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路灯新建工程 路灯安装招标公告(泰州市泰兴市新街镇东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5)



新街镇东河村一事一议路灯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

321283113N25050017

项目位置:

泰州市泰兴市新街镇东河村

公告日期

2025-05-26

交易品种:

涉农资金项目

联系方式:

周女士 ( 0523-87315666 )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新街镇
村(社区)
东河村

组别
--
登记日期
2025-05-21

项目类型
一事一议

预算总额
149500.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其他

项目周期
60日历天

项目描述
路灯安装 130 盏,具体内容详见预算清单。

补充说明
--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2025-05-27 08:30至2025-06-03 17:30

报名地点
线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5-06-03 17:30

交易时间
2025-06-04 09:30

交易地点
新街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标段编号:1

标段描述
路灯安装 130 盏,具体内容详见预算清单。

服务费(材料费)
¥0.00

保证金
¥0.00

最高限价
134550.00

成交缴款方式
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

补充说明
--

建设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泰兴市新街镇东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高裕广
联系电话
18248723818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联系电话
--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

新街镇东河村一事一议路灯新建工程定稿5.23(1).pdf

东河2025一事一议预算.pdf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模版.pdf

投标方承诺书

诚信投标承诺书及意向投标承诺书模版.pdf

新街镇东河村一事一议路灯新建工程竞价公告(项目编码:321283113N25050017)一、招标条件泰州市泰兴市新街镇东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新街镇东河村一事一议路灯新建工程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上级补助及村自筹,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泰兴市新街镇东河村(投标人自行组织勘查现场)2、预算价:149500.00元最高限价:134550.00元,凡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3、工期:60日历天4、质量标准:合格三、招标范围及内容:路灯安装130盏,具体内容详见预算清单。四、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待奖补资金到位后付当期的奖补资金,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于第三年无质量缺陷后一次性付清。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1)①近2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②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2016】33号文、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5)其他: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上月或当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六、获取竞价公告的要求、时间、地点、方式1、报名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2、竞价公告每套售价0元。3、报名方式:本项目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注:(1)企业会员实名需到江苏科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市星火路358号)现场认证。现场认证请携带以下证件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基本户开户预留手机号(用以接收短信验证码)。(投标单位现场实名认证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授权委托书)(2)认证完成后投标人可在线报名,报名需将下列资料扫描上传至项目所需其他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②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③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④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⑤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⑨投标承诺书及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⑩投标单位对公账户信息截图(需提供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⑪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以上资料均加盖公司公章)。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扫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项目所需其他材料,若上传资料不齐全或扫描不清晰、无法辨认会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项目所需其他材料:确认已阅读并同意《意向受让方承诺书》所有内容预览上传确认已阅读并同意《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报名服务协议》短信验证码:所有内容获取短信验证码项目所需其他材料:预览上传确认已阅读并同意《意向受让方承诺书》所有内容确认已阅读并同意《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报名服务协议》所有内容短信验证码:获取短信验证码4、投标保证金:2600.00元。企业需用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在线交易”平台实名认证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村集体账户。(账户名称:泰州市泰兴市新街镇东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3210250121010000044599,开户行: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新支行)投标人在报名时,需先完成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将保证金缴纳凭证截图上传。竞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70%计算,最终以实际中标价结算,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以上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七、定标方式:本工程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确定中标单位,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直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八、交易方式: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在规定竞价时间内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中标者如若不做,视为违约处理!注:在线交易时间:2025年06月04日9:30时开始,结束时间为2025年06月04日9:40时。九、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中标单位需从基本账户汇至发包人指定专用账户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签订合同之前中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返还(无息)。十、合同授予及其他注意事项(1)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交易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泰兴市新街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反映,逾期不再受理;中标人须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2)本工程总报价即为合同价,本竞价说明、设计图纸、招标控制价是报价的依据,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工程竣工后,除国家或地**策性调整外综合单价不再调整。(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合同条件,合同价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因计算错误,评审小组修正投标价的除外),合同工期为中标工期,合同质量为中标质量。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中标人不得无故放弃中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工程施工,不得将中标工程转让(转包)给他人施工,不得违法分包。(6)中标人不得拖欠施工人员或分包人工资,施工中出现安全问题,中标方自行负责。(7)最终确定的承包价格按照招标控制价总价下浮率下浮到各个子目形成综合单价,作为结算依据(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下浮)。(8)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9)投标方在中标后因自身原因(包括出价过低、未了解工程概况、工程亏本或其他原因等)不签订成交确认书,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等并放弃中标的,将被记入新街镇投标黑名单,1年内不允许报名新街镇任何农村产权交易项目。(10)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发现项目提交手续不完善、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可根据情况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并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程序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11)投标单位未提供对公账户信息影响后续投标保证金退款,相关后果及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人:泰州市泰兴市新街镇东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系人:高裕广电话:18248723818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科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泰兴市星火路358号联系人:周女士电话:0523-87315666十二、本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3日。注:投标单位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招标代理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一):,职务: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一)电话:电子邮箱:受委托人(二):,职务:受委托人(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二)电话: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委托权限:提出投标申请,领取招标文件、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递交、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委托期限: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承诺,受委托人是委托人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有效。附: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委托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受委托人:,(签字)年月日址: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一):职务: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一)电话:电子邮箱:受委托人(二):职务:受委托人(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二)电话:附件三: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泰兴市新街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我方意向投标贵中心编号为321283113N25050017的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我方作出如下承诺:一、本次投标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我方充分了解、接受该项目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认真考虑了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三、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符合农村产权交易对投标方条件的有关规定。四、我方将以自己申报的投标报价完成交易,并遵守交易机构有关规定,否则同意将所缴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意向投标方(签名/盖章):年月日附件四:诚信投标承诺书致:泰州市泰兴市新街镇东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我单位自愿参加新街镇东河村一事一议路灯新建工程的投标活动,并郑重承诺:1.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2.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为我单位真实意愿表达,相关信息真实有效。3.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限制参加投标的行为。4.不在企业诚信库、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和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息。5.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6.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7.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8.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依法与招标人签订合同。9.不转包、违法分包中标项目。10.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11.本公司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未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12.投标截止时没有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13.满足竞价公告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的要求如我方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承诺,自觉接受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承诺人(盖公章):承诺人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承诺时间:年月日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一):,职务: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一)电话:电子邮箱:受委托人(二):,职务:受委托人(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二)电话: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委托权限:提出投标申请,领取招标文件、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递交、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委托期限: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承诺,受委托人是委托人在职人员,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有效。附: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委托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受委托人:,(签字)年月日址: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一):职务: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一)电话:电子邮箱:受委托人(二):职务:受委托人(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二)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投标方承诺书泰兴市新街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我方意向投标贵中心编号为321283113N25050017的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我方作出如下承诺:一、本次投标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我方充分了解、接受该项目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认真考虑了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三、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符合农村产权交易对投标方条件的有关规定。四、我方将以自己申报的投标报价完成交易,并遵守交易机构有关规定,否则同意将所缴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意向投标方(签名/盖章):年月日诚信投标承诺书致:泰州市泰兴市新街镇东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我单位自愿参加新街镇东河村一事一议路灯新建工程的投标活动,并郑重承诺:1.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2.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为我单位真实意愿表达,相关信息真实有效。3.无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限制参加投标的行为。4.不在企业诚信库、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和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息。5.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6.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7.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8.中标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依法与招标人签订合同。9.不转包、违法分包中标项目。10.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11.本公司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未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12.投标截止时没有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13.满足竞价公告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的要求如我方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承诺,自觉接受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承诺人(盖公章):承诺人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承诺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灯新建工程 路灯安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