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陪护服务招标公告(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



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病人(老人)陪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病人(老人)陪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病人(老人)陪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gdydzb.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D250427
项目名称: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病人(老人)陪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服务资格采购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病人(老人)陪护服务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磋商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3.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如双方无异议则顺延一年,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维持不变)。
4.参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如双方无异议则顺延一年,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维持不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声明书》);
(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书》)。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书》)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书》)
6.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供应商直接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gdydzb.com)上报名。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人民币200元/份,采购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线上缴费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详见系统操作界面。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开标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科创公园)5栋16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0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开标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科创公园)5栋1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获取:供应商直接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gdydzb.com)上报名。
【备注】: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活动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2.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只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在线上发售,供应商在购买招标/采购文件之前,登录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ydzb.com或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gdydzb.com进行网上注册(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进行报名与购标操作),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http://www.gdydzb.com“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或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gdydzb.com 登陆窗口下的“操作手册”。
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与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购买方式:网上购买,主要操作过程如下:
1)注册: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gdydzb.com)完成注册(详细可查看《供应商操作手册》);
2)选择项目:登录后,在“所有项目”中,搜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投标";
3)报名参与:选择相应的标段/子包报名登记资料(请根据供应商资格提交相应的资料扫描件,如有多个请全部压缩成一个文件再上传),提交后请等待审核;
4)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在登记资料通过审核后,请在“标书购买”中选择相应的标段,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并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5)标书款发票:申请开票后,电子发票下载地址会发给供应商所留的手机号码与邮箱。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7日起至2025年06月03日下午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份,采购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线上缴费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详见系统操作界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天福路6号
联系方式:0750-3921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科创公园)5栋1601室
联系方式:0750-3315616

3.项目联系
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女士(采购人)、高小姐(代理机构)
电   话:0750-3921356、0750-3315616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6日

附件:

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病人(老人)陪护服务项目(挂网版5.26).pdf

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病人(老人)陪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GDYD250427)采购人: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5月目录第一篇磋商邀请书第二篇用户需求书第三篇供应商须知第四篇评审工作大纲第五篇合同条款格式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2-第一篇磋商邀请书-3-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病人(老人)陪护服务项目磋商邀请书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对“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病人(老人)陪护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项目编号:GDYD250427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病人(老人)陪护服务项目三、本项目为服务资格采购,采购一家服务单位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为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病人(老人)进行陪护服务。四、采购数量:1项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1、采购范围: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病人(老人)陪护服务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磋商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3、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如双方无异议则顺延一年,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维持不变)。4、参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六、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4)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声明书》);(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书》)。(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书》)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书》)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书》)7.