔),无推拉式结构及外露连接线。4.整机需支持实现板书书写数据采集功能,可识别老师粉笔书写,板擦或手指擦除手势,且书写过程中可同步到一体机主屏,支持板书录制、回看和分享。5.整机采用内置摄像头、麦克风,无需外接线材连接和任何可见外接线材及模块化拼接痕迹,不占用整机外部设备接口。▲6.整机需支持前置物理接口不少于4个,所有接口均需采用非转接方式,包含≥1路HDMI接口、≥2路双通道USB3.0接口(整机系统均能被识别,无需分区)、≥1路Type-C接口。▲7.整机后置物理接口需不少于10个,包含≥2路HDMI2.0、≥1路VGA、≥2路USB、≥1路RS232、≥1路RJ45、≥1路TOUCHUSB(触控输出接口)、≥1路Audioin3.5mm、≥1路Audioout3.5m。232▲8.整机需支持拓展同品牌系列智能笔或无线麦克风接收设备;整机需至少包含一个智能笔专用收纳槽,收纳槽需支持智能笔的无线充电,智能笔放入收纳槽内可直接进入充电状态,无需连接外部充电设备,如充电线,充电盒等。9.整机需内置无线多功能接收器,无需连接外部线材和外置接收器即可实现一键扩音和语音指令功能;整机需内置无线充电模块,无需连接外部线材即可实现智能笔充电。10.整机无线充电模块需采用单独的模块化可拆卸结构设计,无需对整机进行拆卸,方便快速售后维护。11.支持仅需一根网线,整机系统实现上网功能。12.整机需采用全金属外壳,铝合金边框,金属材质背板,屏幕边缘采用圆角包边防护,表面无尖锐边缘设计,对内部电路器件辐射有一定的屏蔽作用。13.整机外观需防腐蚀,整机外壳需通过防火测试,整机需采用防尘防水设计,满足IP31标准。14.整机OPS电脑安装结构需支持按压式卡扣或螺丝固定模式,可抽拉式安装,无需工具就可快速拆卸电脑模块。15.整机需内置光感传感器,支持根据环境光自动调节整机亮度。16.整机需自带操作系统,CPU≥四核,内存≥2GB,存储空间≥16GB。17.需支持通过口语表达快速返回系统桌面、选人和打开白板等多种操作。18.在整机运行环境下,需支持内置无线多功能接收器接收到音源后,整机音频链路延迟≤4ms。▲19.在整机运行环境下,需支持自适应扩音优化、防啸叫算法能力;需支持配套智能教学笔通过整机实现高质量扩音,THD≤1%,啸叫距离≤20cm,根据语音质量评估方法,扩音效果满足MOS≥3.5。20.在整机运行环境下,需支持配套教学设备如智能笔显示连接状态,并支持监控当前电量百分比,支持提醒用户及时充电。21.在整机系统运行环境下需支持多种人机交互能力,如点击屏幕、语音控制。22.在整机教学系统运行环境下,智能笔需支持一键切换画笔颜色与板擦功能;需支持切换颜色≥2种。23.整机需内置非独立外扩展麦克风阵列,麦克风数量≥4,可用于对教室环境音频进行采集,整机拾音距离≥12m,拾音角度≥180°。▲24.整机需内置2.2声道扬声器,位于设备下边框出音,总功率70W,语言清晰度(STI-PA)≥0.75。25.喇叭声音需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标准”“音乐”“影视”“听力”四种声音模式切换。▲26.整机扬声器需支持在100%音量下,1米处声压级≥90dB,10米处声压级≥80dB,响度差距≤8dB。27.整机需支持屏体亮度≥400cd/m²,色彩覆盖率≥72%NTSC,对比度≥4000:1。28.整机屏体需支持最大可视角度≥178度。▲29.整机屏体需支持无需操作即可实现蓝光防护具备物理防蓝光(过滤蓝光)功能,有效抗蓝光、防眩光,蓝光占比(有害蓝光415~455nm能量综合)/(整体蓝光400~500能量综合)<50%,低蓝光保护显示不偏色、不泛黄。30.整机灰度等级需≥256级。31.需支持标准、明亮、鲜艳三种图像模式调节。32.需支持自定义图像设置,支持对对比度、色阶、图像亮度进行调节设置。33.整机屏幕需采用全物理钢化玻璃,表面硬度≥9H。34.钢化玻璃透光率需≥90%。35.整机主屏需采用全物理钢化玻璃,有效保护屏幕显示画面。36.整机主屏需采用防眩光玻璃,屏幕需支持防眩光功能。37.整机书写面板需采用防眩光全钢化防爆玻璃面板,表面应力≥100Mpa。▲38.整机需具备智能书写护眼模式,需支持屏幕书写过程中逐步降低整机背光亮度至50%,降低色温至6500K以下。39.整机在sRGB色彩空间模式下,可做到高色准△E≤2。40.需支持纸质护眼模式,可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素描、牛皮纸、宣纸、水彩纸四个模式。42.整机前置面板需支持一键还原操作系统,采用隐藏式针孔设计避免误操作。43.需具备三合一电源按键,支持整机大屏开关机、OPS电脑开关机和息屏三合一,息屏后可实现降低功耗不少于90%。44.为提高无线信号接发稳定性并避免信号遮挡,整机需内置路由模块,支持2.4G、5G双频wifi,满足IEEE802.11a/b/g/n/ac。45.整机无线网络需支持互通功能,只需整机连接无线网络,OPS电脑系统即可实现上网。46.网络模块需支持路由器/交换机双网络形态切换,路由器模式下整机需支持独立生成IP地址,可具备内网网络环境;交换机模式下需支持与外部网络同网段,可与外部网络连接设备进行网络数据传输。47.需支持Wi-Fi和AP热点工作距离≥12m。48.整机需内置高清广角摄像头,结构采用非独立设计。49.需支持像素≥1600万,对角视场角≥135°,水平视场角≥120°。▲50.整机高清摄像头需具备下倾设计,拍摄画面全面。51.整机高清摄像头需支持用于远程巡课,拍摄范围需满足:摄像头垂直线左右水平距离各大于等于3.5米,左右最边缘深度大于等于2米范围。52.需采用红外触控技术,触控方式需支持手指或书写笔等非透明物体,也支持多点触摸。▲53.需支持定位精度≤±1mm,最小识别直径≤2mm,书写高度≤2mm,触摸响应时间≤5ms。54.整机系统下需支持书写触控延迟≤35ms。55.需支持外置电脑国产操作系统接入时,无需安装触摸驱动。56.需支持双侧副板粉笔灰积累过多时,整机主动提醒用户及时清理粉笔粉尘▲57.双侧副板需具有快捷丝印功能按键,功能包含:快捷开启和关闭同步板书功能;快捷保存电子板书功能,快捷上下翻页功能;快捷切换画笔颜色功能。58.整机设备副板需具备磁吸附功能,支持吸附带有磁吸的板擦等教具。2OPS1.整机架构:为降低电脑模块维护成本,接口严格遵循行业规范,针脚数为行业通用80Pin,与大屏无单独接线。2.为保证产品安全性,采用卡扣或螺丝固定,无需工具即可快速拆卸电脑模块。3.采用国产化信创CPU处理器,核心数不少于8个,线程数不少于8个。内存不小于16G,支持定制。固态硬盘不小于512G,支持定制。4.USB接口要求:USB3.2+USB2.0不少于6个,其中高速USB3.2不少于3个。5.其他接口配置网络接口不少于1个,HDMI不少于1个,耳机输出接口不少于1个,麦克风输入接口不少于1个。6.支持802.11b/g/n/ac;蓝牙支持Bluetooth5.0及以上。7.整机操作系统满足国家信创目录要求。8.出厂预制国产化教学软件。9.整机具有一键还原功能。3语音智能笔1.搭配智能笔需支持上下翻页功能,需支持与大屏一体机实现磁吸充电。2.搭配智能笔在一体机大屏端教学系统运行环境下针对操作系统和教学系统支持语音指令能力,能够通过语音指令操作教学系统的相关功能3.在教学系统运行环境下,仅限于招标范围产品,提供智能笔全局扩音功能,扩音延迟≤30ms4视频展台硬件部分1.箱体采用ABS外壳,四周无锐角无利边设计,安全耐用美观。产品外壳严格遵守4943.1-2022最新要求,满足防火要求。2.采用磁吸开合门板,带阻尼缓冲效果开合托板,展开后托板支持A4面积,高效利用挂墙面积。3.展台像素:采用≥1300万像素摄像头。1080P动态视频预览达到30帧/秒;托板及挂墙部分采用金属加强,托板可承重不少于3kg,整机壁挂式安装。4.采用USB五伏接口,单根USB线实现数据传输和供电,在超五米远距离传输时可选择辅助供电,确保高清数据和供电传输的稳定性,环保无辐射,箱内USB连线采用隐藏式设计,且USB口下出,有效防止积尘。5.产品有下出和侧出接口(USB*2),壁挂主场景为主,同时兼顾桌面摆放的次场景需求。6.箱内展台要求模块化前拆设计,不用拆卸挂箱即可更换展台,方便布线和返修。7.整机自带LED补光灯,可触摸式三级灯光调节,满足光生物安全要求。8.对焦方式:AF自动+MF按需对焦技术,避免画面展示过程中由于纸张移动或阴影变化反复对焦。9.展台按键均采用电容式触摸控制,无缝防尘,使用寿命长。10.外壳在摄像头部分带保护镜片密封,防止灰尘沾染摄像头,防护等级达到IP4X级别。5智能教学系统一、备课应用及服务1、备授课同步:需支持通过云端将备课的资源同步至电子课本对应章节目录,无需拷贝。需支持新建自定义备课本,满足非同步教学场景下的备授课资源存储、同步需求。2、备课资源:需支持从云端、校本资源库、个人资源库多途径获取资源。3、添加本地资源:需支持教师备课过程中从本地添加教学资源,资源格式支持文本、表格、演示胶片、图片、视频及音频。