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仪器设备招标公告(湖南中医药大学2025)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下半年中医学院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5月26日

湖南中医药大学 的2024年下半年中医学院仪器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下半年中医学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1257号

3、委托代理编号:9546-20250520-367

4、采购项目预算:1,473,45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473,450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下半年中医学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
1,473,45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需要由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2)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3)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5月26日 至2025年06月03日,
上午9:00至下午17:00, 在
http://www.hnsggzy.com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www.hnsggzy.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

3、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8日 09:00

4、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王彬彬

2、电话:0731-88458086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中医药大学

(2)地 址:长沙市含浦校区

(3)联系人:王彬彬

(4)邮 编:410000

(5)电 话:0731-88458086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号艾邦科技产业园1栋1402、1403、1404、1407、1408房

(3)联系人:贺红亮、蒋拓豪、陈勇、刘志军

(4)邮 编:410000

(5)电 话:0731-85051487 15673294396

(6)电子邮箱:260766310@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联系人: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3)电 话:4009980000

(4)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招标正文发售稿.doc
招标正文发售稿.doc

省本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货物类(综合评分法、最低价法)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下半年中医学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1257号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5-0598采购人:湖南中医药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5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4第二章投标须知7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7第二节投标须知11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13四、投标17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8六、中标信息公布20七、询问与质疑20八、合同签订21九、政府采购政策22十、其他规定23第三章资格审查251.资格审查主体252.资格审查253.资格审查结果26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27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27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01.评标方法302.评标程序30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04.投标文件的澄清30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16.推荐中标候选人317.复核318.编写评标报告329.停止评标3210.无效投标和废标32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2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3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34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36第五章采购需求42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42第二节技术要求45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下半年中医学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一:45第三节商务要求(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包)59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6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61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64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9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71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73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74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75附件1授权委托书75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6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77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79附件4联合体协议81二、投标保证金82附件5-1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82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83五、投标函84六开标一览表86七分项报价明细表87八商务要求响应88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89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90十一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91十二商务偏离表9213-1中小企业声明函93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适用于残疾人福利单位)9413-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适用于监狱企业)9513-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清单96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9713-6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98第三部分(技术文件)103十四货物说明一览表104十五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105十六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二)106十七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107十八技术偏离表108十九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091.第一章投标邀请湖南中医药大学的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下半年中医学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下半年中医学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5]001257号3、采购代理编号:ZFCG-2025-0598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 价(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1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下半年中医学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批1473450147345020207元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接受(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包01为(1)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需要由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n(2)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n(3)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当具备/。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5-05-2609:00:00.0)起至(2025-06-0317:00:00.0)截止。2.发布公开招标文件的网站: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上发布。3.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中进入"办事大厅"-"场地预约"再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进行"填写信息"“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注意(1)、“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页的下载中心模块(https://ggzy.hunan.gov.cn)”有投标人的注册以及操作流程说明、制作工具软件等相应操作手册。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QQ:484765148。