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5-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及时间:线上获取:供应商直接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gdydzb.com)上报名。【备注】: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活动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2.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只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在线上发售,供应商在购买招标/采购文件之前,登录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ydzb.com或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gdydzb.com进行网上注册(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进行报名与购标操作),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http://www.gdydzb.com“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或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gdydzb.com登陆窗口下的“操作手册”。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网上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与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购买方式:网上购买,主要操作过程如下:1)注册:在远东电子交易平台(http://trade.gdydzb.com)完成注册(详细可查看《供应商操作手册》);2)选择项目:登录后,在“所有项目”中,搜索到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投标";3)报名参与:选择相应的标段/子包报名登记资料(请根据供应商资格提交相应的资料扫描件,如有多个请全部压缩成一个文件再上传),提交后请等待审核;4)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在登记资料通过审核后,请在“标书购买”中选择相应的标段,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并下载招标/采购文件。5)标书款发票:申请开票后,电子发票下载地址会发给供应商所留的手机号码与邮箱。-6-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5月27日起至2025年06月03日下午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份,采购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线上缴费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详见系统操作界面。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上午9时30分;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开标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科创公园)5栋1601室】;十、磋商时间:2025年06月06日上午9时30分;十一、磋商地点: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评标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科创公园)5栋1601室】;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5年05月27日起至2025年05月29日止;十三、联系事项采购人: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联系人:梁女士电话:0750-3921356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天福路6号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大道中898号(科创公园)5栋1601室联系人:高小姐联系电话:0750-3315616传真:0750-3527989邮编:529000邮箱:gdydjm@163.com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6日-7-第二篇用户需求书说明:1、《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是重要的商务、技术指标,未达到这些指标要求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带“▲”号的为比较重要的商务、技术指标,未达到这些指标要求的将被扣分,但不会导致废标。2、供应商应充分结合本磋商文件上下文了解项目采购需求。第一条服务地点及范围一、服务地点: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内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天福路6号。二、服务范围:全院的临床护理单元三、服务方式: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条件的护理员,并按合同要求为病人(老人)提供服务。第二条护理员的上岗条件及管理一、护理员的上岗条件。1、年龄18-60岁,男女不限,身心健康,无传染病、无残疾、无精神病史。每年体检合格,并通过年度考核的现有老员工可适当放宽年龄延长聘用。2、服务意识强,工作认真负责,语言表达清楚,反应灵活,有一定的沟通技巧。3、岗前培训合格。二、护理员的工作职责。在病区护士长和注册护士的指导下,按照等级护理的要求,为病人(老人)实施生活护理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负责照顾病人(老人)的生活起居,协助病人(老人)自身的清洁,如包括:擦身、洗澡、洗头、理发、洗脸、洗手、洗脚、修甲、更换衣服(含日常清洗)、床单、被套。2、帮助病人(老人)进食(包括对病人(老人)进行喂餐)、饮水、按医嘱喂药、大小便等。-8-3、肢体运动,包括翻身、上肢运动、下肢运动、摆放肢体功能位等。4、语言交流,包括与病人谈话、心理健康交流。5、护送、协助病人(老人)进行检查、理疗、治疗康复活动。6、负责清洁消毒老人病人(老人)的脸盆、茶具、痰盂、便盆等生活用具。7、保护病人(老人)的安全,满足病人(老人)的基本生活要求,并及时将病人(老人)每天的身体状况、病变及时告诉医护人员等。8、协助行动不便的病人(老人),以防跌倒。9、保持病人(老人)居住房间清洁整齐,物品放在指定地点。10、视老人病人(老人)生活依赖程度,提供其它生活照料服务如室外活动,每天安排能坐或能行走的病人到大厅或楼下活动晒太阳。11、提供24小时陪护服务。12、每层楼安排一个护理员到食堂对病人(老人)餐进行取餐运送,在病人(老人)用餐完毕后进行清点饭盒,并回收送至食堂,如服务过程中造成饭盒遗失的,每遗失一个饭盒,扣罚护理员20元。三、培训要求1、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护理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护理专业培训;新招收的护理员上岗前,成交供应商需安排有经验的护理员带教10天后,并由采购人相关科室护士长和成交供应商经理(或主管)共同抽考护理员的实操,护理员考试合格后方成交供应商方可安排到采购人处正式上岗。2、以采购人的护理部为主导,负责制定并实施培训方案,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日常工作进行督导,成交供应商同意无条件服从及落实到位。3、成交供应商需将每个护理人员的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护工岗前培训/考核确认表交采购人护理部备案,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派到采购人处上岗。四、护理员的招聘及服务管理所有护理员的招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但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聘请的人员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原则上男护理员年龄不超过60岁,女护理员年龄不超过55岁。第三条服务收费及支付-9-一、服务收费价格1、老年病科服务收费价格服务类型护理费(元/天/人)(固定)护理员收入(元/月/人,含餐费)(固定)采购人管理费(不低于:元/月/人)成交供应商管理费(不高于:元/月/人)一对一服务2105600以上500200一对三服务806390以上150120一对四服务656480以上200130一对六服务508400以上2080备注:(1)上表所述“月”按30天/月计,服务期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服务的天数结算管理费。服务类型由病人(病人(老人))或家属自由选择,成交供应商做好解释工作。(2)对于特困病人等特殊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可给予服务费和伙食费的特殊处理,其中如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给予管理费减免,原则上总数不超过5人。2、非老年病区服务收费价格服务类型护理费(元/天/人)(固定)护理员收入(元/月/人,含餐费)(固定)采购人管理费(不低于:元/月/人)成交供应商管理费(不高于:元/月/人)一对一服务2506800500200一对二服务1608840280100一对三服务1209660230150一对四服务909840140100附:(1)由于经济条件限制,非老年病区病人也可以享用老年病区各类服务模式的陪护价格,由成交供应商统一调配。(2)具体价格由公司根据照顾难度与家属沟通好再核定。(3)上表所述“月”按30天/月计,服务期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服务的天数结算管理费。服务类型由病人(老人)或家属自由选择,成交供应商做好解释工作。