4、教师个人备课本:需支持教师在备课页面存储与管理个人新建课件、课堂活动内容;需支持按照章节目录存储备课资源。5、备课资源管理:需支持对备课资源进行导出、保存至个人资料库、分享至校本、删除及找回已删除备课资源。二、授课应用及服务1、需支持多种授课形式:1)需支持电子课本、课件、电子白板、作业讲评多种授课形式,满足教学新授课、复习课、讲评课的多样化需求。2、电子课本教学:1)需支持教师下载电子课本,需支持在电子课本中插入备课资源。需支持对电子课本进行画笔标注、文本批注、聚焦、翻页操作。3、课件教学:1)需支持课件播放预览,同时需支持选择切换页面播放;2)需支持教师教学过程中对课件进行写画;4、电子白板教学:1)电子白板功能需提供书写工具,以实现教学过程中选择内容、书写、擦除等操作;支持多人书写功能,不低于10条同步书写轨迹;2)背景模板:需支持≥10个白板主题模板,便于学科教学,包括:五线谱、篮球场、点阵格、足球场等。3)白板操作:白板页面操作需支持放大、缩小、移动、添加页、切换位置、保存至云盘操作。4)语文学科工具:提供语文学科工具,包括米字格。5)数学学科工具5.1几何工具:需支持多种平面几何和立体几何工具,平面几何需支持线、角、圆等平面工具,需支持教师对平面几何提供多种操作,支持调节大小、调节角度调整和调节颜色等。绘制平面图形需支持教师设置任意中心点进行旋转,辅助学生理解。需支持教师在原图形绘≥6种辅助线类型,需支持绘制垂线、角平分线、中位线;立体几何需提供立方体、圆柱体、多棱柱、多棱锥等多种立体几何工具。需支持立体几何图形的三视图、展开、收起、构图、堆积等常见教学操作。5.2函数工具:需支持≥6种函数工具类型,如幂函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三角函数基本等;需支持直接将手写函数表达式转写为标准印刷体,点击生成函数图像;需支持手动输入函数表达式,可生成相对应的函数图像,图形可随输入的函数表达式调整。5.3尺规工具:需支持≥4种常见尺规工具,包括:量角器、圆规等,需支持调整测量工具大小尺寸;需支持将测量工具旋转任意角度,并可直接输入指定旋转角度快速实现旋转。6)英语学科工具:需提供英语学科工具,包括:字母卡片;7)需提供物理电路图,涵盖初高中教材电路实验,≥21种电路实验案例如伏安法测电阻、欧姆定律应用、动态电路分析等;≥26种元件如二极管、滑动变阻器、热敏电阻、灵敏电流计等,教师可结合实际教学场景自行组装;以上实验操作支持≥5种功能操作,满足虚拟实验应用。8)化学学科工具:8.1需提供≥56种化学仪器工具,支持反应类、固定和加持类、加热类、分离类、计量类、存取类等仪器调用;8.2化学识别及推荐:需支持将教师手写的化学方程式自动识别为标准印刷体,需支持初中学段化学式智能推荐功能,可根据原生笔迹或印刷体快速调取对应的化学元素、化学实验、微课讲解等资源。9)艺术学科工具:内置专用美术画板工具,需提供≥6种笔形如钢笔、毛笔、铅笔、荧光笔、竹笔等;支持≥12种画笔颜色,需支持提供符合绘画调色教学需求的调色盘;需支持对绘画内容进行擦除、一键清空、撤销、恢复、保存等操作;10)AI教学工具10.1中英文识别:需支持手写中文或英文转写为印刷体,且识别为印刷体后支持朗读、评测、生成卡片等功能;10.2中英文划词:需支持对手写中文或英文进行圈画,推荐相关卡片资料,中文卡片包括拼音、笔顺、部首和结构,英文卡片包括发音、翻译和例句;10.3需支持对书写的中文字词、句子进行网络搜索。6体系化课程资源系统一、资源服务1、教材电子化:需支持初、高中学段学科纸质教材电子化,其中语文、英语、音乐学科支持点读功能,为每个教师账号提供至少10本电子课本下载权限。2、同步教学资源:需提供初、高中同步教学资源,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初中)、思想政治(高中)、历史、地理;教学资源需支持按照教学使用场景筛选,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设计、知识讲解、拓展素材、测试训练;资源类型包括但不限于PPT素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交互动画。3、专题资源:需支持为教师提供专题资源,包括实验演示视频资源、历史静态和动态资源、地理静态和动态资源。需支持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学科提供微课资源库。二、校本资源库1、资源储存:校本资源库可用于存储本校上传的各类教学资源,包括同步教材的教学资源、学校自定义校本课程资源、教师个人的教学资源;资源格式支持文本、表格、演示胶片、图片、视频及音频。2、资源使用:需支持教师按目录检索条件查找资源,支持对资源筛选排序,支持对校本资源进行预览、保存至个人网盘及导出功能。3、资源分享:需支持本校教师将个人教育教学资源分享至校本资源库,需支持教师将校本资源分享给其他教师。三、个人资源库1、个人资源库:需支持教师对个人资源进行上传、存储和管理,需支持教师在个人资源库新建文件夹储存资源,支持将云端资源、校本资源存入个人网盘,个人网盘存储空间不小于20G。2、个人资源使用:支持单个资源或文件夹整体导出至本地电脑,并支持用户进行资源及文件夹的重命名、移动、删除操作。需支持教师对个人资源进行分享,可分享给教师或分享至校本资源库。合计232评分细则评审内容指标要求分值评分细则价格部分价格分30报价部分权重为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符合小微企业标准要求的最终评标价格)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技术部分56分技术参数响应度33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33分。标注“▲”号的条款为重要指标项,需提供相关指标对应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具备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不满足或无法提供佐证材料的视为负偏离,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3分;上述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均须按照技术方案和技术偏离表要求逐一列明响应情况,若一条技术要求中部分内容负偏离或未响应视为整条要求负偏离,按照对应负偏离的标准进行扣分。项目技术方案6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方案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内容详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主要性能指标介绍、关键技术、建设内容、产品彩页等部分。方案完整且合理、切实可行的得6分;方案每较完善有一项不完整或缺陷的、较切实可行得扣1分,扣完为止。重要功能截图10投标人需对以下的场景应用进行功能演示截图,以确保系统功能可为实际教学提供有效支撑。(内容须按下列顺序和功能逐条响应,每条参数功能能够完全呈现的,得2分;任意一条不能呈现或不能完全呈现的,扣除对应的分数。1.需提供罗盘工具,需支持五指点击屏幕调出罗盘工具栏,需支持在屏幕任意位置停留或左右侧边隐藏;需提供用于教学的便捷工具,包括选择、画笔、板擦、撤销、回退;2.几何工具:需支持多种平面几何和立体几何工具,平面几何需支持线、角、圆等平面工具,需支持教师对平面几何提供多种操作,支持调节大小、调节角度调整和调节颜色等。绘制平面图形需支持教师设置任意中心点进行旋转,辅助学生理解。需支持教师在原图形绘≥6种辅助线类型,需支持绘制垂线、角平分线、中位线;立体几何需提供立方体、圆柱体、多棱柱、多棱锥等多种立体几何工具。需支持立体几何图形的三视图、展开、收起、构图、堆积等常见教学操作。3.函数工具:需支持≥6种函数工具类型,如幂函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三角函数基本等;需支持直接将手写函数表达式转写为标准印刷体,点击生成函数图像;需支持手动输入函数表达式,可生成相对应的函数图像,图形可随输入的函数表达式调整。4.英语学科工具:需提供英语学科工具,包括:字母卡片、英语朗读、单词评测、单词接龙、单词听写、英文划词、英文识别等多种英语学科工具和应用;5、化学识别及推荐:需支持将教师手写的化学方程式自动识别为标准印刷体,需支持初中学段化学式智能推荐功能,可根据原生笔迹或印刷体快速调取对应的化学元素、化学实验、微课讲解等资源。