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池清洗消毒及化粪池清掏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2025)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将对“2025年水池(箱)清洗消毒及化粪池清掏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保证金(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服务期

中心2025年水池(箱)清洗消毒及化粪池清掏服务采购项目
15
3000元
1
2年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1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资格条件在递交报名资料及采购文件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公司具备化粪池清掏、清洗服务、管道疏通相关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官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官网自行下载)。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行政楼1楼采购办。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北京时间17:00(工作日,每天8:30至17:00均可提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通过对公方式缴纳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投标人应足额交纳保证金,并汇至招标人的对公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收款账号:
单位名称: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单位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保育路109号
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证号)125000004503887271
银行账号:310002460902640439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童家桥支行
开户银行行号:102653001161
开户银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童家桥大水井160号-1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招标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三)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谈判结束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谈判文件。

2.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服务条款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采购办)
电  话:023-65416742
监督部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纪检室
监督电话:023-65504033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

竞争性谈判文件--2025年水池(箱)清洗消毒及化粪池清掏服务采购项目--发布稿.doc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号:SGWZX2025C034项目名称:2025年水池(箱)清洗消毒及化粪池清掏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二〇二五年五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3-一、竞争性谈判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谈判有关说明-3-五、保证金-4-六、其它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5-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一、项目一览表-6-二、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6-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10-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11-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三、报价要求-11-四、付款方式-12-五、知识产权-12-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3-一、采购程序-13-二、评定成交的标准-15-三、无效谈判-15-四、采购终止-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6-一、谈判费用-16-二、竞争性谈判文件-16-三、谈判要求-16-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17-五、成交通知-17-六、关于质疑-17-七、签订合同-18-八、项目验收-19-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9-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2-一、经济部分-23-二、技术(质量)部分-25-三、服务部分-26-四、资格条件及其他-27-五、其他资料-31-1.1.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将对“2025年水池(箱)清洗消毒及化粪池清掏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1.2.一、竞争性谈判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保证金(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服务期中心2025年水池(箱)清洗消毒及化粪池清掏服务采购项目153000元12年1.3.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预算15万元。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资格条件在递交报名资料及采购文件时以书面承诺方式提供佐证)(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公司具备化粪池清掏、清洗服务、管道疏通相关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5.四、谈判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官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官网自行下载)。(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行政楼1楼采购办。(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北京时间17:00(工作日,每天8:30至17:00均可提交响应文件)。(七)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1.6.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通过对公方式缴纳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投标人应足额交纳保证金,并汇至招标人的对公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收款账号:单位名称: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单位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保育路109号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证号)125000004503887271银行账号:3100024609026404390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童家桥支行开户银行行号:102653001161开户银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童家桥大水井160号-1号(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招标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三)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谈判结束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谈判文件。1.7.2.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服务条款和价格等签订合同)。1.8.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官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联系人:张老师(采购办)电话:023-65416742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1.10.第二篇谈判项目服务(质量)需求1.11.※一、项目一览表(一)水池(箱)清洗消毒院区地点容积(立方米)清洗消毒次数服务期限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m3)2年最高限价备注歌乐山院区4号楼背后150米处低位水池5001次/年2年9.8364801.最终结算费用按照实际清洗消毒容积×成交单价据实结算。