(2):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nsggzy.com/)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办理。)(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须办理至少以下数字证书:1、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法人代表数字证书。3、被授权委托人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0731-822100164006682666。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6-1809:00:00.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06-1809:00:00.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公告如有不一致的,以在指定的网站发布的为准。七、疑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2)地址:长沙市含浦校区(3)联系人:王老师(4)电话:0731-884580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号艾邦科技产业园1栋1402、1403、1404、1407、1408房(3)联系人:贺红亮、蒋拓豪、陈勇、刘志军(4)邮编:410000(5)电话:0731-8505148715673294396九、其它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投标保证金账号:(3)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九峰支行(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0731-896652572、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长沙东塘支行银行账号:1901009009200269215财务部联系人、电话财务部联系人:段女士财务电话:153773171223、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9980000第二章投标须知1.1.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下半年中医学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1.2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 ()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2.5款采购进口产品☑接受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或备案同意购买进口产品□拒绝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3.2款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接受□()包接受☑不接受第5.1款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5.2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说明事项:二、招标文件第7.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条款偏离项数之和≥11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第9.1款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三、投标文件第13.2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包1:采购预算:1473450元,最高限价:1473450元。……第13.8款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及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含分包预算)或者最高限价(含分包最高限价),投标单位的进口设备总报价不能超过接受进口设备总价的最高限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4、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5、如项目接受进口设备参与投标的,投标产品是否属于免税范围,按照《免税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清单》执行,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核实,采购人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政策加征关税部分包含在投标报价,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根据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14.1款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基本资格证明资料: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投标可不提交;3、投标人资格声明;4、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5、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第14.1(3)款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1、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需要由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2、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3、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第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17.1款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否(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项目需供应商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收取保证金:包01为0元;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第18.1款分包分包要求:不允许向外分包转包四、投标第20.2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3.3款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方式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特殊情况按第二章第二节35条处理)六、中标信息公布第27.2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本项目按照评审后综合总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要求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要求得分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决定。第28.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31-85051487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号艾邦科技产业园1栋1402、1403、1404、1407、1408房七、合同签订第30.1款履约担保□需要。中标后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履约担保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情形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不需要九、其他规定第34.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不超过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第35.1款其他规定1、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人应按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分包进行投标。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提供贰份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至采购代理机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3.网络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网络传输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完成在线签到,逾期通过网络传输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4、本项目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因招标文件为电子标模板﹐固化部分无法修改,故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涉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的规定均以此处为准。5、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更正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关于本项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此处为准。6、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七、疑问及质疑”中《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更正为“ 湘财购〔2024〕67号”若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关于本项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此处为准。1.2.第二节投标须知1.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2.定义2.1采购人系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接受委托、代理采购项目、依法成立中介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6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2.2.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8.询问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9.4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1.2.3.三、投标文件10.