-10-3、报价:供应商须按本文件第二篇《用户需求书》中“一、服务收费价格”中第1款“老年病科服务收费价格要求”及“非老年病区服务收费价格要求”要求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获得成交后,其最终报价即为合同价,原则上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进行修改,且必须严格按该价格收费,如查实存在未经采购人同意修改或违背价格收费,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经济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二、履约保证金为保证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住院病人陪护服务,具备本项目采购人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和服务内容,以及由于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工作质量和工作满意度低于考核标准,而产生的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处罚有可操作的资金保障,或者先行垫付成交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害赔偿,采购人在双方签订协议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协议服务期限内的服务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人,否则本合同视为无效。如在协议履行期间因成交供应商违约导致服务质量保证金部分扣除,成交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服务质量保证金补齐。在双方协议到期后或解除协议后,如成交供应商无违约行为及没有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合同期满后,双方确定成交供应商已付清护理费给护理员、结清采购人管理费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归还给成交供应商。三、相关费用的支付方式1、护理费的收取、支付方式:由病人(或病人(老人))于当月15日前将当月的护理费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出具票据给病人(病人(老人))。2、护理员收入的支付:每月5日前,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由成交供应商的管理人员和采购人的护理部负责)共同对护理员上月的工作按照附件4《护理员管理制度》和附件5《护理员工作质量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成交供应商。对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按照考核情况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处罚费用由成交供应商随管理费同步支付给采购人。每月5日前,成交供应商要确保完成支付上月的护理员收入给护理员。若每月20-11-日前,成交供应商仍未结清上月护理员收入费用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被追索或处罚,或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3、管理费(含处罚费用、水电费等)的支付:每月5日前,由成交供应商的管理人员和采购人的各护理单元护士长严格按合同约定核定管理费、水电费等金额后上交采购人财务科审核确定。每月20日前,成交供应商将双方核定的上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等交纳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逾期缴纳的(经采购人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采购人每日按逾期支付款项的万分之六的标准收取成交供应商的违约金。若每月20日,成交供应商仍未结清上月管理费(含处罚费用)、水电费等费用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讨欠款,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四、费用的公布及调整成交供应商护理费的收费标准面向病人(病人(老人))及家属公开。并在病人(病人(老人))及家属选择陪护类型时,由病人(病人(老人))或病人(病人(老人))家属在陪护类型确认书上签名(一式两份)后上交复印件给采购人护理部及科室备案备查。此外,陪护人员收入的标准成交供应商应向护理员公开。第四条陪护的管理一、病人(病人(老人))或其家属根据个人需要向科室护士长提出陪护类型需求。经采购人护士长和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确认后,由成交供应商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采购人护士长对病人、护理员、床位、陪护类型等进行登记。二、当病人(病人(老人))陪护类型发生改变时,成交供应商必需通知病人(病人(老人))或其家属在陪护类型改变确认书上签名(一式两份)并上交复印件给采购人护理部及科室备案备查。三、在陪护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及病人(病人(老人))或其家属的需求确定的一对一、一对二(老年病区不设置一对二)、一对三、一对四等的陪护类型进行陪护,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护理员不得超陪(包括但不限于超出病人或病人(老人)及其家属的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陪护类型、陪护内容等开展陪护-12-服务)。成交供应商的护理员超出采购人允许的超陪范围进行超陪护理时,超陪病人的护理费(按天计算)纳入采购人管理费(即超陪的护理费全额归采购人所有),另每次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支付500元作为违约金,上述有关费用成交供应商随当月管理费同步支付给采购人。同时,对上述护理员超陪部分的护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给护理员以保证护理员权益。四、在陪护过程中,允许老年病科区各科室每个楼层的一对六服务超陪病人数在3人(含3人)以内:允许术科一对四服务超陪病人数1人;该范围的陪护费及采购人管理费做如下处理:成交供应商每增加陪护一名病人,按每人每月910元标准发放护理收入给护理员,以及按每人每月管理费440元标准支付给采购人。上述超陪产生的护理费及管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护理员及采购人。五、病人(病人(老人))或病人(病人(老人))家属选择一对二(老年病区无)、一陪三、一陪四等三种形式的其中一种形式时,而该科室该形式已满员,护士长及成交供应商应与家属沟通,先进入一陪六模式,待一对二(老年病区无)、一陪三、一陪四病人数符合条件时,成交供应商再按病人(病人(老人))或病人(病人(老人))家属要求变更陪护形式,并通知病人(病人(老人))或病人(病人(老人))家属在陪护类型改变确认书上签名(一式两份)后上交复印件给采购人护理部及科室备案备查。六、原则上不允许老年病区各科室每个楼层一对六服务超陪陪护人数达到4人或以上,但考虑到由于新收病人入院等特殊情况而导致的护理员人手不足,故允许当老年病区某个楼层的一对六服务超陪4人以上(含本数)8人以下时,给予10天的缓冲时间,费用分别按上述第4点的标准按天计算。成交供应商应在10天的缓冲期内及时补充护理员,否则,从第11天开始,该病人的护理费(按天计算)纳入采购人管理费(即超陪全额归采购人所有),另采购人有权每次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500元作为违约金,有关费用随当月管理费同步支付给采购人。严格禁止成交供应商在陪护过程中出现一陪八(含)以上的情况,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协议,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因上述情况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若成交供应商对超人数陪护情况长期(连续2个月)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另要求-13-成交供应商支付2000元/次作为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协议,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因上述情况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七、春节期间由于患者出入院的不稳定性,在调整过程中,难免出现病人不足或超陪的现象,为稳定队伍,保障服务需要,员工考勤、收费标准、计算护理费方法,按正常陪护的计算标准来计算,不做超陪处理(但超陪最多超1人)。具体以成交供应商另行申请且采购人同意为准。八、关于春节加班费:春节假期(法定休假日四天)除夕、初一、初二、初三,护理员护理费由病人(病人(老人))或其家属按相应服务类别所对应服务费的叁倍缴交护理费,初四、初五、初六由病人(病人(老人))或其家属按相应服务类别所对应服务费的双倍缴交护理费,上述较平日多增加的护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打入护理员银行卡内,成交供应商不可提取该服务费的管理费。九、老年病区住院的病人(老人)由于病情变化或加重,转到不同楼层治疗,该病人(老人)护理服务由相应楼层护理员负责提供。十、由于成交供应商超陪(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允许超陪范围)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第五条护理员伙食一、费用承担:合同期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护理员全额伙食费。二、配餐来源:由采购人统一提供,不允许成交供应商找第三方公司配餐。三、费用标准:每人每月750元,由成交供应商按月计算缴交采购人食堂。期间因各种原因餐次不满整月的按整月费用结算,不予退费。新入职的护理员,或辞职的护理员,伙食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四、付费方式:每月5日前,双方(由成交供应商的管理人员和办公室后勤组负责)共同对上月的护理员伙食费进行统计,核定伙食费金额。每月15日前,成交供应商将双方核定的上月的护理员伙食费交纳给采购人。成交供应商逾期不交,采购人每日按逾期款项的万分之六的标准收取成交供应商的违约金,经采购人认可的特殊情况可除外。若每月20日前,成交供应商未能及时结清上月护理员伙食费的,采购人有权-14-每次对成交供应商罚款1000元处理,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采购人实际损失。第六条双方责任一、采购人的权利与义务1、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审定成交供应商拟定的各种护理服务制度、方案及财务支出等,提出合理性的指导意见,负责协调医院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但不参加成交供应商经营管理)。