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服务招标公告(金溪县秀谷镇人民政府2025)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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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
结果公示
合同公示

[金溪县]抚州慧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溪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第二次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抚州慧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溪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第二次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溪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jxsggzy.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6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HZ2025-JX-004-02
项目名称:金溪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75600.00 元
最高限价:65756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金购2025F001374681
金溪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服务采购项目
1

65756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采购人将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为大型、中型企业的应填写“格式10-3拟分包工作情况表”,且满足预留份额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5日 00:00 至 2025年05月31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jxsggzy.cn/)
方式:凭江西CA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16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溪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1/service.html)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1/service.html)。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投标人解密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1/007001003/service.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②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③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设置为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3.根据《抚州市财政局、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抚财购[2021]2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允许观摩,具体要求见文件(网站:http://czj.jxfz.gov.cn/art/2021/5/28/art_15462_3697077.html)。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凡获得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可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申请供应商可享受融资贷款利率最高不得超过贷款基础利率即LRP加100个基点的优惠利率,贷款审批时间不超过七个工作日,无需担保、抵押等。具有融资门槛低、成本低、速度快特点;当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咨询电话:0794-5290508,张先生13979457010。
关于建立政府采购开标现场观摩制度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溪县秀谷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秀谷镇白马大道1号
联系方式:13755902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慧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1988号财富广场三座二单元
联系方式:18979576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979576320

技术服务需求.pdf