投标语言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计量单位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一、资格证明文件封面二、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一部分)三、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第二部分)附件1授权委托书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投标人基本情况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附件4联合体协议附件5投标保证金第二部分商务文件四、商务文件封面五、投标函六、开标一览表七、分项报价明细表八、商务要求响应九、按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商务证明文件十一、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十二、商务偏离表十三、政策优惠证明材料包含:13-1中小企业声明函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3-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13-4附表:本项目所投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13-5附表:本项目所投价格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清单第三部分技术部分十四、技术文件封面十五、货物说明一览表十六、技术采购需求响应(一、二)十七、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响应资料十八、技术偏离表十九、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十、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3.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3.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等相关内容。13.6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13.7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接受备选方案时除外。)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7.投标保证金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17.3.2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请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s://ggzy.hunan.gov.cn/,点击首页左侧“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图标进入查询界面。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三)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分包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19.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9.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制作需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软件。19.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投标人的编制、格式、上传位置等失误所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3投标人应注意压缩电子文件,上传的有关扫描件的大小和清晰度、格式等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复印件,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所导致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使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进行签章。19.6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4.四、投标20.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0.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20.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2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22.串通投标行为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3.开标23.1投标人可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23.2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23.2.1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前登录网上开标系统;23.2.2开标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上公布上传文件的投标人信息;23.2.3投标人根据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23.2.4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线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所有有效投标人可以在线即时查看、下载。23.2.5开标结果系统自动默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公布信息有疑义,以及认为代理机构或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提出询问或者申请回避。23.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规定及时处理。23.7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23.4如因网上开标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开标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24.资格审查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4.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经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25.评标委员会25.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5.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6.评标26.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2.6.六、中标信息公布27.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2.7.七、询问与质疑28.询问与质疑2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8.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8.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28.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2.8.八、合同签订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9.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0.履约担保30.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0.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0.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2.9.九、政府采购政策32.政府采购政策32.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2.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2.3价格评审优惠:32.3.1.1在采购货物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2.3.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2.3.1.3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或分包的①以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②对于联合体或者大中型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扣除优惠政策。32.3.1.4价格扣除比列或者价格分加分比列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2.3.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2.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2.5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2.1款、第32.2款、第32.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允许分包或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分包协议或联合体协议。(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2.7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1.2.10.十、其他规定33.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3.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3.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代理服务费34.1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35.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影响到招投标活动无法继续开展时,按交易中心应急预案措施执行:(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网络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6)电力中断等其他特殊情况。