项目售后服务方案4投标人所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维修响应计划、售后服务体系、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售后方案详细、完整、能够及时为采购人提供服务保障的得4分;方案每有一项不完整或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项目培训方案3投标人所提供培训方案,至少包含:培训人员安排、培训时间计划、培训方式介绍、培训评估标准、培训教学设计等内容。上述内容全部涵盖且满足得3分;方案每有一项不完整或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6分同类项目经验6投标人近三年业绩(需含核心产品,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每提供1份有效合同原件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的得2分,最高得6分。上述内容须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材料不齐全不得分。政策加分报价部分加分3分给予环保、节能产品价格评标总分值的5%的加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报价部分加分=权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技术部分加分5.6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可给予环保、节能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5~10%幅度不等的加分;技术加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技术部分加分=权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注:1.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供应商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平均值。1.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3.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其它企业生产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加分政策: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时,投标人须开标时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①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8%的价格扣除。②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以相适应的采购方式采购或给予6%的价格优惠扣除政策,优先面向监狱企业采购。③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常委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17),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第三章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署日期:年月日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由山东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项目中标单位,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采购文件(2)响应文件(3)乙方在评标时的书面承诺(4)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三、服务要求及提交的成果四、合同金额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五、付款方式:签订合同预付合同金额的30%;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六、服务期限七、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服务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并有权督促乙方人员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2)委托乙方的服务应达到甲方的要求。如不能达到,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3)其它依法应由甲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4)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服务工作。八、乙方权利和责任2、乙方权利与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质量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任务;(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该服务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3)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5)建立健全本项目的服务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6)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安全事故等,无论因何种原因发生,其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接受服务主管部门和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8)其它依法应由乙方享有的权利和承当的义务。九、违约责任1、甲方不得以任何与乙方服务无关的理由延迟或拒绝支付已完成工作的项目费用。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之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3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4、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5、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自然灾害、暴动、战争、内乱、爆炸、火灾、洪水。十、合同终止1、①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②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③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④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2、合同终止后,后续的费用不再发生。十一、争议解决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终止或执行方面有任何问题,应尽最大的努力协商解决有关问题。2、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转让和分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分包给第三人。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甲方:,乙方: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签订时间:年月日注:本合同为简易格式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项目特点,充实细化。