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招标公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2025)
内容:
退出地块土壤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ORG12130420250522-000-00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等相关导则规范要求,对初调中超标地块开展后续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详细调查结果、风险评估结果需经专家评审后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2.2 服 务期 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3 服 务 地 点:雄安新区区域内。 2.4 服务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投标人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并结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咨询业绩;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5-23 20:00:00至2025-05-29 23:59:59 (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含税)/标段,除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或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且未开标的可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3.1 请在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3.2 购买招标文件需安装昆仑银行支付控件,订单支付成功后,需点击支付界面订单后边的“获取订单状态”同步订单状态。 4.3.3 交费成功后,既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潜在投标人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06-04 08:00:00 (北京时间,24小时制)。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 5.3 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 万元人民币。
六、开标 开标时间: 2025-06-04 08:00:00 (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方式: 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进行。
七、技术支持 投标人注册、UKey办理、信息变更的办理及投标操作咨询 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任丘市 招标机构: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河北省任丘市建设中路1号勘探开发研究院办公楼左行100米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17-2758680 (工作时间:8:00-17:30) 电子邮件:el_lipengqi@petrochina.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3:投标人须知(2024版).rar
招标文件-退出地块土壤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pdf
华北油田公司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管理程序1范围本程序规定了华北油田公司、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在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的管理。2管理内容2.3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2.3.1失信行为等级划分:根据失信情节轻重、经济损失大小和负面影响程度等,失信行为分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较轻失信行为为五个等级。2.3.2失信行为记分标准1)按照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附录)对失信行为进行初始记分(基础分)。2)对严重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为、较轻失信行为记分时,根据失信行为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可以在初始记分(基础分)的基础上加0.5~2分,加分标准为0.5的倍数。失信行为等级按加分后的失信行为记分确定。3)失信行为给公司造成1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按插值法计算记分(保留一位小数)。4)同一失信行为涉及多个交易对象的,应分别记分。5)同一交易对象在同一项目投标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记分。6)同一交易对象在同一项目投标中,不同标包(标段)的失信行为分别记分。7)同一交易对象在同一标包(标段)投标中,同一次失信行为不重复记分。8)同一交易对象在失信行为分值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按照该种失信行为的记分标准予以双倍记分。9)每一项失信行为的分值有效期为3年,从该失信行为在信息平台发布之日起计算,3年期满该项失信行为记分自动作废。2.4失信行为的认定与发布2.4.1公司各单位及机关各部门为失信行为认定人,对发生在本单位、本部门的交易对象失信行为进行证据收集、事实认定、失信行为告知和异议处理。1)收集、认定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相关事实证据,并填写失信行为认定记录表;2)将认定的失信行为告知交易对象;3)对交易对象提出的失信行为异议进行审查处理,并将异议处理决定告知交易对象。2.4.2异议处理1)失信行为当事人如对认定的失信行为有异议,应当自收到失信行为告知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告知函的签发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据。否则,视为对该失信行为的认定无异议。2)交易对象对相关部门作出的异议处理决定或异议裁定如有不服的,可以向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申请异议裁决,公司市场管理委员会对失信行为异议做出最终裁决。2.4.3交易对象对失信行为的认定无异议的,或异议处理已经了结的,由失信行为认定人将失信行为信息上传公司失信行为管理平台。2.4.4相关单位上传的失信行为信息,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失信行为进行审核、记分、发布;机关各部门上传的失信行为,由本部门审核、记分、发布。2.4.5集团公司、国家、地方、行业以及其他来源的失信行为,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文件、公告、通知整理后在公司失信行为管理平台发布。2.4.6对已认定发布的失信行为发现确有错误,经失信行为认定审核的专业处室审核同意后,在华北油田公司失信行为信息发布平台的,由公司企管法规部撤销;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由公司企管法规部上报集团公司同意后撤销。2.4.7失信行为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失信行为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项目名称、失信行为具体描述、适用的失信行为代码及描述、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发布单位。2.4.8公司各单位应明确失信行为管理部门,负责将失信行为信息提交至油田公司招标管理平台。2.4.9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需要上报集团公司的失信行为由企管法规部审核后统一上报。2.5失信行为惩戒与应用2.5.1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包括失信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2.5.3交易对象失信分以开标当日或非招标采购评审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华北油田招标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2.5.4因失信行为而受到惩戒的交易对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应受到等同惩戒。2.5.5招标(非招标采购)文件中应设置信用得分有关条款,交易对象参与公司采购时,其失信行为积分应在评审过程中予以体现,具体包括: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当价格相同时,累计失信记分值低者优先;或按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后作为评标价格,对有效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人累计失信记分评标价格=投标报价×1+-—×K-10其中,系数K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取值范围:0.1~0.5。2)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设置信用分值,投标人信用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人累计失信记分信用得分=K×1--10其中,系数K可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取值范围:3~5。2.5.6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2.5.7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参与公司交易行为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3记录3.1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附录)附录B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失信记分序号类别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基础分加重分1一般SX-QT-42不配合集团公司或油田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22一般SX-QT-44招标人书面要求潜在投标人明确是否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不按要求进行答复或答复参加投标而不投标,导致因投标人不足而无法开标。20~23一般SX-QT-45因交易对象原因延期交货、交工期限、项目延期等30日历日以下。20~24一般SX-QT-46售后服务不及时,不积极解决用户提出问题。20~25一般SX-QT-47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产品鉴定报告、检验报告、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标签等。20~26一般SX-T-GR-03-D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20~27一般SX-T-YT-01-D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2/8较轻SX-QT-43打听应保密的招标信息。 10~29较轻SX-QT-48供应商申报产品价格超出审批指导价格1.5倍以上的,且没有正当理由。10~210较轻SX-QT-49窃取或泄露公司秘密等行为,情形一般。10~211较轻SX-QT-50发生一般治安维稳案件。10~212较轻SX-QT-51违反相关规定等,给公司信誉、形象等造成一般负面影响。10~213较轻SX-QT-52有其它较轻失信行为。10~214较轻SX-T-GR-01-E投标人打听应保密的招标相关信息。10~215较轻SX-T-GR-02-E投标人私自向第三方泄露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人秘密信息。10~216较重SX-QT-27发生生产安全事件。40~217较重SX-QT-28发生一般质量事故。40~218较重SX-QT-29公司监督检查、检验或用户使用中发现一次质量不合格。50~219较重SX-QT-30产品或项目存在质量、安全、环保等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50~220较重SX-QT-31售后服务质量差,不能满足用户需要,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50~221较重SX-QT-32资格预审合格后,低于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条件不告知招标人。40~222较重SX-QT-3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拟投入设备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不符合规定。50~223较重SX-QT-34中标人所持资质证书与企业实际能力不符或降低资质而不告知招标人。50~224较重SX-QT-35因交易对象原因延期交货、交工期限、项目延期等30日历日以上、90日历日以下。40~225较重SX-QT-36窃取或泄露公司秘密等行为,情形比较严重。40~226较重SX-QT-37发生违法犯罪、比较严重治安维稳案件。40~227较重SX-QT-38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信誉、形象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40~228较重SX-QT-39被到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或地**府部门等通报的较重失信行为。40~229较重SX-QT-40其他较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40~230较重SX-T-GR-04-C投标人明显不符合招标公告中公开的资格条件却参加投标,否决其投标后致有效投标不足三家。4/31较重SX-T-GR-05-C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40~232较重SX-T-GR-06-C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及时告知招标人。40~233较重SX-T-GR-07-C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不及时告知招标人。40~234较重SX-T-GR-08-C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工作正常秩序。40~235较重SX-T-WY-01-C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影响其履约能力而不告知招标人。40~236较重SX-T-YT-02-C投标人对同一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投诉)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投诉)。