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恢复甘蔗生产 三元复合肥 复合肥招标公告(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2025)
项目概况
西乡塘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二批)恢复甘蔗生产项目(重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5-J1-070038-ZXYZ
项目名称:西乡塘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二批)恢复甘蔗生产项目(重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元):587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西乡塘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二批)恢复甘蔗生产项目(重2)数量:1预算金额(元):5875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拟使用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二批)58.75万元采购总养分≥45%,(N+P2O5+K2O:15-15-15)的三元复合肥172 吨,要求肥料生产符合GB/T15063-2020,用于恢复0.66万亩甘蔗生产。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备注:数量172吨为采购数量最低下限。
最高限价(如有):5875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②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③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④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2.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竞标人需要下载客户端进行电子投标, 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 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竞标人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竞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3)竞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网上提交截止后,政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系统开标大厅中提示的开标倒计时规定时间内对上传政采云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限结束后,代理机构将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未完成解密的,系统默认其自动放弃。(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东三里30号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1-2318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鑫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新峰路51号亿鼎安吉商业广场4号楼1520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梁丽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771-3301925
附件信息:
【定稿竞争性谈判文件】-西乡塘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二批)恢复甘蔗生产项目(重2).pdf932.2K
竞争性谈判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西乡塘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二批)恢复甘蔗生产项目(重2)项目编号:NNZC2025-J1-070038-ZXYZ采购人: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鑫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第二节评审原则第三节评标报告第四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节封面格式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第二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第三节报价文件格式第四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质疑函(格式)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广西中鑫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西乡塘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二批)恢复甘蔗生产项目(重2)的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西乡塘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二批)恢复甘蔗生产项目(重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NZC2025-J1-070038-ZXYZ项目名称:西乡塘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二批)恢复甘蔗生产项目(重2)预算金额:587500.00元最高限价:587500.00元采购需求:拟使用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二批)58.75万元采购总养分≥45%,(N+P2O5+K2O:15-15-15)的三元复合肥172吨,要求肥料生产符合GB/T15063-2020,用于恢复0.66万亩甘蔗生产。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备注:数量172吨为采购数量最低下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完毕。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5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②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③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④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2.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竞标人需要下载客户端进行电子投标,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竞标人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竞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3)竞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网上提交截止后,政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系统开标大厅中提示的开标倒计时规定时间内对上传政采云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限结束后,代理机构将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未完成解密的,系统默认其自动放弃。(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东三里30号项目联系人:陈工项目联系方式:0771-23185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中鑫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新峰路51号亿鼎安吉商业广场4号楼1520号项目联系人:梁丽菊项目联系方式:0771-3301925广西中鑫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5月26日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如该采购需求属于必须明确具体数值的,采购人应在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标注◆号。序号标的名称采购需求一览表技术参数采购金额(元)所属行业1三元复合肥1.规格:172吨,总养分≥45%(N+P2O5+K2O:15-15-15)。2.供货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具体由采购单位指定)3.数量:数量172吨为采购数量最低下限,其中10KG三元复合肥234袋,25KG三元复合肥192袋,30KG三元复合肥177袋,50KG三元复合肥3191袋。587500.00工业商务条款竞标报价本项目以复合肥数量作为竞争项,竞标报价总价为预算金额,数量172吨为采购数量最低下限。竞标人根据自身竞标成本进行报价。(指货物成本、包装、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售后服务、税金、实验示范费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确认成交人后,成交单价不随时间、市场价格等因素的变动而变动(竞标人慎重考虑报价)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供货完毕。2、交货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具体由采购单位指定)。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肥料的供货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向成交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100%。技术及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肥料质保期不少于1年,质量保证期起算日期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和保管,成交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满足各项货物性能条件的货物,一旦与采购要求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该货物,且取消成交人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3、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必须负责更换,并在采购单位指定时间内将合格的肥料调运到指定地点,确保发放质量达到采购需求。4、免费提供现场技术咨询及指导。5、如有产品质量争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送检样品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全部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6、供应商必须承诺成交后在南宁市西乡塘区设有能满足本次采购货物的储藏仓库,确保肥料的安全储存,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验收要求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提供完备的技术服务资料、交付清单、合格证、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书证明材料等。竞标人的资信要求表政策性加分条件符合节能环保等国家政策要求。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无要求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本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竞标人如需对现场进行勘察,可自行前往,费用自理。附件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溴化锂吸收式冷水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效等级》(GB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0301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附件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内容具体要求1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公告2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竞标要求无4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5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竞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投标人按实际提供;(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竞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磋商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5资格证明文件组成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竞标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除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交);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技术文件组成1.货物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报价文件组成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政采云”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9响应报价要求1.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货物、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货物、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有效报价范围: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587500.00元,竞标供应商必须对所有预算金额进行报价,在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满足的情况下数量报高者为第一候选人。10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3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14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5负偏离要求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货物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谈判的顺序系统自动提取的顺序:参与谈判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通过电脑摄像头向谈判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谈判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无法核实谈判对象有效身份证明的,谈判小组将拒绝其谈判。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7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使用的有效CA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8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1)广西中鑫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3301925通讯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新峰路51号亿鼎安吉商业广场4号楼1520号(2)南宁市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详见谈判公告通讯地址:详见谈判公告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9时00分到11时30分,15时00分到17时30分19受理投诉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通讯方式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11号联系电话:0771-313036520采购代理费1.是否收取采购代理费:●是□否2.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3.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货物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收费基准价格上浮%)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4.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中鑫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811300101350016123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星光支行21解释解释权: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22其他1.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2.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4.