2、如果成交供应商的管理出现漏洞或者不规范或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对成交供应商每次罚款1000元处理,同时采购人有权责成一个月内改正,如成交供应商不予纠正或经纠正后仍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3、采购人每月按照下文中的附件4《护理员管理制度》和附件5《护理员工作质量考核标准》进行考核,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人员服务中的违规现象对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护理员进行批评教育及按照相关规定对成交供应商方予以处罚。4、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人员维护医院的形象并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定,对于违反规定并经过批评教育不改正错误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清退并且重新提供合适的护理员。5、采购人依法配合成交供应商的管理工作。6、采购人有义务制定护理员质量管理体系和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培训方案。7、为避免劳资等纠纷的发生,双方合同期满前的2个月开始经双方约定可选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一种避免劳资等纠纷。7.1合同期满前第1个月转由采购人派收费员负责代收陪护费,在双方确认成交供应商已结清应付的全部管理费、护理员的护理收入及伙食费等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代收的陪护费归还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规定出具发票。7.2成交供应商缴纳护理员一个月护理费给采购人作为劳资风险保证金,合同期最后2个月陪护费仍由成交供应商收取。8、采购人为成交供应商驻场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及设施:办公室、24-15-小时值班室、内线值班电话接口等。办公场所及值班室的电费、电话费及网络费用等由成交供应商自负,每月由成交供应商随管理费支付给采购人。9、采购人有权检查成交供应商关于本项目的财务支出,对不符合本合同的分配支出,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成交供应商应在3天内完成整改,否则采购人可每次对成交供应商收取2000元违约金处理,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10、采购人对于本项目的内部管理分工:合同管理由护理部/招采办负责,业务管理包括护理员的使用、培训、考核、奖惩、费用标准等细节由护理部负责,财务管理由财务科负责。发生纠纷时由护理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处理。11、采购人按照《陪护服务满意度调查表》检查成交供应商所在科室职业陪护人员的服务情况,对不达标的职业陪护人员,成交供应商需于当日内进行调换。12、采购人及时向成交供应商反馈病人及其家属及相关负责人对生活护理服务提出的意见,并有权听取或督促成交供应商对其反馈意见的处理情况。13、采购人每月要对成交供应商陪护服务人次及陪护类型进行核查,一经发现成交供应商隐瞒病人(病人(老人))或病人(病人(老人))家属,改变陪护类型,每发现一例除按照合同第七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并成交供应商须在一周内完成整改。14、采购人每月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成交供应商上交管理费进行核查,如发现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规定,陪护服务严重超陪且连续2个月不整改,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罚款3000元处理,上述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5、采购人负责向成交供应商及时传达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政策、法规、指示和要求,成交供应商需无条件执行。二、成交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1、成交供应商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要求,如因不遵守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负责按照医院及相关规定制定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及其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医院方主管部门审核方可执行,成交供应商的收费标准和经营。-16-2、成交供应商保证服务期间严格按照备案公示价格收费,不得随意调整价格。手续应在采购人备案,如有变动应提前报备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3、成交供应商负责并严格按照当地规定办理有关用工手续,包括:健康证、用工证、职业上岗证、社会保险等;对所聘请的陪护人员载册登记,保障人员来历清楚、证件齐全且持续在有效范围内,并对所有职业陪护人员做好接触性传染病筛查;对所聘请的陪护人员实行严格岗前培训。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陪护人员需经岗前培训、由采购人相关科室护士长和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抽考陪护人员的实操考核合格,及陪护人员体检合格方可派至采购人处上岗,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员工基本资料、健康状况证明资料(例如健康证、体检报告及其他采购人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劳动协议或劳务协议整理成册,供采购人管理部门备案;出现人员变动的,成交供应商需及时落实培训及更新报备资料。如因人员变动和培训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引发事故、纠纷等情况的,成交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5、成交供应商对陪护人员应严格管理确保陪护质量,并负责提供经过培训的合格的陪护人员,做到24小时昼夜服务,新派护理员或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调换护理员的,原则上须于24小时内到位,但不超过48小时,如超过48小时未到位一次扣罚成交供应商500元罚金。在服务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派驻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指挥和管理,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安排陪护人员陪护,发现一次视情况扣罚成交供应商1000元罚金。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调换不适合工作或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陪护人员。6、采购人每季度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履约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成交供应商发生违反服务协议的情况,采购人可随时要求整改,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报告整改情况。7、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各种护理服务制度、方案及财务报表等。8、成交供应商有权自主经营管理、自主用工,但应配合采购人要求对派驻的护理人员进行管理,成交供应商要明确3-4名负责人在医院内对成交供应商陪护服务人员进行管理,负责成交供应商护理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和协调与陪护对象、医院等各方-17-的事务。同时要在每病区每楼层设置1-2名护理员组长对病区护理员进行管理,并服从采购人护理部领导或者指定负责人的指导。9、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以及纪律要求,并对所有员工及职业陪护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工作纪律,负责对职业陪护人员进行招聘补充,职业道德教育和工作技能培训,招聘的护理人员需岗前培训考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确保职业陪护人员持证上岗。10、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护理服务或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即时解除本合同,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赔偿采购人的实际损失。11、成交供应商负责监督管理其所有工作人员及职业陪护人员做好医院保密工作,配合采购人医护人员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医患关系。12、成交供应商人员自觉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及声誉、妥善保管、保养好采购人的相关设施设备,对需要维修、保养的物业设施设备及时向采购人反映。对于人为毁坏采购人设备、物品、物件的,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3、成交供应商人员承担服务范围内的消防、安保、综合治理(禁止黄、赌、毒)、控烟工作的责任。14、陪护病人(病人(老人))期间,如果成交供应商人员与病人(病人(老人))及其家属发生纠纷或自身原因等情况给病人(病人(老人))及其家属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病人(病人(老人))摔伤、烫伤、坠床等意外伤害,或给病人(病人(老人))、家属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发生其他纠纷时,均由成交供应商与病人(病人(老人))及其家属自行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如因此遭受追索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15、成交供应商在给病人(病人(老人))提供陪护服务时,应如实向病人(病人(老人))及其家属介绍服务内容及服务过程中鉴于一对六服务、一对三服务的时差性,当护理员在照顾其他病人时,无暇照顾病人而造成病人跌倒、坠床、烫伤等医疗纠纷或其他纠纷时,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治疗费用并签署知情告知书。