4/37较重SX-T-YT-03-C投标人不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40~238较重SX-T-YT-04-C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40~239较重SX-T-YT-05-C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40~240严重SX-QT-10引发一般C级生产安全事故。70~241严重SX-QT-11发生较大质量事故。70~242严重SX-QT-12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继续施工。70~243严重SX-QT-13采取恐吓、威胁、行贿、欺诈、哄抬价格、恶意投诉、诬告或其他非法手段,严重扰乱公司市场秩序。80~244严重SX-QT-14采取伪造、捏造、租借、挂靠、出让等非法手段,或提供虚假资质资信业绩等资料和信息,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80~245严重SX-QT-15交易对象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内容。80~246严重SX-QT-16交易对象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80~247严重SX-QT-17转包、违法分包或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分包人。80~248严重SX-QT-18因交易对象原因延期交货、交工期限、项目延期等90日历日以上。70~249严重SX-QT-19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供货、不按要求供货或变通供货。80~250严重SX-QT-20窃取或泄露公司秘密等行为,情形严重。80~251严重SX-QT-21发生违法犯罪、严重治安维稳案件。70~252严重SX-QT-2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集团公司规定,拒不服从管理。80~253严重SX-QT-23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信誉、形象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70~254严重SX-QT-24被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或地**府部门等通报的严重失信行为。70~255严重SX-QT-25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70~256严重SX-T-CT-01-B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0~257严重SX-T-CT-02-B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约定中标人。80~258严重SX-T-CT-03-B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80~259严重SX-T-CT-04-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80~260严重SX-T-CT-05-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0~261严重SX-T-CT-06-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80~262严重SX-T-CT-07-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0~263严重SX-T-CT-08-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0~264严重SX-T-CT-09-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0~265严重SX-T-CT-10-B开标前,投标人从招标人处获取其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关信息。80~266严重SX-T-CT-11-B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获得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80~267严重SX-T-CT-12-B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80~268严重SX-T-CT-13-B投标人按招标人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80~269严重SX-T-CT-14-B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80~270严重SX-T-CT-15-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后不告知招标人,影响公平竞争的。80~271严重SX-T-CT-16-B经信息化数据分析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计价锁号相同或MAC地址相同。80~272严重SX-T-CT-XX-X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为谋求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80~273严重SX-T-GR-09-B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阻止或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80~274严重SX-T-GR-10-B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80~275严重SX-T-GR-11-B投标人以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谋取中标。80~276严重SX-T-GR-12-B投标人通过行政审批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变相指定其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形。8277严重SX-T-GR-13-B投标人存在公职人员在其机构持股分红、占有财物、违规兼职取酬、报销费用,或勾结中介服务机构套取国家资金等情形。8278严重SX-T-WY-02-B中标人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80~279严重SX-T-WY-03-B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80~280严重SX-T-WY-04-B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对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分包人;不具备资格条件而接受分包的承包人。80~281严重SX-T-XJ-01-B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80~282严重SX-T-XJ-02-B投标人将资格、资质证书等出借、出租、转让他人或为其他单位提供图章、图签。80~283严重SX-T-XJ-03-B投标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资格、资质证书或者许可证件等。80~284严重SX-T-XJ-04-B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票据或业绩等。80~285严重SX-T-XJ-05-B投标人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资格证书、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80~286严重SX-T-XJ-06-B投标人配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实施虚假招标。80~287严重SX-T-XJ-07-B投标人在有关部门处理异议(投诉)、查办案件调查有关情况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作伪证。80~288严重SX-T-XJ-08-B投标人存在出资不实(未如数如期缴纳出资设立公司)或抽逃出资(验资后未经法定程序抽回出资)的情形。80~289严重SX-T-YT-06-B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80~290特别严重SX-QT-01给公司造成1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失信行为。10/91特别严重SX-QT-02引发一般B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10/92特别严重SX-QT-03引发一般及以上环境事件。10/93特别严重SX-QT-04引发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10/94特别严重SX-QT-05有违法犯罪、重大治安维稳案件。10/95特别严重SX-QT-06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10/96特别严重SX-QT-07被国家、地**府、行业或集团公司列入黑名单。10/97特别严重SX-QT-08其他特别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10/98特别严重SX-T-TB-02-A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10/99 SX-T-XJ-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0~2100 SX-T-WY-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中标后违约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0~2101 SX-T-GR-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干扰招标工作的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0~2102 SX-T-Y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恶意异议(投诉)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0~2103 SX-T-Q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0~2注:本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华北油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一、异议提起流程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向招标中心提出,招标中心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华北油田公司企管法规部提出。招标中心受理单位联系电话:详见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华北油田公司企管法规部联系电话:0317-2759221。二、异议事项及时限(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从招标文件发售开始至投标截止不足20日,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三、异议形式及内容异议人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中心提出异议。如对招标中心答复不认可的,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3日内可向企管法规部书面提出。向企管法规部提出异议时,应提供向招标中心提出异议时的异议函和采购机构答复材料。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二)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三)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四)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五)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四、不予受理情形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一)不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二)提起人不是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四)未按规定要求提供异议材料的;(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五、不当异议惩戒措施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附件2)、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反复提异议交的、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华北油田《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管理程序》、《招标管理程序》,按照《不当异议的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附件3)进行失信扣分,并予以相应的惩戒措施。附件:1.异议函填报格式2.投标人自律守则3.投标人不当异议的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附件3不当异议的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失信记分失信行为代码失信行为描述等级基础分加重分SX-T-YT-01-D异议人(投诉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投诉)。一般2/SX-T-YT-02-C投标人对同一招标人或招标专业机构,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投诉)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投诉)。较重4/SX-T-YT-03-C投标人不按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或其它要求提出异议(投诉),受理调查后,异议(投诉)不成立。较重40~2SX-T-YT-04-C异议(投诉)处理部门在调查有关情况时,投标人不配合调查处理。较重40~2SX-T-YT-05-C投标人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反复异议(投诉)。较重40~2SX-T-YT-06-B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严重80~2SX-QT-01给公司造成1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失信行为。