2.最高限价=容积×清洗消毒次数×2×含税单价最高限价。4号楼背后400米处中位水池3001次/年9.8平顶山院区小龙坎平顶山水池501次/年21南彭院区4号楼车库(左边)2751次/年174号楼车库(右边)2751次/年17(二)化粪池清掏院区地点容积(立方米)清掏次数服务期限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m3)2年最高限价备注歌乐山院区职工食堂旁(化粪池)1352次/年2年181135201.最终结算费用按照实际清掏量×成交单价据实结算。2.最高限价=容积×清掏次数×2×含税单价最高限价。6-7号楼预处理池旁(化粪池)1352次/年181号楼急诊科旁(化粪池)1352次/年185号楼(化粪池)1352次/年1815号楼(化粪池)1352次/年1816号楼博爱楼与2号楼监控室之间(化粪池)1252次/年18平顶山院区小龙坎平顶山主楼前(化粪池)4002次/年12南彭院区有效使用溶积15001次/年12.241.12.※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水池(箱)清洗消毒1.供应商需定期对采购人三院区的水池(箱)进行清洗消毒每年一次,清洗完成后需提供符合GB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水质检验报告,检测费及报告费均由供应商承担。2.水池(箱)清洗消毒操作规程要求2.1清洗规程:(1)确定清洗时间后,提前告示停水,通知清洗需要的时间和停水时间,便于各科室做好贮水准备。(2)提前了解供水系统的运转情况,掌握水池(箱)的数量、材质和贮水量,确定清洗所需的人力、物资与设备,相应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停止进水、放水。(3)进入现场后,排查安全隐患,然后排水(或放置水泵抽水),并随时观察排水情况。(4)待水池(箱)的余水在10cm-20cm时,清洗人员穿上清洁的清洗专用工作服、已消毒的雨鞋和手套,进入水池(箱)内。清洗顺序依次从水池(箱)顶部→四周池壁(尤其是池壁结合有折隙的地方)→池底→池底水槽刷洗3遍,彻底清除蜘蛛网、泥沙、水垢等沉积物,用清水按上述顺序冲洗2遍,排清或抽干污水,撤出清洗人员。2.2消毒规程(1)清洗干净后,撤出清洗工具,做好消毒准备工作。(2)配制消毒药剂:所使用消毒药剂应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根据水池(箱)贮水量,按消毒药剂的使用配比,将消毒药剂溶于容器内,罐装进喷雾器内,消毒员穿好防护服、戴好口罩、手套,进入池内依次从顶部→四周池壁→池底水槽进行喷雾消毒,消毒完成后退出水池(箱)(不能涉足已消毒的地方)。(3)盖好进出孔盖30分钟后,再放水入池,清洗干净残留药物,将水排清。(4)开进水阀门送水。(5)对水池(箱)外周围卫生进行清扫。(6)做好清洗消毒记录,并于第一次注水后及时收集水样品送至具有水质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如水质检测不合格,供应商应在收到报告的当日再次清洗消毒,至水质检测合格为止,检测通过后出具水池(箱)水质合格检测报告,期间所产生费用不予重复计算。(7)本项目中因供应商违约所产生的所有违约金,由采购人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或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扣除部分供应商应在15日内予以补齐)。2.3所使用的消毒药剂符合卫生标准,需在工作单上注明所使用药剂的名称及用量,并将所使用的药剂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交由采购人存档。(投标时请提供所使用的药剂的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4从事洗消工作时,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健康证复印件交由采购人存档。2.5人员要求(1)每次洗消,洗消人员健康证需留底备案。(2)供应商要加强对指派的洗消人员安全意识培训,规范洗消操作流程,并对洗消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洗消人员有义务对设备使用人员在使用中的注意事项进行指导与提醒。所有洗消人员,不得有过往犯罪记录和刑事拘留记录,需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无吸毒、赌博、嫖娼等不良嗜好。供应商的洗消人员在院工作期间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监管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发生的一切纠纷与采购人无关。(二)化粪池清掏1.设备要求供应商须根据项目作业需要配备吸污净化车、有毒有害气体探测仪。(投标时,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及气体检测仪购买发票及产品说明书等资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技术要求及人员要求2.1清掏:①供应商按采购人及相关部门指定的作业位置进行清掏作业,计划所有化粪池至少每年清掏两次(南彭院区每年一次),容积较小的按实际情况增加频次,化粪池清掏后半年之内如有堵塞供应商负责免费清掏,临时应急处置或管道堵塞疏通等情况按现场情况协商。每次清掏需见底,确保附属管道畅通,巡查每月进行一次,逢节假日、极端天气、周边施工等情况增加检查频次。②提供合同期内采购范围所涉及的化粪池应急抢险清掏疏通服务。2.2供应商负责将采购人所有的化粪池内的粪便污水、弃渣全部清掏运走,处置粪便污水、弃渣应达到环保要求,按国家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运往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不得非法倾倒及处置,处置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供应商在履行作业服务中不得对作业位置外的固(建)筑物、其他资产造成损坏,如因供应商履行清掏作业服务而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应按照购买(修建)原值进行赔偿或予以原貌恢复。2.4做好化粪池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巡查和安全检查、应急防范工作。2.5做好化粪池清掏、弃渣处置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工作。2.6人员要求:从事化粪池清理工作的员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通常需要获得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投标时,提供清掏人员证书不少于2人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化粪池清理操作规范程序3.1严格按化粪池清掏作业规程操作及相关安全防护规定。①清掏作业前,必须打开所有井盖和孔口,用鼓风机连续吹入新鲜空气3小时以上,排除设施内有毒有害气体。②清掏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③清掏人员进入化粪池有限空间前,按照《有毒有害气体知识手册》规定,必须对化粪池有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达到安全标准后清掏人员方可入内。同时应佩戴防毒设备避免作业缺氧中毒,并做好相关数据采集工作。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内有毒有害气体控制浓度及对人体的影响气体名称气体浓度对人体的影响C045分钟内头痛,头晕,呕吐。2小时内昏迷可能死亡H₂S失去知觉,呼吸停止(中止或暂停),以至于死亡。CO₂暴露在此环境里30~60分钟即引起死亡NH₃高浓度时危险,刺激变得更强烈,稍长时间会引起死亡CH₄高于此浓度点火易爆炸烃类高于此浓度点火易爆炸0₂19.5%~23.5%在此浓度间为安全值3.2清掏作业全过程中,禁止明火作业,严禁吸烟。化粪池内所有照明用具和电动用具必须防爆,严禁在池顶部和导气管上部直接点火试火,以免发生回火入池,引起爆炸,造成人员伤亡。3.3清掏作业质量要求:①清掏作业场地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粪便和脏物撒漏。②作业完毕应及时冲洗作业场地和清掏工具,冲洗污水应排入污水管网或收集池,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水体。③运输粪便或清掏物的车辆应密闭、整洁。④清掏完毕后,应做到进、出口畅通、连接管道畅通,池面和池底无漂浮物和沉积污物。⑤清掏完毕后,粪便处理设施应密闭完好;防爆装置必须完好无损,导气管必须畅通,并正常运行。3.4清掏完毕后,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恢复作业原貌,并填写验收报告。3.5严禁单人作业,整个入池检修期间不得停止向池内鼓风。如发生意外情况,禁止盲目施救,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求救,以防更大伤亡出现。3.6做好每次粪便污水弃渣处置的资料备档工作。4.资料建档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做好相关资料:如(1)清掏作业资料(包含但不仅限于清掏前、中、后的照片资料);(2)日常安全巡查资料;(3)粪便污水、弃渣处置资料,并按年度用U盘保存记录交采购人存档备查。(三)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购买公众责任险和员工的意外保险等。洗消、清掏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等,责任由服务公司(中标人)承担。因投标人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发生工伤、安全事故、医疗纠纷等,造成环境污染、采购人损失及第三人损失和人身伤亡等,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投标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人有关作业质量标准,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清洗、消毒、清掏工作。供应商应确保清洗、消毒、清掏的时间安排与采购人的工作时间相协调,避免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行。供应商在进行清洗、消毒、清掏前,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发布相关洗消、清掏通知。3.