35.2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经交易中心相关部门确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选择采取如下措施,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1)酌情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继续实施;(2)项目作延期开标处理,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开标活动;(3)对已在评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酌情延期进行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评审工作。36.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第三章资格审查2.0.1.1.资格审查主体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0.2.2.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2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盖章的;(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3信用记录。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还应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2.3.2、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2.3.3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2.3.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3.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0.3.3.资格审查结果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3.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3.1.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3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3.4款服务中配套货物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倒置显微镜。(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第5.2项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扶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二)工业(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三)建筑业(四)批发业(五)零售业(六)交通运输业(七)仓储业(八)邮政业(九)住宿业(十)餐饮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十四)物业管理(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第5.3(1)项价格评审优惠中小企业优惠政策①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②给予联合体或允许分包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扣除是指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价格扣除。(注: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特别标注说明所投相应产品所在品目、品牌、型号,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享受分包价格扣除,还需提供分包协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如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第5.3(2)项优先采购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节能产品”清单提供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②环境标志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价格4%。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并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并提供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复印件或相应证书;第5.3(3)项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投标人投标产品同时具备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投标人可选择其一,也可均填报。对三者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三者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 2、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第6.1款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本项目按照评审后综合总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要求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要求得分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决定。第10款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中除前章节条款所述情况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废标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3.2.1.1.评标方法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规范前附表”(以下简称【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2.2.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3.2.3.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3.2.4.4.投标文件的澄清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单位电子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数据电文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电子签名,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至交易平台。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3.2.5.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5.3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价格折扣。(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计算方法: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计算。3.2.6.6.推荐中标候选人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2.7.7.复核7.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7.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3.2.8.8.编写评标报告8.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电子签名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3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本节7.2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2.9.9.停止评标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2.10.10.无效投标和废标10.1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3.2.11.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3.3.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投标无效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4.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1.综合评分法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3(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3.投标报价评价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报价权重分4.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s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3(2)项以及本节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5.评标总得分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标总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A技术项得分+A商务项得分+A优先采购加分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6.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6.2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本章第二节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3.4.1.附页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范围ZFCG-2025-0598-01评审因素及权值评审因素权值范围技术部分0.5商务部分0.2价格部分0.3综合评分表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技术部分(F1、满分为100分)环境加分0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是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技术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80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第五章第二节、技术要求),计80分。带★的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允许偏离,否则为无效投标。