特别严重10/SX-T-TB-02-A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特别严重10/SX-QT-06违反相关规定,给公司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特别严重10/SX-T-Y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恶意异议(投诉)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SX-T-QT-XX-X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失信行为(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0~2注:1.按照失信行为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对失信行为进行初始记分(基础分)。对严重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为、较轻失信行为记分时,根据失信行为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可以在初始记分(基础分)的基础上加0.5~2分,加分标准为0.5的倍数。失信行为等级按加分后的失信行为记分确定。失信行为给公司造成1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按插值法计算记分(保留一位小数)。2.同一失信行为涉及多个交易对象的,应分别记分。同一交易对象在同一项目投标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记分。同一交易对象在同一项目投标中,不同标包(标段)的失信行为分别记分。同一交易对象在同一标包(标段)投标中,同一次失信行为不重复记分。同一交易对象在失信行为分值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按照该种失信行为的记分标准予以双倍记分。3.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4.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参与公司交易行为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附件2投标人自律守则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它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集团公司监督。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它企业的正当权益。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附件1异议函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受理部门:异议提起人(公司):异议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机构:招标时间:(例2021/08/26)投标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时间:定标时间:异议内容: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主要诉求:1.2.3.(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附件:1.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2.(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异议提起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性别:年龄: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异议提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华北油田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节选)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管理人员包括:(一)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二)公司机关部门(直属直管单位)和所属单位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及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三)公司党委管理的其他管理人员。以上含退出领导岗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办理离岗歇业的管理人员。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亲属包括:(一)管理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二)管理人员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三)管理人员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四)其他亲属。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经商办企业包括:(一)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二)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后回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四)受聘担任非国有(非国有控股)企业的高级职务、业务代表;(五)在外商投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业务代表;(六)在公司所属分流、重组、改制企业持股20%以上;(七)委托他人代持或隐名投资等形式经商办企业;(八)挂靠其他单位,或以他人名义开展业务;(九)其他经商办企业行为。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以及机关部门(直属直管单位)管理人员、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不得与公司范围内各单位发生业务往来,不得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公司各二级单位所属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不得与本人所在二级单位发生业务往来,不得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第五条管理人员不得利用本人或他人职权或职务影响,为本人及其亲属围绕华北油田平台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投标须知尊敬的潜在投标人:您好!欢迎您参加华北油田招标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现对投标关键环节及注意事项向您做出提示,请认真阅读。一、华北油田招标中心招标项目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依法必须招标的矿建项目除外)。潜在投标人须在本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业务数字证书UKey后方可参与项目投标。电子投标相关业务的具体操作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建议使用360极速版或谷歌浏览器登陆网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操作指南的更多中查看(见下图)。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信息公告结果公示流t公告供应商新增准入承包商新增准入失信信息公告三商黑名单招投标平台二登录注册诚信、高效、专注、进取产招标公告2024年井下业公司层气压装供水保务项目24FK00失信信息公告2024-01-30烟台港西区LNG长能管道工程工程总承包PC.公开招标中标选人公示长庆油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4年生气管道气欢扫作公开招标中标果公告202401-30中国天气第一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度新地区流动202401-30更多中国石广西化化一体化转型升级日30万年高2024-01-302024-01-00谈判采购公告长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钢材采购项目(二次)更多2024-01-30谈判采购拟成交结果公告询价(竞价)采购拟成交结果公告2024年心换理(二次LHZB2-2023-FT1442022024-01-302024阳宝石材料(二次)2024-01-3060-38-50等7口产井产前作业LH282-2024-ST0712024-01-00化护用型管件采购2024-01-30华支线定LH02-2024-5T0702024-01-30制转化护用型管件村和场医务知公告2024-01-30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西安办公点信息系统地护2024-01-30多政策法长庆油分公司第一气厂川房屋出租目更多2024-01-302024-01-30之招标标话动议提起须知关于上海信东仪器仪表利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中3子标标交2023-04-07关于北京四方维保自动化股******转发国家发展关于大庆油开普化工有限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业务操2023-04-04关于大原太航流量工程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股标法招标公告资格预公告失信信息公告更多公开招标中标选人公示公开招标中标果公告更多2024-01-30中国天气第一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度新地区流动202401-302024年井下业公司层气压装供水保务项目24FK00202401-302024-01-00烟台港西区LNG长能管道工程工程总承包PC.2024-01-30长庆油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4年生气管道气欢扫作202401-30中国石广西化化一体化转型升级日30万年高2024-01-302024-01-00冀东油用电加热器(支更)2024-01-302024-01-30谈判采购公告询价(竞价)采购公告更多谈判采购拟成交结果公告询价(竞价)采购拟成交结果公告更多长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钢材采购项目(二次)2024-01-302024年心换理(二次LHZB2-2023-FT1442022024-01-302024阳宝石材料(二次)2024-01-3060-38-50等7口产井产前作业LH282-2024-ST0712024-01-00化护用型管件采购2024-01-30华支线定LH02-2024-5T0702024-01-30制转化护用型管件村和场医务2024-01-302024-01-30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4年西安办公点信息系统地护2024-01-30长庆油分公司第一气厂川房屋出租目2024-01-30知公告多政策法更多作南之招标标话动议提起须知2021-09-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2019-09-25中3子标标交2023-04-07关于上海信东仪器仪表利限2024-01-292019-09-25中国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2023-04-04关于北京四方维保自动化股2024-01-29******转发国家发展2019-09-25中国石电子招标提标交易2023-04-04关于大庆油开普化工有限2024-01-16政府投资条例2019-09-25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业务操2023-04-04关于大原太航流量工程限2023-12-2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股标法2019-09-252023-04-04常用网站中国石油中国招标控标公共服务平台二、如潜在投标人用户信息有变化,应及时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变更。三、制作投标文件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四、项目开标前,招标人会随时通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澄清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陆交易平台接收项目的澄清、补充。因潜在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补充内容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投标被否决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请您务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交易平台的异议功能(需插入Ukey)一次性在线提出。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将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答复。六、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含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的,如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决定仍继续参加投标,需要重新购买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七、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采用邮递方式送达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费用到付)的,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八、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通过贵公司基本帐户将保证金支付到“保证金收款帐户”后,必须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主控台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页面点击“支付”按钮后,点击“刷新”,购买状态为“已付款”后才完成保证金的递交,否则保证金未递交。请您结合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银行对公业务办理时间,合理安排并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操作。九、递交投标文件,请您务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通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验签确认”后完成投标,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投标。十、对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以及其他不诚信行为,招标人将依照华北油田公司《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管理程序》进行处理,详见附件1。请您务必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参与投标活动。