-18-16、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处理投诉,一般在接到投诉后20分钟内解决,难以解决的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协同解决,成交供应商在8小时内做出书面回应,若成交供应商同一人员被有效投诉2次或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更换被投诉或不符合要求的陪护人员。17、在病人(病人(老人))入院时成交供应商应如实向病人(病人(老人))及其家属介绍陪护服务类型及价格,尊重病人(病人(老人))及其家属意愿,不许诱导病人(病人(老人))及其家属,并签署陪护服务类型确认书,在变更陪护服务类型时再次签署陪护服务类型改变确认书并上交采购人护理部及科室备案备查。18、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陪护服务并交纳管理费、处罚费、水电费、伙食费、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给采购人,如违反合同规定,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讨欠款,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19、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人员)发生3次以上违反合同所列附件4《护理员管理制度》和附件5《护理员工作质量考核标准》的相关事件,或3个月内累计达3次或合同期内累计达4次重大投诉,采购人有权每次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罚款处理,罚款金额在1000--3000元之间,上述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须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若再次发生上述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服务范围内的工作质量满意度达90%以上。20、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收取护理费,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确保陪护质量,护理员不得在病区做饭、看电视、会客、扎堆聊天、大声喧哗、随意外出;不得以各种方式向病人及家属索要财物;禁止成交供应商及所属护工在为逝者穿衣等殡葬服务过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向逝者家属索要红包、礼金、礼品;成交供应商及所属护工不得主动向逝者家属提供殡葬从业人员的联系方式,以谋取私利或参与不正当的经济活动;严禁护工与殡葬从业人员勾结,共同向家属推销服务并分享利润,确保殡葬服务过程中的廉洁性。21、成交供应商要教育陪护人员注意节水节电,保持病房整洁干净。22、成交供应商承诺对采购人认为不合格的护工及时更换,该护工不能在本院继-19-续工作,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处罚金500元。23、成交供应商需执行政府规定的用工政策,按社保局规定为护理人员缴纳“五险”并提供相应待遇,依法独立承担成交供应商员工及服务对象相应的法律责任。24、护理员必须穿着统一样式的工作服,配戴统一工作卡(工牌),做到衣冠整洁,不得穿着拖鞋上班,成交供应商负责添置、更新其承担工作所需的设备及承担相关费用,包括:员工工作服、手套、围裾、胸卡、清洁消毒耗材和物料等。要求服装冬夏各两套,每年更换一次。须制定与其分管业务有关的突发性事件预案及应对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25、根据病人(病人(老人))需求在病区提供多种病人(病人(老人))陪护工作,成交供应商明码标价向病人(病人(老人))收费。按时向护理员支付护理收入,按时向采购人支付护理员伙食费及其他费用。26、当成交供应商发生超陪时,采购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护理员超陪薪金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超人数陪护的处理相关标准发放给护理员以保证护理员权益。27、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护理员的用工薪酬待遇、护理待遇、工服、商业保险费用、用工手续费、计生管理等,承担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所造成成交供应商员工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如损坏采购人物品或对第三方造成伤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与采购人无关。28、成交供应商将所有护理员的基本资料整理成册,并提交采购人,每月更新,以便采购人进行管理。29、成交供应商发放护理费必须以银行转帐方式,每月2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护理费发放流水表(包括银行帐号等),供采购人抽查核对。30、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移交护理服务全部档案资料。31、合同到期或解除合同后1天内退还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管理用房、24小时值班室、内线值班电话接口等。32、成交供应商人员无论是在工作当中或者是上下班途中的工伤、人身安全、意外事故等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与采购人无关。-20-33、成交供应商的工作将严格限于双方规定的护理工作范围内,成交供应商护理员严禁从事技术性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本岗位职责,否则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34、护理服务收费及退费工作只能由成交供应商驻医院的管理人员负责,严禁护理员参与收、退费。35、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派出的人员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无刑事犯罪记录。成交供应商所有服务人员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关系、聘用关系或类似关系,成交供应商与其服务人员之间的任何劳动、劳务纠纷及其他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如因此遭受追索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36、成交供应商在为病人(病人(老人))服务的过程中应自觉保护病人(病人(老人))的个人隐私,不得议论或透露病人(病人(老人))的病情或治疗。37、因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人员)的失误或发生违法行为或其他由于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人员)的原因而对病人(病人(老人))造成的各种不良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采购人如因此遭受追索或处罚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损失。但属于病人(病人(老人))病情自然进展或病人(病人(老人))不遵医嘱引致出现并发症等非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导致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不对此承担责任。38、由于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事件发生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参与纠纷的协商处理,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或者无故拖延协商处理的,采购人有权独立与第三方协商并确定赔偿事宜,全部赔偿款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39、由于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的原因给第三方造成伤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如第三方仅向采购人提出索偿,采购人如因此遭受追索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维权费用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损失,若给采购人造成重大名誉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0、成交供应商负责拟定正规的陪护上岗协议,护理人员签协议上岗,上岗记录清晰可查,财务准确,上岗协议、收据与收费金额相符无误。41、成交供应商负责督查陪护服务完成情况,每月向护理部主管人员汇报存在问-21-题以及处理结果;每个月成交供应商负责做好病人以及科室使用满意度调查,病人满意度要求达90%以上,科室使用满意度要求达90%以上,调查结果每月向护理部主管人员汇报。42、成交供应商有责任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成交供应商负责制定并完善相应的职业陪护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及奖罚制度,每季度医院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按相关文件要求对不达标情况予以扣罚处理。43、成交供应商对职业陪护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安排陪护工作,妥善处理病人或家属的投诉,维护医院的形象。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处理投诉,一般在接到投诉后30分钟内解决,难以解决的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协同解决,成交供应商在24小时内做出书面回应,若成交供应商同一人员被有效投诉2次,成交供应商必须更换被投诉的员工。