其他为一般性响应条款,每负偏离或缺漏项的每条扣8分,扣完为止;如应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注:招标文件要求中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项目实施方案2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进度计划及工期保障措施;(2)项目质量保障措施;(3)项目安全保障措施;(4)安装调试方案;(5)应急措施。内容完整全面、阐述清晰、满足实际需求的得20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缺陷指内容阐述不清晰存在偏差或过于简略)或每有一项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原理错误情形)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加分): 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商务部分(F2、满分为100分)同类项目业绩40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做过类似仪器设备项目每个计10分,加满40分为止(上传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商务要求响应情况20满足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第五章中第三节商务要求,标注“★”号的条款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的计20分,每负偏离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如应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售后服务方案30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保证承诺、(2)售后服务人员配备、(3)质保期外售后措施及其他服务、(4) 备品备件储备和安装及验收、(5)售后响应时间及应急情况处理,整体方案描述完善合理,内容齐全且无明显逻辑错误的得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6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原理错误情形)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技术培训方案10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制定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培训计划、(2)培训内容、(3)培训资料、(4)培训技术力量、(5)培训方式等,描述完善合理,内容齐全且无明显逻辑错误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编造、逻辑漏洞、原理错误情形)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不得分。价格部分(F3)投标报价1001、投标报价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本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小微企业生产的,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的,将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设置的价格优惠比例对报价进行价格调整,用调整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本项目的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评委评分=F1×A1+F2×A2+……+Fn×AnA1、A2......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综合得分前3名。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说明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4.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包名称序号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数量单位是否接受进口设备最高限价备注一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下半年中医学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一1智能体质辨识仪1台1473450.00元二类医疗器械2炎黄善济舌面脉掌四诊仪便携版4套3冻干机1台4脉象复现仪4套5教学一体机1台6VR头盔2台7VR头盔充电柜1台8扶阳三星灸10套9温灸磁疗红光罐30套二类医疗器械10温灸磁疗红光罐30套二类医疗器械11温灸磁疗红光罐30套二类医疗器械12扶阳调理椅4台13涡旋震荡仪8台14超声清洗机1台15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2台16倒置显微镜1台是核心产品1710ML移液器2支185ml移液枪2支19智能超纯水系统1台20垂直电泳1台21湿转1台226头加热磁力搅拌器1台23蛋白电泳套装1台245ml移液枪3支25微量高速冷冻离心机1台26电动吸引器4台27掌上离心机8台28WB2套29冷冻离心机1台30二氧化碳培养箱1台31离心机2台32菌落计数仪1台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品目”(如果分品目的)。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品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分项项目名称(包括条目号/品目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品目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5、原装进口:上表“是否接受进口设备”标注“是”的设备已经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未标注“是”的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6、★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第二节技术要求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下半年中医学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包一: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1智能体质辨识仪1、技术参数1、显示部分1.1尺寸:≥15英寸;1.2分辨率:≥1920(H)×1080(V);1.3刷新频率:≥60Hz;1.4寿命:≥30000小时;1.5采用电容触控设计,不低于5点触摸;2、系统及主要配置2.1媒体播放:支持音视频及图片播放;2.2支持OTG接口;2.3 CPU:不低于Rockchip RK3399最高64位高性能CPU,2.0GHz双Cortex-A72大核+四Cortex-A53小核 64-bit CPU内置低功耗MCU Cortex-MO;2.4 GPU:不低于四核ARM mali-T860MP4;2.5 RAM:≥4G;2.6 Flash Memory:≥64G;2.7支持wifi无线网络连接:Wi-Fi 双频 2.4G/5G;2.8支持蓝牙连接,不低于Bluetooth 4.0;2.9摄像头:≥2000万像素;2.10光照:支持RGB+UV+PL三光谱;2、软件功能性要求1、整体要求产品为具有中医舌象、中医经络及问诊(含体质辨识)等多种中医诊断数据采集与分析功能的一体化产品;2、舌象信息采集及分析;2.1可客观采集舌象信息;2.2支持被测者自助舌象信息采集;2.3可对采集的舌象图片进行全自动智能分析,输出相关中医定性判读;2.4可提示舌象正常指标及异常指标;2.5采用云服务存储,支持舌图云存储及图片本地导出;3、身心一体健康测评;3.1普通人群体质辨识量表依据中华中医药学会标准ZYYXH/T 157--2009《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的要求制定,可作为判断普通人群中医体质分类的标准化工具;3.2老年人体质辨识量表依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制定;3.3通过问诊模块的人机交互,软件自动分析,给出直观量化的体质辨识分析结果;3.4可自动输出符合标准的9 种基本体质以及百余种复合体质;3.5可具有不同体质对应的当令季节的个体化健康养生指导服务方案;3.6具有中医体质辨识系统;3.7具有中医五态人格心理测评分析并能生成个体化养生方案;3.8依据《黄帝内经》中《通天篇》所论的“五态人”分类,即“太阴之人,少阴之人, 太阳之人,少阳之人和阴阳和平之人”,通过人格量表的人机交互,软件自动分析各人格特 征的阴阳含量,并与常模(正常标准)比对,确定人格特征的类型;3.9根据人格特征的类型,系统自动给出心理、行为等养生干预方案;3.10五态人格系统具有国家版权局出具的《五态辨识调心养生系统》;4、儿童中医体质辨识;4.1具有适用于7-12岁儿童的中医体质智能辨识功能;4.2采集信息涵盖儿童的舌面状态、体型、体力、皮肤、头发质地、饮食、大小便、睡眠、精神状态、情绪表现、脾气性格、出汗情况、手脚温度等多个维度信息;4.3可辨识出不低于10种的儿童中医体质类型结果;4.4根据辨识结果系统自动匹配针对性的儿童身心一体化的调养方案,包括饮食调养建议及食疗方案举例、运动锻炼、穴位按摩、心理调养、四时起居等;4.5具有《儿童中医体质辨识健康管理系统》;5、中医女性健康状态辨识;5.1具有符合女性生理特征中医健康状态辨识功能,可提供产后及围绝经期的健康状态辨识;5.2通过女性健康状态辨识,可提供符合其生理特征及辨识结果的中医养生指导方案,包括:饮食、音乐等养生指导建议;6、老年人高血压病辅助辨证;6.1在中医理论指导下,根据中医舌象等客观化信息,结合患者主诉等症状,进行中医四诊合参辨证,并可自动分析输出高血压慢病中医辨证结果;6.2根据中医辨证结果,提供高血压慢病的健康指导方案;6.3问诊录入能够区分主诉症状及一般症状;6.4具有老年人高血压病辅助辨证系统; 6.5具有饮食调养、导引保健、穴位按摩、足浴保健、药枕等方面的中医保健指导。7、糖尿病辅助辨证;7.1采集一般症状、舌诊信息进行整体辨证,可智能辨识糖尿病中医证型; 7.2根据辅助辨证结果,可提供不同季节的个性化养生指导建议,包含:四季食疗养生、足浴保健等内容;8、中成药辅助辨证系统;8.1根据临床常见症状,智能辅助决策分析出140余种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8.2可智能辨识500余种中医证型,并提供智能匹配的基本中成药建议; 9、科普宣教;9.1五类重点人群中医养生指导;a)可提供老年人、孕妇、儿童、高血压病、糖尿病五类重点人群中医养生及干预指导方案;b)养生及干预指导方案具有中医饮食调养、中医起居养生、中医运动养生、中医情志养生、中医特色保健法、高血压病的科普知识问答篇等内容;9.2中医体质养生与个人健康管理专家讲解视频;a)支持文字及视频两种宣教方式;b)提供中医9种体质解说及四季养生方法,养生方案具有中医饮食调养、中医起居养生、中医运动养生、中医情志养生、中医特色保健法、疫情中医防护方法等;9.3新华网中医名家慢病养生视频;a)支持中医视频科普宣教;b)中医名家讲解慢病调理养生课程内容;9.4儿童中医体质调养专家讲解视频中医专家对于儿童体质调养方法讲解课程内容;9.5小儿推拿居家应用专家指导视频适用于儿童的中医体质推拿方法、儿童穴位知识专家课程讲解内容;9.6经络百科知识库及穴位详解人体十二经络穴位及经外奇穴的位置、主治及操作方法中医科普知识;9.7 15种常见症状经络保健方案库;a)15种常见症状包括便秘、打嗝、耳鸣、咳嗽、颈部酸痛、脸色暗黄、尿频、情绪低落、失眠、食欲不振、痛经、眼疲劳、腰部疼痛、易感冒、足跟痛;c)提供针对15种常见症状的中医保健详细操作方法;9.8 72候(节气)中医养生知识库与72候节气相匹配的天人合一中医养生方法建议;2炎黄善济舌面脉掌四诊仪便携版1.图像清晰精准:高密度LED阵列恒流光源灯环和控制板,该光源技术符合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色差标准,最大程度屏蔽环境影响,保证舌面手掌图像采集颜色还原、精准;2.