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江苏万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5)



仪征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弘桥花园、奥林匹克、滨江二村、汇元颐景、海德花园、人民医院)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仪征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弘桥花园、奥林匹克、滨江二村、汇元颐景、海德花园、人民医院)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江苏万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仪征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弘桥花园、奥林匹克、滨江二村、汇元颐景、海德花园、人民医院)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采购C15、C20、C25、C30、C35商品混凝土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2供货地点:仪征市弘桥花园、奥林匹克、滨江二村、汇元颐景、海德花园、人民医院,具体位置按招标人要求
2.3供货期:210日历天。(分批次供货并将货送至指定地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合同估算价:约23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3.4.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3.4.2投标人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3.4.3投标人2022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商品混凝土销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开票日期须在2022年5月1日后且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
3.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2025年 03 月至2025年 05 月任意一个月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项在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方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  5 月 26 日至 2025年  5 月 30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 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  6 月  5  日09时 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现场地址: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仪征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内A6号楼三楼)。
6.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万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仪征市解放东路818号
地址:仪征市闽泰大道9号

邮编: 211400
邮编:211400

联系人:任广军
联系人:王璐

电话:0514-83585927
电话:1876277970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78994086@qq.com

 
2025年 5月 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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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弘桥花园、奥林匹克、滨江二村、汇元颐景、海德花园、人民医院)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标段编号:YZXEPT202505009001招标人:江苏万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章):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时间:2025年5月26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项目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仪征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弘桥花园、奥林匹克、滨江二村、汇元颐景、海德花园、人民医院)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仪征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弘桥花园、奥林匹克、滨江二村、汇元颐景、海德花园、人民医院)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江苏万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仪征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弘桥花园、奥林匹克、滨江二村、汇元颐景、海德花园、人民医院)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采购C15、C20、C25、C30、C35商品混凝土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2.2供货地点:仪征市弘桥花园、奥林匹克、滨江二村、汇元颐景、海德花园、人民医院,具体位置按招标人要求2.3供货期:210日历天。(分批次供货并将货送至指定地点)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2.5合同估算价:约23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须具备以下条件:3.4.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取得有效营业执照;3.4.2投标人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3.4.3投标人2022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商品混凝土销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合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开票日期须在2022年5月1日后且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3.4.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4.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投标人2025年03月至2025年05月任意一个月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项在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4.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5.3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150元/标段,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6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6.2开标现场地址: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仪征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内A6号楼三楼)。6.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6.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上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苏万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解放东路818号,地址:仪征市闽泰大道9号邮编:211400,邮编:211400联系人:任广军,联系人:王璐电话:0514-83585927,电话:18762779706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78994086@qq.com2025年5月26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江苏万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解放东路818号联系人:任广军电话:0514-83585927电子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仪征市闽泰大道9号联系人:王璐电话:18762779706电子邮箱:378994086@qq.com1.1.4项目名称仪征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弘桥花园、奥林匹克、滨江二村、汇元颐景、海德花园、人民医院)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供货期210日历天1.3.3供货地点仪征市弘桥花园、奥林匹克、滨江二村、汇元颐景、海德花园、人民医院,具体位置按招标人要求1.3.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偏离不允许负偏离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或答疑文件等内容2.2.1澄清和答疑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1:00时方式: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网上提问”模块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5年5月30日17:00时获取方式: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答疑下载”模块3.1.1投标文件的组成以下资料需将原件彩色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原件开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时不再进行复核:1、资格审查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3)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2025年03月-2025年05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7)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8)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9)企业资质证书;(10)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发票原件、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11)真实性承诺书;(12)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2、投标文件其他组成材料:(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3.2.2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原材料价格、运输费、试块制作送检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费用等。3.2.3最高投标限价按供货当月扬州市建材信息价各规格预拌混凝土出厂价×82%(按系数(费率)招标,投标报价时保留两位小数,未按要求报价的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开标一览中投标费率需和投标函报价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6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3投标保证金退还/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09时00分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扬州市聚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名单8.3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转账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中标价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等额的支付担保。