44、成交供应商陪护人员的工作需严格限于《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陪护服务项目内容》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擅自执行涉及医生和护士的工作内容和范围,若职业陪护人员擅自执行范围外的技术性医疗护理工作,成交供应商将根据陪护工作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罚,由此造成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5、与所有申请陪护的病人家属签署“生活护理服务协议”,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收费标准、陪护时间等,并对可能出现的纠纷分清责任。46、成交供应商人员无论是在工作当中或者是上下班途中的工伤、人身安全、意外事故等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与采购人无关。47、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项目合同的条款,任何一方因违反项目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2.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有一方中途需终止本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终止。-22-3、成交供应商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立即解除本合同,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l)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事故,用电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伤害性事件,医疗感染事故,重大工作差错,重大违规、违法事件等;(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转包、分包本服务项目的;(3)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或因成交供应商纵容、煽动其服务人员怠工、罢工等过激行为,或因成交供应商无视员工权益引致服务人员有怠工、罢工等过激行为的,导致采购人医疗活动遭受严重影响,或影响采购人正常经营的;(4)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4、成交供应商支付的罚款、履约保证金、违约金等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应由成交供应商继续赔偿采购人损失。附件:1、护理员的工作标准2、护理员的工作程序3、陪护经理/主管的岗位职责4、护理员管理制度5、护理员工作质量考核标准6、鉴定小组职责7、服务应急职责8、陪护形式家属确认表及陪护形式改变家属确认表-23-附件1护理员的工作标准护理员工作是一个特殊岗位的工作,也是一个爱心的岗位。因此,护理员在服务病人时需要严格遵守以下工作标准。★护理员十标准:1、服务操作要规范2、服务语气要和善3、对待病人要耐心4、对待家属要礼貌5、管辖房间无异味6、床铺衣被要整洁7、病人情况要有数8、帮助病人要及时9、认真进行交接班10、保证病人安全★护理员十要+不要:1、为病人解释要宽容,不准对病人埋怨牢骚。2、为病人安抚要大度,不准与病人斤斤计较。3、为病人讲理要文明,不准随意呵斥与教训。4、为病人做事要轻柔,不准对病人粗暴无礼。5、为病人喂饭要准时,不准让病人进冷饮食。6、为病人换洗尿布要及时,不准让病人床铺潮湿。7、为病人洗刷要一盆一巾,不准多部位一盆多用。8、为病人巡视房间要勤快,不准让病人长时间等待。-24-9、为病人服务要同情病人衰老变化,不准随便讲病人的不是。10、为病人服务要体谅家属的无奈,不准随便议论家属的长短。★护理员四做到:1、安全第一在心上;2、微笑服务在脸上;3、文明用语在嘴上;4、勤奋工作在手上。★护理员五关心:1、关心病人饮食;2、关心病人排泄;3、关心病人卫生;4、关心病人安全;5、关心病人睡眠。★护理员六清洁:1、保证病人头发清洁;2、保证病人面部清洁;3、保证病人口腔清洁;4、保证病人会阴清洁;5、保证病人手脚清洁;6、保证病人皮肤清洁。★护理员七知道:1、知道病人姓名性别;2、知道病人兴趣爱好;-25-3、知道病人疾病情况;4、知道病人治疗用药;5、知道病人家庭情况;6、知道病人心理活动;7、知道病人护理重点。★护理员四有四避:“四有”第一有分寸第二有礼节第三有教养第四有学识“四避”第一避隐私第二避浅薄第三避粗俗第四避忌讳-26-附件2护理员的工作程序05:00时,晨间护理,搀扶行走不方便的病人上厕所,帮助病人及时清洗大小便,卧床者清洗外阴,更换尿片。06:00时,帮助病人穿戴起床、洗漱,配合医务人员为有需要的病人(病人(老人))测血糖、抽血等操作。06:30时,整理病人房铺、房间。07:30时,帮助病人早餐及餐具清洗,为有需要的病人喂饭、喂药。08:00时,全面打扫区域内清洁卫生如床头柜、床单位等。09:00时,配合医生,护士查房,向医生或护士报告病人身体情况。09:30时,护理员帮助病人(病人(老人))进行康复锻炼,适时帮助能坐的或到大厅或楼下活动。11:00时,帮助病人(病人(老人))用餐或喂饭。11:30时,餐具清洗,为有需要的病人喂药。12:00时,做好病人饭后午休安排,排除外来干扰,巡视病人午休有无异常。14:30时,护理员帮助病人(病人(老人))进行康复锻炼,心理护理。15:00时,帮助病人及时清洗大小便,保持臀部清洁干燥,按护嘱给病人(病人(老人))翻身,做好褥疮防治与护理。15:30时,将洗好晾干的衣物或洗衣房送回的衣服整理好放回病人(病人(老人))衣柜。-27-16:10时,协助食堂分餐。帮助病人用餐及餐具清洗,为有需要的病人喂饭、喂药。17:00时,晚间护理,帮助病人擦身、洗澡,睡前洗漱;酌情帮助病人清洗衣服。18:30时,清点病人人数,检查区内水、电及安全设施,检查病人用电及安全情况。19:00时,睡眠照料、视察病人睡眠情况。19:00-5:00时,不定期协助病人大小便,并及时清理。-28-附件3驻点陪护经理的岗位职责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2、热爱本职工作,有工作责任心,服从护理部的业务指导。3、上班时间必须身着工作衣,佩戴工牌。4、严格履行接待病人家属(或病人)陪护流程。(1)接病人前必须督促签订陪护服务协议书。(2)查看病人具体情况,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派遣护理员。(3)认真填写各类表式表样(包括满意度测评表)(4)如未按接病人陪护流程操作,病人在陪护期间所发生的意外自行承担风险责任及所有意外责任。5、认真执行岗位巡检制度(1)每日必须轮回巡查不低于二次。(2)发现违规行为,严格按奖惩制度执行。(3)严格执行十不准及护工守则。(4)认真检查每位接陪病人(病人(老人))的情况,如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5)发现的情况不扩大,不隐瞒。(6)严禁调用护理员为自己办理私事,如护理员因替管理人员陪护主管办私事期间,该护理员护理的病人发生任何意外,由当事人全权负责所有责任。-29-(7)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职、窜岗。6、严格遵守请、休假制度。(1)按照规定的排班表上班(2)请假必须提前向护理部提出,并递交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息。(3)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4)事假在请假前需安排好工作及接替人员后,方可休息。(5)如未经许可并违反请假制度,按旷工处理。(6)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按自动离岗处理。7、负责新招员工的岗前培训。-30-驻点陪护主管岗位职责1、热爱本职工作,有工作责任心。2、上班时间必须身着工作衣,佩戴工牌。3、服从护士长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开展工作。4、熟悉护理员专业技能,熟练掌握护理员的工作标准,能指导下级护理员开展工作。5、以身作则,团结组员开展工作。6、遇到问题及时向护士长和陪护经理汇报。7、不准向组员和家属索取钱、财物等。8、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职、窜岗。9、严格遵守请、休假制度。10、按照规定的排班表上班。11、请假必须提前向陪护经理提出,并递交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息。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31-附件4护理员管理制度1、护理员要严格遵守公司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玩手机,本着为病人服务、让家属放心的原则,给病人/病人(老人)提供精心的生活照料和护理。2、护理员必须经过体检、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护理员上岗考核确认表必须交护理部备案。3、护理员必须服从护理部和病区的管理规定,在护士长的领导和责任护士的指导下进行工作。4、上班穿工服,服装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干私活;在病房不能嬉笑打闹、不准喝酒,不准吸烟,不准带无关人员在病房闲逛或病房内留宿。5、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动作、说话轻柔、态度和蔼、平易近人,不得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6、对病人/病人(老人)的身体状况和兴趣爱好、生活习惯要有一定的了解,要有四心;即:爱心、关心、热心、耐心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7、在护士长指导下,对每位病人采取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严防发生坠床、烫伤、跌伤、走失、自杀等现象。8、不得向病人及其家属暗示或索要钱、物,不乱吃病人及其家属的食品,不准偷吃病人的饭菜,不得挪用病人及其家属的钱占为己用;不得占用病人及家属东西,家属带来的东西应妥善保管。9、保持病房的整洁、安全,保持柜内物品的整洁无蟑螂和老鼠屎。-32-10、护理员不准执行任何医疗护理操作,如换补液、吸痰、拔管等。但有责任随时检查是否通畅、脱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护士处理。11、护理员不准随便给家属讲解病人(老人)/病人的病情。12、护理员不准打骂、虐待、冷暴力对待病人(老人)。注意保护病人(老人)/病人的隐私。13、不准随便进入医生办公室、治疗室、值班室、护士站等工作场所,不得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14、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准脱岗和串岗,有事提前通知病人家属、护理员组长及做好妥善工作安排。