四诊合参:舌面脉采集仪设备,可采集患者的舌面、舌底、面诊、手诊图形,以及左右手脉诊波形,并进行智能标记;2.1 柔性脉诊传感器:采用压电技术,≥96个触点矩阵式,可对患者全方位立体采集寸、关、尺的实时波形,通过自主研发Ai脉诊模型算法,对应“脉位、脉力、脉势、脉率”等脉像;3.清晰简明的Ai问诊系统:分为8个专业方向,按照问诊逻辑和问诊经验系统梳理开发问诊系统,形成1700余种临床常见病症,基本做到疾病、证型全覆盖,主证、次症清晰简洁,临床问诊便捷;4.百万级临床级别基础处方库;5.一键开方,配送到家的供应链系统;6.清晰患者数据储存云;7.平台式互联网医院部署:如采购多台设备,可进行本地化部署,实现互联网医院层级管理,方便医院总平台端,对下属单位数据、医生端小程序数据、患者数据、电子处方、功能模块的管理。其管理流程、监管流程,合规、安全、系统。方便各层级处方流转、数据实时同步。3冻干机1、原位预冻干燥,一键式启动;2、温度可调、可控生产工艺,有程序运行提示功能;3、可设多段控温程序,冷冻干燥机在运行过程中可修改程序参数; 4、PLC控制系统,触摸屏操作, 可设置密码,显示冻干数据,带有数据存储,USB接口;5、304不锈钢方形托盘不易变形,耐腐蚀,便于清洗;6、温度和真空保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干燥效果;7、干燥室采用高透光无色透明有机玻璃门,在操作过程中能清晰观察物料的变化过程; 8、冻干全过程自动化控制,可选择程序模式或者真空模式;9、一键化霜功能,简单快速;10、技术参数:冷凝温度≤-40℃;极限真空度10Pa(空载);冻干面积 0.1㎡;捕水能力3kg/24h;样 品 盘145mm×275mm;11、电控系统:实时显示隔板温度、冻干阶段、冻干数据。智能控温。12、除霜:一键式除霜功能;4脉象复现仪与脉象采集仪配合使用,用于将采集的脉搏信号模拟出来。通过系统平台,将需要复现的脉搏数据从云端读取,并以脉动机械波的形式模拟还原,供医学生用手指触觉切脉,仿真实训。5教学一体机AI智慧教学大屏:1、AI智慧教学屏≥75英寸;分辨率≥3840*2160;支持≥40点触控;2、背光系统支持DC调光方式,多级亮度调节,支持白颜色背景下最暗亮度≤100nit,用于提升显示对比度;3、内置插拔式处理终端,CPU处理器≥Intel Core i5;内存≥8G DDR4;≥256G SSD固态硬盘;采用按压式卡扣设计,通过超高速接口(≤40Pin)与整机连接通讯 ;4、整机内置智能摄像头;支持清晰度TV lines ≥1600 lines,支持画面畸变矫正,支持≥10米距离实现AI识别人像,支持同时输出至少 3 路视频流,同步进行远程巡课、教学过程数据采集、本地画面预览(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5、设备上边框(无遮挡发声)内置2.2声道扬声器,采用缝隙发声技术,扬声器总功率≥50W;内置8阵列麦克风拾音角;6、支持多媒体AI音视频功能:①AI感知并自动调节生成符合教室环境的频段、音量、音效;②支持AI-PQ(智能画质调节),可根据教学屏显示内容自动调节画质参数。7、整机支持发送超声波(18kHz-22kHz频率)配对智能终端投屏。6VR头盔一、硬件参数要求1、计算平台CPU:XR2,Kryo 585;核心:8核64位;最高主频:2.84GHz;GPU:Adreno 650;主频:587MHz;内存:≥6GB RAM,LPDDR4X;闪存:UFS3.0 128GB;WIFI:2X2 MIMO WIFI6 802.11 b/g/n/ac/ax,2.4G/5G双频;BT:BT5.1Android:Android 10 ;2、显示屏幕:≥5.5 inch x1 SFR TFT分辨率:≥3664x1920刷新率:≥70/90Hz;3、光学视场角:98透镜:菲涅尔瞳距调节:支持物理瞳距调节,三档:≥58/63.5/69mm护眼模式:通过TUV低蓝光认证,可以在系统设置中开启该功能;4、传感器9轴传感器:1KHz采样频率;位置传感器:人脸佩戴感应;5、摄像头前置摄像头:鱼眼摄像头(≥640x480@120Hz, FOV:≥166°) x 4,支持头部6DoF定位;6、交互手柄:6DoF体感手柄 x2,支持光学定位,支持线性振动马达机身按键;7、设计及人体工程绑带;8、电池容量:≥5300mAh;9、声学扬声器:内置双立体声喇叭麦克风:双麦克降噪,全指向麦克风;10、传输(1)USB Type-c 3.0USB3.0数据传输5V/1A OTG 扩展供电能力USB3.0 OTG扩展功能(需要转接线支持);(2)3.5mm音频接口:连接第三方立体声耳机使用; 11、指示灯Led灯,三色Led 显示开机,关机,充电状态;12、软件服务行业定制:支持第三方软件安装:支持正常安装和显示;二、系统定制服务1、系统要求(1)要求系统采用B/S或C/S架构设计,系统架构要求具备开放性,提供完整规范的开发接口,能够满足主流平台和跨平台快速应用开发的需求,并可与实验空间网站完成数据对接;(2)要求系统通过主流的、先进的三维仿真技术进行研发,包括建立真实三维模型和功能需求开发,并可与指定的平台完成实验资源的数据对接等;(3)要求系统可以直接发布VR版本,通过VR头盔直接进入实验系统完成实验操作;(4)要求实验内容可集成到指定的在线运行开发的共享平台,可设置访问权限,并可对实验项目资源进行统一管理;(5)提供课程运行共享平台,包括学生及教师账号的单点登录、课程理论学习、实验安排、实验操作、实验报告填写与提交、实验批改、实验成绩管理、课程学习情况统计、优秀实验案例展示等;(6)提供专属的课程展示页,包含可视化的累计课程运行数据和实时运行数据、课程介绍、师资介绍、实验操作指南、实验记录、学习记录等;(7)学生能够通过互联网在线开放共享平台完成整个实验流程,以及协助教师完成实验课程相关的教学工作,协助校方的虚拟仿真课程实现校内外的线上运行管理、课程资源整合;(8)实验报告功能,教师可评选优秀实验报告,并展示给所有学生查看学习,促进学生间的学习交流;(9)课程平台需要具有一定量级的其他高校同类专业的流量资源,便于课程开放共享运行阶段积累运行数据;(10)要求开发的虚拟仿真系统可与校方指定的在线视频课程有机结合,形成理论认知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课程内容,提高课程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效果;2、内容要求(1).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在虚拟场景内完成病史采集工作;(2)系统包括痰饮病患者三维人物模型;(3)系统包括理论知识点;对每个病例提供相应的理论参考,知识点采用文字的方式进行呈现;(4) 学生可自行选择病例练习;(5) 在问诊环节,采用语音或者文字输入的方式与系统交互,系统可根据输入的问题做出相应的反馈;(6) 在问诊过程中,实验者可实时查看历史对话记录;(7) 在问诊过程中,实验者可随时查看患者病例,病例中包括个人信息、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等内容;(8) 系统可根据学习者的选择,呈现病例相应的体格检查结果,检查结果采用图片结合文字提示的方式进行呈现,供学习者作出诊断;(9)系统可根据学习者的选择,呈现病例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检查结果采用文字提示的方式进行呈现,供学习者作出诊断;(10)系统可根据学习者的选择,进行辩证分析和药方选择;(11)问诊结束后,系统在后台作出判断,判断案例的诊断结果是否正确并呈现相关实验报告,报告中包括实验得分和问诊能力雷达图,雷达图根据学习者提问的问题进行分类,使学习者能够更直观的了解需要提升的能力;3、其他要求(1)真实3D模型设计需具有典型性、还原逼真、比例适当、应具有光源影响和阴影效果,利于学生熟悉真实场景,提高实验效果;(2)系统实验场景内的全部模型需要采用法线贴图来描绘物体表面细节的凸凹变化、使用颜色贴图表现物体的颜色和纹理、使用高光贴图表现物体在光线照射条件下体现出的质感;(3)系统操作方式简洁、直观、易于理解,符合VR头盔和体感手柄的操作习惯,不能经常造成大多数用户的不适;操作应自由灵活,符合实际情况;系统不能卡顿,崩溃或丢失数据;应用程序必须摆脱颠簸、抖动和黑色拖尾效应;(4)系统二维界面应符合课程特色,与学科内容相结合;(5)软硬件环境安全保障要求无论是系统安全、数据安全还是网络安全,服务器是否被攻击,数据是否备份,系统是否有漏洞等问题,均提供一体化的服务保障。7VR头盔充电柜功能参数:1、内置USB 5V 2.4A直流充电口10个(充电IC芯片智能识别VR一体机、3D眼镜等设备所需要的电流,安全、稳定、高效);2、每口独立充电并具备智能LED转灯功能(红灯:充电状态 中,绿灯:充满/未连接),且有对应的数字序号;3、金属按钮开关,可过15A以上大电流,兼具电源开关和通电指示功能,单120mm风扇,搭配智能温控系统,30℃±8自动启停 ;4、主动式PFC节能开关电源,柜内置十重安全保护①雷击保护②浪涌保护③过载保护④漏电保护⑤隔离保护⑥过流保护⑦过压保护⑧短路保护⑨过充保护⑩灌流保护;5、自动消毒功能,紫外线+臭氧双重消毒,搭配金属按钮开关,启动15min后自动关闭;结构参数:1、外形尺寸;850*400*600mm±10mm;2、移动轮带刹车;5(每层)工位设计;8扶阳三星灸输入:200-240V 50/60HZ输出:12V 2.0A执行标准:GB 4706.1-2005/GB 4706.10-20089温灸磁疗红光罐1.外形:罐身圆柱葫型;2.尺寸:80×110±5mm;3.罐体重量:≤300g;4.表面温度:45-60℃,按键调温;5.表面磁场:50-250WT;6.红光波长:630±10nm;7.红光发光强度:800-1400mcd;8.LED红光灯:9只;10温灸磁疗红光罐1.外形:罐身圆柱葫型;2.尺寸:80×110±5mm;3.罐体重量:≤410g;4.表面温度:45-80℃;5.表面磁场:50-250WT;6.红光波长:630±10nm;7.红光发光强度:800-1400mcd;8.LED红光灯:6只;11温灸磁疗红光罐1.外形:罐身圆柱葫型;3.尺寸:65×110±5mm;4.罐体重量:≤325g;5.表面温度:45-80℃;6.表面磁场:50-250WT;7.红光波长:630±10nm;8.红光发光强度:800-1400mcd;9.LED红光灯:6只;12扶阳调理椅红色、定制款;13涡旋震荡仪LCD大屏显示转速和时间;转速:200~3000rpm运行方式:连续运转/点动周转直径:4.5mm;14超声清洗机1.超声波清洗机利用超声波在清洗液体中的空化效应,加速溶解和剥离被清洗的器皿内孔、盲孔内的灰尘、油脂等污垢;2.适用于有效成分提取、萃取、乳化、分散、实验器皿清洗、流动相脱气等领域;3.其内外壳体和降音盖采用优质不锈钢,专配网篮,超清洗时间数显设定;4.内槽长·宽·高: 300*240*150(mm)L/W/H±10mm;5.容量: ≥10L;6.频率: 40KHz7.超声功率: 360W;8.加热功率: 800W;9.温度可调: 室温-80℃;10.时间可调: 1-999min;11.排水: 有12.降音盖: 有13.网架: 有15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1.微处理终端智能化控制;2.自涨式密封 自动排放冷空气;3.断水自控、超温保护、超压自泄、灭菌终了蜂鸣器提醒;4.容积:≤30L;5.功率:≥2kW;6.温度分辨力:≤1℃;7.极限工作/设计温度:126℃/128℃;8.极限工作/设计压力:0.142MPa/0.165MPa;9.压力表显示范围:0~0.25MPa(2.5级);10.定时范围(分钟):0-120;16倒置显微镜★1、光学系统:ICCS无限远色差反差双重校正光学系统、复消色差光路,物镜、目镜独立光路,物镜、目镜独立色差矫正设计;镜体:V型光路设计; 2、调焦机构:行程≧10mm,最小调焦精度≦1μm,同轴粗、微调旋钮,带限位锁定装置,粗调扭力矩调节器;3、照明系统: 透射光照明:内置透射光科勒照明器,12V 100W卤素灯或者LED光源;4、聚光镜:6孔聚光镜;数值孔径≥0.55;工作距离≥26mm,带相差、微分干涉附件安装位置;★5、物镜转盘≥6孔编码型物镜转盘,一体化设计镜转盘,一体化设计;国际标准的M27物镜接口,具有齐焦功能,带偏光、微分干涉安装槽;6、物镜:5×/NA≥0.16,WD≥11mm;10×/NA≥0.30,WD≥5.3mm;20×/NA≥0.4,WD≥8.4mm;40×/NA≥0.6,WD≥3.3mm。(NA表示数值孔径,WD表示工作距离);7、电动高速光闸,集成于机身内部,开关速度≦60ms;8、载物台:具精确定位功能;具备XY锁定和复位功能;控制手柄扭力可调;尺寸:≥250mm(D)×230mm(W);移动范围Y≥85mm,X≥130mm,配备通用样品夹和多孔板样品夹;9、观察镜筒:双目观察筒:视场数:≥23°;瞳距范围可调节;10、目镜:10×,带眼罩,视场数≥23,双目屈光度可调节; 11、配备5×、10×、 20×、40×物镜的相差附件(PH1、PH2、PH3 相差环三个);12、可选配用于20X 、40X物镜的微分干涉附件,微分干涉需适用于塑料培养皿和玻璃培养皿。;13、与显微镜同品牌高灵敏度制冷CCD显微镜摄像头,物理像素≥500 万,像素点大小≥3.45 μm x 3.45 μm;动态范围≥5000:1,位深≥14bi; 拍摄速度≥60 幅/秒;芯片尺寸≥2/3 英寸,半导体制冷。