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正(副)本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拟投入人员列表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技术标书的内容要求七、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八、唱标一览表一、投标函投标函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包(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周期开始本项目。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天,在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道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贵方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供应商。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包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47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招标人: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包(项目编号:,)采购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内容以及业绩合同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转借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拟投入人员列表(一)主要人员简历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项目负责人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业主单位六、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有效证件以下证件的扫描件全部上传至评标系统并装入投标文件中: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前面已提供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此证可以不提供);3、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406000202502000050)招标人: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代理机构:山东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1.总则2.采购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9.纪律和监督10.项目说明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7日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6000202502000050项目名称: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33.6万元最高限价:533.6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1详见采购内容533.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0日内供货完成。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允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4、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5月23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30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备案,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未在网上备案或网上备案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4.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6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2、接受异议联系人: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632-8812568;山东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戴经理:0632-8806678。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632-8812568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市民中心联系方式:0632-880667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市民中心联系人:翟经理电话:0632-88066783.项目名称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采购控制价本项目总招标控制价为:533.6万元,本项目分为1个包。投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山亭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智慧黑板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说明。7.供货期签订合同10日内供货完成。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预付合同金额的30%;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9.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允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4、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7:00前12.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5年5月30日13.偏离商务条款不允许偏离,技术条款根据技术要求规定14.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另行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澄清等有关资料15.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09:30时(北京时间)16.投标有效期90天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交纳投标保证金18.投标文件份数(除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开标后成交单位应提交一正二副投标文件用于存档使用。19.踏勘不组织2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文件解密公开报价时间、地点1.