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支流水质监测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招标公告(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2025)
项目概况
延长县2025年辖区主要支流水质监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长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3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ZC-2025-J031
项目名称:延长县2025年辖区主要支流水质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9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长县2025年辖区主要支流水质监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79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92,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92,000.00
79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长县2025年辖区主要支流水质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2.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长县2025年辖区主要支流水质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经年检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含年检报告,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4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本年度连续3个月的缴税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附表检测能力应覆盖所有检测项目;3.7供应商需按照《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延安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完成相关备案,并在延安市生态环境局网页上进行公示;3.8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环境类、检测类或化工类)高级工程师职称;3.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e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3.10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至 2025年05月2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长县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长县财政局大门口西侧政府采购大厅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长县财政局大门口西侧政府采购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②领取谈判文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③谈判期间须携带并提交特定资质要求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接受扫描件,所提供的复印件概不退还)。未在我中心取得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
地址:延安市延长县张家园子
联系方式:177091163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长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长县财政局一楼106室
联系方式:0911-89533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0911-8953397
延长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5月26日
相关附件:
公告附件.doc
采购需求.doc
谈判公告延长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对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关于延长县2025年辖区主要支流水质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1、采购项目名称:延长县2025年辖区主要支流水质监测二、采购项目编号:YCZC-2025-J031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联系人:呼世阳联系方式:17709116392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长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高工联系方式:0911-8953397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采购内容:采购人提供的具体采购内容和需求(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792000.00元项目属性:服务服务期:1年所属行业:环境监测行业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延长县2025年辖区主要支流水质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2.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延长县2025年辖区主要支流水质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经年检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含年检报告,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4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本年度连续3个月的缴税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附表检测能力应覆盖所有检测项目;3.7供应商需按照《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延安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完成相关备案,并在延安市生态环境局网页上进行公示;3.8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环境类、检测类或化工类)高级工程师职称;3.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e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3.10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1.1.1.1.七、获取谈判文件时间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5月29日,每天08:00:00至12:00:00,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延长县政府采购中心方式:现场获取售价:0元1.1.1.2.八、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05月30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延长县财政局大门口西侧政府采购大厅1.1.1.3.九、开启时间时间:2025年05月30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延长县财政局大门口西侧政府采购大厅1.1.1.4.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1.1.1.5.十一、其他补充事宜①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②领取谈判文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③谈判期间须携带并提交特定资质要求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接受扫描件,所提供的复印件概不退还)。未在我中心取得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我中心不予受理。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1.1.6.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1.1.6.1.1.1.采购人信息名称: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地址:延长县张家园子联系方式:177091163921.1.1.6.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延长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延长县财政局一楼106室联系方式:0911-89533971.1.1.6.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工电话:0911-8953397采购需求延长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对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关于延长县2025年辖区主要支流水质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1、采购项目名称:延长县2025年辖区主要支流水质监测二、采购项目编号:YCZC-2025-J031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联系人:呼世阳联系方式:17709116392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长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高工联系方式:0911-8953397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采购内容:采购人提供的具体采购内容和需求(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792000.00元项目属性:服务服务期:1年所属行业:环境监测行业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延长县2025年辖区主要支流水质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2.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2.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延长县2025年辖区主要支流水质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经年检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含年检报告,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4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本年度连续3个月的缴税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6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附表检测能力应覆盖所有检测项目;3.7供应商需按照《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延安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完成相关备案,并在延安市生态环境局网页上进行公示;3.8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环境类、检测类或化工类)高级工程师职称;3.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e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3.10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要支流水质监测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