15、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水壶等煮饭、煮菜。16、每天下午三点前必须到洗衣房领回所管辖病人/病人(老人)的衣服,不能擅自私藏科室的被服。-33-附件5护理员工作质量考核标准考核内容相关考核标准个人卫生个人卫生1.头发凌乱有异味、身上未及时洗澡有异味。发现一次扣10元2.指(趾)甲未及时修剪。发现一次扣10元仪容仪表着装得体1.每发现一次未穿工作服扣10元。2.工作服不整洁、有异味扣5元工作态度态度和蔼礼貌待人用语规范文明1.对辱骂、刁难病人(老人),不尊重智障病人(老人)每次每项扣100元2.玩手机发现一次扣20元3.向病人/病人(老人)、家属索取红包、财物,没收钱财罚款200元工作积极主动1.发现一次怠慢病人(老人)的行为扣50元2.怕脏、怕累、怕麻烦的各扣10元3.不完成临时性的工作安排,每次扣20元4.不服从管理每次扣20元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干私活1.擅自离岗、串岗每次扣30元2.未经主管、家属同意私自找人顶班扣10元3.干私活每次扣20元4.病人/病人(老人)、家属有效投诉每次扣100元服从安排文明陪护1.每发生一次无理顶撞管理者现象扣20元,不参加学习、会议扣20元2.护理员之间互相谩骂、打架发现一次扣100元护理质量擦洗身体1.每天定时给病人擦身、洗手、洗脚,发现一例病人身体、手、脚有污垢扣异味大扣20元(特殊情况除外)2.病人(老人)洗头、洗澡视气温而定,一般冬季2-3天洗一护理质量考核内容相关考核标准护理质量擦洗身体次,夏天每天洗澡,一次没做到扣10元床单整洁床下无杂物1.床单位有污垢、不整洁每发现一例扣10元2.床下无杂物,仅放手套。发现杂物多一次扣10元床头柜与衣柜1.床头柜上物品摆放不整洁、有多余杂物发现一次扣10元(特殊情况除外)2.床头柜和衣柜内整齐,发现有蟑螂、老鼠屎每次扣10元便器使用及清洁1.便器内外发现一次不清洁扣10元2.使用后发现一次未及时撤离扣5元,未定时消毒发现一次扣5元3.发现便器有破损扣20元保持病人口腔清洁及卫生患者口臭、面部有污垢不清洁发现一次扣10元头发整齐无异味每发现一例患者头发凌乱、有异味,扣10元(特殊情况除外)皮肤无新增破损、压疮因未及时翻身,发现一例患者新增皮肤破损、新生压疮扣50元导管保持畅通无扭曲、无受压1.发现一次导管扭曲、受压、脱落扣10元2.发现一次导管异常未及时报告扣10元体位舒适及时翻身发现没定时为病人(老人)翻身每次扣10元修剪指(趾)甲、乱胡须发现一例患者指(趾)甲未及时修剪扣10元会阴部清洁干燥1.发现一例患者会阴部有屎、尿、污垢未及时清理、有异味每次扣10元-35-考核内容相关考核标准2.发现一次不及时更换尿片和大便,每次扣20元3.发现协助/帮助病人(老人)大小便和更衣不关门,一次扣20元衣着1.发现一例病人(老人)的衣着有污垢、有异味、不清洁每次扣10元2.发现一次病人(老人)光着身子睡在被子里扣10元治疗期间看护1.患者输液过程中,对未及时按铃呼叫者,视情况轻重扣5-20元2.私自给病人/病人(老人)吸痰、拔点滴、吸氧等操作每项每次扣100元协助进餐餐前1.每发现一次餐具不卫生扣10元2.发现协助用餐不洗手每次扣10元餐中1.每发现一例饮食温度不宜、喂饭姿势不正确、不耐心、动作粗每项每次扣20元2.鼻饲没按要求操作发现一次扣30元餐后1.餐后未及时撤走餐具或未及时清洗扣10元。2.餐后没给病人(老人)抹嘴和抹手扣10元相关人员评价护工组长楼层护工组长管理工作不到位,发现一次扣20元患者/家属患者/家属有效投诉一次扣20元护士/护士长有效投诉,每次扣50-500元特别处罚偷窃行为每发现一起偷窃行为罚20-200元,没收全部所得收入,同时移交***门处理打病人(老人)打病人(老人)第一次扣200元,第二次由乙方辞退分吃病人(老人)饭吃病人(老人)餐、将病人(老人)买饭的钱占为己有、将2个病人(老人)的饭分给3个人吃,第一次扣500元,第二次-36-考核内容相关考核标准由成交供应商立即辞退陪护安全保证患者安全因看管疏忽,患者/病人(老人)发生坠床、跌倒、走失产生的医疗费用等一切费用由护理员全权负责赔偿-37-附件6鉴定管理小组职责1、负责对全院病区的护理员在护理病人(老人)过程发生的有争议的不良事件,如跌倒、坠床、烫伤、骨折等,进行鉴定。2、鉴定小组成员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保护双方利益,对事件做出科学、可行的结论。3、科室护理员一旦发生有争议的不良事件,本楼层的护理组长24小时内口头上报科室护士长、护理部和公司。4、鉴定小组接到科室事件报告后,鉴定小组所有成员2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进行评估,评估后2个工作日内将结果报给乙方和甲方护理部。5、护理员具体赔偿原则按照合同要求执行。6、鉴定管理小组定期对科室护理员进行督查,每年对陪护公司进行年度考核。-38-附件7服务应急职责为保障陪护服务过程中的有序性,及时应对陪护过程中由于突发事件给医院、病人(老人)及家属造成纠纷和损失,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以下服务应急预案。一、乙方常态管理应急流程1、乙方确保24小时有管理人员值班,遇到突发事件如陪护投诉、纠纷和病人(老人)意外受伤等,管理人员需30分钟内到场处理,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2、接到科室、家属或病人(老人)投诉,首先由乙方指定人负责接待处理,并24小时内向护理部汇报,对难以解决的事件,医院护理部可协助调解处理。3、遇到科室在短时间内收住多个病人(老人)、护理员突然需休假/辞职等情形,陪护公司需及时调配人员顶班,确保科室正常工作运作。二、常见病人(老人)发生意外处理流程1、病人(老人)跌倒/坠床的应急预案(1)病人(老人)不慎坠床跌倒,护理员立即报告医生、护士,进行现场评估处理,积极配合医务人员的处理方法,不能自作主张搬动/处理患者。(2)发生跌倒/坠床时,陪护人员按流程上报,即1小时内向楼层班组长报告→班组长2小时报告主管→6小时主管报告公司经理→经理6小时内报告护理部。(3)责任的划分有争议时,乙方经理2个工作日上报医院鉴定小组裁决。2、发生误吸应急预案(1)当病人(老人)出现误吸时,要立即扶托病人,使其弯腰低头,下颌靠近胸前。同时在病人肩胛骨之间快速连续拍击,迫使食物残渣咳出;效果不佳时,立即施行海姆立克疗法救治病人,同时呼救医务人员或身边人施救。-39-(2)紧急按响呼叫铃、大声呼救或叫其他人帮忙通知医生护士。(3)护工及时清理口腔内痰液、呕吐物等。(4)请示医务人员是否尽快通知家属,不允许随便、不属实向家属传达事情经过。3、当病人(老人)发生躁动时的紧急预案(1)发现病人(老人)躁动,护理员立即上护栏保护,同时通知医务人员。(2)协助医务人员向家属解释使用约束带约束的必要性,防止发生意外。4、患者私自外出或外出不归时的应急预案(1)护理员发现病人(老人)私自外出后分别立即通知管床护士、护工组长或护士长。不能私自打电话通知家属。由科室护士长负责通知家属。(2)积极协助护士长组织人力集体寻找。(3)病人(老人)回来后立即告知管床护士、护工组长或护士长。(4)若病人(老人)请假外出24小时未归,立即告知管床护士、护工组长或护士长,听从科室/乙方决定。由乙方/医院报警察协助寻找。如果2天内无法找到,陪护需两人以上集体清理病人(老人)物品如贵重物品、钱等,做好登记上交科护士长暂时保管。5、病人(老人)病情突变时的应急预案(1)护理员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值班护士。(2)不能随便通知病人(老人)家属,何时报告家属听从科室医生护士安排。(3)家属来到医院时,不能随便与家属讲解抢救过程和病情。6、引流管脱落的应急预案(1)如果护理员在翻身、巡视过程中或其他情况发现病人(老人)管道脱落,立-40-即告知管床护士或护士长。(2)护理员现场守在床边,把没完全脱落的管道固定好,等医务人员来处理。(3)安慰病人(老人)不要慌张。7、失窃的应急预案(1)护理员发现自己或病人(老人)东西、钱财失窃,保护好现场。(2)立即告知管床护士、护工组长或护士长。(3)护士长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医院根据情况酌情报警。(4)积极配合好警察或医院进行调查。8、火灾的应急预案(1)护理员立即报告值班医生护士,马上将病人(老人)转到安全地方。(2)撤离时使用安全通道,用毛巾打湿捂住病人(老人)口鼻,切勿乘电梯,防止因断电致撤离不成功。(3)护理员组长立即向乙方经理和护士长汇报,组织护理员有序疏散病人(老人)。9、停水和突然停水的应急预案(1)护理员接到停水通知后,做好停水准备,告诉病人(老人)/家属停水时间。(2)给病人(老人)备好生活用水和饮用水,同时尽可能多备生活用水。(3)遇到突然停水,立即报告值班医生护士、护理员组长和护士长。10、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1)护理员接到通知停电后,通知科室护士长,协助科室做好停电准备,准备应急灯、手电筒、蜡烛等。(2)遇到突然停电,应开启应急灯、电筒,安抚病人(老人),尽量不走动,确-41-保安全。11、护理员发生针刺伤的应急预案(1)当发生针刺伤后,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多挤出伤口处的血液。(2)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3)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按压。(4)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2%碘酊或75%酒精消毒。(5)及时向护工组长、乙方经理和护士长汇报。(6)如果病人(老人)是乙肝、丙肝或HIV阳性者,要24小时进行抽血化验。(7)科室护士长填表上报到医院的院感科,必要时进行预防用药。院感科人员会跟踪护理员受伤情况。(8)护工发生如针刺伤等职业暴露,费用由公司负责。-42-附件8陪护形式家属确认表及陪护形式改变家属确认表普通病房陪护形式家属确认表科室时间病人姓名床号病区推荐陪护形式根据病人病情,建议选择口1陪1,口1陪2,口1陪3,口1陪4,口1陪6,陪护形式。家属的选择口1陪1,口1陪2,口1陪3,口1陪4,口1陪6陪护形式。家属确认确认时间普通病房陪护形式改变家属确认表科室时间病人姓名床号原陪护形式现陪护形式陪护形式改变原因家属确认确认时间注:1、形式:指1陪1、1陪2、1陪3、1陪4、1陪6,五种形式。2、式选择:选择改形式在相对应的框内打“√”,不选择改形式在相对应的框内打“×”。-43-陪护形式家属确认表及陪护形式改变家属确认表老年病区陪护形式家属确认表科室时间病人姓名床号病区推荐陪护形式根据病人病情建议选择口1陪1,口1陪3,口1陪4,口1陪6,陪护形式。家属的选择口1陪1,口1陪3,口1陪4,口1陪6,陪护形式。家属确认确认时间老年病区陪护形式改变家属确认表科室时间病人姓名床号原陪护形式现陪护形式陪护形式改变因家属确认确认时间注:1、形式:指1陪1、1陪3、1陪4、1陪6,四种形式。2、形式选择:选择改形式在相对应的框内打“√”,不选择改形式在相对应的框内打“×”。-44-第三篇供应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篇磋商邀请书》第六点内容关于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6.2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7.3定义(1)采购人: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8磋商文件的澄清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答疑会;2.