否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不派人员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应当在开评标系统完成公布投标人名单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10.2解密时间远程解密的:以现场系统完成公布投标人名单时间起,30分钟以内需成功解密。10.3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如需抽取相应数值进行基准价计算的,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当众随机抽取(如有);(5)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现场开标,当众将电子文件进行数据导入、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如有)、供货期(如有)及其他内容,并予以记录;(6)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会议结束。10.4付款方式(1)供货结束后付混凝土结算价款的80%,供货结束满一年付清。(2)结算方式:货款结算价=实际供货的数量×供货当月扬州市建材信息价各规格预拌混凝土出厂价×中标系数。10.5投标电子化要求1、购买招标文件前,投标单位应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5投标电子化要求心仪征分中心”网站: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yzfzx/,点击“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点击“投标人”登录模块进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并完善好单位数据库。(或者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yizheng.etrading.cn/,点击“会员登录”模块进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并完善好单位数据库)。如因信息缺失、失效、虚假等原因产生不良后果,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未在该平台注册入库的单位可自行注册维护相关信息,注册时用户名请使用单位全称。注册指南可到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点击“会员登录”端口-“用户登录”-“注册指南”自行下载;2、购买招标文件前,投标单位必须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使用CA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对本单位数据库进行维护,并通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完成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各环节电子化招标投标的操作。“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可到http://yizheng.etrading.cn/的【办事指南】的“办事服务”里下载;(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联系电话:0514-82087129,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受理台(5楼电梯附近))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查阅“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yizheng.etrading.cn/中“澄清/变更公告”模块和“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模块公布的有关该工程的澄清、修改(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如有)等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或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或投标人由于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6不见面开标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直接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活动,无需签到,只需在开评标系统完成公布投标人名单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1、开标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会员系统网上开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6不见面开标标大厅(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登录页面,通过CA登录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6、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咨询电话:4009280095-510.7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2、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交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三份。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入投诉受理期限内。4、异议提出的期限规定如下: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其中对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发包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2)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束前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3)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5、异议、投诉受理单位及其联系方式1)、异议受理单位:江苏万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4-83585927地址:仪征市解放东路818号2)、投诉受理单位:江苏万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4-83585927地址:仪征市解放东路818号电子投标咨询电话(软件公司技术咨询):4009280095-4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或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或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1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11)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评委费(按实结算)由中标单位支付。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召开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组成3.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项目需求;(6)投标文件格式;3.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电子化投标文件中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1.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原件必须扫描添加至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无须提供原件核验。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原材料价格、运输费、试块制作送检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费用等。3.2.2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3.2.3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图纸、现行技术规范、现场条件等自主报价。(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3)所有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表示。(4)技术规范要求的安装、校准、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5.2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投标单位的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投标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5年03月至2025年05月)任意一个月为授权委托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5.3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符合性检查未通过而不予评审:(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相应位置加盖法人公章,或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印鉴或签字。(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不含申请人的附加说明、证明材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的,或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资格不满足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人采用多种形式,对本项目递交二份或多份资格审查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不加以说明的。(5)投标人未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5年03月至2025年05月)任意一个月为授权委托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6)投标人未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未提交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8)投标人未提交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9)投标人未提交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10)投标人未提交企业资质证书;(11)投标人未提交业绩证明材料;(12)投标人未提交真实性承诺书。(1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网上登记。3.5.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3.5.5资格审查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应随同其他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上传。3.5.6资格审查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3)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2025年03月-2025年05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7)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8)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9)企业资质证书;(10)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发票原件、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11)真实性承诺书;(12)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7.