十一、若您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权提出异议。异议向招标实施单位、油田公司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提出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详见附件2。十二、招标文件中《华北油田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详见附件3。附件:1.交易对象失信行为管理程序(节选)2.招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3.华北油田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节选)退出地块土壤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BYT-ZBZX-FWZB-2025-008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招标人:公司项目负责单位:华北油田公司第一采油厂招标实施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2025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服务标准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3投标负责人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I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2评标结果异议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7.4定标7.5中标通知7.6履约保证金7.7签订合同II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异议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重新招标失败10.2招标文件发票领取10.3其他说明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详细评审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2详细评审3.3投标文件的澄清3.4评标结果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III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二、联合体协议书(无需提供)三、承诺书(一)廉政承诺书(二)保密承诺书(三)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四)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五、资格审查及评审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二)企业营业执照;(三)体系认证(四)近年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五)拟投入项目人员情况表(六)投标人根据评审标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资料六、技术服务方案IV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等相关导则规范要求,对初调中超标地块开展后续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详细调查结果、风险评估结果需经专家评审后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备案。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3服务地点:雄安新区区域内。2.4服务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并结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咨询业绩;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5-2320:00:00至2025-05-2923:59:59(北京时间,24小时制)。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税)/标段,除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或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且未开标的可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4.3招标文件的获取4.3.1请在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4.3.2购买招标文件需安装昆仑银行支付控件,订单支付成功后,需点击支付界面订单后边的“获取订单状态”同步订单状态。4.3.3交费成功后,既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潜在投标人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档。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06-0408: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5.2递交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5.3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5.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六、开标开标时间:2025-06-0408: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开标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进行。七、技术支持投标人注册、UKey办理、信息变更的办理及投标操作咨询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地址:河北省任丘市招标机构: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地址:河北省任丘市建设中路1号勘探开发研究院办公楼西行100米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17-2758680(工作时间:8:00-17:30)电子邮件:el_lipengqi@petrochina.com.cn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实施单位见招标公告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项目地点见招标公告1.1.6项目估算金额见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1.2.1资金来源及比例成本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1.3.3服务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招标文件本章1.4.3条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时分踏勘集中地点:省市区/县街号参加踏勘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装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召开地点:省市区/县街号房间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中标人可以将本项目中各类试验、检测工作分包给具备有效CMA认证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完成;本项目其余的所有工作由中标人独立完成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投标人资格要求。1.12.3偏差不允许不利于招标人的偏差。☐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偏差范围和幅度: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形式:以书面形式在交易平台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形式:在交易平台上发出澄清。☐邮件发送书面澄清。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48小时内回复,没有回复视为确认。形式: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查阅澄清。☐件回复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常登录交易平台,以便及时查收澄清。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因未及时查收澄清信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形式:以书面形式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48小时内回复,没有回复视为确认。形式: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查阅澄清。☐邮件回复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常登录交易平台,以便及时查收修改。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因未及时查收修改信息而带来的一切后果。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一次性全部提出。形式:在交易平台上提出。以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的形式提出。☐邮件发送书面澄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及计算方法不含增值税。☐增值税。增值税税金及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其他:3.2.3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下浮系数;☐其他: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见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自投标截止时间计算)。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公告。2.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在线支付。递交步骤:(1)保证金钱包充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银行对公业务时间(早上8:30-下午16:30),从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通过转账形式,向设在昆仑银行的电子招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中转入需交投标保证金金额等额的资金;(2)保证金递交:投标人完成充值后,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所参与投标项目的主控台---投标>递交投标保证金---钩选所投标包---点击支付---点击刷新,购买状态为“已付款”,保证金完成递交。未完成以上操作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未递交。5.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信息:v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v行号:313265010019v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v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v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在本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失信行为。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写工具制作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以最新版的招标文件数据文件(ebid格式)编写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应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专用U-Key(企业公章)进行数字签章并加密后,分别生成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如有)、价格电子文档(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4.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拒收;具体操作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下载。4.2投标文件的递交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中的操作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上传文件的附件状态应为“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为“已确认”,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视为成功递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均为投标失败。4.2.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应考虑到网络交换数据的延时和网络稳定性对递交投标文件的影响,尽早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避免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组建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专家库随机抽取。6.3.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有效投标为3家以上时,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为2家及以下且评标委员会认定具有竞争性未否决全部投标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公示媒介: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同步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7.4确定中标人1.招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内,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6.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金额:¥万元;形式:。