供应商及其雇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如供应商及其雇员违反法律法规和院内相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并负责消除负面影响,与采购人无关。4.供应商须自备专业设备车辆、司机、清洗消毒人员、清掏人员等,并承担其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服务期间涉及安全、责任等方面问题均由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5.供应商必须自觉接受采购人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配合检查工作。6.供应商不得将该项目转包他人。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供应商承担。7.信誉要求(1)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2)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3)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4)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注:以上四项信誉要求需投标人自行承诺,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发现后取消成交资格并按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执行。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1.13.一、服务期限、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起2年服务期。(二)服务地点: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歌乐山院区、平顶山院区、南彭院区。(三)验收方式(1)验收单位:采购人可自行组织验收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乙方完成服务后:①水池清洗:提交各院区经办人签字的清洗清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清洗及消毒记录表、水质检验报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清洗人员健康证、带日期水印的清洗现场照片),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60日内支付费用。②化粪池清掏:进、出口、连接管道畅通无堵塞;池面和池底无漂浮物和沉积污物等要求。提交各院区经办人签字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清掏记录表、带日期水印的清洗现场照片等)方可通过验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60日内支付费用。(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磋商文件规定及合同附验收办法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3)验收争议解决:采购人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要求通过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的:①结果为合格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②结果为不合格或达不到本条标准的,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14.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成交供应商必须服务站配备项目经理1名。2.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实施服务时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明确任务、文明作业。1.15.三、报价要求谈判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约定的全部内容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资料费、清洗保洁和约定维护相关费用、设施费、交通费、备件及材料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管理费、税金、利润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16.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成交供应商全面履行义务,达到约定要求,不存在违约情形,本项目服务费据实结算:最终结算费用按照实际(水池清洗消毒容积/化粪池清掏容积)×成交单价据实结算。付款时间为提交合格付款申请及资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支付。3.2年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无违约情况,办理相关手续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所有支付均为无息支付。1.17.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181.19.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20.一、采购程序(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保证金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1.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1.22.三、无效谈判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3.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2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5.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6.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1.27.三、谈判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采用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做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28.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29.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官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0.六、关于质疑(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31.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1.32.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33.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附页: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竞争性谈判)(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八、其他约定事项:1.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34.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35.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竞争性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二次供水水池(箱)清洗消毒报价明细表院区名称容积(立方米)清洗消毒次数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m3)服务期限2年最高限价(元)备注歌乐山4号楼背后150米处低位水池5001次/年9.82年364801、最终结算费用按照实际清洗消毒容积×成交单价据实结算。2、最高限价=容积×清洗消毒次数×2×含税单价最高限价。4号楼背后400米处中位水池3001次/年9.8平顶山小龙坎平顶山水池501次/年21南彭院区4号楼车库(左边)2751次/年174号楼车库(右边)2751次/年17合计1400化粪池清掏报价明细表院区名称容积(立方米)清掏次数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m3)服务期限2年最高限价(元)备注歌乐山职工食堂旁(化粪池)1352次/年182年1135201、最终结算费用按照实际清掏量×成交单价据实结算。2、最高限价=容积×清掏次数×2×含税单价最高限价。6-7号楼预处理池旁(化粪池)1352次/年181号楼急诊科旁(化粪池)1352次/年185号楼(化粪池)1352次/年1815号楼(化粪池)1352次/年1816号楼博爱楼与2号楼监控室之间(化粪池)1252次/年18平顶山小龙坎平顶山主楼前(化粪池)4002次/年12南彭院区有效使用溶积15001次/年12.24合计 2700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36.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37.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1.38.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1.391.401.41.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池清洗消毒及化粪池清掏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