;14、软件:控制硬件系统,识别编码硬件信息,具有图像采集控制功能,有高动态光照渲染技术,可完全展现各个曝光量级上的所有图像信息;可自动标尺功能,图像注释功能;具有多用户界面自定义设置;多种图像格式支持;时间序列文件、空间序列文件可转换为电影格式(AVI、MOV);图像增强功能(亮度、对比度、反差等)。曝光模式自动、测光、手动可选;多色彩通道白平衡调节,动式测量功能,景深扩展功能等;15、 图像工作站(I7处理器,8G以上内存,2T硬盘,独立显卡,DVD刻录光驱,25英寸2K液晶显示器);16、配资需求(1)倒置显微镜主机 1台;(2)明场照明系统1套;(3)相差附件1套;(4)物镜组 1套;(5)高灵敏度成像CCD 1只;(6)系统控制分析软件1套;(7)处理终端1台;1710ml移液器1、机身重量:不超过195g;2、 移液速度13.5 ml/s (使用50 ml 移液管);3、可适配于1 - 100 ml玻璃和塑料移液管;4、轻压式分配按钮;5、配有0.45 μm保护滤芯,防止气溶胶污染以及误操作导致仪器损坏;6、耐高压灭菌的无菌模块;7、LED灯显示充电状态,配有可充式锂电池,最小500 mAh,连续工作时间达到6.5小时以上;185ml移液枪1、设计有独立的每个数位可调节刻度旋钮,可快速切换所需的吸液体积;2、清晰的数字可直观显示设置的吸液体积;3、左右手惯用者均适合使用;4、量程:500-5000ul;19智能超纯水系统一、超纯水技术参数:1.1一级水取水速度:0~2L/min;1.2一级水电阻率:≥18.2 MΩ•cm@25 °C;1.3三级水取水速度:≥70L/h(双级RO);1.4纯水电导率:≤ 5.0us/cm @25 °C;二、其他技术参数:3.1进水:市政自来水(符合GB5749-2006),电导率≤500us/cm;3.2制水工艺:采用双级反渗透(RO)工艺从自来水制备III级水,再经UV紫外灯及离子纯化等工艺制备I级水,采用NSF认证的流路材料;3.3设备具备纯水、超纯水双取水口;3.4远程监管:“云管理”系统,支持云端实时监管水质状况,滤芯寿命,故障预警,以及在线服务;3.5储水桶(大小可选配):3.2G压力桶,储水约12.1升,直径约24.5cm,高度约36cm;20垂直电泳系统一、基本要求1.1制胶框/架:单独设计制胶架避免了制胶过程中相互影响,弹性卡扣使得制胶更加灵活;制胶架采用加固设计;1.2玻璃板:永久固定封边垫条,确保了良好的密封性和胶的大小、厚度一致性,使得凝胶聚合更加顺利;1.3电泳槽/盖:改良的塑料耐强酸强碱,在高温下塑料性能依然保持良好,槽盖一体化加厚成型,不容易开裂;1.4电极:高纯度铂系金属电极对电泳过程不产生任何的电化学影响;1.5梳子:选用合适且有一定弹性的改良塑料,两端具有密封脊设计,可以起到良好的密封作用,有利于聚合的进行。二、技术参数:2.1凝胶数:1-4;2..2手灌胶:使用玻璃板灌制;2.3凝胶尺寸(宽×长):预制:≥86 mm×68 mm;手灌:≥83 mm×73 mm;2.4玻璃板尺寸:短玻板 ≥101 mm×73 mm ; 长玻板 ≥101 mm×82 mm;2.5 2块凝胶的缓冲液总体积:≥700 ml;2.6 4块凝胶的缓冲液总体积:≥1000 ml;2.7 SDS-PAGE经典运行时间 :35-45分钟(在200V恒定电压下)21湿转系统一、基本要求1.1可同时转印2块100 mm×75 mm凝胶,也可以进行低强度的隔夜转印;1.2近相距的电极以产生强电场保证高效的蛋白转印;1.3清晰的标志,确保转印过程中凝胶的正确定向;1.5蓝色冰盒可完全置于转印槽内,在快速转印过程中吸收热量;1.4可作为完整的独立设备;二、技术参数:2.1最大凝胶尺寸:≥100 mm×75 mm;2.2凝胶容量:2个预制或手灌胶;2.3缓冲液需要量:≥1000 ml;226头加热磁力搅拌器1、六个通道可独立控制启停、独立控制温度、独立控制转速、独立控制显示,多通道温度和速度的平行性更强;2、PID控温技术实时精准控制加热过程,最高温度可达280℃;可外接温度传感器PT1000,精确控制样品温度,精度达±0.2℃;最大转速≥1500rpm;3、防爆直流无刷电机,单头最大搅拌量(H2O)≥3L;4、余热保护,屏幕会有“HOT”闪烁提示,即使关闭电源,显示屏依然“HOT”闪烁,提醒高温,保护操作者安全;5、两个独立安全回路设计,传感器故障,机器报错并停止加热,当线路短路,机器自动切断电源,保障安全;6、高清晰LCD显示屏同时显示实际温度和转速;抗腐蚀能力强;7、兼容多种反应模块;8、盘面尺寸:Φ134mm(5inch);盘面材质:陶瓷涂层铝盘面;9.、最大搅拌子[mm]≥40;10、转速范围[rpm] :200-1500;转速显示:LCD;温度显示:LCD;11、转速控制精度[rpm]:±20;温度控制范围[°C] :25-280;12、过温保护温度[°C] :420;温度显示精度[°C] :±0.1;13、外置传感器:PT1000(控温精度±0.2℃);IP防护等级:IP21;23蛋白电泳套装一、功能要求:1.1电源独立的双通道设计,相当于两个独立的高电流电源,A、B两端的电源独立输出口可同时独立输出≥300 V,≥3000 mA,≥350 W;1.2480×320像素,LED 3.5"触屏控制;1.3可编程的输出范围:10-300 V,完全可调,增量为1 V;10-3000 mA,完全可调,增量为10 mA; 1-350 W,完全可调,增量为1 W;1.4可设定恒定电压、恒定电流或恒定功率;二、技术参数:2.1凝胶数:1-4;2.2手灌胶:使用玻璃板灌制;2.3凝胶尺寸(宽×长):预制:≥86 mm×68 mm;手灌:≥83 mm×73 mm4. 玻璃板尺寸:短玻板 ≥101 mm×73 mm ;长玻板≥101 mm×82 mm2.5 2块凝胶的缓冲液总体积:≥700 ml;2.6 4块凝胶的缓冲液总体积:≥1000 ml;2.7 SDS-PAGE经典运行时间 :35-45分钟(在200V恒定电压下);三、其他要求3.1最大凝胶尺寸:≥100 mm×75 mm;3.2凝胶容量:2个预制或手灌胶;3.3缓冲液需要量:≥1000 ml;245ml移液枪1.工作温度:5-40℃;工作相对湿度:20%-80%;2.设计有独立的每个数位可调节刻度旋钮,可快速切换所需的吸液体积,降低使用者的重复性压迫劳损度(RSI);3. 清晰的数字可直观显示设置的吸液体积;4. 左右手惯用者均适合使用;5. 量程:500-5000ul;6. 用户可以通过更换活塞来设定适合各自喜好的活塞推力;7. 适合人体工学的外形设计,易于操作者使用;8. 具有吸头连接锁定设计,可防止吸头在移液过程中掉落导致的样品或试剂损失;9. 具有吸头连接密封设计,可确保样本或试剂在吸取转移过程中不会泄露;10. 按压旋转释放锁止设计可避免无意中转动柱塞而导致的吸液体积改变;11. 加样允许误差(准确性)和测量重复性(精度)符合《JJG 646-2006 移液器检定规程》的要求。25微量高速冷冻离心机★1、主机最高转速≥22,500rpm,主机最大离心力≥34,000xg,单次离心最大容量≥6×100ml,且兼容酶标板转子和PCR八排管转子;2、转速控制精度:≤±10rpm;3、操作方式:采用≥7英寸彩色 LCD触摸屏,支持中、英两种语言;4、升速档位≥12档,减速档位≥12档;5、温度控制范围:-20-40℃;6、具有快速预冷功能,将离心腔室的温度降低到4℃的时间≤15分钟(环境温度15-25℃);7、所有转子在最高转速时(环境温度15-25℃),温度稳定值可以达到≤4 ℃;8、具有转子自动识别、计数、寿命提醒和平衡监测功能;9、具有节能模式:每30分钟递增,最长8个小时后自动停止制冷;10、离心舱门为自动吸门锁,方便开关;11、转子盖旋转半圈锁定,具有锁定线直观显示;12、离心腔体内具有排水口设计;13、 具有多段程序离心功能:≥5段;14、主机能够预存程序数量≥1000个;15、具有三级用户管理权限,并可以配置独立用户名及密码≥100个;16、运行记录可以实时曲线显示,并可自动记录完整历史运行数据≥1000条;17、运行记录的结果可通过USB导出保存为PDF或CSV (UTF-8形式)格式,具有电子签名功能,并在导出PDF文件时一同输出;18、具有时间戳的事件记录功能(记录运行期间所有设置变更、警报、错误事件,跟踪具体离心工作、操作人员登入和操作时间),记录数量≥10万条;19、输出端口:具备USB接口,快速导出数据 ;20、仪器噪音量:≤60db(A),主机重量:≤65kg;21、配置:离心机主机1台,24 x 1.5ml/2.0ml生物安全定角转子1个,最高转速≥18,000rpm,K因子≤315;26电动吸引器1、吸引泵:活塞泵;2、极限负压值:>0.09MPa;3、噪音:<60dB(A);4、抽气速率:>20L/min;5、贮液瓶:2500mL/只,2只;27掌上离心机1、最大转速:5000rpm;2、最大相对离心力:1360xg;3、转子容量:0.2/0.5/1.5/2.0mL×8;0.2mL×16 PCR排管或0.2mL×2 PCR 8排管;4、运行时间:连续运行;5、电机类型:直流电机;6.、噪声:≤45dB;28WB(电泳系统)1、凝胶数:1-4块 凝胶厚度为1.0mm;2、预制胶:小型预制胶 ;3、手灌胶 :用小型长玻板制胶 ;4、玻板尺寸(W×L): 预制:短玻板 ≥101 mm×73 mm ;长玻板≥101 mm×82 mm ;5、凝胶大小(W×L) :≥86 mm×68 mm;手灌:≥83 mm×73 mm ;6、2块胶缓冲液体积 ≥700 ml ;4块胶缓冲液体积≥1,000 ml ;7、小型垂直转印系统;8、可同时转印2块≥100 mm×75 mm凝胶,也可以进行低强度的隔夜转印;9、近相距的电极以产生强电场保证高效的蛋白转印;10、清晰的标志,确保转印过程中凝胶的正确定向;11、蓝色冰盒可完全置于转印槽内,在快速转印过程中吸收热量;12、既可作为完整的独立设备,可与小型垂直电泳配套使用。13、凝胶容量:2个预制或手灌胶14、缓冲液需要量:≥1000 ml15、双系统高电流电泳仪电源16、电源独立的双通道设计,相当于两个独立的高电流电源,A、B两端的电源独立输出口可同时独立输出≥300 V,≥3000 mA,≥350 W;17、480×320像素,LED 3.5"触屏控制;18、可编程的输出范围:10-300 V,完全可调,增量为1 V; 10-3000 mA,完全可调,增量为10 mA; 1-350 W,完全可调,增量为1 W;19、可设定恒定电压、恒定电流或恒定功率;21、输出插孔:4对并联,最多可以同时运行四个电泳槽 22、定时器:1分钟-99小时59分钟,完全可调23、操作条件:0–40°C,0–90% 湿度,无冷凝24、具有暂停/恢复功能 25.安全性能:有空载监测、载荷突变监测、过载/短路监测、过压保护功能29冷冻离心机1、最高转速≥5500r/min ;2、转速精度≤±10r/min;3、最大相对离心力≥4904xg;4、可以直接设置离心力或转速,能以1或10或100三种步进任意选取一种递增;★5、最大容量:≥4×750ml,一次性可分离不少于28支50ml、76支15ml尖底离心管、152支5/7ml采血管,120孔自动脱帽适配器;6、定时范围:1 s-99min59s、1 min-99h59min;具有启动计时、到转速计时、连续计时三种计时模式;7、温度设置范围:-20℃~+40℃,以1℃递增,温度控制精度±1℃;8、加/减速曲线:10档加速曲线、11档减速曲线,可根据实验需求,自定义升速、降速时间曲线,使分离效果达到最佳状态;9、驱动系统:交流变频电机驱动;10、控制系统:7寸高灵敏度(可戴手套直接操作)高清触摸屏控制;可快速设置转速或离心力,设置参数与运行参数同屏显示,直观、易懂;11、可以设置不少于100组程序,并可对每组程序进行简易命名,更方便使用时调取与区分不同的实验,方便实现实验的可重复性;12、可选中不少于五组程序,实现阶梯离心,使实验可以多元化、多步骤一次执行;13、 一键启动预冷程序,预冷参数可以根据转子不同进行自定义设置;并且可以实现预约预冷,可以预先设定预冷时间和日期,进入实验室即可开始实验,节约时间;14、可以根据实验的时间间隔设置仪器的休眠时间,保证实验时制冷效果良好; 15、自动保存运行记录、故障记录,可以有效的查看仪器的运行情况与每批样品的分离情况;16、材质:离心腔采用316L不锈钢;转子、吊篮采用7075-T6航空级锻造铝合金; 17、可配备经第三方认证的气密性圆杯/方杯、角转子(提供第三方相应证书),有效防止气溶胶及液体外泄,并可高温高压灭菌;18、压缩机组:节能双通道变频压缩机组(环保制冷剂R134A);19、预冷功能;20、点动功能;21、转子识别;22、配置要求:4*750ml水平圆杯转子配4*7*50ml尖底/4*15*15ml尖底适配器(最高转速≥4000r/min,最大相对离心力≥3500xg);30二氧化碳培养箱1、容积≥240L;2、加热方式:直热气套式;具备一键高温灭菌功能;3、灭菌方式:90℃高温湿热灭菌,利用饱和高温蒸汽循环实现对细菌孢子等更好的灭活效果;灭菌认证:通过HPA灭菌效果认证;4、显示:至少可同时显示温度设置值、CO2浓度设置值、温度实际值、CO2浓度实际值,便于操作者观察;同时可切换多语言(含中文)方便操作;5、腔室内循环风机强制空气对流,6面加热模式,6个加热单元,保证温度均一性,温度均一性31离心机1、最高转速≥5500r/min ;2、转速精度≤±10r/min;3、最大相对离心力≥4904xg;4、可以直接设置离心力或转速,能以1或10或100三种步进任意选取一种递增;5、最大容量:≥4×750ml,一次性可分离不少于28支50ml、76支15ml尖底离心管、152支5/7ml采血管,120孔自动脱帽适配器;6、定时范围:1 s-99min59s、1 min-99h59min;具有启动计时、到转速计时、连续计时三种计时模式;7、加/减速曲线:10档加速曲线、11档减速曲线,可根据实验需求,自定义升速、降速时间曲线,使分离效果达到最佳状态;8、驱动系统:交流变频电机驱动;9、控制系统:7寸高灵敏度(可戴手套直接操作)高清触摸屏控制;可快速设置转速或离心力,设置参数与运行参数同屏显示,直观、易懂;10、可以设置不少于100组程序,并可对每组程序进行简易命名,更方便使用时调取与区分不同的实验,方便实现实验的可重复性;11、可选中不少于五组程序,实现阶梯离心,使实验可以多元化、多步骤一次执行;12、自动保存运行记录、故障记录,可以有效的查看仪器的运行情况与每批样品的分离情况;13、材质:离心腔采用316L不锈钢;转子、吊篮采用7075-T6航空级锻造铝合金; 14、可配备经第三方认证的气密性圆杯/方杯、角转子(提供第三方相应证书),有效防止气溶胶及液体外泄,并可高温高压灭菌;15、点动功能;16、转子识别;17、外形尺寸(长×宽×高):≤713*681*398mm;18、净重:≤95kg;19、配置要求:4*750ml水平圆杯转子配4*7*50ml尖底/4*15*15ml尖底适配器(最高转速≥4000r/min,最大相对离心力≥3500xg);32菌落计数仪1、配自动对焦的大景深800万像素(3264x2448像素)彩色拍摄主机,具有微距拍摄特性。