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具体要求: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均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10.1重新招标失败直接开标评标□转为非招标采购。具体以招标机构向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发出的邀请书和采购文件为准。10.2资料费发票领取1.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邮递方式送达投标人(费用到付)。2.请投标人务必在项目开标后(避免投标人信息泄露),通过登录下面网址或扫描二维码填写发票邮递信息。3.发票邮寄信息填写必须准确。项目编号以本招标文件封面“HBYT-ZBZX-...”格式内容为准。发票开具后我方将按所填写信息进行邮递。4.如投标人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信息有误造成邮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请投标人注意邮递信息和“开票信息”的区别,开票信息以投标人在交易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为避免发票信息错误,造成拒收或重开,请投标人务必核实交易平台登记的发票信息准确性,尤其是地址和电话。发票邮寄信息填写链接和二维码:https://link.jiandaoyun.com/f/5cf532c1ab7c2a5dfb6a09b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3其他说明1.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2.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华北油田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附件)。3.招标人拥有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实施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估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服务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服务标准和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应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的授权书;(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8)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书;(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下同)发生重大以上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事故(以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1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华北油田分公司暂停或取消交易(投标)资格;(17)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华北油田分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18)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三商“黑名单”、华北油田公司承包商“黑名单”以及投标文件中包含“黑名单”人员的;(19)《华北油田公司关于规范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中规定的禁止情形(详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附件);(20)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1)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22)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对招标有影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23)投标人以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2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及任何投资方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其他语言与中文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来源。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招标人允许中标人对中标范围内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中标人可以进行分包,但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3投标负责人投标人的投标负责人如不具备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则应向招标人提交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有效印章的授权委托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5)商务技术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电子开评标的,交易平台上提供的电子版优先于其他形式。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是否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以及增值税税金的计税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和交易平台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价格文件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若有)、报价明细表(若有)。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分项报价表(若有)、报价明细表(若有)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信息。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照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应按要求附投标人资格或者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影印件,以及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影印件。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供其设立企业的营业执照,其实缴资本以其设立企业的实缴资本为准。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及相关材料要求(如需),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其财务会计报表按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3.5.3“近年完成的同类业绩情况表”及相关材料要求(如需),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4“正在进行和新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及相关材料要求(如需),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要求(如需),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供货、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招标内容、承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影印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应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应按交易平台的操作流程和要求进行。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交易平台在线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在线参加。5.2开标程序(1)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前远程登录其所投项目的开标大厅,开标大厅将在项目开标时间前24小时开放给投标人登录。(2)开标大厅按项目设置,同一项目的多个标包在同一开标大厅进行开标。(3)投标人进入项目的开标大厅时需要进行数字签到,签到后可在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时间到达和开标主持人的操作。(4)开标时间到达后,开标主持人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5)解密完成后,主持人进行开标公示。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果公示时间内在线提出,招标人及时在线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可顺延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8.5.1总体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规范的,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8.5.2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1)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2)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3)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4)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8.5.3异议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1)不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的;2)提起人不是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3)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4)未按规定要求提供异议材料的;5)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8.5.4异议处理1)异议首先由招标实施单位受理,招标实施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回复;2)异议提起人对招标实施单位答复不认可的,应在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3日内可向公司招标管理部门书面提出。3)异议处理期间,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均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重新招标失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文件发票领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其他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得分高的优先排序;若投标报价得分也相等的,则技术评分得分高者优先排序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投标文件盖章投标文件封面按要求用企业公章U-Key进行数字签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服务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商务评分体系认证(0-3分)1.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得1.0分;2.具有合格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得1.0分;3.具有合格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得1.0分;注:提供证书影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查询截图。(体系认证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或认证企业网站查询不到的或认证范围不符的不得分。证书有效性以全国认证认可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查询截图为准。)同类业绩(0-10分)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同类业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10分。注:1.同类项目业绩是指: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已完成并结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咨询业绩。2.合同关键页(包含业主信息、合同内容、合同总额及签字盖章页)及与合同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影印件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结果的截图。确定业绩的时间以结算发票时间为准。人员配备(0-7分)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环保类高级工程师加1分,每增加1名环保类中级工程师加0.5,最高不超过7分。注:证明材料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影印件、身份证影印件(人头面像)、职称证书影印件。失信扣分(0-3分)失信扣分=3×失信记分/10投标人累计失信记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华北油田招标管理平台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2.2.2技术评分服务方案(15分)服务方案内容齐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风险分级、报告编制等,层次构架清晰,研究评价思路明确,技术路线操作性强,评价措施合理,方法科学具体,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强,能够充分保障评价结果的实现。得14-15分服务方案内容较为齐全,评价思路较为明确,技术路线具有可操作性,方法措施满足项目要求。