时间:2025年6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备注:1、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网上递交,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1.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2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2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组成: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的五名或以上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即抽取或由采购人代表和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即抽取的专家组成;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评2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2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25.其他要求1.开标时供应商须使用CA证书进行线上投标文件的电子解密、签章。2.投标供应商若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时候遇到技术问题需咨询国泰新点软件技术。26.电子化招投标本项目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2、响应文件应当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27.开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计算机辅助开、评标。请供应商授权代表调试好投标系统做好解密工作,按规定时间提交最终报价。2.唱标顺序:经各供应商招投标电子解密后系统自动唱标。注:如开标时供应商未提供CA证书进行解密,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将被拒绝。28.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技术支持张可超:183666609202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以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为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如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填写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显著位置列出某项/某些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并列明节能产品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品牌、型号并附节能环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同;未按要求列明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可以对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2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价格部分评审中,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分值的5%的加分;在技术部分评审中,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分值的5%的加分。1、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2、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格式见附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项报价表)。同时将产品所在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清单页加盖公章,原件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项报价表和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页的不给予政策优惠,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注:供应商有前述三款组合情形的,累计给予加分及价格扣除。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①中小企业及有关政策: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并按照该标准划分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为其它企业生产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②节能环保: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的公告,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查询清单官方网站截图,否则不予认定。所报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的政府优先采购范围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在打分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供应商所报节能、环保产品的报价在其投标总价中所占的比重,分别给予报价和技术方面评标总分值×(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5%的加分。所报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不给予优惠政策的价格加分。注:采购需求中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标注或标注有误的,该项的认定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的公告为准,供应商须将提供该产品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须包含该设备型号所在的附件页)及强制节能产品报价表,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③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满足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须按要求制作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扶持。30.成交公示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招标公告列明的网站予以公示31.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2.合同签订中标单位应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3.验收时间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34.质保期3年二、投标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资格要求1.3.