自然人竞标的,谈判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5“竞标”是指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售后服务”是指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货物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9“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2.10“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情形;2.11“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2“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3“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竞标报价。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谈判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6.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特别说明7.1如果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谈判文件8.谈判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按照本章10.3的内容处理。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0.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目前为网上公告和系统短信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4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10.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采购文件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3.网上查询地址”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15.1响应报价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15.2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响应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谈判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谈判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报价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谈判只接收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谈判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0.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谈判。2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5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6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四、评审及谈判24.谈判小组成立24.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货物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谈判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5.1首次响应文件由谈判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5.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谈判的,视同认可谈判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谈判。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26.1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2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谈判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五、成交及合同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直接委托评审专家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要求内容外,还应包含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及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优惠率等内容),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25日。2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谈判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5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8.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货物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货物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货物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货物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29.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在线签订须携带的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受理投诉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六、验收32.验收32.1采购人会同实际使用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2.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2.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货物、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2.4验收合格的项目,实际使用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七、其他事项33.代理服务费代理货物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本谈判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货物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确认谈判文件1.1由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2.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开启后,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谈判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货物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符合性审查3.1由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谈判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0)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12)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谈判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3)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4)未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15)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的竞标数量必须大于(或等于)采购数量最低下限,否则其竞标无效;3.6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3.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谈判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谈判程序4.1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谈判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的视同放弃参加谈判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货物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货物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谈判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4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谈判。4.5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6谈判小组应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评标报告一部分,谈判小组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内容包括:(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2)谈判日期和地点,谈判人员名单;(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4.7谈判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4.8对谈判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最后报价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货物要求的,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货物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放弃报价权利退出谈判。5.6最终响应文件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7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全流程电子化评标多轮报价设置了上线控制价,即预算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8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5.9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10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6.最后报价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6.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竞标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提供的,对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竞标报价×(1-1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范围为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竞标报价×(1-%)。6.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6.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5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第二节评审原则1.评审原则1.1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2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1.3谈判小组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2.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三节评标报告1.成交标准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货物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竞标数量(本项目数量172吨为采购数量最低下限)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最终竞标数量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根据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合同条款情况等确定排序,并按确定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在线编写电子评审报告。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四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及操作屏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节封面格式(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年月日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目录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二、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材料............................................................................................................................(页码)三、供应商财务状况方面材料................................................................................(页码)四、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页码)五、资格声明函....................................................................................................(页码)六、除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财务状况方面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资格声明函资格声明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货物,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货物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货物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除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二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目录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页码)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页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页码)四、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五、竞标人情况介绍........................................................................................(页码)六、货物需求偏离表........................................................................................(页码)七、配置清单....................................................................................................(页码)八、售后服务方案............................................................................................(页码)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页码)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谈判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址:名:性别: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附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六、货物需求偏离表货物需求偏离表(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所竞分标:项号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偏离说明货物名称数量货物参数要求货物名称数量货物参数1………1……2……3…………………1……2……3…………2………1……2……3…………………1……2……3…………...注:1.说明:应对照谈判文件“第二章”中“货物需求一览表”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4.如技术偏离表中的竞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恢复甘蔗生产 三元复合肥 复合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宁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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