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一览表内容名称金溪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第二次数量约39907.65亩服务期限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服务地点金溪县秀谷镇、对桥镇、何源镇、陆坊乡、黄通乡、华侨管理区、左坊镇等乡镇。备注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所需的材料、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二、服务需求1.项目概况及任务目标任务面积:42615.21亩(安全利用39907.65亩,严格管控2707.56亩)项目所在地:金溪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实施面积为42615.21亩,实施区域分布在秀谷镇、对桥镇、何源镇、陆坊乡、黄通乡、华侨管理区、左坊镇,共七个乡镇(场),涉及对桥村、龚家村、太坪村等38个行政村。项目任务:根据2024年金溪县土壤监测结果和类别划分成果,结合土壤三调数据,金溪县受污染耕地总面积42615.21亩,安全利用类39907.65亩,分布在秀谷镇(14316.31亩)、对桥镇(5270.68亩)、何源镇(3155.4亩)、陆坊乡(9688.98亩)、黄通乡(7345.99亩)、华侨管理区(129.29亩)、左坊镇(4.75亩)。严格管控类2703.8亩,分布在秀谷镇(1837.71亩),陆坊乡(847.31亩),华侨管理区(15.02亩)。根据金溪县农业农村局反馈,金溪县优先保护区近三年未反馈超标粮。故本次安全利用工作面积为42615.21亩。2.项目实施目标(1)风险地块水稻糙米镉达标率达到90%以上;(2)安全利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3)实施区域水稻亩产量减产≤10%(含);(4)投入品铅镉铬砷汞等五项重金属含量低于GB15618-2018规定的筛选值;(5)严格管控区禁止种植可食用农产品。(1)安全利用率目标2025年底完成本项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实施结束后安全利用率大于等于93%以上。(2)稻谷产量目标比较项目区域临近没有采取安全利用技术措施的稻谷平均产量,项目区域内水稻稻谷平均产量减产幅度应小于或等于10%。如果减产超过10%,实施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减产损失;如果减产超过20%以上,实施单位不但需要承担减产损失,同时需要承担恢复区域地力直至产量恢复正常水平的责任。(3)投入品要求项目区域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中施用的土壤调理剂、叶面阻控剂、微肥及其他农业投入品均需提供产品质检报告(肥料类产品需有肥料登记证),并按照实施方案、合同及相关要求,接受金溪县农业农村局或者监理评估单位随机抽样检测,其中的镉、汞、铅、铬、砷5种重金属含量不能超过GB15618-2018规定的最低筛选值,或者安全利用区域耕地土壤中对应元素的含量,不造成二次污染。若产品检验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一律无条件更换,直至检验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实施单位负责。(4)严格管控区禁止种植可食用农产品。3.安全利用技术措施(1)土壤调酸技术主要技术要点:在酸性稻田中施用石灰类调酸物质,可以提高土壤pH值,降低土壤中重金属阳离子有效态含量(砷除外),还可以为作物生长提供钙素营养等。施用方式:施用石灰类调酸物质时,可采用人工或机械化的方式进行,至少在水稻移栽或直播前一周进行撒施,通过整地翻耕后进行水稻的种植,撒施频率为1次/年,加强后续监测。本项目拟在中稻移栽前施用生石灰,用量100-150kg/亩,在晚稻移栽前施用生物源石灰,用量100-150kg/亩。注意事项:石灰类调酸物质不能与肥料同施,间隔应在7天以上;要求石灰pH≧10.0,其他践行材料用量根据pH值,参考石灰用量进行折算(折算公式:M其他=10*M石灰/pH其他);石灰多年连续过量施用,容易造成土壤板结,因此,每年要对调酸后的土壤pH进行监测,并根据最新的土壤pH动态调整下一年的土壤调酸物质用量;在砷超标的土壤可在早稻用石灰调酸后,晚稻施用吸附性调理剂。生石灰参数要求:CaO含量≥70%,pH≥10.0,镉、汞、砷、铅、镉等五项重金属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或与受污染地块土壤重金属含量相当,即镉(Cd)≤0.3mg/kg,汞(Hg)≤0.5mg/kg,砷(As)≤30mg/kg,铅(Pb)≤80mg/kg,铬(Cr)≤250mg/kg。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生物源石灰类碱性物资参数要求:CaO含量≥35%。镉、汞、砷、铅、镉等五项重金属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或与受污染地块土壤重金属含量相当。即镉(Cd)≤0.3mg/kg,汞(Hg)≤0.5mg/kg,砷(As)≤30mg/kg,铅(Pb)≤80mg/kg,铬(Cr)≤250mg/kg。技术参数要求以肥料登记证上登记指标为准,pH、重金属要求以检测报告要求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肥料登记证及检测报告扫描件。(2)叶面阻控技术主要技术要点:含硅、锌、硒等中微量元素的水溶肥可明显提高水稻对镉吸收积累的营养拮抗作用,从而可降低重金属镉在水稻植株(含籽粒)的积累。本项目选择含硅、或锌、或硒、或其2种及以上组合的中微量元素水溶肥作为水稻叶面喷施阻控其镉吸收的水稻营养拮抗材料,叶面阻控剂要求剂型为水剂,适用作物须包含水稻,需取得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证。叶面阻控剂使用时间:第一次水稻齐穗期,撒施一次,用量250mL/亩。叶面阻控剂施使用方式:叶面喷施,可人工喷雾或者飞防,以喷施株茎叶为准;无人机飞行高度:无人机飞行高度3-5米为佳;产品稀释浓度:本产品为高浓度叶面肥,稀释浓度按照产品说明施用。叶面阻控剂参数要求:供应商所投叶面阻控技术产品为取得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含硅中量元素肥料或含锌有机水溶肥料。含硅中量元素肥料参数要求:含Si≥110g/L,水不溶物品≤8g/L;含锌有机水溶肥料参数要求:有机质>120g/L,大量元素>160g/L(大量元素指N、P205、K20,产品必须包括全部3种大量元素),微量元素>15g/L(必须含有锌元素),水不溶物≤20g/L,PH区间:3.0-6.0,产品剂型为水剂(液体)。镉、汞、砷、铅、铬等五项重金属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或与受污染地块土壤重金属含量相当,即镉(Cd)≤0.3mg/kg,汞(Hg)≤0.5mg/kg,砷(As)≤30mg/kg,铅(Pb)≤80mg/kg,铬(Cr)≤250mg/kg。技术参数要求以肥料登记证上登记指标为准,重金属要求以检测报告要求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肥料登记证及检测报告扫描件。