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1.4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由中标人支付。缴纳方式:电汇或转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开户账户:山东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605002909100094439开户行:工商银行山亭支行1.5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踏勘现场1.8.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8.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于规定时间前,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提出(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疑问或者询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并形成书面文件报采购人确认后,统一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发给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公告约定的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2.2供应商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或者询问,视为认同采购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不按照采购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其投标无效。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拟投入人员列表;(4)资格审查资料;(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本项目工作的范围及任务进行描述;(7)售后服务方案;(8)培训方案;(9)重要参数及重要功能响应情况。3.2投标有效期3.2.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2.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3投标保证金无3.4资格审查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评标系统并按系统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由评标委员会审查验证。凡未上传上述证件或上传不全不清楚的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3.5投标报价3.5.1本次招标供应商响应投标时,只能有一个报价,本次采购不接受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备注:各供应商报价均不能超出财政预算,如若超出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本次招标为一次性报价即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报价;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合格有效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5.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次采购范围内,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及内容所需的费用。3.5.3本项目报价涵盖供应商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有关全部工作的费用。3.5.4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所确定的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按合同规定的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保险费、设备费、培训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验收费、运费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3.5.5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考虑自身优势,充分考虑本项目范围、风险因素、服务承诺及竞争性的原则进行计算。3.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采购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3.7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项目性质等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项目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供货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8报价币种为人民币。3.9、中小企业优惠办法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办法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所称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招标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1)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的规定: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本项目非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项目,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10%的价格扣除。(2)具体价格扣除公式为:小微产品评标价格=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3)如供应商所投产品生产企业为小微企业,开标时,须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声明函,将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4)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的政府采购政策。(5)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的政府采购政策。(6)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的,如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7)评标方式为综合评分法时,在计算报价部分分值时,根据上述扣除比例计算各投标报价单位的评标报价,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最低投标报价确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报价得分。