全封闭暗箱以消除环境杂散光干扰。有上下LED双光源彩色扫描成像能力,自动聚焦、亮度可调,光学分辨率4000万像素均匀背光或暗视野扫描时分辨误差≤0.01mm,可识别≥0.05mm的菌落。2、任意调柔性无影光的上光源,下光源、上下双光源,5W功率的275nm+395nm双波长紫外光照明(用于腔体消毒、紫外诱变、杀灭细菌),可自由组合和任意独立切换,以构成清晰的悬浮暗视野菌落成像效果,突显出菌落形态,获得最佳菌落成像,实现傻瓜式智能识别计数。3、适应培养皿:50~130mm(倾注、涂布、膜滤、螺旋平皿、3M纸片)。4、可自动形成批处理向导,实现一键式自动计数。SmartdownTM菌落智能识别技术,具有菌落目标自动增强特性,自动识别大规模团状、链状粘连的长形杆菌(显微形态大片粘连的大肠杆菌、病菌孢子)及平皿上的各类菌落(含金色葡萄球菌计数(GB4789.10-2016)、大肠菌群测定(GB4789.3-2016)等等)。5、自动计数精度≥96.5%,最多监视修正3.5%,即达100%正确。分析统计速度:50~500个菌落/s(计数分析耗时1~4秒)。6、自动分割相互成片粘连的长形、圆形等菌落目标,用户可选择分割或不分割。还可手动分割、合并菌落目标图像。鼠标点击修正,无痕剔除网格及文字,自动剔除杂质,有效支持复杂微生物统计,符合GB4789.2-2016的参数自动换算特性。7、具有快速水平集提取技术,可按20类分类识别计数特定颜色、形状的菌落数量,并可类别转换修正。可同时选择6个目标区自动分别分析,并自由增减或编辑分析目标区。8、可自动获得各菌落面积、等效直径、长轴、短轴、长宽比、圆度、周长、形状系数等。可按形态指标过滤查询。9、可测量抑菌圈直径(测量分辨率0.01mm),并可自动尺寸标定或人工标定。可鼠标拖动精确测量长度、角度、弧度、面积、弧线、任意曲线。10、分析图像与数据结果可保存,可直接报告结果,无需手工计算,结果可以直接导出到Excel或PDF文档报告。具有在线升级特性。11、实现数据追溯、权限保护、电子签名,系统管理员可分配10名以上操作员各自的使用权限,操作记录可追踪回溯,符合GLP和GMP要求。12、标准配置:HiCC-G全自动菌落计数分析仪系统软件U盘及软件锁1套,800万像素彩色拍摄主机1台,双光源彩色扫描成像仪 1台,处理终端(12代及以上酷睿i5 CPU / 8G内存/ 21.5”彩显/无线网卡,1个USB3.0+2个USB2.0口)1台;第三节商务要求(适用于本项目所有包)一、主要商务要求甲方名称、地址 甲方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地址:长沙市含浦校区项目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原装进口设备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如采购文件第五章中有特殊要求的,以特殊要求为准。地点及交货方式:货到甲方指定校内安装位置,包括后续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交钥匙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整体质保期不少于2年,若采购文件第五章中设备保修期或服务期超过2年的,以第五章中明确要求为准,若第五章中未明确或明确不足2年的,以不少于2年为准。服务响应时间1、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电话不能解决的,必须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并应在收到用户信息后8小时内排除之并交付使用。若8小时不能排除故障,货物的质量保修期自然顺延。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包含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修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3、中标人须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其售后服务工作。注:如本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中有特殊要求的,以特殊要求为准。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支付方式:本项目没有预付款。支付条件: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通过后凭验收单和发票及相关凭证由湖南中医药大学向中标人支付 90%的合同款,中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合格,正常运行1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纷等)一次性无息付清尾款 10%(可以银行保函代替,在验收合格后,提供等额银行保即可办理尾款支付)。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一、质量保证1、中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2、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在投标书中对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并完整地履行质保期内的现场维修服务承诺。二、产品安装、调试及项目实施1、包装:原厂原包装送货,货到买方指定地点,经买方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2、安装:本项目的安装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3、调试: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买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4、验收:中标人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后(安装调试合格),可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及其它有效的补充文件。三、技术培训1、卖方应科学制定相配套的培训计划,对买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注:如本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中有特殊要求的,以特殊要求为准。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仲裁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二、其它商务要求1、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公示后七天内提供脉象复现仪三年原厂售后服务保障函原件;2、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公示后七天内提供炎黄善济舌面脉掌四诊仪便携版、冻干机、扶阳三星灸、温灸磁疗红光罐、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智能超纯水系统、垂直电泳系统、湿转系统、6头加热磁力搅拌器、蛋白电泳套装、微量高速冷冻离心机、冷冻离心机、二氧化碳培养箱、离心机、菌落计数仪等主要设备原厂售后服务保障函原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项目负责人:。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章第二节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 甲方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地址:长沙市含浦校区本章第二节第1.2(6)项项目现场甲方指定地点本章第二节第5.1款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国产设备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原装进口设备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如采购文件第五章中有特殊要求的,以特殊要求为准。地点及交货方式:货到甲方指定校内安装位置,包括后续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交钥匙项目)。本章第二节第9.2(1)项服务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整体质保期不少于2年,若采购文件第五章中设备保修期或服务期超过2年的,以第五章中明确要求为准,若第五章中未明确或明确不足2年的,以不少于2年为准。本章第二节第9.2(3)项服务响应时间1、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电话不能解决的,必须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并应在收到用户信息后8小时内排除之并交付使用。若8小时不能排除故障,货物的质量保修期自然顺延。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包含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修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3、中标人须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其售后服务工作。注:如本文件第五章第二节中有特殊要求的,以特殊要求为准。本章第二节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支付方式:本项目没有预付款。支付条件:货到安装调试合格后,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通过后凭验收单和发票及相关凭证由湖南中医药大学向中标人支付 90%的合同款,中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合格,正常运行1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纷等)一次性无息付清尾款 10%(可以银行保函代替,在验收合格后,提供等额银行保即可办理尾款支付)。本章第二节第14.2(5)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一、质量保证1、中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2、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在投标书中对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仪器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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