得13-13.9分服务方案内容基本齐全,评价思路基本明确,技术路线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方法措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12-12.9分服务内容不规范,无明确的评价思路和技术路线,方法措施不具体,针对性较差。得11-11.9分2.2.2技术评分工作沟通与服务能力(10分)服务单位应制定与招标人进行信息沟通的工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分析汇报制度、负责人制度、人员配备标准、工作协调推进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和做法。工作机制完善,可操作性强,责任明确,人员配备合理,保障措施合理有效,能够保障评价中提出科学有效的改进建议,对企业开展下步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得9-10分工作沟通机制较为完善,人员配备较为合理,保障措施较为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够保证对企业开展下步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得8-8.9分工作沟通机制基本完善,人员配备基本合理,保障措施基本明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基本保证对企业开展下步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得7-7.9分工作机制模糊,无法保障信息有效沟通,保障措施缺乏,对企业开展下步工作借鉴和指导意义一般。得6-6.9分工作进度保障(5分)制定了明确合理的工作进度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工作进度计划,定期开展工作完成情况统计分析及时调整工作方案确保完成工作进度。得4-5分工作进度保障措施基本明确可行。得3-3.9分工作进度保障措施可行性不高。得2-2.9分HSE管理及保障措施(10分)工作机制完善,控制流程、危害因素识别、措施针对性强,责任明确的得9-10分工作作机制比较完善,可操作性比较强,质量控制流程、监督方法、控制点选取比较合理,责任比较明确的得8-8.9分工作作机制内容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7-7.9分2.2.3报价评分评分公式(0-40分)Fi=40-|Di-D|*100*E式中:Fi=投标报价得分,本项最高得分40分;D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为下浮系数(%);D=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6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6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一个最高有效报价和一个最低有效报价,其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E=1。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的规定进行评审,并按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投标报价为下浮系数时,下浮系数高的投标报价低。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2详细评审标准2.2.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核查以下内容,留存查询截图并签字。(1)投标人关联关系。存在投标人须知1.4.3中规定情形的,应否决投标。存在以下关联关系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真比对相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有串通投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人存在共同股东,且持股比例均达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2)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另一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1)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应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及认定结论。(2)投标人实缴资本。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未公示实缴资本的,视为实缴资本不满足本项目要求,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3)投标人失信行为。投标人失信行为记分,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华北油田招标管理平台查询。(4)黑名单查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三商”黑名单、华北油田分公司管理的承包商黑名单,包括投标文件中有“黑名单”人员。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表(报价明细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条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或经评审的投标价格)。3.2.2评分分值人工计算的,最后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通过交易平台自动计算的,小数点以交易平台计算精度为准。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4投标人拒绝或未按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或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术语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咨询范围2.1咨询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咨询要求:。2.3咨询方式和咨询工作成果:。2.4咨询地点:。第三条技术文件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进度要求4.1本技术咨询项目的履行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4.2具体进度要求为:。4.3质量要求为:。第五条培训与指导乙方应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提供技术培训及其他事项:5.1技术培训5.1.1培训时间:。5.1.2培训地点:。5.1.3培训内容:。5.1.4培训方式:。5.1.5培训人员资质要求:。5.1.6参加培训人员数量:。5.1.7技术培训的效果,应当使被培训人员掌握相关的技术、工艺和理论知识,具备实施技术的水平和能力。5.2其他:。第六条甲方协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6.1提供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样品:6.1.1;6.1.2;6.1.3;6.1.4。甲方对其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样品,如有遗漏,乙方应在十日之内提出书面补充清单,否则视为文件提6.1.16.1.26.1.36.1.4供齐备。技术咨询工作成果验收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归还甲方交予的全部技术资料、基础数据等,不得擅自留存复制品,或者乙方应按照甲方允许的方式销毁全部技术资料、基础数据。6.2提供工作条件:。6.3其他:。第七条费用7.1本合同按照以下第款约定的计算技术咨询费用:7.1.1年度框架咨询费:本合同暂定不含税咨询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元);税率为_______%,增值税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元);暂定含税咨询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元)。最终结算咨询费以双方实际签认的工作量为依据,并以甲方最终审定或审计的金额为准。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更调整的,本合同的不含税咨询费保持不变,含税咨询费随之进行调整,已结算款项不调整。其中,费用构成如下:(1);(2);(3);(4)。7.1.2单项咨询费:本合同不含税咨询费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元);税率为_______%,增值税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元);含税咨询费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元)。本费用为包干价格,涵盖了乙方为履行本技术咨询项目及相关调查而发生的全部工作小时、成本和开销,以及,等,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额外费用。在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更调整的,本合同的不含税咨询费保持不变,含税咨询费随之进行调整,已结算款项不调整。其中,费用构成如下:(1);(2);(3);(4)。7.2双方同意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其他方式:支付。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技术咨询费用由甲方按照款约定支付到以下第7.3条规定的乙方银行账户。7.2.1一次性付款:甲方按照附件1制定的技术咨询工作考核细则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计算考核得分,本合同应付合同价款为第7.1条约定咨询费金额乘以(考核得分/100)%。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提供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均通过甲方书面验收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跨年发票不予结算)后,甲方于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质量保证金外的全部应付合同价款。7.2.2分期付款:甲方按照附件1制定的技术咨询工作考核细则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计算考核得分,本合同应付合同价款为第7.1条约定咨询费金额乘以(考核得分/100)%。首期付款: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跨年发票不予结算)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价款的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元);第二期付款:付款条件,付款时间,付款比例%,即人民币大写:______(小写:_____元);末期付款:乙方技术咨询工作结束,甲方书面验收通过其提供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跨年发票不予结算)后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除质量保证金外的)剩余应付合同价款。7.2.3其他方式:。7.2.3质量保证金7.2.3.1本合同项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自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期限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期限验收的,重新协商验收时间,第二次验收仍因甲方原因未按期验收的,在乙方提交工作成果_____日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7.2.3.2甲方预留应付技术咨询费用的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简称“质保金”),缺陷责任期内质保金不计付利息。乙方应在缺陷责任期满后_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返还质保金申请,如乙方无违约或提供的技术咨询无缺陷等问题,甲方应于接到申请后_____日内将质保金返还给乙方;若发生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缺陷,乙方应负责补救、修正、返工等,直至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因此发生的费用应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接到申请后_____日既不返还质保金,也不向乙方主张缺陷,视同认可乙方的返还质保金申请。7.2.4履约保证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以下第___种方式,即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1)履约保函: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总额不低于本合同含税/不含税咨询费用的_____%,有效期至__________。履约保函的格式要求见附件2履约保函格式。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为甲方所接受是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2)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不低于本合同含税/不含税咨询费用的_____%的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要求履行义务,甲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扣除其全部或者部分履约保证金。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为甲方所接受是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7.3乙方自行承担因收取技术咨询费而产生的税费,上述约定付款的前提是乙方相应的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及其他付款支持文件。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7.4甲方应将技术咨询费付至乙方指定的下列账户。乙方应对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7.5开具发票所需甲方信息: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具发票所需甲方信息: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7.6本合同如果属于关联交易,甲乙双方约定的支付结算方式不应违反关联交易财务结算的相关规定。第八条验收8.1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8.1.1技术咨询工作成果:。8.1.