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4.7.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4.7.4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签章。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4.1.2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5.3特殊情况处理5.3.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5.3.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评标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招标人评委不超过三分之一。评标委员会的确定方式:在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电脑语音通知。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多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本次招标不涉及。7.评标结果公示7.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最有一天应为工作日)。7.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书面异议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8合同授予8.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不超过3个。8.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3履约保证金8.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8.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4签订合同8.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8.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与投诉9.5.1异议(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答复时间的,将书面告知异议提出人;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后续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对开标的程序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前述异议事项,异议提出人未按程序和规定时间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亦将丧失进一步提出投诉的权利。9.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9.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10.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入围条款号评审标准2.1.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须有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2.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3.5项资格审查要求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供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其他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2.3.1投标报价☑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评分标准2.2.1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初步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与报名资格预审合格时的成员不一致的;(6).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8).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9).投标文件提出的范围、供货期、费用及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交的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的;(13).招标文件规定的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其它合理性重大偏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3.3详细评审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项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3.4澄清、说明或补正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报价由低至高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3.6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扬州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工程名称:仪征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弘桥花园、奥林匹克、滨江二村、汇元颐景、海德花园、人民医院)使用单位:江苏万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单位: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江苏省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扬州市建设局-0-扬州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江苏万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现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及范围:仪征市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弘桥花园、奥林匹克、滨江二村、汇元颐景、海德花园、人民医院)2、交货地址:弘桥花园、奥林匹克、滨江二村、汇元颐景、海德花园、人民医院项目现场3、供货起止时间:2025年月日起至混凝土浇筑结束。第二条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数量(以下价格均以人民币结算)序号标号单位数量(暂定)单价(元/m³)合价(元)备注1C15(非泵送)m31002C15(泵送)m31003C20(非泵送)m33354C25(非泵送)m311305C30(非泵送)m346506C30(泵送)m32507C35(非泵送)m370合计6635注:(1)上述价格为含增值税专用票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单价中均含所有原材料价格、运输费、试块制作送检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费用等。(2)单次浇筑方量<50m³,则增加出泵费500元;单次浇筑方量≥50m³则不另收取泵送费。(3)使用外加剂增加10元/m³。第三条预拌混凝土的方量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3.1预拌混凝土的方量结算方式:预拌混凝土的供应量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并经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计算。进场混凝土如通过地磅进行称量,每立方米砼重量按2.38吨确定。3.2约定的结算期限:砼用量每月结算一次,结算时间从每月1日至每月底。甲乙双方对上月混凝土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混凝土方量和货款的有效签字手续。未在上述时间内确认乙方的混凝土供应量和混凝土供应总金额,则认为甲方同意按乙方的随车混凝土发货单计算混凝土供应量。甲方指定委托人员:姓名:,电话:负责对乙方提交的送货单和结算资料确认单的验收确认等签字;如遇特殊情况,甲方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可对乙方提交的送货单和结算资料确认单的验收确认进行代签,但最终要在进行增加签字。如果人员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3.3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供货结束后付混凝土结算价款的80%,供货结束满一年付清。(注: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先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票,即先开票后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款)。3.4结算价格:工程施工期间的各规格预拌混凝土供货当月各规格预拌混凝土结算单价=供货当月扬州市建材信息价中各规格预拌混凝土出厂价*%。3.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乙方可停止供货,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质量标准和验收4.1乙方应知道我市工程现场的自然养护条件现状,从配比上做好源头控制工作,不得以养护不到位为由推卸责任。4.2砼生产必须严格按试验室出具的配比单进行,在砼浇筑期间,甲方有权随机对原材料和配比情况进行抽查。4.3砼的最大水灰比、最小水泥用量、粉煤灰及矿粉掺量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4.4砼搅拌楼的操作系统应能自动采集每盘混凝土各种原材料实际用量数据,并至少保存三个月。4.5砼标养试块和同条件试块由乙方制作送检,并确保合格。在此基础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机制作试块,现场同条件养护,并以此试块做为砼是否合格的重要判定依据。4.6砼的粗骨料必须使用碎石,不得使用卵石。4.7砼试块检测、现场回弹、实体检测不合格的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各项损失。4.8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等国家标准执行,如使用方对预拌混凝土有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应经双方先行协商并书面确认。4.9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对混凝土的生产、运输(含泵送)质量负责;使用方应对预拌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养护及现场试块(保存、养护)等质量负责。4.10砼塌落度大于使用方的要求视为不合格品,不得用于本工程。4.11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使用过程及质量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5.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1天指定专人姓名:,电话:以传真、短信、微信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联系我方销售人员(姓名:,电话:)提供浇筑时间、数量、浇筑部位、强度等级及其他技术要求的书面或电子数据通知,如因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5.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需的预拌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运输车的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有水电、照明等设施。5.3甲方应委派专人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和负责验收签字;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5.4乙方按合同要求将预拌混凝土运到的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及时按规范要求组织浇筑并养护。由于甲方施工组织、浇筑技术和保障条件等原因未能在2小时内浇筑完毕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5.5预拌混凝土运到指定地点后,等待时间不超过45分钟。