(8)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及以上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及以上企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1.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撤回投标”字样。4.1.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供应商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报送要求4.2.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供应商需按“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说明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4.2.2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技术支持:张可超:18366660920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采购人按本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公开开标。5.1.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5.2开标程序5.2.1公布参加会议的投标供应商名称;5.2.2宣布评审原则评审纪律;5.2.3请供应商授权代表解密其响应文件,解密后系统自动唱标;5.2.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及开标报价有无异议,如无异议请供应商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5.2.5开标结束进入评审程序。5.3开标的一般规定5.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各供应商须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准时参加会议并按时解密。5.3.2如开标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将被拒绝。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1)、评标时,投标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2)逾期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系统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4)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投标响应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比较。6.4.评标委员会6.4.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6.4.2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以上;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6.4.3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6.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6.6.投标响应文件的初审6.6.1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6.6.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6.6.1.2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6.1.3投标响应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条款。6.6.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6.6.2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报价。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6.3在商务评议时,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可能据此对其作出无效报价处理的决定:6.6.3.1供应商所报的交付期不符合(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6.6.3.2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人预算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接受的。6.6.3.3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6.6.3.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投标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6.6.3.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6.3.6公开唱标后,供应商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6.6.3.7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6.6.3.8不同供应商电子版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招标文件下载的IP地址、MAC地址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电子评标系统提示异常。6.6.3.9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提供不正当利益的。6.6.3.10投标响应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商务条款。6.6.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6.6.4在技术评议时,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可能据此对其作出无效报价处理的决定:6.6.4.1投标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报价或没有相关技术支持说明的。6.6.4.2评标委员会2/3以上(含2/3)的成员认定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含量低或报价低于成本价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6.4.3投标响应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报价的其它技术条款。6.7.投标响应文件的澄清6.7.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做澄清要求。6.7.2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报价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6.7.3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26.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7.4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6.8.