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程序:各项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自完成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书面提请甲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甲方在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意见免费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或编制,并自验收不合格之日起___日内重新提请验收。任一项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连续___次验收不合格的,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该项服务。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支付剩余咨询费用,并根据情况扣减该项服务的咨询费用。8.1.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项目通过审批/备案/评审/其他验收标准。8.1.4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现场验收/实物验收/使用验收/专家评审验收/实验室验收/分步骤验收/项目通过审批/备案/评审后视为通过验收/其他验收方法。8.1.5验收的时间和地点:。8.2.质量保证:如果甲方在缺陷责任期间发现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应负责修改和改正,并承担鉴定及其他有关费用。如乙方不修改和改正且不承担有关费用,甲方可按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金(如有),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转让本合同下乙方的权利或义务,除非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分包。如乙方认为确有必要将咨询工作分包给其他第三方,应向甲方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应提供足够的材料供甲方审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允许乙方分包。如甲方允许分包,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要求对分包商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乙方对分包商在本服务合同下所完成的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所有权和知识产权10.1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交给或应提交给甲方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以及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为免生疑问,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在乙方已交付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之上进行不时修订、补充、升级和更新,乙方不认为该等行为侵犯了乙方的知识产权,也无权限制甲方使用和授权他人使用该等修订、补充、升级和更新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10.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企业标识、图片、文字、技术资料等任何资料、文件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仅能在履行本技术咨询项目所必须的范围内使用。10.3如果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或归属于甲方的技术资料、知识产权和工作条件完成或实现了任何本条第1款所述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以外的新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发明、新发现等),这些新技术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归属采用以下第___种方式:10.3.1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己使用也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10.3.2归甲方所有,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可以在双方协商确定向甲方支付的使用价格后有偿使用,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甲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乙方的使用权。10.3.3归乙方所有,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甲方的使用权。10.3.4双方共有,任何一方都有权自己使用;但任何一方转让技术成果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技术成果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转让或许可使用技术成果产生的收益都应按甲方占_____%,乙方占____%的比例进行分配。10.4其他约定:。第十一条承诺与保证11.1不侵权:乙方陈述和保证,其履行本合同所使用的乙方的任何设备、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他知识产权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如果第三方提出任何侵权主张(无论是向甲方主张还是向乙方主张),乙方应当处理该索赔或追诉,向甲方赔偿因乙方侵权(或潜在侵权)而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向第三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对甲方的赔偿金额以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确定,赔偿金额不以合同价款金额为限。除了提供乙方抗辩所需的合理信息和支持,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如果由于上述原因,经过法律程序最终确定乙方提供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将被限制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选择,立即作出如下安排并承担相应的费用:(1)为甲方购买继续使用该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使用权;或(2)修改该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使其不会造成侵权;或(3)用同等功能的、未被主张为侵权的、甲方认可的替代物代替该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或(4)乙方将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咨询费用,并应赔偿因限制使用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1.2诚信合规:甲乙双方应就诚信合规事项另行签署《廉洁自律合同》(参见本合同附件三)。11.3团队稳定及不竞争: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咨询团队成员的资历资料真实、全面,具备足够的知识和经验,团队需保持稳定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团队成员需尽职尽责,接触甲方核心技术或者关键信息的团队成员(以甲方的判断和正式书面告知为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此后的_____个月内内不得为与甲方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类似服务。乙方负责对其所派出的人员,不论该人员是否为其雇员,购买适当的保险来保障因这些人员的受伤(包括致命伤害)而产生的索赔和费用。甲方不对乙方人员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11.4遵守甲方操作规程:乙方在进入甲方及所属单位的工作区域时,须专业审慎且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和QHSE(质量、健康、安全、环保)操作规程。如有违反,乙方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1.5设备承诺: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乙方应确保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所使用的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市场的通常标准(以要求较高的为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应使用本合同规定的设备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不得擅自更换。11.6亲自完成: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亲自完成咨询报告和解答甲方问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工作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人为)、雷击、雪灾、海啸、风暴潮、台风、泥石流、滑坡、瘟疫、流行性疾病等自然灾害;战争、骚乱、戒严、暴动、恐怖袭击、罢工、内乱等社会事件及政府征用、征收、禁令等行为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形。12.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2.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12.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12.5双方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友好协商,选择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如果双方选择解除合同,则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技术咨询费。当一方因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另一方时本合同终止。第十三条保密13.1乙方同意,除非甲方明示授权或本条另有规定,其不得在为甲方提供咨询期间以及完成咨询后的年内进行下述活动:(a)向第三方披露;(b)为乙方的利益或其它方的利益使用;(c)公开保密信息。13.2前款所述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创造、所有、控制或占有的机密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有关业务、商业、技术信息和资料(技术方案或技术方案中的一个或多个技术要素、设计文件、图纸资料、装置运行经验、程序、工艺流程、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关键算法、技术指标、工业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以及试验方式、有价值的技术数据、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创意、管理、销售、财务、计划、样本、招投标材料、客户信息、市场信息、公司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及人员状况、人力资源信息、数据等),不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或是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而产生的信息,无论该信息的载体如何。13.3本保密和不使用义务不适用于下述信息:(a)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向有关政府部门公开的信息;(b)在披露时已经处于公共领域的信息或披露后因为公布或其它原因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但是因为乙方违反本合同而进入公共领域的除外;(c)乙方可以合理证明在披露时即已为乙方所占有的信息;(d)乙方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而第三方有权向乙方披露。13.4本条规定不限制乙方在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必须的范围内向其服务人员、雇员、代理、分包商和关联方披露保密信息,但乙方应当确保其在本合同项下任命的每名服务人员、雇员、代理和分包商以及关联方了解并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上述必须的范围内向其服务人员、雇员、代理、分包商或关联方违反本条规定的保密规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13.5乙方应以不低于其对己方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甲方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信息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13.6在保密期间内,任何一方对本条任何一款的违约,都会给另一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受损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任何一方均有权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指定措施和限制使用的合理请求。第十四条通知14.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14.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通知均可通过传真、邮递、快递、电子邮件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送达以下地址:14.2.1____________(甲方名称)联系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14.2.2____________(乙方名称)联系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14.3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14.3.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14.3.2由传真传送,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4.3.3由特快专递发送,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收件人未签收的,以寄出日后第四个工作日为送达日;14.3.4由电子邮件发送,以发出通知一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投递对方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收到被通知一方阅后自动回执)的当日。