甲方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字,甲方加入水、外加剂或掺和物等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6.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预拌混凝土。6.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6.3在预拌混凝土的供应中,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发货单应标明混凝土的技术数据、工程名称、发车时间、数量等,由该车驾驶员随车携带,进入工地时由甲方人员验收并签字确认。6.4乙方对外发货,应按批次填写《预拌混凝土出厂产品合格证》,保证产品质量;应根据施工要求进行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需要。6.5因乙方供应了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或供应不及时导致中断连续浇筑及其他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6.6砼场外运输和需要临时占道的由乙方负责与相关主管部门协调沟通落实。6.7所有砼运输车辆离开工地,必须经过过水槽和洗轮机自行冲洗干净,因车辆冲洗不干净上路被相关部门查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6.8所有车辆在工地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项目部对超速车辆视情况按50-200元/次标准进行处罚。6.9砼泵车支承脚枕木由乙方负责。第七条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7.1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7.2固定泵浇筑时甲方应派人员接、拆泵管。乙方提供给工程使用的泵管、卡箍、皮圈等配件双方需履行手续,甲方应妥善清洗、保管和使用,如因甲方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损失或丢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泵管每根500元,卡箍每只100元。7.3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7.4甲方付款采用银行转账均打入乙方合同指定账号;开具转账支票时支票收款方须注明我公司名称。7.5乙方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如不带每次罚款200元,所有机械在现场一定要注意施工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匀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7.6乙方必须考虑本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同时考虑到混凝土浇筑不能中断的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并将相关因素考虑在内,不得以地理位置等因素作为不能及时供货的理由,并承担因不能及时供应混凝土到现场给甲方带来的损失。7.7乙方应合法用工,安全生产,加强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人员因工伤、视同工伤、疾病、交通事故等所涉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人生伤害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7.8收料方式:①甲方有权通过现场地磅对所有进场混凝土进行称量,每立方米混凝土重量按2.38吨确定(如施工现场无地磅,甲方需通过地磅进行随机称量抽查时,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利用本公司就近项目现场地磅进行称量的安排);②每车混凝土送达现场均需双方交货凭证上签字,进场混凝土由甲方随机进行抽查,若抽查发现混凝土方量不足,则当日之前所供每车混凝土方量均给予相应扣除(例如当日抽查第三车发现混凝土少1m³,则当日第一车、第二车、第三车每车均扣除1m³,以此类推)。7.9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质量、时间供货以及供货方量不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换供货单位。如因乙方供货不及时、供货质量达不到施工要求,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方对混凝土称重时须由乙方销售人员在场确认,驾驶员称重确认无效。浇筑时,乙方应在现场派驻称重人员。8.2在履约过程中,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可暂停供货,如甲方任何一笔应付款项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所有已到期和未到期的货款,甲方自行承担因暂停供货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九条争议解决条款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按下列第(②)项方式解决:①提交仪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②依法向仪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0.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及函,补充协议及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五章项目需求一、技术参数要求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暂定)备注1商品混凝土C15(非泵送)m3100混凝土混合料由水泥、粗集料、细集料、水与外加剂组成。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标号42.5水泥,水泥的物理及化学性能应符合现行的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粗集料(碎石或砾石)应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符合规定级配,最)粒径不超过了1.5mm,碎石和砾石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O-2011)的规定。细集料(天然砂或石屑)应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符合规定级配,细度模数宜在2.5以上。清洗集料、拌和混凝土及养生所用的水,不应含有影响混凝土质量的油、酸碱、盐类有剂的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饮用水一般均适用,非饮用水,需经化验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使用。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水泥混凝土外加剂》的现定。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根据设计弯拉强度、耐久性、耐磨性、和易性等要求和经济合理的原则,选用原材料,通过计算、实验和必要的调整,确定混凝土单位体积中各种组成材料的用量。2商品混凝土C15(泵送)m31003商品混凝土C20(非泵送)m33354商品混凝土C25(非泵送)m311305商品混凝土C30(非泵送)m346506商品混凝土C30(泵送)m32507商品混凝土C35(非泵送)m370二、其他要求1、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时间节点将商品混凝土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区域范围内。2、投标人报价时还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1本工程要求砼的碳化深度不得大于3mm。投标人应知道我市工程现场的自然养护条件现状,从配比上做好源头控制工作,不得以养护不到位推卸责任。2.2混凝土生产必须严格按试验室出具的配比单进行,在混凝土浇筑期间,招标人有权随机对原材料和配比情况进行抽查。2.3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最小水泥用量、粉煤灰及矿粉掺量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2.4混凝土搅拌楼的操作系统应能自动采集每盘混凝土各种原材料实际用量数据,并至少保存三个月。2.5混凝土标养试块和同条件试块由投标人制作送检,并确保合格。在此基础上,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随机制作试块,现场同条件养护,并以此试块做为混凝土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2.6通常情况下,招标人会提前一天下达混凝土供应计划,投标人必须积极响应,因投标人未响应,造成混凝土不能浇筑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2.7混凝土的粗骨料必须使用碎石,不得使用卵石。2.8混凝土试块和现场回弹不合格的责任由投标人全权承担责任,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索赔各项损失。2.9收料方式:①招标人有权通过现场地磅对所有进场混凝土进行称量,每立方米混凝土重量按2.38吨确定(如施工现场无地磅,招标人需通过地磅进行随机称量抽查时,投标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利用公司就近项目现场地磅进行称量的安排);②每车混凝土送达现场均需双方交货凭证上签字,进场混凝土由招标人随机进行抽查,若抽查发现混凝土方量不足,则当日之前所供每车混凝土方量均给予相应扣除(例如当日抽查第三车发现混凝土少1m³,则当日第一车、第二车、第三车每车均扣除1m³,以此类推)。2.10投标人必须考虑本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同时考虑到混凝土浇筑不能中断的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并将相关因素考虑在内,不得在被选为供货商后以地理位置等因素作为不能及时供货的理由,并承担因不能及时供应混凝土到现场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投标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目录(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3)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2025年03月-2025年05月)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7)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8)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9)企业资质证书;(10)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发票原件、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11)真实性承诺书;(12)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2、申请资格审查人简介单位名称地址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资格审查人组织机构和企业概况3、真实性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和要求,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本公司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投标,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项目名称及标段)货物招标投标文件标段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1.投标函投标函(招标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及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承诺投标报价为:按供货当月扬州市建材信息价各规格预拌混凝土出厂价×%(保留两位小数)的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安装期和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各项任务。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供货期日历天。(4)我方将严格履行本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商品混凝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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