投标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6.8.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对其投标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6.8.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照评标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单位为中标单位。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视技术方案优劣确定名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得分、报价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视技术参数优劣确定名次。6.8.2.1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评标委员会允许供应商修改电子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文件为准。(3)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电子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4)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只有成为合格供应商,才能进入综合评分阶段。(6)对同品牌产品参与报价的评审办法: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报价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得分也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应明确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执行。若排名第一的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排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6.8.2.2对未中标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6.8.2.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6.8.2.4按照有关规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须按排名顺延排序其它供应商中标的,报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确定顺延供应商中标。否则应予废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重新组织招标。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成交通知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无。7.4签订合同7.4.1办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应于三十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招标人: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联系人:王主任,联系方式:0632-8812568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山亭市民中心联系人:翟经理,联系方式:0632-8806678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5.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5.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相关内容、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中载明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9.5.3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9.5.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9.5.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5.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6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相关部门投诉。监督管理部门:山亭区财政局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联系方式:0632-881147310.项目说明采购清单:序号模块招标参数数量(台)1智慧黑板参数(核心产品)1.整机屏幕需采用86英寸UHD超高清LED液晶屏,显示比例16:9,屏幕图像分辨率≥3840*2160。2.液晶显示层与钢化玻璃层需采用零贴合或全贴合设计。3.整体外观尺寸:宽≥4200mm,高≥1200mm,厚≤106mm。整机需采用三拼接平面一体化设计(主副屏过渡平滑并在同一平面,中间无单独边框阻隔),无推拉式结构及外露连接线。4.整机需支持实现板书书写数据采集功能,可识别老师粉笔书写,板擦或手指擦除手势,且书写过程中可同步到一体机主屏,支持板书录制、回看和分享。5.整机采用内置摄像头、麦克风,无需外接线材连接和任何可见外接线材及模块化拼接痕迹,不占用整机外部设备接口。▲6.整机需支持前置物理接口不少于4个,所有接口均需采用非转接方式,包含≥1路HDMI接口、≥2路双通道USB3.0接口(整机系统均能被识别,无需分区)、≥1路Type-C接口。▲7.整机后置物理接口需不少于10个,包含≥2路HDMI2.0、≥1路VGA、≥2路USB、≥1路RS232、≥1路RJ45、≥1路TOUCHUSB(触控输出接口)、≥1路Audioin3.5mm、≥1路Audioout3.5m。232▲8.整机需支持拓展同品牌系列智能笔或无线麦克风接收设备;整机需至少包含一个智能笔专用收纳槽,收纳槽需支持智能笔的无线充电,智能笔放入收纳槽内可直接进入充电状态,无需连接外部充电设备,如充电线,充电盒等。9.整机需内置无线多功能接收器,无需连接外部线材和外置接收器即可实现一键扩音和语音指令功能;整机需内置无线充电模块,无需连接外部线材即可实现智能笔充电。10.整机无线充电模块需采用单独的模块化可拆卸结构设计,无需对整机进行拆卸,方便快速售后维护。11.支持仅需一根网线,整机系统实现上网功能。12.整机需采用全金属外壳,铝合金边框,金属材质背板,屏幕边缘采用圆角包边防护,表面无尖锐边缘设计,对内部电路器件辐射有一定的屏蔽作用。13.整机外观需防腐蚀,整机外壳需通过防火测试,整机需采用防尘防水设计,满足IP31标准。14.整机OPS电脑安装结构需支持按压式卡扣或螺丝固定模式,可抽拉式安装,无需工具就可快速拆卸电脑模块。15.整机需内置光感传感器,支持根据环境光自动调节整机亮度。16.整机需自带操作系统,CPU≥四核,内存≥2GB,存储空间≥16GB。17.需支持通过口语表达快速返回系统桌面、选人和打开白板等多种操作。18.在整机运行环境下,需支持内置无线多功能接收器接收到音源后,整机音频链路延迟≤4ms。▲19.在整机运行环境下,需支持自适应扩音优化、防啸叫算法能力;需支持配套智能教学笔通过整机实现高质量扩音,THD≤1%,啸叫距离≤20cm,根据语音质量评估方法,扩音效果满足MOS≥3.5。20.在整机运行环境下,需支持配套教学设备如智能笔显示连接状态,并支持监控当前电量百分比,支持提醒用户及时充电。21.在整机系统运行环境下需支持多种人机交互能力,如点击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黑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