14.4双方的通讯地址可作为法院、仲裁庭送达诉讼、仲裁文书的地址,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在变动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14.5双方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已签收。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5.1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均被视为违约,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5.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该笔延迟支付金额的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向乙方支付_____元违约金/按照当期一年期LPR的_____倍支付违约金,承担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上限不超过逾期支付部分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款的___%;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个工作日内不支付的,乙方有权在甲方支付相应合同价款前,中止为甲方提供服务。15.3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未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度内提供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的技术咨询服务的,则每逾期一(1)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含税/不含税技术咨询费用总额的%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承担的违约金上限不超过逾期部分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款的%;逾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技术咨询费。在向甲方支付前述违约金和/或返还技术咨询费之外,乙方仍有义务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所遭受的任何其他损失。15.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含税/不含税合同价款%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15.5因乙方原因导致未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度内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培训与指导,每逾期一(1)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含税/不含税技术咨询费用总额的%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6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转让与分包约定的,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应立即纠正违约行为,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含税/不含税技术咨询费用总额的%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解除转包或分包合同或停止挂靠并停工整改。乙方未执行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5.7若乙方存在本条第3、4、5、6款以外的其他违约行为、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十日未能纠正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技术咨询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直至解除本合同。15.8除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明确规定之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含税/不含税技术咨询费总额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15.9任何一方发生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情形的,应当在确定之日______日内予以支付。逾期未支付的,如是乙方违约,甲方事先书面告知乙方相关依据后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如是甲方违约,则在甲方支付当期合同款时一并支付。15.10其他约定:。第十六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6.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照其进行解释。16.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向______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河北省任丘市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3)提交双方共同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16.3在诉讼/仲裁/协调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双方均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第十七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7.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做出变更或解除。17.2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下列情形,相关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2)由于不可抗力之外的情形或者受其他非合同双方签约时能预见的客观情况的影响,本项目停滞超过日,且双方无法就合同继续履行达成一致意见。(3)乙方将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将其分包或存在挂靠等情形。(4)乙方所提供的工作成果经次验收,仍没有达到约定的验收标准。(5)给甲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6)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日仍未支付的。(7)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营业执照、资质、许可证到期,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经甲方催告后_____日内未及时延期或办理新证的。(8)因情势变更,甲方认为本合同无需继续履行且甲方已经支付或同意支付乙方合理费用弥补其前期损失的。17.3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并对技术咨询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如有)、咨询工作形成的资产等本合同所涉财产的分配进行约定。17.4本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知识产权、保密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8.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变更,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补充协议”)作出,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方为有效/经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为有效。补充协议将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8.3本合同由正文和附件一至附件五组成,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内容与正文有不一致时,以附件为准。18.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5其它约定:。附件一:技术咨询工作考核细则附件二:履约保函附件三:廉洁自律合同附件四:HSE合同附件五:服务承诺【本页为《技术咨询合同》的签署页】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1HSE合同HSE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就《技术咨询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1.定义及解释1.1违约、违规、违章:指安全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1.2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1.3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1.4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指乙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2.项目概况2.1名称:。2.2主要危险点源及危害:。3.双方的权利义务3.1甲方的权利:3.1.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3.1.2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3.1.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3.1.4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3.1.5有权对乙方做出的与现场安全管理有关的承诺予以监督、检查。3.1.6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任何偏差,实施整改的跟踪验证。3.2甲方的义务:3.2.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2.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并备案。3.2.3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甲方及甲方上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报告。3.2.4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3.2.5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3.2.6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3.3乙方的权利:3.3.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3.3.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3.3.3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3.3.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3.3.5当乙方的施工需要使用或涉及甲方的生产工艺(包括管道、设施、设备、产品)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生产工艺的过程(包括附属的构筑物或设备等)进行确认,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如因其生产工艺的缺陷而造成乙方的工程或财产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全部风险。3.4乙方的义务:3.4.1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例卷,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3.4.2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3.4.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相关法律和甲方要求报告事故。3.4.4应维护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3.4.5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3.4.6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4.事故调查在主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5.违约责任及处理5.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主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5.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进行。5.4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上报。5.5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5.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5.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6.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主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依据主合同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7.合同期限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与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合同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8.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9.保险乙方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行承担。10.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其解决方式与主合同的约定保持一致。11.合同生效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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