供应商询问和质疑期限: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提出质疑;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内容须一次性提出质疑;4.采购人澄清、修改成交供应商期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10.4实质性条款实质性条款包括标有“★”的条款、标的、报价要求、服务期/工期等。11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由自查表、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经济文件四部分组成,合编成一本响应文件;2.报价信封(首次)一份;3.电子文件一份(要求光盘介质,WORD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内容应与供应商打印产生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11响应文件如有不同,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12磋商报价报价应为实施本项目所需各项费用,包括且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将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作相应考虑。报价必须满足本采购文件第二篇《用户需求书》中“一、服务收费价格”中第1款“老年病科服务收费价格要求”及“非老年病区服务收费价格要求”的要求,未满足的(包括且不仅限于超出限价等),视为无效响应处理。13.2证明供应商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篇《磋商邀请书》15.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如有违规行为的,按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处理。16.1磋商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17.1响应文件份数1.响应文件由自查表、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三部分组成,合编成一本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成交供应商须在中标后再单独提供二份副本)(2)响应文件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2.报价信封(首次)一份。(1)报价信封(首次)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报价信封(首次)1份,银行进帐单复印件1份(如有),退还保证金声明原件1份(如有),响应文件电子文件1份)18.1响应文件的详见《磋商邀请书》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18.1递交、接收和密封详见《磋商邀请书》22.1磋商时间、地点详见《磋商邀请书》24.1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共3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24.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6履约保证金为保证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住院病人陪护服务,具备本项目协议采购人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和服务内容,以及由于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工作质量和工作满意度低于考核标准,而产生的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处罚有可操作的资金保障,或者先行垫付成交供应商或其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害赔偿。缴纳时间:在双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金额:¥500000.00元退还时间:如在协议履行期间因成交供应商违约导致服务质量保证金部分扣除,成交供应商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服务质量保证金补齐。在双方协议到期后或解除协议后,如成交供应商无违约行为及没有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合同期满后,双方确定成交供应商已付清护理费给护理员、结清采购人管理费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归还给成交供应商。37.1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该成交服务费按定额收取,收取金额为¥8000.00元。-47-二、磋商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适用范围:本成交供应商适用于本项目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3磋商适用的法律:本次采购并非政府采购,不纳入政府采购范畴,按采购人内控制度执行,并对政府采购要求进行参考,主要参考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采购相关法规。4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合格供应商的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证明供应商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4.2供应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地**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磋商响应。4.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递交之前三年内有无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4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4.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4.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纪律与保密事项5.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供应商,扰乱采购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48-5.2获得本磋商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磋商以外的任何用途。5.3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5.4除供应商被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外,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磋商价格、磋商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5.5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阶段,供应商试图对磋商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产生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6其它说明6.1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自身因响应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采购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2踏勘现场(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和要求对项目所在地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获取那些须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供应商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49-(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构成7.1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篇磋商邀请书第二篇用户需求书第三篇供应商须知第四篇评审工作大纲第五篇合同条款格式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7.3本磋商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参加磋商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4)“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推荐,经法定程序确定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成交供应商。(5)“磋商小组”系指依法组建,负责本次采购的评审工作机构。(6)“甲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采购人。(7)“乙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工程和相关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磋商文件”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本磋商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9)“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10)“书面函件”系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病人陪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