注意事项:第一本品为碱性产品,不可混用其他酸性药剂,建议单独使用;第二,避开高温喷雾,时间为上午10点前和下午4点后;第三叶面阻控剂的喷施避免雨天喷施,叶面阻控剂避免早晨有雾和有露水时喷施,以防水稻叶片叶面阻控剂附着力下降;叶面阻控剂喷施应对着水稻40cm以上的叶片正方面喷施,叶片无蜡质层可以提高防治效果;所用“叶面阻控剂”之中微量元素水溶肥(适合叶面喷施)要求适宜作物为水稻,重金属限量指标应符合GB15618-2018筛选值。(3)微肥调控技术主要技术要点:微肥施用不仅能补充水稻生长发育所需营养,还能有效控制水稻重金属污染,主要有硅(Si)、锌(Zn)、铁(Fe)、硼(B)等几种类型。本项目选择锌肥和铁肥用作微肥调控。针对镉、铅、汞污染风险区域拟选用单一锌肥,针对砷污染风险拟选用单一铁肥。施用时间:主要在水稻分蘖后期。锌肥参数要求:Zn含量≥30%,镉、汞、砷、铅、镉等五项重金属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或与受污染地块土壤重金属含量相当,即镉(Cd)≤0.3mg/kg,汞(Hg)≤0.5mg/kg,砷(As)≤30mg/kg,铅(Pb)≤80mg/kg,铬(Cr)≤250mg/kg。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铁肥参数要求:硫酸亚铁含量≥90%,镉、汞、砷、铅、镉等五项重金属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或与受污染地块土壤重金属含量相当,即镉(Cd)≤0.3mg/kg,汞(Hg)≤0.5mg/kg,砷(As)≤30mg/kg,铅(Pb)≤80mg/kg,铬(Cr)≤250mg/kg。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注意事项:镉、汞、砷、铅、镉等五项重金属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或与受污染地块土壤重金属含量相当。(4)施用有机肥主要技术要点:有机肥对水稻的生长有着积极的影响,有机肥中含有丰富的氮、磷、钾等水稻生长所需要的大量元素,还有许多中量元素和微量元素,可以给水稻提供全面的营养,促进水稻的有效分蘖,提高水稻的产量以及稻米的品质;有机肥中的腐殖质能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的通气透水能力和保肥、保水、供肥、供水能力;有机肥的缓冲性大,能调节土壤的酸碱度,为水稻创造适宜的生长环境;有机肥分解产生的养分和二氧化碳能促进水稻的光合作用,提高光合效率。此外,长期施用有机肥能促进水稻根系发育,提高抗逆性,如抗病虫害、抗倒伏等。施用时间:在中稻移植前1-2天,随基肥一起撒施后翻耕,施用量为150kg/亩。参数要求:pH值5.5-8.0;水分含量≤30%;总养分含量≥4%;有机质含量≥30%。镉、汞、砷、铅、镉等五项重金属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或与受污染地块土壤重金属含量相当,即镉(Cd)≤0.3mg/kg,汞(Hg)≤0.5mg/kg,砷(As)≤30mg/kg,铅(Pb)≤80mg/kg,铬(Cr)≤250mg/kg。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注意事项:(1)选择经过充分腐熟的有机肥,避免未腐熟的有机肥带入病虫害;(2)确保有机肥在田面均匀分布,避免局部过量或不足。(3)施撒完材料后需要考虑天气因素,避免施撒完材料后大雨造成材料流失,因此,若有雨水天气且已经施撒完材料,需要当天进行对已经施撒完材料的农田进行深翻耕,同时将机械破损的田埂进行修复,防治雨水对农田地表的冲刷,造成材料来不及与土壤中重金属反应就流失,造成技术实施效果不理想。(5)种植结构调整种植结构调整是指在重金属污染的耕地为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用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较低的作物代替超标风险较高的作物的技术措施。主要是利用不同作物在种内及品种之间,对土壤重金属的吸收、积累和体内分配上差异,选择种植对重金属吸收能力弱或在可食用部位分配少的作物。根据农户已有的种植制度和种植类型,鼓励农户调整种植重金属低积累的玉米、油菜、棉花、蚕桑等经济作物。此外,还可种植棉麻类、苗木、花卉等非食用作物。种植结构调整主要适用于污染较重的耕地(如严格管控类),此时种植水稻、蔬菜时重金属超标风险太大,采用其他治理措施也难以达到安全生产目标,种植结构调整可以做到安全生产,还可以给农户带来正常的收益。三、商务需求1、服务地点:金溪县秀谷镇、对桥镇、何源镇、陆坊乡、黄通乡、华侨管理区、左坊镇等乡镇。2、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不扣回预付款);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每次付款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违约责任:采购人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出支付合同款项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4、交货方式:本次招标包含采购货物实施工作,中标方需确保所有物资到场后按照金溪县农业农村局要求进行实施。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及实施为准。5、保密要求: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方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文件等资料,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6、安全利用率: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及以上。7、产量测定:本项目应对早、中、晚水稻进行测产,由金溪县农业农村局邀请相关专家现场测产。8、台账建设:本次投标中涉及的台账由中标单位按照业主提供的材料进行建设独自承担,并提供相关照片。根据《江西省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建设指南》,认真做好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台账建设工作。9、履约验收验收:本项目履约验收包括到货检验、效果评价验收环节,具体按采购人指定的实施方案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